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党委承办人每年年初对下属党支部的任期情况进行统计,将本年度到期的支部列出单子,及时向党委提出换届选举建议。 二、党委形成决议后,承办人通知需要换届的党支部。 三、换届党支部提交换届方案。 四、承办人审查换届党支部提交的换届方案,核实有关情况后,发放《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并做好指导填写和审查工作。 五、承办人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起草工作报告。 六、承办人向党委汇报选举准备情况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情况,并经党委会研究形成决议。 七、承办人将党委决议通知该党支部。 八、承办人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作工作报告,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之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承办人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并负责落实党委的意见。 九、选举结束后,如选举结果与拟定意见一致,经党委书记同意,承办人对书记、副书记进行批复,将支部委员备案。同时,将选举结果通知党委其他各成员;如选举结果与拟定意见不一致,承办人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党委研究形成决议,承办人负责落实。 党支部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1、向机关党委呈报的选举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要求:任届期满前1至2个月。 各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酝酿拟定换届改选方案,将候选人预备名单交各支部党员酝酿讨论,或提出条件及人数由党员直接提名推荐。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按照差额20%的要求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书记、副书记的拟任意见,形成本支部关于委员会换届改选的请示(请示内容:党组织现有党员数;原选举时间;现选举大会形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新一届党组织设臵的委员数及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填写《支部委员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情况表》一式两份,一并书面报送上级党委。 2、委员候选人的差额如何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在实行工作中,7人以下的党员只能设支部,不能设支部委员会,7人以上可以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只能单数,即3人、5人、7人。 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哪些委员 一般设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群工委员(工青妇)、保卫委员。委员少的可以兼任。 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党龄有何要求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经***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部考核确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认“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六、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差额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后面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会场统一设置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计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计票人分别为*名和*名。监、计票人由主席

选举办法模板

思茅镇XXX村(社区)党员大会党代表 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月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镇党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镇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名额为X名。 二、按照“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的要求,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为X名。 三、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XXXXXX大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党委同意批复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

五、出席这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 七、每张选票应选X人,等于或少于X人的选票有效,多于X人的选票无效。书写选票的字迹要清楚,选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八、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为当选。如

党代表选举办法

支部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 本次党员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实到名,到会党员数符合规定人数。发出选票张,回收张,其中有效票张。选举结果是(名单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序号姓名赞成票数备注 1 2 3 4 5 6 7 8 另选他人 1 2 3 计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 2011年3月日

关于×××党支部党代表 选举结果的报告 市农委党委: ×××党支部于2011年3月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中共扬中市农委第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直接差额选举×××、×××、×××、×××、……同志为中共扬中市农委第一次党代会代表。 特此报告,请批复。 附:×××党支部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单 ×××党支部委员会 2011年3月×日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县乡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由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乡党委共分配给我选区代表名。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比例,经层层推荐和乡镇批复,共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应选

名,差额名。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大会选举,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本人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党员代为填写选票,被委托人应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本次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党员填写选票时,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不同意选票上所列候选人的,也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在选票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获得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产生。另行选举时,以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如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再行选举,经请示上级党委,并征求大多数党员意见后决定。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解放路街道党工委批准,我社区下一届党组织由委员3人组成。 三、民主路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经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委员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投票上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

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划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资格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3、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 4、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 5、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支部党员人数30%的比例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党代表的选举产生 党代表由党员差额直选产生。具体分为: 1、各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作正式候选人。 3、各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五、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党代表,应报公司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 六、附则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规定研究确定。

附件: 《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 中共XXX委员会 2016-X-X

附件1:

附件2: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 选票 (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排序) 说明: 1、本次选举应选名额为___名,多选为无效票。 2、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同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合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3、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相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 4、选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选票填写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若字迹不清或符号无法辨认,则视为废票。

差额选举办法范文

差额选举办法范文 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总支部 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 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来办发?xx?15号)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总支部由党员大会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机关“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主持。 二、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支部委员应选7名,候选人9名,差额2名;书记1名,候选人2名,差额1名;副书记2名,候选人3名,差额1名。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定向投票推荐,经“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进行资格审查后,按20%差额比例从高票到低票取足党总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并分别按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办法从高票到低票确定书记、副书记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大会以无记名定向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如推荐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数等于应选人数的,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四、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本党总

支部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本党总支部的中共 正式党员,党总支部书记人选原则上是本机关现任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并具有2年以上党龄。 六、选举时,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同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七、出席会议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 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相应的空格内画“○”,不画“○”的不计该另选人的得票。 八、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 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选举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十、大会选举设监票员2名,其中总监票员1名,从监票员中产生。监票员、总监票员由“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二、选举时,会场设1个投票箱,投票顺序按总监票员、 监票员、计票人、“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成员和与会党员按座 位顺序依次进行。

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年月日中共北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xxxx委员会出席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均由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煤炭公司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且不低于上次选举时的差额比例。 四、经区委批准,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名。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经党委考察、区委审核,提交各党支部酝酿讨论。汇总各支部意见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 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者当选;候选人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党委成员和党员依 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党支部推选,党委会 议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党委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区党代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 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党委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出席区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党委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

中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大会 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学院党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一、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委员会和二级支部委员会均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学院党委同意,特教系党总支委员会由5人组成。党总支委员候选人5人,党总支委员采取等额选举和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 三、经学院党委同意,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下设二级支部两个,分别是教工支部和学工支部。教工支部委员和学工支部委员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参与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产生。教工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含差额1人),学工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含差额1人)。 四、选举分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举手表决选出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委员;第二个环节,无记名投票选出教工支部委员和学工支部委员,选举分二张选票,分别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时,各发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有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下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在最右方标号格内填写候选人姓名。在候选人姓名下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余应选人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自己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效。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七、选举所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和统计。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由党总支委员会提名,经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综采一区党支部选举龙家堡矿业公司 首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龙家堡矿业公司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我区出席中共龙家堡矿业公司首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2名,其中干部代表1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矿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2名,应选 2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

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表样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表样)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支部工作报告或支委进行述职,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 一、通过选举办法 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三、宣布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选举

五、宣布支部委员当选人名单 六、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七、新当选的委员作表态发言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名,候选人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

**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8月11日)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2.党支部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支委会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并报公司党委同意,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直接差额选举。公司党委分配给本支部的代表名额为1名,支部按不少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提出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经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为2名,差额1名。 4.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选谁,就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划“×”号,另选他人的,在所划“×”号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划“○”,但不得另选他人。

6.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8.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9.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从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0.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得票情况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人名单。报告候选人得票数时,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宣布当选的党代表名单时,按公司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11.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选举办法(草案)

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6月4日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次会议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的选举及表决事项,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 二、本次会议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的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说明:代表在赞成候选人的姓名前边的符号栏内画“O”;投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前边的符号栏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果另选其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前边空格内画“o”;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前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画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四、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已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五、会场共设1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六、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首先在投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投票,其他代表按顺序依次投票。 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按照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选举办法经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一、选举准备阶段 1、向上级党委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一般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 5、向上级党委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二、正式选举阶段 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作出负责的说明和解答。 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三、选举报批阶段 1、报上级党委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委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 (一)换届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换届选举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总)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

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

2社会团体换届大会事先备案表

社会团体换届大会事先备案表 联系人:电话:填表日期:

填报说明: 1.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提交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文件。 2.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社团设立监事会还应填写监事长基本情况。 3.以下附成立大会工作方案、选举办法、选票样式等示例材料,供社团筹备人员修改使用。

示例: (社会团体名称)换届大会工作方案 为……,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目的和意义 山东协会成立大会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鲁民〔2018〕47号)…… 二、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三、会议筹备步骤: (一)会议准备工作 1.筹委会的产生和组成 2.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二)制定管理制度 章程、选举办法、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制度等草案的制定情况; (三)提名推荐候选人 协会理事、监事、负责人候选人的产生方式、数量和时间。 (三)召开成立大会

议程。应包括章程表决、选举办法表决、会费标准表决,理事选举、常务理事选举、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监事选举。社团机构设置、选举方法、选举程序等请遵照《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制定。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1.选举办法草案; 2.选票样式; 3.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4.拟任负责人情况介绍;

参考示例: 山东协会第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鲁民〔2018〕47号)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举工作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选举工作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选举组织筹备 第四条经……成立了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主持机构。选举委员会有、、共3(或5)人,并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席。经……通过,成立了选举监督委员会作为选举监督机构。选举监督委员会由、、共3(或5)人组成。 第五条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选任制)、副会长、会长,选举产生监事、监事长。 第六条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和监事、监事长的人选,采用会员(代表)自荐和推荐这两种方式产生。候

党支部增选支部委员的选举办法

2017年xxx党支部委员增补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 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xxx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本次补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1名。 三、党支部在广大党员推荐、酝酿、支委会讨论的基础上,报处党委工作部审批,确定两名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增补的支部委员1名(差额1名)。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就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 七、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填写选票一律用黑色水笔(勿用红色)。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选票作废;如本人不能画写选票,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其他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笔。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好选票后投入票箱,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划票人划票。 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十、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选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情况,然后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报告候选人得票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的规定及常见的问题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的规定及常见的问题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定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措施,对于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在换届选举中会遇到哪些常见的问题,有哪些规定要严格遵守? 01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多久?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无特殊情况,超过任期而未及时进行选举的,党员有权提出要求和批评,上级党组织应予恰当处理。 02支部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换届选举? 支部委员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暂缓换届选举:党支部领导班子处于软弱涣散或瘫痪半瘫痪状

态的;组织不纯,派性严重的;支部主要干部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的等。对于有上述情况的党支部,需要首先认真进行整顿,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安排适当时候换届选举。对于有特殊原因,如支部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或支部多数领导成员被派遣外出工作,或自然灾害等,按期换届选举有困难的,可暂缓进行换届选举。暂缓换届选举的支部,应由上级党组织确定或批准,并在一定期限内换届选举。 03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还需要换届选举吗?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党章关于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04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为什么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基层党组织的一件大事。为了使选举工作及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应事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下一届支部委员组成和选举准备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选举。 05党内选举如何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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