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管理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管理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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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管理

吴锦琰 福州市勘测院

摘 要:本文主要结合福州市已完成的地下管线库数据建设项目(基于1996年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之后历年动态

更新后、全市范围的一次修补测工程,以下简称管线普查项目),对管线普查项目实施策略、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方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与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地下管线;普查;实施策略;工期控制;质量控制

前言

管线普查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如何开展、工期如何控制、质量如何控制等是业内专家们永恒的话题。本文以福州城市管线普查工作开展为例,对项目实施策略、工期控制、质量控制三方面进行简单阐述。

1 实施策略

以福州本次城市管线普查工作开展为例,本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全市,为了能顺利、全面推进,我们把普查区域划分为17个片区(如图1所示),分4期进行。采用了”分片实施,滚动推进”的作业模式,首先,每期同步推进4-5个片区,每个片区交由一个项目组独立完成。其次,对每个片区的进场时间、验收时间均设立时间节点,按计划推进。完成一个片区,院部组织验收一个片区。第三,在作业区域的推进上,由城区周边无管线数据的“无图区”,逐步向已有管线数据丰富的中心城区推进。

通过以上模式推进,一是逐片提交了成果,更好地保障规划建设的管线用图需要,特别是项目初期就提供出了“无图区”的管线数据;二是根据片区验收情况,对项目组的工期组织、过程控制、质量控制等能力分别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簿弱环节及时控制;三通过逐片实施,逐片提交成果,很好地控制了项目工期进度,确保了项目按期完成;四是作业区域从易到难推进,逐步积累了技术和经验,为生产效率的逐步提高、复杂区域的推进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下图为项目片区划分略图:

2 工期控制

由于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与政府行为密切相关,如城市规划设计与审批、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应急指挥决策等,因此项目的施工周期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会影响到各级相关计划的顺利实现。因此,一方

面工期成为业主关注的焦点,项目进展情况直接影响我市的“数据福州”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工期与项目成本关系密切,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是项目能否产生利润的关键因素。

为了确保管线普查任务进度能够整体掌控,在项目开工前对工期进度进行周密的计划,即在项目合同约定工期的构架上,按照片区的工作量、难易程度及投入人员设备等基础上对各片区的进场、结束时间进行计划安排,明确各片区内的管线探测、数据处理、检验验收(含专业管线单位审图工作)、数据入库等各工序的开工、结束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适时调度工期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下表为各片区内的各工序实施计划表:

3 质量控制

3.1 组建质量保障组

专门抽调了4名管线探测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管线探测从业年限均在10年以上)组成质量保障组,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质量把关体系,实施“二级检查一级验收”质量检查体系,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替代。3.2 成果检验策略

检验工作以现场同步检验的方式开展,在探测过程中,边作业边检验;对每条新探测完成的道路及时检验,逐步推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消灭,同类问题不会带到下条道路,存在问题逐步减少,很好地提高了成果质量。3.3 重视测量控制点检验

测量控制点的检验工作同样重要,因为控制点的错误,将直接影响大范围管线测量点成果的正确性。本次我市普查测量控制点采用福州市GNSS 网络RTK 布设的方式,为保证控制点成果的准确性,项目质量保障组选取不同品牌的RTK 仪器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平面检测,同时每片区至少联测3个以上

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普查实施方案

梅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 梅州市城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梅州市城市测绘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1、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 (5) 1.1 前言 (6) 1.2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6) 1.2.1工作范围 (6) 1.2.2工作内容 (7) 1.2.3 项目规模及工期 (8) 1.3 精度要求 (8) 1.3.1 地下管线探查精度要求 (8) 1.3.2 地下管线测量精度要求 (8) 1.3.3 地下管线图测绘精度要求 (8) 1.4 作业标准 (8) 1.4.1作业标准 (8) 1.4.2地下管线测绘基准 (9) 1.5 探查前的技术准备 (9) 1.5.1 资料收集 (9) 1.5.2 现场踏勘 (9) 1.5.3 探查方法试验 (10) 1.5.4 探查仪器一致性校验 (10) 1.5.5 设计编制 (10) 1.5.6 技术交底 (11) 1.6 地下管线探查 (11) 1.6.1工作流程图 (11) 1.6.2 管线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12) 1.6.3 应当查明的建(构)筑物和管线点 (13) 1.6.4 明显管线点常规调查 (14) 1.6.5 埋深隐蔽的明显管线点调查 (15) 1.6.6 掩埋管线附属物的调查 (15)

1.6.8 探查方法选择 (16) 1.6.9 不同管线数据采集方法 (21) 1.6.10 项目重点难点等关键技术解决方案 (23) 1.6.11 避免漏测管线的方法措施 (25) 1.6.12 管线点外业编号 (26) 1.6.13 探查成果记录要求 (27) 1.6.14 管线点实地标注方法 (27) 1.7 地下管线测量 (28) 1.7.1 工作流程图 (28) 1.7.2 控制测量 (28) 1.7.3 管线点测量 (31) 1.8 管线数据处理及地下管线图编绘 (33) 1.8.1 工作流程图 (33) 1.8.2 管线数据建库 (34) 1.8.3 管线数据检查和修改 (38) 1.8.4 管线图编绘 (39) 1.8.5 数据转换 (39) 1.9 工程验收和资料归档 (40) 1.9.1 工程验收 (40) 1.9.2 成果资料提交及归档 (41) 1.9.3成果资料的移交 (42) 2、施工组织方案 (43) 2.1 项目工作流程 (44) 2.2 人员组织 (46) 2.2.1 人员计划 (46) 2.2.2 项目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 (46) 2.2.3 项目各岗位职责 (47) 2.3 仪器设备组织 (48)

《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业经2020年9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姜有为 2020年10月16日 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敷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但不包括军事专用地下管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以及信息管理等活动。 法律、法规对城市地下管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管理、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 区、县(市)城乡建设或者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大数据、文旅广电、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水务、房产、人防、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工业信息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具体工作。 第七条鼓励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系统智能化建设。 鼓励和支持地下管线智能化管理的研究,鼓励新技术、新材料在地下管线设计、建设及管理领域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本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业规划。

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方案()

XX工程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方案 1 工作目的与内容 为保证XX工程施工安全,需对河道穿越中国石化金嘉湖管道(浙苏成品油管道)、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国防光缆段管线分布情况进行探测,本次工作拟查明河道两侧各30m范围内三根管线的平面位置、走向、埋深等。测区位于平湖市南湖区新丰镇乌桥村附近,管线大致分布情况见图1。 图1 工程位置及管线分布示意图 2 施工依据与技术要求 2.1 施工依据 1、甲方提供的探测范围; 2、工区或附近控制点坐标,不少于3个; 3、河道穿越管线段两侧各1km范围内中国石化金嘉湖管道(浙苏成品油管道)、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国防光缆检测桩各一个。 2.2 执行规范 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2、《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2007); 3、《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浙江省GPS-RTK测量技术规定》(试行)(ZCB 001-2008)。 2.3 探测精度要求 地下管线探测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管线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精度需满足下表(表1)要求。

表1 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要求 注: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埋深,单位为cm,当h<100cm时则以100cm带入计算。 2、地下管线点的测量精度:平面位置中误差m s不得大于±5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m h不得大于±3cm(相对于邻近高程点)。 3 管线调查方法 3.1 工作流程 本工程主要涉及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点测量、管线图编绘等环节。首先,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现有管线资料,在实地查看现状地下管线(管道)走向及埋深情况,选择合适路段开展方法有效性试验,拟采用电磁法进行探查,并辅助以现场调查、钎探法以及局部开挖等方法进行验证;其次,根据方法试验成果选择物探工作参数,对工区内管线进行探测,并实地标识管线特征点,编号并记录其属性。管线点测量拟采用RTK或全站仪,首先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在首级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E级GPS点,再用全站仪布设图根导线并测量各管线特征点的三维坐标。 3.2 探查方法 3.2.1 基本原理 金属地下管线探测一般采用频率域电磁法进行探测,具有仪器轻便、快捷、准确等特点。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在金属管线上方(或附近)放置有交变电流的发射线圈,线圈受交变电流的作用产生交变电磁场并向周围传播,该电磁场称为“一次场”。因穿过金属管线的“一次场”磁通量的大小、方向不断变化,使金属管线产生感应电流,其大小正比于磁通量的变化率,频率与“一次场”相同。同理,该感应电流在其周围产生频率相同的感应电磁场,即“二次场”。通过接收装置在一定距离外接收“二次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24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行为,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人防、地铁以及其它地下管线工程和附属设施。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档案信息和维护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下管线的建设使用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节约资源、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的普查测绘、信息系统和动态管理工作。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

地下管线普查技术方案

长春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一般规定 (1) 1.2 地下管线的普查对象 (3) 1.3 精度要求 (4) 1.4 地下管线普查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4) 2 地下管线探查前的技术准备 (6) 2.1 一般规定 (6) 2.2 现况调绘图的编制要求 (6) 2.3 现场踏勘的内容 (7) 2.4 方法试验 (7) 2.5 探测仪一致性检验 (8) 2.6 编制技术设计书的基本内容 (9) 2.7 项目作业计划书内容 (10) 2.8 技术设计书和作业计划书进行审批 (10) 3 地下管线探查 (11) 3.1 一般规定 (11) 3.2 实地调查 (13) 3.3 仪器探查 (19) 3.4 管线探查草图的绘制 (20) 3.5 探查工作质量评定 (22) 4 地下管线测量 (24)

4.2 图根控制测量 (25) 4.3 地下管线联测 (25) 4.4 地下管线定线和竣工测量 (26) 4.5 地下管线测量的质量评定 (27) 5 地下管线图的编制 (29) 5.1 一般规定 (29) 5.2 地下管线图的编绘 (31) 5.3 地下管线成果表的编制 (32) 5.4 地下管线图编绘检测 (33) 6 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 (34) 6.1 一般规定 (34) 6.2 监理的主要职责 (34) 6.3 监理的工作程序 (34) 7 地下管线普查的质量检测 (37) 7.1 一般规定 (37) 7.2 质量检测的主要职责 (37) 7.3 检测的工作程序 (37) 8 测区成果资料的验收和归档 (39) 8.1 一般规定 (39) 8.2 验收 (39) 8.3 档案资料进馆 (42) 9 长春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44)

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管线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包括石油、天然气管线)等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档案与信息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下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综合管理、分工负责、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中心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动态管理和数据共享工作。各县区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地下管线管

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安监、城市管理、质监、公路、油区管理、人防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地下管线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做好地下管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七条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对其所有的地下管线运行安全负责,建立地下管线巡护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档案移交合同。

论地下管线普查的重要性

1危险的城市地下管线 城市地下管线对于现代城市正常运行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另一方面,受历史和地理因素影响,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管线普遍存在着设备老旧、分布不合理且过于密集等特点,成为影响城市运行和市民正常生活的潜在危害隐患,甚至成为当地居民的“夺命线”。 2014年8月1日,台湾高雄市前镇区多条街道陆续发生可燃气体外泄,并引发多次大爆炸,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伤,损失初估超过数十亿新台币。台湾相关部门称是丙烯外泄肇祸,高雄环保部门也说,华运仓储管线连接到李长荣化工,造成石化液体流到路旁的侧沟,再到箱涵,沿着雨水下水道一直流窜,最终让多家单位的地下管线发生连环爆炸。经高雄市政府等单位调阅管线图,却找不到该箱涵位置,也无法确认该箱涵的建造单位及建造时间。高雄市副市长吴宏谋于7日表示,市府是综合所有搜集的图资,判定气爆箱涵应属1991年至1992年间的岗山仔二之二号道路排水干线工程。水利局副局长廖哲民则称该局不知有此箱涵,因此未列入巡查范围。中油发言人张瑞宗表示,当年管线施工时曾因发现下水道箱涵而更改设计,推测是后来施工的下水道工程,将管线包覆进去。 2013年11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事故(简称“11·22”事故),这起被称为中国油气管道史上最惨烈的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从2013年“山东省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爆炸致62死”的事故,到2014年的“台湾高雄市1日凌晨发生燃气爆炸,至少造成32死321伤”。再到并不少见的各种城市地陷事故,是什么让城市的地下管道如此危险?除了管线老旧等客观原因,更多的则是因为人为因素:规划缺位、多头管理、重建轻养,最终导致反复开挖路面的“马路拉链”现象成为“家常便饭”,一些事故也因此而生,轻者停水、停气、断电及通讯中断,重者危险气体泄漏、燃气爆炸事故。

《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全 文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行为,制定了《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和成果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施工、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但建筑区划内配套管线工程的建设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通讯、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物料、公共视频监控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建设、综合管理、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规划(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规划、测绘、信息管理,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施工许可和建设监督管理;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的地下管线日常维养的监督管理和地下管线工程占用、挖掘既有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相关管理工作。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分工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第六条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管理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称管线产权、管理单位)负责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提倡地下管线建设采用综合管沟(廊)、非开挖工艺等先进技术,鼓励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 已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道路,各管线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单独建设自用管沟。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主动配合市规划(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应用与动态更新,切实做好地下管线工程设计前的现状信息资料取得,和完工后测量成果的报备等环节的工作,实行地下管线信息一张图管理模式。 第二章规划管理

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贵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文新 2014年12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档案信息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地下管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面以下,用于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照明、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以及工业等各种管线,地下管线共同沟(廊)及其相关地下空间设施,地面检查井、阀门井、消防井(栓)、雨水口及其附属设施等。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共同沟(廊),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于容纳多种公用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构)筑物。 第四条地下管线实行先地下后地上和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合理安排、同步建设、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全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的下列工作:

(一)组织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故安全应急处置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 (三)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其综合协调、档案信息管理和相关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相关业务工作。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地下管线涉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特许经营及地下管线建设、维护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和排水检查井、雨水口等及其附属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生态文明、财政、国土资源、人民防空、广播电视、水务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工商、公安及公安交通、城市综合执法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所属专业地下管线的维护管理。 具备条件的部门或者区域,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等应当实行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破坏地下管线,有权制止和举报损毁、侵占、破坏地下管线的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调查处理。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对地下管线区域进行规划控制。 第九条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其管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空间、道路交通、人防建设、轨道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由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技术评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具有前瞻性,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和用地、产业布局、行业发展等需求。 经依法批准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程序评审、报批。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所涉及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报送有管辖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地下管网普查实施工作方案

技术设计; 1、技术架构 应用GPS等现代测量技术和最新平差技术建立控制测量网;利用专业管线权属单位已有资料,在提供现况调绘图的基础上,探测单位以开井调查和仪器探测相结合,应用管线探测仪器探查管线点位置和埋深,通过全站仪数字化采集管线点的空间坐标,同步采用数字化测绘技术测绘带状地形图,采用机助成图一体化作业同时获取地下管线数据成果;通过巡查、抽查、开挖检查和电子数据查错等方式对探测过程实行工程监理;按档案管理要求一次性组卷归档;采用先进的支持空间拓扑关系的Geodatabase 数据库模型、Oracle9i数据库平台,解决海量数据存储管理、专业化的空间分析、网络化GIS支持等关键技术,建立具有管线数据和地形图数据的管线数据库;采用ArcGIS系列组件化产品ArcObjects ( ArcInfo、ArcEditor、ArcView)和MapObjects+ArcSDE+Oracle的方案构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地下管线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管线数据库、数据交换平台和城市局域专业网络,将管线数据中心和专业管线权属单位互通互联,实行地下管线数据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实现管线信息现代化管理和信息多元化的应用;通过管线档案管理立法、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管线工程报建和竣工测量等制度,实行地下管线动态管理。 在管线信息系统建设中,采用当前国际先进的ArcGIS平台结合ArcObjects、MapObjects组件和C#、.Net等进行开发,采用先进的支持空间拓扑关系的Geodatabase数据库模型、Oracle9i 数据库平台及Unix操作系统,运用面向对象的编程方法,采用B/S,C/S相结合的结构,实现管线空间信息与属性数据统一存储、查询、统计、输出和分析处理等,提高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地下管线现况调绘 由管线办公室统一组织,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抽调本单位熟悉地下管线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和管线属性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分析,编制成管线现状图。为地下管线探测提供参考依据,为管线数据建库提供管线属性信息。 3、布设控制测量网 以二、三等GPS点位起算点布设四等GPS网,作为管线测量的首级控制网,在此基础上沿主要城市道路和街巷均匀布设一、二级导线网,所有导线点采用串测方式进行等级水准测量,建立测区内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为管线测量提供平面和高程起算坐标。 4、地下管线野外数据采集 依据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管线现状图,采用实地调查和仪器探查等物探方法,探测地下管线特征点的平面位置和埋深,测定管线点坐标和记录管线属性数据。 管线实地调查时根据管线现况调绘资料,实地核实和调查管线的位置和走向,确定仪器调查的方案。对明显管线点进行开井调查,直接量取有关数据,同时查明管线种类、连接关系、材质、特征点、管径、埋深、载体特征、套管孔径、套管材质、总孔数、未用孔数、电缆条数、附属物名称、权属单位、埋设单位、埋设日期、道路名称等属性信息,记录并填写“明显管线点调查表”,数据记录做到仔细、真实、准确。 仪器探查方法主要有直接法、夹钳法和感应法,在复杂地段,为提高信噪比和分辨率,可选择一些有效的特殊方法。 将仪器探查的隐蔽管线点编号标记在地面上,根据实地调查和仪器探查结果,记录管线点号、管径、材质、特征点、平面定位、定深、连接方向、权属单位、埋设方式、埋设日期、道路名称等数据,并填写“隐蔽管线点探测手簿”。把各种管线的走向、连接关系、管线点编号标注在工作图上,形成探查草图,提供管线点测量使用。

XXX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P13页

XXX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保障和档案信息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工业等管道线缆、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分工负责、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统筹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人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和依法管理使用地下管线的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管理维护单位),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鼓励、支持地下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应用地下管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进地下管线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和应用。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城市未来发展和各类管线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地下管线的空间位置、规模和走向,并与地下空间、综合交通、人民防空、轨道交通等规划相衔接。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地下管线的控制性要求。 地下管线的埋深、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与应急措施

第十三节、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及应急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本工程红线范围的探测报告书以及管线布置图,了解到场地红线范围内有一条给水管道,给水管线点13个。管线保护是本工程的一大难点。 二、地下管线保护目标 本司在施工前将经过调查和探测,再进行土方开挖等施工操作,施工操作过程中做好管线保护的准备以及相关保护措施,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工作。 三、现状地下管线情况

管线位置四、地下管线保护管理机构图

五、管线损坏原因 1、施工引起的直接损坏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下管线位置不明。在施工前没有经过调查和探测,而是盲目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由于在施工前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测调查需要一定的费用和时间。大多数施工单位都不会也不思做此项工作。这是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常见原因之一,而且造成的事故大多数都比较严重。 (2)施工时土体挤压导致一些临近区域内年代早、管材强度弱、接头不牢固的管线发生损坏。 (3)基坑开挖、边坡失稳或流沙现象引起较大的土体变形,当变形量超过管线的变形极限时,就会发生管线损坏。 (4)施工中可能产生土体不均匀沉降或地面隆起,当不均匀沉降或隆起值较大时会导致附近管线断裂或接头错位。 (5)施工机械、车辆、材料和土体等荷载过大会将下面的强度不高的管线压坏。 (6)施工开挖后,裸露的管线在冬季由于气温骤降,管子易冻裂。 (7)开挖裸露的管线在雨季受到洪水的冲击或附近的土体流失从而使管线发生损坏。 (8)施工时没有按要求进行施工。导致裸露的管线受到大的坚硬物体的剧烈碰撞而断裂、松动等。 六、地下管线的改移和保护 1、管线改移前首先对管线实施保护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 全 员 管线保 护 员 施工员 施工班组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

附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 2014年12月

目录 1 前期准备 (1) 1.1组织机构 (1) 1.2工作方案 (1) 1.3普查依据 (2) 1.4普查内容 (3) 1.5相关要求 (3) 2普查实施 (6) 2.1召开会议 (6) 2.2组织培训 (6) 2.3资料调绘 (6) 2.4现场踏勘 (6) 2.5探测实施 (6) 3验收与归档移交 (8) 3.1成果验收 (8) 3.2内容检查 (8) 3.3编制报告 (8) 3.4组卷归档 (8) 3.5成果移交 (8) 4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9) 4.1系统目标 (9) 4.2软硬件环境 (9) 4.3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内容 (10) 4.4功能要求 (11) 4.5系统安全 (12) 4.6信息动态管理 (16)

1 前期准备 1.1组织机构 1.1.1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城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任正、副组长,发改、财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监以及市政公用、通信、广电、电力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1.1.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 主要职责是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地方普查标准规范,组织好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等工作。 1.1.3管线权属单位职责 按照普查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向办公室汇交;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 1.2工作方案 1.2.1一般要求

郑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郑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 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18号 《郑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业经2015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马懿 2016年2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信息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面以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管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但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自用的生产生活地下管线及军事、铁路专用地下管线除外。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第四条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等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有关地下管线重大事项。 第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统一规划管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财政、交通、园林、水务、公安、人防、安全生产监督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 第七条鼓励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鼓励城市地下管线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破坏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九条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包括: (一)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 (二)市政专项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 (三)道路管线综合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

管线测量方案

资质等级:测绘乙 级 证书编号: 1005010 管线测量技术方案(具体方案要根据项目情况编辑)

北京中建华海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Beijing china construction huahai surveying&mapping technology co.,ltd 2015年4月14日 目录 一、主要技术依据 (1) 二、平面坐标系和高程基准 (1)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1) 四、管线测量 (2) 五、人员及设备 (2) 六、质量保证措施 (2) 七、安全生产管理 (3) 八、提交的成果资料 (3) 管线测量技术方案 一、主要技术依据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DB11/T316-2005《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0257.1-2007)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1:500 业主要求及相关文件。 二、平面坐标系和高程基准 、平面坐标系采用北京地方坐标系;1 、高程系采用北京地方高程基准。2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已有资料的收集,地下管线探测与调查,地下管线测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下管线施测前,应收集测区范围内已有的控制测量资料,地下管线现况调绘资数字化地形图等。料和1:500 地下管线的探查以实地调查为主要手段进行工作,内容包括探明地下管线的 平面位置、高程、走向、规格等。 地下管线测量采用全野外数字化采集的方法进行,采集所探测地下管线点数 据及修测地形图,由全站仪观测、内存记录一次性完成。 将调查、测量的数据录入计算机,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并在管线数据库的 基础上输出各种管线图和成果表。 作业过程中,按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以作业组自检、作业组互检和部门专 检的“三级检查”制度进行该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并撰写质量检查报告,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管线测量 探1:500地下管线点测量是在管线点探查作业完成后,由探查工序提供一份 页3共页1第北京中建华海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管线测量技术方案 查草图,图上标注有探查点号、管线走向、位置及连接关系等,作为开展管线测量的依据。 地下管线点的平面位置连测,应使用全站仪或测距经纬仪,以导线串测法或 极坐标法进行。在采用导线串测法时,其精度和技术要求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级导线精度要求执行;当采用极坐标法时,测距边不得大于技术规程》中III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管理

327 浅谈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管理 吴锦琰 福州市勘测院 摘 要:本文主要结合福州市已完成的地下管线库数据建设项目(基于1996年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之后历年动态 更新后、全市范围的一次修补测工程,以下简称管线普查项目),对管线普查项目实施策略、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方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与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地下管线;普查;实施策略;工期控制;质量控制 前言 管线普查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如何开展、工期如何控制、质量如何控制等是业内专家们永恒的话题。本文以福州城市管线普查工作开展为例,对项目实施策略、工期控制、质量控制三方面进行简单阐述。 1 实施策略 以福州本次城市管线普查工作开展为例,本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全市,为了能顺利、全面推进,我们把普查区域划分为17个片区(如图1所示),分4期进行。采用了”分片实施,滚动推进”的作业模式,首先,每期同步推进4-5个片区,每个片区交由一个项目组独立完成。其次,对每个片区的进场时间、验收时间均设立时间节点,按计划推进。完成一个片区,院部组织验收一个片区。第三,在作业区域的推进上,由城区周边无管线数据的“无图区”,逐步向已有管线数据丰富的中心城区推进。 通过以上模式推进,一是逐片提交了成果,更好地保障规划建设的管线用图需要,特别是项目初期就提供出了“无图区”的管线数据;二是根据片区验收情况,对项目组的工期组织、过程控制、质量控制等能力分别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簿弱环节及时控制;三通过逐片实施,逐片提交成果,很好地控制了项目工期进度,确保了项目按期完成;四是作业区域从易到难推进,逐步积累了技术和经验,为生产效率的逐步提高、复杂区域的推进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下图为项目片区划分略图: 2 工期控制 由于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与政府行为密切相关,如城市规划设计与审批、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应急指挥决策等,因此项目的施工周期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会影响到各级相关计划的顺利实现。因此,一方 面工期成为业主关注的焦点,项目进展情况直接影响我市的“数据福州”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工期与项目成本关系密切,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是项目能否产生利润的关键因素。 为了确保管线普查任务进度能够整体掌控,在项目开工前对工期进度进行周密的计划,即在项目合同约定工期的构架上,按照片区的工作量、难易程度及投入人员设备等基础上对各片区的进场、结束时间进行计划安排,明确各片区内的管线探测、数据处理、检验验收(含专业管线单位审图工作)、数据入库等各工序的开工、结束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适时调度工期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下表为各片区内的各工序实施计划表: 3 质量控制 3.1 组建质量保障组 专门抽调了4名管线探测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管线探测从业年限均在10年以上)组成质量保障组,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质量把关体系,实施“二级检查一级验收”质量检查体系,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替代。3.2 成果检验策略 检验工作以现场同步检验的方式开展,在探测过程中,边作业边检验;对每条新探测完成的道路及时检验,逐步推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消灭,同类问题不会带到下条道路,存在问题逐步减少,很好地提高了成果质量。3.3 重视测量控制点检验 测量控制点的检验工作同样重要,因为控制点的错误,将直接影响大范围管线测量点成果的正确性。本次我市普查测量控制点采用福州市GNSS 网络RTK 布设的方式,为保证控制点成果的准确性,项目质量保障组选取不同品牌的RTK 仪器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平面检测,同时每片区至少联测3个以上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府办发[2015]26号 【发布部门】安顺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0 【实施日期】2015.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5〕2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0日 安顺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文件)以及《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信息的管理,以及涉及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障的各类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输油、工业、照明等管线、综合管廊(沟)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城市地下管线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各城市地下管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区域内地下管线信息的收集、储备、更新、提供、利用,以及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更新、维护工作。 第四条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负责在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过程中审查建设及相关单位是否掌握地下管线信息、工程设计是否与地下管线存在冲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府办函[2014]17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26 【实施日期】2014.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函〔2014〕1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 深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查清深圳市地下管线现状建设分布情况,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共享,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地下管线普查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对我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和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总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要求,坚持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建设和管理相结合,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责权明晰、共建共享”的长效管理机制,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普查、理清旧账,全面摸清全市现状地下管线情况; 二是动态管理、不欠新账,切实做好新、改、扩建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入库; 三是理顺机制、共建共享,着力实现全市地下管线信息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 三、工作目标 在2015年底前,完成我市地下管线普查,实现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的共建共享。同步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地下管线普查成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为城市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基础服务。 四、普查内容及方式 (一)普查内容。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2020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2020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行为,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人防、地铁以及其它地下管线工程和附属设施。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档案信息和维护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下管线的建设使用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节约资源、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的普查

测绘、信息系统和动态管理工作。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规划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对各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作出综合安排。 第七条新建的各类管线,应当敷设于地下。已建成的架空管线应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等市政工程或小区改造逐步改为地下敷设。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应当统一规划,统筹设计安排管线通过的位置。 第九条各类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埋深应当综合规划,遵守下列原则: (一)地下管线的走向宜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性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扰;(二)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当合并建设,严禁空中扩容;(三)新建管线避让已建成管线,临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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