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网络谣言不能传

第十讲   网络谣言不能传
第十讲   网络谣言不能传

第十讲网络谣言不能传

教学目标:

1、知道什么叫网络谣言。

2、认识到网络谣言的危害性。

3、不能散布虚假信息。

4、遇到网络谣言后的正确做法。

教学重难点:

认识到网络谣言的危害性。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读儿歌

网络谣言不能传,言论自由有限度。

传播信息需谨慎,虚假新闻要抵制。

2、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网络谣言吗?

3、师介绍什么叫网络谣言。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威胁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二、举例介绍网络谣言。

事例一:

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事例二:

2009年10月,在某网站上出现一篇所谓的“自述”文章,以当事人的口吻讲述自己在北京卖淫的经历。其中最骇人听闻的“猛料”是她已感染艾滋病。随后,此人继续发文整理出了一份279人的“性接触者通讯录”。该文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兴趣,纷纷在各论坛上转载、评论。一时间,“艾滋女”三个字成为最热门的网络搜索词。但经警方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是杨某针对受害人的恶意诽谤,整个事件中,那些看似可信的

所谓“自述”、“通讯录”和“照片”全是伪造的。虽然事件最终真相大白,但包括受害人在内的整个社会都为之蒙羞。在传播过程中,似乎大多数网友都沉浸在道德优越感里,人人都可以口诛笔伐,却极少有人反思事件本身是否真实,也极少有人想到在一次次的转发和评论中,当事人将受到怎样的伤害。

三、如果是你们在网上看到网络谣言,你们会怎么应对?

小组讨论。

得出结论:

我们要抵制网络谣言,在事实没有确认之前,不能散布虚假信息危害社会治安。四、发博士点睛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而是行政责任。

五、思考练习

同学们,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六、法律小名言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张释之

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

张铮凌争: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 作者:张铮凌争文章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日期:2015-07-28[摘要]本文探讨了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演化机理,分析了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并尝试为政府治理此类谣言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责任政府;社交媒体;谣言治理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5)04-0112-02 [收稿日期]2015-07-05 [基金项目]2012年度吉林大学基础业务经费学科前沿和交叉项目(201204028);2014年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4ZZ037T) [作者简介]张铮(1980-),河南郑州市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凌争(1991-),河南郑州市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快速转型期,日益增多的突发事件成为各种利益纠纷与矛盾冲突的综合反映,构成了对当今社会的重大挑战。其中,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更是对事件的解决、政府形象、社会秩序等构成重大威胁。《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对3115个有效样本的分析显示,平均约有7.87%的突发事件中曾出现过谣言,[1]据人民论坛统计,有95.1%的受访者支持网络谣言治理[2],因此,如何回应突发事件中谣言,维持社会秩序,是政府承担的重要责任。 造谣者传播谣言,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传统方式传播、网络传播。在传统方式下,突发事件中谣言通常以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为主要方式造谣者,没有媒介话语权,谣言的影响力呈现“中间大四周小”趋势,以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地域谣言影响力大,向四周扩张过程中逐渐衰减。当谣言被识破后,其影响力在人群中逐渐衰减,谣言对社会各领域的消极影响大大降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突发事件中通过网络传谣言的比例大大增加。造谣者利用网络传播谣言,是看重了网络的传播特质:网络空间不受地域、通讯限制,并基本不受媒体控制,加之其链式传播的特征,能够使谣言影响数量更多、范围更广的民众。 网络谣言对我国政府传统治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对网络谣言的监管和治理略显滞后:一是缺乏谣言收集制度。突发事件中谣言很多,但从反馈看,政府部门往往在谣言产生传播效果若干天后才给予回应,对谣言的收集工作可能不到位;二是缺乏网络谣言的分析与研究机制,哪些谣言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哪些谣言需要重点关注应对;三是缺乏网络谣言上报机制,即政府内部性回应出现问题,许多政府领导甚至都不知道谣言的出现,即使谣言产生上报,可能在上报过程中被压制。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摘要:本文针对网络谣言进行研究,总结网络谣言的特点以及多方面成固,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网络谣言成因对策 谣言作为一种舆论现象早巳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社会传播活跃度、社会心态、社会透明度等方面的特征。而当谣言和网络结合起来,网络谣言则具有了更多新的特征,产生了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网络使谣言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对网络谣言的探究,对于深入了解网络谣言新特点,有效的规避网络谣言的危害,促进社会舆论的健康运行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 《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界定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学者胡钰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传统的谣言往往采取人际传播的方式,对公众关注或者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未经证实的信息传递。大多数情形下,谣言包含着很多虚假,夸大,以讹传讹的因素。而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往往和谣言事件的重要度、事件的不透明(模糊)度以及受众兴趣成正比,和公众理性程度成反比,同时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传播机制的影响和制约。 在网络环境中,谣言传播有了新的变化。网络谣言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未经证实的阐述和诠释。网络将谣言的传播途径由人际传播、口头传播变为网络信息传播。传播载体的变化,使网络谣言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快捷性,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带来了信息的高速流动,同时网络谣言也伴随着网络信息快捷传播。这就导致网络谣言具有比传统谣言更快的流动速度,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影响;广泛性,网络覆盖的范围较大,相比传统谣言的小规模传播,网络谣言能够迅速在大范围进行扩散;难控性,传统谣言由于人际传播的速度、范围相对有限,往往容易得到控制,而互联网具有虚拟。自由,匿名等特点,网络谣言也因而难以得到完全控制;互动性,传统谣言也存在社会互动,而网络谣言经常以论坛讨论的方式进行传播,参与的人数更多,互动的程度更强,网络谣言信息传播变得更加复杂;“精确性”,谣言因为其“貌似真实”而被广泛的传播,而网络的多媒体特性,更能够图文并茂,直观生动的展现事实,网络谣言往往具有相比传统谣言更为精确、形象的材料来证实其可信度,以利于其传播。比如“农妇被蟒蛇吞吃”的网络谣青配合几张照片,大大增强了其可信度和影响力。 二 网络谣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多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网络谣言得以扩散传播。一般而言,网络谣言的传受主体为普通网民,本文以网民为参照主体,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对网络谣言的主要成因进行总结分析,以图廓清网络谣言的形成原理。 首先从客观方面而言,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针对网络谣言事件,权威信息存在缺失、滞后或者模糊。 网络谣言往往是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当这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权威信息又没有及时出现,就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发展空间。网络谣言成为人们获取事件信息的主要途径,并不断扩散变化。而这时,舆论往往存在一定的失控情况。如果对于谣言尤其是网络谣言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受众最需要了解事情真相的关键时期,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发布,或者采取简单封堵的方法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自由使得网络谣言很难被有效封堵。那么在权威信息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的情况下,网络谣言则易于占据舆论阵地,谣言包括网络谣言肆意泛滥,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2、网络把关人的缺失。 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发布有着严格的选择和监控,谣言信息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传播,往往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进行扩散。而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

网络谣言传播

网络谣言传播 谣言是最古老的大众传播媒介。 谣言的历史可谓久矣。先秦时代的《察传》一文曾生动地描绘了谣言传播的奇景:故狗似獗,獗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2 谣言中外皆不能幸免。1981年,美国首屈一指的日用消费品制造公司――宝洁公司每个月都要接到成千上万个电话,因为外面谣传宝洁 公司为了生意兴隆,与魔鬼缔了约,将其利润的百分之十交付给一个 信奉撒旦的教派。这个谣言引发了一场特殊的星球大战,形形色色的 宗教组织纷纷出场,到处宣扬抵制刊有这个不祥印记的商品。3 1966年,法国北部鲁昂市谣传该市一家遐迩闻名的服装店是贩卖白人妇女的诱饵,于是威胁的电话纷至沓来,无论女经理如何辟谣,也无 济于事。最后她不得不放弃斗争,离开该市,一走了之。4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接触到谣言。八十年代物价不稳定的时候,不时风传某某商品要涨价。人们闻风而动,出现了囤积火柴、食盐的 笑话。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谣言又多了一种传播途径――那就是跨越国界与地缘的英特网。 在网络上,人人都是消息传播者,过去被排拒在媒体之外的小道消息、八卦、耳语,如今可堂而皇之的公开传播。因为英特网的传播特点, 谣言的发展达到了极致。无论从复制的速度和规模来看,谣言的发展 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其杀伤力也更为强大。网络匿名、自由和 交互的特点为网民提供了隐藏身份,不必显示任何社会责任感的机会,使得躲藏在网络背后的芸芸众生,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和法律的顾忌,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垃圾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进行倾泄,于是,网络成 了谣言丛生的地方。

以下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为防再有人受骗,请将这封信传给你所认识的人......。类似这样的电子邮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作者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一封。 目前世界网民已达3亿人,越来越多的人即将上网。不过在法律规范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情况下,骗局与谣言充斥网络,其杀伤力已不下于黑客与电脑病毒。有人因此破财、失身、信誉受损、生活饱受干扰,甚至网络也被利用成中伤对手的舞台…… 网络中最广为人知,受害最深的大谣言,当属肯德基炸鸡。当肯德基炸鸡是用基因工程在大桶中培育的快速成长的无头鸡的电子邮件谣言在世界各地传送时,可以想象,这对肯德基是一个多么大的名誉打击。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人对这类耳语一笑置之,并不会信以为真。但研究显示,大多数人甚至很多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却在网络世界中抱有一种不妨信一次或这很难令人相信,但却值得一试的心态。 在美国也有很多专业人士被骗的例子。如网络上一篇广为流传的电子邮件:微软公司拟与美国在线进行一种电子邮件资料测试,如果你把这封信转寄给朋友,你就可以获得245美元的回馈;而你的朋友再将信件转寄出去,你又可得243美元........一名在纽约工作多年的财经记者与德州财务公司一名博士级专业人士,分别将此信寄给多名亲朋好友,他们推荐说,这是非常专业的好朋友寄来的信。但是3个多月过去,他们一毛钱也没有收到。 更可怕的是,在长期的网络虚拟社会中待久了,很多网友每天有谣言饥渴症状,每隔一段时间,他们都现出十分难受的神情,希望网上出现够份量的谣言,如同吸食海洛因,有了瘾,定期必须吸食一些。 网络谣言的破坏性和危害是巨大的。台湾日前公布了一项名为网络10大罪状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外遇、垃圾邮件、网络谣言、网络上瘾症、网络色情、网络并发症、网络赌博、网络购物狂、网络疏离症、网络假民主为网络10大罪状。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政府和社会都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针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信息公开,加大技术投入,提升网民素质等多方面完善措施,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在网络舆论环境。 关键词:网络谣言;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TN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一台电子设备接收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这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人们日常生活的有序进行埋下了隐患,网络谣言便是其中之一。 谣言作为社会舆论的一种正常现象,自有人类社会开始便一直存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则为谣言的传播带来了“蝴蝶效应”。无不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如何有效防治谣言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关于网络谣言的治理,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了一定的防治成效,然而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为此笔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并结合国外的治理经验,就如何治理网络谣言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健全法律法规,为网络谣言治理提供法律上的充分保障 为有效治理网络谣言,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健全相关法律法

规。美国先后颁布了《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等约130项对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日本政府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契约法》等专门法规来处置包括谣言在内网络违法行为。韩国印度等国家也为治理网络谣言,颁布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对于我国来说,虽然刑法内已有关于惩治网络谣言的相关内容,而且还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法规。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够完善,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求。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相应认定标准和处罚施,一些条文规定的原则性较强,无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三是我国对造谣者的惩处力度较轻,刑法中明确规定以刑事犯罪的方式定罪,然而现实中多采用警告、罚款、拘留等较轻处罚。 针对以上问题,第一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根据互联网现实发展的变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增强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更加具体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第二,要明确执法主体,确定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格和执法范围,避免令出多家产生权力交叉,造成不能及时执法甚至产生监管盲区。第三,建立完善的程序机制,加强互联网管理,提高执法力度,确保对造谣者能够有效追究。同时,根据实际的危害后果确定相关责任人的罪行,并采取相适应处罚标准。 二、建立健全辟谣机制,确保正确信息充分及时公开

网络谣言的政府应对_现状及对策_刘翠莲

2017 年第1期 应用新闻研究 互联网的诞生和快速发展,使网络逐步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网络媒体具有内容丰富、资讯获取方便、传播速度快等诸多优点。因此,各种网络媒体平台的关注量呈几何级数增加。但与此同时,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其中“不实信息”即网络谣言则是影响最大的一环。不实的网络信息如不加控制,可引发社会恐慌,影响各级政府的公信力。 一、网络谣言的产生及分类 网络谣言从不同角度可以进行多种方式的划分。、仅从内容角度进行划分,即可产生与自然相关的“自然灾害类谣言”、与公众人物相关的 “人物行为类谣言”、与职能单位相关的“职能失职类谣言”、以及引发社会恐慌的“社会伤害类谣言”“食品安全类谣言”这几类。 1.自然灾害类谣言,比如地震传言、核泄漏传言、水污染传言等。2016年2月17日,乌鲁木齐微信圈里,一条“今晚23:00到3:00乌鲁木齐及鄂托克前旗一带有9.6级地震!”的微信被广泛传播,使得人心惶惶。一些信以为真的市民甚至连夜搬家“避难”。这条谣言直到2月18日早上经实践证明不实之后才被粉碎。从网络散布群体来看,自然灾害类谣言传播人群主要以青年人群和城市务工人员居多。 2.人物行为类谣言,主要是围绕 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所产生的谣言。比如,2016年9月16日,偶像派演员乔任梁在家中去世,年仅28岁。由于乔任梁在演艺事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自其去世消息传出之后,各种谣言在网络滋生,谋杀论、性虐论等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再如娱乐圈常见的整容论、上位论等,都属于人物行为类谣言。公众人物类谣言传播者以青少年和公众人物的崇拜者、粉丝居多,这部分人群对自己偶像的一举一动都格外关心,从而极易产生捕风捉影的联想。 3.职能部门失职类谣言。近些年,关于政府部门失职行为的谣言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的传播并不罕见。例如2015年的“黑龙江庆安火 网络谣言的政府应对:现状及对策 刘翠莲 孙晓红 申灿 【摘要】网络谣言是社会舆论的一种投射,尤其在互联网转型时期更为明显。各 种类型网络谣言的产生有不同诱因,也有不同的应对策略,结合实际案例对政府的应对策略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提出了遏制网络谣言的根本途径,为政府部门净化网络空间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网络媒体;网络谣言;职能政府;应对策略 100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

网络谣言的危害

每年的4月1日,西方人会过愚人节。在这个特定的节日,人们可以说平时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话。这一天人们可以骗人,可以造谣,可以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恶作剧。平时的谣言在多样信息互动中减弱,直至消失。这一天就是把谣言夸大,让谣言铺天盖地,也不会让人丧失尊严,反倒增加生活情趣。谣言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了谣言,生活会变得不完整。谣言永远存在,听信谣言,造谣传谣,既是人的理性不及,也是人性的不可或缺。一个人可以在某一件事或某一领域的事上明确地判断出是谣言还是真相,但不可能在所有事所有领域都有这个本事。人性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性是造谣和传谣的根源,所有人都有可能是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按人性不完美之逻辑推理,其结论必然是:消灭谣言就是消灭人性,消灭人性就等于消灭了人自身。“文化大革命”有狠斗私字一闪念,结果“公”字没产生,“私”字却以几何积数增长,人类的野蛮由此加倍放大。治理谣言的原则在于约束人性,降低有害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几率,使谣言处在可控的限度之内,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性,不是改造人性,更不是灭绝人性。 谣言分为有害的谣言和无害的谣言,有害的谣言需要治理,无害的谣言尽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网络谣言可以分为政治谣言和非政治谣言,如果二者有害,需要治理,如果二者无害,则无需治理。网络谣言的治理是有害谣言的治理,其害处具体表现在:伤害了国体和政体,动摇了国体与政体的根基,危害了国家安全;破坏了社会和政治稳定,扰乱了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威胁或伤害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幸福、自由、公平或公正;如果谣言达到了如此程度,进行谣言的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谣言,网络谣言的治理也主要是指政治谣言的治理,其基本措施如下: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谣言要依法而治,不能依人而治,不能因权力地位高低而治,依法而治的核心就是落实宪法精神,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会使所有人不因谣言产生而恐惧,不因谣言传播而破坏秩序。小道消息、谣言的流传,是对没有民主法治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得到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谣言就会有效遏制。放开媒体是宪法逻辑的必然展开,开放报禁,开放网络,实现网络自由,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一个不完整信息经过多人的努力变成完整信息,一个碎片真相经过众多媒体的拼凑逐渐形成完整真相,从而极大地缩小了谣言产生的空间。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精神才是解决谣言的根本之道。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制度,二者相辅相成。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一个良好的公民,就在于树立对好的规则、好的制度的信仰。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制度的反面。在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之下,被统治者对政府的态度在两个极点存在,一个极点是极端信任,另一个极点是极端不信任。当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呈现败相的时候,被统治者对权力的绝对信任就会转化成对权力的绝对不信任,谣言四起,且不可控制。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不把无限权力变成有限权力,不把无限政府变成有限政府,不把无限政党变成有限政党,谣言就成为破坏政治秩序最有效的杀伤武器,其效果真就如《新闻联播》所说:“一些人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破坏社会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现有的政治体制权力者、权力部门垄断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信息来源单一。网民对某一重大政治事件一知半解,在理解政治事件时容易加上自己的理解与想象,妄自猜测,形成了网民本人的政治图解,政治图解在传播过程中不断被放大、被扭曲,最终转化为政治谣言,把鞭炮当枪声就是典型的政治图解变为政治谣言的样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分析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博客、论坛、微博等的兴起,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一般受众的信息传播地位,为受众提供了发表意见的平台,然而网络谣言也应运而生,各式各样的网络谣言涉及社会各个层面,不仅扰乱了网络秩序,同时也对现实社会环境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传播学角度分析了网络谣言现象,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传播学网络谣言媒介 谣言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通常是通过口语传播的方式进行传播,这样的传播效果与范围是有所限制的。然而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普及,现在的谣言借着网络快速的扩散,其影响力不再像先前的口语传播会局限于某一地理区域,它的传播范围更为广泛,出现了跨国、跨洲、跨语言和种族的大规模传播现象;它的传播速度更为迅速,可以一夜之间到达全球网络用户;它的产生原因更为多样,出现了国与国之间利用网络谣言进行政治斗争的现象,出现了利用谣言影响股市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它的传播路径更为复杂,出现了网络谣言与口头传播和传统媒体传播交错互动的现象。显然网络谣言比起口传谣言来,危害更为严重,控制也更为困难。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网络谣言是谣言发展的新阶段。 1 网络谣言的现状 谣言自古有之,成语“天花乱坠”、“捕风捉影”、“三人成虎”等便是谣言在古代的反映。我国学者胡珏给谣言下过一个定义: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所以说谣言是虚假传闻,有的掺杂一定的事实,有的则完全凭空捏造。 谣言在互联网和手机等通讯工具日益普及、民意表达更加顺畅、信息传播愈加快捷便利的“自媒体”时代,搭上了网络的快车,在速度、广度、力度方面都有了空前的扩展。在传播特点上,网络谣言传播更加快捷和广泛,网络上的信息通常以惊人的速度在各国、各洲、各种族之间传播。因特网的用户有能力在几分钟内传播上万条无从证实的新闻、流言、诽谤、假情报,并在同一过程中不断增加一些虚构的情节。”[1]网络谣言的泛滥与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有很大关系,网民在网络上的身份脱离了其真实的社会组织关系,失去了一种社会约束力,在一种“法不责众”的情绪支配下,往往做出种种宣泄原始情绪的冲动行为。而且在快速的、大规模的连续转发后,对传播谣言源头的追寻查证比较困难,这为不少网民制造、传播谣言提供了保护伞。 2 网络谣言的传播学意义 2.1网络谣言:人际传播中的未知新闻信息 传播学上看,一般认为谣言代表的是有一定涵义的信息,它赋予与现实有关的某人或某事一些新的因素。在这一点上,谣言与传言不同,因为传言只与过去的某桩事实有关;谣言所流传的内容是一种正在发生、流传的信息。谣言是通过朋友或同事传到我们身边的,而且他们往往并非都是所叙述事件中的直接见证人,他们的朋友才是目击者。信息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大众传播媒介;另一个是人际传播。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人际传播的信息往往却走在其他传播媒介的前面。对于公众来说,信息与谣言之间的分界线并非是客观的,它是的分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网络谣言分析

网络谣言分析(新闻传播学角度) 目前,随着高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传媒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的影响日益加深。传媒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职能、履行公共责任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在去年“媒体的社会变革之力: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主题会议上着重指出“中国媒体的首要职能是及时真实地传播信息,把国内外每时每刻发生的重要事件真实地告诉公众。 (1)但目前假新闻的传播范围颇广、涉及媒体较多,在中国媒体的实践史上大有上升趋势。它们经过强势媒体的报道体现了高效率、市场意识以及随意性等特点。本文从假新闻与谣言、流言的界定谈起,通过传播学理论分析了假新闻产生的原因、特点,并对媒体如何避免假新闻报道进行了一些简要的分析。关于假新闻、谣言、流言的界定关于谣言的诸种定义:有人认为谣言是一个"与当时事件相关联的命题,是为了使人相信,一般以口传媒介的方式在人们之间流传,但是却缺乏具体的资料以证实其确切性"。 (2)有人认为:"谣言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 (3)有人认为谣言是在一群人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 (4)《韦伯斯特英文大字典》指出,谣言是一种缺乏真实根据,或未经证实、公众一时难以辨别真伪的闲话、传闻或舆论。关于流言的诸种定义:郭庆光认为流言是一种信源不明、无法得到确认的消息或言论,有自发产生的,有人为制造的,但大多与一定的事实背景相联系;而谣言则是有意凭空捏造的消息或信息。 (5)胡钰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分为主动编造与无意引发。流言是它的传播状态。 (6)刘建明认为流言与谣言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谣言是指不实之辞,流言是谣言以讹传讹的扩散状态。 (7)陈力丹认为流言(谣言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常见的畸形的精神交往形式,也是交往心理的一种表现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1.难忍男友家贫困,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 谣言:2016年2月6日,一位自称上海女孩的网友发帖称,第一次去江西农村男友家过年,因一顿年夜饭难以忍受农村的贫穷落后,连夜赶回上海。这篇帖子挑起了城乡差异、地域歧视等热门话题,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真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江西网信办公开辟谣,证实这是一则假消息。发帖者并非上海人,而是江苏省某女网民,因春节前与丈夫吵架,不愿去丈夫老家过年而独自留守家中,于是发帖宣泄情绪,内容纯属虚构。此事起源于个人泄愤,经过网民的大量转发和媒体的广泛报道,最终成为一起舆论事件。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2.公交车、银行营业点、顺丰快递门店等成失联儿童守护点 谣言:5月初,朋友圈、微博陆续流传“5月1日起,顺丰全国38万员工包括顺丰门店及嘿客门店将正式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站”。7月、9月又陆续有“公交车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中国银行营业点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等类 似网络谣言,引发网民大量转发。 真相:各地警方、公交集团、银监部门、顺丰快递公司等分别对公交车、中国银行营业点、快递门店成为失联儿童守护站的说法进行了辟谣,并提醒广大网民如有儿童走失应第一时间报警,以免影响案件侦办。 2016网络谣言典型案例3.“暴雨后自来水会浊两三天”“政府决定放弃农村保城市”“某地已决堤”“抗洪官兵饮食供应不足”等涉雨情汛情网络 谣言 谣言:7月份,全国普降暴雨,多地汛情严峻,防汛救灾任务艰巨。然而,个别网民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暴雨后自来水会浊两三 天”“汤逊湖大堤决堤”“政府决定放弃农村保城市”“急需抗洪志愿 者”“抗洪官兵饮食供应不足”等谣言大行其道,令灾情雪上加霜。 真相:针对以上谣言,各地网信、公安、水务、防汛等部门分别第一时间展开辟谣,保障防汛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在同舟共济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大家应

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

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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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新闻学 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 【摘要】现代传播技术助力下的网络谣言往往难以掌控,故而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课题。本文阐述了谣言的生成与传播机理和动因,从构建良好公共对话空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养公众独立理性意识三个层面,探讨了治理网络谣言传播的路径与策略。 关键词网络谣言谣言传播治理策略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转型,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众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其参与领域更具广泛性,参与途径更具多样性,参与方式更具灵活性,参与内容更具多元性。官方所依赖的报刊、影视等传统媒体,越来越受到新兴媒体和自媒体的挑战。综观近年来的网络谣言事件,从“天津蓟县火灾造成重大人员死亡”到“雾霾天气使鲜肺6天变黑肺”,从“铁道部改革成立三大集团”到“80%医疗资源用于干部”等,这些谣言事件不仅扰乱了公众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许多隐患。 此类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固然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媒介传播自身因素,但更重要的动因来自于政府与民间。从政府看,由于自身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特别是一些腐败现象的出现,加之一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致使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出现危机;从民间看,由于一些民众自身素质不高,加之社会责任感的淡薄或者缺失,对自身话语缺乏理性和控制。现代传播技术助力下的网络谣言往往难以掌控,故而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课题。 一、建构良好公共对话空间 当下的公共对话空间,是基于网络而形成和存在的,它既是公众话语表达的一

关于网络谣言产生原因的分析及控制

网络谣言的生成与管理 时间:2011-09-20 13:16:00 作者:; 来源: ● 李明哲 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日益增加,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从江苏省人民医院“艾滋门”事件到山东省东明县化工污染致60%人口患甲状腺肿瘤事件,还有近来因日本地震而引发的抢盐风波,受众的从众心理、窥私心理等复杂的心理状态推动着谣言从发布、轻信、增添到扩散成为焦点。①网络谣言若得不到正确引导与控制,会对受众、各类组织乃至公众人物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要遏制网络谣言的泛滥,规避因谣言而带来的各种风险,降低谣言产生的信息传播“噪音”干扰,保障良好的信息传播环境,就必须对网络传播主体和受众进行规范和教育引导,并辅之技术手段,完善网络谣言管理的机制,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② 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1.网络谣言传播具有多渠道性 网络谣言生于虚拟世界,但由于主流媒体的传播,使网络谣言接触到更多受众,因此被人们认为是事实。若谣言起于网络且只由网络传播,就不会造成相同的影响。但若网络谣言被主流媒体当成新闻来报道,则谣言便可能发展成公司或组织在信心和信誉上的危机。 2.信息闭塞导致谣言产生 很多传播学者和危机管理学者都有一个共识,即“谣言止于信息公开”。谣言之所以能盛行,有很多原因,个人的心理状态、社会环境状况、政治环境因素等对谣言的流行都负有责任。③而信息闭塞、渠道堵塞是谣言盛行的一个很大原因。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就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各类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自己的生活状况,并给出决策。当信息渠道封闭、信息交流不再通畅的时候,人们出于对信息缺乏的恐慌,就会编造谣言,相互流传,以缓解自己的不安情绪,同时表达自己的不安。 3.传播者有目的地制造谣言 网络上的谣言大多属于黑色谣言,即传递坏消息、诽谤他人、制造骚乱。谣言传播迅速,覆盖范围广泛,而且成本低廉,效果奇佳。在西方,大多数政治谣言的传播都可以达到一定的目的,比如诽谤政敌、改变选民态度等。由于中国的传统观念和政治体制,政治谣言的传播并不成为典型。然而,谣言仍然作为一种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现代商业战争中,谣言的似真似假影响着股市的攀升、企业的并购。同时,出于对他人的报复,也有人制造谣言,对他人进行中伤。甚至在职场中的人事调动中,也有人散布谣言,以确保自己的地位或者赢得晋升机会。总之,造谣者出于功利性的目的制造谣言,并利用谣言达成目的。 4.弱势群体发泄不满情绪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这样就会有一些社会个体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平头百姓痛恨腐败现象,市井小民表现出仇富心理。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在能力、权力和财富上无力反抗的时候,就会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发泄。于是,他们制造谣言,以赢得舆论的支持,完成自己对目前处境的不满情绪的发泄。谣言作为一种廉价的、效果显著的传播方式,在迅速传播中满足了弱势群体的发泄心理,让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力量。同样,弱势群体更容易传播相对有利于己方的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

数学建模(网络谣言传播模型)

网络谣言识别与控制问题的数学模型 摘要:对谣言比较系统科学的研究始于二战时期,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现象,谣言在现 代社会中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其传播手段、传播途径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现在网络发展的黄金期,谣言的传播过程变得复杂,对于网络谣言的识别与控制成为公安舆情部门关注的问题。 针对问题一,由于谣言散布和病毒传播、扩散很相似,借鉴传染病传播模型,对应将人群分为听过谣言、未听过谣言两大类,根据具体的假设建立评价网络谣言级别的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问题二,由Allport & Postman给出的决定谣言的公式:谣言=事件重要性×事件模糊性,也就是说,谣言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和模糊性成正比,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的产生几率和作用效应越大,重要性和模糊性其中一个要素趋向零,谣言不会产生,所以披露真相,破除模糊性,才可能消解谣言,现用可信度替代模糊性、用谣言的受众人群代替事件的重要信,简化问题,据此来建立谣言评价的数学模型。 针对问题三,根据对问题一、二的处理,给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谣言传播受众人群事件可信度谣言危害

一问题重述 在突发事件、乃至各种危机中,谣言的作用不可低估。现代环境下,利用灵活无序的网络传播,谣言传播变的速度更快、作用力更强。如果对一个一般谣言大动干戈,显然得不偿失;而对于一个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谣言处置失当,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谣言传播机理、鉴别进行研究非常重要。 要求: 1. 建立评价网络谣言级别的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受众范围、感兴趣程度、传播方式、后果影响等),最好能给出可以量化的公式,公式中涉及的指标是能够搜集的。 2. 建立谣言评价的数学模型,包括谣言的鉴定(例如可以某种方式建立谣言的置信范围例如[0,1],当按照某公式评价某消息的时候能有一个阈值,即当消息低于某数值的时候可以认定不属于谣言,超过某数值的时候就属于谣言)、谣言危害的估计(以便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例如置之不理、召开新闻发布会、查处谣言制造者等)。 3. 为公安舆情部门写一个报告,提出处置谣言的新措施、新办法。并为公众提供一份如何识别谣言、如何在信息化时代正确对待各类信息的方法。 二问题的分析 对于问题一中的借鉴传染病模:模型中种群内的个体被抽象为几大类,每一类都处于一种状态,其基本的状态包括:S ( Susceptible) ——易染状态,或健康状态;I ( Infected)——感染状态;R(Recovered)——被移除状态或免疫、恢复状态。通常用这些状态之间的转换过程来命不同的传染模型:SIR 模型(易染群体被感染,然后恢复健康并具有免疫性)、SIS 模型( 易染群体被感染后又返回到易染状态)等。根据具体的假设来分析谣言的传播,求解听过谣言人数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并对应的建立网络谣言级别的评价指标指数,从而根据受众人群建立评价网络谣言级别的评价指标体系。 对于问题二,根据谣言=事件重要性×事件模糊性,若直接定量的分析谣言所对应的事件的重要性和模糊性,其中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若将决定事件的重要性和事件模糊性的主要因素抽象出来,将事件重要性与受众人群挂钩(对问题一的处理结果),用事件的可信度(建立网络谣言对应事件的发生的可信度级别的评价指标指数)衡量事件的模糊性,从而简化问题,建立一个新模型:谣言=网络谣言级别的评价指标指数×事件不可信度指数,以此来解答问题二。 对于问题三,在对问题一、二的处理基础上,给公安舆情部门写一个报告,提出处置谣言的新措施、新办法。并为公众提供一份如何识别谣言、如何在信息化时代正确对待各类信息的方法。 三模型的假设 针对问题一: 1 受众人群分为听过谣言(i)和未听过谣言(s)两类,时刻t这两类人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分别记为 s(t) 和 i(t)。 2 在谣言传播期内所考察地区的总人数为N不变。i0 3 不考虑短时间内听过谣言的人对谣言的遗忘。 4 每个听过谣言的人每小时有效接触的平均人数是常数a,称为日接触率。当听过谣言的人有效传播之后,使未听过谣言的人成为听过谣言的人。

“文明上网,抵制网络谣言”的社会实践活动试题及答案

“文明上网,抵制网络谣言”的社会实践活动试题及 答案 导读:在中国精神文明网等多家网站联合开展的“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与评选活动”中,“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被网民列为“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之首。在“文明上网,抵制网络谣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你承担了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的任务,请向同学们汇报你的成果。 9.根据下面两则案例,向同学们概括介绍网络谣言的特点。(4分) 【案例一】 2010年2月,在北京打工的张某为了提高网上点击率,先后在百度贴吧等多处发布“最新山西地震消息”,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凌晨开始陆续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 【案例二】 刘某某为某互联网站经营者,为提高网站点击率,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于2012年2月19日在互联网发布了“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并自己连续跟帖制造影响,引起一些群众的恐慌。 10.有同学认为,网络是虚拟世界,在其中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没什么大不了。依据下面材料中的信息,写一段话纠正这种错误

看法。(4分) 【材料一】 虚拟社会,一度是互联网的代名词。遗憾的是,形态的虚拟变成了内容的虚假,网络逐渐成了谣言集散地,给人以不讲诚信、不负责任的印象。其实,虚拟的社会也是由真实的人构成的,虚拟社会的成员应该像他们在现实社会中那样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样才能让大家更好地享受信息技术的美好。 【材料二】 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穿上“马甲”,就如入无人之境,肆意制造谎言,混淆视听。“蛆橘”的谣言虽已澄清,却难以弥补橘农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碘盐防核辐射”的谣言虽已远去,但引发的抢购风潮仍让人心有余悸。 11.依据下面材料,针对怎样才能不受网络谣言的蒙蔽,给同学们提出三条建议。(3分) 【材料】 网络谣言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伴生物。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的兴起,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当今时代,社会生活日新月益的变化,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科学知识的欠缺和局限,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网络推手的恶意炒作,更强化了谣言的扩散,挟持了网民的意见。遏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已经成为包括广大网民、互联网企业和管理部门等在内的全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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