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螺纹钢期货跨期套利研究_来自上海期货交易所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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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会员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业务活动,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会员资格 第四条交易所会员按业务范围分为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第五条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三)申请期货公司会员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申请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或被期货交易所除名的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六)具有取得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 (七)申请期货公司会员的,应当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成为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年度会计报告;

(四)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五)主要交易设施和信息设施的使用权证明; (六)交易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申请成为期货公司会员的,除提供前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 (一)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二)公司章程和期货经纪业务规则; (三)期货经营机构的设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期货业务主要负责人简历、期货从业人员名册。第八条申请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交易所会员资格的目的和理由; (二)书面承诺遵守交易所章程和各项规定; (三)组织机构、经营机构的设置情况; (四)近两年期货交易情况;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2017年修订)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 第四条 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品种。上市品种的合约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等。 第五条 期货合约是指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机构等。

第六条 期权合约是指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合约标的物、合约类型、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交易代码、上市机构等。 第七条 合约附件是合约的组成部分,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约以人民币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货币计价。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 第九条 经中国证监会确定并公布,交易所可以上市境内特定品种。 境外经纪机构、境外交易者只能从事境内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经交易所批准,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可以直接在交易所从事境内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具体办法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十条 交易所会员分为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交易所可以根据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需要,设立特别会员。 第十一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规范期货交易,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席位管理 第三条交易席位是会员将交易指令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通道。 交易席位分为场内交易席位和远程交易席位。 第四条在取得会员资格后,会员即拥有一个场内交易席位。会员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交易席位,应当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可以增加交易席位。 第五条会员增加交易席位仅是增加该会员的交易通道,交易所对会员的持仓限额、风险控制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不变。 第六条会员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且无严重违规记录; (二)自申请之日起前三个月成交量连续排名前50位,或从事交易

所期货交易的单量较多; (三)交易所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会员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增加席位申请表》,并提交近一年期货经纪业务的基本情况、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说明等材料。 第八条增加场内交易席位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后,会员应当与交易所签订协议书,协议期限为一年,使用费按年收取,每年为2万元。 第九条协议签署后,会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办理有关入场手续。无故逾期的,视同放弃。 第十条协议尚未到期的,会员提出申请终止使用增加席位,经交易所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一条会员丧失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其拥有的交易席位全部终止使用。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强制撤销会员增加的交易席位: (一)管理混乱、有严重违规行为或经查实已不符合条件的; (二)私下转包、转租或转让交易席位的。 第十三条会员终止使用场内交易席位后,使用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由于计算机终端、通讯系统等交易设施发生故障,致使10%以上的会员不能正常交易的,交易所应当暂停交易,直至故障消除为止。 第三章交易大厅管理

股指期货跨期套利机会分析

股指期货跨期套利机会分析 根据海外市场股指期货上市情况表现来看,股指期货上市初套利机会较多,随着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及 套利资金的进入,套利机会逐渐减少。股指期货跨期套利在股指期货上市之初及股市波动较大时,套利收 益较大,随着市场的成熟,套利收益会缩小,跨期套利收益的缩小,但不会消失,市场的波动还是会给套 利者带来套利机会的。 由于国内股指期货上市时间较短,目前尚不成熟且受到交易所监管及制度的限制,对于一般投资者,能 够参与的只能是低频的跨期套利。本文从股指期货上市以来IF1005、IF1006、、IF1007、IF1008、IF1009、IF1010、 IF1011、IF1012之间的隔月价差进行统计分析套利机会。 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是指同一会员或投资者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在同一期货品种的不同合约月份建立数量 相等、方向相反的交易头寸,通过两个合约的价差扩大或者缩小赚取利润。 从套利方向上看,期现套利分为正向套利和反向套利。正向套利指的是当近月被低估,下一个月份的期 货合约被高估时,投资者卖出该期货合约,同时买入近月合约,建立套利头寸。当近月合约和远月合约价 格差距趋于正常时,同时卖出近约合合约和买入远月合约进行平仓,并获得套利利润。反向套利与正向套 利操作方向相反。国内的市场具体应用时主要在近月合约与远月合约进行正向套利,国内股指期货自2010 年4月份上市以来,股指期货的跨期套利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机会,股指合约不向传统商品期货的套利, 需要考虑储存成本,股指期货只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和交易手续费成本,所以股指期货跨期套利较为简洁方 便。 股指跨期套利的基本假设: 本文所说的股指套利机会主要基于以下假设的成本、费率及条件为前提。 股指连续复利模型:FT=St*e R(T-t)-d*e r(T-t),目前国内股利分红利较少,且不无固定时间,故暂不考虑股利分红,而且跨期套利时间较少,我们采取离散简化模型,即:FT=St*(1+R*(T-t)/360)。我们采取的套利 合约是当月和下月合约,则T-t 的时间间隔为1个月,则模型简化为FT=St*(1+R/12) 当月与下月合约理论价差近似= St*(1+R/12)-St+冲击成本+手续费(St*0.04%)= St*0.465+0.4 当月与下月合约价差统计分析: 本章是对从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开始上市至11月18日期间当月合约和下月合约在共同存续期内 的隔月价差统计分析,通过对价差走势和分布的分析,进行研究期指套利的机会的出现和风险。(注:本章 中的隔月价差=下月合约收盘价-当月合约收盘价) 1.IF1005与1006合约价差走势图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口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 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帐册,以备 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结算交割员是经会员法人授权代表会员办理结算和交割业务 的人员。每一会员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结算交割员。 结算交割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培训合格,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所属会员的法人授权后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证》(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证》)。

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Interdelivery Spreads),又称同类商品套利交易、跨交割月份套利,是指买进某一交割月份商品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交割月份的同类商品合约的交易方式。它是利用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合约之间正常的价差出现异常变化时进行对冲来获利的,其现实基础是许多商品价格变动具有季节性周期,如农产品价格普遍随季节性变化,大多热带作物供求变化也跟季节密切相关,甚至—些工业品供求也受到季节影响,因此跨期套利在期货交

易中应用相当普遍。如美国的商品期货交易时间可长达21个月之久,我国商品期货的交易时间也可长达1年,小麦、大豆、玉米等生产周期十分明显的商品,在收获期前后价格变动十分明显,便为跨期套利交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又如铜、铝等工业品生产具有连续性,不同月份价格之间也因仓储成本、资金利息等具有合理价差;同时,一些交易品种不同月份因升贴水关系存在合理价差,当实际价差远远偏离这种合理价差时,也为套期图利者提供了较为安全的市场机会,虽然这样无风险的套利机会在一年的交易中并不是随时可见的。根

据交易者在市场中所建立交易部位的不同,跨期套利主要有牛市套利和熊市套利两种,此外还有蝶式套利等跨期套利方式。 ⒈牛市套利(Bull Spreads) 又称买空套利或多头套利(Long Spreads),是指在牛市中,商品或金融资产价格不断上扬,交易者买进近期期货合约,同时卖出远期期货合约,并寄希望于在看涨的市场气氛中,由于商品短缺,近期合约的价格上涨幅度会远远大于远期合约的价格上涨幅度;反之,若市场不涨反跌,则希望近期合约的价格下跌幅度会小于远期合约的价格下跌幅度,即是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市品种 目录 一、阴极铜期货合约(CU) 二、铝期货合约(AL) 三、锌期货合约(ZN) 四、橡胶期货合约(RU) 五、燃料油期货合约(FU) 六、黄金期货合约(AU) 1.2 铜期货交易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铜精矿主要出口国:智利、美国、印尼、葡萄牙、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铜精矿主要进口国:日本、中国、德国、韩国、印度等。 精铜主要出口国:智利、俄罗斯、日本、哈萨克斯坦、赞比亚、秘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精铜主要进口国:中国、美国、日本、欧共体、韩国、台湾等。 铜期货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供求关系 铜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其需求量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增长时,铜需求增加从而带动铜价上升,经济萧条时,铜需求萎缩从而促使铜价下跌。 在分析宏观经济时,有两个指标是很重要的,一是经济增长率,或者说是GDP 增长率,另一个是工业生产增长率。 ●进出口政策 进出口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是通过调整商品的进出口成本从而控制某一商品的进出口量来平衡国内供求状况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铜原料的进口关税2%,出口关税5%。 ●用铜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 消费是影响铜价的直接因素,而用铜行业的发展则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例如,20 世纪90年代后,发达国家在建筑行业中管道用铜增幅巨大,建筑业成为铜消费最大的行业,从而促进了90 年代中期国际铜价的上升,美国的住房开工率也成了影响铜价的因素之一。2003 年以来,中国房地产、电力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铜消费的增长,从而成为支撑铜价的因素之一。在汽车行业,制造商正

在倡导用铝代替铜以降低车重从而减少该行业的用铜量。此外,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铜的应用范围在不断拓宽,铜在医学、生物、超导及环保等领域已开始发挥作用。 IBM 公司已采用铜代替硅芯片中的铝,这标志着铜在半导体技术应用方面的最新突破。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铜的消费。 二、铝期货合约(AL) 中国是铝期货的最大生产国消费国 铝期货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基于GARCH模型的股指期货跨期套利策略

基于GARCH模型的股指期货跨期套利策略 本文将数据分为样本内和样本外数据,用样本内数据建立模型后,将样本外数据应用于该模型,得到反映主力合约和次主力合约波动性差异的序列resid3,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交易策略。 一、数据 选取主力合约data1和次主力合约data2从2012-12-3到2012-12-7(五个交易日)的一分钟数据,将1-1000的数据作为样本内数据,建立模型,然后对样本外1001-1350数据运用该模型进行跨期套利研究。 二、相关性检验 对ln(data1)和ln(data2)做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 由此可见,序列ln(data1)和ln(data2)存在单位根,而其一阶差分不存在单位根,所以,ln(data1)和ln(data2)均为I(1)序列,它们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为了确定ln(data1)和ln(data2)之间的协整关系,对ln(data1)和ln(data2)做一元线性回归,得到残差resid1,并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 由此可见,resid1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接受不存在单位根的备择假设,ln(data1)和ln(data2)两个序列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三、建立GARCH模型 对ln(data1)和ln(data2)建立GARCH(1.1)模型,结果如下: ln(data2)=0.004703+0.999818*ln(data1)+resid1

GARCH=4.25*10-8+0.15*resid1(-1)^2+0.6*GARCH(-1) R^2=0.999805,AIC=-13.55720 将该模型结果代入样本外数据,可以得到: resid2=ln(data2)-0.004703-0.999818*ln(data1) resid3=resid2/stdev(resid2) resid3如下图所示: 四、套利策略和套利结果 我们采取的交易策略为: 当resid3<-2时,卖出1手主力合约,买入1手次主力合约; 当resid3>2时,买入1手主力合约,卖出1手次主力合约; 开平仓均依据上述策略,没有仓位的时候开仓,有仓位的时候平仓。 将手续费设为万分之一,滑点设为最小变动价位,该策略在样本外数据上,即2012-12-6-13:55到2012-12-7-15:14的时间段内的交易结果为: 项目策略效果 套利成功次数 4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 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 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账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等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账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等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 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 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账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账册,以备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

股指期货跨期套利时点确定及风险测试

股指期货跨期套利时点确定及风险测度 一、相关概念简介 1、跨期套利简介 跨期套利是指利用两个不同交割月份的股指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 利交易。股指套利主要有跨期、期现、跨市和跨产品套利四种方式,由于跨期套 利不涉及现货市场,占用资金少、资金使用效率高、操作简便,估计在我国股指推出初期会有更为广泛的应用。 跨期套利有二种基本的套利策略: 1)多头跨期套利 在牛市行情中,由于投资者对后市的良好预期,远期合约将会表现出更好的上涨性或抗跌性,此时我们可以买入远期合约,卖出近期合约,这种套利方式称作多头跨期套利。 2)空头跨期套利 在熊市行情中,由于投资者看淡后市,远期合约下跌更快,抗跌性更弱,此时我们可以买入近期合约,卖出远期合约,这种套利方式称作空头跨期套利。 2、V a R模型 对V a R模型的定义目前有两种: 1)P(r VaR) 1 ,其中r表示资产收益率, 表示置信水平。很显然在 该定义中V a R值就是收益累积分布的分位数。 2)VaR E(r) r ,其中r 表示在一定置信水平下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最 小收益率,即,收益累积分布函数的分位数。

第一种定义实际上以当前的现值为基准,即,E(r)=O ;第二种定义以目标时期的期望收益率为基准。第二种定义考虑了目标日期的偏差,还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更符合套利风险的实际情况;由于套利交易受到保证金的限制,在保证金管理中第一种定义适用性较好。 二、问题的提出 在跨期套利中有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确定合理价差;二是对套利操作的风险收益性进行评估。 合理价差的确定一般是通过持有成本定价模型来确定。通过该模型得出期货合约之间的一个理论价差,再加上交易成本,构成无套利区间,超出此区间就存在套利机会。利用持有定价模型套利存在两个问题:一、持有定价模型是建立在完美市场假设的基础上的,而市场经常是非理性的,定价模型不能反映实际的情况;二、不能确定市场的非理性会持续多长时间,如果时间过长,价差持续向不利的方向变动最终会导致套利失败。 对风险的评价一般是用V a R来衡量。利用V a R值控制套利规模是非常有用的,但是同样存在缺陷。 首先,V a R模型是以正常的市场波动为前提,建立在有效市场理论经的基础上,而市场经常是失效的。 其次,V a R模型是基于传统的风险定义,对风险的估计覆盖了波动的两个方向,对实际风险有所高估,这样对保证金的控制有益,但会对套利者的信心造成打击。 第三,V a R模型假定研究对象独立同分布,实际上,当资产价格偏离价值 到一定的程度时,其回归的概率就会变大。用从正常区间得出的分布函数直接估算异常区间的波动,不能准确衡量实际风险。

“持有成本”跨期套利方法在股指期货中的应用

“持有成本”跨期套利方法在股指期货中的应用 一、方法简介 持有成本跨期套利方法是以持有成本定价模型为基础的。持有成本定价模型是确定期货理论价格的基本方法,该模型认为期货的理论价格应该等于现货价格加上持有至期货到期日所发生的持有成本。由于套利交易者的存在,使得期货实际价格与其理论价格不会相差太远。 细心的投资者可能已经发现,持有成本定价模型中的套利交易者所进行的是期现套利,而不是跨期套利。事实上,我们拟从事的跨期套利是以期现套利为基础的。大家都知道,同时交易的期货合约有多个到期日,但并不是所有合约都非常活跃的,同样,也不是所有合约都被合理定价的(如果以持有成本定价模型为标准)。如果关注单个非合理定价合约与现货之间的价格差异,则构成期现套利;如果关注合理定价合约与非合约定价合约之间的差异,则构成跨期套利。在跨期套利中,非合理定价合约会因期现套利的存在而变得合理定价,这使得不同到期日之间的非合理价差会变得合理,这就构成了跨期套利交易的利润来源。 对于构成价差的近月合约和远月合约而言,除当近月合约和远月合约同时同等程度低估和高估时价差表现为正常之外,其他情形时,价差都表现为异常,即市场同时存在着期现套利机会和跨期套利机会。上述分析对所有期货品种均适用。 图表1 不同价格偏离时的价差变化 二、交易策略设计 下面,我们将针对股指期货跨期套利交易制定特别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交易规则包括开仓、止损、重开仓、盈利平仓和到期平仓等。对其他期货品种感兴趣的投资者可进行适应性修改。 首先,利用持有成本定价模型对不同到期日股指期货合约进行无套利上下限的确定。无套利的上限为:无套利上限=理论价差+交易费用+冲击成本+交易所需保证金的利息;无套利的下限为:无套利下限=理论价差-交易费用-冲击成本-交易所需保证金的利息。其中,理论价差由持有成本定价模型计算得到,交易所需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如果实际价差超过了该上下限确定的区间,则存在跨期套利机会,存在剔除了交易费用、冲击成本和持有成本后的正净收益。 其次,对原上下限进行修正。上面确定的上下限仅包括了交易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持有成本,没有考虑盈利。按照上文确定的上下限,当实际价差突破上限的一瞬间卖出价差,待实际价差回归至理论价差时平仓,去除交易费用和资金利息之后的套利收益为零,这显然不是我们跨期套利所需要的策略。实际中,我们对上文的模型进行修正,使其能应用于跨期套利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目录 一、阴极铜期货合约(CU) 1.1铜期货交易时间 1.2铜期货交易合约 1.3铜期货合约的概述 1.4铜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1.4.1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制度 1.4.2铜期货合约限仓制度 1.5铜期货合约的交割 1.6影响铜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二、铝期货合约(AL) 2.1铝期货交易时间 2.2铝期货交易合约 2.3铝期货合约的概述 2.4铝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 2.4.1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2.4.2铝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2.5铝期货合约的交割 2.6影响铝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三、锌期货合约(ZN) 3.1锌期货交易时间 3.2锌期货交易合约 3.3锌期货合约的概述 3.4锌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3.4.1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3.4.2锌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3.5锌期货合约的交割 3.6影响锌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四、橡胶期货合约(RU)

4.1橡胶期货交易时间 4.2橡胶期货交易合约 4.3橡胶期货合约的概述 4.4橡胶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4.4.1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4.4.2橡胶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4.5橡胶期货合约的交割 4.6影响橡胶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五、燃料油期货合约(FU) 5.1燃料油期货交易时间 5.2燃料油期货交易合约 5.3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概述 5.4燃料油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5.4.1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5.4.2燃料油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5.5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割 5.6影响燃料油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六、黄金期货合约(AU) 6.1黄金期货交易时间 6.2黄金期货交易合约 6.3黄金期货合约的概述 6.4黄金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理 6.4.1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6.4.2黄金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6.5黄金期货合约交割 6.6影响黄金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业务操作指南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业务操作指南 第一章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概述 一、简介 为加强标准仓单的管理,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保障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推出了新一代标准仓单管理系统。 标准仓单将以电子方式存在,本操作指南所称的电子仓单是指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以下简称指定交割仓库)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无纸化标准仓单。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应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具体包括仓单生成、交割和期转现、仓单冲抵保证金、仓单转让、仓单质押、仓单注销等。 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架构,仓单业务参与者可以使用浏览器,通过因特网访问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由交易所维护和管理。 二、系统结构图

第二章帐户和用户管理 一、标准仓单帐户 任何机构应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先开立标准仓单帐户(以下简称帐户),方可持有标准仓单,参与标准仓单业务。标准仓单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即一个机构只能拥有一个标准仓单帐户。 标准仓单帐户分为自营会员标准仓单帐户、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和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自营会员在交易所开立自营会员标准仓单帐户。 交易法人是指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的法人客户。交易法人应通过为其开立交易帐户的期货公司办理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的开立手续。 非交易法人是指不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但与仓单业务有关的法人客户,包括参与标准仓单现货交易的企业、提供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交易所、期货公司等。非交易法人应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参与标准仓单现货交易的企业可通过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为其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提供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银行)可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即质权人帐户。 其他持有标准仓单的机构,应在交易所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二、仓单系统用户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应先创建仓单系统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才能登录和使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仓单业务。 指定交割仓库的用户由交易所创建。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提出创建用户的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可以申请创建一个以上的指定交割仓库用户,具体的数额由交易所审定。 自营会员和期货公司的用户由交易所创建。自营会员和期货公司应向交易所提出创建用户的申请。一个会员可以创建一个以上的会员用户,具体的数额由交易所审定。 交易法人和非交易法人由为其开立标准仓单帐户的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创建用户。非交易法人的标准仓单帐户由交易所开立的,其用户由交易所创建。一个交易法人或非交易法人的标准仓单帐户最多可创建5个用户,一般情况下,客户可申请开立1-3个用户,如有特殊需要,客户须另外提交开户申请,经交易所核准后,方可开立4个以上的用户。

Nfdiry上海期货交易所(1)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百度文库专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 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指南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0年12月

目录 一、期货保税交割的意义 (3) 1、什么是期货保税交割? (3) 2、期货保税交割的意义是什么? (3) 二、期货保税交割的政策支持 (3) 1、期货保税交割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3) 2、关于期货保税交割国家已出台哪些政策? (4) 三、保税监管区域、保税交割仓库、保税仓单等 (4) 1、什么是保税监管区域? (4) 2、什么是区内企业?区外企业?境外企业? (5) 3、如何注册成为区内企业? (5) 4、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果拿到保税标准仓单如何办理货物的进口手 续? (5) 5、保税港区内企业可以从事哪些业务类型? (5) 6、什么是保税标准仓单? (5) 7、拿到保税标准仓单的企业如何办理报关报检手续? (5) 8、什么是保税交割结算单? (6) 9、保税交割结算价如何计算? (6) 10、保税交割结算价的作用是什么? (6) 11、期货保税交割货物如何报关? (6) 12、什么是指定保税交割仓库? (6) 13、保税交割仓库企业如何注册? (7) 14、保税交割仓库的仓库管理有哪些要求? (7) 15、保税交割仓库的相关收费标准和完税交割仓库是否有所不同? (7) 16、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品种是什么? (7) 17、期货保税交割货款是以人民币还是其他货币结算? (7) 四、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操作与现行交割业务操作的对比 (8) 1、试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后与现行市场运作模式的异同有哪些? (8)

上海期货交易所业务细则及有关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业务细则及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0-01-29 10:10 交易 1、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的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如下: 表一: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单位:手)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 2、套期保值交易 申请套期保值交易,须填写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与申请保值交易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相一致的有关证明材料。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在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追加保证金:当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最低余额的,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资金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及时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则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2、交易保证金: ●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 用的保证金。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关 于阴极铜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铜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参观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银行博物馆

参观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银行博物馆 在这次暑期课程期间,我们参观了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银行博物馆,领略到了迅速发展的金融脉搏与银行的发展历史。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999年开始运作。根据中国国务院的决定,将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统一合并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为1.25亿人民币,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单位,采取会员制的组织模式,并接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目前上市交易的品种有铜、锌、铅、螺纹钢、线材、铝、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四个品种的标准合约,还曾经交易过胶合板和籼米。现在“上海铜”的定价已经在国际上拥有相当大的影响。2008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加设有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历史博物馆和交易大厅里,工作人员结合历史数据和实物,为我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期货的作用和机制,以及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将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历史融入到整个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的发展轨迹中来展示,让我们对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代表的中国期货和期货交易相关机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最令人感触的是交易厅内的景象与以往的人身鼎沸大不相同,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现在,交易都以网上交易为主,交易厅里的红马褂和黄马褂只是网络出现故障时的“替补”。 接下来我们参观了上海银行博物馆,上海银行博物馆筹建于1998年,收集银行史料文物藏品2万余件,陈列展品两千余件,展馆从“上海近代银行业的崛起”“国民党南京政府的银行体系”“建国以来上海银行业的发展”等部分,以上海近代银行发展史为主线,展现了上海150年的银行沧桑,浓缩了上海金融发展历史。我们在银行博物馆里看见了许多有趣的藏品:当时作为存取款凭证的折子,毛笔直行书写,采用折叠翻页的形式,这就是后来“存折”说法的来历。馆藏的一台“国民”牌机械记账机是上海银行博物馆的“镇馆之宝”。这台机械记账机,由美国人生产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是筹馆初期工作人员从中国工商银行虹口支行的防空洞内找出也是全世界仅存的一台机械记账机。上世纪四十年代,银行记账都采用手工操作,而上海的一些大银行为了满足激增的金融业务量,引进了这种机械记账机,其既有记账功能,又有计算功能,并附带英文打字机,一直在银行中沿用至上世纪八十年代。有历史价值的展品还有钱庄存折、帐册、汇票,各个时期的银行印章、支票、股票、徽章、器具、早期银行使用的试金石、对金牌、天秤等,还有较为珍贵的两千多年前战国楚国“郢爰”、西汉时期的“金饼”、王莽时期的“金错刀”、至元宝钞、革命根据地纸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等。银行博物馆还设“清末民初钱庄”、“兑换银元”、“80年代初人民银行储蓄所”四个场景,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的人物雕塑栩栩如生。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至10:15、 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至11:30; 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至15:00。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上午9:00-10:15 10:30-11:30; 下午13:30-15:00 大连商品交易所: 上午9:00-10:15 10:30-11:30; 下午13:30-15:0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15 商品交易所交易日8:55至8:59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8:59至9:00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金所交易日9:10至9:14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9:14至9:15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品种上市时间及交易单位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代码品名上市时间交易单位合约月份 M豆粕:2000年07月17日10吨/手1,3,5,7,8,9,11,12月 Y豆油:2006年01月09日10吨/手1,3,5,7,8,9,11,12 月 C玉米:2004年09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 P棕榈油:2007年10月29日10吨/手1—12月 J LLDPE:2007年07月31日100吨/手1—12月 V PVC:2009年05月25日5吨/手1—12月 A黄大豆1号:2002年03月15日10吨/手1,3,5,7,9,11月 B黄大豆2号:2004年12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 说明:大豆期货1993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时,交易标的为“黄大豆”,转基因、非转基因大豆均可以交割。2001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农业转基因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陆续出台。2002年,为贯彻执行国家转基因政策,加强对进口转基因大豆的管理,大商所将黄大豆合约拆分为黄大豆1号合约(2002年3月15日上市,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交割)和黄大豆2号合约 (2004年12月22日上市)。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 代码品名上市时间交易单位 CF棉花:2004年06月01日5吨/手 SR白糖:2006年01月06日10吨/手 TA PTA:2006年12月18日5吨/手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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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07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阴极铜、铝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能够调整交 易保证金。 3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表一 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X(万手)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割月份的第六个交易日起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起 阴极铜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2 投机 10% 8% 6.5% 10% 15% 20% 保值 10% 8% 6.5% 5% 5% 5% 铝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2 投机 10% 8% 6.5% 10% 15% 20% 保值 10% 8% 6.5% 5% 5% 5% 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4 投机 20% 14% 12% 15% 15% 20% 保值 20% 14% 12% 10% 10% 10%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新开 4

仓合约按该级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对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第六条当某期货合约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则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当某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 2.5倍、连续四个交易日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3倍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 3.5倍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的措施。提高交易保证金的幅度不高于合约规定交易保证金的一倍。 交易所采取上述措施须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八条当某期货合约的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按有关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第九条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中的较大值收取。 第三章涨跌停板制度 第十条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期 5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1.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手续费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三十七条)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2.发布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 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 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 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 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会员与客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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