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销售货物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要交什么税

货物销售货物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要交什么税
货物销售货物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要交什么税

货物销售-货物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

要交什么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订掸斥赶俪非筹石船将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货物销售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

印花税。

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1‰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1‰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1‰

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帐薄: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

采购增值税知识

采购员要掌握的增值税知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 更新时间:2011-5-20 1、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按照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 3、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视同销售货物的法定行为 (五)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额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4、属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3)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 新会计实务】 一、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在收入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有会计上的标准。 比如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提供劳务的话,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建造合同》准则中,对建筑施工企业也规定了类似的按照完工进度计算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角度来说,只有某一项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问题,而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视同销售是税法中用到的一个词。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在增值税条例和所得税法规中,都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行为。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不属于销售行为,但是要视同销售交税。税法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应该确认收入,有些视同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不应该确认收入。本文以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为例进行对比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营改增后建筑业的自建行为不再视同销售而是增值税应税项目

营改增后建筑业自建行为是否视同销售? 2016-03-21 11:10:33来源:每日税讯作者:段晖 营改增以后,公司的自建行为是否继续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解读细则第四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不外乎四种: 一是代销行为;二是跨县(市)的内部移送;三是用于非增

值税应税项目;四是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很显然,A公司在自建环节不存在第一、二和四种情形,而第三种情形会不会发生呢?当房地产和建筑业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后,销售不动产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A公司自建行为将不会视同销售。 既然自建行为不视同销售,其自建环节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随着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向全国铺开,条例第十条(五)项之规定已经过时。而第(一)项至第(四)项之规定均不适用A公司,因为其自建写字楼将用于销售,而销售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因此,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后,建筑业自建行为或不再视同销售征税,其自建环节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视同销售为,不需缴纳增值税()。 A、将购买的货物抵偿债务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股利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答案:D 2、某卷烟厂2007年3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收购凭证注明收购价款60000元, 该项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7800 B、8580 C、9360 D、10296 答案:D 3、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应在()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15日内 B、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次年1月底以前 C、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年12月底以前 D、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次月底以前 答案:B 4、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 A、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D、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C 5、下列不得直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商贸企业是( )。 A、新办小型商贸零售企业 B、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C、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人员50人以上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D、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人员80人以上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答案:A 6、某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6年8月采取 “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零售价32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1500元;为消费者进行首饰修理,取得首饰修理费110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A、9299.15 B、10040.55 C、5100 D、5967 答案:C 7、如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购货方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时,符合规定的处理方法是()。 A、对购货方不以偷税处理,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B、对购货方不以偷税处理,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C、购货方不能重新取得专用发票的,以偷税处理 D、购货方如重新取得专用发票的,以偷税处理 答案:A

增值税试题

增值税试题 一、单选题 难度系数:A 001 试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A、单位和个人 B、社团组织和单位 C、企业和单位 D、社团组织和个人 002 试题: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规定。 A、国务院 B、财政部 C、省级国家税务局 D、国家税务总局 003 试题: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A、人大常委会 B、财政部 C、国务院 D、国家税务总局 004 试题: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除率有()。 A、17%、13%、10% B、17%、13% C、17%、13%、6% D、17%、13%、10%、7%、6%、4% 005 试题:下列各项中,属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交通运输业 B、建筑业 C、商业 D、邮电通信业 006 试题:下列货物销售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A、烟叶 B、古旧图书 C、图书 D、中药饮片 007 试题: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可按()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A、当前市场价格 B、旧首饰折价 C、旧差价直接计算 D、实际收取新首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008 试题: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应税劳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A、销售额 B、经营额 C、增值额 D、利润 009 试题:对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而无销售额者,税务机关可以进行核定,在纳税人无当月和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时,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成本利润率为()。 A、8% B、10% C、17% D、货物不同,成本利润率也不同 010 试题:增值税的零税率是指()。 A、纳税人外购货物不含税 B、纳税人本环节应纳税额为零 C、纳税人以后环节税额为零 D、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整体税负为零 011 试题: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应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A、平衡各类经营方式的税收负担 B、纳税人计税简单 C、税务机关征收简便 D、符合国际惯例 012 试题: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 A、营业税 B、增值税 C、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D、根据收入比例确定 013 试题: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在我国境内。 A、起运地 B、最终销售地 C、货物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 014 试题: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D、就同一销售额,既征增值税又征营业税 ※015出题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07]101号 试题: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按13%征收增值税的有()。 A、中成药 B、汽车 C、食用盐 D、水果罐头 难度系数:B 016试题:某粮油店销售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并由其所属非独立核算车队负责运输,征税时确定其适用税率为()。

增值税应税行为视同销售实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应税行为视同销售实务处理方法 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存在五类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增值税法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三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其他个人仅指自然人。 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正常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由于2月6日又下发了针对抗疫有关视同销售增值税新政,现将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情况总结一下,供大家学习、工作参考。 总结一 目前五类增值税应税行为中,只有无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视同销售范围,其他四类属于视同销售范围。 总结二 四类视同销售行为中,其他个人(自然人)不存在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服务,但其他个人可能存在视同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总结三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作视同销售。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作视同销售。 总结四 1、无偿借贷视同销售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视同销售贷款服务免税) 2、扶贫货物捐赠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视同销售货物免税) 3、抗疫货物捐赠免税:

增值税练习题

第2章增值税练习题(一)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发放时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仍以原出租或发包企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3.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增值税应纳税款一律由购买者代扣代缴。 一、单项选择 1.下列业务中,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房屋装修业务 B、汽车修理业务 C、装卸搬运业务 D、饮食服务业务 2.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3.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4.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财务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B、歌厅销售饮料、糖果 C、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 D、电视台播放广告 5.下列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某生产企业外购钢材用于扩建厂房 B、某厂家委托商店代销家具 C、某运输企业外购棉大衣用于职工福利 D、某歌厅购进一批饮料用于销售6.现行增值税纳税人概念中所称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在我国境内。 A、起运地 B、最终销售地 C、货物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 7.2009年我国增值税实行全面“转型”是指() A、由过去的生产型转入收入型 B、由过去的收入型转为消费型 C、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D、由过去的消费型转为生产型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八种行为,第一、二、五、六和七项,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第四、八项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只按成本结转;对于第三项,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 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 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受托方)代销时,并不发生纳税义务;在纳税人收到受托方定期送交的代销清单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时满足销售收入的5个确认条件,会计上也确认收入实现。税务和会计处理一致。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方式有两种,二者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视同买断的代销,即委托方按协议价款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例1]假设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 x x年3月1日A公司委托乙商场代销x1产品200台,该商品成本800元/台,双方协议价格1000元/台(不含税)。乙商场当月售出其中的150台,每台售价1100元,并于月末将代销清单交A公司。A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税金25500元,货款及税款已收到。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将货物交付乙商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60000 贷:库存商品 160000 月末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75500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一、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定义 1、增值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是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是销售代销货物;三是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

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是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是用于交际应酬;三是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是用于股息分配;五是用于对外捐赠;六是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区别 1、两税视同销售涉及对象的表述、范围和口径不一致 从上述两税对视同销售所涉及对象的不同表述可以看出,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货物”,而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资产”,两税对视同销售对象的表述不一致。但我办认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使用“货物”一词更强调视同销售对象的流动性,主要是指企业用于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但实际上,从增值税税法的规定来看,增值税需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包括了固定资产,如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使用“资产”一词,强调的是因所有权发生变化而可能对企业产生损益影响的所用财产和物资,不仅包括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而且也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包括不动产),可见,所得税使用的“资产”概念其范围更为宽广。 另外,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和第五条的规定还可以看出,增值税视同销售仅涉及货物的转移和混合销售。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不仅涉及货物的转移(主要指所有权权属发生转移的非内部处置资产),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第二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二)第四单元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这里比如说第一项的,铁路部门为国家指令为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这些不征收增值税,相应用的油费这些就是不能抵扣。又比如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的,结果你为了这服务采购了东西,这也属于用到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④~⑧项视同销售行为 第二类,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单选题】(2017年)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A.取得存款利息 B.获得保险赔偿 C.取得中央财政补贴 D.收取包装物租金 网校答案:D 【【例-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网校答案:CD 网校解析:选项C、D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情形。 【【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 是()。 A.将自产摩托车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B.将自产钢材用于修建厂房 C.将自产机器设备用于生产服装 D.将购进的轿车分配给股东 网校答案:AD 网校解析:选项B、C不视同销售,因为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应税项目。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①视同买断方式,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若受托方未将商品售出,可以将商品退还给委托方,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品清单时,开具专用发票给受托方。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产品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同时作分录处理。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代销货物; ①视同买断方式,若受托方未将商品售出,可以将商品退还给委托方,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按合同协议支付给委托方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将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将货款归还委托代销单位,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借:分支机构往来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 1、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以及服务业劳务; 2、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形成的收入; 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4、不动产在建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上述不动产的工程。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其他业务收入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会计上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企业所得税税法,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销售、股息分配、职工获励或福利,会计上确认收入。 1、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用于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销售: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利润分配: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职工获励或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增值税练习(答案)

增值税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必须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 )。 A.某商店为厂家代销服装B某公司将外购饮料用于个人消费C某企业将外购钢材用于在建工程D某企业将外购食品用于职工福利 2.下列经营行为,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A )。 A.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销售货物B个人向受雇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C某工业企业附属饭店对外提供饮食服务D某工业企业将一台设备对外出租 3.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 A >。 A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赞助 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4.以下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D )。 A、个人B外商投资企业 C.会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 D.在境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

5.若某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则他为生产货物而外购的原材料所含增值税应(D )。 A.按17%抵扣进项税B按6%抵扣进项税C按10%抵扣进项税D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6.下列货物适用17%税率的是(A )。 A.生产销售啤酒B.生产销售农机C.生产销售农产品D.生产销售暖气 7.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尽快收回货款,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其发生的现金折扣金额处理正确的是( D )。 A.冲减销售收入,但不减少当期销项税额r B冲减销售收入,同时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C增加销售费用,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D.全部计入财务费用,不能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8.纳税人为销售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增值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C )。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逾期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解读 关于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曾经发布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 993]8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文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施行,财会[2012]13号及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等制定,因此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规定中既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应该使用的会计科目与专栏,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些会计科目在特定业务中如何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科目与专栏的设置与核算记录的内容,以及一些常见业务但是稍复杂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这10个二级科目有“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等专栏,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或记录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10个二级科目与专栏,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10个二级科目中的3个二级科目,即“应交增值税”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二级科目及专栏。 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法上的8种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况

税法上的8种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况,会计上分别如何处理? 答:税法上视同销售的情况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8)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划横线的3种情况不需要确认收入) 有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①视同买断方式,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应当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受托方作购进商品处理,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汇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产品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同时做会计处理。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2)销售代销货物的账务处理: ①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的处理: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按合同协议支付给委托代销方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3 增值税

3 增值税 一、判断题 1.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2.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当月已认证的外购原材料的50%加工制造成产品实现销售,则计算其销售产品的应纳增值税时只允许其抵扣外购原材料50%的进项税额,而不能全部抵扣。(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进项税额抵扣时间规定的,按偷税论处,税务机关一经查出,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并在该进项发票上注明,待以后货物到达或验收入库,或支付款项后,再计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 ) 5.增值税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纳税人销售多种产品或者提供多种劳务的行为。()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其兼营行为中用于非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算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7.实物折扣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 ) 8.一般纳税人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 9.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3%。() 10.增值税纳税人单位,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12.运费进项抵扣并非只在购买方,应该分析确定。() 13.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14.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收抵扣权,其采购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无论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所支付的税款均需直接计入所采购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成本。() 15.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征补税款后,不再处罚。对纳税人取得代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经营行为,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销售货物 B.个人向受雇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C.某工业企业附属饭店对外提供饮食服务

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探讨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与一般意义上的正常销售有所区别的货物销售行为,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列举了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通常将以下2种销售行为也归类为增值税视同销售:(9)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偿债;(10)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换人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以上10种视同销售行为,从纳税的角度应作为销售货物需缴纳增值税,同时计算交纳所得税。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并没有统一规定,目前实务上对该业务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一)第(1)到(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会计处理企业应按确认的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额,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确定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1]甲公司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该产品的成本为20万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3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以下八种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以下八种:(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五)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视同销售的货物如属免税货 物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况汇总及会计分录账务处理 2010-04-26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分析 视同销售,一般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务上要作为销售确认计缴增值税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 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1.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用于企业工程项目等 借:在建工程(存货成本+销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存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税税率) 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货物公允价+销项税额) (2)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物公允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税税率)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货物成本)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货物公允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税税率)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完整版)增值税讲义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09年起我国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举例∶甲为卷烟厂,生产卷烟批发给A批发商,甲是生产者要交纳消费税,销售卷烟交增值税,A批发商将烟批发给B零售商,A向B销售时需要交增值税,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零售商将卷烟零售给消费者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举例:A企业委托B加工烟丝,委托方A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受托方B提供加工劳务,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三)、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提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生产货物; 2、进口货物; 3、委托加工劳务。 (四)、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案例:甲是一家服装厂,如果生产的服装直接销售乙,则直接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双方签订代销协议,协议规定按照零售额10%收代销手续费,甲服装厂于4月30日上午将一批服装交给乙商场代销,乙于4月30日下午全部销售给消费者,取得零销售额为117万元(含税)。在5月8日甲收到乙的代销清单,甲给乙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甲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为80万。 乙商场缴纳的增值税:117/(1+17%)x17%-117/(1+17%)x17%=0 甲服装厂缴纳的增值税:117/(1+17%)x17%-80 x17%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举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举例:甲企业是刚材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钢材盖楼房,则自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1】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销售额的确定按照下列顺序:(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2)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 举例:甲卷烟厂生产的同一种型号卷烟每包10元,将这种型号的卷烟无偿赠送给消费者。则卷烟厂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销售额×17%=10/(1+17%)x17% 如果卷烟厂将特制卷烟无偿赠送消费者,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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