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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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认定申报表

姓名

单位

申报认定

专业(学科)

拟认定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个人声明

本人申报认定系列专业(学科)

资格。现特此声明:本人在本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认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使用(一式三份)。

2、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并按表页下“注”的要求填写。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3、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个人奖惩情况

继续教育情况

(国内外培训、进修或考察情况)

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业绩登记

所在企业及主管单位(国有企业)核实情况

组织意见

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5-6-16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2015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条件 (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毕业后,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 3、参加过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培训,有培训记录; 4、已通过本公司试用期。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

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 (2)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使用原件扫描为JPG格式图片,300K以内,图幅大小适中,在系统上传。以下提及的相关材料均按此要求扫描上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人员提供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的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单位_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__ 姓名程建华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业 技术资格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填表时间: 2017年9月25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供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6页由申报者填写,7—10页由人事(干部)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干部)部门审核认可。 (二)一般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加页。 (四)“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 口译能力。 (五)填表一式三份。分存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和本人人事档案各一份。

姓 名 程建华 性 别 男 民 族 汉 相 片 曾用名 无 出 生 年 月 1969.10 出生地 湖北省浠水县 标 准 工 资 4571 参加工作时间 1993.9 身 体 状 况 健康 最 高 学 历 毕(肄、结) 业 时 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1993.7 同济大学 环境工程 5年 学士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高级工程师,2003年12月 现从事何种专 业技术工作 水暖设计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高级工程师,2003年12月,浙江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 会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时间 副院长,设备总工程师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 何职务 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 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 体,任何种 职务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高校分会给 排水、暖通学会委员 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 英语,可正常读、写、听、说,可正常笔、口译; 德语,可正常读、写,借助字典完成笔译。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OO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 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的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 列资料: (一)《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二).;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初级、中级)认定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初级、中级)认定 2007-7-30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二)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三)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职发[2002]12号) 二、办理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暂住一年以上,并且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及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技术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双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且取得硕士学位的,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先参加工作,后攻读硕士学位的,读研究生之前从事“助理”级工作满二年,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注:从事教师工作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三)实行初次认定的专业技术系列范围: 除卫生医疗系列(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不再初次认定),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都实行初次认定工作。 (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方法: 以大中专毕业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日期计算,就业报到前已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以暂住证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2007-3-19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人职[1998]15号)的有关规定,对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时应掌握的几个方面作说明。 第一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范围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2.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土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3.上述毕业生应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初次考核认定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土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2.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一式五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工作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硕土研究生应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 (5)免冠大(小)一寸近期正面黑白相片一张。 (6)《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信息表》一份。 第四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

[讲解]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填表说明

[讲解]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填表说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填表说明 1.“现从事专业”,教师系列指授课和科学研究的学科、专业,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其他系列指本专业的全称,例如高校计算机硬件实验专业、档案管理专业、图书资料专业等。 2. “专业工龄”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见习期不计算在内。 3.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及时间“指目前具备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及取得的时间,曾转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将原系列职称和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一并填写。 4.“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栏根据本人受聘实际情况填写,高职低聘人员填写现聘职务名称,未聘人员不填。 5. “外语考试时间”处填写成绩单上注明的时间,免试人员在此处填写“免试”。后面三个空不填内容。 6.“语种、级别”处填写外语考试的语种和级别,如“英语、A级”。 7.“成绩”处填写外语考试分数,不可填“合格”。 8.“计算机能力考试时间”处填写成绩单上注明的时间,免试人员在此处填写“免试”。后面五个空不填内容。 9.“模块数”处只需填写模块数量,“成绩”处分别写出三个模块的分数,不需填写模块名称。 10.“继续教育审验卡”教师、实验、思政研系列由人事处统一出 据,其他系列由自治区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负责出据,凡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自治区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并在此处填“有”。 11.“本专业最高学历”填写本人最后学历,同等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填写“本科,硕士,”,在读学历不可填写。

12.“考核情况”,参评人前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填写“优秀”,凡有一年为合格的,填写“合格”。 13.“学历”栏只填写已取得学历情况,在读学历在“进修”栏填写。 14,“主要专业工作经历”栏,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来的时间段、所在单位,细化到处级单位,和职称。 15,“任职期间承担过何种专业技术任务及完成情况”栏,填写内容尽量量 化,如任职期间总课时数、平均课时数、论文、课题、专著和获奖等数量,且必须与评审表内容一致。 10,“任现职后获奖项目”包括论文、课题、教学及其他获奖内容。 11,“任现职后论文论著”栏,按论文论著的出版刊物级别顺序填写,若篇幅 不够,则只需填写评审条例要求数量的论文论著情况,并注明“共有论文论著??篇,部,,其他论文论著见评审材料”。 12,“单位审核意见”栏专指学校意见,由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填 写,各处级单位不要在此表填写内容。 13.“申报评委会名称”栏指申报人所在系列评委会名称,如高校 教师系列、高校学生思政研系列和高校实验系列填写“高校教师系列 评委会”,图书资料系列填写“图书资料系列评委会“。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

表二编号_______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正常 破格 姓名 申报学科(专业) 申报资格名称 工作单位 设区市(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申报人手机号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经单位核实盖章后,与送审表及其他送评材料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一)(二)由个人填写,(三)(四)由组织填写。 2、申报人员应对填写的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并作出保证。 3、手写的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的要按原本大小、格式制作。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一律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6、评审通过后,将其中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一) 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照 片 参加工作时间身体 状况 外语 考试 情况 年度 身份证号码成绩 符合申报 所需学历 毕(肄、结)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学位 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累计聘任时间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 现工作岗位 何时参加何学术团体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含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单位职务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证明人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审核人

(二)取得现资格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完成情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 审核人: 论文、论著发表情况 审核人:

业绩条件(承担课题和获奖情况) 审核人: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信息及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字):年月日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封面)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名称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填表说明 (此说明无需打印、装订)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今年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作了较大调整,为便于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准确填写,特作相关填表说明如下: 一、《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由“申报条件部分”和“业绩材料部分”两部分组成,依次排序整理,活页装订(如回形针、办公夹),不要用订书针等工具钉在一起。评审通过人员在取回评审表后必须将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条件部分)不提供表式下载,直接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填写、打印。 三、《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业绩材料部分)可从杭州建设网站()—职称人才工作专题—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用计算机编辑、排版,在单位公示后,转换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然后从该系统打印带水印的PDF格式评审表,申报人在个人声明处签名,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四、《评审表(申报条件部分)》和《评审表(业绩材料部分)》中的网上申报编号必须一致。《评审表(申报条件部分)》部分内容和《评审表(业绩材料部分)》全部内容,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前还将在互联网上公示,所填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不需要上传到申报系统。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部分)网上填写 1、姓名:两个汉字的姓名,中间不需要加空格。 2、从事专业:根据自己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归纳,不超过8个汉字。(特别提醒:从事专业即是评审通过后颁发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请认真填写,不可更改) 3、行政职务:本人担任的行政职务名称,非专业技术职务。 4、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5、近年来考核情况:填写近4年考核结果。 6、申报专业(学科):选择符合本人工作业绩的专业(学科),作为专业分组的依据。 7、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业绩材料部分)编辑上传 8、业绩部分填写的内容均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版面可根据内容自行增减,以不改变先后顺序、不影响专家审阅为宜。 9、继续教育情况:填写任助理级专业资格以来参加的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各类培训和执业资格考试等情况(直接申报人员时间不限,以最近4年为重点),其中组织单位应填写全称,“学习情况”栏应注明是否取得相关证书。执业资格取得时间不限。 10、论文、论著:填写任助理级专业资格以来所写论文或著作(直接申报人员时间不限,以最近4年为重点)。“本人排名”栏须注明独著或合著第几作者(本人排名/总人数)。“刊物级别”栏根据所发表的刊物填写如下:核心期刊;方阵期刊;CN期刊;交流论文;未发表论文。其中核心期刊、方阵期刊的名单可从杭州建设网站()—职称人才工作专题—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查询。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作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系统个人及单位操作范例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系统个人操作范例 本范例以首次申报初级职称认定,建筑类专业毕业,从事建筑预结算工作一年为例。 第一步个人操作 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7241337.html,/gzpi07/index.html)”,在首页的左下角,找到“业务直通车”下的“专业技术人员”,点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图1)。 (图1) 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后可进入登录页面(图2) (图2) 首次申报职称的客户,请先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返回该页面,在用户类型处选择“个人”后登录。进入“人才数字家园”页面(图3),

(图3) 请在“我的应用系统”(图4)中选择“职称业务申报”。 (图4) 进入系统页面(图5),然后在页面左侧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正常申报” “初级(区县含南方人才市场)” (图5) 选择后,在页面右边,会出现(图6),请点击红色字体的“初级资格初次认定(区县)”

(图6) 进入“选择认定资格系列”页面(图7),点击“认定资格系列”方框后的选择按钮,进入选择页面(图8),以确定您的资格系列。在本范例中,该申请者应选择“工程技术人员”(图9),您可以在图2上方的“关键字”中输入您的专业模糊查询以获取相关系列,例如:你输入“会计”二字,便可搜索获得“会计专业人员”。如果您在申报过程中无法确定您的资格系列,请与我们电话联系。 (图7) (图8)

(图9) 首次申报初级认定人员,可不予理会“数据共享(重用以往在系统中申报过的数据)”,直接点击确实进入具体申报页面(图10)。初次申报者,请从“2、基本信息”开始填写,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逐项填写。如果某些项目是无的,例如“6、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及“7、参加学术团体情况”,可跳过无需填写。 (图10) 注意事项 1、在填写“基本信息”界面上方“基本信息”中“现工作单位”为选择项,如系统中查询不到您的现工作单位,请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及“用于办理职称认定及评审”字样,传真到83557984(广州市人事局信息中心),一般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后继续注册,但在业务高峰期(每年7-9月为职称评审时间段),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 2、在填写“基本信息”界面下方的“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图11)时需注意,“认定专业”项为手工填写,在本范例中,该处应填写“建筑工程造价”。如您不能确定该专业内容,请与我们联系。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填表说明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填表说明 1.“现从事专业”,教师系列指授课和科学研究的学科、专业(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其他系列指本专业的全称,例如高校计算机硬件实验专业、档案管理专业、图书资料专业等。 2. “专业工龄”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见习期不计算在内。 3.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及时间“指目前具备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及取得的时间,曾转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将原系列职称和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一并填写。 4.“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栏根据本人受聘实际情况填写,高职低聘人员填写现聘职务名称,未聘人员不填。 5. “外语考试时间”处填写成绩单上注明的时间,免试人员在此处填写“免试”。后面三个空不填内容。 6.“语种、级别”处填写外语考试的语种和级别,如“英语、A 级”。 7.“成绩”处填写外语考试分数,不可填“合格”。 8.“计算机能力考试时间”处填写成绩单上注明的时间,免试人员在此处填写“免试”。后面五个空不填内容。 9.“模块数”处只需填写模块数量,“成绩”处分别写出三个模块的分数,不需填写模块名称。 10.“继续教育审验卡”教师、实验、思政研系列由人事处统一出据,其他系列由自治区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负责出

据,凡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自治区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并在此处填“有”。 11.“本专业最高学历”填写本人最后学历,同等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填写“本科(硕士)”,在读学历不可填写。 12.“考核情况”,参评人前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填写“优秀”;凡有一年为合格的,填写“合格”。 13.“学历”栏只填写已取得学历情况,在读学历在“进修”栏填写。 14.“主要专业工作经历”栏,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来的时间段、所在单位(细化到处级单位)和职称。 15.“任职期间承担过何种专业技术任务及完成情况”栏,填写内容尽量量化,如任职期间总课时数、平均课时数、论文、课题、专著和获奖等数量,且必须与评审表内容一致。 10.“任现职后获奖项目”包括论文、课题、教学及其他获奖内容。 11.“任现职后论文论著”栏,按论文论著的出版刊物级别顺序填写,若篇幅不够,则只需填写评审条例要求数量的论文论著情况,并注明“共有论文论著╳╳篇(部),其他论文论著见评审材料”。 12.“单位审核意见”栏专指学校意见,由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填写,各处级单位不要在此表填写内容。 13.“申报评委会名称”栏指申报人所在系列评委会名称,如高校教师系列、高校学生思政研系列和高校实验系列填写“高校教师系列

关于下放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的通知

关于下放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的通知 津人专[2001]50号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职称)部门,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市政府有关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将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和外省市调入(含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一)认定条件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院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所学专业与现岗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经考核合格后,可认定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中级资。(二)认定程序 1、本人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一份),并提供学位证书; 2、单位审核认定材料,并对认定对象进行考核; 3、主管区县、部委办局(总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审核认定。 (三)备案及领证 区县、部委办局(总公司)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持《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备案表》和《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到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备案,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外省市调入(含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一)认定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入我市前按照国家和外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持有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审核合格,可认定为我市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凡调入我市后再由原所在地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在国家已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取消评审以后,仍由原所在地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均不予认定。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国网人才评价〔2010〕37号 为了便于大家准确掌握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定条件?)、各专业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特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 一、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或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 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具备规定学历。“规定学历”是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有关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的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含后续学历,下同)。即评定或认定资格的规定为:取得中专学历认定员级、助理级资格,取得大专学历认定助理级和评定中级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认定助理级、评定中级和正副高级资格,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认定中级和评定正副高级资格。其中: 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资格;取得中级资格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经积累达到?评定标准?,可评定副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评定正高级资格。

三、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不再受规定学历、年限的限制,采取申报者自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后,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积累是否达到?评定标准?的方法确定(详见附件一);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在规定学历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以下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本专业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要求的方法确定,即: “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 “本专业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后所从事的与拟申报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 “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分为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四、符合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学历和规定(现资格、本专业、资格后本专业)年限的标准: 1.关于申报评定中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可申报评定中级资格。

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表格填写指南word版本

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表格填写指南 申报基础教育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表格填写指南 -------------------------------------------------------------------------------- 作者(来源):人事科发布时间:2005-06-23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的人数不断在增加,去年达到5000余人。每年我们在审核材料时,都发现不少申报者所填表格存在错误或提交的材料不齐。现就近年来常见的填表错误及漏交材料现象,指出填错原因、漏交材料并加以简单说明,供申报者参考。填表出现错误,并非是表格复杂难填,专业用语较多的表格都附有填表说明,往往是申报者不注意看清楚填表说明,或使用口语、简略语来填表。例如:《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第二页“主要学历和工作简历”一表,“在何地、何单位(部门)从事何工作任何职”这一栏要表达清楚的内容包括了“地点、单位、工作、职务”4个方面;该表下面有一备注:“从参加工作前的毕业学校的学历填起,时间首尾要接上”。这些并不难理解,在实际填表中,常见4要素不完整、学历从幼儿园填起、时间上有几年或几个月间断等错误。又如:“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填写,不少申报者使用“中学二级”、“小学一级”等没有说明专业又不完整的表达,应填“中学ХХ二级教师”、或“小学ХХ一级教师”(ХХ指学科)。一些申报者对单位的填写过于简单,只填某某学校,造成在信息录入时工作人员难辨别申报者所属县(市、区),单位要写清楚所属县(市、区)。填表字迹要清楚,去年有少信息录入表的字迹难以辨认,如行书的“全”与“金”、“明”与“朋”等,结果造成信息录入错误,证书姓名打错。 下面就申报材料具体表格填写,联系过去出错的地方谈谈。 一、《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共9页) 第一页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1.3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2.1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2年05月11日”。 2.2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2.4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2.5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的起止时间。 2.6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照片:粘贴近三年1寸正面免冠照片。 2.8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参考范本)

表三(1)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送 审 表 (正常 破格 ) 单位(盖章) 申报 初中英语 专业 高级教师 资格 2016 年 11 月 日 填表说明:1、申报人员应对照本人所申报系列、专业的相应评审条件逐条对应填写。本表可按照表样打印或复制,但不得改变表样。如某个栏目内容填写不下,可自行调节所填栏目的高度,或另页附后。本表一式20份。 第 1 项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工龄 外语 考试 情况 年度 行政 职务 现专业 岗 位 初中英语 一级教师 评委会(学科组) 评审情况记录 成绩 何年、何校、何专业 毕(肄、结)业 学历 最高 学位 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一级教师 2007年11月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累计聘任时间 一级教师,5年 第 2 项 符合申报资格 条件具体条款 取得现资格以来反映相应申报资格条件具体条款的业绩、水平、能力、工作量、获奖情况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切实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一、学历经历方面: 1. 获大学本科学历8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7年。任现职以来,2012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2015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其余均为合格。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均达到85%以上。从教25年来,担任班主任8年(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有7次初中七至九年级循环教学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见材料1-1) 2. 乡村学校任教经历, 年 月至 年 月在某某学校任教,……。(见材料1-2) ……(见材料1-3) …… 二、工作任务方面: 1. 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每周上课12节,听课评课1节。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并多次承担县、市、省级公开课。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能力,主持开发我校校本教材在全校使用校本教材,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见材料2-1) ……(见材料2-2) …… 第 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申报高级教师范本)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编号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姓名: 申报认定专业: 申报认定资格: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二份,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手写的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的要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申请人员应对填写的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4.“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5.考核认定通过后,将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6.报送材料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封面贴上写有姓名、单位、专业。 7.本表可从安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网站下载。(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二寸 (近期免冠) 参加工作 时 间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学历情况 毕(肄)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 学制 学位 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 取得时间批准部门 申报何专业 技术资格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累计聘任 时 间 现 从 事 何种专业 技术工作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含工作期间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职 务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证明人 (二)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含工作业绩、论文论著发表、课题及获奖情况)

本人承诺本人承诺上述填写信息及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字): 2016 年11 月17 日

(三)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及单位审核、认定意见 任职时间前3个月前1年前2年前3年前4年考核等次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单位主管 部门审查 推荐意见 (公章)年月日 县(市、区) 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公章)年月日 市人社部门 认定审批 意见 (公章)年月日

深圳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文件(职称评审)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事项内容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数量及方 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条件(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毕业后,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2)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2) 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核准表》(从网上录入传送并打印出该表格,单位盖公章,提交原件1份); (二)《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及出具鉴定意见,提交原件1份); (三)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人员提供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的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四)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由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调入的人员,同时提交: (1)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原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已加盖生源地省教委招生办公章的毕业生招生名册(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3.其他人员同时提交: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确认)办法(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通知》(国电人资[1999]433号)有关规定和建立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机制的需要,结合人事部实行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对"初定职务"工作产生的变化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经考核合格,方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和计算机软件专业中级及以下),并履行实际能力水平的考核和审批、确认,其资格方可在公司系统内生效的人员。 二、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员级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助理级 ①中专毕业后,从事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②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中级 ①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 ②获得博士学位。 4、副高级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审批确认资格的基本条件 符合人事部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条件。

四、考核标准及方法 1、符合本办法适用范围、需直接认定和审批确认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2、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一式3份),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工作总结、经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审查表》等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应包括本人基本概况;外语、计算机水平;学习培训及主要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工作成果。 3、考核工作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德、能、勤、绩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由下而上地进行。考核结果应包括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考核鉴定意见;单位技术负责人、人事负责人签署的考核认定(确认)意见及审批机关意见。 五、认定(确认)权限 1、员级及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经考核合格后,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审核认定或确认,并归档。其中,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分离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考核,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 2、中级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经考核合格后,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本地省(市、区)电力人才评价指导分中心审批,并归档。其中,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分离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考核,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报本地省(市、区)电力人才评价指导分中心审批,同时报国家电力公司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备案。 六、《国家电力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核发 1、直接认定为员级及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其资格证书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自行核发,并盖本单位公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理程序

附件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理程序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但已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聘约(协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初次认定条件的,由个人申请,经单位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报市职改部门审批后,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认定对象及级别 (一)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二)《中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材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历鉴定)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返还); (四)硕士研究生晋升中级资格对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原件)、反映业绩情况的成果业绩材料及证书、证明材料; (五)《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份; (六)免冠小一寸近期相片一张(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七)聘用人员需提交一年以上的聘约。 三、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受理材料时间每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7月20日至7月30日 受理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63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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