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7.02.28
【实施日期】2017.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文广新局,省广电总台: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作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通过广泛征集评选和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方式,鼓励创作和征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获奖作品纳入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媒体展播。对获奖作品创作单位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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