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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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的通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质〔2012〕87号

日期:

2012-02-17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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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见证取样人员岗位管理

(一)施工单位取样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常驻施工现场并经项目经理授权的人员。

(二)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常驻施工现场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的人员。

(三)施工现场见证取样人员配置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配备足

够的取样员、见证人员。每个工程项目配备的取样员、见证人员均不少于两人,每个取样员承担的单位工程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见证人员承担的单位工程数量不超过6个。

(四)见证取样人员培训管理。全省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实施。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考核合格的见证取样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放统一格式的岗位证书和印章。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年须参加不少于8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见证取样岗位证书信息纳入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信息系统和“一卡通”系统。

二、强化见证取样送样过程控制

(一)实行见证取样的范围。

1、下列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重点工程、国家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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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承重的钢结构试件;

(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10)沥青、沥青混合料;

(11)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2)建筑外窗;

(13)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它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2、下列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按每批数量的3%抽取,且不少于一组(件)。

(1)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

(2)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

(二)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预算表和材料进场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并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应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监督实施。

(三)见证取样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书面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见证取样人员授权告知书见附件1)。见证取样人员更换时,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取样人员信息告知监督机构和检测机构。

(四)见证取样人员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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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样员必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现场见证。取样后,取样员和见证人员要及时进行标识和封志。试样标识应有唯一性,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信息,并由取样员和见证人员签字盖章(手章)。见证取样人员填写见证记录(见证取样记录见附件2),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人员、取样员要确保样品从取样到送样全过程可控,见证人员与取样员一起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封样和收样时留影像资料。

3、施工现场应按照单位工程建立试样台帐。取样员制取试样并做出标识后,应按试样编号顺序登记试样台帐。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台帐中注明处置情况。

(五)检测机构工作要求。

1、检测机构应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样品应当拒收:见证记录无见证人员签字盖章,或签字的见证人员未告知检测机构;检测试样的数量、规格等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封样标识和封志信息不全;封样标识和封志上无取样员和见证人员签字盖章。

2、检测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规范和标准有明确要求的,应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置不少于72小时。

3、检测机构对出现涉及结构安全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

4、检测机构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出具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

三、加强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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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要留存检测不合格建材的退换货记录、返工整改等资料及整改前后的影像图片,由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资料中反映不合格建材的处置情况。监理单位应在主体验收前核查检测单位出具的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

见证取样人员玩忽职守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收回其见证取样岗位证书,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从事见证取样工作,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1、见证人员授权告知书

2、见证记录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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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见证人员授权告知书

我单位决定授权以下人员担任工程的见证人员。

注:告知书一式四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见证人员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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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人员授权告知书

我单位决定委托以下人员担任工程的取样员。

注:告知书一式四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取样员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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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方法

×××工程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编写人: 审批人 编制部门 编制日期:年月日

见证取样送检方法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工作手册.》,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做以下见证取样。 一、见证取样制度 凡监理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其他成品、半成品等,使用前必须经过现场见证 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未经见 证取样或送检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撤出现场。 二、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肯见证人授权书》,授权 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姓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 和见证员章。 2、承包单位取样员和见证单位见证员必须同时在现场对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按 照国家规范标准方法和数量要求进行取样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表》。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承包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或采取有效措施封样后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 单上签名。 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注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发生异样情况时,首先要通 知见证单位。 6、在有见证试样完成,各试验项目的试验报告齐全后,见证员填写好,《施工试验 见证取样汇总表》做好汇总工作。 三、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由于永久结构的砖和混凝土试块。 2、由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3、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砂 4、用于拌制混凝土的石子 5、用于永久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6、用于永久结构的钢筋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四、建筑材料详细取样数量级方法

见证取样规定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3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监理见证取样方法

桂宝监理见证取样方案 一、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0.000标高对应的绝对高程,建筑层数与建筑高度、防火设计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屋面防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结构类型、结构安全等级、结构抗震等级、场地类别、抗震设防类别、基础型式及设计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等,相应填写。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依据及范围 (一)见证取样、送检依据 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列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筑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剂;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根据其它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的。 三、见证取样的资格和职责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 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 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 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一)见证员资格 ①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 ②必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 ③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员岗位资格证书” ④必须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⑤见证人员已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且证书复检合格。 (二)见证员的职责: 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并做好取样的见证记录。 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 做好取样后的把关工作,确保经检测合格的材料用于过程实体。 对过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过程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 必须在见证送检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并在需要时出示“见证员资格证书” 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一)建设(监理)单位将本项目的见证员名单(含其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书面通知检测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督机构。 (二)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本项目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作检查,见证员需熟知此计划的内容。 (三)见证员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到现场对施工单位的取样进行见证,并参与送检。同时,见证员及时制作见证记录,并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字认可。 五、见证取样的工作内容

见证取样规定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工程名称:合肥市望江西路二期工程A标段 编制(监理工程师):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望江西路二期工程A标段综合建设工程监理A标段项目监理部(盖章) 2006年 12月 20日

美丹路综合建设工程A标段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市政工程中所用到的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为此针对本工程路基、基层、面层施工阶段所用到的材料编制本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内容分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见证取样送检材料项目范围、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见证人员的职责五个部分。 一、工程概况 美丹路综合建设工程监理A标段位于K0+000-K6+100。本标段全长为6.1km,道路红线宽80米,两侧绿化带以合宁高速公路为界,以北每侧各20米,以南每侧各50米。道路分配为:绿化景观带宽50(20)mX2+慢行一体化6.5mX2+分隔带1.5mX2+辅道7.5mX2+分隔带4.5mX2+快车道16mX2+中央绿化带8m。路面为沥青砼路面,主车道为双向八车道,辅道为双向四车道,雨污水主管各两道。沿路跨越的主要河流为十五里河(K4+635位置)拟建2X16m简支板桥,其它跨越沟渠处结合实地情况拟建涵洞。本工程的设计标准为: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主干道,计算行车速度主路为V=60km/h辅路V=35km/h,设计轴载BZZ-100,沥青路面设计年限15年,抗震烈度7度设防,路面横坡:车行道1.5%,人行道2%。 二、编制依据 1、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5、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三、见证取样送检材料项目范围 1、水泥; 2、砂; 3、碎石; 4、钢筋原材; 5、建筑用石灰 6、混凝土试块 7、水泥砂浆 8、建筑用砖 9、沥青 10、沥青混合料 11、土壤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方案

鑫苑雅居8#-9#-10#楼 材 料 验 收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编制: 审核: 陕西耀州建筑工程公司鑫苑雅居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八月

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等辅助手段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的综合性的检验。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和正常的工序,对工程质量即起着把关作用,又起着预防作用。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又称进场检验,通过检验可及早发现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一、物资进场验收制度 (一)施工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时必须会同项目部经理及材料管理员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一同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将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品种、规格、数量如实填写《材料进场检查及取样验收记录》,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项目经理及材料员同意后方可进场,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同意。 原材料进货及质量检验控制程序流程图见下图; 3

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4.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如下图进行联合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鉴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原材料进场联合验收人员组织结构图见下图;

见证取样方案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 沙河大桥工程 见 证 取 样 方 案 编制: 审批: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1)、跨沙河景观主桥,结构体系为拱梁组合体系下承式拱桥,钢箱预应力混凝土梁结构,跨境布置44+2*88+44=264米,桥面总宽度米, 2)、东西岸新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东引桥长2*25=50米,西引桥桥长2*37=74米,桥面总宽度39米,分幅布置; 3)、高填土接坡道路;道路宽39米,后台填土高度7米,采用1:绿化放坡形式; 4)、地面铺装:宽11米,西引道平均场米,东引道平均长度米,位于主线两侧用于衔接滨河路交通; 5)、排水管向;位于桥梁及道路两侧,排水总长度; 6)、配电照明;包含路灯照明、防雷接地等功能性配电设施。 二、见证依据 1、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建监[1996]208号) 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的目的 通过见证取样的实施,针对项目具体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关键工程施工设置见证取样方案,对进场材料和工程施工进行见证取样,使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工作中有的放矢,严格控制影响施工质量的工程材料、关键部位、避免质量隐患,保证了工程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进而使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四、见证取样的范围 凡涉及工程内容的钢筋及焊接件、水泥、砌块、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白灰、土样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1、混凝土试块; 2、水泥; 3、砂浆; 4、砂石料; 5、普通砖; 6、钢材 7、生石灰 8、回填土 9、灰土路基、10、沥青及沥青混合料、11水稳碎石、12钢绞线 13、锚具 14、商品混凝土 15、钢筋连接接头 16、波纹管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建设部建《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2000】211号)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并可召开见证取样专题会议,要求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制度的工作程序执行 3、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帐以及材料监督台帐(无需见证取样的材料、设备等)。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试验项目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5、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由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签字,然后送往试验室. 三、试验室检查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试验室报审表(表B.0.7)及有关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实验人员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上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

常用材料见证取样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报告领取:5(

见证取样规范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见证取样方案

恒大童话山水城9#地块住 宅项目工程 见证取样及试验方案 施工单位: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时间:

工程概况 1.1项目简介 1.2项目特征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规模:本工程包含高层住宅149#栋至159#栋、洋房160#栋至174#栋、别墅175#栋至192#栋、幼儿园、1#综合楼至3#综合楼、地下室和大门共73栋建筑,建筑总面积约211983.02m2,地上建筑面积约159056.47m2,地下建筑面积约52926.55m2。基础的主要形式有独立柱基础、筏板基础、桩基承台基础。 承建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 1.3.编制依据 1.1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2本工程的施工图纸 1.3规范和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1)《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2010) 《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201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1)《钢筋混凝土质量验收规范》(GB50666-2011)

见证取样方案

工程 见 证 取 样 计 划 书 编制: 审批: 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依据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建建字(2000)211号令;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09—2000、《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02、《装饰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规范、标准;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及制品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员在旁见证; 2、见证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到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 3、见证员在试件检测委托书上签字。 四、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对试件制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拒绝签字和向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2、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有专用送样工具和封样条件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3、必须在试件检测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有效证件; 4、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五、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拌制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屋面、地下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砌筑用多孔砖、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以及国家规定要求现场复试的节能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等。 2、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以及规范要求检测的其他项目。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墙体砌筑的砂浆试块;钢筋连接接头试件。 3、桩基(地基)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检测。 4、工程实体检测、门窗三项性能检测、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 5、用于支承体系的钢管、扣件。 六、见证取样标准及检测内容 (一)水泥 1、袋装水泥: (1)取样数量:以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出厂批号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总重不大于200t复检一次。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2019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2019版现行建筑材料检验、见证取样规范大汇总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

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1)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 证 取 样 与 送 检 方 案 编制: 审核: 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华苑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七月

目录 1总则3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3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4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1总则 为了指导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原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工 作,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各项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监理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及实施方案。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2.1现场见证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资格证书,及我监理公司的书面授权书,并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相关检测单位备案。 2.2见证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 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盖章。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2.3 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必须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许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

营业执照。 2.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5 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 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同时出示本人“见证人员证书”。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2.6检测单位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对试样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 3.1水泥、砂、石 3.1.1水泥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取得的水泥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 3当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 过一个月)时,应按上述方法取样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管理。 3.1.2砂、石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

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 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 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作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 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 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验收 规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0.7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9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 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2.0.10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1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2 结构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for structure 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在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 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 效文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 1、混凝土试块; 2、钢筋原材; 3、直螺纹连接; 4、水泥; 5、砂浆; 6、砂石料; 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8、三七回填土; 9、防水卷材;10、防水沥青;11、干混砂浆;12、其他。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1、混凝土试块: 因施工需求现场多数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取样应从同一运输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按100 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m3时,每200 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钢筋原材: 钢材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其验收批量、取样数量和方法见表。

注:当钢材不足以上验收批数量时,仍按一验收批验收。 3、直螺纹连接 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4、水泥 对用于工程中的散装水泥,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以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一次至少取20g。取样完成后,袋口印证封样。 5、砂浆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 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工作班组应至少抽检一次。取样时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试件制作完成后,封样方法同砼试件。

6、砂石料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400 m3或600T为一批次。封样方法同砼封样方法。 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取样数量及方法:检验批按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也按一批取样。现场抽检以1万块为一批,随机取样。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3组9块做强度检验,抽取3组9块进行干密度检验。封样方法同砼封样方法。 8、三七回填土压实度 三七回填土压实度,每1000m2每层一组3点。 9、防水卷材 1、必试项目:拉力试验,延伸率,不透水性,耐热度,低温柔度,热老化。 2、取样批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产品1000卷为一验收批,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抽2卷,见证取样不少于总批量的30%,不少于2次。 10、防水沥青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

见证取样规范[(现行标准)].

朔州市固废资源化研究中心配套中试车间 见 证 取 样 规 范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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