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资料的基本要求与内容(doc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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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指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禁止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1.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根据《会计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包括: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资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三、会计凭证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一)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情况,从而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会计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会计凭证,它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需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

《会计法》规定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这一规定体现了两层含义:

1.办理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2.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原则上不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违反上述2条规定都属于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为了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当期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填制或者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

二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应当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据此执行。

三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更正、补充。

审核原始凭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对外单位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总之,必须有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后,会计人员才能据以入账。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4.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5.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四)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

2.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不包括金额更正)。

3.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不得更正,只能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或重开的义务,不得拒绝。

(五)记账凭证的编制的两个要求

1.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编制。

2.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审核无误,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六)会计凭证的传递与管理

1.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一起装订。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会计主管人员),可以复制。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表原始凭证。

四、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

1.总账。总账又称为总分类账。

2.明细账。明细账又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的账簿。明细账是会计资料形成的基础环节。

3.日记账。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它是按照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地进行登记的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其他辅助账簿。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为备忘备查而设置的。在实际会计业务中,主要包括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或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二)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这是对单位依法登记会计账簿所作出的法律规定。

1.单位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5.禁止账外设账。

五、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会计法》第二十条中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就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会计法》第二十一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盖章。单位负责人就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这是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签章程序等作出的法律规定。国务院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企业会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列报、中期财务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各企业和单位必须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执行,做好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对外提供这一重要工作。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和构成

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

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从国际范围来看是一个比较通用的术语,但是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使用的是“财务会计报告”这一述语。为了保持法规体系上的一致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仍然沿用了“财务会计报告”,但同时又是引入了“财务报告”,并提出“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在所有具体准则的制定中则统一使用了“财务报告”。

根据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财务会计报告具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是对外报告,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使用者,专门为了内部管理需要量的、特定目的的报告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的范畴;二是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包括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和某一时期的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等信息,以勾画出企业整体和全貌;三是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形成一个系统的文件,不应是零星的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2.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被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①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会计报表。

②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③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流出的会计报表。

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前的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⑤附注是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3.财务报表的分类

①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有是以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等。

②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数据真实

2.内容完整

3.计算准确

4.编报及时

(三)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

(四)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每年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企业应当依照企业规章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向监事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五)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六)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等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目的是督促签章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严格把关并承担责任。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也规定:“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年度

(一)会计年度的概念

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

每个会计年度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二)我国对会计年度的规定

《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目的: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等年度保持一致。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这是我国会计年度的法律规定。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公历制会计制度,是为了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等年度保持一致,从而便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各单位按年度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七、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的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一)选择货币作为会计记账单位的原因

会计核算以货币计量,使会计核算的对象表现为货币运动,从而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之一。

(二)会计核算原则上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

(三)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增加,对外贸易和合作发展迅速,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币种在一些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中明显增加,有的甚至占据了主导地位。

如果要求单位平时的每笔外币业务都折算为人民币,不仅影响其经济业务往来,也会加大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对此,《会计法》规定可以选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在选择人民币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时,必须遵守“业务收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原则,而且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四)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以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阅读和使用,也便于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财务会计报告计算应缴税款和进行工商年检。这样要求,既是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客观要求,也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

八、会计文字记录

《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因此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文字是备选性的。

(一)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二)民族自治地方和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九、财产清查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并查明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重要方法之一。

(二)财产清查的法律规定。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该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划分,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的内容多、范围广、投入的人力多,不可能经常进行,一般只用于年终结算前的清查。当然,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如企业破产、合并、改变隶属关系、清产核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或核定资金,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等进行盘点和清查。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划分,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定期清查通常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结账时进行。

(2)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没有规定清查时间,根据特殊需要而进行的临时性清查。

(四)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1.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

(1)组织上的准备。一般应当由单位领导人员研究制定财产清查计划,确定工作进度、人员配备和方式方法,还要安排好对清查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措施,随时解决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并研究和分析清查结果,写出财产清查报告,对发生的盘盈和盘亏提出处理意见。

(2)业务上的准备。各业务部门特别是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财产物资的清查。

十、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就是会计档案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会计法》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在部门制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管理规定。1998年,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在总结会计档案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要求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以及单位变更后的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没有专门档案管理机构的单位应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继续保管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询、或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

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分为3、5、10、15、25年。

口诀:一头二尾,三个五年(固定资产卡片账报废清理、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三个永久(年度财务报告包括文字分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其他都是15年。

3.会计档案应按规定程序销毁。

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3章 会计核算基础 练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课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确定会计核算工作空间范围的前提条件是()。 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2.强调经营成果计算的企业适合采用()。 A.收付实现制B.权责发生制 C.永续盘存制D.实地盘存制 3.凡为取得本期收益而发生的支出,即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 A.收益性支出B.资本性支出 C.营业性支出D.营业外支出 4.凡为形成生产经营能力,在以后各期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种支出,即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 A.收益性支出B.资本性支出 C.营业性支出D.营业外支出 5.对应收账款在会计期末提取坏账准备金这一做法体现的原则是()。 A.配比原则B.重要性原则 C.谨慎性原则D.可靠性原则 6.在会计年度内,如把收益性支出当作资本性支出处理了,则会()。 A.本年度虚增资产、虚增收益 B.本年度虚减资产、虚增收益 C.本年度虚增资产、虚减收益 D.本年度虚减资产、虚减收益 7.会计对各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时,选作统一计量标准的是()。 A.劳动量度B.货币量度 C.实物量度D.其他量度 8.配比原则是指()。 A.收入与支出相互配比 B.收入与营业费用相配比 C.收入与产品成本相配比 D.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配比 9.财产物资计价的原则是()。 A.权责发生制原则B.配比原则 C.历史成本原则D.收付实现制原则 10.下列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有()。 A.支付职工工资B.支付当月水电费 C.支付本季度房租D.支付固定资产买价 11.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符合()。 A.历史成本原则B.配比原则 C.可靠性原则D.可比性原则 12.各企业单位处理会计业务的方法和程序在不同会计期间要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符合()。 A.相关性原则B.可比性原则

工程结算 送审要求

附件2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送审资料清单及要求: 1、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目录(签收表):一式两份(附件1)。 2、工程项目投资立项批文:复印件。 3、工程造价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基层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加盖公章。至少应包括: (1)封面(附件2)。 (2)工程项目结算概况表(附件3-1,污水项目使用附件 3-2) (3)工程项目结算汇总表(附件4)。 (4)分项工程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5)。 (5)设计变更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6)。 (6)现场签证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7)。 (7)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附件8) (8)新增项目(未列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附件9) 4、合同:包括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经确认的分包 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提供原件并按签 订时间顺序排列。 5、竣工图纸: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工情况,并将 变更编号、签证编号及内容在图上标出,经承包人、监理 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6、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安装工程分专业整 理装订;变更设计审批表上要有设计人员签字并由设计单 位加盖公章,经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 加盖公章,经项目管理单位加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工 程变更设计预算、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综合单 价分析表、变更设计简图等应含有审批内容。设计变更须 经市政园林局、建委审批的,还须提供审批内容。

7、现场签证:按签证的里程、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 编出目录,并在每页的下方正中按顺序编号。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围、简图、工程量计算过程,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目管理单位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隐蔽的签证工程还应提供施工前后的对比相片(有参照物)。 8、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技术条 件和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澄清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9、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含施工方案)、经济标(含报价 和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承诺书、投标补充函等。 10、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1、开工进场前实测土方横断面图、工程量计量表、计算书: 包括工程量计量表、工程量汇总表和工程量计算式,要有具体、详尽的计算过程并注明计算依据索引;按照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整理并与结算书上工程量页码指引一致。开工进场前实测土方横断面图按施工里程整理装订册,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加盖公章、签字确认。电子文件须以Excel表格形式。 12、甲方供应材料证明:由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人双方确认 并加盖公章。 13、设备、材料价格呈批审核单:凡在合同中未明确而在施 工过程中确定价格的,将价格呈批审核单按时间顺序装订整理成册,每张单须附有购销合同或其他价格确定凭证(如材料单价有效发票),每张单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按时间顺序装订整理成册,每张 单须附有相关资料并注明相关资料在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哪一页,每张单须经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并加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及表格.doc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送审资料说明 一、审计送审表中“工程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工程项目名称”一致,填写完整的项目名称。“工程管理部门签章”一栏,工程管理部门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予以承诺,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工程结算书需提供两份原件。工程结算书上的“工程项目名称”与合同中工程名称一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要填写单位全称,与单位公 章名称一致。封面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以及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 三、工程量计算书需提供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 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记录、现场签证单等内容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四、审计承诺书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是授权给结算审计事项的代理人。 六、施工合同的签订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补充协议应为主合同的 补充或延伸。合同和补充协议均应有签约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合法公章, 负责人应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人。 七、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竣工图应严格按照泰安市有关竣工图要求进行编制。用于结算的 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九、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并由各 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要求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本资料和影像等。 十一、设计变更单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要求有设计 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工程管理部门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字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十二、现场签证单要按签证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工程量计算式等,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三方签字盖章,其中工程管理部门需要两个人签字。 十三、有关涉及造价变化的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和会议纪要,不得直接作为计价依据,只能作为变更或签证等计价依据的附件。 十四、开工竣工报告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建筑规范要求。开工竣工报告需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可用项目章)和监理单位(总监)签字盖章。 十五、涉及工程造价的会议纪要,要求有参加会议的出席人签字。 十六、甲供材清单要有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与管理

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与管理 嘉鱼县档案局李晖 一、会计档案概述 (一)会计档案的定义 会计档案是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定义的含义: 1.会计档案的来源是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主要指会计核算活动)。 2.会计档案的形成过程是会计核算活动的直接产物。 3.会计档案的内容和成分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 4.会计档案的作用是对国家、社会、个人有保存备查价值。 5.会计档案的属性是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性。 6.会计档案的地位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会计档案的特点 1.形成范围的普遍性。凡有会计和会计工作的地方和单位,都要形成会计档案。其范围遍及城乡,包含各行各业,涉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这些单位,每天都在发生大量的会计事项,每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可谓汗牛充栋,卷帙浩繁。 2.内容的专业性。会计档案是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核算是会计特有的专门手段,有着专门的规则和方法,从而使会计档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正因为如此,会计档案被称为一种专门档案。 3.相互间的衔接性。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三种核算材料依次形成,环环相扣,它们共同记录和反映着同一经济业务、构成不可分割的会计核算体系。 4.核算材料的共同性。各类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是相同的,形成的会计档案都是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三种形式,而且许多材料的规格样式是可以通用的,其记录形式主要是数据性和表格式。 5.形式的多样性。从规格上讲,凭证、账簿、报表大小不一;从装订形式看,一般账簿不需重新装订;从形成与管理方式的发展状况看,会计档案材料的现代化进程比一般公文处理快,载体形式发展迅速。 (三)会计档案与相关档案资料的区别 1、与文书档案的区别:各单位的各种财务、预算、计划及经费请示、批复等材料,以及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一般都作为文书档案处理,而不属于会计档案范畴。 2、与会计资料的区别:各单位收集或购买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出版物,以及会计档案的复制品(文件汇集等),不是会计工作中直接产生的,不能反映本单位会计活动的历史面貌,不是会计档案,而是会计资料。 二、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会计凭证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和一般要求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一般要求 第一节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是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事项。经济业务事项包括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两类。经济业务又称经济贸易,是指单位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交换,如产品销售等。经济事项是指在单位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件,如计提折旧等。经济业务事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股票是一种所有权证券,按持股人(即股东)不同,又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债券是一种债权证券,按发行者不同,分为国家证券、金融证券和企业证券。款项和有价证券是单位的资产,也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单位财产物资的简称,是反映一个单位进行或维持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商品等存货和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单位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负债,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债权和债务都是单位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大量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所引起的。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本钱。基金是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某些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如政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教育基金等。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指公司、企业等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种总流入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债务的清偿,进一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履行法定职能、发挥特定功能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公司、企业等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通常包括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生产费用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构成产品生产成本;期间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一般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成本是指公司、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或进行某项劳务而发生的费用,它与一定的产品或劳务相联系,是对象化了的费用。收入、支出、费用、成本都是计算和判断单位经营成果及其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

关于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现对基建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如下:(一)工程结算资料应由基建处报送,委托施工单位送的结算资料不予签收,送审资料的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建处应加强对送审资料的管理,保证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合法,除特殊情况,所送资料应一式二份,并保证一份是原件[附件(6)只需送原件一份,附件(2)、(3)只需一份复印件,审计完退还],审计处保留一份存档(存档不需原件),原件在审计完毕后退还。 (三)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基建处均应盖章,作为加强资料有效性的依据。 (四)加强竣工图的审查,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基建处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若同一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施工单位,基建处应组织各方施工单位,明确其完成的工作范围,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凡是拆除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如甲方不回收,则施工单位会同基建处造价预算人员、主管领导鉴定、摊销、折价后交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 (六)为了避免由于信息沟通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求对该工程甲供料情况给予说明。

附件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1、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6)工程竣工资料; (7)图纸会审纪录; (8)设计变更单; (9)工程洽商记录;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现场签证单; (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与内容

第二节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差不多要求 会计核算的差不多要求,是指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差不多规范。《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差不多要求要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依据的差不多要求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禁止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资料的差不多要求 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峻违法行为 (三)会计电算化的差不多要求 1.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依照《会计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包括: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资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三、会计凭证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同意,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一)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差不多发生或完成的情况,从而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会计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会计凭证,它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需要的作用,因此必须依照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

乙方报送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新

乙方报送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 一、资料总体要求 1、从类别及内容上,结算资料应能完整支撑乙方的送审工程造价; 2、从真实性、有效性上,结算资料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 3、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另行补充,乙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 4、资料原则上要求为原件;若为复印件,项目管理部门应签名并盖章(骑缝章); 5、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认质认价单等应分土建、安装等专业整理装订,连续编号,附件完备。 6、报送套数:一套。 二、资料具体内容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文档(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3、工程施工图及电子文档; 4、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5、工程竣工资料清单目录表; 6、图纸会审纪录; 7、工程变更单; 8、工程洽商记录;

9、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 10、现场签证单; 11、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12、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 13、乙方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文档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文档,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文档); 14、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 15、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1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学校验收合格报告; 17、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18、建设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 19、移交资料签收表。 三、资料具体要求 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应有软件电子文档和Excel电子文档)注明使用软件。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包括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工程结算送审明细表

工程结算送审明细表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包括签证单的结算,要求按栋号及专业分别报送)及电子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3)工程竣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图纸会审纪录; (6)设计变更单; (7)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技术联系单); (8)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9)会议纪要; (10)现场签证单; (11)材料设备单价,清单未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 (12)甲指材料定价确认单(或三方合同); (13)开工报告(开工令)、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14)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资料; (15)竣工结算交接单; (16)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编制要求:竣工图为依据编制,包括图纸会审 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现场签证、工程

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签证变更的报价需要标明对应的编号。要求用电脑软件编制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表)。对于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需重新套价的必须提供套价电子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 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3.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 签字, 并要求由监理公司和工程部经理确认签字盖章。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竣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 4.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5.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 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会审记录内容每页要有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工程结算送审 明细表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包括签证单的结算,要求按栋号及专业分别报送)及电子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3)工程竣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图纸会审纪录; (6)设计变更单; (7)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技术联系单); (8)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9)会议纪要; (10)现场签证单; (11)材料设备单价,清单未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 (12)甲指材料定价确认单(或三方合同); (13)开工报告(开工令)、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14)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资料; (15)竣工结算交接单; (16)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编制要求:竣工图为依据编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签证变更的报价需要标明对应的编号。要求用电脑软件编制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表)。对于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需重新套价的必须提供套价电子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发 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3.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 并要 求由监理公司和工程部经理确认签字盖章。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单位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经济业务又称经济交易,是指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的交换,如购买固定资产等。经济事项是指在企业内部公示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项,如无形资产摊销等。根据《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的经济业务事项各具特色,会计核算也有所不同,现以企业为例加以说明。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威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款项和有价证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单位应及时、如实地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以加强款项和有价证券的监督管理,保证单位货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务是财产物资的简称,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

有事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都可以用和货币来表现,是会计核算中经常性的交易或事项。单位应加强对财务是收发、增减和使用的管理与核算,以促进单位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保护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如单位销售商品、对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物方或者接受劳务方收取的价税款,单位采购材料物资按规定预付供货单位的账款等。 债务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实义务。现实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各种应付款和预收款以及单位应交的各种税费等。单位应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核算,及时、真实、完整地反映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情况,为加速资金回笼和促进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提供会计信息。 4、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资本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工程结算资料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工程结算资料收集、编审原则及要求 1、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承包内容,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工程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基地公司)不予接收承包方移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承包人责任 2.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及时办理各种资料签认手续,收集整理有关结算资料,制作已完工程竣工图。 2.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并移交发包人; 2.3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首先应按本要求整理结算所需的必备资料,其次再根据资料组织结算编制工作,并做好送审前的自审。 2.4承包人自审完毕后,编制移交清单,将真实、完整、规范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基地公司项目部,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2.5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一式四份(竣工图二份),其中基础资料应至少保证两份原件。 2.6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编制竣工结算,保证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7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同时提交的竣工资料审核合格后方能验收合格),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自审、送审工作,未在期限内完成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基地公司)责任 3.1、基地公司项目部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各种资料原件一份,与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人员核实校对资料,特别是工程增、减变更资料,同时保留进度计量及工程付款支付凭证原件一份(附依据资料),以此复核承包人移交的结算资料。 3.2基地公司项目部收到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负责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格后移交运营部或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同时办理移交手续。 3.3承包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具体由基地公司预算室负责验收和移交或送审。 3.4承包人延期不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搜集到的现有结算资料编制结算。 4、运营部或造价咨询单位对接收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审核,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配合。 二、送审结算资料清单及要求: 送审结算资料分基础资料和结算书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分别装订成册,若一册资料过多可分本装订。资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目录(签收表):一式四份(附件1)。 2、工程项目投资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四份。 3、工程造价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至少应包括:

.结算资料送审范本

城市公司工程合同结算审批表 备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工程结算审批至区域公司总经理;5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审批至事业部总经理。

工程结算申请单

结算资料清单

水电费使用情况确认表

淮安绿地世纪城三期XXX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负责人授权委 托书 致绿地集团淮安置业有限公司: 为加快我司淮安绿地世纪城三期XXX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我司特授权项目经理(职务)吴丽华(姓名)同志(身份证号:)为我司淮安绿地世纪城三期XXX工程(合同名称)竣工结算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专业造价人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时间、程序及要求完成结算编制及申报,负责代表我司进行结算谈判及签署《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等相关结算文件,我司均予认可,除项目负责人外,其它参与本项目结算的人员及分工等具体情况详《项目结算编制人员通讯录》。 此外,在该项目竣工结算申报、审核定案等结算文件中,我司授权使用章(项目章或专用章名称),其法律效力与我司法定法人公章相同,该印章样章如下:(盖授权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月日

竣工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承诺书 致绿地集团淮安置业有限公司: 为促进各结算审核方审核进度,更好地配合贵司加快结算工作进展,本着客观诚信出发,我司对申报的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承诺如下:我司申报的淮安绿地世纪城三期XXX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均为真实的、合法有效的,同时结算资料为已备案完毕的完整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资料,后期如因我司申报的资料不真实、非合法有效等因素造成结算审核工作滞后、暂停等责任以及因遗漏资料造成结算工程量、价款的减少,我司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如经各审核方核实,我司在结算申报资料中存在主观故意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高估冒算的,我司无条件接受贵办的进一步处罚。 以最终提交真实的、有效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日期为结算资料的报送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月日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一般要求.doc

第四章企业基本业务的核算(一) 一、单项选择题 1.工业企业领用材料制造产品,应计入()账户。 A.制造费用B.生产成本C.销售费用D.管理费用 2.下列各项目中属于制造费用核算范围的有()。 A.车间用房的折旧费B.厂部办公大楼的折旧费 C.车间生产机器设备的日常修理费D.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工资 3.企业计提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应借记()科目。 A.累计折旧B.生产成本C.制造费用D.固定资产 4.企业计提本月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40000元,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A.借:固定资产4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 B.借:累计折旧40000 贷:固定资产40000 C.借:管理费用4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 D.借:制造费用4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 5.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记入()。 A.管理费用B.财务费用C.制造费用D.生产成本 6.企业本月收到上期产品赊销款20000元;本期销售产品40000元,收到货款30000元,余款尚未收到。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月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为()元。 A.20000 B.40000 C.50000 D.30000 7.某企业本月支付厂部管理人员工资30000元,预支厂部半年(含本月)报刊杂志费2400元,生产车间财产保险费6000元,该企业本月管理费用发生额为()元。 A.30000 B.32000 C.30400 D.38400 8.某企业某车间月初在产品成本为2000元,本月耗用材料40000元,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8000元,该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等职工薪酬4000元,车间水电等费用4000元,月末在产品生产成本4400元,厂部预付半年报刊费1200元(含本月),则该车间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总额为()元。 A.56200 B.58200 C.53600 D.53800 9.下列关于"生产成本"账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生产成本"账户期末肯定无余额 B."生产成本"账户期末若有余额,肯定在借方 C."生产成本"账户的余额表示已完工产品的成本 D."生产成本"账户的余额表示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总额 10.下列项目中,不应记入"财务费用"账户的是()。 A.利息支出B.汇兑损失 C.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D.财务会计人员工资 11.职工预借差旅费应借记()账户。 A.其他应收款B.应收账款C.预付账款D.管理费用 12.企业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期末再按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分配记入()账户。 A.管理费用B.生产成本C.本年利润D.库存商品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1、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6)工程竣工资料; (7)图纸会审纪录; (8)设计变更单; (9)工程洽商记录;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现场签证单; (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 (15)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盘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盘,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盘); (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 (17)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1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19)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 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 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工程结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一次性告知

一、送审资料:(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 1、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2、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 3、招标文件; 4、合同文件; 5、图纸会审记录(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6、工程竣工图纸; 7、工程设计变更、签证;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 1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 15、其它结算资料。 二、送审资料具体要求: 1、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发改委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政府抄告单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2、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应有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等有关单位的签字、盖单。 3、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等整套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应整理装订成册。 4、合同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如下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需有各参加单位会审人员签字。 6、工程竣工图纸:提供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南昌市城建档案馆规定整理的竣工图纸,要求有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由于工程规模较小而无监理的工程,竣工图要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7、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竣工图相对应。工程签证,要求根据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每一页要求有统一的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8、工程结算书: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盖章确认,工程结算书要有编制说明,并提供电子版结算书,以便做审核对比表。 9、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和计算依据索引。尽量提供电子版竣工图和相关采用有计量软件工程量计算稿件(电子版)。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的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加会议各方代表签字。 12、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应有地质勘察单位及提供水文资料的单位签字及单位盖章确认。 1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要求有建设单位盖章及相关单位确认。 15、其它结算资料:甲供设备及材料证明、材料进场报验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监理合同、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施工日志、非常用标准图集和定额、单价分析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建设单位代缴劳保基金等证明资料。另外,套用93、96年定额的还需要有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

会计核算资料的基本要求与内容(doc 14页)

第二节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指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禁止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1.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根据《会计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包括: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资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三、会计凭证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一)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情况,从而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会计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会计凭证,它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需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

会计核算手册 (汇总定)

东信医疗集团会计核算手册 2015年1月

第一节会计科目

第二节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集团及权属医院的库存现金 二、明细科目设臵 三、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提取金额: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二)将现金存入银行,按照存入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三)因支出内部出差人员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借出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 贷:库存现金 (四)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五)每日终了结算库存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库存现金短缺或溢余,通过“待处理财务损益”科目核算: 1.属于库存现金短缺,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库存现金 2.属于库存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方向及反映内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集团及权属医院持有的库存现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集团和权属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库存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库存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不得存在现金坐支等其它违反库存现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2.各院应当设臵“库存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由出纳人员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3.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进行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分录见“待处理财产损溢”。 4.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1002 银行存款 一、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集团及权属医院的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及有关要求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及有关要求 (下载网址:莆田财政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78788670.html,)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应做到整洁、齐全及装订成册,并按下列“三、送审资料”所列顺序在送审资料封面上编号及注明总张数,并在每号资料每张上注明所在的张数号。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应尽量送审原件,若送审的是复印件,建设单位应事先进行核对,核对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一、建设单位的送审报告(主送单位为莆田市财政局);(份张) 二、送审资料目录(按“三、送审资料”所列顺序编号并加盖公章)(份张) 三、送审资料 1.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设批复(含明细)、预算批复;(份张)2.招标文件(一式二份)、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份张)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核对表;(份张)4.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份张)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劳保核定卡(签订合同时及施工期内劳保卡);(份张)6.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份张)7.施工图纸会审纪要;(份张)8.地质勘察报告;(份张)9.施工组织设计;(份张)10.工程变更通知书(原件一份并加盖设计图章,土建与安装要分开装订);(份张)11.隐蔽签证、现场验收资料(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土建与安装要分开装订并提供品牌明细表及项目班组更换说明);(份张)12.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验收证书(原件各一份);(份张)13.工程结算书(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师或预算员执业章);(份张)14.工程结算计算式;(份张)15.钢筋计算书;(份张)16.电子光盘(含送审报告、结算书、结算计算式、钢筋计算书及CAD图纸);(份张)17.监理单位结算初审报告;(份张)18.竣工图纸(加盖红色竣工图章、总监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份张)19.设计图纸(招标用设计图);(份张)20.工程结算所需其它资料(如主材补差一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 甲方采购设备及自行施工部分详细列出)。(份张)备注:请另送一份送审资料给市审计局备查 送审单位(公章):莆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送审人及联系电话:接收人及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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