XX生物科技公司校准品和质控品管理规程

XX生物科技公司校准品和质控品管理规程

1.目的:

为所有校准品、质控品(参考品)的溯源、保管、使用、贮存管理提供管理规程。2.范围:

校准品、质控品(参考品)的溯源、保管、使用、贮存管理。

3.职责:

研发部和品保部对本规程负责。

4.内容:

4.1溯源:使用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校准物质应能够对量值进行溯源。校准品或质控品提

供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有相应产品的注册证,能够提供相应质控品的溯源性资料(包括来源、批号、灭活状态、测定值范围等)。

4.2制备:将采购的标准质控品(参考品)按规格要求进行分装,贴签标明批号和有效期、

贮存条件。

4.3保管:校准品和质控品必须由实验室指定专人保管。

4.4使用:对检测中使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应当建立《校准品、质控品台帐》及《校准品、

质控品使用记录》。校准品、质控品的使用记录包括其来源、批号、效期、溯源途径(或靶值转换方法)、主要技术指标、保存状态等信息。校准品、质控品台帐必须记录包括上述使用记录的内容。

4.5贮存:校准品和质控品必须按照校准品和质控品的规定贮存条件进行贮存。按照校准

品和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校准品和质控品的贮存期为2年。

4.7销毁

4.7.1 用121℃,30分钟高压灭菌方式销毁失效校准品、质控品。

4.7.2 销毁处理后,操作人员填写《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5.相关文件:

5.1《特殊物料管理规程》FSD-WI-MM-007

6.记录:

6.1 《质控品台帐》FSD-QR-019

6.2 《质控品使用记录》FSD-QR-020

6.4 《不合格品销毁记录》FSD-QR-011

标准品.质控品-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

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质量检验室负责人、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 标准品、对照品定义及类型 1.1 标准品、对照品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化,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2 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标准品/对照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2.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范围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药品检验的各方面。 3. 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 3.1标准品、对照品国内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3.2 质量控制部门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接收和管理标准品并建立标准品接收记录。 3.2.1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3.2.2 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3.2.3 标准品、对照品的申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以免发生误购。 3.2.4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购买标准品、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标准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规定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规定 一、成立质控管理小组,协助科主任规范试剂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并指定专人做好试剂的登记入库、出库、清点盘存、保管、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 二、请购试剂在《中心仓库》进行申请,科主任审核签字,然后交院设备科统一采购。 三、各专业组组长要按实际用量,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请购试剂,以免造成试剂的无故浪费。 四、试剂进货要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统一由设备科登记保管。 五、验收试剂时,须核对规格、批号、数量,保质期。发现试剂盒破损、试剂溢出及过期试剂一律给予退回。验收人须在货单上签字,并在《检验科试剂采购计划本》上详细记录,然后将货单交设备科。 六、需要更换试剂品牌时,专业组长填写《检验科试剂更换申请表》应向科主任说明理由,由科主任上报设备科,经招标、论证择优选用。 七、自配试剂必须经过质量检测或比对后方可使用。试剂标签清楚,整齐,标签上要写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等,特殊保存要注明。实验用纯水每天要检查仪器显示纯水电导率(要求≤1μS/cm),不合格纯水不能用于任何实验。 八、各专业组组长要做好试剂使用和保存工作,每月底要检查库存试剂,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并及时请购,以保证日常工作。 九、不定期的召开质控小组会议,对近期试剂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决,属试剂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设备科,或及时与厂家沟通解决,必要时更换试剂品牌。 十、试剂必须与化学药品分开存放,存放试剂的冰箱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并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具体参照《易烯、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十一、新项目需核算试剂成本,选择优质试剂品牌。 十二、试剂外借一律经科主任同意并履行手续(出具借条)方可执行。

标准品及对照品管理制度

重庆多普泰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Array 分发范围

目的:规定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责任:物料供应部、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相关术语: 相关文件: 程序: 1.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室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计划。申购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由于其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 2.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员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邮购。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接收 3.1 收到标准品及对照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入库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等。 4.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贮存 4.1 不同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5.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5.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人员应由质量控制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1.1 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

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记录。 6.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发放 6.1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6.1.1 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者。 6.1.2 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无误后发放。 7.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剩余退库和销毁 7.1 标准品及对照品按需取用,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7.2 剩余的标准品及对照品需密闭并按照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储存要求进行保存。 7.3 超过有效期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申请销毁。 7.3.1 销毁申请:由管理员填写销毁申请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销毁原因、申请人、日期等。 7.3.1 质量控制室经理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做出拒绝或批准决定并签名。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确认。 7.3.2 批准销毁的,对环境无污染的,直接处理;腐蚀性强的,经规定的程序处理;毒性强的、按毒品销毁办法执行,执行销毁应由质量保证处指派监督执行。 7.3.3 销毁应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同销毁申请单,销毁人、监督执行人、分别签名以示负责。 8. 管理员有权对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领用用途及用量等问题提出质疑,有权复核领用者的每次使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管理员有权拒绝其领用,并上报。 9. 任何人在使用标准品及对照品时不得人为浪费,一经发现,即按购进价的200%处以罚款。 10. 除管理员提供给本公司技术人员外,其余未经厂部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部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变卖到其他地方。违者一经发现,将按购进价的5倍处以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附件 本规程附件四份:

质控品校准品标准品

质控品标准品校准品 校准品、标准品、质控品三者同为参考物质。参考物质是一种材料或者物质,某一种或多种特性值只够均匀并被良好确定,用于校准测量系统,评价测量程序或为材料赋值。但三者并非用一个概念,他们有各自不同的应用场合。临床上常常有很多错误的应用,例如将不同厂商的校准品应用于检测系统;使用给定值的质控品评价检测系统;使用质控品来校准检测系统等等。本文内容详细介绍了校准品、标准品、质控品的来源及定值方式,得出正确使用三种参考物质的方法。 一、传统的方法的缺点 传统的检验项目,要使得检验结果可靠或者有依据,往往会使用一个已知浓度的标准品随样品一同测定。 例如:血清铜测定 用玻棒混匀,在室温静置10min,3000r/min离心,取上清液2.0ml+缓冲液2.8ml铜试剂0.2ml 室温静置20min后,620nm比色空白调零 计算结果:血清铜= (测定管吸光度* 标准液铜浓度) /标准管吸光度 传统的标准液用纯水配制,同血清相比,成份非常简单,除了待测物质外只有水了。此时在将样品同标准品相比较时,引入了基质效应。 基质效应:检体中的非测定物质对测定量的影响。 换句通俗的话说也就是,检体中测定物外的其他物质对检测的干扰,使检测结果偏离真值。 此时通过同无基质效应的标准品比较得出的有基质效应的样品检测值,将偏离于真值。 是否能使用标准液取决于检测方法学,干扰极小的决定性方法或者某些已知干扰的参考方法可直接使用标准品。 二、标准品的定值 一般而言,检验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属应用标准。将符合质量标准的纯品使用称量法和容量法配制成溶液。用决定性方法反复测定,结果在规定的范围内属合格。测定制的可靠性

(完整word版)实验室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医院的医疗安全,提高实验室的诊断水平及准确性,根据《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 试剂与校准品采购与储存的管理 1.1成立试剂管理小组,协助科主任规范试剂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并指定专人做好试剂的登记入库、出库、清点盘存、保管、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 1.2请购试剂必须填写请购单,科主任审查签字,然后交院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1.3各实验室组长要按实际用量,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请购试剂,以免造成试剂的无故浪费。 1.4试剂进货要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统一由采购中心专人登记保管。 1.5验收试剂时,须核对规格、批号、数量,批准文号。发现试剂盒破损、试剂溢出及过期试剂一律给予退回。验收人须在发票上签字,并在《试剂验收登记》上详细记录,然后将发票交采购中心复审。 1.6更换试剂品牌应向科主任说明理由,由科主任上报采购中心,经招标、论证择优选用。 - 1 -

1.7自配试剂必须经过质量检测或比对后方可使用。试剂标签清楚,整齐,标签上要写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等,特殊保存要注明。 1.8实验用纯水每天要用STD仪检测纯度(要求≤0.05ppm)。每月采样一次送微生物室做细菌培养,不合格纯水不能用于任何实验。 1.9各实验室组长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和保存工作,每月底要检查库存试剂,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并及时请购,以保证日常工作。 1.10不定期的召开试剂管理小组会议,对近期试剂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决,属试剂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中心,或及时与厂家沟通解决,必要时更换试剂品牌。 1.11试剂必须与化学药品分开存放,存放试剂的冰箱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并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具体参照《易烯、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1.12各实验室开展新项目需与科主任联系,核算试剂成本,选择优质试剂品牌。 1.13试剂外借一律经科主任同意并履行手续(借条)方可执行。 2. 试剂与校准品使用的管理 - 2 -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质控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ISO 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中酶催化浓度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三、分类和组成及其它 (一)组成成份 应说明主要组成成份及其生物学来源。 (二)标示值 应注明校准品赋值及不确定度、质控品的赋值及允许范围,非定值质控品没有指定的参考范围,可以通过在标贴上标示目标浓度(如:低、高、中)表示。 (三)规格 应注明规格。 (四)用途 应详细注明校准品、质控品的预期用途。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管理程序(含表格)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管理程序 1.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 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 收、发放、保管工作。 4.内容 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 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 4.2.1.标准品、对照品 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

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 必要信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复 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内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 编号、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见附表1) 4.4.工作对照品 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完整word版)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使用登记制度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使用登记制度 1、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临床检验工作资格,非检验人员 不得擅自使用。 2、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必须如实填写试剂与校准品出入库登记表,以 备清点检查库存情况,同时在包装盒上写明启用日期。 3、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要掌握实验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试剂与校准品 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4、使用试剂与校准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试 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5、实验结束后,应对试剂与校准品的名称、使用量与剩余量等进行核对, 确认无误后,放入指定冰箱或指定位置储存。 6、工作完成后,检查实验室污染情况,造成试剂或校准品污染的,应立即 进行清洁处理,并做相应的记录。 7、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清点试剂与校准品,库存不足的及时申请补充,过期 失效的及时清理。 8、试剂管理小组负责定期检查《试剂出入库登记表》,并统计试剂与校准品 的使用与库存情况,发现使用或登记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并协同解决。

医学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1.目的: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无误报告给临床,以便临床能采取及时、有效治疗措施,杜绝病人意外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试验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它正像一种危及生命的信号,临床需要马上作出处理,这种试验数值称为危急值。对某些疑似甲类传染病的检验结果亦属危急值范围。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各类检验结果危急值的质量管理及报告。 4.具体操作流程: (1) 当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时,Lis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检验者进一步识别和 处理,检验者应首先确认仪器、质控、定标、试剂、标本是否正常,并立即再复查一次。确认无误后经审核报告,“危急值”即通过网络传送给临床。 (2) 在网络报告的同时,检验报告人还必须立即将“危急值”准确无误的电话报 告给临床,并要求接听者重复一遍报告内容。同时做好记录(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危急值、报告人、报告时间、对方接听人等)。 (3) 临床医生或护士接听到“危急值”报告后,也应作好记录,并立即向主管医 生报告,主管医生务必立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果临床对该“危急值”有疑问或怀疑标本采集有问题,应立即与检验科联系或重新采集标本复查。5.“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 本“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是在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并经院部批准而成。今后仍要经常与临床沟通,倾听临床对“危急值”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1范围 本文规定了对建立或确认测量正确度为目的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进行确认的方法,校准品和质控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作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一部分或与其一起使用。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技术审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 GB/T 21415 - 2008/ISO 17511: 200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 GB/T 19702 - 2005/ISO 15193: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测量程序的说明 GB/T 19703 - 2005/ISO 15194: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物质的说明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说明 3.1计量学溯源性 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2国际标准品 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其值不必参考相同量的其他标准,被指定或普遍承认的测量标准。 3.3国家标准品 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标准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 3.4企业标准品 通过与相同量的国际(国家)标准品和/或进口(国产)试剂比对而定值的测量标准。 3.5浓储液 使用国家标准品和/或企业标准品赋值,作为企业标准品和或校准品配制过程中的母液。 3.6校准品 Calibritaor 具有在校准函数中用作独立变量值的参考物质。 3.7质控品 用于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的物质。 3.8测量准确度 accuracy of measurement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围 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 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 放、保管工作。 4.容 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 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 4.2.1.标准品、对照品 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 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必要信 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复核与购买 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编号、 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见附表1) 4.4.工作对照品 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

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 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 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 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4.4.4.标定完毕后,将标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分装于适当的容器中,密封并贴上 标签(标明品名、批号、标定含量、数量、标定日期、有效期)。 4.4. 5.出具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报告;报告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工作对照品 (标准品)方可用于实际检验工作中。 4.5.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期 标准品、对照品贮存期限以新的标准品购进上年度标准品到贮存期;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到期后可以进行再次标定,但累计有效期不得超过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其本身的有效期。 4.4 贮存管理 4.4.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置于干燥器或冰箱中有序存放,特殊品种应按其规定妥善保 存。 4.4.2.标准品、对照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及 时填写领用记录。(见附表1) 4.5.使用和退回 检验人员应按需领取标准品、对照品。剩余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密封好,方可放回原处并填写领用记录。

质控品,标准品,参考物质

质量控制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市场还不断在发展,每一种试剂都有相应的质控品。而现 实中,对于质控品的认识还存在着很多误区,比如人们常常混用质控品、标准品和校准品。 标准品 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 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摘自《中国药典》2010年版) 对照品 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 行计算后使用。(摘自《中国药典》2010年版) 校准品 即:校准物,具有在校准函数中用作独立变量值的参考物质;应具有定值和已知的测量不 确定度,其目的应是校准某一测量系统,从而建立此系统测量结果的计量学溯源性。(摘 自GB/T21425-2008、《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质控品 用于体外诊断的质量控制物质(定值和非定值),是一种旨在用于医学用途的检测系统中使 用的物质、材料、物品或设备,其目的是评价或验证测量精密度、测量准确度、由于试剂 或分析仪器的变化检测系统可能产生的分析偏差等性能特征。质量控制物质(定值和非定值),可用于能力验证、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摘自《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定值质控品 定值质控品有制造商使用合适的分析方法或过程分析的参考值,并指定参考范围; 非定值质控品 非定值质控品可以在标贴上标示目标浓度(如:低、高、中),但是没有指定的参考范围,可以不用指定非定值质控品应用的分析测试系统,但需满足质量控制的系统规则。 参考品 即:参考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 级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1. 试剂与校准品采购与储存的管理 1.1成立试剂管理小组,协助科主任规范试剂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并指定专人做好试剂的登记入库、出库、清点盘存、保管、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 1.2请购试剂必须填写请购单,科主任审查签字,然后交院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1.3各实验室组长要按实际用量,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请购试剂,以免造成试剂的无故浪费。 1.4试剂进货要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统一由采购中心专人登记保管。 1.5验收试剂时,须核对规格、批号、数量,批准文号。发现试剂盒破损、试剂溢出及过期试剂一律给予退回。验收人须在发票上签字,并在《试剂验收登记》上详细记录,然后将发票交采购中心复审。 1.6更换试剂品牌应向科主任说明理由,由科主任上报采购中心,经招标、论证择优选用。 1.7自配试剂必须经过质量检测或比对后方可使用。试剂标签清楚,整齐,标签上要写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等,特殊保存要注明。 1.8实验用纯水每天要用STD仪检测纯度(要求≤0.05ppm)。每月采样一次送微生物室做细菌培养,不合格纯水不能用于任何实验。 1.9各实验室组长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和保存工作,每月底要检查库存试剂,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并及时请购,以保证日常工作。

1.10不定期的召开试剂管理小组会议,对近期试剂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决,属试剂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中心,或及时与厂家沟通解决,必要时更换试剂品牌。 1.11试剂必须与化学药品分开存放,存放试剂的冰箱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并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具体参照《易烯、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1.12各实验室开展新项目需与科主任联系,核算试剂成本,选择优质试剂品牌。 1.13试剂外借一律经科主任同意并履行手续(借条)方可执行。 2. 试剂与校准品使用的管理 2.1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临床检验工作资格,非检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2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必须如实填写试剂与校准品出入库登记表,以备清点检查库存情况,同时在包装盒上写明启用日期。 2.3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要掌握实验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试剂与校准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2.4使用试剂与校准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2.5实验结束后,应对试剂与校准品的名称、使用量与剩余量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放入指定冰箱或指定位置储存。 2.6工作完成后,检查实验室污染情况,造成试剂或校准品污染的,应立即进行清洁处理,并做相应的记录。 2.7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清点试剂与校准品,库存不足的及时申请补充,过期失效的及时清理。 2.8试剂管理小组负责定期检查《试剂出入库登记表》,并统计试剂与校准品的使

质控品,标准品,质控物相互区别

1.质控品: IFCC的定义是专门用于质量控制目的的标本或溶液,不能用于校准。对稳定性、瓶间差要求高。分定值和不定值两种。在选择控制品时,应该选择有几个浓度的、浓度范围分布较宽的、最好是医学决定水平的、有可报告范围范围是上下限值的质控品. 2.标准品:用于定标即标准曲线的绘制。 3.校准品:公司指定用来校准某检测系统(仪器+试剂+方法程序)的,是考虑到它具有基质效应的情况下,人为赋予校准品的校准值。因此,校准品必须专用于某一检测系统。 校准品:参考物质,其值为校准功能中用的自变量。 组合标准不确定度:当测量结果是由若干其他量的值求得时,标准不确定度(表达为标准差)等于每项和的正平方根,每项为其他分量测量结果各种变化的加权方差。 覆盖因子:为求得扩展不确定度,对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所乘之数字因子。 扩展不确定度:确定测定结果区间的量,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 国际常规校准品:校准品物质,其分量值不能溯源到SI单位,但为国际公认设定。 国际常规参考测量程序:测量程序产生值不能溯源到SI单位,但为国际公认,用于确定分量的参考值。 厂家选择测量程序:测量系统采用的一种或多种一级或二级校准品校准。 厂家常规测量程序:测量系统采用一家或多家厂家工作校准品或更高级校准品,用于确认分析特异度。 厂家工作校准品:按照一家或多家厂家选择测量程序定值。有时候,此校准品称为“厂家控制校准品”(或“内部校准品”)。需证明可用厂家选择测量程序和校准程序互换的校准物质。 厂家产品校准品:按照厂家常规测量程序定值,用于校准终端用户常规测量程序。 测量程序:一整套操作,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用来限定,识别,保存或复制一种单位或一个或更多个参考物的分量值。 产品校准品:用于厂家最终产品的校准物质。 终端用户常规测量程序:由厂家提供的一种测量系统,用一家或数家厂家商品校准品校准。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中提到: 质控物(品) 用于体外诊断的质量控制物质(定值和非定值),是一种旨在用于医学用途的检测系统中使用的物质、材料、物品或设备,其目的是评价或验证测量精密度、测量准确度、由于试剂或分析仪器的变化检测系统可能产生的分析偏差等性能特征。质量控制物质(定值和非定值),可用于能力验证、实验室内质量控制。 校准物(品) 其值在一个校准函数中用作独立变量的参考物质。应具有定值和已知的测量不确定度,其目的应是校准某一测量系统,从而建立此系统测量结果的计量学溯源性。 我的理解:标准品(校准品)是理论真值,具有校准的功能,通常用于仪器的调试、校准,特别

工作标准品 对照品 标定管理规程

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管理规程 目 的: 对自制的工作标准品进行标定,保证工作标准品(对照品)与基准标准品(对照品)的等效性,从而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 适用范围:鉴别、有关物质和含量检测过程中所用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责任人:质量控制部负责执行,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1.定义 1.1.基准标准品是指EP、BP、CP、USP等药典规定的现行(有效)批号的法定标准品(对照品)。 1.2.工作标准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2.工作标准品的选择与标定 2.1.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有资格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2.2.全检合格后,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后须进行标定。 2.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参照标准溶液的标化程序),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专论(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2.3.1.初标:法定标准品(对照品)2份;待标定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3份,按法定方法(或注册方法)进行检测。如检测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样顺序一般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1针,法定标准品(对照品)溶液(1)3针(其三针峰面积的RSD应不大于0.41%),法定标准品(对照品)溶液(2) 1针,每份待标定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溶液各进样2针[3份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的含量的RSD应不大于0.85%]。 2.3.2.复标:方法同初标,由另一人执行,要求与初标相同。 2.3.3.初标含量与复标含量的相差的绝对偏差不得超过0.5个百分点。 2.3.4.工作标准品(对照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量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

精心整理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1 范围 本文规定了对建立或确认测量正确度为目的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进行确认的方法,校准品和质控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作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一部分或与其一起使用。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技术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 3 3.1 通常3.2 3.3 3.4 3.5 3.6 3.7 质控品 用于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的物质。 3.8 测量准确度accuracyofmeasurement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4 要求 应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资料,计量学溯源链的说明应始于该产品的值,止于计量上最高参考标准。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研究资料。应至少提供一批校准品靶值的赋值程序及测量不确定度资料,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验证时对其赋值进行统计学处理、修订的研究资料。

质控品需提供质控品赋值的详细资料,包括来源、赋值、性能测定等。 根据计量学溯源至SI的可能性及测量程序和校准品的不同计量水平的可获得性,将计量学溯源链的上端分为以下几种: 4.1测量结果可以在计量上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的量。 有可用的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考物质,校准品配制过程中使用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照。 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需详细提供国家(国际)标准品相关信息,如使用说明书、批号、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确保校准品准确性、精密性、稳定性。 4.2 涉 化学等) 结果及结论。 4.3 4.4 4.5 效期稳定性:生产企业应规定产品的有效期,到效期后的校准品检测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热稳定性:检测校准品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校准品溯源性 5.1.1主要原材料的选择 选择抗原(抗体)或纯品,按照4.2提供原料选择资料。 选用由生产企业推荐或经实验证明可使用的缓冲液作为稀释液,如可采用牛血清、人血清、5%

标准品管理规程

标准文件 1、目的Objective:建立一个检验分析用标准品管理规程,确保药品分析的准确度、精密度,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Scope: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用标准品的管理。 3、职责Responsibilities: 3.1 培训职责:由文件起草人或审核人或批准人负责对质量管理部所有人员培训。 3.2 QC:负责制定本规程并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3 QA: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规程的实施。 4、定义Definition: 标准品指法定标准品和工作标准品。 5、程序Procedures: 5.1 管理员:QC由专人负责标准品的保管和发放,该人员具有一定的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并跟踪标准品的有效期。 5.2 采购 由供应部门根据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的年度使用计划到当地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对于原料药检验用的标准品,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符合标准品、对照品规定的工作标准品代替,但仲裁时仍以法定标准品为准。 5.2.1法定标准品 法定标准品指经公认机构认可,证明的化学物质。它必须伴有分析证明,或者有可辨认的标签指出它的质量符合USP,EP标准品或其他相应的药典标准品。 包括法定机构提供的官方标准物质、有资质的试剂公司提供的非官方标准品或公司自制并经官方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确认并出具合格的证明文件的,有完整的资料支持的

标准品。 5.2.2工作标准品 工作标准品是经文件证明(如按相应标准检验的合格检验报告单、结构确认证明等)的质量可以达到标准品要求的物质。可以从实验室制备,也可直接选用正常生产的产品对其进行纯化。纯化可能只是简单的重结晶和干燥操作,也可能是复杂的色谱纯化过程。但必须按照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标定。 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药品的药典或公司的全检项目的质量标准。一般纯度≥98.5%。 5.2.2.1外单位提供的工作标准品,包括经省药检所标化的工作标准品和科研单位标化提供的工作标准品。 5.2.2.2企业内部标化的工作标准品。 5.3 接收 标准品经过标准品管理员对外观检查和复核确认与购买单一致后,在“标准品发放记录”LMP-003-R01上登记并填写有关内容。 工作标准品经技术中心制备后,由QC按《工作标准品标化规程》SMP-LMP-019进行标化,标化合格后,将工作标准品按需求分装,并在分装瓶外壁粘贴“工作标准品签”LMP-003-R04,并在“工作标准品发放记录”LMP-003-R05上登记并填写相关内容。5.4 批号 标准品使用时以标准品外标签上批号为准。 工作标准品的编号以WS加原始批号中的年月四位数,再加流水号表示,WS与后续批号间以一横杠分开。例如:批号为C08111221的舒巴坦进行标化后的批号为WS-111201,以此类推。 5.5 发放与使用 对于法定标准品或工作标准品由标准品管理员负责发放,并在“标准品发放记录”LMP-003-R01或“工作标准品发放记录”LMP-003-R05上填写有关内容,领用人同时签字。 5.6 储存与使用 5.6.1若标准品标签上规定贮存条件的按规定贮存。若未规定的在2℃~8℃或严于2℃~8℃的条件下储存。 5.7 有效期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传递的实物计量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生物制品规程》(2000版)等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检验及审评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并不适用于质控菌株。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提供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可参见本技术指导原则。 1 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 3 分类和组成及其它 3.1 组成成份 应说明校准品、质控品的主要组成成份及其生物学来源。 3.2 标示值 应注明校准品赋值及测量不确定度、质控品的赋值及参考范围,非定值质控品可通过标示目标浓度(如:低、高、中)来表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