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 加快推进我区农机化发展进程,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13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农机计发[ 2013]39 号),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 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规范操作程序, 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 发展农业机械化, 推进农业现代化, 确保全区2013 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 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食主产区倾斜、向重点

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向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

(三)绣迸农机彦号质量提高, 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

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 合理布局。坚持农机结构优化、合理布局、机具

配套, 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基础上,2013 年区财政安排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专项资金50 万元。实施范围为全区各乡镇办事处, 实行“直补农民、定

额补贴、补完为止”的办法。

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状况,2013 年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育秧催芽机四类机具。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确定方式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农户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 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 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农民的基础上, 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抽签或申请人一致认同方式确定。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对四类机型的补贴标准是:

1、耕地用农用轮式拖拉机补贴2000 元/台;

2、半喂入收割机及割幅1.8M 以上的全喂入收割机补贴3000元/台,割幅1.8M以下的联合收割机补贴2000元/台;

3、乘坐式插秧机及八行插秧机补贴5000元/台,六行以下插秧机

补贴2000元/台;

4、育秧催芽机补贴100 元/台。

补贴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补贴对象的申请、审核严格执行“三个公示”。

(一)政策公示:区农机局通过媒体和公告等形式, 将农业机械购

置累加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进行公示, 明确补贴实施范围、补贴机具目录、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

(二)申请报名:申请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的对象到区农机局报名, 填写购机累加补贴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区农机局根据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的申请情况, 审核确认申请补贴的对象是否符合补贴购机条件。

(四)资格公示:区农机局对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内容包括符

合补贴资格条件对象名单、不符合补贴资格条件对象名单及理由。

(五)确定补贴对象: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组织符合补贴资格条件的对象, 以抽签或申请人一致认同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六)补贴对象公示:确定补贴对象后, 区农机局对补贴对象进行

张榜公示。

(七)补贴发放:区农机局、区财政局对经公示无异议并核实的对象, 由购机户写领条或委托书并提供个人帐号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由区财政打卡到户。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密切配合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统战部部长蒋蒲英任组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彭定军任副组长, 区纪委副书记杨苏国、区农机局局长黄世富、区财政局总会计师邓志诚、区减负办副主任李红兵、区纪委纠风办主任吕鹏飞、区农机局副局长何金铃和各乡镇办事处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黄世富兼任办公室主任,何金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点设区农机局。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实施小组, 并设立农机累加补贴专门窗口。各乡镇办事处由乡镇长(主任)负总责, 分管农业的副职、财政所所长和农机站站长主抓。

(二)规范程序, 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 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补贴政策、操作程序、补贴目录经销商及其经营品种要全部向社会公开, 及时广泛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规范补贴机具经营服务行为,切实做到“八个不得”。

(三)加强督导, 落实监督检查区农机局要加强对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督导, 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要做到“两手抓''(一手抓规范操作,

具体执行;一手抓监督管理强化检查),及时了解实施进度,掌握实施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发现或查实存在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转手倒卖补贴机具及收受贿赂等情况的,要坚决查处,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宣传, 优化服务

切实加强对购机牢l 、贴的宣传发动工作,尤其要做好农机购置累

加补贴的宣传引导, 让群众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程序和补贴机具。

区农机局要优化服务,设立咨询服务电话, 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要进一步发挥补贴机具的示范效应, 保护广大群众利益, 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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