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绩效考核奖发放暂行方案1

年终绩效考核奖发放暂行方案1
年终绩效考核奖发放暂行方案1

年终绩效考核奖发放暂行方案

一、目的

表达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辛苦劳作的谢意,旨在令员工对公司产生归属感,知晓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能在来年的工作中更加努力、进步。

二、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三、绩效考核:

根据年度各岗位各人工作情况、直属上司及人事行政部共同考核评定。考核内容如下:

年终奖分配方案

1、工龄:员工在公司就职时间满3个月的,按600元发放;3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按半个月基本工资发放;满一年的按1个月基本工资发放;满两年的按2个月基本工资发放;满三年的按2.5个月基本工资发放;满四年的按3个月基本工资发放;四年以上的不再递增,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工资;

2、岗位:员工在公司就职岗位的重要性作为年终奖发放的其中一个要素,总监级的按1个月基本工资发放;部门经理级的按月基本工资的50%发放;主管级的按月基本工资的30%发放;普通员工按月基本工资的20%发放;

3、考勤:员工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的,给予全勤奖励,加发月工资的10%;反之,未能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经常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的,全年内超过36次,即扣除年终奖总额的10%;

4、违纪:员工在本年度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受到员工书面处罚(单次),即扣除月工资的10%;经违纪举报(核实)的,即扣除月工资10%;

5、病事假:员工在本年度内请病假超过30次,事假超过10次的,即取消其年终奖金;

6、加班:员工经常性因为工作需要有加班的情况,全年加班超过公司规定工作日的20%,加发1个月基本工资;全年加班超过公司规定工作日的10%,加发0.5个月基本工资;

7、处罚:员工在本年度内受到员工记过或处分1次,即扣发当年年终奖总额10%;

8、工作态度: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精神状态佳、积极性高、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的,加发月工资的10%;反之在工作时间内态度消极怠慢,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不积极完成的,扣发月工资的10%;

9、工作效率:员工有计划、有方法的提高效率完成工作的,加发月工资的10%;反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常延长、滞后工作时间的,扣发月工资的10%;

10、工作业绩:员工能很好的胜任所在岗位的职责,并且完成该岗位的工作的,加发月工资的10%;反之很好的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扣发月工资10%

11、特殊贡献:全年内员工对公司做出特别贡献的,由董事会核定年终单项奖。

四、发放标准:

本方案内的月工资均指的是员工2016年全年的月平均工资。

五、发放原则

1、凡是参与绩效提成的不参与次奖励分配;

2、俱乐部本年度已签订奖励办法的,不参与此方案;

3、本集团公司年终奖分配方案暂以员工1至6个月工资为基准,其分配方案同时兼顾公司当年效益,若遇公司效益或任务目标指标未完成当年计划和考核任务的情况下,集团公司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年终奖基准分配方案。

行政部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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