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杨志贵: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玉柱: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祁百发: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

田旭东: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

乔志勇: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时任监事;

田建文: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永安: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闫保安: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红星: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国胜: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张建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联晋: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存慧: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彩俊: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建平: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巧萍: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永翔: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洪波: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新芳: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牛武钢: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梁小元: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勤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时任董事;

牛俊江: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李杰伟: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时任监事;

梁国胜: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维”)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至2017年,*ST三维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陆续收到多份山西省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污染行为,并处相

应罚款。但*ST三维在此期间披露的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中,其披露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与上述事实明显不符。其中,*ST三维2016年年度报告明确披露“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废水、烟气带包排放。……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环保违法行为”,同时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明确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ST三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以及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0.12条的规定。

*ST三维时任董事长王玉柱,时任副董事长祁百发,董事李红星,董事兼副总经理田建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田旭东,监事会主席张建平,监事张洪波、王新芳、牛武钢,副总经理、时任董事王勤旺,副总经理梁小元,时任副总经理牛俊江,财务总监、时任监事李杰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ST三维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ST三维董事会秘书梁国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ST三维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三维董事长杨志贵,董事刘永安、闫保安,董事、时任监事乔志勇,时任董事王国胜,独立董事王彩俊、张建华、李存慧、

秦联晋,监事王巧萍、王永翔,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ST三维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玉柱,时任副董事长祁百发,董事李红星,董事兼副总经理田建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田旭东,监事会主席张建平,监事张洪波、王新芳、牛武钢,副总经理兼时任董事王勤旺,副总经理梁小元,时任副总经理牛俊江,财务总监兼时任监事李杰伟,董事会秘书梁国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志贵,董事刘永安、闫保安,董事、时任监事乔志勇,时任董事王国胜,独立董事王彩俊、张建华、李存慧、秦联晋,监事王巧萍、王永翔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玉柱,时任副董事长祁百发,董事李红星,董事兼副总经理田建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田旭东,监事会主席张建平,监事张洪波、王新芳、牛武钢,副总经理兼时任董事王勤旺,副总经理梁小元,时任副总经理牛俊江,财务总监兼时任监事李杰伟,董事会

秘书梁国胜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对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14日

广州地铁运营线路部分车站及车辆段建筑设施专项维修(2017

广州地铁运营线路部分车站及车辆段建筑设施专项维修(2017年) 招标文件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3) 第二章合同条款 (17)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四章技术条件 (28)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97) 第六章评标办法 (126)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招标人”、“甲方”、“业主”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2“投标人”指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承包商”、“乙方”指其投标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4“招标文件”指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 充文件; 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1.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 招标说明 2.1广州地铁运营线路部分车站及车辆段建筑设施专项维修(2017年)引入竞争机制,采取 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包广州地铁运营线路部分车站及车辆段建筑设施专项维修(2017年)的任务,按照《广州地铁运营线路部分车站及车辆段建筑设施专项维修(2017年)技术条件》及铁道部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检修,确保广州地铁安全运营及“安全、准点、快捷、舒适”等相关运营指标的实现。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甲方负责制。 2.2本招标甲方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主要的技术 负责人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根据需要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 2.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根据自己的项目实践,通过分析确定能够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目的,解决相应的问题,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进行可行性分析。 2.4项目概况 2.4.1项目名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2.4.2项目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2.4.3承包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2.5招标范围及工期

山西三维集团公司项目简介

山西三维集团公司项目简介 一、7.5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 1,4-丁二醇(BDO)是一种重要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广泛应用做溶剂、医药、固化剂、农药、合成革、纤维、工程塑料等。 BDO生产工艺主要有炔醛法和顺酐法。三维公司前两期BDO装置均为炔醛法工艺,第三期7.5万吨1,4-丁二醇项目采用目前世界最先进的顺酐酯化加氢(DPT法)生产工艺。顺酐法工艺具有流程较短,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公用工程消耗指标低,“三废”排放低等优点。7.5万吨BDO装置主产BDO4.6万吨,顺产四氢呋喃(THF)1.8万吨和γ-丁内脂(GBL)0.6万吨,无中间产品输出。产品的品种和产量可以根据市场进行调节,相应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其中BDO调节范围为0-100%,THF为0-100%,GBL为0-18% 。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53000万元,以引进英国软件技术为主,并进口专有设备和关键设备等。主要进口单酯反应器、反应塔和加氢反应器等专利设备,其它关键设备基本立足国内加工制造。 该项目于2007年3月15日开工(开始打桩),目前正进行钢结构施工。计划10月份完成设备安装,12月30日机械竣工,2009年1季度装置预试车、2季度投料试车。 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25000万元,利税15000万元。三维公司BDO总产能将达到15万吨,位居全国第一、世界第四。 二、2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建设20万吨粗苯精制项目是三维公司基于山西省焦炭产量大、粗苯资源丰富等有利因素所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完全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的政策导向。 苯在常温下是无色、易挥发、易燃、具有强烈芳香气味的液体,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之一。我国纯苯主要用于化学工业,以苯为原料生产的化工产品有苯乙烯、环己烷、苯酚、氯化苯、硝基苯、烷基苯和顺酐等。 三维公司20万吨粗苯精制装置为世界并列最大规模生产装置。项目系引进德国Uhde公司先进的粗苯加氢精制工艺,由中国华陆工程公司进行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加氢精制单元、预精馏单元、萃取精馏单元、二甲苯精馏单元。在萃取单元,Uhde 应用其专有的萃取精馏技术,具有投资低、操作费用低的特点。所用萃取剂为甲酰吗啉,具有较高的热稳定和化学稳定性、无腐蚀性、无毒性、溶剂损失少、产品纯度高等特点。 项目于2006年7月开工兴建,2007年11月底投料试车。由于冰雪灾害的影响,装置试运行受到一定的干扰,至2008年5月生产出合格产品。该项目总投资35327万元,达产后可生产粗苯12.45万吨、甲苯3.33万吨、二甲苯1.38万吨,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86822万元,利润总额21390万元。 三、5.0万吨/年EVA乳液项目 三维公司5.0万吨EVA乳液项目,包括乙醇脱水制乙烯(0.6万吨)和EVA乳液两大装置,分别采用引进技术和国内专有技术,EVA 乳液生产装置引进日本SHP公司的乳液聚合技术,乙醇脱水制乙烯

长园集团控制权争夺-从股票市场到董事会

长园集团控制权争夺——从股票市场到董事会 目录 故事梗概 (1) 李嘉诚的退出:故事的源头 (1) 携手创东方的曲线MBO (2) 沃尔核材横插一脚 (3) 复星登场:搅局还是救援 (4) 二级市场上的厮杀 (5) 修改公司章程,战火烧至董事会 (6) 长园集团并购被疑自损:毒丸计划? (8) 这个案例有趣的点 (9) 故事梗概 自从原第一大股东,李嘉诚旗下的长和投资逐步撤出长园集团后,长园集团一直处于股权分散、控制权无主的局面。长园集团原本拟通过曲线MBO的方式完成管理层对公司的收购,但是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长园集团一直以来的同业竞争对手沃尔核材在此期间大幅增持长园集团并三度举牌,打乱了长园集团管理层的阵脚。之后,二者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股权收购争夺,截至目前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持有长园集团16.72%股份而成为第一大股东。但长园集团管理层岂肯善罢甘休,又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拟在董事会中增加两名职工董事席位,以求增强自身控制权,由此将控制权争夺的战火从股票市场烧到了董事会,沃尔核材接下来会做出何等举动应对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预见,双方必将在董事会层面展开另一轮厮杀。 李嘉诚的退出:故事的源头 自2013年8月以来,李嘉诚开始撤出其在内地的投资,并将投资的眼光移向了欧洲,此举引起了公众的广泛注意。从广州的西城都荟广场,到旗下连锁大型百货品牌百佳,再到上海小陆家嘴的东方汇经中心以及北京的盈科中心,李超人一步步清空了其在内地的物业资产,其在在内地的出售物业行动,在短短一年内累计已经超过200亿元,这似乎慢慢显示出

了其全面撤资内地而逐步转向欧洲的理念。长园集团作为李嘉诚在A股市场唯一控股的上市公司,自然也免不了大股东撤离的命运。李嘉诚在撤资内地物业资产的同时,其对旗下唯一一家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长园集团的减持也在加速。 自2013年8月9日以来,长园集团多次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投资”)的减持公告。通过二级市场上的多次大宗交易,自2013年8月9日至2014年5月27日,长和投资的持股数量从30877万股减持至4971万股,累计减持约2.5亿股,持股比例从35.75%下降至5.76%。 由于长和投资大股东香港长和控股有限公司是李嘉诚旗下公司,因此长和投资的减持可以看作是李嘉诚对其撤资的行为,这与李嘉诚在内地的撤资决策时基本一致的。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3月28日长和投资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300.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后,曾承诺拟在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该次增持),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期间刚过,长和投资就迫不及待抛售手上的所有长园集团股份。李嘉诚此举,是否有先制造假象抬高长园集团股价,然后借机撤资的动机,这也是一个值得质疑的方面,不过我们在此暂不讨论。 总而言之,由于原前两大股东长和投资、华润深国投的陆续减持,长园集团的股权结构遭遇了一次重新洗牌,包括复星系、长园集团管理层以及竞争对手沃尔核材等各方利益借机入手玩牌,呈现出一方唱罢一方上台的景象。由于长和投资多次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转让股份,使得长园集团的股权结构被极大地分散。这也为后期长园集团的管理层收购和沃尔核材插手埋下了伏笔。 携手创东方的曲线MBO 在李嘉诚逐步减持的同时,长园集团早已做出对策。长园集团携手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创东方”),落实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正当市场担忧长园集团“无主”之时,创东方参与创园集团的一份定增方案,引起市场的浮想联翩。2013年10月30日,长园集团公告定向增发预案。据定增方案显示,长园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拟参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认购。管理层通过认购该股权投资基金的份额,最终持有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0%的股份。

十大铝板品牌排名

1、Zhongzhi中质 安徽中质幕墙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著名商标,华东地区规模较大的专业铝幕墙生产企业。 2、Fangda方大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名牌,知名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个大型现代化生产基地,以节能环保幕墙系统及材料、轨道交通设备和半导体照明(LED)三大产业为主的大型企业。 3、金边Kampin 东莞金边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国内较早生产氟碳喷涂铝单板的企业,在工业喷涂及建筑业喷涂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4、强徽

强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沿承强徽20年品牌基因,集生产、研发、设计、销售和品牌运营为一体,提供天花幕墙、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全屋一体化装修服务。 5、CCJX吉意 吉祥集团有限公司,吉意CCJX,上海市著名商标,铝塑复合板国家相关标准起草参编单位,从事建筑幕墙及普通装饰用板的生产、科研、贸易、服务于一体的企业。 6、Haida海达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知名橡塑制品品牌,致力于关键橡塑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全球客户提供密封、减振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7、成功Daiichi 成功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国内知名铝幕墙单板生产及氟碳喷涂企业,定位于中高端市场,提供材料/技术/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整体解决方案。 8、墙煌 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子公司,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是彩色涂层铝板、彩色涂层钢板(PCM)、铝单板以及铝塑复合板的专业生产企业。 9、高士达 佛山市顺德区高士达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知名铝塑

板品牌,广东省名牌产品,跨领域多元化发展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企业集团,中国建材工业协会铝塑复合材料分会常务理事单位。 10、金霸GKS 广州金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较大的金属装饰材料制造商,专业生产金属吊顶/金属幕墙及包柱/建筑遮阳产品,兼广告灯箱和标识。

方大集团: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2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发出,会议提案的相关内容已分别刊登在2020年3月7日、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https://www.360docs.net/doc/4b7839704.html,上。 7、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2、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3、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上诉案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12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颖。 委托代理人:钟贞。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石某。 委托代理人:李丽婵。 上诉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4)穗越法民二初字第1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李丽婵原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干部,与石某是母子关系。石某为证明其股东资格及诉讼请求,向一审法院提交以下证据:1.广州城市合作银行折股股东名册,填报单位为广州市大塘街城市信用合作社;该证据其中记载:股东姓名许建明,原入股金额500,股金累计积数1449000,折合新股份2346.06,追尾数金额0.06,入合行股份2346;股东姓名石某,原入股金额500,股金累计积数1449000,折合新股份2346.06,追尾数金额0.06,入合行股份2346;2.广州市城市信用社股东情况统计表,信社名称一栏记载:大塘城市信用社,并加盖“广州市大塘街城市信用合作社”公章,时间为1995年8月21日,股东登记共有77人,其中地址登记为秉政街17号的股东共有56人,分别从序号16-71,其中序号16记载:股东名称为许建明,地址秉政街17号,个体(人),股金金额500元,股数500,入股时间1988年1月23日;序号42记载:股东名称为石某,地址为秉政街17号,个体(人),股金金额500元,股数500,入股时间1988年1月23日;3.工薪单,时间为1991年1月24日,分别记载有石某、许建明,金额均为77.50元。 4.收款收据,时间为1991年1月2日,内容为“兹收到广州市大塘街城市信用合作社-90年度股息3380.88元,红利1653.22元,代扣个人调节税330.40元,红利部分20%实发,金额为1709.6元,附注:秉政街17号家属56人”,并加盖“广州市大塘街城市信用合作社公章”; 5.收款收据,时间为1996年1月29日,编号处注明是许建明等56人,内容为“兹收到广州市大塘街城市信用合作社95年10-12月份股息红利,金额1400元,附注有王佩芬签名”,加盖公章为“广州市大塘街城市信用合作社储蓄文明路营业部199 6.1.29.收付讫”;6.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证明:兹有余雪英、魏少娟、黄文思、卢意、李丽婵原是我单位干部,上述五位同志于1988年1月分别以他们子女名义向大塘街城市信用合作社投入购股款500元作为股东。经查档案底册其子女分别为:余雪英的女儿刘蕴健;魏少娟的儿子黄文东;黄文思的儿子陈滢;李丽婵的儿子石某;卢意的女儿徐秀杏。以上证明均拟证明石某已投入股金及是股东的事实;石某同时称56人写一份收款收据是因当时入股特殊,是以干部家属身份入股,为统一管理,故56人写一份收款收据。广州银行质证认为上述证据1-2均为复印件,不予认可,工薪单为石某就职单位出具,不能证明出资或从广州银行处获取红利;对收款收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收据未记载石某名字,也没有石某身份证号码,不能认定石某分过红,无法证明其股东身份;同时亦称由于年代久远,不清楚收款收据中的附注“秉政街17号家属56人”和“许建明等56人”是指谁,但认为其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招商管理细则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修订稿) 文件编码:GZMTR/GZ-XZ-QG-014 文件版本:1.1 编制人:钱子若金玉 审核人:吴敏 批准人:刘光武 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落实物业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管理流程,确定操作程序,保障物业规范、高效经营,最大限度提升集团公司物业经营价值,创造最佳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46号)、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法[2016]2号)、《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租赁,是指集团公司作为出租人,将集团公司拥有的物业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集团公司住宅用于分配给本公司职工租住的情形除外。 本细则所称大宗物业是指集团公司拟签订的单个物业租赁合同标的物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土地及其附着物。大宗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为非大宗物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总部(部、室、中心)(以下称“各部门”),适用于股东对全资投资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保证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要按照厂务公开要求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党政联席会负责集团公司物业经营管理及决策,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集团公司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方案; (二)审议集团公司未经公开招商的非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方案; (三)审议租赁给集团国有类投资企业的大宗物业、租期在6年以上(不含6年,下同)的非大宗物业和租金低于底价的物业的租金定价方案。以上物业均指经营性物业; (四)对党政联席会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事项进行决议。 经营策划方案主要包括物业基本情况、出租目的、可行性、物业定位、经营模式、招商方式、出租期限、租金标准及用途、招商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等。 第七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以下简称公司招领会)负责集团公司物业招商管理及决策,主要职责为:

全国重点电石行业企业名单

全国重点电石行业企业名单 山西省: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泽州县巴公宝成社会福利中、静乐县中立冶金有限公司、阳泉市信盈化工平坦电石分公司、晋城市城区丰泰实业有限公司、长治市郊区马厂镇宏裕电石厂、山西省黎城县铁合金总厂、黎城县电力工贸公司硅铝合金厂、朔州红金龙化工厂、山西省陵川县晋陵电力冶化有限责、长治县辛呈欣隆电石厂、山西省汾西县国营电石厂、河曲县创兴电石制造有限公司、山西磊鑫电力硅镁有限公司、山西省屯留县铁合金厂、山西省沁源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灵石同盛电石有限公司、阳泉市上白泉电化厂、山西潞安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常平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县韩店镇电力电石厂、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保德县保鹿电石厂、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曲县电石厂、长治县宏正化工有限公司、河曲县碳化硅有限公司、保德县电石厂、阳泉市全兴电石厂、山阴县石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潞城市宏达化工厂、左权县鑫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五台县电石厂、怀仁县里八庄乡大运化工厂、昔阳县大寨电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和顺县三利电石有限公司、左权县双玉电石厂、太原溶解乙炔厂、朔州朔能化工有限公司、山西省盂县下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通宝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郊区霍家沟工业总公司、太原东方金属硅厂、大同市塔山化工厂、长治市协力化工工业有限公司、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大同市电石合金冶炼厂、阳泉市金石化工有限公司、阳泉市金石化工有限公司、

保德县义门镇铝合金厂、山西省盂县丰辉热电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山西东元铁合金有限公司、长治市晋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化工有限公司、九江化工厂、山西电力长治铁合金厂、长治工矿机械厂、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公司 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江西赣州新阳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化纤化工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九江恒达电石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北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电化厂、牡丹江顺达电石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银河冶炼公司、宁夏金昱元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中卫县弘骞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宁夏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长和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黄河水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郊区白云金属制桶厂、宁夏宁河民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兴平冶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宣威市板桥镇电石厂、云南红云氯碱有限公司、云南玉溪旭立电石有限责任公司、威信县鸿锐公司、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化工厂、威信县宏达电冶有限公司、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修制厂、盐津县红星电石厂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多蒙德冶金化学公司、准旗准兴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辰东化学工业公司、察右前期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准旗恒德电石厂、乌拉特前旗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卓资县晨

2018年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8家) 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3.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榆次液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7. 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0.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1.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2.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3.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4.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5.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7. 山西省闻喜银光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8.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9. 太原通泽重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1. 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22.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3. 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24.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5.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6.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7.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8. 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山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21家) 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长治清华机械厂技术中心 5.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7. 山西华青活性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山西省食品生物工程技术中心 10.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1.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总部盾构管片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总部盾构管片质量管理办法 文件编码:Q/GDJ-GL-ZLGL-BF-06 文件版本:1.0 编制人:郭志坤 审核人:汪良旗、仇培云 批准人:苏振宇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 4.管理原则 (3) 5.术语和定义 (3) 6.管理机构及职责 (4) 7.管理要求 (6) 8.支持文件 (12) 9.文档历史 (12) 10.附则 (12)

1.目的 为加强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质量管理,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促进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的业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以下称“建设总部”)作为建设业主方管理或代建工程使用的盾构管片质量管理。 2.2适用的单位、部门范围:适用于建设总部各部(室)、各建设管理部,各参建单位。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国家、省、市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等。 3.2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质量管理办法、文件等。 4.管理原则 坚持质量为本的原则:即参建各方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为本”作为对盾构管片质量管控的基本原则。 5.术语和定义 5.1 管片厂:是指承担建设总部管理或代建工程的承包商选择的盾构管片生产企业。 5.2 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以下简称管片):以钢筋、混凝土为主要原材料按混凝土预制构件设计制作的管片。 5.3 检漏试验:对用于实际工程的管片进行的渗透性检验,以模拟检验管片抗地下水渗透能力。 5.4 水平拼装检验:指通过测量管片水平组装两环或三环后的尺寸精度和形位偏差,对管片和模具进行的检验。 5.5 抗弯性能试验:对管片进行的承载能力试验,以检测其在规定试验方法下的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各行业龙头企业一览表格模板(整理版)

各行业龙头企业一览表 ●金融:华夏银行、招行、浦发、民生、深发展、工行、中行、中信、安信、宏源、 陕国投、宁波银行 ●地产:万科、金地集团、保利地产、华发股份、阳光股份、华侨城、金融街、栖 电力、国电电力、上海电力、深能源、上海能源 ●煤炭类:兰花科创、大同煤业、国阳新能、西山煤电 ●电力设备:东方电机、东方锅炉、特变电工、平高电气、国电南自、华光股份、 湘电股份 ●汽车:长安汽车、一汽夏利、上海汽车、江铃、中国重汽、S湘火炬、江淮汽车、

宇通客车、曙光股份、龙溪股份、金龙汽车、云内动力、东风汽车 ●钢铁类:新兴铸管、宝钢、武钢、鞍钢、太钢、济钢、唐钢、酒钢、马钢、邯郸、八一、本钢、凌钢、包钢、西宁特钢、抚顺特钢、韶钢、首钢、华菱管线、南钢、 杭钢 ●港口运输:中海、中远、上港、中集、深赤湾、盐田港、南京水运 ● ●零售:王府井、广州友谊、S宁新百、新华百货、重庆百货、银座股份、益民百货、中兴商业、南京中商、东百集团、新世界、大厦股份、百联股份、S百大、合肥百货、银泰股份、杭州解百、鄂武商A、华联股份、武汉中商、S商社、西单商场、S南百、 上海九百、深国商、成商集团 ●材料:星新材料、中材国际

●酒店旅游:华天酒店、黄山旅游、峨眉山、丽江旅游、锦江股份、桂林旅游、北 京旅游、西安旅游、中青旅游、S首旅 ●石油化工:海油工程、金发科技、上海石化、仪怔化纤、江钻股份、新乡化纤、 云南盐化、山西三维、三友化工、六国化工、云维股份、江南高纤、亚星化学●有色金属:山东黄金、中金、驰宏、宝钛、宏达、厦门钨业、吉恩、包头铝业、 ● 沙隆达 ●农业股:北大荒、通威股份、中牧股份、新希望、隆平高科、丰乐种业、新赛股 份、敦煌种业、新农开发、冠农股份、登海种业 ●食品加工:双汇发展、华冠科技、伊利、第一食品、承德露露、安琪酵母、恒顺 醋业、上海梅林、维维股份、赣南果业、南宁糖业 ●环保:龙净环保

方大集团: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19年,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合同为中心、以风险为导向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本年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并对其有效性进行了客观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监察部负责具体实施,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进行评价。日常工作中,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参与公司大额招投标活动、重大经济活动及重要商务谈判的过程监督;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签证、结算进行现场监督与审核;在审计、监察的基础上提出审计意见和工作报告。 同时每年的第四季度要求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小组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评价结果。审计监察部依据评

十白乳胶执行标准HBC18-2003

十一、白乳胶:执行标准HBC 18-2003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1 西安汉港化工有限 公司 汉港 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VAE)白乳 胶 CEC-EL-008-003 2008-9-28 2 北京美巢装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美巢 占木宝(聚醋酸乙烯酯乳液-白乳 胶) CEC-EL-008-014 2008-1-30 3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胶 粘剂厂 SANWEI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 WH-Ⅲ(SWTY-Ⅰ)、 BRJ-5010、 BRJ-3904(SWMZ-Ⅰ)、 BRJ-235(SWMZ-Ⅱ)、 BRJ-2803(SWMZ-Ⅲ、BRJ-Ⅰ、 BRJ-XBZI)、 BRJ-Ⅱ CEC-EL-008-015 2008-5-11 4 贵州水晶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水晶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白乳胶)GYJ TY-50、 GYJ TY-40、 GYJ TY-35、 CEC-EL-008-017 2008-5-22 5 北京东方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有机化工 厂 华表 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VAE) BJ-705、 BJ-707 聚醋酸乙烯酯乳液(PVAC) BJ-02、 BJ-05、 BJ-222、 BJ-230、 BJ-230B、 BJ-235 CEC-EL-008-025 2008-5-30 6 汉高粘合剂有限公 司 熊猫 706、 708、 709、 710、 PA800 CEC-EL-008-036 2008-7-17 十二、建筑用塑料管材:执行标准HJBZ 39-1999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有效

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

篇一:股份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关于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 各位发起人 : 我作为重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筹委会代表 ,向大会汇报股份公司筹建工作情况 ,请审议。 1. 2011年【】月【】日在召开的重庆【】有限公司(下称“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由时任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的方式设立。同时还决定在作出决议后3日内成立股份公司筹委会,由【】组成,负责筹办公司设立事项。 2. 3. 2011年【】月【】日股份公司筹委会成立,成员为【】。聘请【评估所】对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所】于2011年【】月【】日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 4. 聘请【会所】对评估结果进行审计,【会所】于2011年【】月【】日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 5. 【创立大会前还是后?】聘请【会所】验资,【会所】于2011年【】月【】日出具【验资报告】,【验资结果】。 6. 7. 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办理筹建股份公司的法律事务。 2011年【】月【】日,筹委会会议通过了向创立大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8. 2011年【】月【】日,筹委会向全体人发起人发出了召开创立大会的书面通知,全体发起人均收到了通知。9. 2011年【】月【】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顺利召开。我祈盼与会者能通过这个报告。 谢谢! 筹委会代表:【】 (签名)年月日篇二: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议案一: 关于广州南沙某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各位股东,各位来宾: 今天在此举行广州南沙某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我们谨在此欢迎各位光临。对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各位给予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指导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们汇报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工作,请审议。 一、筹建股份公司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最大限度地回报全体股东和社会,支持国家经济的发展,2014年11月日股东a和股东b正式做出决议,拟设立广州南沙某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其成为一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具有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高质量运营效率的专业化企业。 二、筹建过程中的主要工作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依照法律法规规范聘请相关中介结构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500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各位发起人、各位来宾,让我们再次向在筹备过程中给予我们关心、指导以及大力支持的各位发起人以及给予协调配合的各中介机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相信,我国经济从长远来看仍旧具有较快成长的条件,有股东们的信任、厚爱和支持,有全体员工的齐心协力和不懈的努力,股份公司将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谢谢!

广州地铁新线信息网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基础设备部分

广州地铁新线信息网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 目基础设备部分 评标报告 招标编号: JG2017-0365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新线信息网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基础设备部分 评标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广州地铁信息管理部招标领导小组: 广州地铁新线信息网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基础设备部分(招标编号:JG2017-0365)于2017年2月24日8:30-9: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收标,9: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进行第一次开标。之后,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组织,于2月2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评标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报名情况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是广州地铁线网指挥中心新数据中心进行设备采购包安装。本项目于2017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在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共有6家单位报名,3家单位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二、评标组织机构 本项目负责评标的专家共5名,其中业主代表1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由监察审计部在内部专家库抽出;外部专家4名,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其规定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委员会组成员: 工作人员: 三、评标情况介绍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方式为二次开标。评标委员会在第一次开标之后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核。经评审,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的技术商务评分;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以“先定档再打分”的方式进行技术审分。具体情形如下: 1、每位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技术商务评分细则”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通过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先进行定档。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 2、汇总各评标专家的定档分,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值,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评分细则中每一项的最终档次。

中国节能环保企业100强 评选参选企业

中国节能环保企业100强评选参评企业名单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总公司组织架构图

一、组织架构: 1、广州地铁总公司组织架构图; 2、广州地铁控股公司;

1、当前业务流程分析,围绕三大业务和主要管理功能,进行以下业务流程分析: a.建设事业总部业务流程分析 b.运营事业总部业务流程分析 c.资源开发总部业务流程分析 d.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e.财务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f.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g.市场营销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h.法律事务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i.以及其它部门业务流程分析 要求:以上流程分析均形成业务流程列表、业务流程详细说明(文字、图)。 运营财务部: 运营财务部的主要任务是为运营事业总部实现正常运营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负责总部的全面预算管理,负责在总部的全面预算范围内,综合平衡资金,管理收入,控制成本。运营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运营事业总部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运营事业总部全面预算,并负责监控预算的执行; 3.负责策划总部的资金运作,组织制定资金计划、成本计划、利润计划,监察并适时调节和控制总部的资金运作,维持最佳效益; 4.负责协作制定运营事业总部原材料及备品备件消耗定额指标、能源消耗定额指标; 5.负责定期开展运营事业总部的经济活动分析,向运营总部领导和财务总部提供经营分析报告; 6.负责策划、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相应的目标管理,并协作进行业绩考核; 7.负责进行预算的实时控制,随机对执行进度做差异分析、评估各项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8.负责组织建立运营总部的成本核算体系,组织指导开展内部成本核算工作; 9.负责拟定运营总部的资金管理流程并实施财务核算; 10.负责运营总部资产管理、财产保险及福利保险工作; 11.负责税务业务(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各税种计算),负责监督执行有关的税务法规和制度,并定期向财务总部报告; 12.在财务总部的指导下,负责制定运营总部的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 (1)与运营总部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 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预算编制和控制等管理工作 (2)与财务总部的配合工作 - 执行财务总部代表总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建立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运营事业总部的财务状况,参加财务总部召开的有关会议 注:运营财务部为财务总部派驻部门。

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杨志贵: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玉柱: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祁百发: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 田旭东: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 乔志勇: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时任监事; 田建文: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永安: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闫保安: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红星: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国胜: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张建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联晋: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存慧: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彩俊: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建平: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巧萍: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永翔: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洪波: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新芳: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牛武钢: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梁小元: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勤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时任董事; 牛俊江: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李杰伟: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时任监事; 梁国胜: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维”)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至2017年,*ST三维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陆续收到多份山西省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污染行为,并处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