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一、工作职责:

1、病案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及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工作。

2、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具体对病案的内涵、形式、格式、内容及有关资料的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审定,并负责病案管理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的审定和修改。

3、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各委员有义务把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临床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上交病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便病案管理委员会研究病案质量管理对策,解决病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技术性和事务性问题。

4、对病案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成果组织推广和交流。

5、全体委员有责任、有义务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和诊疗技术规范对科室医疗文书的内涵质量和形式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内涵质控要重点对病史和体检的完善性、诊断的准确性、治疗方案的科学性、检查及用药的合理性、病程记录逻辑性及涉及医疗原则和安全等方面内容进行质控。环节质量控制将突出重点,对于环节病历出现下列问题的,将对责任人实行严格质控:(1)8小时未完成首程记录的;(2)24小时未完成住院志的;(3)手术后当天未完成手术记录的;(4)手术前未按要求有效完成术前谈话、知情同意书和术前讨论(术前小结)、手术审批的;(5)输血前未有效履行好输血知情同意书的;(6)超过3天未及时写病程记录的。

6、临床科室委员确保每月能按时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科室质量医师对出科病历进行全面把关,确保科室归档病历甲级率100%;(2)每月抽查科室重点病案5份(危重疑难、死亡病历、纠纷病历、

新业务新技术病历、重点专科技术病历、临床路径、单病种质控病历、非计划再次手术病历、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病历)进行内涵及形式质量控制,写出评定意见(存在问题、处理意见);(3)参与医务处组织的环节质量检查一次(每次半天);(4)每月参与医务处组织的终末质控,质控病历10份;(5)每月推荐科室优秀出科病案2份。从事医技科室工作的专业委员要按照标准对本科室出科报告单进行全面质量把关,确保出科报告单合格率达到100%。其它专业委员结合职能分工和专业特长,抓好病案相应文书管理工作。常务委员和医务处专职终末质量医师每月要对委员评价的病案和科室推荐的优秀病案随机复核,并写出复核意见。

7、病案质量实行病历出科科室负责制。科室要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出科病历质量把关。病历出科科室有义务对转科病历及辅助科室的医疗文书质量负责,对于“问题文书”要通知相关科室或责任人及时将缺陷文书整改到位,否则,出科科室将承担质控后果。

二、考核制度

1、委员无故不参会者每次扣50元;连续3次不参加会议的将取消委员资格。

2、委员按要求完成医务处组织的终末质控任务,经复核为甲级病历的,每份奖励5元,否则,每少完成一份质检病历扣10元,无故不参加医务处组织病历环节质量检查的每次扣50元。科室推荐的优秀病历经复核为甲级病历,每份奖励50元,此奖励按年度进行汇总兑现。

3、终末或环节质控发现乙级或丙级病历将严格按乙级100元、丙级1000元处罚兑现到科室,科主任负20%的连带责任。科室归档

病历月甲级率达不到95%标准的,按科室专科建设考核评分细则标准每降1%扣1分进行月考核。年度内发现管床医师所写病历终末质量出现两次丙级的,管床医师到医务处待岗2周,参与病案质量终末质控。

4、对于环节质控发现病历书写存在问题的,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严格质控。

5、病案质控结果与管床医师年度专业技术水平考评相结合。每年随机抽查各科各管床医师所写环节病历、归档病历各10份进行质控,最终算出年度病案平均得分,作为年终考评管床医师专业技术能力的依据。

6、委员考核病案时要紧扣标准,事实求是,严禁情绪化扣分,对质控中存在明显缺陷的委员实行通报批评。

7、每月病案质量的考核情况,由病案科进行汇总,并实行网上公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