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完工程造价鉴定的案例分析(苏亚潘建华)

关于未完工程造价鉴定的案例分析(苏亚潘建华)
关于未完工程造价鉴定的案例分析(苏亚潘建华)

关于未完工程造价鉴定的案例分析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潘建华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咨询研究对象是涉案工程基于特定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上的造价问题,实践中合同发生纠纷之时,工程可能处于各种状态,未完工程与完工工程造价鉴定比较,对鉴定人对争议事项定性及定量分析、鉴定假设的运用、鉴定取舍原则运用等方面要求更高,现以某实例予以剖析。

一、工程概况

1、案情概况

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分三期开发建设某住宅小区,2010年8月1日其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壹份,约定将一期住宅小区工程发包给B公司施工,合同价暂定为30000万元,合同范围为1#至6#住宅楼、售楼处工程、公共地下室等工程,合同工期360天,工程于2010年8月5日开工。该合同为可调价格计价方式,约定以03计价表规定按实结算,总价下浮10%,合同通用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条款内容。该施工合同经法院审理认定真实有效,且为双方实际履行合同。

2011年12月份,B公司完成砼主体结构和部分二次结构等工程,工期实际延误,A公司强令B公司退场,B公司临时设施、施工机械、脚手架等遗留现场。2012年1月份,双方办理工程界面交接手续,A公司将剩余工程交由C公司继续施工,原B公司遗留现场设施、机械、材料等由A公司未经B公司同意,强行移交C公司使用。后A、B公司就已完工程部分进行结算,至2012年年末,除主体结构砼、钢筋分部分项工程确认结算价款外未果。2013年2月,B公司将A公司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主张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及延期付款利息,赔付A公司未退回B公司设备、机械、材料等损失,并在案件审理中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我公司接受法院委托对涉案工程造价进行鉴定。2、鉴定准备情况

鉴定方根据法院委托要求,组织双方核对、补充证据材料,并向双方了解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焦点。证据材料核对情况如下:(1)已确认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双方签字确认的界面交接材料(含现场遗留设施、机械、材料等);(2)B公司提供,A公司有异议证据材料,

主要包括工程签证、工程联系单、临时设施搬迁证据材料(涉及该事项的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工程联系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B公司理由为上述资料未按合同约定经由A公司工程副总签字并加盖公章,因此为无效证据;(3)A公司提供,B公司有异议证据材料,主要为C 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工程联系单,一部分为C公司向A公司明确交接工程界面的具体施工内容,A公司以此证明实际交接界面的详细情况。一部分为C公司对A公司已完工程内容的返工费用,A公司以此证明B公司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要求扣减相应工程价款。B公司以非A、B公司双方形成的证据,对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予认可;(4)双方对未确认证据材料,在鉴定方提请法院要求的期限内,均未提供反证。

鉴定方直接使用双方已确认证据材料,对于双方未确认证据材料,按照以下四个原则进行筛选:(1)证据材料是否与鉴定事项有关;(2)一方不认可对方提交,但已方提交证据与之相同、己方提交其他证据反映的事实与其一致的证据材料;(3)一方不认可对方提交,已方提交证据无与之相同或己方提交证据材料无反映其事实的;(4)一方不认可对方提交,己方提交证据材料反映事实与之不一致的。

鉴定方将证据材料核对意见及梳理情况提交法院,并与法院沟通,确定证据材料的使用,明确了针对异议证据发表多种鉴定意见的审判要求。具体为:第(1)条中证据,与鉴定无关的退回当事人;第(2)条中证据鉴定使用,无须特别说明;第(3)条中证据鉴定使用,须逐项特别说明;第(4)条中证据分别使用须逐项特别说明。鉴定方通过此项工作,确认了政策性文件调整时点所涉及的几项证据材料(反映施工进度节点的工程联系单、监理月报)为双方无异议证据,予以采纳使用。

二、争议焦点

本案涉及价款结算的争议,主要在鉴定准备阶段梳理,部分在核对(征求意见)中形成。未完工程造价鉴定在本案中,具有典型性的主要争议焦点如下。

1、B公司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遗留设施、机械、材料的证据,涉及临时设施、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模板、砌砖、袋装砂浆等。B公司主张临时设施系一次性投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率以整体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全额计取,脚手架则按照实际支出,即以实际天数或定额工期天数的租金支出计算。A公司认为,临时设施费应当按照已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虽由A公司继续使用,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03计价表规定计算,扣除B公司退场后拆除、摊销等费用。A公司还认为,工期延误责任属B公司,故以实际支出计算的主张不能成立。

2、B公司提供临时设施搬迁证据材料(涉及该事项的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工程联系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反映其应A公司二期工程基坑施工原因二次拆建临时设施的事实,主张按照03计价表规定以实体工程另行全额计算临时设施费,包含利润,并不考虑合同下浮。A公司认为该证据材料虽有合同指定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陈某某签字,但未按合同约定经其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因此证据无效。

3、B公司提供工程签证,反映应A公司要求完成施工道路施工,主张按照03计价表规定以实体工程计算工程价款。A公司认为该证据材料未按合同约定经其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因此证据无效。A公司还认为施工道路属临时设施,包含在临时设施费中,不应另行结算。

4、B公司主张按照实际施工工期日历天数计算垂直运输费,A公司认为应按照合同工期天数计算,并扣减未完工程所对应的垂直运输费。A公司还认为,工期延误责任属B公司,故以实际施工工期日历天数计算的主张不能成立。

5、B公司提供工程联系单,反映其按照A公司装修售楼处要求,拆除了按原图已施工墙

体并按装修图重新砌筑墙体的事实,主张按该联系单显示的拆除工程量以及装修图纸工程量进行结算。B公司认为该证据系工程联系单,非工程签证单,并且未按合同约定经其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因此证据无效。鉴定中,A公司以其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陈某某的证言,证明装修图重新砌筑墙体非B公司施工,按原图施工墙体的拆除量远远小于B公司主张工程量。

6、A公司提供其与C公司之间的工程联系单,反映C公司向A公司明确工程交接界面的

具体施工内容,A公司认为应按这些工程联系单反映的界面内容计算。B公司以非A、B公司双方形成的证据,对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予认可。

7、A公司提供其与C公司之间的工程联系单,反映C公司对B公司已完工程进行返工内容,A公司以此证明B公司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主张扣减相应工程价款。B公司以非A、B 公司双方形成的证据,对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予认可。

三、对问题的分析

鉴定方针对上述争议焦点,分析梳理出以下几类处理思路。

1、本案争议焦点1、4条中,工期延误责任与鉴定事项的关系问题。实践中甲乙双方关于工期的矛盾往往是导致未完工程诉讼的重要原因,工程计价活动主要涉及到三个工期概念: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

定额工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发布工程建设所消耗的时间标准,垂直运输费与工程实体、措施项目的工作量存在着固定对应关系,其计算标准也应当具有固定性,因此我省

03计价表中,定额工期作为套用建筑工程垂直运输费定额计算工程量的依据,03计价表还规定当建筑物以合同工期日历天计算时,在同口径条件下定额仍需乘以下系数:1+(国家工期定额日历天-合同工期日历天)/国家工期定额日历天,这也是垂直运输费固定性的体现。因此,在争议焦点4条中,原被告方对于垂直运输费计算的主张均不合理。

实际中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大多租赁,租赁费与实际工期有关,也就产生按照定额计价和按照实际支出计价的问题,这涉及到下一条中的索赔问题。我们知道工程造价是基于特定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上的计价活动所确定的工程价值,也就是鉴定从约的基本原则。假定本工程工期未延误,承包人可结算的机械费、脚手费等,均为按照合同约定即03计价表规定计算的定额工期内的上述费用,这里的约定包含了合同工期和合同计价方式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本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承包人的实际支出天数、租金总额与约定无关。若工期发生了延误,合同工期范围内的这些费用按约定结算也是固定的,延误产生的费用则属于这个范围外的索赔。因此,鉴定方分析认为,本案工程停工前的上述费用计算应依据从约原则进行计算,只不过我们要设定一个工期未延误的鉴定假设。

2、本案争议焦点1条中的索赔事件的鉴定问题。根据上条分析,本案停工后B公司对遗留临时设施、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模板、砌砖、袋装砂浆等的费用要求,属于索赔范畴;其对停工前工期延误导致的相关费用要求,也属于索赔范畴。08规范中,索赔定义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即是索赔的法律依据,规范中的索赔专指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对于非自己过错的责任事件并造成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要求的行为。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承包人索赔事件及可补偿内容来看,发包人责任产生的索赔,承包人大多数情况有权获得费用、工期、利润的补偿。索赔中的合理补偿原则主要参照《合同法》关于损失赔偿额的规定来确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组成部分:(1)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2)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的范围不限于《合同法》所规定的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还包括非因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其他索赔请求权。

从本案B公司实际主张来看,包括了停工前的工期索赔和停工后的费用补偿,并不包括停工后继续履行合同的可得利润。双方均未提供工期索赔的相关证据材料,A公司亦未主张对B公司的工期延误损失,因此该索赔的鉴定内容只涉及停工后的费用补偿,应当以承包人实际损失作为计算依据,A公司按合同约定以03计价表计算的主张不合理。

很多造价人员在审核索赔费用时,往往忽视索赔的法律本质,从而教条地“从约”执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其实我们应当利用“从约”来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人又往往纠结于索赔事件的成立条件的审查,其实这在诉讼中属司法审判权,我们更应从专业的角度,一方面计算假定索赔事件成立的费用,一方面协助法官确定索赔事件成立事项的审理。

3、本案争议焦点2条中的临时设施工程的定性问题。临时设施费是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在03计价表费用定额中划分为措施工程费,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了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计算。就本案中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临时设施拆除重新建施工的情况,鉴定机构内部存在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属于合同外新增工程,不受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制约,原有临设工程以在合同价款中计价,二次搭建临设应视为实体工程,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按照03计价表计算其法定价格,包含利润,不考虑合同下浮;二是认为属于基于合同基础上发生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承包人索赔事项,按照承包人实际支出核定其新建费用,依据补偿原则,不计算利润;三是认为A公司因自身原因要求B公司对临设工程进行拆除和重新搭建,可视为A公司对原有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方案所发出的变更指令,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计价方式,以03计价表计算其法定价格,包含利润,但应考虑合同下浮。

鉴定机构经讨论后认为,临设拆建事件的发生基于B公司根据合同为A公司建造工程的事实前提,其行为亦为B公司根据A公司要求,为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完成工程施工并移交)所发生的增加施工行为,并且合同专用条款赋予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权利,显而易见这种增加仍属于合同范围,应受合同约定制约。

很多人往往容易混淆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区别,简单的认为只要发包人变更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投入或工期延误的,都可以成为索赔。我们应当注意规范和民法通则中“损失”(经济、时间)发生构成索赔的前提,也就是说发包人变更,只有在使得承包人产生损失时,承

包人才有权利向承包人主张索赔。我们还应注意,“损失”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或属于承包人责任范围,承包人无权索赔。发包人变更可能引起承包人索赔,但索赔并不一定成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承包人产生损失(包括额外增加成本)和(或)延误工期,发包人主张索赔并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第二种是承包人产生损失(包括额外增加成本)和(或)延误工期,承包人未主张索赔或主张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第三种是承包人产生损失(包括额外增加成本)和(或)延误工期,承包人虽主张索赔,但被认定补偿要求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或属承包人责任;第四种是承包人并未产生损失(包括额外增加成本)和(或)延误工期。通常我们可以简化认为,变更是技术行为,索赔的经济行为,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额外增加成本可以理解为需要在合同价款(含变更价款)基础上增加的成本投入。例如,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修改梁配筋的变更指令时,变更内容并未施工,虽然增加了工程量,但通过计量支付,承包人在变更价款中可以获得增加钢筋投入的成本和利润,在此基础上,承包人并不存在额外投入。又例如,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加快主体结构施工的变更指令,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和投入,可能与原合同价款所对应的施工组织和投入不同,因而在合同价款的基础上产生了额外增加成本。

本案中,B公司按照A公司要求重新搭设临设,除未主张此事项可能导致的工期损失、搬迁费损失外,拆除工作包含在合同价(按合同约定费率计算的临时设施费)中,并不存在损失。新建临设方案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同意按此方案施工和结算费用”,将以增加合同价款的方式予以偿付,并不存在额外增加成本。若以原合同价款中的临时设施费为参照对象,承包人新建临时设施的投入被认定为额外增加成本,可以认为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索赔并得到确认,只不过双方未就索赔费用的结算方法作出具体约定。

鉴定方认为,无论将此事项定性为未引起索赔的工程变更计价,还是因工程变更技术行为所导致的索赔结果费用计算,其本质均为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变更,在无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就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计价方式进行计算,包含利润,同时考虑合同下浮。临设措施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构成合同约定所须移交工程实体,都具有“实体工程量”的形态,只不过一个是临时,一个是“永久”。承包人提供了新建临设的详细方案(图纸),虽为非实体项目,应视为“实体工程量”作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对待。

4、本案争议焦点3条中的施工道路的定性问题。09费用定额规定建筑工程临设范围为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无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础(轨道)垫层等。03计价表规定“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计价表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计价表的相关规定”,这个相关规定包含了与之配套使用的09费用定

额的规定。本案工程未经招标发包,双方约定以03计价表进行结算,因此除双方特别约定外,临时设施费的范围应当以定额规定为界限。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提供“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这里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若在专用条款中没有约定,则应以09

费用定额的规定为准。也就是说,范围以内的是临设措施,范围以外的是工程实体。

5、本案争议焦点2、3、5、

6、7条中在证据证明效力问题,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第一是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在形式要件上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产生的效力问题;第二是工程签证单与工程联系单在计价活动实践中的区别问题;第三是用于同一证明目不同证据之间的效力及取舍问题。

(1)对于第一类情况,属于法院司法审判范畴。证据在形式要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可以按照其显示的内容发表价格意见;对于无形式要件的,则应根据法院审理案件需要,协助法官通过调查、当事人补充证据、现场实地勘察等手段查明事实,而不应简单的以鉴代审,随意地“驳回”当事人的主张。通俗的讲,就是对于效力待定事项的鉴定,鉴定方负责估价,法官负责判给否。

(2)对于第二类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规范中并无工程联系单的专门术语,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其使用和效力。工程联系单一般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08规范对工程签证定义为“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专指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的现场代表(或其委托人)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内容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做出的书面签字确认凭证。

实践中,因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管理水平限制,工程签证单和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比较混乱。工程签证往往并不用仅于“合同内容外”的额外工作,工程联系单也不仅仅作为日常工作联系单使用,合同中对两种文书的使用和效力约定也不够明确。一些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往往约定,无论是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等,在书面确认后均需另行办理工程签证单才能予以结算,无论约定是否合理,因法律、法规并无相关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这些约定均有效。也正因为如此,法官把这些证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更多的从合同是否成立和是够实际履行角度来审查这些文书的效力,鉴定人也应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仔细审

阅文书的内容(双方签署意见),必要时结合现场勘测进行核实,不宜简单地以“联系单不是施工内容确认之用,因此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为标准,对工程联系单记载事项不予鉴定。

(3)对于第三类情况,用于同一证明目的不同证据之间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应当采用取舍原则进行鉴定。这个取舍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对证据的取舍,第二是提供多个鉴定结论供法院审判取舍。鉴定方可要求当事人进一步举证或现场勘察核实,决定证据的取舍,也可以针对矛盾的证据材料提供不同数据给法院,供其审判取舍。

6、第7条中的质量问题造价鉴定。涉案工程未完工,鉴定方认为B公司质量问题导致C 公司的返工损失属于索赔范畴,但不确定该事项在法律上定性以及是否在法院受理范围,因此不确定A公司主张的质量问题的造价事项是否属于鉴定范围,经与法院沟通,明确为索赔事项,确定纳入鉴定范围。鉴定方认为A公司的实际损失为支付给C公司的返工费用,根据索赔补偿原则,应依据A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并对比法定价格判断损失计算的合理性。

四、处理结果(结论)及观点

通过上述分析,鉴定方确定处理方法,得出以下结论。

1、争议焦点1的处理方法和结论:(1)停工前相关费用的计算:①临时设施费由B公司一次性投入,按照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费率计算;②塔吊、施工电梯费用套用03计价表以垂直运输费计算,具体详见争议焦点4处理方法和结论;③脚手架费用采用鉴定假设的方法进行计算,具体为:假设工程未发生工期延误,且工程实际完工,首先套用03计价表脚手架定额计算完整的脚手架费用;然后查阅施工组织设计中脚手架随着施工进度的投入、存续、拆除情况,根据脚手架搭设方案确定每次投入的权重,确定其对应的工期天数;再者根据交接界面资料反映的脚手架状态,确定未搭设脚手投入的权重和对应工期天数,确定已搭设脚手对应的工期天数;最后将两者数据加权计算得出停工脚手投入与整体投入的系数比例,以此比例调整定额中脚手材料的摊销数量,并扣除脚手架拆除的人工费及机械费;④模板摊销费用,在套用03计价表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时已包含。(2)停工后相关费用的计算:①临时设施损失为拆除残值,根据市场调查或参考评估参数,确定不同临设工程的残值比例,以临设工程方案中的实体工程价值为基数计算;②查阅主管部门公布的造价信息,向法院提供塔吊、施工电梯的租赁单价,同时向法院提供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的定额停滞台班价格,供审判参考选择;③根据脚手架搭设方案,结合对停工时点投入量的分析,利用专门的脚手架计算软件,计算出钢管、扣件等数量,同时查阅主管部门公布的造价信息,向法院提供材料租赁单价;④模板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乘以指导价确定材料原值,根据双方确认的新旧程

度,确定综合成新率,以原值乘以成新率计算;⑤砌砖、袋装砂浆直接以数量乘以指导价计算。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工期索赔的相关资料,鉴定方无法做出判断和计算。鉴定方通过合理的鉴定假设,以及对停工前后脚手架事项的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计算出停工前按合同约定应当予以结算的脚手架搭设及摊销费;按照损失补偿原则,提供停工后脚手架实际租赁支出(损失)计算所需要的数量和单价。在具体确定交接界面停工前后脚手架搭设时间划分时,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可能描述细致,鉴定方根据自身掌握的施工经验(结合向外部专家咨询)对施工组织设计中脚手架方案反映的时间进行了细化,从而最终确定调整系数。

2、争议焦点2的处理方法和结论:按合同约定的变更计算方法,以临时设施方案反映的内容计算实体工程量,按03计价表相关规定汇总计算总价,并考虑了10%的下浮。鉴定方以该工程作为单项工程根据09费用定额套用三类工程进行取费,以“实际发生”原则,未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等措施费。鉴定方同时考虑到临设工程低于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施工实际,限于并无相关规定可循,建议法院在采信鉴定造价数据时,酌情扣减。

本案诉讼原告方退场无复工的可能性,因此无法回收临时设施的摊销剩余价值。鉴定方考虑此因素进行假设,将二次施工的临时设施作为“永久性”工程进行鉴定,未扣除拆除费用及摊销剩余价值。

3、争议焦点3的处理方法和结论:鉴定方通过结合现场勘察,对比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和工程签证附图,确定原施工场地的边线位置,签证中的临时道路绝大部分现状为现有小区主要道路,其中部分为原施工场地边线外与外界的连通道路。鉴定方按照09费用定额规定的临设范围测量划分了临时道路,对于范围外的,认定为实体工程,按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造价;对于范围内的,认定为临时设施,已包含在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费费率计算的工程造价中。

鉴定方通过审阅发现以下事实:(1)签证中明确载明“应建设单位要求,按…标准进行临时道路施工”的表述;(2)签证中临时道路标准明显高于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标准;(3)签证及其附件建设单位联系单载明的时间晚于施工组织设计批准时间。鉴定方分析认为,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标准进行临设施工,其价款对应为合同约定的临设费率计算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可以变动或一经变动就须增加价款。发包人(包括经发包人授权的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包括了确保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这在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

法规中都可以找到依据,合同中对应为承包人义务,义务必定对价包含于合同价中,只是这种义务应以满足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为界限,简化笼统地讲是在确保工期的基础上,承包人应确保施工行为和措施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程)、惯例等(还包括特殊工程专项方案等)的要求,发包人在此基础上要求提高标准的,应理解为增加承包人义务,因此也必定在合同价款中增加取得对价。

本案中A公司坚持主张系出于施工需要提高临时道路标准,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从上段三项事实可以认定,B公司系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的施工过程中应A公司要求提高临时道路施工标准。本案中临时道路并非特殊工程,标准随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批准,发包人尤其是监理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因此批准确定的标准基本可以认定为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组织设计中临时道路采用砼结构层方案,符合有关规定的硬化要求;出于谨慎,鉴定方又将施工组织设计中临时道路的标准与类似工程进行对比,发现其标准基本相当,亦可以认定为符合惯例;在A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况下,临时道路现状为小区主要道路,存在A公司存在有意提高标准以节约投资的可能,许多工程实例亦存此种做法。通过上述分析,鉴定方认为本案中B公司应A公司要求提高临时道路标准所增加的费用应认定为并未包括在合同价中,因此计算了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内施工道路工程签证标准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标准的造价差异金额,并在报告中予以专门说明。

4、争议焦点4的处理方法和结论:鉴定方认为垂直运输费与实体工程量、部分措施工程量存在直接对应关系,遂以整体工程和已完工程实体工程量、部分措施工程量(主要为脚手、模板)为计算基础,查阅参考了有关定额的垂直运输台班消耗量,汇总测算了垂直运输费已完工程占整体工程的系数。鉴定方按照定额工期计算了整体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测算系数得出已完工程垂直运输费。

5、争议焦点5的处理方法和结论:鉴定方协助法官通过现场勘察查明,已提交施工图纸为装修前施工图纸,但双方均未能提供装修墙体布置图,鉴定方通过与双方共同勘察,绘制标注了装修现状墙体布置图,双方签字予以确认。鉴定方同时审阅了工程联系单,该联系单由B公司发往A公司,B公司在联系单中表述为:“根据贵公司要求,我公司已全部拆除按原图施工的售楼处墙体,共拆除墙体137.6m3(明细附后),请贵司确认,并明确装修墙体砌筑是否由我司实施,若确定我方施工,请及时提供装修墙体布置图。”监理公司在联系单中签署意见为:“情况属实,请业主确定装修墙体施工事宜。”A公司在联系单中签署意见为:“同意施工,我司设计部本月10号前提供图纸。”

本案中,A公司并未另向B公司发出建设单位联系单,而是直接和监理单位在B公司联系

单中签署意见进行回复,虽未对B公司确认拆除工程量的要求作出回复意见,但监理单位的回复意见,从本质上赋予该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的性质;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申报工程量文件送达发包人14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对工程量的确认,也就是说,如果A公司不能另行举证对拆除工程量的审核确认证据,该工作联系单很有可能成为确认拆除工程量的关键证明;若将B公司要求按装修图承揽售楼处装修墙体工程施工的要求视为邀约,A公司的回复意见则可视为承诺,合同随即成立,该联系单可视为合同的补充。也就是说,A公司若不能另行举证撤销该“合同”或其他承包人施工的证明,B公司的主张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大。在鉴定方核实过程中,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虽证言证明装修图重新砌筑墙体非B公司施工,不仅与其在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交接界面资料中反映的事实不符,出现了所谓“反言”的情形,其证明目的和效力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鉴定方不对证据材料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仅根据自身对证据材料的分析,对其反映的施工内容发表价格意见,供法院审理案件参考,本案鉴定方按照工程联系单中137.6m3计算拆除工工程量,以装修现状墙体布置图计算了新砌墙体工程量。

6、争议焦点6的处理方法和结论:本案中,鉴定方在使用双方确认的交接界面资料时,发现了诸多描述模糊或未描述的事项,A公司提供的其与C公司的工程联系单则对这些事项有详细的描述,反映了A公司对工程界面细化内容的主张。鉴定方发现部分工程联系单反映内容与界面资料并无矛盾,B公司对界面细化内容的主张(与界面交接资料亦不矛盾)与这些工程联系单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而两者的差异鉴定方依据施工经验又无法判断,遂在按照A公司主张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列明B公司对同一事项主张的工程造价差异。鉴定方同时发现,A公司提供的其与C公司的工程联系单中通过反映的界面也存在与双方确认的交接界面资料矛盾不一致的情况,鉴定方认为此处运用证据取舍原则涉及司法审判问题,依据谨慎性原则,针对两证据材料分别计算了造价。后鉴定方协助法官调阅城建档案、向监理单位调查核实,查明并支持了A公司的主张。

鉴定方在该争议问题的处理上,未使用证据的取舍原则,是出于鉴定方认为并不具备专业判断的基础,即鉴定方认为只可以在证据反映的事实明显与工程实际不符、证据反映事实存在明显违背施工常规显然不可能、存在同一事项先后多个时点存在变更或工作联系单指令等情况下使用证据取舍原则。鉴定权与司法审判权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往往存在模糊的地方,实质上有些问题两者均涉及,并不能割裂而单独行使。因此,我们仍应保持高度执业谨慎,实践中建议从专业的角度协助法官来对证据进行取舍,或直接提供多个参考价格意见供法官取舍为妥。

7、争议焦点7的处理方法和结论:鉴定方共提供了两种价格供法院审判参考。鉴定方提请法院请A公司提供了其与C公司的施工合同,根据工作联系单中反映的返工内容计算工程量,按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了相应计算。后根据法院要求,按照03计价表、修缮定额的规定计算了返工内容的法定价格。

五、结束语与启示

虽然经核对和庭审质证,原被告方对鉴定意见无异议,法院亦采信了鉴定意见,但鉴定人在本案中的诸多观点可能存在与规定不符的错误,在鉴定方法的使用上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敬请同行交流指正。

通过本案未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人总结如下:(1)未完工程案件争议事项较多,涉及大量证据材料,法院认为鉴定方更为专业,通常委托鉴定人组织证据的核对,鉴定方应熟悉证据核对的程序、方式、方法,如实将核对情况反馈给法院,核对的过程中不得“以鉴代审”。(2)未完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矛盾重重,鉴定方保持高度的执行谨慎来处理相关争议事项鉴定。还应注意不要随意向当事人透露鉴定方对证据材料的专业判断意见,因为这些专业意见往往作为法官审判意见的重要参考,涉及审判秘密。(3)未完工程造价鉴定,大多数情况下,反映界面的证据并不完整也不清晰,鉴定方应充分审阅梳理证据,合理使用鉴定取舍原则。鉴定方不应对证据材料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尤其是涉及争议事项的证据。鉴定方还应从专业的角度协助法官进行审查证据,查明事实。(4)未完工程造价鉴定与完整工程造价鉴定相比,涉及索赔事项较多,争议事项往往与工期责任问题、质量问题交织关联,这对利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技术方法的运用能力要求更高,需要鉴定人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和工程法律知识,要求鉴定人不仅善于定性分析,亦更需善于运用各种鉴定假设进行定量计算。鉴定方还应注意这些争议事项处理过程中涉及的诸如索赔成立的司法审判权问题、工程质量事项的造价鉴定是否超出鉴定范围问题等,避免“以鉴代审”和“越权鉴定”。(5)造价人员在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应分析总结争议事项原由,为其在其他造价咨询活动中提供经验。例如造价咨询人员在为委托人审核合同条款时,应建议明确建设单位联系单、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方式,从而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又例如在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中,有能力对索赔事件的发生进行预判,有效地利用合同约定拒绝索赔,正确合理地确定索赔金额。

[1]本案例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2]本案例中“03计价表”指苏建定(2003)373号通知发布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算表》.

[3]本案例中“09费用定额”指苏建架(2009)107号通知发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4]本案例中“08规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5]本案例中“修缮定额”指苏建定(2009)372号通知发布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复习题 一、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依题意答: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流水施工组织方式的特点。 依题意答:流水施工综合了顺序施工和平行施工的优点,克服了它们的缺点。流水施工组织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科学地利用了工作面,争取了时间,计算总工期比较合理。 (2)实现了专业化作业,有利于工人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改进操作技术,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3)实现了连续作业,相邻的专业工作队之间实现了最大限度的合理搭接。 (4)单位时间投入施工的资源量较为均衡,有利于资源供应的组织工作。 (5)为文明施工和进行现场的科学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在寿命周期成本评价法中,权衡分析的对象的五种情况的具体分析。 依题意答:①设置费与维持费的权衡分析;②设置费中各项费用之间的权衡分析; ③维持费中各项费用之间的权衡分析;④系统效率和寿命周期成本的权衡分析; ⑤从开发到系统设置完成这段时间与设置费的权衡分析。 在系统效率SE和寿命周期成本LCC之间进行权衡时,可以采用以下的有效手段:(1)通过增加设置费使系统的能力增大(例如,增加产量)。 (2)通过增加设置费使产品精度提高,从而有可能提高产品的售价。 (3)通过增加设置费提高材料的周转速度,使生产成本降低。 (4)通过增加设置费,使产品的使用性能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例如,使用简便,舒适性提高,容易掌握,具有多种用途等),可使售价和销售量得以提高。 四、招标过程中专业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哪些? 依题意答:(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1/ 5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三) 1.某建设项目概算已经批准,项目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病得到规划部门批准,准备工作应经完成,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拟定程序如下: 一、向建设部门提出申请。 二、得到批准后,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垫付工程款,垫付比例可作为评标条件;本地区单位投标不需要垫付工程款。 三、对申请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4家)。 四、投标文件递交。 五、由地方建设管理部门指定有经验的专家与本单位人员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为得到有关领导的支持,各级领导占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2。 六、召开投标预备会议,由地方政府领导主持会议。 七、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A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小时,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又补充了降价方案,被招标方拒绝。 八、由政府建设部门主持,公证处人员监督,召开开标会,会议上只宣读三家投标单位的取价(另一家投标单位退标)。 九、由于为进行资格预审,故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投标资格审查。 十、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将中标结果直接通知了中标单位。 十一、中标单位提出因主管领导生病等原因2个月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经评委会审查华英公司被确定为中标被选人。华英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报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用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填写两表时,对招标方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的部分工程清单计价进行了分析和估算,具体内容如下: (1)对安装玻璃幕墙工程之指定分包暂定造价RMB1500000.00元;总承单位对上述工程提供协调及施工设施的配合费用45000.00元。 (2)对外围土建工程之指定分包暂定造价RMB500000.00元;总承单位对上述工程提供协调及施工设施的配合费用10000.00元。 (3)总承包单位对设计及供应电梯工程(工程造价约RMB1300000.00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3000.00元。 (4)总承包包单位对安装电梯工程(工程造价约RMB200000.00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4000.00元。 (5)总承包单位对设计及供应机电系统工程(工程造价约RMB4500000.00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2000.00元。 (6)总承包单位对安装机电系统工程(工程造价约RMB750000.00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4000.00元。 (7)总承包单位对市政配套工程(工程造价约RMB1500000.00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3000.00元。 (8)预留人民币1500000.00元作为不可预见费。 (9)总承包单位察看现场费用8000.00元。 (10)总承包单位临时设施费70000.00元。 (11)依招标方安全施工要求,总承包单位安全施工增加费10000.00元。 (12)总承包单位环境保护费5000.00元。 问题: 1.该单位招标程序中存在什么问题? 2.评标过程中商务性评审和技术性评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16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完整六题)

试题一: 某企业拟于某城市新建一个工业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基础数据如下: 1.拟建项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1000㎡。其项目设计标准、规模与该企业2年前在另一城市修建的同类项目相同。已建同类项目的单位建筑工程费用为1600元/㎡。建筑工程的综合用工量为4.5工日/㎡,综合工日单价为80元/工日,建筑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占比为50%,机械使用费占比为8%,考虑地区和交易时间差异,拟建项目的综合工日单价为100元/工日,材料费修正系数为1.1,机械使用费的修正系数为1.05,人材机以外的其它费用修正系数为1.08. 根据市场询价,该拟建项目设备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为设备投资的15%。项目土地相关费用按20万元/亩计算,除土地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15%,项目的基本预备费率为5%,不考虑价差有办法。 2.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直线法折旧。 3.项目运营期第1年投入自有资金200万元作为运营期的流动资金。 4.项目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为156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为6%,项目正常年份年经营成本为400万元,项目运营期第1年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5%,运营期第2年及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量。运营期第1年的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均为正常年份的8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问题: 1.列式计算拟建项目的建设投资。 2.若该项目的建设投资为5500万元,建筑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为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7.2%(按月计息),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分期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总成本费用和净利润以及运营期第2年年末的项目累计盈余资金,(不考虑企业公积金,公益金提取及投资者股利分配)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试题二: 某隧洞工程,施工单位与项目业主签订了120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每延长(或缩短)1天工期,处罚(或奖励)金额3万元。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前,施工单位拟定了三种隧洞开挖施工方案,并测算了各方案的施工成本,见表2.1

工程造价鉴定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报告 在诉讼过程中,诉争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是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必须查明的事实。除双方对实际造价无异议外,对争议工程造价进行技术性的鉴定,成为法官处理此类案件必不可少的证据审查手段,一份科学、正确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是确定承包人所完成工程价款数额的关键证据。法院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承包人除承担原料价格剧烈增长的举证责任外,还应要求其对实际工程造价承担举证责任,由承包人申请对工程实际造价进行鉴定以衡量利益是否失衡。笔者认为,参照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约定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的规定,对因原材料价格增长而导致实际工程造价仍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数额以内的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百分之三十的,应按市场风险处理,不能视为显失公平,无适用情事变更的余地。当实际工程造价超过合同约定价格的百分之三十的,应看是否属于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以上情形的,应积极引导当事人重新协商,改订合同,争取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当注重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的核心证据作用,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将司法干预限定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依法裁决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司法审判权 周吉高(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摘要]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本文首先通过比较一般司法鉴定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发现一般司法鉴定不涉及司法审判权,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涉及司法审判权。然后,本文又论述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涉及的四种司法审判权,并进一步阐明了认识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司法审判权对指导司法实践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 司法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判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拖欠工程款纠纷居多,而拖欠工程款数额的大小,往往取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果。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对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非常重要,是审理好案件的关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一般的司法鉴定,往往由鉴定人独立完成,法院只是将鉴定结果作为证据的一种,并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却不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涉及众多的证据审核认定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为了说明两者的不同,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办理的两起案例予以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

某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4个月,工程内容包括A、B两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别为360.00元/m3、220.00元/m3;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6%;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0%,各分项工程每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见表5.1。 表5.1 分项工程工程量及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数据表 总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6万元);暂列金额15万元。 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约定如下: 1、开工日10天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第 2、3个月的工程价款中平均扣回); 2、开工后1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剩余部分和其它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在第2、3个月平均支付; 3、发包人按每月承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

4、当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5%时,应调整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或1.1);措施项目费按无变化考虑; 5、B分项工程所用的两种材料采用动态结算方法结算,该两种材料在B分项工程费用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2%和10%,基期价格指数均为100。施工期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及发包人确认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二个月发生现场计日工的人材机费用6.8万元; 2、第四个月B分项工程动态结算的两种材料价格指数分别为110和120。 问题: 1、该工程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 2.第2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 3、到第三个月末B分项工程的进度偏差为多少万元? 4、第四个月A、B两项分项工程的工程价款各位多少万元?发包人在该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 答案: 1、合同价[(360×1000+220×700)/10000+7+6+15]×(1+10%)=87.34万元 工程预付款[(360×1000+220×700)/10000+7+6-3.6]×(1+10%)×20%=13.376万元 2、第2、3月支付措施费=(6-3.6×60%)/2=1.92万元

06397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精华版)

第一章工程造价概论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过程及其先后次序。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根据各部门的规划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生产力布局状况和市场预测,向国家提出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设文件。 项目建设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建设依据;2建设项目的用途、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项目所需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5项目的进度安排并对建设期限进行估测;6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初步估算。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就是在投资决策前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调查、预测、分析、研究`、评价等一系列工作,论证建设项目目的的必要性和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 可行性研究的三方面:1可行性研究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计划任务书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的基本文件,是对可行性研究所得到的最佳方案的确认,是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化和细化。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选择建设地点的地址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2建设所需水、电、运输条件是否落实;3是否满足环保要求;4投产后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5项目生产人员的生活条件、生产环境是否安全。 设计文件包括文字规划和整个工程的图纸设计,一般建设项目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更变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内容有:1组织图纸会审,协调解决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有关问题;2征地、拆迁和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3完成施工用水、用电、用路等工程;4组织设备、材料订货;5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6组织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项目开工是指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正式打桩,建设工期则是从开工时算起。 施工阶段一般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通风、电器照明、工业管道以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项目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建设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竣工投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项目建设是指具有独立的行政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具有设计任务书,并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工程,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的形成生产能力或或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一般在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在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一个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布工程、分项工程组成。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工程。单项工程一般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中具有独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条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完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工程。 分部工程是按照单位的不同部位`不同施工方式\不同材料和设备种类,从单位工程中划分出来的中间产品。 分项工程是指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能产生出来的,并可以利用某种计量单位计算的基本的中间产品.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产品的建设价格,工程造价本质上属于价格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一是从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即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相关费用;二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价格,即工程价格,是在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工程承包合同价和建设工程总造价. 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既是一个统一体又是相互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在市场追求的利益不同。从管理性质看前者属于投资管理范畴,后者属于价格管理范畴。从管理目标看,作为项目投资费用,投资者在进行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中,首先追求的是决策的正确性。项目决策中投资数额大小`功能和成本价格比,使投资决策的最重要的依据。工程造价具有以下特点:1工程造价的大额性2个别性和差异性3动态性4广泛性和复杂性5阶段性 工程造价的特殊的职能:1预测职能2控制职能3评价职能4控制职能 工程造价的计价特点:1单体性计价2分部组合计价3多次性计价4方法多样性 工程造价管理的两种管理:1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2工程价格管理。 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属于投资管理范畴,是为了实现一定的预期目标,在拟订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 工程造价管理特点1时效性2公正性3规范性4准确性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的控制途径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项 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2由被动控制转为主动控制3 技术与经济的结合。 国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1政府的间接控制2有章可 循的计价依据3多渠道的工程造价信息4动态估价5 通用的合同文本6动态控制 造价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1了解所建项目的生产工 艺条件,了解工程和房屋建筑以及施工技术等了解各 分部工程所包括的具体内容,了解指定的设备和材料 性能并熟悉施工现场各工种的职能2能采用现代经 济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计算期内投入产出诸多经济 要素进行调查、预测、研究、计算和论证,从而选择、 推荐较优方案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3能够运用 价值工程等技术经济方法,组织评选技术方案,优化 设计,使设计在达到必要功能前提下,有效的控制投 资项目4具有根据图纸和现场情况计算工程量的能 力,能够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 图预算,能使估价的准确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5 需要对合同协议、法律有确切的了解,当需要时能对 协议中的条款做出咨询,在可能引起争议的范围内要 有与承包商谈判的才能与技巧。 造价工程师的权利1有独立依法执行造价工程师岗 位业务并参与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权利2有在其经 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3有使用造价工程师 名称的权力4造价工程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行为,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 部门报告的权利5有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 位的权利。造价工程师的义务1熟悉并严格执行 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2恪守执业道德和行 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3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 件质量负有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4积累工程的新技 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已完工程造价资料,为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制定修订工程定额及数据库,提供资料并 进行资源共享5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 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6保守在执业中得知的 技术和经济秘密7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 务8造价工程师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所 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在单位有权向签字的造价工 程师追偿。 资金时间价值指资金在生产和流通的过程中随着时 间的推移而产生的增值。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构成 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指预期 花费或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工程项目有计划 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的一 次性费用的总和。 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投资主体为获取预期收益,在 选定的建设项目上投入所需全部资金的经济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 依据所计算出来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 动态投资: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 资需要量的总和。 动态投资包括:静态投资,静态投资是动态投资最主 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 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工程建设项目的购置或自制达到 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及家具的费用。 固定资产的确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1000元或1500元或2000元以上的资产。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共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 初步设计规定所必须购置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 备、仪器工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费用。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工器具及生 产家具定额费率 成本计算估价法非标准设备原价=制造成本+利润+增 值税+设计费 扩大定额估价法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其 他费+设计费 进口设备原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 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 续费+车辆购置手续费 直接费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耗费的构成工程实 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费用。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 开支的各项费用。 材料费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 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成品、半成 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在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使用施工 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确定直接费的方法有实物法和单价法。 其他直接费指除了直接费之外的,在施工工程中直接 发生的其他费用。其组成内容:冬季、雨季施工增加 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仪器仪表使 用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 复测、场地清理等费用;特殊工程培训费;特殊地区 施工增加费。 土建工程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人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 土建工程现场管理费=直接费×现场管理费费率 安装工程现场管理费=人工费×现场管理费费率 直接工程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间接费指虽不直接由施工的工艺过程所引起,但却与 工程的总体条件有关的,建筑安装企业为组织施工和 进行经营管理以及见解为建筑安装生产服务的各项 费用。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 发生的管理费用。 其他费用指包括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 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 定费,以及按有权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 土建工程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费率 土建工程计划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 润率 安装工程计划利润=人工费×计划利润率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 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营业税= 营业额×3% 营业额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还包括建筑、修缮、 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2) 城乡维护建设税指国家为了加强城乡的维护建设,稳 定和扩大城市、乡镇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对有经营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额。应纳税额=应纳 营业税额×适用税率纳税人在市区的税率7%;在 县镇的税率5%;在农村的税率1%。3)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应纳营业税额×3%。4)综合税率应纳 税额=不含税工程造价×综合税率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 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内,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 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 项费用。分为:1.土地使用费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其他费用3.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土地使用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或土地使用权出让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需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 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多支付的费用。包括:1.土地 补偿费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赔偿 费3.安置补助费4.缴纳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 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5.征地动迁费6.水 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 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项目从立项、筹建、建设、 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和使用后评估等全过 程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 经费。 建设单位开办费指新建项目为保证筹建和建设工作 正常进行所需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用具、交通工具 等购置费用。 勘察设计费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为本建设项目进行 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勘察、设计工作的成果,按规 定支付的勘察、设计费用;为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和评价工作按规定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在规定范围 以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费 用。 研究实验费指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 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 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要费用。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指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需 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或租赁费用。 工程监理费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 作所需要的费用。 工程保险费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 程保险多需的费用。 工程承包费指具有总承包条件的工程公司,对工程建 设项目从开始建设至竣工投产全过程的总承包所需 的管理费用。 联合试运转费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工艺过程的扩 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 准,进行整个车间的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转发生的 费用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亏损部分。 生产准备费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能力的企业,为保 证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指为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初期正常生产、使用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 活家具、用具的费用。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在初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中难以事先 预料,而在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工程费用。 涨价预备费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 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直接费用构成1.工资2.材料费3.施工机械费 暂定金额指包括在合同中,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 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不可预料事件的费用 使用的一项金额,这项金额只有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动 用,也称特定金额或备用金。 分包工程费指分包工程的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还 包括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缴纳的总包管理费、其他服 务费和利润。 第三章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各类基础资料 的总称。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内容包括1计算设备数量和工 程量的依据2计算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 班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3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依 据4计算设备费的依据5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依据7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 和政策。 工程建设定额的特征1真实性和科学性2系统性和统 一性3稳定性和时效性 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按定额反映的物质消耗内容分 类1劳动消耗定额2机械消耗定额3材料消耗定额 按定额的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1施工定额2预算定 额3概算定额4概算指标5投资估算指标按投资 的费用性质分类:1建筑工程定额2设备安装工程定 4工器具定额5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定额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类:1全 国统一定额2行业统一定额3地区统一定额4企业定 额5补充定额 施工定额是指具有合理劳动组织的建筑安装工人或 小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工程建设产 品所需人工,机械台班,材料消耗的数量标准。 劳动定额是指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 下,生产单位质量合格产品所需消耗的工作时间,或 在一定的工作时间中产生的合格产品数量。 施工中工人工作时间消耗中必需的消耗时间包括有 效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损失时 间爱你包括多余和偶然工作时间,停工时间,违背劳 动纪律时间。 劳动定额的表示可用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表示 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合理和节约使用材料的条件下, 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一定品种,规格的原 材料,燃料,半成品,配件和水,电,动力等资源的 数量标准。 材料消耗量=材料浄耗量+材料合理消耗量 损耗率=损耗量除以净耗量 损耗率是指周转性材料每使用一次后的损耗率。 周转次数是指周转性材料从第一次使用起可重复使 用的次数。 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是指在合理使用机械和合理施工 组织条件下,完成合格单位产品必需消耗的机械台 班数量的标准。 预算定额是指规定消耗在合格质量的单位工程基本 构造要素上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预算定额是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直接依据。 预算定额中人工消耗量指标应包括为完成该分项定 额单位所必需的用工数量,即应包括基本用工和其 他用工两部分。基本用工是指完成某一项合格分 项工程所必需消耗的技术工种用工。其他用工是指 辅助基本用工完成生产任务所消耗的人工。 人工幅度差是指预算定额与劳动定额由于定额水平 不同而引起的水平差。 实体性材料消耗指标包括主要材料净用量和材料损 耗量,其计算方法有观察法,实验法,统计法和理 论计算法。 预算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指标一般按施工定额 中的机械台班产量,并考虑一定的机械幅度差进行 计算。 概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生产建设条件下,为完成一定 计算单位的扩大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构件的生产任 务所需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 概算指标是指以统计指标的形式反映工程建设过程 中生产单位合格工程建设产品所需资源消耗量水 平。 影响人工单价的因素:1政策因素2市场因素3管理 因素 人工单价费用的组成:1生产工人基本工资2生产工 人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影响机械单价的因素1施工机械的价格2机械设备的 采购方式3机械设备的使用年限4机械设备的性能 5折旧的方法6市场条件7管理水平及有关政策规 定 综合单价是指在具体的资源条件下,完成一个规定计 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和利润以及考虑风险因素的费用之和,不包 括为了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 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费用和按政府规定应交的税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1更好地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2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3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管 理政府职能的转变4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 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 水平。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1真实性2实用性3竞争性 4通用性 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价格变化对工程 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是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 依据。 工程造价指数的分类:按照工程范围,类别,用途分 类:1单项价格指数2综合造价指数按造价资料期 限长短分类:1时点造价指数2月指数3季指数4 年指数按不同基期分类:定基指数2环比指数 第四章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 制 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某工程项目在做出是否投资的决 策之前,先对与该项目有关的技术、经济、社会、环 境等所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项目各种可能的拟建 方案认真地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研究项目在技术 上的先进适用性,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建设上的可能 性,对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 效益等经济科学的预测和评价,据此提出项目是否该 投产建设以及选定最佳投资建设方案等结论性意见, 为项目投资决策部门提供决策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的作用: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款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科研试验、机构设置、 职工培训、生产组织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 的基础资料、可行性研究是项目考核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避免错误的项目投资决策;减小 项目的风险;避免项目方案多变;保证项目不超支、 不延误;对项目因素的变化心中有数;达到投资的最 佳经济效果。 可行系研究的阶段划分: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 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与项目有关的各个方面分 析论证其可行性,包括建设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 经济上、管理上等方面的可行性。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市场研究(是项目可行 性研究的前提和基础);技术研究(是项目可行性研 究的技术基础);效益研究(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核 心部分 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总论;市场需 求预测和拟建规模;资源、原材料、燃料、电及公用 实施条件;项目建设条件和项目位置选择;项目设计 方案;环境保护;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定 员、职工培训;项目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要求;投资估 算和资金筹算;项目的经济评价;综合评价与结论、 建议。

工程造价鉴定原则

工程造价鉴定原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盛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与支持。 近几年来,因建筑工程造价纠纷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因而也就出现了诉讼中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 建筑工程是一种特殊的产品,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导致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复杂性。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地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合自己十几年的工作经验谈些体会。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征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一)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及内容 委托主体 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 委托方式 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内容 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对送鉴材料的要求 (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案例

案例24 用测时法进行人工挖基坑土方定额得测定,现场测定情况如下表。 假定基坑体积为75 m,清理整修坑底、坑壁面积为36 m,运土体积为回填后多余得土体,体积为32 m,不考虑运土便道。 据经验,估计非工作耗时(指准备工作时间、合理中断与休息及结束整理时间)占定额时间得15%。 问题: 请用上述资料计算人工挖基坑土方得劳动定额,定额单位取10 m。工作内容为:人工挖、装基坑土方并运出坑外,20m内弃土,清理坑底、坑壁。 参考答案: 加权平均法就是工人人数乘以耗时再相加得到总得耗时,然后再除以总共完成得工程量得到基本时间耗时;而算术平均法就是用工人人数乘以耗时,然后除以相应完成得工程量算出每立方米耗时,最后再进行平均。

(1)按加权平均得方法计算。 ①计算挖土出坑得定额时间。 挖土出坑基本时间耗时: ()()3 ????÷+ 7446+11258+6262+836827+24.1+13.525.2=116.659min/m 挖土出坑定额时间耗时: (非工作耗时占定额时间得15%) ②计算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得定额时间。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基本时间耗时: 2 (725526628420)(35253015)=5.267min/m ?+?+?+?÷+++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定额时间耗时: ③计算得手推车运土得定额时间。 手推车运土基本时间耗时: 3(7110812061214128)(19.825.918.713.4)38.149min/m ++++++= ????÷ 手推车运土定额时间耗时: ④计算挖基坑土方得劳动定额。 基坑体积为75 m,清理整修坑底、坑壁面积为36 m,运土体积为为32 m 挖基坑定额时间: 挖基坑得劳动定额: (要计量得为基坑得体积,工程量为75 m,清理、运土等为挖基坑得附属工作,劳动定额定额单位为10 m) (2)按算术平均得方法计算。 ①计算挖土出坑得定额时间。 挖土出坑基本时间耗时: 3(744627)4=116.665m i n/m +1125824.1+626213.5+836825.2 ?÷?÷?÷?÷÷ 挖土出坑定额时间耗时: ②计算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得定额时间。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基本时间耗时: 2 (72535526256283042015)4 5.283min/m ?÷+?÷+?÷+?÷÷=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定额时间耗时: ③计算手推车运土得定额时间。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学习总结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学习总结 第一章建设项目财务评价 【案例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方法详表 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式中:基本预备费=(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涨价预备费P=ΣI t[(1+f)-1],式中:I t—建设期第t年的静态投资(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f—建设期物价年均上涨率。 建设期贷款利息=Σ(年初累计借款+本年新增借款/2)×贷款利率。 建设投资=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其中前三项构成静态投资。 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 项目流动资金=拟建项目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 【案例四】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回收固定资产残值的计算:①运营期=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余值=固定资产残值; ②运营期<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余值=(使用年限-运营期)×年折旧费+固定资产残值。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原料资源可靠、产品市场趋势、所采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方案比较和综合评价,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大部分,此四大部分研究是构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四大支柱。即①市场研究:通过市场研究论证项目拟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建厂条件和建厂地点、企业组织、劳动定员、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②技术研究:主要研究拟建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与可行性,从而确定出拟建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工艺和设备选型;③效益研究:根据以上资料对投资项目进行经济评价,分析其经济上的合理性和盈利性。这是决策的主要依据。所以,经济评价是可行性研究的核心内容;④资源研究:通过资源研究了解原材料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对项目规模的选择起着程度不同的制约作用。 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份-1)+︱出现正值年份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年份当年净现金流量。 插值法计算内部收益率FIRR=i1+(i2-i1)×[FNPV1÷(FNPV1+︱FNPV2︱)]

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四)

某拟建年产3000万吨铸钢厂,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已建年产2500万吨类似工程的主厂房工艺设备投资约2400万元。已建类似项目资料:与设备有关的其他各专业工程投资系数,如表1-1所示。与主厂房投资有关的辅助工程及附属设施投资系数,见表1-2。 表1-1与设备投资有关的各专业工程投资系数 加热炉 汽化冷却 余热锅炉 自动化仪表 起重设备 供电与传动 建安工程 0.12 0.01 0.04 0.02 0.09 0.18 0.40 表1-2与主厂房投资有关的辅助及附属设施投资系数 动力系统 点击【造价工程师学习资料】或复制打开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555389.html,?wenkuwd,注册开森

机修系统 总图运输系统 行政及生活福利设施工程 工程建设其他费 0.30 0.12 0.20 0.30 0.20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总额为8000万元,贷款利率8%(按年计息)建设期3年,第1年投入30%,第2年投入50%,第3年投入20%。预计建设期物价年平均上涨率3%,基本预备费率5%。 问题: ⒈已知拟建项目建设期与类似项目建设期的综合价格指数为1.25,试用生产能力指数估算法估算拟建工程的工艺设备投资额;用系数估算法估算该项目主厂房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程费与工程建设其他费投资。 ⒉估算该项目的建设投资,并编制建设投资估算表。 ⒊若单位产量占用营运资金额为:0.3367元/吨,试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该项目的流动资金。确定该项目的总投资。 式中:生产能力指数取1。 ⒉估算主厂房投资:用设备系数估算法 点击【造价工程师学习资料】或复制打开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555389.html,?wenkuwd,注册开森

06397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

06397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习题 【案例一】 题 1.某隧道洞内喷锚支护劳动定额,采用观察测时法测定的基础资料为:现场有业主代表1名,监理人员1名,现场技术管理人员1名,混凝土班组工人7名,混凝土喷射机操作手1名,符合正常的施工条件;整个设计喷锚支护的混凝土工程数量为25m3,回弹率为20%;基本工作时间600min,因停水耽误时间18min,辅助工作时间为基本工作时间的1.5%,准备与结束时间为15min,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测时为28min,休息时间占定额时间的15%,工人上班迟到时间6min,下班早退时间3min。 问题: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隧道喷锚支护的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计算结果取三位小数) 答案: 1.必需消耗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休息时间 设定额时间为X,则有 X =600+600×1.5%+15+28+X×15% X=767.059(min) 2.混凝土数量计算: 25×(1+20%)=30(m3) 3.时间定额计算: 767.059×7÷60÷7÷30=0.426(工日/m3) 4.产量定额计算: 1/0.426=2.347(m3/工日) 题2.某项毛石护坡砌筑工程,定额测定资料如下: 1. 完成每立方米毛石砌体的基本工作时间为7.9h; 2. 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和休息时间等,分别占毛石砌体的工作延续时间3%、2%、2%和16%; 3. 每10m3毛石砌体需要M5水泥砂浆3.93m3,毛石11.22m3,水0.79m3; 4. 每10m3毛石砌体需要200L砂浆搅拌机0.66台班; 5. 该地区有关资源的现行价格如下:人工工日单价为:50元/工日;M5水泥砂浆单价为:120元/m3;毛石单价为:58元/m3;水单价:4元/m3;200L砂浆搅拌机台班单价为:88.50元/台班。 6.人工幅度差10%,机械幅度差50%。 问题: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017 (报告范本系列)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详 细版 The Short-Term Results Report By Individuals Or Institutions At Regular Or Irregular Times, Including Analysis, Synthesis, Innovation, Etc., Will Eventually Achieve Good Planning For The Future.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详细版 提示语:本报告文件适合使用于个人或机构组织在定时或不定时情况下进行的近期成果汇报,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内容包含分析,综合,新意,重点等,最终实现对未来的良好规划。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一: 申请人:广州市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xxx号法定代表人:洪xx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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