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 2014-11-26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单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单位;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四)尾矿库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单位名录。

第四条【其他单位和活动的备案】鼓励其他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管理原则】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单位分级】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信息公开】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预案制定主体】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并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预案分类及侧重点】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单位,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案制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至少包括:分析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衍化规律,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至少包括:调查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单位组织专家、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预案的实施】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预案修订】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地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组织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三章备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备案事项公开】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和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备案时限和分级】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抄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抄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抄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抄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备案文件】单位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的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审查和处理】受理部门收到单位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单位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抄报或者抄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第二章的要求制定并备案。

第十八条【变更备案】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备案的规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备案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单位负担。

第四章备案的监督

第二十条【预案汇总】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备案指导】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单位责任】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责任倒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责任】备案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同级政府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材料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材料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单位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其他备案】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单位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应急处置预案备案备案程序文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办理程序 一、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7个工作日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救援预案及word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3份。 注:1、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编制。 2、提交材料中有关表格,请登录区安监局(.ajlz.)“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3、按照(《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0〕57号 )的要求,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专家从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取,参加评审的专家应不少于3人。 4、专家评审表在(《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0〕57号)附件1至附件5,最后用书面纪要的形式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性进行评审,书面纪要应当包括标题、正文、落款、日期,在正文当中应当把评议的容、依据、结论性意见表述清楚,参与评审的专家须签字确认。 5、专家评审表应当附到应急预案中。 6、纳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中的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冶金、电力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备案,其它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备案。 附件:1、应急预案评审表(表一至表五);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应急预案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办理程序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救援预案及word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表; 4、评审专家和安监部门监督人员签名的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评审会议纪要或论证演练记录;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2份。(需打印) 注:1、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 2、企业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自行组织专家在所在地对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并应当在评审前提前把编订的应急预案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专家从安监局专家库中抽取; 3、评审表在当地安监局网站下载附件1至附件5,参与评审的专家和安监部门监督人员须签字确认,评审表应当附到应急预案中; 4、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应急预案按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报当地安监局审批窗口申请备案; 6、提交材料中有关表格,请登录区安监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7、纳入当地安监局监管系统的企业向安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时,须在企业页面的“预案修备”栏中按要求填报评审报表(表一至表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为word文档)和申请表内容。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携带相关资料,按照备案范围进行备案登记;未纳入监管系统的企业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下一级安监局进行备案登记;. 8、用蓝色、厚度2CM的档案盒盛装,提交1套材料。 附件:1、应急预案评审表(表一至表五)(须打印);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火警、火灾应急预案流程图 灾情轻:护卫 人 员 现场自救 物业主管 到现场指挥 立即 接 护卫组 维修组 灭火器灭火,确认火区附近电源关闭后用消防水龙头灭火。维护现场秩序,劝告无关人员远离现场。 引导地下层内车辆离开。疏通救火车通道。 关闭火灾附近电源,确保应急指示灯有效。 确认电梯内无人后,将电梯落入安全区域,并关闭电源。 到 派人 火 现 警 场 判 断 误报: 查明 原因, 记录在案 火警 保障泵房供电,手动开启消防,喷淋泵。 疏散人群,抢救财物。 保洁组 报 119 火警 维护秩序,防止坏人趁火抢劫。 协助救火,事后清扫现场。 坚守岗位,保护重要的资料。 办公室 接听电话,保持联络。 协作查明火灾原因,统计损失。善后处理,记录备案。

停电、停水应急预案流程图 一般故障报修当班维修 人员 员检修 管理处 (日) 做 值班保 好 安记 (夜) 录 项目部 (日) 值班护1F 卫(夜)严重故障 设备主管 项目经理 拟订检 修方案 处理现场 施工现场 跟踪现场情况,稳定业主情绪项目部 (日) 值班护 卫 (夜) 供水供电 作好记录 其他问题作好记录

水浸应急预案流程图 发生 水浸设备事故人员 向业主做 好解释工 作关闭进水 阀 疏通地漏 或用水泵 关闭地下 室设备电 源 将电梯升 到浸水层 以上并关 闭电源 利用沙 包、条木 等物遏 止水势 蔓延 暴雨 引起 1F 水浸 设备损坏 引起水浸 值班人员 现场监视, 同时上报 管理处领 导雨止后 自管组织 设备力量 抢修 清 理 现 场 上通知做 水上水 设抢修 备

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发布令 公司《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经充分评价、分析公司各类危险源,制定而成,经组织评审,现予以发布。 本预案是公司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的行动指南,各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应急资源并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并对预案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及时修订、更新和不断完善。 总经理: 2010年6月1日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审委员会名单 主审: 副主审: 审查委员: 审核: 编制: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会审意见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封牧宝皮业有限公司组织人员编制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公司安委会成员审定,形成会审意见如下: 一、《预案》编制格式和内容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以做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依据文本。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倡导“主动预防”理念,严格落实预防为主的各项原则,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组织好《预案》的传达和贯彻,切实落实好《预案》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指引

附件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指引 一、备案管理机关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过境石油输送管道运营单 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受理及登记工作。 2.各区(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危险化学 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经营企业、石油输送管道运营单位除外)、以及危险化学品达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金属冶炼、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受理及登记工作。 二、备案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窗口领取或受理机关网站下 载,表格样式见附表1) 2.应急预案评审书面纪要(论证)材料;(格式详见附 表2) 3.应急预案文本或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三、审核登记 备案受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评审(论证)结论为通过(或已按评审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通过)的、且材料齐全的应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证(附表3)。材料不齐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情况的,视为已经备案。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受理审批管理 备案管理机关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制定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详见附件,供各区局参考),规范审批内部和外部办事流程,将有关事项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本级办事大厅(窗口)和本机关网上进行公示,方便企业申请办理有关事项,鼓励实行网上受理审批登记。 (二)事故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1.事故风险评估结果应包括以下要素: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及次生、衍生后果、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应急资源调查提出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2.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应包括以下要素: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人员、装备、物资等,所在区域内可合作的应急资源。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与论证 1.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和中型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自行组织应急预案评审会,形成书面纪要;其他类型企业应急预案应当组织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2.评审人员应当包括熟悉所评审企业行业工业特点,且具备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业知识的专家。参加评审人员与评审组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评审(论证)书面纪要应包括以下材料:高危行业、中型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时需提供评审书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及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及要求 年月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案管理办法》是一份规范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备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备案的准备、实施、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首次备案时,在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等五份文件提交给备案受理部门。企业收到受理部门签章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则完成了首次备案。 二、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是对这一规定的细化,明确企业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和演练后,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准备期间产生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是备案的必要文件。

三、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文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申请表》; 、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估意见; 、单位整改报告(付照片); 、环保部门出具现场监察意见; 受理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备案文件后,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受理部门就完成了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受理部门对备案文件的核对,只是形式审查,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不对这些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样表)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建档工作要明确责任。 责任单位:河北××××有限公司 责任人:安全科科长 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建档工作要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建档工作要具备相关法定条件,达到法定标准。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建档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材料 本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向县安监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专家组对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五、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我公司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尊重专家组对我公司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意见。我公司向县安监局提供备案登记所需材料后,等待受理,

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及格式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流程 (2015.3.12整理) 第一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 1、企事业单位组织人员编写。 2、企事业单位无编写能力的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人员编写(一般可以找环评编写机构的专业人员)。 3、文本应严格按照《楚雄州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目录和编制要点(试行)》(可以在楚雄市环境监察联系群QQ群号:364355164 文件夹中下载)的框架和要求进行编排和编写。 第二步、组织企事业单位内部评估 1、召开评估会议。单位负责人主持,中层干部及相关岗位人员参加。听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人员的编制情况汇报。 2、评估内容:审查文本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内容是否完整和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会人员提出修改意见。 3、形成书面评估意见或会议纪要(附参会人员签到表)。 4、预案编制人员按照评估意见或会议纪要对预案进行修改。 第三步、组织企事业单位外部评估 1、召开评估会议。参会人员为专家、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 2、专家组,一般3-5人组成。包括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人员、行业协会代表、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如果企业对专家人员不熟悉,可

以与环保部门联系协商确定专家人员,委托环保部门代为邀请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3、专家组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4、预案编制人员按照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再次修改。 第四步、企业负责人签署发布令 第五步、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纸质和电子) 1、预案备案表。 2、预案及编制说明。 3、预案文本(含签署的发布令)。 4、预案编制说明:内容包括编制过程概述(自行编制还是委托编制,编写组及参与编写人员情况,参阅资料,现场调查等)、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5、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评定风险级别:一般、较大、重大。 6、环境应急物资调查报告。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7、评审意见。 第六步、以上材料应完整装订成一本。 装订顺序为:封面—备案登记表—发布令—编制说明—预案文本—风

应急预案备案

关于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备案需准备的材料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3. 应急预案论证或评审意见资料。 A、一般行业300人以下单位,走论证程序,也就是经过演练,写出“演练总结”(具体要求见25日讲课课件第六部分)就视为完成论证。 B、危化从业单位及一般行业300人以上单位,需经专家组评审,评审应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附专家名单。 二、备案时间 2011年8月15日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备案,书面写出延期申请,并注明完成时限。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以本次通知所附附件为准。: 附件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封面(可从本文件中复制)及相关要求及说明 附件二:生产安全事故预案颁布令 附件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样表 高区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应急预案编号: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单位 编制单位 版本号 颁布日期

应急预案封面编制及文本字体要求及说明 一、字体要求 1.应急预案编号(此项由高区安监局填写,企业不要填)4号字黑体。 2.预案名称:小1号字黑体。 3.单位(本单位全称)、编制单位(指预案文本编制具体牵头部门)、版本号(本单位自行编号)、颁布日期(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批准签字为准):4号字黑体。 二、纸张要求 封面:豆青色、A4纸。文本:白色、A4纸 三、装订要求: 左侧、活页装订。按照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附件的顺序,合订。并在目录中用黑体字体现。 四、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见附件《生产安全事故预案颁布令》)。 五、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所列内容及次序如下: -----批准页。 -----章的编号、标题。如,1总则、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分析等。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如,3.1.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附件,用序号标明其顺序。如,附件一、附件二等,附件标题要写明。 例: 目录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整版)34817

XXX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企业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应急预案体系: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五、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 级负责。 六、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小组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 经理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 七、预防与预警: 1、事故监控: ①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②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事故危险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对重点的部位要进行每日检查、层层检查,建立检查台帐,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③加强对各部门的不稳定因素信息收集,掌握可能的发生事故危险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 ⑤落实明火操作规程,所有明火作业必须要手续到位、监督到位,填写明火动用审批手续,。 ⑥制定和落实较大功率用电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2、预警行动: 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XXXXX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各局、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的损失,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现正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园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安

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5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一)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XXX任副指挥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的调配供应。(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的事故灾难应急工作;(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协调局配合,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

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汇总

安徽佳源油脂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小组与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2 应急指挥部职责 3.3 工作机构 3.4 抢救机构 3.4.1通讯联络组、抢救组、安保组 3.4.2疏散组 3.4.3物资供应组 3.4.4善后处理组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控制 4.1.1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

4.1.2事故预防措施 4.2 预警行动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 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5.1.1火情处置程序 5.1.2火险、火灾处置程序 5.1.3受伤人员的处置 5.1.4扩大响应 5.1.5灭火结束 5.2 应急疏散方案 5.2.1事故应急照明 5.2.2疏散指示标志 5.2.3应急疏散通道,出口要求 5.2.4事故现场人员疏散方案 5.2.5疏散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5.3 应急结束 5.3.1应急处置结束,由应急指挥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终止的条件应达到: 5.3.2应急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明确布置以下工作 5.3.3事故单位应做的工作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证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2 应急队伍保障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 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事故处理后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11.2应急预案更新 11.3制定与解释 11.4应急预案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程序

XXXX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程序 为彻底体现国度“安全熬头,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出产办理事情方针,落到实处《安全出产法》、《配备布置设备摆设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轨制和规范对重大变乱预防及应急救援事情的划定包管我项目各标段的安全出产事情及变乱和应急救援事情做到实处,为快速、有序、高效地预防和控制紧迫事务的成长保障监理部事,职员及各单位操作职员个人的生活命、财产安全和生业康健,防止和控制变乱伸张,最大限度的减少险情变乱酿成的生命财产损掉,掩护环境本着“出产必需安全”的原则,联合我监理部现实环境,特拟定变乱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社团机构 1、项目应急救援带领小组职员 组长: 组员: 二、安全应急救援小组职员 组长: 组员: 二、应急救援社团布局图现场总指挥 组长:现场抢险组现场物资疏散组现场保护警卫组现场外围人员疏散

组急救伤员排除险情组后勤物资供应组组员:XXX XXX XXX XXX,应急筹办与响应流程图事情时间非工时间员陈诉人项目应急救援小组指示明确承认开始工作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小组带领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检验评定、修改成果应急救援变乱现场部门(监理组)内部报警紧迫:外部报警 救火:119 匪警:110 交通:122 救生:120外部传递陈诉人注:----暗示非必需步伐 四、项目应急救援小组职务和责任 1、项目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工地重大变乱陈诉后,该当即赶到现场卖力指挥社团急救,同时将变乱概况(包孕伤亡职员、发生变乱时间、地点、缘故原由等)别离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陈诉项目应急救援带领小组和政府有关部门。 二、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社团,起首急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变乱伸张扩展同时协同现场掩护号变乱现场 3、卖力协调指挥调动项目一级应急救援力量,包孕应急事物资源和职员撑持、技术撑持,一力保障应急步履的顺遂完成 四、协助和接管较高等级有关部门对变乱的查询拜访处理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阐发变乱缘故原由和性子 六、吸取变乱教训,拟定并落到实处相应的预防办法,防止近似变乱的反再次发作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范本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及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及要求年月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案管理办法》是一份规范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 )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 )实施备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备案的准备、实施、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首次备案时,在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等五份文件提交给备案受理部门。企业收到受理部门签章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则完成了首次备案。 二、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是对这一规定的细化,明确企业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和演练后,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准备期间产生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是备案的必要文件。 三、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文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申请表》;

、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估意见; 、单位整改报告(付照片); 、环保部门出具现场监察意见; 受理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备案文件后,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受理部门就完成了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受理部门对备案文件的核对,只是形式审查,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不对这些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样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88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篇一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 室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局长。 二、备案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三、备案条件和标准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

应急预案备案注意事项

应急预案备案注意事项 一、上报安监部门备案的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电子版,以及文本文件各1份; (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评审的综合意见,并附专家签字的名单; (四)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经正式批准实施的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发布文件); (五)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脚本、演练照片及演练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二、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三者的不同请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应急预案需盖单位骑缝章。 (二)首页: 1.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封面上的应急预案编号企 业应空出来,由安监部门进行统一编制填写; 2.首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3.首页名称应为“单位全称(与公章名字一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首页上的发布日期同批准页的发布日期一致。 (三)批准页: 1.对应急预案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2.需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目录: 1.页码标注明确;

2.层次清晰,编号和标题编排合理; 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附件按顺序标示明确。 (五)正文: 1.文字通顺、语言精炼、通俗易懂; 2.结构层次清晰,内容格式规范; 3.图表、文字清楚,编排合理(名称、顺序、大小等); 4.无错别字,同类文字的字体、字号统一。 (六)附件: 1.附件项目齐全,编排有序合理; 2.多个附件应标明附件的对应序号; 3.需要时,附件可以独立装订; 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政府有关部门(如: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日):69706133、安监局值班室(节假日)69742505,消防119,医院120、999)、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书 (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对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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