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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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在近几年的犯罪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带着这些问号,我对本市检察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

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七)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我市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

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

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定稿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人_邳立军___ 年级_10秋____ 专业_法专___ 分校__宝坻分校__ 指导教师_陈楠__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一、前言部分 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据统计全球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调查人邳立军 调查时间 2012年7月20日——2012年8月4日 调查地点:宝坻区司法局 调查方法:采访 二、事实部分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报告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在本案中,原告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某桌面,以示教训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

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某不能背诵,且东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

关于青少年上网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上网情况的调查报告 1、调查背景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应用。网络的触角伸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毋庸置疑,网络作为信息的载体,它给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带来了巨大的飞跃。“网络”已成了当今了解世界、走向世界的衣衫快捷的窗户。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和探索精神的中学生一族。对网络更是情有独钟,一“网”情深。然而“网络”在展现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同时,也打开了一个无限巨大的“垃圾场”的大门,对身心尚未成熟的中学生来说可谓“一半是馅饼,一半是陷阱”。 2、调查方法: (1)问卷方法(调查范围:周围小区居民) (2)各种书刊资料收集 (3)网上查询(社会上的其他人士对于上网的认识) (4)组员讨论研究 (5)材料整理与编辑 3、调查研究: (1)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是15—17岁的青少年。调查发现经常上网的是男同学,几乎每天上网,偶尔上网的和从未上过网的女生居多。上网费用的来源多数人是节省的饭钱。大多的人在网吧上网。家长对学生上网的态度是少有约束。很少正确使用。上网的目的部分聊天,大多是玩游戏。

上网对自己学习有帮助的占少量。谈到对网络的看法,认为内容既有健康。也有不健康内容的占一半。所里据熟悉网站的名称都市游戏和歌曲网站。 (2)青少年上网的原因: 第一,少年进入青春期后,成人意识强烈,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什么事都可以自己处理,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事实往往相反,他们经常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再加上现在的孩子多数为独生子女,从小受娇宠惯了,一点小小的挫折可能就会令他们无法接受,具体表现为,情绪波动比较大、控制情绪能力不强、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受挫折后情绪不稳定,使得这些孩子不自觉地去寻找一个能充分满足自己的世界,网络恰好为他们提供了这一条件。在网络世界里,他可以解决任何问题,他可以完全逃避现实,他的情绪可以得到充分的宣泄。 第二,家庭关系紧张,无法与父母进行很好的沟通是青少年选择网络的又一主要原因。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在确立人生观、世界观最关键的时期尤其需要来自父母的正确指导。很多父母更习惯于那种“家长命令式”的教育方法,忽视了青少年的叛逆心理,造成了青少年偏要和跟父母对着干的局面——你们不让我打游戏,我偏要这么做。 第三,学习成绩差,自暴自弃。大多数沉溺于网络世界不能自拔的孩子,学习成绩都比较差,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不到学习所带来的成就感,往往会选择网络来满足自己。

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篇一: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1上海对大学生网上创业也作出了相关的优惠规定,针对上海市高等 院校毕业的学生、在职职工参加中高层次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 补贴一半的培训费用,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政策 上海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融资 2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贷款,将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从事微利项 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 法人代表户籍改为陕西省境内 今年,西安市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191笔,金额7505万元,发放大学生小额贷款1245笔,金额9413万元。目前,西安市市级财政已 筹措500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并成立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 协调工作办公室。此次也放宽了大学生贷款方面的条件。 贷款条件 对近五年毕业或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 毕业生,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期限两年,大学生创业贷款执行 基准利率,不上浮,按期 3首先,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要年满十八岁,已经有一定的自由资金、持有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结算账户等条件,关于大学生创业贷 款申请资料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 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 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 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 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4在校大学生就业案例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在近几年的犯罪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带着这些问号,我对本市检察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

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七)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2、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

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共4篇)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共4篇)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共4篇) 第1篇: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关于大学生犯罪的调查报告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刑事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部分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比较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男大学生生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所犯的是涉嫌盗窃罪,近来也有女大学生的犯罪现象出现;(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

一例、盗窃罪一例);(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 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而非素质。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张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得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与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陈某桌面,以示教训陈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得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内,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陈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得药费、亲属得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着原告得左眼

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就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得受伤、治疗过程都就是事实。由于被告得行为就是过失行为,不就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得,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陈某不能背诵,且东张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陈得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得竹屑飞插入陈得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得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与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与察瞧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瞧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自行车送回家,第二天原告继续坚持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犯罪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和福祉,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更影响到国家的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虽说,我国目前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更加多样,且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特点,面对这一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因此,了解这西塞山地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对该地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会有重大意义。 二、现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政府等部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所采取相关措施的逐步推进,黄石市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已有所好转,治安也相对稳定。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通过采取实地走访、抽样调查等方式,笔者发现,该地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上扔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认真分析其现状,对提出可行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具有重大影响。本次调查共涉及样本153份,作废10份,有效问卷143份,地域分布在西塞山地区;性别结构是男4

7.55%,女5 45%;年龄结构是18岁以下39人,18至25岁49人,26至35岁20人,36岁以上58人;文化结构是本科以上13人,高中及中专56人,初中60人,小学一下16人。通过对以上样本调查观点的汇总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严峻表一: 现今,虽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表一中我们能够看出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其中经常发生达到了 10.49%,偶尔发生高达71%以上,从未发生只占到了不足20%的比例。该地区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该对这一问题重视起来,采取可行的措施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要真正做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其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比例之内,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较长的一段时间。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表二: 由表二可以看出现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呈多样化,例如盗窃、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吸毒贩毒等。其中发生最为频繁的是盗窃、聚众斗殴以及敲诈勒索,这与青少年本身作案时具有盲目性以及其心智尚不成熟有关。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所占的比例较高,这表明青少年犯罪许多都与金钱有关。有的青少年经常上网、抽烟都需要钱,但他们没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家长们又不会给他们太多的钱,日常花销的不节制、缺钱的现实情况是致使他们盗窃、抢劫,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青少年大多数都年轻气盛,有哥们义气又容易冲动,一件小事因为不冷静就会将事情闹大,因此聚众斗殴的事件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 案例一 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二 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某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大学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因此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因此,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篇 案例三

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商银行卡放回张某的衣柜里。 案例四 2006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某高校外语学院黄某回到学生公寓8栋108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张某存放笔记本电脑的柜子未锁,遂打开柜子,取出电脑,并将电脑藏入所住公寓顶楼无人居住的房间,事后伪装发案现场,并向该校保卫处报案。 案例五 2004年12月9日中午,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 案例六 2005年1月10日晚,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宋某邀集同院学生张某、葛某一起到学生公寓10栋6楼找用红外线发射器照射自己的人。当他们看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周某手中有红外线发射器,就认定是周某所为并对周某进行了殴打。随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学生刘某、娄某、官某、叶某知道了这一情况,并与周某一起找宋某“评理”。双方在学生公寓14栋4楼的楼道间发生激烈争执,继而动手群殴。 案例七

大学生案例分析

一、解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1、侵犯的客体以财产利益为主,犯罪类型多样化。在大学校园里面,70%以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罪种,这些罪种所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也逐进有所抬头的趋势。 2、犯罪主体范围逐近扩大化。犯罪主体范围扩大化包括几方面:一是从院校的办学层次、从重点与非重点来看,过去犯罪的学生主要是来自高职与民办院校,而逐步向重点院校蔓延。例如,马加爵案件、周一超案件、刘海洋案件等一些名牌院校的学生犯罪。二是从学历来看,也不排除硕士生、博士生。三是从成绩优秀来看,一些成绩“非常优秀”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低龄化。由于人们受教育观念的转变,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孩子过早地接受教育,这也形成了很多低龄学生较早地进入大学校园,接受高等教育的现象。 4、团伙性。所谓团伙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有组织、有目的地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团伙性犯罪的发生来自几个因素;1、老乡会;2、哥们义气;3、某些利益的一致性。很多大学生拉帮结派,相互寻找保护、依赖,容易形成一个犯罪集团。在大学校园里面,集体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现象越来越突出。 5、智能性。犯罪手段日益“高智能化”。主要类型有: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取钱财。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大学生利用计算机实行各种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且手段十分隐蔽,方法非常高端。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大学生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社会原因。 (1)文化因素,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 (2)就业因素。很多大学毕业生,不能更快地安置好自己的工作,只是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是违反犯罪的主要原因。 2、学校原因。 (1)管理方面。由于高等学校的过度地扩招生源,导致了学校管理体系跟不上学生数量的节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滞后。其次,存在重知识“输入”而轻思想品德的“塑造”,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有的学生夜不归宿、逃课旷课、赌博醉酒等也无人过问。 (2)法制教育。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不重视。 3、家庭原因。 家庭是孩子最原始接受教育的环境。家庭的教育方式的好与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决定着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些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放纵孩子,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有些孩子因为长期从家来要钱,家长更是百依百顺,恐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其中,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原因就是缺乏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教育方式。 4、自身原因。 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 (1)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误。有些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影响,在人生的价值观、世界观方面产生了误解。 (2)健康心理品质的缺失,造成心理的不成熟。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典型群体,正处在学知识,长才干时期,心理与生理正趋向成熟型转变阶段。一些学生由于种种的原因不能适应校园里面的生活,在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

《青少年犯罪调查 -调查报告》

《青少年犯罪调查-调查报告》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xx年至xx年,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14至25周岁)2338人(其中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505人),占批准逮捕刑事总数53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青少年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920人。赖某某等3人(年龄在14-17岁不等)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实为诈骗)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均为17岁)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陈某某、黄某(两人均为18岁,已于今年10月被执行死刑)伙同郭某某、林某某、林某某经多次密谋,事先便踩点好埋尸地点,绑架了小学六年级学生连某,采取先“撕票”后勒索30万元现金的手法,用尼龙绳残忍地将连某活活勒死。周某某等九人受、书刊的影响,经预谋,在一周末晚上,由李某某将其初中女同学江某某等3人骗出喝酒,九对三少女轮番敬酒,后不顾江某某的苦苦哀求和反抗,对江某某实施了。 青少年犯罪的方式以结伙或共同犯罪为主,出现了帮派苗头。主要表现在抢劫、抢夺、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中,基本上都是2个人以上共同作案,在批捕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了62%。从结伙类型来看,社会青年易与有前科的人结伙,在校生易与辍学生结伙,他们之间相互影响、感染,互相提供信息、技术,作

浅析大学生犯罪事件

论大学生犯罪事件 —从复旦大学投毒案谈起 摘要: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最富有生命力和朝气蓬勃的一个高智商、高素质的社会群体。然而,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持续上升,涉案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但损害了大学生的形象,带坏了校园风气,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关键字:大学生犯罪复旦大学投毒案 2013年4月15日当天,一条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入院”的报道受到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报道称:“受害者是复旦大学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于2013年4月1日因身体不适入院,病情危重,经抢救无效,于16日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种有毒化合物成分。并锁定同寝室林同学有投毒的嫌疑。”在之后的几日里,该报道持续升温,一时间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舆情热点。为什么各大媒体和广大人民会给予此次事件如此大的关注?笔者认为,一方面该起凶杀案件发生在名校,而且被害者的身份又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医学硕士。由于其本身的知名度让人们给予它高度的重视。另一方面,近年来,大学生犯罪事件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影响巨大,从而也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反思与拷问。 当“复旦大学投毒案”正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4月17日,

又有网友爆料,昨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两名学生在宿舍内因为玩游戏发生口角,并大动干戈,终导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而死亡。17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承认此事,并表示正在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该事件。面对一系列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许多人不禁要问:“如今我们的大学生都什么了?”大学本是每个人心目中纯洁的象牙塔,而如今却变成了杀人场所;大学生本是天之骄子,祖国的未来,而如今却要在铁栅栏中度过余生。是什么使他们变成这样?笔者认为主要有一下几种原因。 1、自身因素 首先,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情绪波动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做事欠缺考虑,往往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其次,大学生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接纳自我, 存在自我意识混乱的问题, 或是过高地评价自我, 或是过低地评价自我, 结果导致过分自负或过分自卑两大心理缺陷。在这种不良的自我意识的暗示下, 大学生自我定位不准、挫折承受能力差, 在外界因素的刺激下, 往往会采取过激的行为。“复旦大学投毒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就是一个不善言语,内心过于自卑的一个人。他曾在自己的日志中写道:“周围一派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景象,而我的状况却像天气,反复无常——像个神经病。”在复旦读研的第二个学期末,林沐发表日志,这么写道,“我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喜言辞,不善言辞……我想,我是个有点悲观倾向的人。这种悲观倾向会在不恰当的时刻提醒我事情的不确定性,让我动摇、害怕、继而放弃。” 在这篇日志里,林某把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犯罪案例: 犯罪嫌疑人周瑞(化名),鞍山科技大学三年级学生。2003年五六月间,他在校内连续作案6起,共偷窃同学钱物6000余元。令人难以原谅的是,这已经是周瑞在大学的第二次作案。然而,周瑞身后那个位于河北农村的偏僻贫穷的家,还有他苍老多病、老泪纵横的父母,又不免让人心生怜悯。 2003年五六月份,鞍山科技大学几个教室里,连续发生了多起盗窃案。随着几位同学的现金、手机、随身听、CD机的相继“失踪”,原本充满朗朗读书声的教室渐渐被一种不安和猜疑所笼罩。 6月5日,几名学生走进空荡的教室中时,发现有人竟然正试图把手伸进别人的书包,企图盗窃,这个人就是21岁的大学生周瑞。经调查,周瑞一个月间先后盗窃同学随身听、钱物6起,总价值6000余元。2003年6月19日,当同学们正在进行紧张的期末复习时,周瑞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拘捕。 老师和同学们看着周瑞的目光是复杂的,有惋惜,有鄙视,更有失望———因为这已不是周瑞第一次作案。 2001年9月,周瑞刚入学的第一个月,就私自拿走了同寝室一位同学放在寝室内的太平洋卡,并取走了其中的1800元钱。事后,周瑞主动承认了错误,退还了1800元钱。考虑到周瑞家庭贫困的现实情况,而且他的认错态度也较好,学校给予周瑞一次改过的机会:把原来立即开除学籍的处分改为留校察看一年。 在法庭上,周瑞交代作案动机时说,自己第二次向同学伸手的原因跟第一次一样:因为家庭窘迫,没钱生活,所以一时冲动,把手伸向了同学。他拿走同学的手机和随身听等物品,只是希望卖点儿钱,做自己的生活费。然而,良心的谴责一直让周瑞无法卖掉同学的东西,于是便保存在自己的箱子中。周瑞也想过用各种办法去挣钱,但是都没有结果。这也许跟他过于内向的性格有关。他说,自己的内心经历了无数次煎熬与斗争,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可又没有勇气承认,直到被当场抓获。 案例分析:了解了这个案例后,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因为贫穷,周瑞在法律面前终究没有控制住自己。是的,周瑞值得同情,但是同样也可恨。可怜的村中难得的大学生将前途毁于自己手中,可恨的是作为村中难得的大学生却就这样葬送了自己。周瑞的情况值得我们同情,但是这并不是能犯罪的理由。尽管周瑞的也曾经有过心理挣扎,但仍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知法犯法,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面对贫穷,周瑞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善这一切,而并不是将罪恶之手伸向同学的财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反应了社会对于贫困学生的帮助还比较缺乏,社会对于学生社交能力的培养也还远远不够,否则周瑞也不会在想尽各种方法挣钱这点上毫无结果了。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1.案例中看出现在大学生群体中知法犯法的情况还是存在的,这可能有各种因素导致,但 从根本上还是应当加强、加深大学生法制教育,让大学生更完善的了解法律,找准底线。 2.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周瑞内向孤僻的心理也是造成其犯罪的一大动因,在学校期间,加强 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理的锻炼都是重要且有待改善的。否则,周瑞也不会在生活方面屡次碰壁而最后选择了犯罪。 3.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有着十分贫穷的家庭背景,而其也是因为实在由于生活上的困难, 做过相当艰难的心理斗争后选择了犯罪。这让我们意识到有必要再一步加强对特殊学生的照顾措施,让其能够简单、方便的享受资助,得到基本的生活以及学习资料,安心完成学业。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25周岁以下人群)犯罪呈现低龄、团伙、暴力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效遏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青少年犯罪出现了年龄趋低、增长率趋高、犯罪手段成人化、团伙作案增多等诸多新特点。这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因此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达到对症下药进行治理的目的。 二、调查过程(包括(一)调查时间、地点、方法;(二)调查范围、对象;(三)调查内容) 在3月份,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形式,向广大网民进行调查,咨询研究青少年问题的相关人员等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了社会、学校、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环境影响。 发展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和社会分配方式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对社会冲击颇大。他们住的是花园别墅,穿的是高档名牌,吃的是山珍海鲜。尤其那些生活糜烂的“大款”、“大腕”,更是挥金如土,肆意“享受”,乘坐豪华轿车,出入高档舞厅,纳妾嫖娼,狂赌烂饮。这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把人们原已失衡的心理推向了失衡的顶点。如果说成年人由于思想比较成熟、稳定,心理波动虽大,但还可以节制的话,那么社会阅历浅显,思想欠成熟、稳定的青少年,则极易被社会浊流所腐蚀。他们不仅十分羡慕和渴望,而且尝试享受大款们的生活。但是,青少年大都不能经济独立,更没有具备过大款们那样的生活条件。这样,势必会产生一些因经济条件满足不了个人物质欲望而去偷、盗、抢、骗的青少年。可见,社会不良环境的影 (二)、家庭教育不力。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而父母则是青少年最早和任期最长的人生教师。可以称作第一任老师,所以,家庭教育是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教育的职能却大大弱化。首先,现代家庭的不稳定削弱了家庭的教育职能。市场经济冲击着

大学生犯罪案例及其分析

对大学生犯罪现象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摘要: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如何减少大学生犯罪,已逐渐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着手,较系统地分析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从而探寻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1、犯罪数量增加 据调查,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自1999年起开始上升。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54.5%,2002年较之2001年又增加了97.1%。 2、类型多样化 大学生犯罪多以财产型和伤害型为主,但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大学生犯罪开始向多样化和智能化发展,犯罪手段比一般犯罪表现出高智能、高技术性以及高隐蔽、高危害性。比如某些大学生利用“黑客”软件,盗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不仅自己使用,而且还向好友传播,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几万余元;还有某些博士硕士利用所学科学知识研制冰毒,从事毒品交易活动等等。 3、犯罪主体范围扩大。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 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例如在2001年大学生犯罪案件抽样调查28件34人中,就有硕士研究生2件2人。 法官在调查中还发现,女大学生犯罪也在增加,在2002年67名犯罪大学生中,女大学生有11人,其中盗窃10人。 当代社会中,大学生犯罪有增长趋势,而且大学生犯罪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一些所谓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现象的出现决非偶然。 原因浅析: 1、市场经济深刻地影响、塑造大学生的行为、思想 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获得飞速发展。这种变化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成员,当然当代大学生也是被影响的一部分。这种影响是两面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巨大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由它带来的无序性引发了人们思想上的某种混乱。

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有社会、家庭、学校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也必须从多方面下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行立体的多方位治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诈骗犯罪敲诈勒索道德观念 青少年正处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笔者运用在电大所学法律知识,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写出了本调查报告。 XX年至XX年,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1838人,占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48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

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q####j、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920人。赖某某等3人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q####j、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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