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通知

厦府〔2005〕99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用于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作如下规定。

一、本办法仅适用于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对参保单位已全额支付给因工致残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给予补助。用人单位未全额支付给因工致残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助。

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因工致残五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04〕12号)计算。即: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厦门市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乘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按以上办法计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按《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最低标准支付。

男、女职工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以男性平均预期寿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准计算。

三、工伤保险基金用于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总额的25%,七、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20%,九、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15%。

四、用人单位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与伤残职工达成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协议书》文本原件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三)伤残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核实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并经伤残职工当面签字核实《协议书》文本及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后,才能核准用人单位的补助申请。

六、2005年1月1日《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施之日起,参保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符合本规定情形的,按本规定享受补助。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工伤管理办法 1、目嘚 为提升公司应急处理工伤事故嘚水平,确保员工发生工伤后能得到及时有效嘚处理,维护公司和员工嘚权益。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嘚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晕倒等事故。 4、职责 4.1 管理部:负责工伤事故派车、请款、劳动局报备、事故调查、费用报销、工伤理赔手续办理。 4.2 工伤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人员陪同、医疗护理、协助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5、程序:工伤处理流程图见附件 5.1 事故报告 5.1.1 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部门需第一时间报给管理部和总室。管理部接到工伤报告 后,应马上派车、请款,安排人员陪同前往医院。 5.1.2 发生工伤事故后,人事部门需确认工伤人员是否有投社保,若有投保,且所受工 伤较严重嘚(预计费用在1000元以上),需及时向劳动部门口头报备工伤事故。 5.2 医疗救护 5.2.1 属简单小伤害嘚,如小伤口等,由部门急救员内部处理即可。对于无法处理或须 进一步消毒、清创、严重工伤等须送往杏林第一医院由专职医生处理,由医生视情况决定是否住院。 5.2.2 在支付医疗救护费用时,需用现金,且需保存好所有医疗票据。 5.2.3医疗过程中根据医生意见,确定是否需安排专人护理,若需护理,第一种方式是 公司派员护理,第二种方式是工伤人员家属护理,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嘚50%标准给付护理费用。 5.2.4员工工伤住院期间,按15元/天标准给付伙食补贴。 5.2.5 员工按医院或医生给出嘚工伤休息日期休息,休息日期结束后,即回部门上班, 如需要继续休息嘚,须凭病历卡,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可以。 5.2.6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待遇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付。 5.3 事故调查 5.3.1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其次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 大,在抢救伤员时,移动过嘚物品要做出标记或记号。

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 本着“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就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作出说明。 一、入编范围 入编范围是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目录格式及其释义 按照《条例》、《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的要求,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做为公众检索信息的索引。 目录格式: 目录的数据结构: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1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其间以“-”连接。索引号具体编码方法见附件1。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信息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附件:1、索引号编码说明 2、厦门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市直机构编码

附件1 索引号编码说明 索引号由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18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2个字符,格式为: X X X X X X X-X X-X X-X X X X-X X X 流水号 生成年度 二级信息类别 一级信息类别 单位序号 区代码 区域代码 一、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即政府信息生成单位代码,由7位数字组成,索引号的第1-7位,由区域代码、区代码、单位序号组成。联合发文或多个单位共同生成的信息,使用信息发布机构的代码。 1、区域代码:索引号的第1-2位为区域代码,以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厦门为XM; 2、区代码:索引号的第3-4位为区序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设区市所辖区的代码,在辖区内从01开始依次编号。 3、单位序号:索引号的第5-7位为单位序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市直机构代码见附件3之附件(2)。“000”至“099”为预留号,“800”至“849”预留给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使用,“850”至“899”预留给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市级编码由市府办参照省直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范本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范本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单位):XXXXX公司(单位盖章)或XX (个人) 受伤害职工:XXX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劳动关系 申请人地址:XX路XXX街道XX号XX楼 邮政编码:55XXX 联系电话:13XXXXXXXX 填表日期:20XX年X月XX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填表说明 1. 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 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 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 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D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⑵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 其他有效证明; 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⑷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⑹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 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工伤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交表日期:

------------- 言简意赅,远见卓识,望君采纳,谢谢!删除水印可,编辑页眉,选中水印,点击删除。 申请事项: 伤者(或家属)签字: 年月日用人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 注:证人姓名:(一)电话: (二)电话: (三)电话: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送达地址信息确认。请按以下地址送达: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年月日 用人单位送达地址信息确认,请按以下地址送达: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言简意赅,远见卓识,望君采纳,谢谢!删除水印可,编辑页眉,选中水印,点击删除。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 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认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 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报,个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1年内申报。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一般发多少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4b17921443.html,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一般发多少 一、年终奖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目前,我国法律对年终奖没有强制性规定。终奖的发放额度、时间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一般是一月初发放。 二、年终奖一般发多少? 这个一般综合绩效、红包、年底双薪三种情况来发的,少的话奖励几百,多的话多发一两个月工资。牛逼的业务员和牛逼的公司除外-_-; 三、年终奖典型情况:推迟发放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 有些员工向公司询问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后,会失望而归。因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不少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最迟的甚至有推迟到次年年中,让年终奖变成了“年中奖”、“留人奖”。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调查显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两成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早一点的一般在3月份发,最迟的会拖到5月份。

从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就了解到,由于员工跳槽、合同到期等原因引发的年终奖争议,成了近期职场上的一个不和谐音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过年情绪。员工年终奖的发放由用人单位管理层负责,发或不发、发多发少,全由少数人说了算,这使得年终奖什么时候发经常变异为“留人”的筹码。 归结起来,“年终奖争议”较为常见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一是用人单位对“不在册”的员工拒发年终奖。例如,上海一家外资企业的10名技术人员,因去年10月合同期满,企业不再与他们续订劳动合同。前不久,他们得知企业开始发放上年度年终奖,于是前往申领。但企业以“年终奖发放范围为发放时仍在册的员工”为由,拒绝发放。 二是“年关跳槽,年终奖泡汤”,对于这一比较“通行”的做法,用人单位的理由是“铁了心跳槽的员工已经没有价值了”。有的用人单位还认为,年终奖并不是法律规定需要强制发放的收入,而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只不过是单位为了留住员工采取的经营管理措施。 劳动法战争网一位编辑曾经在某合资公司法务部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就盼着到年底多拿些奖金,好痛快地过个年。没有想到年底却收

深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 职工: 申请人与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用人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中需要法人代表或者单位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且用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表内填写清楚。 3、职工本人申请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职工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近亲属身份证和近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委托律师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律师事务所函(收原件)、律师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工会组织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加盖工会组织公章,并且工会组织出具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工会组织公章)或申请表内填写清楚。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单位职工,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手写一份未在深圳市内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承诺书并签名按指模。 7、建筑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手写一份未在深圳市内外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并签名按指模。 8、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种(或工作岗位)类别。 9、首次诊断时间一栏,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职业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 10、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 11、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有现场目击证人的,由目击证人出具证言证词,并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12、职工/近亲属意见栏应填写“上述情况属实,本人自愿选择本人/委托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13、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勾选以上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4、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为配合调查需要,还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 及法律依据 工伤赔偿标准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劳动关系的接触使得伤残职工丧失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这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自然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 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第1款第2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5条第2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3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地址:厦门长青路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 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 、报送资料: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地税网站表报栏―社保费类中查找下载、网址:); ()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日 申报报备:每月—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 、扣费方式: ()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缴费; ()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报送资料: ()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属每月—日人工报备的,在每月日后补缴费)。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 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报送资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份,可下载) 、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生工伤的,应当到税务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录入工伤职工个人信息。 、报送资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原报送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 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且已加盖 地税部门受理章)。 、申报时间:每月6-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并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预付申请: 用人单位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预支申请表》(可登陆下载)报送至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转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跟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经济欠发达、实行全市统筹难度较大的,可先在市内各区实行统筹,所辖县(市)暂实行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工伤医疗费; (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丧葬补助金;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八)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九)职业康复费; (十)辅助器具费; (十一)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费;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工伤保险费的征收、缴纳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收、缴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首次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时,按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支付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等情况,适当调整用人单位当年缴费费率。 第七条工伤保险储备金按统筹地区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10%的比例提取,储备金累计结余额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的30%。工伤保险储备金的使用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储备金一经使用,应及时补足差额。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

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

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 XX 事故发生部门XX 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2002 年7 月27 日 事故发生地点XX1 号公寓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轻伤 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03 2 18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2003 2 第2 页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第3 页 *** XX 项目部2002 年7 月27 日XX1 号公寓机械伤害轻伤左手大拇指: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文化程度有有小学2002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 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02 年9 月9 日,***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4 页 1、***同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附件1.工伤认定申请表式样及范本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填表说明 1. 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 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 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 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 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 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 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 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范本: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XXXXX公司(单位盖章)或XX(个人) 受伤害职工:XXX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劳动关系

2018年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 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厦门人民会堂开幕。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市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会议。 担任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的是:陈家东、陈沈阳、陈昭扬、陈紫萱、陈津、黄锦坤、刘育生、陈琛、刘绍清、林德志、胡家榕。陈家东主持会议。 市领导庄稼汉、张健、陈秋雄等,郑道溪、陈修茂同志,省市老领导邹尔均、洪永世、朱亚衍、洪华生、李秀记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主要负责人,吴建栋等驻厦部队领导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开幕式。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308名,实到代表296名,符合法定人数。 市长庄稼汉代表市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2017年工作时,庄稼 汉说,2017年,我们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进步,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00亿元左右,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2380亿元,增长10%;财政总收入1187.3亿元,增长 9.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96.8亿元,同口径增长1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控制在2%左右;完成年度节能 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厦门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会晤的成功举办增强了全市人民的获得感,汇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一年来,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发展动力活力显着增强,城市承载力宜居度持续提升,民生改善成效日益凸显,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 庄稼汉指出,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庄稼汉说,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 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国全省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

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填表日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 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 签字: 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年月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填表说明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谁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谁支付 2009年5月,王某应聘到某制药公司,2010年4月,王某在维修厂房时,不慎从房上摔下,造成事故。2010年7月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8级。因制药公司为王某参加了工伤保险,王某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已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担。王某康复后,继续在制药公司工作,制药公司继续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3年9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制药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制药公司停缴了王某的工伤医疗保险费。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中就王某主张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是应有制药公司支付,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王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王某与公司劳动合同终止时,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施行,理应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故王某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种意见认为,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中规定,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据此,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对象是其施行后被认定工伤的职工,王某是施行前被认定为工伤,故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按原规定由制药公司支付。 笔者认为: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将原应有用人单位承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修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作用,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调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但鉴定为七级到十级的伤残劳动者享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前提是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出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适用对象是伤残较轻的劳动者,也就是说这部分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并不当然解除劳动关系,还完全可以由用人单位安排劳动,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若干年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保险金仍有用人单位支付,肯定影响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违背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初衷。在目前法律法规对该问题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有些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如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人社工

工伤认定申请表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

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收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北京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天津 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海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重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江西 五级、六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分别为40个月和34个月的本人工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2个月和11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伤残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篇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

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 篇二:单位教师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女,19**年*月**日出生,汉,籍贯江苏, 住:**** 工作单位:**市**小学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1*年*月**日受伤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小学教师,****年8月进入学校就职,担任教师工作至今。在201*年*月**日上午*点上班路上,申请人骑电瓶车路过青山高速公路颜岗立

交桥,在下坡时,因路面潮湿,导致申请人摔倒,致使申请人左腿膝盖受伤。申请人受伤后,在**乡卫生院治疗,现已治疗近2个月,花费医药费1300多元。 因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职工,故列明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负伤、致残、死亡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认定为工伤: 1.教师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着直接关系或为从事由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派的工作,教师本人不能预见或抵抗而造成的伤亡;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厦委办[2005]38号 【发布部门】中共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03 【实施日期】2005.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委办[2005]38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事业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6月3日

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市、区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补充编制内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逆向调动人员,下同)适用本规定。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调整、补充,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当在市(区)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按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