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个人账户

郑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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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个人账户?

自己每个月都缴纳公积金,时间久了你是不是想知道公积金账户余额呢?那么,郑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个人账户?

郑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方法: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需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账号按以下方式查询:

1.拨打语音电话67887788查询,初始密码是111111的(不受初始密码限制),更改以后用新密码查询。

2.登陆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或联名卡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密码进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111111,必须修改以后才能使用,修改方式是拨打电话67887788或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经办网点修改,修改一天后可以在网上查询使用)。

3.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在住房公积金查询机上查询。

4.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银行ATM机上,点其它项查询,银行卡初始密码更改后才能查询,建议最好把住房公积金密码和银行卡密码设为一致,便于查询.

5.持本人身份证到郑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办理网点查询。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目标 十、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一、空表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十三、附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全市住宅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4、负责全市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

7、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和经纪机构资质备案工作;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认定工作; 8、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房产产籍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 12、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工作; 13、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编制全市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

郑州市公积金提取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现场提供并填写,下同);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 5、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 5、契税完税证。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购房人身份证; 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为:《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和签字栏外均需填写。 2、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所填写的《提取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单位财务

章或公章。 3、经职工本人同意委托他人代办的,《提取申请表》每联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且职工本人须提前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签约。委托代办人为职工本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与职工本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委托代办人为单位经办人(单位在管理中心备案的经办人)时,须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代办人为其他人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处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4、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申请表》外),购房合同只需复印第2、4、16/17页,所有复印件用A4纸。 5、在住房公积金百花路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在住房公积金其它办事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可选择使用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也可选择使用提取网点指定的银行卡或存折; 选择使用提取网点指定的银行卡或存折的,需提取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6、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提供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发票(契税完税证),应至少有一样有效期在五年以内。 7、购买二手房提取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应至少有一样登记发证时间在五年以内。 8、购买异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发票,应至少有一样有效期在五年以内。 二、购买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房改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 (一)所购买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收据(有效期在五年内)。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余额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余额有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给自己买一套房子了,想想这件事情都觉得自己好兴奋,那么我们平常的时候要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呢?不用紧张,我们招商信诺的专家告诉你。 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余额 ■单位定期取对帐单 按国家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公积金存款结息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代理归集的银行要向汇交公积金的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公积金的汇交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登记专柜领取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北京市至今没有硬性规定,单位领取了对帐单后可以发放到个人手里,也可以不发放。 ■职工可查询对帐单 职工有权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充分了解关于月纳额、何时支取过、现在的余额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信息,既有利于职工安排公积金贷款买

房事宜,又可以监督单位是否为自己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有意查询余额的职工主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查询。一是,通过每年仅仅领取一次的公积金结息对帐单;二是,有些单位在银行为职工个人专门开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可以凭借银行发放的“储蓄卡”,但是这种通过银行“储蓄卡”查询的方式还没有普及到每个单位。 ■余额查询卡方案出台 对于那些既没有领到公积金对帐单又没有在银行开立专门帐户的职工来说,查询仍十分不便。中心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一项发放“公积金余额查询卡”的方案正在筹划中。届时,每位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帐户的职工,都将领到一张“公积金余额查询卡”。这种IC卡式的余额查询卡可以通过帐户密码的输入,在指定的机器上随时查询帐户上的余额,也可以按照查询人的要求打印出来。 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1、单位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先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那里(或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有关提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个办事大厅(百花路办事大厅、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果在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提取手续的,也可以提供中行银行卡或存折。 2、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有权为职工个人。既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为职工个人,那么,职工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为城市政府筹集一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促进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市政府的住房保障能力和城镇职工的居住水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为了实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征,行政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由于行政机关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使得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一种受限制的所有权。具体表现为: (1)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2)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规定的条件出现时才允许提取。 (3)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以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全国住房公积金12329

12329住房公积金短消息 服务导则

目录 1.服务平台 (1) 2.服务方式 (1) 2.1 主动发送 (1) 2.2 点播服务 (2) 2.3 拓展服务 (3) 3. 服务规范 (3) 3.1服务开通与关闭 (3) 3.2身份认证及绑定 (3) 3.3服务要求 (4) 4. 监督管理 (4) 4.1 总体要求 (4) 4.2 统计监管指标 (5)

201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核准“12329”作为住房公积金短消息服务接入代码。为规范12329住房公积金短消息(以下简称“12329短信”)服务,拓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广大缴存职工的信息互动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制定本服务导则。 1.服务平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建设的12329短信平台,是运用省级通信运营商提供的短信端口,实现与辖区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相连的双向交互式短信平台。各公积金中心,按照省级12329短信平台建设方案,与省级平台对接。已开通短信的公积金中心,将短信服务并入省级12329短信平台。 2.服务方式 住房公积金短信服务方式包括主动发送和点播服务两类。2.1主动发送 短信平台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信息需求,以及短信平台建设的进度,主动发送以下短信内容。 主动发送内容列表 服务对象功能类别功能描述 缴存人账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金和非资金变更信息等

贷款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办理信息、贷款账户基本信息、贷款还款信息、贷款结清信息、提取还款业务信息等 业务告知业务通告(提取还贷通告、贷款还款提醒和催逾等)、政策新闻、活动信息等 缴存单位单位账户 信息 单位账户基本信息,变更信息,业务信息(缴存、提 取、转移和停缴信息)等 单位业务 告知 业务公告(年度基数调整通知等)、政策新闻、活动 信息(执法活动、在线调查)等 2.2 点播服务 用户根据自身需求,发送对应的点播服务代码,获取查询信息。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点播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点播服务内容列表 服务对象功能类别功能描述 缴存人 账户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账户余额、月缴存额、末次汇缴年月、账户状态、单位名称等信息 账号查询获取公积金账号 贷款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包括末4位贷款账号、贷款总额,贷款年限、末次还款日期、末次还款金额、贷款余额等信息 基数调整个人基数调整信息,包括基数调整日期、月缴额等信息 结息个人结息信息,包括结息日期、结息金额、账户余额等信息 提取查询个人公积金提取明细信息,包括提取日期、提取金额、账户余额、提取原因等信息 账户状态 变化查询 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变化信息

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信息统计报表模板

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信息统计报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信息统计报表 软件操作流程 北京久其软件公司 3月

目录 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软件安装和升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一) 光盘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二) 下载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三) 软件升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数据填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流程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数据录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分析功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一) 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二) 将分析表导成EXCEL的功能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高级功能应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复制上年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过录表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一) 建立查询模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二) 执行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显示历史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选择指标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单位顺序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据《通知》规定,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万,首套房贷款比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以下为《通知》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管理机构,机关各部门: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精神,现就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申请条件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调整贷款最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贷款。 四、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贷款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五、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15年。 六、暂停办理“转按揭”业务 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业务。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登录说明

注册成功! 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系统: 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系统: 公积金网上查询步骤 一.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查询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住房公积金的网站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b1751090.html,)。2.在网站首页上查找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的栏目(如图1-2所示),直接找到该栏目的用户转到第3步操作,没有直接找到 该栏目的用户,请转而查找其他查询界面(如图1-1所示,该

界面是用于在如下查询内容之间相互切换:①公积金个人缴存查询和公积金人贷款查询;②住房公积金单位用户查询和住房补贴查询),将查询内容切换到公积金个人缴存查询和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并点击向右的箭头图标。 3.找到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登录栏目(如图1-2所示),点击“注册”,如果是已经注册的用户请直接进行第7步操作。 4.在弹出的会员注册页面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图1-3所示),其中前面八个栏目是必填项目,否则无法完成注册。

图1-3会员注册页面 5.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果显示以下信息(如图1-4所示)则证明查询用户注册成功。 6.点击“确定”(如图1-4所示)后弹出下列用户注册信息(如图1-5所示),请记住用户名、密码及email地址。

图1-5用户注册 7.在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栏目录入已经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如图1-6所示): 图1-6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登陆栏目 8.如果用户名和密码输入正确则会弹出登录成功的信息(如图1-7所示),并显示数据的更新截止时间。注意:如果暂时没 查询到本人信息的注册用户请关注数据更新时间,是否本人贷 款时间在数据截止时间之后,网站查询数据的更新有一定的滞 后性。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协议书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 协 议 书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协议书 甲方(全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全称): 丙方(全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为了更好的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 甲方为网上业务系统的管理单位,负责系统维护,并对系统使用单位进行审核、培训和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技术及网上缴存业务培训,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充分了解掌握网上缴存业务系统的操作规则及其它相关要求;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受理网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指定金融服务机构。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网上业务系统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系统”是指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的基于Internet网络或其他公用信息网络,实现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开户、缴存、基数调整等业务的网上办理。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单位”是指向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开通网上业务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网上缴存单位”)。 第二条网上业务系统的内容 网上缴存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系统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专用网络与甲方联网,进行以下业务处理:基数调整、人员新增、封存、启封、转出、转入、汇缴书提交、补缴、数据下载、凭证打印、信息维护、明细账查询及其他经甲方授权的业务。 第三条网上业务系统的处理方式

(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处理,采用u_key认证方式确认操作员身份及操作指令,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有效印鉴。甲、乙、丙三方均认可网上业务系统所采用的u_Key认证方式,并确认网上缴存单位所提交的信息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和记账的有效信息。 (二)甲方根据乙方在网上业务系统中的业务信息,授权丙方依此制作纸质凭证,在汇总银行帐到帐信息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信息后,进行记账和其它相关业务处理,然后交甲方做最终帐务处理并将凭证资料归档。乙方的记账凭证由乙方根据系统生成的数据套用甲方预制空白凭证自行打印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中止或拒绝乙方的网上缴存业务,并免于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收到的业务信息不正确或不明确、信息中含有乱码、信息不完整等; 2、发生不可抗力的; 3、乙方发生其它违约情况的。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指定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受理、咨询及技术支持工作; (二)根据业务规定,对乙方办理网上缴存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及时办理开通手续; (三)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业务系统的操作培训和咨询服务; (四)网上业务系统如有更新,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软件,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五)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为依法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缴存单位; (二)同意接受甲方的培训,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网上业务系统; (三)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在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

XXXX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可编辑).doc

XXXX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可编辑)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今年中心将“以舆论宣传和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势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来抓综合我们中心的发展形势及我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些浅薄认知我认为在做好扩大宣传加大执法部门联动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正确认识公积金性质搞好舆论宣传工作、公积金是工资不是福利是住房公积金强制性的体现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工资还是福利?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对立的两个方面。 正确回答这个问题事关我们的宣传导向是否正确事关公积金的强制性如何体现。 原建设部长汪光涛同志XX年曾指出:“要统一对住房公积金性质的认识。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住房货币化的一部份类似于职工工资收入”。 原建设部长副部长刘志峰同志XX年就讲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工资是职工劳动工资的组成部份(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 ()从公积金组成而言公积金中个人部分毋庸质疑是工资的一部分单位缴存配套部分就其性质来说是按国家规定发给职工的一种住房工资是为了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换而产生的。 个人交多少单位就要配套交多少企业可以在税前列支计入生产成本。

财政供给人员的单位部分必须由财政预算配套。 这符合工资的来源要求。 ()从缴存对象而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的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而单位福利发放对象一般为包括离退休在内的所有职工。 ()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看公积金的额度是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职工的工资高住房公积金就高反之则低相对而言单位福利的发放标准一般是均等的。 ()再从缴存方式来看《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日内将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时间性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如果说住房公积金是福利岂不是国家明文规定所有单位都要为职工按时足额发放福利?可见住房公积金非是福利或补贴而实实在在是职工的部分工资工资高公积金就高划分成两部分只是出于制定缴存标准的需要。 但是从全国的报刊杂志媒体宣传到我们的前台接待及政策解释有一部分将公积金制度解释为一种福利制度如果住房公积金仅是作为一种全民福利存在的那么它就只惠及了城镇中少量的劳动者失去其作为全民福利应有的公平性试问在中国城市大街上踩三轮的路旁补皮鞋的从业人员谁该怎么给他们发住房公积金?、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属“工”不属“福”对我们的扩面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住房公积金

个人账户如何查询公积金

个人账户如何查询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个人账户该如何查询公积金呢?本文是整理的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仅供参考。 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1. 初始密码为本人公积金号码最后六位,登录后的查询界面可以修改密码。 2.如果查询不到本人信息,说明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误,请通过单位专管员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正。 广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进入公积金查询方法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您个人的公积金帐号: 1.每年建行下发的公积金年度结存单上的职工帐号就是个人公积金帐号 2.可以向公积金缴交单位或原缴存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查询 3.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查询 4.网上所在地公积金查询。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分为归集业务、贷款业务、个人设置、查询四个功能。职工可通过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或身份证号码+

姓名+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登记、个人信息查询和贷款业务等。职工可按照以下操作指引办理上述业务: 一、登录 首先打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然后找到网页右边【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版块,如下图, 然后登录,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如下图, 注意事项: 1. 输入的信息一定要正确,否则登录失败。 2. 当忘记密码或因密码输入次数过多被锁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二、退出 当完成查询或相应操作后,为了保证账户的安全性,需要退出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页面右上方的退出。 三、网上可办理三大业务 (一)公积金提取预登记 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提取预登记,提交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应提取资料,通过审批后持与上传资料相符的提取材料(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复印件,非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到选定的网

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交纳范围是什么

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交纳范围 是什么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如果大家的公司有为大家购买公积金那肯定是非常好的事情,如果有购买在购买了之后大家肯定还是要自己查询一下自己的公积金情况的,但是对于怎么查询肯定有些人还是有不少的疑问的,接下来大家来一起了解一下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交纳范围是什么。 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

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5、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 住房公积金交纳范围是什么?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流程

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办事明白卡 一、住房公积金转入郑州中心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中心。职工无需回原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机构所在地办理。 (一)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也可到转移柜面填写); 2、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审核受理 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本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集体办理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批量转移明细(电子版,可网站下载)。 二、住房公积金转出郑州中心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到外地工作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转出地封存后,可在转入地中心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入当地,具体办理要求以转入地中心规定为准。

三、郑州中心内互转 郑州市级缴存职工与郑州县(市)区(含郑煤分中心)之间互转按以前方式转移。 四、办理地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 五、友情提示: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转移接续申请表时,原工作单位名称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要填写准确,如不准确对方中心核对信息有误会驳回。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我们每月按时缴纳公积金,不过你清楚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吗?难道仅仅只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当然不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郑州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 4、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12、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审核-支付住房公积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3个工作日内提取款项划入个人公积金龙卡内或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取金额说明: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或住院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部分)总额;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或住院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与购房人(或大病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对象及条件 1、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贷款材料 1、郑州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证明复印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出租车从业者不提供该项资料,但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需验证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需验证 原件。 (6)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需验证原件。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需验证原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2、郑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证明复印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出租车从业者不提供该项资料,但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需验证原件。 (5)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6)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买卖合同、首付款 收据或资金监管凭证。 3、郑州公积金转按揭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河南省郑州市公积金新政策2020

郑州市直公积金新政5大调整细则 调整1: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元,无缴存余额限制 12月4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具体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单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家庭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消息,申请80万元的最高额度,这要求夫妻双方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贷款所购买的是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单人购买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申请60万元。 此外,在满足以上要求后,申请最高额度时,无缴存账户余额限制,无需遵照此前“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的规定。 调整2:郑州户口在省外缴存公积金的,回郑购房可公积金贷款 此前,郑州市公积金贷款仅限郑州户口在市内或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办理,在省外工作、缴存公积金的郑州人回乡购房时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郑州户口、在省外缴存公积金的,在郑州购房时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满足郑州公积金贷款一般条件,并外省缴存账户通过了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最高额度也是80万元。

调整3:夫妻双方异地缴存或不同系统缴存的,可认为是“双缴” 此前,夫妻双方如果在同城不同系统缴存或夫妻双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该管理中心只认在本系统缴存的单方,按单缴职工结算,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 所谓不同系统,是指一方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另一方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 2020年1月1日起,该管理中心会将其列入双缴情况,按照新政最高可贷80万元。 调整4:高技术人才单方符合条件,最高也可申请80万元贷款 进入郑州市高技术人才库的高技术人才和复转军人,在开立账户、正常缴存一个月后即可办理贷款。 高技术人才的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购买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办理,最高可贷款80万元。 调整5: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住宅性质放宽 此前,公积金贷款可用范围仅有普通住宅、商品房性质。调整之后,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上认定为“非标准住宅”“非成套住宅”等特殊性质住宅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官方答疑 1.为什么在此时出台新政?

郑州代理记账公司:初当会计的工作流程及其报税流程

初当会计的工作流程及其报税 流程 财会人员应该了解工作流程,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郑州代理记账公司建议首先来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大致环节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二、具体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

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 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 等的)。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04年8月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和按期足额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行为。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的会议筹办和决策事 项督办等工作。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二十一人至三十人组成。组成人员中,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由同级总工会推举产生;职工代表名额,由省辖市根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合理分配到有关单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推选产生。单位代表应兼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本行政区域内合理分配名额。工会、职工、单位或专家代表中,应当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不能以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或者单位代表的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省直单位代表和职 工代表参加。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三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由全体委员推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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