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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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非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申请专利权许可(或转让)、包含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或转让)、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专有技术的许可和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硬件维护(硬件咨询、计算机硬件和各类外部设备的维护等)的用汇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什么材料?

境内机构申请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的用汇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什么材料?

如何办理境外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不含技术咨询)、软件服务(包括软件开发、存储、联网、数据处理;软件,软件安装,软件维护等)支付手续?境内机构如何办理支付境外广告费业务?

境内机构如何办理支付境外展览费业务?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海运运费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进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出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从外汇账户中提取员工境外差旅费?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利润、股息、红利汇出?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民币利润再投资退税款如何办理售付汇?

旅行社组织出国游及港、澳游团费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那些材料?

办理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业务(如地面国际通信网络宽带、光通信波长、电缆、光纤、光缆以及其他网络元素的出租、出售业务等),国际电信业务(如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和国际图像通信业务等),卫星转发器租用和卫星线路租用业务等,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哪些审核材料?

远洋渔业涉及的各项费用支出如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

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如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驻华机构从境外携入或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设备、用具等出售后所得的人民币款项如何办理兑付?代售国际机票业务如何办理外汇兑换?

如何办理文化体育项下的购汇业务?

贸易进口项下信息服务费如何办理对外支付?

如何办理国际赔偿项下(不含国际贸易项下的赔偿)的购汇对外支付?

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经费应如何办理购汇?

1.申请专利权许可(或转让)、包含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或转让)、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专有技术的许可和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硬件维护(硬件咨询、计算机硬件和各类外部设备的维护等)的用汇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什么材料?

境内机构申请上述用汇时除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税务凭证等凭证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专利权许可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2、专利权转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3、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须提供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4、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须提供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5、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须提供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引进售付汇管理手续的通知》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转发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15号文的通知》

《关于加强技术引进合同及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

《关于加强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2.境内机构申请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的用汇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什么材料?

境内机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5、税务凭证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转发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15号文的通知》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专利权许可用汇审核凭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3.如何办理境外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不含技术咨询)、软件服务(包括软件开发、存储、联网、数据处理;软件,软件安装,软件维护等)支付手续?

境内机构(个人)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税务凭证

咨询服务(不含技术咨询)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法规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关于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

境内机构如何办理支付境外广告费业务?

境内机构应持以下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或从其外汇账户直接向境外支付: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税务凭证

5、在境外发布广告的有关材料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境内机构如何办理支付境外展览费业务?

境内机构应持以下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或从其外汇账户直接向境外支付:

1、书面申请

2、贸促会或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

3、因公出国任务批件

4、展览组委会的摊位确认书

5、境外支付通知书或发票(如展览摊位是从地区代理商取得的,还需审核地区代理商的展览组委会授权书)

6、支付搭建费还需提供搭建协议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海运运费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海运运费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进口合同或出口合同

3、国际运输业专用发票(购付汇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国际海运业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外国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进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进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与境外船运公司或境外代理公司签定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3、境外船运公司提供的发票

4、提单正本(或副本)

5、提单的清单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国际海运业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外国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出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出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与境外船运公司或境外代理公司签定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3、境外船运公司提供的发票

4、提单正本(或副本)

5、税务凭证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国际海运业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外国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从外汇账户中提取员工境外差旅费?

持以下规定的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1、书面申请

2、已办妥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3、出国用汇预算表

其中,如果持因公护照,比照财政部因公出国用汇标准执行;一次性提取外币现钞等值1万美元以上,须经所在地外汇局审核。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利润、股息、红利汇出?

凡注册资本金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将外汇利润、红利汇出境外;凡因特殊情况注册资本金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到位的,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凭批件和相关材料,可按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金的比例分配所得的利润、红利汇出境外。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外发行股票企业需将以前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汇出境外的,还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利润或股息、红利发生年度的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向银行出具审计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利润、股息、红利汇出,需凭以下材料从外汇账户中支付或到银行兑付:1、书面申请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相关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

5、税务凭证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利润、股息、红利等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改〈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利润、股息、红利等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民币利润再投资退税款如何办理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需持以下规定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1、书面申请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红利已缴税的税票;

5、税务局出具退税款的批件;

6、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再投资批复;

7、经外汇局批准的再投资的批复文件;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旅行社组织出国游及港、澳游团费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那些材料?

旅行社组织出国游团费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

1、组团社申请兑换公函(详细列明团队编号、出境旅游的人数、目的地、购买的团费金额)

2、组团社实际使用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

3、组团社与境外机构签定的有关

合同

4、组团社留存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购汇单》第一联

组织港、澳游团费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

1、组团社申请兑换公函(详细列明出境旅游的人数、目的地、购买的团费金额)

2、组团社与境外机构签定的有关合同或港、澳旅行社提供的“团队行程计划”表

3、港澳主管部门批准港澳游的批件及名单

4、组团社留存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购汇单》第一联

注意事项:

1、组团社不再统一代旅游者购买个人零用费,出境游客可持有关单证直接到授权银行自行购买;

2、16人以上(含16人)的旅游团队领队只供零用费,不供团费;

3、售汇应在出境前办理,事后不补办;

4、14岁(含14岁)以下儿童出境的,供汇标准减半。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关于调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购汇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业务(如地面国际通信网络宽带、光通信波长、电缆、光纤、光缆以及其他网络元素的出租、出售业务等),国际电信业务(如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和国际图像通信业务等),卫星转发器租用和卫星线路租用业务等,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哪些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经营该类业务的批准文件

5、税务凭证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远洋渔业涉及的各项费用支出如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

持以下审核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入渔费:由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持1、书面申请;2、与外方签定的合作协议或代理合同;3、《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油料费:由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持1、书面申请;2、境外发票;3、油料供销合同或协议;4、《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运费:1、书面申请;2、运输发票;3、运输合同或协议;4、《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渔船境外保险费:1、书面申请;2、保单;3、发票或支付通知;4、《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外籍船员及观察员工资:1、书面申请;2、工资清单;3、劳务协议;4、税务凭证;5、《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购买饵料及渔需物资费用: 1、书面申请;2购买饵料及渔需物资合同;3、发票或支付通知;4、《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渔船修理费:1、书面申请;2、渔船修理合同;3、发票或支付通知;4、《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观察员费用:1、书面申请;2、派驻观察员协议;3、《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购回国外合作方渔货分成:1、书面申请;2、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能证明代理人合作方按比例分成渔货的合作合同;4、《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境外加工费或税收:1、书面申请;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采取这种方式的文件;3、能证明必须采取这种方式的所在国有关法规文件;4、《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国外罚款:1、书面申请;2、有关国外罚款的单据或证明;3、《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

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如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对境外承包工程购汇支付垫款的,需向银行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3、境外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

4、工程预算表。

对境外承包工程款汇出,需向银行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3、对外承包合同或协议;

4、工程预算表;

5、《外汇账户使用证》。

境外劳务合作项下劳务人员工资、安家费等提取现钞,需向银行提供:

1、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3、对外劳务合同

4、劳务人员工资预算表

5、出国任务批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办法》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驻华机构从境外携入或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设备、用具等出售后所得的人民币款项如何办理兑付?

以上人民币所得只能在需汇出境外时,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工商登记证

3、出售凭证

4、税务凭证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代售国际机票业务如何办理外汇兑换?

代售国际机票业务的外航代理机构和旅行社可选择1家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人民币票款的购汇业务,并报外汇局备案。外航代理机构和旅行社代售国际机票所收取的人民币必须开立人民币账户专户存储,且开立人民币专户的外汇指定银行与其办理购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必须为同一家外汇指定银行。

外航代理机构与境内旅行社代售国际机票业务兑换外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民航类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

3、与境外航空公司签订的代售国际机票的合同

4、境外航空公司提供的票款结算清单

5、与境外航空公司提供的结算清单相对应的机票存根联和发票

6、税务凭证

7、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从人民币账户中兑取外汇问题的意见》

《关于对旅行社代售国际机票业务兑换外汇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如何办理文化体育项下的购汇业务?

支付境外演员来华的商业性演出费用,必须由承办单位作为购汇主体,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文化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境外演出团队来华演出的批复

3、演出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境外演出团队签定的三方演出合同或协议(或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主办单位与境外演出团队的合同或协议)

4、税务凭证

赴境外拍摄影视片费用购汇,必须由影视公司作为购汇主体,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同意赴境外拍摄影视片的批复文件

3、由主管部门认可的费用预算书

4、出国任务批件

支付境外运动员转会费,购汇主体须为聘用运动员的俱乐部,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

3、中外俱乐部签定的运动员转会协议

4、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确认件

5、税务凭证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贸易进口项下信息服务费如何办理对外支付?

贸易进口项下信息服务费用包含在进口货款内,作为价格组成部分的,或者虽在进口货物货价外单列,但包含在合同总货款内一并对外支付的,应作为贸易项下支付处理。

贸易进口项下信息服务费用在进口货物价款外单列,并单独对外支付的,或者另签与进口项目有关的非贸易合同,另行支付的部分作为非贸易项下支付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进口合同

3、进口付汇核销单

4、进口报关单

5、发票或支付通知

6、税务凭证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如何办理国际赔偿项下(不含国际贸易项下的赔偿)的购汇对外支付?

购汇主体一般为国际赔偿项下的赔偿方。如由律师事务所代办购汇的,应出具赔偿方或受益方授权委托书,法院或仲裁机构证明其代理该笔业务的文件以及相关的银行划款凭证。法院强制执行后收回人民币的,可以由法院购汇并直接汇往受益方。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一些材料:

1、书面申请

2、法院判决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书或有权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书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经费应如何办理购汇?

持以下审核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1、书面申请

2、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

3、经费预算书

其中,财政预算内境内机构的驻外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经费预算由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预算外境内机构的驻外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经费预算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如果到有严格外汇管制或其他情况的国家设立驻外办事机构,需要提取外币现钞,金额超过等值1万美元,必须报所在地外汇局核准。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外汇管理局新政细则(联合)

附件2: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从事对外贸易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一章企业名录管理 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

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第五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第六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一)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二)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七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1、收汇后五个工作日(包含银行审核、企业修改、银行确认、发送外管的时间)内必须申报到外管 局,企业务必及时申报,以免造成迟申报被外管处罚。2、企业先用管理员用户登录增加业务操作员,并分配用户角色。 3、 企业用业务操作员用户登录后进行涉外收入申报。4、申报结束后录入核销单号码(包括境内收入),再到银行柜台打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银行开通次日企业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841330.html,/asone )用业务管理员登录,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为:ba ,用户密码为国际收 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上的用户密码。点击登录后出现如下界面:

点击“增加”后出现如下界面:(注意:用户代码不能为 ba) 在用户基本信息中填写完各项要素,同时在角色分配中将“企业业务操作员”角色选项加入“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后,点击“保存”生成操作员。 用操作员重新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出现如下界面:

申报单管理界面为:点击申报信息录入选项,进入申报信息界面。

选择收付汇日期时间段,点击“查询”,可以显示需录入申报信息的收汇记录。点开其中一条记录,界面如下,录入付款国别(付款人常驻国家或地区而不是指付款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交易编码、币种金额及交易附言。★: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系必须一致。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支出” ★: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是,”★:服务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否”示例:1、一般贸易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1010 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一般贸易货款 如一家企业出口的服装,交易附言为:出口服装的一般贸易货款 2、预收货款项下收汇:一定要先选择“预收货款” 交易编码根据实际交易性质,如一般贸易是101010,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预收货款进料加工是102030,交易附言更改为:进料加工(预收货款) 3、进料加工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2030,交易附言不用更改 4、服务贸易项下收汇,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精确描述交易性质,不能笼统的按照《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中交易内容进行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如“佣金”、“运费”、“预付”如运费的申报必须明确三个要素: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运输种类(货运、客运)、方向(进口、出口)。示例:201012 交易附言:货物出口海运费 各类管验;在最大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审批稿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 指南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前言: 1.本指南适用于尚未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和首次登陆平台尚以及尚未进行初始化角色分配的用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建议使用版本以上IE浏览器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服务平台。 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20:00 5.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有时会出现无法登陆,网页打开缓慢等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多试几次或者晚些时候重试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见下图1),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ba),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ba)进行密码重置。

图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 2.首次登录&重置初始密码 ASOne的客户端是IE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URL地址,显示图2的登录页面:

外汇操作第一讲

外汇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主讲人:王淑杰 第一章外汇日常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中国正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特别是加入WT0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更加频繁,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更是催生了国际贸易的繁荣。如果企业经常有外币业务应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然后进行外汇款项的支付和结算,并且在出口收汇、进口付汇时,进行相应的核销;外汇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变更或撤销账户等。 第一节外汇与外汇管理 一、外汇的含义和种类 (一)外汇的含义 一般而言,外汇有动态和静态两种含义:动态意义上的外汇,是指人们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个意义上的外汇概念等同于国际结算。静态意义上的外汇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静态外汇是指一切用外币表示的资产;狭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之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我国的外汇管理法令中一般沿用广义的静态外汇概念。根据2008年8月1日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5)其他外汇资产。 (二)外汇的分类 外汇基本分为三大类,自由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账外汇。 1.自由外汇 自由外汇又称“自由兑换外汇”、“现汇”,是指不需要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或者是可以向第三者办理支付的外国货币及支付手段。世界上有50多种货币是可自由兑换货币,其中主要有美元、英镑、日元、港币、新加坡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等货币,以及用这些货币表示的汇票、支票等支付凭证和信用凭证。 特别提示 实务中可能会接触到现汇(外币,下同)和现钞的不同提法。现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现钞是指外国货币,包括纸币和铸币。也就是说现钞就是通常说的钱,而现汇除了钱外还包括外币银行存款、票据、股票等。 现汇账户的收入是各种汇入或转入的现汇款项,现钞的收入一般是由境外携入或个人退还的外币现钞,比如赴国外出差人员返还的外币备用金;如果单位收到的外币现钞要存入现汇账户,需经过现钞折现汇的计算;同样,如果单位从现汇账户上提取现钞,也要经过现汇折现钞的计算。 2.有限自由兑换外汇 有限自由兑换外汇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者进行

(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一章企业名录管理 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相关外汇登记证明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第五条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第六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第七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一)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二)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八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一)发生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情况; (二)区内企业已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一、进口付汇名录登记 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进口单位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名录登记所需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名录信息发生变更所需材料 1.名录变更申请书;

2.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名录注销所需材料 1.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进口单位终止或被商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进口付汇登记 对于不在名录、分类结果为“C类进口单位”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业务,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付汇或开证前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办理所需材料 1.按照不同结算方式除提供相应单证;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C类进口单位”的货到付款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前言: 1.???????本指南适用于尚未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和首次登陆平台尚以及尚未进行初始化角色分配的用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 3.???????建议使用IE6.0版本以上IE浏览器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服务平台。 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5.???????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有时会出现无法登陆,网页打开缓慢等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多试几次或者晚些时候重试 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见下图1),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ba),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ba)进行密码重置。 ?图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2.首次登录&重置初始密码 ASOne的客户端是IE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URL地址,显示图2的登录页面: 图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页

用户登录:在该区域,输入用户的机构代码(同组织结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系统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如果用户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系统会要求修改密码,如图3所示,如果不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登录后,显示该用户可访问的应用系统(如图5),用户点击应用系统后,进入组装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 图3 系统强制修改密码 在图3所示界面,输入用户的原有密码、新的密码、重复密码,其中新的密码与重复密码必须相同,且不等于初始密码,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如图5所示的平台主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 图4 修改密码 图5:平台主界面 3.创建业务操作员并进行权限分配(以个人结售汇为例) ? ?(1)首先用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员(简称ba)登录到应用服务平台 ? ?(2)进入功能页面,单击“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如下图: ? ?(3)点击“增加(A)”按钮 在上图业务操作员的增加界面,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初始密码,其中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为必填项,用户代码不能重复。 注意:如果业务操作员在平台中已有用户代码,则直接分配角色即可。 ? ?(4)在角色分配区域,为该业务操作员分配角色,如下图: 注意,为了保证自营出口数据采集工具生效,角色中务必包含:“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 注意:用户代码对应首页登录框中的用户代码,并且一定要为该用户分配角色,否则新建用户登录系统后没有可以访问的功能资源。 ? ?(5)在上图中,单击“保存”按钮,如果保存成功,会有提示信息,如下图: ? ?(6)设置成功后,请用业务操作员账号重新登陆本系统,并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修改完成后,再按照《自营出口数据采集工具说明书》的流程设置

保理公司办理保付代理业务有关外汇划转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操作规程

保理公司办理保付代理业务有关外汇划转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操作规程 第一条保理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 (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保理公司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所属外汇局办理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后,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境外划入的出口企业贷款、境内进口企业划转的对外应付款、向境外划付的企业进口货款以及向境内出口企业划转境外收入的货款。 第二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保理公司在境内银行办理进出口货款的跨境收付时,应按规定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填制《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申报在进出口企业与境外进行的进出口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出口保理货款”或“进口保理货款”。保理公司无需填写《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外收入)》。 被保理进出口企业不再办理该保理项下进出口货款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对于已运行外汇金宏系统的银行的企业客户,在从保理公司划入出口货款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内收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 第三条保理公司与境内进出口企业间的外汇划转 (一)出口保理项下的外汇划转。保理公司从境外收取出口企业货款后,应持正本保理协议、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发票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扣除保理费等费用后的款项划转手续。银行审核无误后,在划款凭证上注明“出口保理货款”字样,并标明扣除的保理费等费用金额。划转资金需进入出口企业待核查账户。 (二)进口保理项下的外汇划转。进口企业向保理公司划转进口应付货款时,应持正本保理协议、企业进口合同、发票,到开户银行申请款项划转手续。银行审核相关凭证无误后,在划款凭证上注明“进口保理划款”字样。进口保理项下进口企业需要购汇支付进口货款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后应将购汇资金直接划入保理公司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第四条保理公司对境外收付汇 (一)保理公司从境外收取出口货款。保理公司从境外收取出口企业货款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供正本保理协议、正本出口报关单和企业出口合同,银行审核无误后,在正本出口报关单上注明“收汇”字样并标明收汇金额及日期,同时办理款项入账手续。 (二)保理公司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保理公司向境外保理商支付进口货款时,进口企业应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的“网上交单”功能,将进口货物报关电子底账提交到付汇银行,保理公司应向付汇银行提供正本保理协议、正本进口报关单,进口合同、发票,银行审核无误后,核查企业“进口付汇名录”,对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进行核查、核注及结案操作,并在正本进口报关单上注明“进口保理货款”字样,标明付汇金额及日期,同时办理付汇手续。 第五条保理项下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 (一)出口收汇核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从保理公司划入待核查账户的出口货款的结汇或划出时,银行应按规定扣减出口企业出口贸易方式所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额度”,以划转金额为准向出口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在其上注明“出口保理货款”字样,同时编制核销收汇专用号码(具体编写规则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1号))。 出口企业在运行外汇金宏系统银行开户的,可直接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手

纳税异常情况说明

纳税异常情况说明 1纳税异常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是年月日。经营范围:,公司于年月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年月份被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经贵局核查,一年以来,税负率只有%。导致税负率低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的成本就是原材料液氨,占总成本的%,期间费用及其他费用占成本的%。而目前受国际石油天然气提价的影响,xxx产品的购入成本从年月到现在一直攀升,每吨比去年要高出近%;而销售的xxxx产品因受到规模企业的低价打击,价格确一直没有上涨,本公司的销售价也只能以比行业较低的售价出售,利润空间非常小,目前处于亏损边缘。这样公司产品的增值空间很小,从而导致了税负率低。目前公司正在和客户协商提高 1 销售价格,尽最大可能提高售价,从而来提高税负率。 恳请税局领导鉴于实际体谅企业难处为感~ 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2纳税情况说明(税负率低) 致: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 2 我公司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于20XX年1—7月份共申报的销售收入为663780.55元,已缴税款8482.00元,税负率1.28%,税负率偏低的原因如下:因为最近五金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关系,我司在价格较低时预购了一部份五金材料存放备用,导致出现在1—7月份所申报的税负率会偏低的情况。因材料

是预购的,在后续几个月内不会再采购太多,税负率会续步上升,确保在2个月内会达到税局的要求。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漏报收入或其他异常情况。 特此说明~ 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 3 20XX年9月15日 3增值税纳税人异常申报情况说明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20XX年1-8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零负申报异常,特提出风险提示,请自行下载《增值税纳税人异常申报情况说明》,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及反馈,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联系方式详见短信内容。 4 XXXX 年月日 5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第五部分:贸易信贷业务 预收货款 延期收款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款 第六部分:证券投资业务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第七部分:个人项下业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售付汇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 第八部分:资本项目报表 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月报表管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 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哪些资料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答: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以下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3)规定的资料。 2.外汇局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期期限多长?辅导期结束后企业需报告哪些资料? 答: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对其

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根据辅导期内实际业务发生情况,逐笔对应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或转口贸易外汇收入与支出数据,如实填写《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并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3.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付汇手续时,除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答:(1)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 (2)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审核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发票; (3)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口合同或发票。 4.对于哪些情况下的业务,企业应当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1)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2)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出口贸易融资; (4)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项目管理)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操作手册(试用

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 操作手册(试用版) 2013年3月20日

目录 1.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概况 2.操作角色配置及申请说明 3.系统登录说明 4.报送说明 5.外债-双边贷款 6.外债-境外同业拆借 7.外债-海外代付 8.外债-远期信用证 9.外债-境外同业存放 10.外债-境外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 11.外债-非居民机构存款 12.外债-非居民个人存款 13.对外担保 14.国内外汇贷款 15.境外担保项下境内贷款 16.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17.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概况 1.1系统开发背景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银行资本项目数据报送的通知》(汇发〔2012〕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试点及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汇发〔2012〕60号)有关要求,本行须按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规定的格式、频率、业务范围报送资本项目相关业务数据。为提高本行数据报送质量、效率,开发本系统完成相关报送工作。 1.2系统功能 系统报送功能:1.源系统数据采集功能;2.报送数据信息补录功能;3.手工新建报送数据功能(限部分业务);4、已报送数据修改(删除)功能;5、错误数据反馈修改功能 系统控制功能:1.源系统数据不可修改控制;2.必填项校验控制;3.报送记录状态控制 1.3系统报送模块 涵盖本行现已开展的、符合资本项目数据报送范围的所有业务报送模块,具体包括: 外债-双边贷款报送模块 外债-同业拆借报送模块 外债-海外代付报送模块 外债-远期信用证报送模块 外债-同业存放报送模块

资本项目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操作指南 (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第五部分:贸易信贷业务 预收货款 延期收款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款 第六部分:证券投资业务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第七部分:个人项下业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售付汇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第八部分:资本项目报表 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月报表管理

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流程

预收货款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 1 系统整体介绍 1.1 登录系统与退出系统 登录系统 整个系统通过Web进行登录验证,功能界面通过链接进入对应的功能窗口。 登录方法: 首先输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841330.html,,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 登录界面-1 输入“企业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的操作界面了。

正常情况下界面的左侧应该出现功能菜单树,如下图所示: 如果不能正常显示功能菜单树,则需要进行相关的配置,配置说明参见操作手册“3 系统设置和帮助”章节。退出系统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退出”按钮退出界面时,系统会提示: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出现是否关闭页面的提示,如下图所示: 退出系统界面-2 如果选择“确定”就退出系统,选择“取消”就回到操作界面。 1.2 用户口令修改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时,系统会出现密码修改界面:

修改密码界面 录入项目说明 旧密码,目前登录系统的密码。 新密码,要修改的密码。 确认密码,保证和新密码一致。 功能按钮说明 点击“确定”按钮确认修改密码。 操作说明: 操作员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确认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返回成功或失败信息。 1.3 主界面布局及常用操作功能介绍 系统的主界面主要由操作区(红色标记区域)与显示区(绿色标记区域)构成,如下图所示:

主界面-1 左边为树形菜单栏,右边为操作区,如图所示: 功能菜单树界面-1 点击菜单栏中任意一个菜单项,在操作区都能出现相应的页面。 另外,若暂时想隐藏菜单栏,将操作区内容全屏显示的话,可以用鼠标左键单击菜单栏右上角的图标,若想还原,点击屏幕左边的“系统功能”标签即可,如图所示:

农行企业网银外币汇款功能客户端操作手册汇总

企业网银外币汇款功能操作手册 一、管理员设置 (一)操作员功能权限管理(把外币境内、境外汇款、待核查帐户划转、外币收款管理前面打钩) 点击“系统配置”→“操作员功能权限管理”→“外币业务”,选择相应的功能名称后提交,如下图所示: (二)操作员帐户权限管理 (三)业务属性维护

二、外币收款方管理 (一)操作流程 点击“外币收款方管理”→“外币收款方信息维护”→“增加”后,维护外币收款方,如下图所示: (二)注意事项 1.若收款方账户为NRA账户或境外对公账户,客户类型中请选择“对公非居民”。 2.输入SWIFT代码后,点击验证SWIFT码进行验证。 3.“收款人名称及地址”必须为英文,且每行最多35个字符。 4.如果收款方是农行账户,提交时系统自动显示账户名称,请注意核对。 三、外币境内汇款功能 (一)操作流程

1.录入交易。点击“外币汇款业务”→“外币境内汇款”→“新建”一笔境内外汇交易: (1)外币现汇户境内汇款:外币现汇账户可以向境内的外币账户付款,交易需落地处理。交易界面如图所示: (2)NRA账户境内汇款: ①NRA账户省内互转。NRA账户可以向省内农行NRA账户付款,无需填写申报信息,资金实时到账。交易界面如图所示:

②NRA账户跨省互转。NRA账户可以向省外农行NRA账户付款,无需填写申报信息,交易需落地人工处理。交易界面如图所示: ③NRA账户转境内其他账户。NRA账户可以向其他外币账户转账,包括境内农行一般外汇结算账户及境内跨行账户。

2.复核和发送交易。复核员点击“复核发送”→“外币业务复核”,对待复核的汇款交易进行复核和发送。如果复核不通过,可以拒绝交易并输入拒绝原因,交易拒绝后录入员可以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如下图所示: (二)注意事项 1.汇款账户只能为现汇户及NRA账户。 2.付款详情中可以填写该笔汇款的用途。 3.标注“*”的输入项为必输项,若没有合同号、发票号,请输入N/A。

徐州市企业进出口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中心支局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理是企业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不再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局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货物流的信息,以单个企业为主体,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识别异常行为,锁定现场核查对象,核实异常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企业业务流程图

企业在外汇局办理业务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持以下材料至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与电子口岸IC卡认证手续: (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六)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第(一)和(二)项材料企业可在“徐州市外商投资信息服务平台”网站(http://121.14.200.217/WebProXZ/app/entp/home)(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 第二步:企业至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至银行提交相应材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备注:部分业务,企业须经外汇局审核,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至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见下图)。

外汇局新通知.doc

附件1: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外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家对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 出口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 第三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 第四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本指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外汇局建立进出口货物流与收付汇资金流匹配的核查机制,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和监测,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调查(以下简称现场核查),对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合规性与报送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实施非现场和现场核查。 第七条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

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 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贸易信贷信息。 第九条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国家可以依法对贸易外汇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企业名录管理 第十条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发布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十一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名录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外汇局可根据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状况及其合规情况注销企业名录。 第十二条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应当签署《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承诺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外汇局对新办名录登记的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 第三章贸易外汇收支管理 第十三条本指引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 (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也是从别的帖子中看到的,根据收付款节奏分二种情况: 一、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 1.合同注明预付款条款 2.进口核销单注明预计到货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 3.上海企业按上海外管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办法办理。A类单位可办理各种付汇业务;B类和C类单位不可办理预计到货期>90天,或者>USD10万同时>合同比例20%的预付货款;D类单位不可办理预付货款业务(判断贵行客户是哪个等级的,若是上海客户的化)4、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核销单交易编码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付汇性质勾“转口贸易”。备案表编号填写999999) 5、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6、详细书面说明+公章(详细书面说明至少包括“收付汇情况、结算方式、装运口岸、到货口岸、货物转移确认等) 7、购货合同及发票 8、售货合同及发票 9、货权转移证明,如提单 10、进帐单/结汇水单/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在进帐单等单据上签注金额、日期并注明“转口贸易”) 11、涉外收入申报单(0202)(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编码为0202第三国之间转口贸易,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 12. 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

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二、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 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 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 4.购货合同及发票 5.售货合同及发票 6.进口付汇核销单 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发票.另外咨询当地外汇局转口贸易核销对企业资料的要求.可作为付汇审核资料的参考. 以前有文件说到转口贸易合同,实务中客户说没有这样的合同,我们这里外管,做转口贸易进口核销时,要求出示的是两份合同,一份进口,一份出口,境外到境外,目的港起运港一致,.货物品名数量一致,价格当然是出口大于进口啦.此外需要客户配合,提前通知收汇时按转口贸易申报,避免遗留问题. 说实在的,如果客户不明确告知银行说是转口贸易,我们按一般贸易

非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非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申请专利权许可(或转让)、包含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或转让)、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专有技术的许可和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硬件维护(硬件咨询、计算机硬件和各类外部设备的维护等)的用汇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什么材料? 境内机构申请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的用汇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什么材料? 如何办理境外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不含技术咨询)、软件服务(包括软件开发、存储、联网、数据处理;软件,软件安装,软件维护等)支付手续?境内机构如何办理支付境外广告费业务? 境内机构如何办理支付境外展览费业务?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海运运费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进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买国际贸易出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从外汇账户中提取员工境外差旅费?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利润、股息、红利汇出?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民币利润再投资退税款如何办理售付汇? 旅行社组织出国游及港、澳游团费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那些材料? 办理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业务(如地面国际通信网络宽带、光通信波长、电缆、光纤、光缆以及其他网络元素的出租、出售业务等),国际电信业务(如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和国际图像通信业务等),卫星转发器租用和卫星线路租用业务等,购汇时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哪些审核材料? 远洋渔业涉及的各项费用支出如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 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如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驻华机构从境外携入或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设备、用具等出售后所得的人民币款项如何办理兑付?代售国际机票业务如何办理外汇兑换? 如何办理文化体育项下的购汇业务? 贸易进口项下信息服务费如何办理对外支付? 如何办理国际赔偿项下(不含国际贸易项下的赔偿)的购汇对外支付? 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经费应如何办理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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