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

目录

一、前言 (2)

二、总则 (2)

三、制度 (3)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

2、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5)

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6)

4、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8)

5、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0)

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1)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1)

8.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3)

9、电气临时线路审批制度 (13)

10、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4)

11、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

12、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17)

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8)

14、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职责 (19)

15、职业危害(防尘防毒)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19)

1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

17、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20)

18、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21)

19、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21)

20、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22)

21、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23)

2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实施管理规定 (24)

2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规定 (25)

四、附则 (25)

一、前言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二、总则

为保证企业在安全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

1.安全理念:

1.1安全系统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关爱员工;

1.2改善劳动条件,整改安全隐患,控制危险发生;

1.3按章作业,工伤事故可以避免;

1.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5制造合格产品,保证用户安全。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严格执法,遏制事故,确保安全;

2.2宣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2.3产品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规范。

3.环境方针:

3.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科学管理,严格执法,防治污染;

3.2教育员工增强环境意识,掌握环保知识,遵守环保法规;

3.3研究开发绿色产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改进,保护人类共同家园。

4.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4.1保证安全是领导者的第一职责;

4.2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技能训练;

4.3发生任何错漏,必须立即纠正;

4.4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主管负责制;

4.5工作现场必须定置、定位、整洁、文明;

4.6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4.7技术改造、新建项目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4.8事故处理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4.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效、系统、协调、可靠。

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5.1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2“三废”达标排放,减少污染,节约资源;

5.3杜绝工亡事故发生;

5.4年千人负伤率:≤一人次;

5.5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6.安全生产管理任务:

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订规章制度、方法、程序,把企业中各个部门、各级组织、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组织起来,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意外损失,促进企业的发展。

7.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企业发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1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持安全环境、矫正不安全操作,防止事故、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种重要手段。

1.2 安全检查的内容

1.2.1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违章、查整改、查各级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落实为主要内容;

1.2.2以厂房建筑、机电设备、动力设备、作业环境、生产工具、防护用品、人的行为为

检查重点;

1.2.3以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为检查目的,以各部门自检、安全环保员、消防

干事日常巡检为主,专业检查为辅,并定期开展(季、月、节假日)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1.3安全检查类型

1.3.1厂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装置与设备设施、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消防通道与设备、操作管理及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

1.3.2车间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指人身、设备、运输、加工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方面。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布置、安全通道、通风照明、安全标志、尘毒和有害气体的浓度、消防措施及操作管理等。

1.3.3班组及岗位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指易引起多发性事故的违规操作。包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设备及其防护设备的可靠性。

1.4 安全检查的方式

1.4.1班组检查:班组要做到“三检制”(班前、班中、班后),重点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1.4.2日检:各单位进行日巡查,安全环保员进行随机抽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及时制止。

1.4.3周检: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并排解,重大隐患立即上报。

1.4.4月检:安全环保员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月份安全检查考核表》进行考核通报,同时排查各部门难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1.4.5季检:公司领导组织,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4.6节日前安全检查:结合我国传统的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开展安全大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

1.4.7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环保员、消防保卫干事对各类特殊工种作业和特种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其中主要有:

1)防火、防爆检查;

2)电气安全检查;

3)起重机械和安全防护检查;

4)房屋建筑安全检查;

5)厂内交通安全、厂内机动车辆检查;

6)工业卫生检查。

1.5 查后处理

1.5.1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1.5.2通过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的安全工作情况,结合相关措施加以整顿和改进,同时总结好的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1.5.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环保员进行登记,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急需整改的隐患,安全环保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尽快落实整改。

1.6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每年应进行评价。

2、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2.1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是指企业的员工为了生产和工作,在生产时间和生产活动区域内,由于受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或虽然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的环境、设备或劳动条件等不良影响,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

2.2 工伤的判定

判定依据2006年12月15日发表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分为死亡、重伤、轻伤;

死亡是指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及以上;

重伤是指其损失工作日105个工作日及以上,6000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轻伤是指其损失工作日1天及以上,105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3工伤事故的报告

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半个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环保员报告,事故事故事故调查报告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单位,因延报造成的后果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

2.3.2发生工伤事故须具实上报,凡因瞒报、谎报造成的后果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罚。

2.3.3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否则追究其责任,并对破坏现场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罚。

2.4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原则》GB6442-1986的前提下,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结合事故树分析法进行调查分析。

2.4.1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环保员协助。

2.4.2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

2.4.3死亡事故,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市安监、劳动、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公司协助调查。

2.4.4重大以上伤亡事故,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机构会同安监、劳动、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

2.4.5重大未遂事故(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5工伤人员的待遇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费用处理由综合管理部和生产管理部按相关内容执行。

2.6事故的统计及分析

2.6.1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将相关资料归档并将下列资料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员建立台帐:

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表》和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2)现场调查记录、图片、示意图等相关资料;

3)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人证、物证材料;

4)医院对伤害情况的诊断报告以及经济损失的材料。

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3.1 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3.1.1新进公司员工、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必须经过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未经三级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3.1.2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3.1.3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3.1.4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1.5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危险源及其控制规定》;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3.1.6生产管理部凭综合管理部的正式通知,对新入公司员工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存档,一份返回生产管理部安环组。

3.1.7凡独立操作设备者,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再经所在单位及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考试,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准独立操作。

3.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3.2.1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金属焊接工、起重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

3.2.2培训、复训的具体要求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文件《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证上岗操作。

3.2.3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复训教育和体检,不参加复训教育或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原操作证作废,按无证处理。

3.3班组长教育

每年由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生产实际,举办班组长培训班,通过授课、电化教育等方式,对其进行劳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控制要点等,周期为一年一次。

3.4 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3.4.1员工变换工种、调换新的岗位,公司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涉及的有关人员,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3.4.2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由所在单位实施。

3.5 职业健康教育

3.5.1教育对象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部门的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

3.5.2教育内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及自救、互救的常识;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有害作业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及对各种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救助措施。

3.5.2教育周期为每2年一次,由生产管理部安环组组织。

3.6全员教育

全员教育,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结合综合管理部的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有针对性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教育周期为一年一次。

3.7 复工教育

员工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同“新职工入厂教育”相同。

3.8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由综合管理部计划,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由上级有相关资质单位通过安技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对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和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管理素质的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9上述9种教育记录,教育记录要建立台账、存档。

3.10各级安全员应制定年度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并组织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同时进行教育考核与评定。

3.11生产管理部应组织车间对“岗位危险源”进行统计归纳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时每三年开展一次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

4、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职责

4.1.1生产管理部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生产管理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依照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

4.1.2综合管理部负责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投资项目消防安全“三同时”手续;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并完备档案技术资料。

4.1.3生产管理部负责在设备大修、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4.1.4财务部应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进行“三同时”的投资项目不予立项、审核和结算付款;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4.1.5设计单位根据项目主体设计方案和“三同时”评估意见,提出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设计方案。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4.1.6生产管理部是投资项目“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并向设计单位提供与“三同时”相关的方案、技术资料和数据。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4.1.7施工单位应按照投资项目“三同时”设计方案,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申请验收;确保“三同时”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参与“三同时”项目评估、审核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组织改进,达到设计标准。

4.2项目的申报

4.2.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立项单位必须向生产管理部进行申报。

4.2.2公司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三同时”治理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申报表中注明。

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生产管理部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1)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3)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

4)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3项目“三同时”方案评估、评价

4.3.1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

1)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

2)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4.3.2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4.4项目“三同时”的设计

4.4.1项目设计单位根据“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

4.4.2报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三同时”专篇文本资料。

4.4.3设计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程和权限报批后,转入施工程序。

4.5项目“三同时”的施工

4.5.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4.5.2项目单位对“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生产管理部对“三同时”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4.6项目“三同时”的验收、运行

4.6.1投资项目完工后,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验收“三同时”设施。并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

4.6.2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工,财务不予结算付款。

4.6.3立项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生产管理部。

4.6.4立项单位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4.6.5申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三同时”项目验收,由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5、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1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本公司现有特种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5.2 管理职责

5.2.1生产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定期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查。

5.2.2特种设备在购置、安装、大修前必须对生产、安装、大修厂家资质进行审核。特种设备随机技术资料中应包括: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应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2.3承担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或改造的单位应当在操作前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之并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5.2.4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或改造完毕后应由项目承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验收,并负责组织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维护单位必须提供操作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存入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2.5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台帐,必须保证台帐的准确完整。使用部门应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设备专员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5.2.6使用部门应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5.2.7生产管理部应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及附件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2.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进行检修。

5.2.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2.10对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因生产任务等原因暂停使用需进行封存或需处理的,应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5.3相关要求

5.3.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关考核资质的人员。

5.3.2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综合管理部下发的正式调令。

5.3.3凡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定期复训、培训、考核。

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6.1职责

6.1.1综合管理部职责: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接待、门卫登记、安全提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改扩建、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制订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控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1.2销售储运部职责:负责外来购买产品用户的接待、管理工作,提示、告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其在公司期间的安全行为负责。

6.1.3生产管理部职责:负责外来供应商及送货人员、维修维护、检测设备设施人员的接待、管理工作;提示、告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各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

6.1.4各车间职责:对于进入各车间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督促外来人员在本车间期间注意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2相关方安全管理

6.2.1各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所负责的相关方管理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订各自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其安全管理。

6.2.2相关方车辆、进出公司的施工单位材料和物品应听从综合管理部保卫人员安排管理,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6.2.3相关方用水、消防设备和基础设施时必须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指定安排和监管。特殊作业必须遵循相关安全规程。

6.2.4相关方用电、气、和生产设备等时必须报生产管理部,由生产管理部指定安排和监管。特殊作业必须遵循相关安全规程。

6.2.5由于相关方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相关方单位承担。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7.1 用火管理

7.1.1公司各单位、外来施工单位凡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用明火或电焊,须向综合管理部申

请填写《禁火区动火申请表》,然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操作。

7.1.2冬季严禁动用明火,确因生产需要必须申报批准后方可用火。但须做到“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位置、定措施、包无火灾事故)。

7.1.3生产区内严禁燃烧各种杂物。

7.2 电源管理

7.2.1 生产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应经常对用电线路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2.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线路,必须具备防爆性能,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7.3 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

7.3.1防火检查时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做好登记,并通知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暂不能整改的要报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研究解决。

7.3.2 易燃易爆场所及仓库,在下班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防火检查,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4 火灾调查、登记和上报

7.4.1 各单位若发生火灾,在火灾扑救后,公司安全委员会要立即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

7.4.2 对火灾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7.5 防火宣传教育

7.5.1 各防火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利用公司宣传媒体,宣传消防知识,每年举办一期消防知识培训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报导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7.6 消防器材的分级管理

7.6.1 公司综合管理部消防干事负责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备,对公司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并对各单位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实行监督。

7.6.2 各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严禁擅自挪用和损坏。消防栓周围3米以内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7.7 奖惩

7.7.1 发生火灾后,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综合管理部,不得隐瞒不报,违者将给予处罚。

7.7.2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公司当年度任何评优评先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部门)和个人,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7.3 对违反各项防火制度和消防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本公司施工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因上述

原因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8.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1 危险作业范围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带电作业、禁区内明火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

登高作业:工人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时,称为登高作业(有固定操作室或作业平台除外)。登高作业分为四级:一级(2-5米);二级(5-10米);三级(10-30米);四级(30米)以上。

8.2 审批手续

8.2.1凡属危险作业,均由下达任务部门和执行单位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查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申请单存生产管理部、作业单位各一份。

二级以上的登高作业,经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必须通知生产管理部派人现场检查,方可施工。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气体抽样检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现场指挥与严密监护下方可作业。

如因工作需要,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规定审查后再施工。如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现场应有专人负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职能部门。

8.2.2 禁火区临时动火要办理《禁火区动火申请表》,领取《动火证》,方可动火。

8.2.3 危险作业完成后,经办单位应到职能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8.3 处罚

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冒险作业,将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从重追究责任。

9、电气临时线路审批制度

9.1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本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外包单位,凡需借用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电压在110V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办理临时线路审批手续。

9.2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申报的临时线路进行审批及使用监督,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员负责对报批的临时线路进行会签;各使用单位或委托外单位施工的部门负责对临时线路进行申报及管理。

9.3临时线路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为15天,特殊情况需经再次审批后可延长15天,超过1个月的线路按正式线路规范架设。

9.4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用的临时线路按工期计划周期确定审批期限。

9.5 架设后的临时线路需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员、安全环保员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6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路,该场所确因生产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备案,实施审批制度。

9.7 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在用的临时线路进行安全检查与管理,临时线路不得超期使用。

9.8临时线路的设备器具由用电方负责,电费按使用期间实际电费收取,同时附加5%的管理费。

10、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0.1 管理职责

10.1.1采购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品的采购及运输。

10.1.2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的管理和发放。

10.1.3使用单位负责对领用的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的正确使用和二级库管理。

10.1.4综合管理部消防保卫组及生产管理部安环组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的使用监督和安全检查。

10.1.5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人员进行培训。

10.1.6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医院定期对接触使用化学危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0.1.7使用单位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废水、废渣、废弃物按规定收集,综合管理部负责督促指导对这些废物进行环保处理,并负责与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置。

10.2 管理内容

10.2.1采购

1)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品必须在有国家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经营单位进行采购。严禁采购未取得许可证的厂家生产、无质量标签、无危险分类标签或内外包装不规范有破损的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

2)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所购物品的化学性能、用途、危害、保存方法、期限和安全要求。按质、按量、按工艺及环保要求进行采购。

10.2.2 搬运

1)搬运人员必须了解所搬运物品的性质、性能、安全搬运方法。

2)搬运时按规定穿戴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对无质量标签、无危险分类标签或内外包装有破损的物品有权拒绝搬运。

4)搬运中应使用专用车辆、专用工具,严禁滚动、拖拉,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5)对化学性质相抵触、防火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搬运;对因碰撞倾倒易发生泄漏或爆炸的物品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6)对遇热、易潮易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搬运中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10.2.3 入库及发放

1)入库时,仓管人员要核对物品的品种及数量,检查质量标签、危险分类标签和内外包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2)入库前必须进行登记,入库后定期检查。

3)发放时,仓管人员要告诉领料人员所领物品的化学性能、性质、注意事项和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

4)发放时,仓管人员要认真核对料单和发放品种、数量是否一致。

5)严禁私带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出库。

10.2.4 储存

1)专用仓库、专用场所、专用室(柜)存放,专人管理。存放时注意品名、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要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2)分类、分堆、分间贮存。严禁将相互抵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和扑救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同库贮存。

3)仓库建筑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排风、防爆、卸压、防雷、防静电、防晒、调温措施。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消防措施,要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库房门应向外开,库内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超量、通道畅通。严禁露天或在易积水回潮的地方,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开启化学危险品有毒物品的工具要符合规定要求.

5)库区内严禁烟火,对进入库区的任何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措施。库区内维修、施工须动用明火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2.5 使用

1)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建立严格的领用、保管、使用、回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使用单位领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0.2.6 处理

对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的包装物,用后不得擅自处理或移作它用,必须统一收集存放,交由综合管理部处置。

1)废水、废渣、废气必须经过处理,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2)对废弃的化学有毒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妥善保管。

具体见《工业“三废”管理制度》。

10.2.7 综合管理部消防保卫人员和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员应组织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10.3检查与考核

10.3.1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按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从重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公务车辆、员工通勤车辆、外来车辆及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度、维护、违章事故处理及专兼职驾驶员管理,负责员工通勤车辆及员工乘车、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1.1管理职责

11.1.1进入厂区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的规定。

11.1.2车辆在厂区直线行驶时,最高时速为15公里,在大门、交叉、转弯道路及车间、库房内主干道行驶,最高时速为5公里,并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11.1.3叉车试车必须在试验台,试车场和指定路线(段)进行,严禁在其它路线(段)试车。

11.1.5叉车搬运工件时,必须其符合操作规程;叉车严禁载人。

11.2车辆进出厂门

11.2.1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凭《厂区车辆通行证》通行。禁止出租车进入厂区。

11.2.2所有物资车辆一律从西大门出入,员工交通班车及其它车辆从南大门出入。

11.2.3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应主动在厂门卫处停车接受检查,经门卫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通行;对拒不停车接受检查验证的车辆,不得进出厂区大门。

11.3车辆停放

11.3.1机动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11.3.2外单位来厂的各类机动车辆,一律不准隔夜停放在厂区,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

批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11.3.3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准占用道路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建建筑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11.3.4对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检举的权利。

12、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12.1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有害有毒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涉及人员:公司所属各部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

12.2管理职责

12.2.1生产管理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

12.2.2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疗单位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体检,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管理,并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12.3、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

12.3.1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公布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措施。

12.3.2综合管理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12.3.3各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12.4职业病危害作业环境管理

12.4.1生产管理部配合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并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台帐。

12.4.2各生产车间对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行治理,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明示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点;对于因设备或工艺存在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12.4.3作业环境中必须保证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车间设备布局、物料堆放、车间通道以及生产区域的地面状况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12.4.4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安全区。

12.4.5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到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巡查,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加强现场管理,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12.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

12.5.1综合管理部建立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台账(包括姓名,性别,从事工种,体检时间、体检状况等),并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和相关报告、记录。

12.5.2对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根据当事人意愿调整工作岗位。

12.5.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注意作业环境的变化,定期参加身体健康检查。

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3.1每年公司与各部门、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公司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按各自管理责任书安全考评条款执行和按“月度安全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月度考核。凡完成安全承包指标,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经过年终评选,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和表彰。

13.2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按贡献大小,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13.2.1在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13.2.2在发现事故征兆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

13.2.3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有技术改进或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效果者。

13.3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减小和杜绝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严肃处理,与经济责任挂钩。

13.4凡因安全管理或考核受到罚款的,必须严格执法到位,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受罚者以补助。

13.5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奖优罚劣,奖罚兑现。安全奖励基金每年根据各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自行决定提取,做到专款专用。

13.6安全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参阅《衡阳合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14、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职责

14.1职责

14.2.1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1)生产管理部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3)明确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责任人。

14.2.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为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14.2.3各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2)安全员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3)设备管理人员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15、职业危害(防尘防毒)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15.1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包括:除尘设施、通风设施、降噪设施和净化设施等。15.2生产管理部应建立环保设备设施台帐。

15.3凡新建、改造、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15.4无防治污染设施的工艺设备,不得购置、安装和投产。

15.5使用部门建立环保设备设施分台帐,每月对此进行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加强日常监管和维修保养,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保证环保设备设施的有效安全运行。严禁破坏或擅自拆除环保设备设施。

15.6环保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防止各类污染发生。

15.7 对于公司内新发现的影响环境的重要环境因素,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评价,需增添环保设备设施的,应组织实施。

15.8对于损坏严重、无法再使用的环保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新和改造。

1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6.1在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改项目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员人员参与可行性论证,环保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做到“三同时”的工程项目不准投产使用。

16.2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优先使用低毒、无毒,不生产或产生“三废”少的工艺。引进项目必须有“三废”治理配套设施,否则,不准引进。

16.3公司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在绿化区、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杂物。

16.4公司“三废”处理必须按《工业“三废”管理制度》执行。

16.5含酸碱废水必须中和处理,达标排放。

16.6凡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设备,都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达标排放。

16.7喷涂作业点都应配有良好的通风净化设施,达标排放。

16.8严禁乱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易产生烟尘、恶臭和有害气体的废弃物。16.9噪声的管理

16.9.1对生产区多种噪声源要采取消声降噪减振措施,消除各类机电设备的噪声污染,使生产区噪声符合工业卫生标准。

16.9.2生产区机动车辆禁止按鸣高音喇叭。

16.10凡不遵守上述管理办法而造成污染事故和影响环境的,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给予罚款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7、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7.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时间及采购计划,建立“员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审批各部门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17.2生产管理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并建立用品发放台帐。安全管理人员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7.3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开具领料单,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统一在公司生产管理部仓库领取;并教育和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各类劳保用品。

17.4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劳保用品领发管理。当月领取的劳保必须全面、清晰、完整。如漏遗,当月一律不给予补发。

17.5发放员工的个人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人事劳动通知的员工岗位、工种为依据,不同岗位享受不同的个人劳保用品。凡从事多岗位(工种)的员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岗位工种的标准发给。

17.6新进公司员工,按人事劳动通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健康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健康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31

健康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目的:为了对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识等。 2、定期做好环境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人员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动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动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动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编制:批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SFHD/Q-AJ-B21-2013 2013-07-01 发布2013-07-01实施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控制表 版本编号签发日期 年月—日复核日期 年月—日 编写人初审人 谢华盛许胜辉 复审人 张云英 批准人 曾袁斌 有否修订 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安监部经理签字:职务:安监部安全主管签字: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完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福鸿电”)安全管理系统,提高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 000机组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 GB13223- 200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5749- 2006);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监督管理各参建单位安健环协议的执行; 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下达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一)编制本单位各种安健环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二)加强本单位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 三)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健环协议。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000机组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神福鸿 电、天安监理、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 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的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号) 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五)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 令第 49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 ) 九) 火电厂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DL414- 2004); 十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DL12/151 - 2003); 十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 第三条 神福鸿电职责: 建立、修订和组织执行本制度, 以及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天安监理职责: 第五条 施工(调试)单位职责: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09版】 编 制: **部 审 核: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批 准: 日 期: 年 月 日 受控状态: 受 控 发 放 号:

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公司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是公司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司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贡献。 为了公司更好地开展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以原有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我们修订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本《汇编》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安全管理工作附件两部分。各实体、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汇编》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本制度将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不断修订,逐步完善。人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200*年3月

序号 文 件 页 码 1 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制 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6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 7 “三同时”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9 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0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 11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管理规定 1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3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4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 安全操作规程 15 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 女工劳动保护规定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89-20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明确砂石分局各级、各岗位人员承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砂石分局各项目(含联营体项目)、机关各职能部门部和各工种、各岗位人员。 3总则 (1)水电八局砂石分局实施全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各级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对施工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砂石分局各项目、行政正职为各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各级行政副职为分管工作范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负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领导责任。 (4)[任职条件]分局、各项目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各工程项目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施工生产经营实际,制定相应的符合项目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职责 4.1各级负责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 (1)砂石分局局长对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 2)向分局员工传达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3)组织制订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计划;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标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特制订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三同时”: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保护、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2承建项目:经公司批准承建的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项目。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建工程承建项目。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制度。负责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行情况(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检查。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责任部门及分包队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其整改情况。 4.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承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建设组织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向相关方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承建项目施工期间,配合上级部门对承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3公司财务部负责确保公司承建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落实“三同时”的分包建设项目不予审核和结算付款。 4.4各项目部对所承建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环保及消防“三同时”负全面管理责任。负责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对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5.内容要求 5.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按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31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 训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889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

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综合安全知识,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结合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的考核奖惩管理。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环保工作实施、监督及考核,考核依据如下: (一) 逐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二) 公司《安全环保及环境卫生巡查监督制度》进行相关考核。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划分事故责任,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事故处理原则。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 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六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应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实现清 洁生产。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责任者;对在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和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着成绩者;对在事故抢险与救援等事件中表现突出 者,对在安全环保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 第八条对教育培训不到位、措施不力、生产过程中的严重违规者、管理失职、渎职者、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者等,要遵照公司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 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 准给予奖励。 第十条违规、违纪、安全事故及环保事件,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及处罚。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实行分级管理、权责对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必须有事实依据,并接受全员监督。 第四章事故分类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责,视同“三违”和习惯性违章: (一) 未经过安全培训或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管理人员; (二)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巡检(操作)设备者、特种作业未按要求执行者、不遵守现场安全 制度,进入作业场所不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职业健康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安全施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EMS)》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变电所部分年确认《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2005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86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 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2004]213建设部建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号文《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劳动部劳安字(1991)33 纲的通知》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公安部61 安全管理规定》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号《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632008〕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统计)〔度》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源[2002]849试(777号)《电力安全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2002]) 行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2002]49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源定》)23号《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安监

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

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四会”、“三熟悉”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对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和杜绝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更好地遵守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的管理。 3、职责4.1安委会负责审定职业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划,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4.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检测。对职业健康相关检测报告进行备份。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职业健康相关档案进行保管。负责职业危害的预防、申报。4.3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入职体检、在岗体检、离职体检。 4.4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把本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措施贯彻到每个生产具体环节,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4、控制内容4.1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并完善4.2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控制4.2.1风险辨识的范围4.2.1.1本单位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4.2.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劳务、工程施工人员)。4.2.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4.2.2危险因素分类4.2.2.1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4.2.2.2可参考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六种类型分类。 4.2.2.3可参照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化工厂安全健康环保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环保治理制度 **公司**化工厂 2007年4月13日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3)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8)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制度 (29) 4、工业动火安全治理制度 (33) 5、消防设施和器材治理制度 (39) 6、施工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41) 7、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 (46) 8、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9、环境爱护治理制度 (53) 10、劳动防护用品治理制度 (57) 11、健康、安全、环境治理处罚制度 (61) 12、职业健康监护治理制度 (66) 13、事故治理制度 (69) 14、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74) 15、动土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81) 1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83) 17、高处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87) 18、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督举报制度 (91) 19、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93)

20、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规定 (99) 21、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104) 22、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治理制度 (108) 23、“反三违、除隐患”治理方法 (110) 24、外来施工治理制度 (117)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施有效对环境、健康、安全、工作条件等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以及控制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工作职责 3.1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简称EHS委员会)负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 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2 EHS主任(含副主任,下同)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 训以及在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 EHS委员负责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 况的监督。 3.4 行政管理中心及工程组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使用工具器材和临时 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5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 保护工作。 3.6 消防及保安人员负责办公区、厂房、宿舍、食堂等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培训、意识与沟通 4.1.1 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每年根据公司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 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获得在职业健康安全方 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1.2各部门管理人员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推行作业人员的职业 病防治工作。明确责任,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记录、教材和 宣传工作。 4.1.3 EHS主任组织或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

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 传教育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 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1.4 EHS委员会采取召开EHS会议、出版简报、发布张贴公告、举行EHS培训等 方式将公司有关EHS的规定和制度贯彻到每个员工。新员工、内部调动员工 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均应接受与相应岗位有关的EHS培训,包 括机器的安全操作、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等。 4.1.5 EHS委员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EHS事务,并鼓励员工向公司提出改 善EHS的建议,EHS主任对员工提出的EHS建议或意见及时作出处理与跟进。 4.2 EHS日常检查 4.2.1 EHS委员会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正式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卫生检查表]中,和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2.2 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 人员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 4.3 事故预防 4.3.1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3.2 所有生产岗位员工禁止穿戴袍、披肩、围巾、宽松服装,对于从事运转机器 操作的员工不得留长发和佩戴首饰,工作服前襟和袖口不得敞开,以防造成 缠绕危险。 4.3.3 搬运超过15kg以下的物品,须掌握正确方法(屈膝,保持背部直立);搬运 超过30kg的物品,须使用合适对应的工具。 4.3.4 对于机器的运转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以防接触受伤,风扇叶片的防护网罩 间隙不得大于12.5mm。 4.3.5 所有机器的开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绿色,关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红色,并应安装 电源开关保护装置,以防不小心误触开关。 4.3.6 电线、插头、开关、机器的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等应按照公司设备维修保

XXXX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利用、整合现有的资源、发挥优势,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下属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贵公司及由公司控股的合资公司。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普及安全常识。 第六条于每年年初,由安全环保部代表公司与各部门、各下属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应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七条优化安全设施与环境,加强消防设施管理,按要求装配消防设施,并定期保养。 第八条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并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和检查: 1.按“5S”法进行车间现场管理与检查。 2.定期检查车间通道畅通情况,危险物品按规定分区隔离存放,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3.定期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所有危险物品都予以标识。 4.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5.配备必要劳动保护设施,预防工作危害。 第九条工作人员作业时,应随时提高安全意识,并按以下要求作业。 1.危险作业须要有熟练人员操作,并须多人同时在场,其中一人负责监督。 2.接触硫酸、硝酸、烧碱等腐蚀物品必须着劳动保护设施。

3.使用电器之前,必须测试绝缘情况。 4.停电须关闭电源开关,送电时须通知各操作人员。 5.各类设备均须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人员要经常巡逻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条加强设备管理,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确保性能良好,转动设备须装备防护罩,特种设备需制定操作规程。安全环保部门要定期严格检查设备操作及保养情况。 第十一条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对特种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依法取得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严禁作业人员酒后上岗和疲劳上岗,原则上不得超负荷工作,所有作业人员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除生产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人生产区。经批准同意的,也必须要有本公司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的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下属公司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各下属公司总经理和生产负责人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公司对全年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司生产负责人按《工作人员奖励办法》的有关条款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对因失误或安全措施实施不力而出现的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其相关责任人按《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三章环境保护与管理: 第十五条各下属公司安全环保员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对落后的环保设施要及时进行改进,确保工业“三废”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各下属公司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不合格的应及时作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各下属公司生产负责人是环保设施运转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公司的环保工作。 第十九条循环池中的循环水在使用过程中,车间应安排专人定期加烧碱(或石灰)以及清水,控制循环水PH为6—7,加碱的时间、数量、PH值应当作好记录以便有关部门核查。 第二十条循环池中的沉淀渣应定期清理并检查循环池泄漏情况并及时修补好,搞好池的防腐工作。 第二十一条收尘管道、布袋收尘器等收尘设备、设施,应当与生产工作同时运行,做到烟尘不能泄漏。 第二十二条收尘室收集的烟尘和烟道收集的烟尘应当及时装袋,以免流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第二十三条各生产车间具体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生产员工每班都要对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在作好记录后方可进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doc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DECLI.ZA.2012-005A 1 总则 1.1 为规范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以人为本、一岗双责、责权一致、责罚相当”的原则,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遵照《股份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实际编制。 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程现场的管理要求适用于EPC项目,BTG项目应参照执行。 1.4 公司各部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1.5 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

际,强化日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与安全培训工作,持续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本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部门安全职责 2.1 为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2 在工程现场突发安全事故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事故责任部门负责 人,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2.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成员与职责 2.3.1 成员 主任:韩志桥 成员:郎国琪、兰泽海、蔡同舟、张国荣 任伟民、汝东、梁坚、易绛文、杨平 2.3.2 职责 2.3.2.1 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3.2.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