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教学大纲

犯罪学教学大纲
犯罪学教学大纲

《犯罪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犯罪学》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51

(二)课程英文名称:Criminology

(三)开课对象:法学院本科生

(四)课程性质:

犯罪学既是一门综合性的基础理论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犯罪学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学科知识,系统分析犯罪活动的现状、特点,研究犯罪活动规律,探索犯罪活动成因,预测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提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可操作的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基础思想方法和策略。对于其它法学学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选修课,以完成刑法学的学习为前提。

(五)教学目的:

通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对中国的犯罪问题作全面的理论分析,使学生对犯罪现象有个基本的了解;对犯罪学的核心和主干问题——犯罪原因有个较全面、多层次的掌握;对犯罪预防有个轮廓的印象。

(六)教学内容:

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西方犯罪学的历史发展、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犯罪根源、犯罪的社会原因、犯罪的主体原因、被害人与犯罪、犯罪预防概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犯罪的预防等。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56 学时

学分数: 2学分

(八)教学方式

主要以讲授为主,并穿插课堂讨论、相关题材影视、辩论赛等形式。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篇

绪论

第一章犯罪学的概念

教学要点:

通过教学和学习,使学生了解作为一门学科,定义犯罪学的概念本身存在着困难,掌握确定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意义、方法和根据,明确犯罪学的学科任务、特点、性质、地位和理论体系等问题。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作为一门科学的犯罪学的复杂性

一、定义犯罪学概念的困难

二、关于犯罪学概念的各种不同观点

第二节确定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意义、方法和根据

一、犯罪学对象本身是个需要确定的问题

二、确定犯罪学对象的意义

三、犯罪学必须有自己的犯罪概念

四、学科任务是确定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根据

第三节犯罪学的学科任务、定义和学科特点

一、犯罪学的学科任务及犯罪学概念的定义

二、犯罪学的学科特点

第四节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地位和理论体系

一、犯罪学的学科性质

二、犯罪学的学科地位

三、新犯罪学的理论体系

【复习与思考题】

1.造成犯罪学概念混乱的原因是什么?

2.如何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

3.什么是犯罪学?学科性质和地位如何?

【拓展阅读书目】

1.[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吴鑫涛等译:《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2.[俄]阿·伊·道尔戈娃等著,赵可等译:《犯罪学》,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3.[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二章犯罪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教学要点:

通过学习,明确犯罪学与刑法学、刑事政策学、心理学、社会学的界限,进一步掌握犯罪学的概念。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二、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第二节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关系

一、刑事政策学是个独立的学科

二、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节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一、社会学概述

二、犯罪学与社会学的联系

三、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

第四节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一、心理学概述

二、犯罪学与心理学的联系

三、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区别

【复习与思考题】

1.犯罪学和刑法学对于犯罪问题的研究有什么不同?

2.如何理解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关系?

3.如何理解社会学与犯罪学的关系?

4.分析心理学与犯罪学的关系。

【拓展阅读书目】

[美]华勒斯坦等著:《开放社会科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

[德]汉斯·海·耶赛克等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法]卡·斯特法尼等著,罗结珍译:《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法]乔治·卡比著,王立宪等译:《犯罪学的思考和展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美]戴维·波谱诺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十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三章犯罪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要点:

了解和掌握犯罪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和基本方法,并能够运用这些方法进行犯罪学研究。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犯罪学研究方法及其价值

二、犯罪学研究方法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犯罪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一、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原则

二、系统论原则

三、思辨与实证相结合的原则

四、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六、生物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原则

七、价值中立原则

八、伦理性原则

第三节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

一、犯罪学研究过程与研究方法

二、资料收集方法

三、资料分析方法

四、成果表述方法

【复习与思考题】

1.你认为犯罪学研究方法有什么价值?

2.如何理解犯罪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性?

3.论犯罪学研究方法论的某一个原则。

4.如何进行犯罪学研究的准备工作?

5.如何在犯罪学研究中收集资料?

6.如何分析犯罪学研究资料?

7.选择一篇犯罪学研究论著,分析在成果表述方面的利弊。

【拓展阅读书目】

1.袁方主编:《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陈向明著:《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3.吴宗宪著:《西方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俄]阿·伊·道尔戈娃主编,赵可等译:《犯罪学》,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5.[前苏联]B. K. 兹维尔布利、H. Ф. 库兹涅佐娃和Г. M. 明科夫斯基著,曾庆敏等译:《犯罪学》,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第四章犯罪学的历史发展

教学要点:

了解犯罪学的历史发展过程,概括的掌握犯罪学理论的全貌,并对各种理论进行比较,引起对犯罪学各种理论的独立思考。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学的产生

一、犯罪学的产生涉及犯罪学的概念

二、对犯罪学概念的不同观点的简单评价

三、犯罪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西方犯罪学简史

一、概述

二、18世纪中期以前的犯罪学思想

三、18世纪中后期的犯罪学萌芽

四、19世纪的犯罪学研究

五、20世纪上半期的犯罪学研究

六、20世纪后期的犯罪学研究

第三节我国犯罪学的诞生与发展

一、孕育于中国哲学人生论及伦理思想之中的我国古代犯罪学思想

二、20世纪中期以前的我国犯罪学

三、新中国犯罪学的成长和发展

【复习与思考题】

1.简论犯罪学的产生。

2.分析实证学派的犯罪学研究及其利弊。

3.简述20世纪后半期西方犯罪学研究的特点。

4.谈谈当代中国犯罪学研究的现状。

【拓展阅读书目】

1.吴宗宪著:《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德]施奈德著,吴鑫涛、马君玉译:《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3.[美]刘易斯·齐林著,查良鉴译:《犯罪学及刑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许章润主编:《犯罪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第二篇

犯罪现象发生论

第五章犯罪概念

教学要点:

了解犯罪是个多学科的概念,不存在一般概念,正确认识法律上的犯罪概念及其缺陷,掌握犯罪学犯罪概念的内涵、外延及其确定标准、方法论意义等问题。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概念概述

一、犯罪是个多学科的概念

二、犯罪不存在一般概念

三、犯罪概念中的双因素

第二节犯罪学犯罪概念的内涵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内涵的功能性

二、如何认识法律上的犯罪概念

第三节犯罪学犯罪概念的外延

一、确定犯罪概念外延的方法论意义

二、确定犯罪概念外延的标准

三、犯罪概念的外延属于社会现象

【复习与思考题】

1、如何定义作为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犯罪概念?

2、把犯罪学中犯罪概念的外延确定为犯罪现象的意义是什么?

【拓展阅读书目】

1、李德顺著:《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意]加罗法洛著,耿伟等译:《犯罪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3、王牧著:《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第六章犯罪发生的理论学说

教学要点:

了解和掌握解释犯罪发生的人类学理论、现代生物学理论、犯罪心理学理论、犯罪社会学理论和批判犯罪学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内容,明确其对犯罪学发展的贡献以及局限。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人类学理论

一、概述

二、龙勃罗索的理论

三、其他人的人类学理论

第二节犯罪生物学理论

一、概述

二、遗传生物学研究

三、体质生物学研究

第三节犯罪心理学理论

一、概述

二、精神分析学理论

三、精神病学理论

四、正常个性心理学理论

五、社会心理学理论

第四节犯罪社会学理论

一、概述

二、社会结构理论

三、社会过程理论

第五节批判犯罪学理论

一、概述

二、冲突理论

三、批判犯罪学理论

四、激进理论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

第六节对犯罪原因理论的简要评价

一、犯罪原因理论研究的贡献

二、犯罪原因理论研究的局限性

【复习与思考题】

1.犯罪人类学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犯罪生物学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与犯罪人类学理论有什么区别?3.犯罪心理学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简述犯罪社会学理论。

5、简述批判犯罪学理论。

6.谈谈犯罪原因理论的得失。

【拓展阅读书目】

1.吴宗宪著:《西方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英]韦恩·莫里森著,刘仁文、吴宗宪、徐雨衡、周振杰译:《理论犯罪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 [德] 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吴鑫涛、马君玉译:《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4.[俄]阿·伊·道尔戈娃主编,赵可等译:《犯罪学》,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5.[美]刘易斯·齐林著,查良鉴译:《犯罪学及刑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意]切萨雷·龙勃罗索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7.[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实证派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七章个体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1)掌握个体犯罪行为机制的概念和基本内容。(2)掌握影响个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基本因素。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个体犯罪发生概述

一、犯罪行为发生研究概述

二、犯罪行为机制的主要内容

三、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

四、犯罪行为产生的纵向过程

五、犯罪行为产生的横向模式

第二节犯罪发生的个体因素

一、心理学因素

二、生理学因素

第三节犯罪发生的社会环境因素

一、概述

二、不良家庭

三、有缺陷的学校教育

四、不良交往与犯罪亚文化

五、大众传播媒介的消极影响

六、经济不平等的影响

七、犯罪状况与执法水平的影响

八、犯因性物质的影响

第四节犯罪发生的情境因素

一、犯罪情境概述

二、犯罪情境构成要素

三、犯罪情境的功能

四、犯罪情境与犯罪动机转化

【复习与思考题】

1.什么是犯罪行为机制?

2.什么是犯罪动机?它有什么特点和类型?

3.举例分析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

4.简述犯罪行为发生的横向模式。

5.谈谈心理学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6.谈谈社会环境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7.略论犯罪情境。

【拓展阅读书目】

1.[前苏联]B·H·库德里亚夫采夫主编,刘兆祺译:《犯罪的动机》,北京: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

2.[俄]阿·伊·道尔戈娃主编,赵可等译:《犯罪学》,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3.储怀植著:《刑事一体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罗大华、何为民主编:《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5.张远煌著:《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第八章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正确理解犯罪根源的概念、特征。掌握解释犯罪现象产生的系统结构犯罪原因论,明确犯罪原因论中“犯罪”和“原因”中的基本范畴。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群体犯罪现象发生概述

一、群体犯罪现象的概念

二、群体犯罪现象的基本特征

三、研究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现象根源

一、犯罪现象根源的概念

二、犯罪根源的特征

三、研究犯罪根源的意义

四、犯罪根源理论的局限性

第三节犯罪原因论的系统结构

一、犯罪原因论的概念

二、系统结构犯罪原因论

第四节犯罪原因论中的基本范畴

一、在“犯罪”方面的基本范畴

二、在“原因”方面的基本范畴

【复习与思考题】

1.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概念、特征和意义是什么?

2.如何理解犯罪根源?

3.什么是系统结构犯罪原因论?

4.犯罪原因论范畴有哪些?意义何在?

【拓展阅读书目】

1.王牧著:《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第三篇

犯罪现象存在论

第九章犯罪现象存在论概述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明确和掌握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概念、提出根据、意义、特征等问题。

教学时数: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提出及其意义

一、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提出

二、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现象存在的概念和根据

一、犯罪现象存在的概念

二、犯罪现象存在的动态性

三、犯罪现象存在的根据

第三节犯罪现象存在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现象具有负价值性

二、犯罪现象具有隐蔽性

三、犯罪现象具有非理性

四、犯罪现象具有被忽视性

【复习与思考题】

1.何为犯罪学的存在?犯罪现象存在的根据是什么?

2.犯罪现象存在论提出的意义是什么?

3.犯罪现象存在的特征是什么?

【拓展阅读书目】

1.各种《犯罪学》著作中的“犯罪现象”或“犯罪现象论”部分。

2.刘广三著:《犯罪现象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美]路易斯·谢利著,何秉松译:《犯罪与现代化》,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第十章犯罪现象存在的形态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犯罪测量的概念,犯罪测量的指标、犯罪数据资源及收集的方法。明确犯罪量、犯罪率、犯罪黑数、犯罪指数等概念,掌握测量和评价犯罪的危害程度的方法,了解我国犯罪现象的变迁过程和规律。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测量概述

一、犯罪测量的概念

二、犯罪测量的意义

三、犯罪测量的方法

第二节犯罪现象的量

一、犯罪总量与犯罪黑数

二、犯罪相对数

三、犯罪指数

第三节犯罪现象的结构与分布

一、犯罪现象结构

二、犯罪分布

第四节犯罪人与犯罪被害人

一、犯罪人的特征

二、犯罪被害人的特征

第五节犯罪现象的质:犯罪危害量

一、概述

二、犯罪代价

三、公众的社会安全感

四、对犯罪行为的刑法评价

五、犯罪现象危害程度的跨文化比较研究

第六节犯罪动态与犯罪史

一、世界范围内的犯罪动态

二、中国犯罪史:中国犯罪现象的变迁及规律

【复习与思考题】

1.什么是犯罪测量?犯罪测量的指标犯罪数据资源及收集方法有哪些?什么是被害人调查?什么是自我报告研究?

2.什么是犯罪量、犯罪率、犯罪黑数、犯罪指数?如何正确计算犯罪率?

3.如何测量和评价犯罪现象的危害程度(犯罪现象的质)?社会公众公共安全感对于评估犯罪现象有何意义?

4.如何准确认识我国犯罪现象的变迁过程和规律?

【拓展阅读书目】

1.刘广三著:《犯罪现象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德] 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吴鑫涛、马君玉译:《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3.李楯主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王智民、黄京平著:《经济发展与犯罪变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5.曹凤著:《第五次高峰——当代中国的犯罪问题》,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

第十一章犯罪现象的基本规律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需要掌握犯罪现象规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了解犯罪现象必然律、犯罪现象依存律、犯罪现象概然律、犯罪现象饱和律等犯罪现象规律。

教学时数: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现象规律的概念

一、犯罪现象规律的定义

二、犯罪现象规律的特性

三、揭示犯罪现象规律的方法

第二节犯罪现象必然律

一、犯罪现象必然律的含义

二、犯罪现象必然律的表现

三、认识犯罪现象必然律的意义

第三节犯罪现象依存律

一、犯罪现象依存律的含义

二、犯罪现象依存关系的判明

三、认识犯罪现象依存律的意义

第四节犯罪现象概然律

一、犯罪现象概然律的含义

二、犯罪现象概然性联系的揭示

三、认识犯罪现象概然律的意义

第五节犯罪现象饱和律

一、犯罪现象饱和律的含义

二、认识犯罪饱和律的意义

【复习与思考题】

1.什么是犯罪现象规律,其特点有哪些?

2.如何正确理解犯罪现象的必然律,由此得出哪些启示?

3.如何理解犯罪现象的依存律?如何判明犯罪现象与社会及自然环境之间的依存关系或共变并系?

4.如何理解犯罪现象的概然律?

5.犯罪现象饱和律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拓展阅读书目】

1.杨河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美]艾尔. 巴比著:《社会研究方法》(上),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3. [前苏联]B. H. 库德里亚夫采夫著,韦政强译:《违法行为的原因》,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

4.[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第十二章犯罪现象的基本类型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犯罪分类的概念、意义和标准,了解政治犯罪、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法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经济犯罪、智能型犯罪、无被害人犯罪等具体犯罪类型的概念、原因以及基本预防措施。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分类概述

一、犯罪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二、犯罪现象的分类

三、犯罪行为的分类

四、犯罪人的分类

五、关于犯罪的分类标准问题

第二节一些犯罪类型

一、政治犯罪

二、财产犯罪

三、暴力犯罪

四、性犯罪

五、法人犯罪

六、未成年人犯罪

七、女性犯罪

八、经济犯罪

九、智能型犯罪

十、无被害人犯罪

【复习与思考题】

1.犯罪现象分类的概念、意义和标准是什么?

2.简论政治犯罪。

3.简论财产犯罪。

4.简论暴力犯罪。

5.简论性犯罪。

6. 简论法人犯罪

7.简论未成年人犯罪。

8.简论女性犯罪。

9.简论经济犯罪。

10.简论智能犯罪。

11.简论无被害人犯罪。

【拓展阅读书目】

1.刘广三著:《计算机犯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白建军主编:《金融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3.康树华著:《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

4.魏平雄等主编:《犯罪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储槐植、许章润等著:《犯罪学》(修订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6.周密著:《论证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

7.刘灿璞著:《犯罪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8.宋浩波主编:《犯罪学新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9.张旭主编:《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0.[日]菊田幸一著,海沫等译:《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11.[美]D·斯坦利·艾兹恩、杜格·A·蒂默著,谢正权、邬明安、刘春译:《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12.[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吴鑫涛等译:《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第四篇

犯罪现象对策论

第十三章刑事政策概述

教学要点:

掌握刑事政策的概念、目的和内容,明确在犯罪的刑事惩罚政策和社会预防政策中,核心应当为社会预防政策。了解犯罪社会预防政策的内容、意义及其基本原则。

教学时数: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刑事政策的概念、目的和内容

一、刑事政策的概念

二、刑事政策的目的

三、刑事政策的内容

第二节刑事惩罚政策

一、刑事惩罚政策的概念和内容

二、刑事惩罚政策的地位和作用

三、刑事惩罚政策的实施

第三节社会预防政策

一、犯罪的社会预防概述

二、犯罪社会预防措施的种类

三、犯罪社会预防的原则

【复习与思考题】

1.如何定义刑事政策的概念?

2.刑事政策的内容和目的是什么?

3.什么是刑事惩罚政策?有哪些内容?它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4.刑事惩罚政策的宽严标准是什么?

5.刑事惩罚政策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6.犯罪社会预防政策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7.犯罪社会预防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8.犯罪社会预防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拓展阅读书目】

1.王牧著:《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法]米·戴-马蒂著,卢建平译:《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日]大谷实著,黎宏译:《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第十四章犯罪的刑事惩罚政策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刑事惩罚政策的概念和主要内容,了解刑罚的局限性,了解刑罚的目的学说以及刑罚目的实现的基本途径。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的刑事惩罚政策概述

一、刑事立法政策

二、刑事司法政策

三、刑事执行政策

第二节刑罚的概念和意义

一、刑罚的概念

二、刑罚的种类

三、刑罚的意义

四、刑罚的局限性

第三节刑罚目的的实现

一、刑罚目的学说

二、刑罚目的的实现

【复习与思考题】

1.谈谈刑罚及其意义。

2.简述刑事刑罚政策的主要内容。

3.分析刑罚的局限性。

4.简论刑罚目的学说。

5.如何实现刑罚目的?

【拓展阅读书目】

1.[挪威]约翰尼斯·安德聂斯著,钟大能译:《刑罚与预防犯罪》,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2.[美]大卫·E·杜菲著,吴宗宪等译:《美国矫正政策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3.[美]D·斯坦利·艾兹恩、杜格·A·蒂默著,谢正权、邬明安、刘春译:《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4.[俄] C. C. Босхолов(谢尔盖·谢苗诺维奇·博斯霍洛夫)著,刘向文译:《刑事政策的基础》,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赵秉志、张军主编:《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3年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十五章犯罪的社会预防政策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需要掌握:(1)社会本体建设、公共政策(社会政策)的制定与运用、道德、法制和政府行政等三种社会控制力量的运用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2)环境设计、群众及社区参与对犯罪预防的意义。(3)教育与教化,即人的社会化与个性发展对犯罪预防的意义。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犯罪的一般社会预防

一、社会改革——社会本体的建设与完善

二、公共政策/社会政策——社会问题的控制阀

三、道德、法制和政府行政——社会控制的三种主要力量

第二节犯罪的专门社会预防

一、环境设计与防卫空间

二、群体和个人对犯罪预防的参与

第三节犯罪的个别社会预防:教育与教化

一、犯罪个别社会预防的概念及原理

二、犯罪个别社会预防的基本途径

【复习与思考题】

1.如何理解和认识社会改革(社会本体建设)在预防犯罪中的意义?

2.如何理解公共政策(社会政策)在预防犯罪中的意义?

3.谈谈社会化与人的自我修养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拓展阅读书目】

1.王牧著:《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储槐植、许章润等著:《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许春金著:《犯罪学》(修订三版),台湾:三民书局2000年版。

4.杨士隆著:《犯罪心理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5.林秉贤著:《社会心理学》,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6.中国社会科学院杂志社编:《社会科学与公共政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7.[英]迈克尔·希尔:《理解社会政策》,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8.杨伟民著:《社会政策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十六章犯罪的综合治理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提出和发展过程,掌握综合治理方针的基本内涵,明确少年立法和少年司法的基本精神,掌握我国对待违法犯罪少年坚持的方针。

教学时数: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综合治理概述

一、综合治理的内涵及其提出

犯罪学案例分析【VIP专享】

西充县一男青年董某,教唆三名未成年人张某、王某、李 某(其中王某、李某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持刀抢劫,最终锒铛入 狱。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1日13时许,董某与张某、王某、李某三名 学生在西充县纪信广场旁文庙附近玩耍,见到被害人丁某孤身 一人,于是教唆三人对其实施抢劫,而自己在一旁帮忙望风。 三人将丁某打伤,强行搜身,抢走27元现金,并将抢得的钱财 当场交给董某,后几人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2012年6月17日,董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耍,见被害 人郭某一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令交钱。郭某不肯交出钱财, 董某便教唆李某:“要不给他一刀”,郭某在威胁下被迫交出3 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张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 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因不满十八周岁,系初犯,积 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 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15岁少年迷恋黄色网络,心生模 仿色情画面的念头,对年仅12岁幼女实施强奸,未成年被告人阿健(化名)被依法判 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15岁的阿健是淳化县某镇学生,平时迷恋网络,特别是黄色网站。据阿健供述,他 为了上网浏览黄色网页,将平时父母给他的吃饭钱节省下来,在晚上老师查完宿舍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篇一: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加工贩卖医疗废物 青岛即墨李某某等人自2012年8月起,多次从收集、储运的医疗废物中,盗取30余吨塑料医疗废物加工贩卖,从中获利2万余元。经即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8月14日李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170余吨废料污染环境 贩卖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 犯罪嫌疑人丛某某等8人自2010年起从潍坊、青岛、烟台及江苏省宿迁、睢宁等地医疗机构大量收购病人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针管等医疗废物,经过冲洗、分拆破碎加工后,贩卖到外省牟利。徐某某等5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景区倾倒 200余吨废酸 7月28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将从江苏购买的废酸倾倒于嘉祥县卧龙山镇卧佛寺村卧龙湖景区,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经查明2014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先后购进200余吨废酸非法处置。 本报记者杜洪雷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事实充分说明,领导干部作风与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作风和党性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我们党始终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投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砥砺意志、增长才干的正确途径。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贪污受贿案例相关链接贪污贿赂行为,主要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财产或支出的合法来源的行为、隐瞒境外存款的行为。

犯罪学笔记

第一专题 一、犯罪学的内涵 (一)关于犯罪人的科学(龙勃罗梭)(二)关于犯罪行为的科学(李斯特) (三)关于犯罪原因的科学(四)社会反应犯罪学:有助于对社会制度进行深刻批评的分析激进派从社会制度角度进行分析(阶级矛盾) 二、犯罪学的外延 (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是集有刑事学科之大成的学科 (二)奥地利学派(汉斯格罗斯) 犯罪现象包括—规范:从法律角度;事实:程序诉讼影响犯罪的环境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原因及如何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学科 (三)美国经典学派(萨瑟兰、克内西) 将犯罪看做社会现象,研究刑事立法,行为人的行为,社会反应 (四)传统的(狭义)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及规律 三、我国犯罪学的定义 (一)对定义的表述 1.传统表述:研究犯罪原因的犯罪预防的科学 2.评价:传统犯罪学的局限性现代犯罪学的中立性 (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对象及学科体系 1.犯罪现象:犯罪现象论 (1)宏观角度:社会现象 (2)微观角度:个体现象 (3)犯罪人角度: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统计学医学社会学 2.犯罪学原因:犯罪原因论 3.犯罪预防:犯罪预防论 (1)刑事政策(2)犯罪预防的模式 四、犯罪学与其他刑事学科的关系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1.学科性质的区别 2.研究内容的区别(犯罪学研究实际情况、原因、防治,刑法研究规范) 3.研究方法的区别(犯罪学注重实证、经验,刑法学注重分析比较) (二)犯罪学与形式政策学:研究内容的重叠与区别

形势政策学主要研究为预防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刑法对策,即研究采用何种刑法最有效,故需研究现行刑法,提出批判行评价,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犯罪学通过全面解释犯罪原因,制定各种预防犯罪的社会政策,以此构建完整的预防体系。 (三)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是研究、收集、检验和运用证据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理论和方法的学科 两者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程度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刑事侦查中自然科学的应用) 第二专题犯罪学的主要流派 一、古典犯罪学 古典犯罪学派产生于18世纪后期,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法》古典犯罪学派奠定了当今世界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础。 (一)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1.经院哲学:托马斯阿奎那 2.社会契约论: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 (1)人生而平等(2)人的本性自私邪恶(3)人们通过缔约形成社会和社会规则,共同赞成和反对某些东西(4)社会有权惩罚人 (二)古典学派的学科性质:犯罪学学派刑罚学派刑法学派 (三)古典学派的基本观点:1.犯罪原因:人性自私、意志自由、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 2.犯罪学说:(1)刑罚的根据—社会契约(2)刑罚的标准:罪刑等价主义,以客观行为为基础(3)刑罚的作用:抵消因犯罪而获得的利益和快乐从而预防犯罪,衡量刑罚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危害性程度 3.立法问题:(1)法律的表述—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条文少 (2)法律的公布(3)法律的规定—应明确规定犯罪及所适用的刑罚 (四)对古典学派的评价 1.优点:(1)容易施行,法官仅是适用法律的工具(2)废除了以前理论和诉讼中任意判刑的现象 2.缺点:(1)不人道不公平(2)仅考虑犯罪人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考虑到犯罪人的心理状态(3)按照抽象和理想进行的,没有涉及具体现实 二、实证主义犯罪学学派 实证主义犯罪学派是对使用实证主义方法进行犯罪学研究的一些学者及其理论学说的统称,产生于19c后半期,其基本特点是强调实证主义研究方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根据普遍的刑法学理论,刑法犯罪概念的逻辑起点是,先有刑法、后有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其本质属性,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法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是:个体违反了现有刑法而产生的犯罪。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个体行为违反刑律而产生的犯罪形式,也包括国家为了保护一定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种形式。后一种形式产生的犯罪,由于是现行刑法所没有规定的,因此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其本质特征是价值否定性。 (一)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犯罪是什么?要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等,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作出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这个问题在犯罪学领域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犯罪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起,就一直受这个问题所困惑。应当说犯罪学诞生之初,是依附于刑法学的,以刑法规范定义的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其形成原因及其防治对策。但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很多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但又严重触犯了社会需要,需要纳入犯罪的范畴,而这与刑法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相违背。学者们逐步意识到刑法学的犯罪与犯罪学的犯罪有明显的区别。近年来一些国内犯罪学者提倡价值无涉,认为犯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从犯罪学脱离刑法霸语权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举例说,某人杀了人,这是一个社会事实,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战士在战场杀了敌人、警察杀了绑架人质的歹徒,我们评价他是英雄。只有杀了我们的人,触犯了社会利益时,我们才说他是罪犯。因此价值无涉的观点也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那么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有密切联系。学科的性质一般可分为研究事实问题的学科、研究价值问题的学科、研究实践问题的学科。事实问题即是怎样的问题,包括现象、原因、性质;价值问题即应怎样的问题,包括价值评价、价值设想、价值取向;实践问题即要怎样的问,包括主体行动“能够怎样、最好怎样、决定怎样”。按这样的学科性质划分标准分析,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要怎样处理的实践问题,也不纯粹为是怎样之类的问题。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本质上应当归属于价值问题。犯罪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犯罪学的出现至少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但由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犯罪学的基础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学科体系等学科基质至今都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学术理论。近年来,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犯罪学期末考试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醉驾 姓名:彭双高学院:理学院学号:11008030117 为了能够更为公正、客观、统一的规制醉驾行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应该由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对较为典型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 近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把醉酒驾驶的争执从最初是否应该犯罪化推向今天醉驾行为能否一律入罪的高峰。如果说,立法上醉驾行为应否入刑是可以借助公众讨论的“民意”问题,那么,司法中醉驾能否一律入罪应当是相对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犯罪认定是依赖严谨与科学,需依法进行的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非理性的激情与私利。就此而言,回顾近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问题所面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分析相关刑法规范和刑法理论,可以更好地厘清这一问题。 一、从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谈起 刑法典第十三条在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包括犯罪情节在内的所有要素对相关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威胁是否符合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醉驾能否一律入罪”也不例外。 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犯罪概念与具体犯罪类型的关系来看,刑法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原则、原理内容,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之原则、原理的具体体现;刑法分则要接受

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外国刑法纲要

《张明楷 -外国刑法纲要》学习笔记 第一章刑法与刑法理论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机能 一、刑法的概念:p3 1、犯罪法和刑法、保安处分:原则上以习惯为区分,但学者 指出“刑法”更注重规范,而“犯罪法”更注重事实“,保安处分”则是指以人身危险性为基础,预防为目的的矫正、感化、医疗等举措。 2、刑法属于公法、司法法、实体法。(注:行政法和司法法的 区别,行政法的指导原理为合目的性、司法法的指导原理为法的安 定性——即法的明确性,能够被公民理解和预测) 二、刑法规范: p4 1、相较于民法规范,刑法规范法律要件明确,法律效果严密 2、刑法属于裁判规范或行为规范之争: 裁判规范:如果出现 A 的情况,就导致 B 的后果 行为规范:不得从事 A 行为,应当从事 B 行为 有学者认为,行为规范是从刑罚法规中抽象出来的内在文化规范;有日本学者认为,行 为规范是内在于刑罚法规自身的禁止规范和命令规范,如果没有这种禁止规范和命令规范,则 刑罚规范本身也无法存在,因此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在社会伦理上也是不被允许的,但两者 存在区别。伦理上不被谴责的行为可能成为刑法上的犯罪行为,而伦理上被谴责的行为也不一 定为犯罪行为。 3、E.Mezger (德国法学家梅兹格)首先提出刑法规范分为评价规范和决定规范。评价规 范即一个行为是否有害,由刑法规范进行评价。决定规范即刑法规范在命令人们实施行为时必须 作出符合

刑法的意思决定。 三、刑法的机能(作用):p5 1、自由保障机能:来源于罪刑法定,即刑法通过制约国家刑 罚权的行使,保障行为人不受国家滥用权力的侵害,进而保障国民的个人自由及其他利益的作用。 2、法益保护机能:对特定的法律利益加以保护的作用。注意: 刑法的第二次性质(补充性质),即刑法在法益保护的角度是对其 他法律所保护法益的补充,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足以保护该法益时, 刑法才发挥作用——这种刑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被称为刑法的第 二性质。 3、行为规制机能: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从而 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制约的机能。刑法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 罪并给与刑罚处罚,表明该行为在法律上是无价值的(评价机能),同时命令行为人作出不实施这种行为的决定(决定机能),与前述的评价规范和决定规范相对应。 4、自由保障机能和法益保护机能之间的博弈,现代刑法采纳 罪刑法定,即是对部分法益的放弃 四、刑法谦抑主义:p7 刑法的谦抑主义:刑法适当、谦虚的适用。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补充性;二是不完整性——直译:断片性(由补充性延伸而来,不必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宽容性,即便收到侵害,且其他 法律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也不必毫无遗漏的处罚。——【日本】平野龙一谦抑主义不仅包括刑法的解释和适用,也包括立法的谦抑主义 第二节刑法理论

犯罪学教学案例

案例 刘某,女,1979年出生致聋原因不明,在聋校读至四年级时因父亲病逝退学,家境困难,刘某试图找份工作供妹妹继续上学,后来在街上遇到一聋人(同案),在交谈时同案告诉刘某, 可以带她去找工作,刘某没有多想,也没告诉家人,就跟着同案一起来到深圳。2004年12月26日,刘某在103公共汽车上,趁人多拥挤之即,拉开失主的红色背包,盗取钱包和手机后下车逃跑,刘某最终被群众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一、犯罪原因 从刘某实施犯罪的特点分析: 1:从刘某的犯罪的动机上看,刘某无稳定收入,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无经济来源,求职 谋业无门,遂产生了“以偷为职业养活自己的”的犯罪动机。 2:从犯罪的类型上看,作为聋哑人的刘某犯罪主要是侵财型的盗窃。刘某无稳定的经济来源, 文化程度低,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侵蚀,认为“有钱就有一切”,对金钱的盲目追求致使私欲 极度膨胀,将盗窃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上看,其一,刘某固有的生理缺陷,加之家庭对的放任,加入到犯罪团伙,她有种归属感。跟别人一起作案,具有纠合性的特点[2]。其二,作为外地到深圳后,陌生的环 境以及固有的“从众心理”导致其对犯罪团伙的依赖。 4:从犯罪的手段上看,刘某把盗窃、侵财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结 合案例分析,刘某刑事犯罪暴力性倾向不明显。 二、刘某刑事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1: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A、认知片面带来的偏执与模糊心理 刘某缺乏听觉的认知来源,对道德事理的了解与观察难周全透彻。因此,刘某的道德认识相对片面。刘某从个人的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支配行动,只考虑自己的生存需要,而不顾国家法律及 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B、意志薄弱带来的消极模仿心理听觉与语言的障碍,致使刘某思维水平较低,自我控制能力差,行为更多的受自我心理倾向和喜好所左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在物质动机的驱使下,为了满

犯罪学考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近代世界上最有影响的第一部刑法典即1810年《法国刑法典》以(A )为理论基础。 A.犯罪古典学派 B.犯罪人类学派 C.犯罪社会学派 D.犯罪心理学派 2、首先应用科学的实证方法研究犯罪的是(C )。 A.边沁 B.贝卡利亚 C.龙勃罗梭 D.菲利 3、将自然犯罪的原因归结为心理或道德异常的犯罪学家是( C )。 A.龙勃罗梭 B.菲利 C.加罗法洛 D.边沁 4、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在其代表作(B )中提出了“接触理论”。 A.《文化冲突与犯罪》 B.《犯罪学原理》 C.《少年犯罪的原因》 D.《命定的犯罪》 5、恢复性司法对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简明概括是﹙ A ﹚。 A.有害的正义 B.无害的正义 C.普世的正义 D.绝对的正义 6、将犯罪人和被害人二者视为“刑事伙伴”或“犯罪搭档”的犯罪学家是( D )。 A.京蒂 B.施耐德 C.萨瑟兰 D.门德尔松 7、犯罪学家( D )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犯罪学命名的研究专著《犯罪学》。 A.龙勃罗梭 B.贝卡利亚 C.菲利 D.加罗法洛 8、功利主义的创始人( A )。 A.边沁 B.霍尔巴赫 C.孔德 D.菲利 9、当代犯罪学研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理论是( D )。 A.犯罪人类学理论 B.犯罪心理学理论 C.犯罪生理学理论 D.犯罪社会学理论 10、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当代西方犯罪问题的犯罪学派是(A )。 A.激进派犯罪学 B.芝加哥学派 C.社会生态学理论学派 D.社会结构理论学派 11、被尊称为近代刑法之父的是( A )。 A.贝卡利亚 B.边沁 C.费尔巴哈 D.菲利 12、新中国的犯罪学是从研究( B )开始的。 A.黑社会犯罪 B.青少年犯罪 C.反革命罪 D.暴力犯罪 13、李斯特的犯罪原因观被后人称为( A ) A. “犯罪原因二元论” B. “犯罪原因三元论” C. “犯罪原因四元论” D. “犯罪原因多元论” 14、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是(A )。 A. 社会危害性 B. 形式多样性 C. 传染性 D. 违规性 15、( B )在犯罪发生中起决定作用,是犯罪发生的必然因素。 A.犯罪条件 B.犯罪直接原因 C.犯罪根源 D.犯罪相关因素 16、犯罪防控系统的第一道防线是(B ) A.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B.抑制犯罪动机 C.严厉打击犯罪D.预防重新犯罪 17、强调刑罚的个别化的犯罪学派是( B ) A.古典犯罪学派B.实证犯罪学派 C.当代犯罪学派D.社会犯罪学派 18、一般认为,犯罪人初犯年龄与再犯之间的关系是( D ) A.初犯年龄越大再犯可能性越大B.初犯年龄与再犯可能性无关

班级管理案例模板

注意破窗理论 犯罪学家曾注意到一个现象,在他上班的路旁,有一座非常漂亮的大楼,有一天,他注意到楼上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破了,那扇破窗与整座大楼整齐美丽极不协调,显得格外刺眼,过了一段时间,他惊奇地发现,那破窗不但没有及时维修,大楼反而多了几个打烂的玻璃。如果有人打坏了玻璃,而这扇窗户不及时维修的话,别人就有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这就是“破窗理论”。学生正处于模仿性最强的阶段,一旦有学生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老师如果不及时的制止的话,那么很快就会在班上蔓延,而且传的很快很广。因此我们老师要细心观察学生,一旦发现不良的行为,马上制止,使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记得一个学期,我因为参加培训,几天没有去班里观察,结果班里竟然成了牌馆。后来问那些本来还比较遵守纪律的同学为什么也跟着去打牌,他们说,看其他同学在玩,自己也很想玩,就也去买了牌来玩。从这件事我得到启示:当班里出现“破窗”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弄清楚真相,防止出现更多的“破窗”。其实这就是学生有很强的模仿性,只是他们模仿的是一些消极的东西,我们只要及时的指导教育,让他们趁早从迷途中返回。 成立“人生帝国” 我说,每一个人其实都是自己的一个“小小帝国”: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追求,有大致的学业方向和人生方向;还有自己的座右铭,明确自己的优点缺点。任何一个班级都不应是一盘散沙,而应是一个“国家”整体;不应是乌合之众,而应是精锐之师。 班主任工作是方法,更是技术;是技术,更是学问;是学问,更是科学;是科学,更是艺术;是艺术,更是事业。是方法,就要求优中选优;是技术,就要求精益求精;是学问,就不能亦步亦趋;是科学,就不能故步自封;是艺术,就要求常做常新;是事业,就要求为之献身! “三气”:大气的胸怀、正气的操行、霸气的野心。 “三心”:即信心、恒心和决心。 谨慎使用表扬和批评 班主任工作中要少批评,多评价;少表扬,多鼓励。 我们的教育己从知识本位、智力本位向人格本位转型了。有良好人格的学生走向社会后,需要知识时他会去学习知识,需要能力时他会去培养能力。他会抓住更多的机遇,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批评的出发点应该是帮助认识,批评的落脚点应该是达成共识,批评也应该互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随意的表扬会贬低表扬的价值,膨胀学生的虚荣心,降低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所以才会出现我们有的经常受到表扬的三好学生,心理非常脆弱,一遇到挫折便一蹶不振,甚至于

案件的犯罪学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的犯罪学思考与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是备受新闻媒体关注、公安部高度重视的特大组织传销案件。今年1月份以来,在合肥警方多警种密切配合下,成功打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统一会”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011年1月10日至16日,合肥市公安局组织1800多名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全线出击,对外地来合肥进行非法传销犯罪团伙和组织实施了一次集中、精准打击,共清查、捣毁传销窝点130多处,抓获从广西、湖南等地来合肥的传销人员367人,其中,48名B级别以上骨干成员被刑事拘留,追缴、冻结赃款1200多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3辆、银行卡250余张。虽然案件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但案件本身所涉及的犯罪学问题已经凸显。笔者试图从犯罪学视角评析本案引发思考的若干问题。 一、“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案情简介 “统一会”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模式”的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采用五级三晋制,所谓“五级”即E级为业务员,D级为组长,C级为主任,B级为经理,A 级为老总。要想成为“统一会”成员,首先必须先花3800元购买一股所谓的股份,取得股权“资格”,才能发展下线,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所拿工资越多,级别越大。他们谎称,只要入会,一年后收益可达到1040万元,也就是所谓的“1040工程”。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2010年8月至12月间,该组织中的一个分支资金流出流入量异常惊人,竟有1100多万元。而在一份传销头目周薪表上,记者看到,大多数人员周薪在万元以上,其中最高的王某,周薪竟高达46982元,那么这些钱从哪来呢,据了解,这些钱基本来自传销下线入会费,最终受害最深的还是等级最低的传销人员。 该传销组织是一个全国性的特大传销组织,成员来自湖南、陕西、广西、湖北等十一个省份,该传销组织自命名为“统一会”,组织内绝大多数成员是湖南省人。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统一会”在南宁、南京、长沙等地均有分支,此次潜入到合肥的非法传销分支有5支,涉案人数上千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二、“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犯罪特点

犯罪学复习问题(不传播)

2013-2014-2学期 《犯罪学》总复习思考题 1、简述犯罪现象的主要特征。P47 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由犯罪原因所决定的有关犯罪、犯罪人及其被害人形态的诸客观事实的总和。非理性、直观性:犯罪现象是具体而浅显、无需理性思维的基本客观事实。因果性:由一定犯罪原因引发犯罪现象。 综合性:犯罪、犯罪人和被害人三者共同组成。 负价值性:犯罪现象就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表现,不利于社会安康,有一定负面影响。 隐蔽性、被忽视性:犯罪心理是主观内在隐蔽的,相应的犯罪行为或犯罪现象也是隐蔽、容易被忽视。 2、简述极端暴力犯罪的特征。P62;P284 突发性:极端暴力犯罪属于激情犯罪、临时起意等。 凶残性(犯罪手段复杂多变、危害后果严重):利用现代科技谋取杀伤力强的武器,造成恶性事件,甚至牵连无辜,与社会为敌。 纠合性:极端暴力犯罪往往是有组织的(团伙、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犯罪)) 交错性:极端暴力犯罪往往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抢劫、强奸、杀人等)由民事纠纷转化而成的暴力犯罪比例上升: 恐怖活动和恐怖主义犯罪发生频繁:恐怖组织繁多、活动猖獗: 攻击对象与目标具有不确定性: 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以革命危害社会、以民族分裂、宗教主义威胁世界和平3、简述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P73 犯罪时间、犯罪时空、人(犯罪人、被害人)、犯罪工具(有社会危害性,犯罪工具是犯罪行为的充分不必要条件)、行为方式:自由选择(主要情况下)、被迫采取(特殊情况下)、秘密、欺诈、暴力、威胁 4、从性别比较角度简述女性犯罪的主要特征。P83;P113;P163 在犯罪人数上,男性犯罪远多于女性犯罪,但当今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大部分属于非暴力犯罪,且具有依附性,如卖淫、偷窃、欺诈、伪造等财产犯罪; 女性犯罪具有较难悔改的特点,特别是性犯罪具有顽固性、持久性、恶劣性; 女性暴力犯罪一般是杀婴、因婚姻家庭纠纷发生的奸情杀人案件,这是女性嫉妒、烦躁、焦虑、恐惧等强烈情感积累的表现; 根据体型性格理论,女性偏于体格弱小、情绪较为感性,以非暴力犯罪为主,相应的男性体格强健、情绪较为理性,倾向高科技、暴力犯罪。 5、简述犯罪被害人化的五个阶段。P98 被害人化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导致被害后果不断恶化的过程。 第一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过程。被害人自身存在被害因素,预防被害是关键。 第二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或其亲属在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或在被害后没有说到社会(刑事司法机关)的公正对待,或没有得到外界的感情支持,这些来自外界不良的反映会加深被害后果,即再次被害。 被害者的亲属也会由于社会援助的缺失感到压力,成为被害人。

犯罪案例分析样本

至今“未破”恐怖白银市连环性变态杀人案姓名:吴川和班级:09教育一班学号:20090512405 有一节课听了老师的变态案例,突然发现自己对变态案件产生了兴趣,于是在新闻上浏览了许多变态案例,例如碎尸、、连环强奸案等等。终于锁定了白银市连环杀人强奸案;虽然不是身边的亲身经历、但是意义颇重····· 因为去了巫山支教,所以也写下了自己的点点感受······· 案情回顾 从1988年6月份开始,在白银市区的市民中间一直有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白银市公安局还向社会公布的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不仅证实了“白银确实出了个杀人狂”的社会传言,也向人们公布了案情,并悬赏20万缉拿凶手。 十四年九名女性惨遭不幸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1988年至2002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犯罪学案例分析

犯罪学案例分析 作者:朱奕彰论文时间:2011/11/6 所在院系:基础医学院 学号:1110305106 一、引言: 在当今健全的法制体系下,有一些比较复杂并难以判断的犯罪学问题,如强奸罪的另类变形,婚内也有强奸么;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问题,犯罪人格与好人格共存,如何判定其犯罪性;以及正当防卫的界限如何界定?这些问题都很值得我们去思考,如何处理这些案例亦使法官们很头疼。 二、摘要: 本文通过多个犯罪学案例分析,并对上述的三个问题予以了讨论,结合犯罪学理论,最终得出了一些结论,均为本人个人分析结果,其中不足之处,望老师予以指导。 三、正文: (1)“婚内强奸”? 案例:吴某经常半夜喝酒晚归,每每醉酒常无理要求其妻子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不肯,吴某则责骂殴打她,强迫其进行同房,王某实在受不了,于2009年5月将丈夫以强奸罪告上了法庭。 讨论:本案中是否能判吴某强奸罪? 分析:刑法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构成的核心要件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不违背女性意志的,便不是强奸罪。但问题是,婚内强暴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吗?对此是有争论的,主流观点认为不宜按强奸罪认定。因为一方面,

性行为是婚姻契约的内容之一,谈不上违背女性意志。另一方面,司法上也很难认定,故此案中不能判吴某强奸罪,但因其经常无理责骂并殴打其妻子,并强迫其同房,亦不能说其无罪,判他家庭暴力罪是完全于情于理的。 结论:婚内一般不算强奸罪,性质恶劣者,一般予以家庭暴力处理。 (2)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 案例:(来自电影致命ID)主人公麦肯.丙佛,小时候父母双双离开了他,把他抛弃在汽车旅馆,给他造成了童年的阴影,更可怕的是他母亲还是个妓女,这些悲惨的遭遇使得其产生了分裂人格,总共10个,而这其中有一个是犯罪人格,并在某一天犯下了杀害6个人的血案,其余9个皆为正常人格,问是否该判麦肯死刑? 讨论:犯罪人格与正常人格共存,如何定义其犯罪行为? 分析:首先分析主人公的责任能力,责任能力的内容包括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缺乏这两种能力中的任何一种,都意味着没有责任能力,因而都不能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而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呢?一是人的年龄,二是人的精神状况。 很明显该案例中被告人年龄已满18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段,至于其精神状况?其患有多重人格分裂症,是属于非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一种,这与纯粹的精神病不同,精神病患者对自己所作的事情完全没有意识,并没有认知能力及控制能力,故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多重人格分裂者要分两类看:当其因人格分裂,导致出现认

犯罪心理学—微课课堂

微课课堂—犯罪心理学 中国政法大学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概论 什么是犯罪心理学? 公众视野中的犯罪心理学 电影:沉默的羔羊 电视剧:犯罪心理千谎百计 现实中的犯罪人:疯狂犯罪人变态犯罪人天生犯罪人 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对策 犯罪心理分析分为:生物学派精神分析学派行为主义学派认知学派犯罪人格说犯罪类型论 犯罪心理对策分为:犯罪心理测试(测谎技术)犯罪心理画像证人证言心理审讯与供述心理犯罪危险性评估犯罪心理矫正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 偏向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 或然性学科:可能性推断 犯罪心理学的任务: 研究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为揭晓、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有效地预防犯罪。 犯罪测量与描述 犯罪预测与控制犯罪 犯罪心理学的主要课题: 犯罪人的动机分析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人质危机谈判技术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 法庭心理专家证人 犯罪人危险性评估 犯罪行为矫正技术 犯罪心理学的方法论: 基本原则:客观性实践性系统性伦理性如“监狱犯罪实验” 研究策略:横向/纵向个案/群案 描述研究:“是什么”和“怎么样” 相关研究:“暴力电视”与攻击行为 因果研究:实验法自变量与因变量控制变量与条件 基本方法:观察法、调查法、测验法、实验法、案例分析法、个案法 主要困境:犯罪人的对抗性犯罪因素的复杂性实验的难度与伦理道德 第二节精神分析的犯罪观 精神分析与弗洛伊德

精神医学:无意识与性本能 精神疾病与犯罪动机同源 精神分析五大理论 第三节行为主义的犯罪观 。。。。 第四节犯罪型人格 概述: 典型案例:杨新海案 概念:具有犯罪行为驱动力的身心组织(精神面貌) 第五节犯罪人 第六节清醒的“疯子” 精神病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天生的犯罪人 人格障碍的极端表现 非精神病状态(思维具有很强的条理性,外部行为具有良好的控制性,是一种仿佛的精神病状态) 这类人通常被描述为反社会人格障碍 反社会人格障碍:CD 极端的自私:自我中心化 无道德感,无罪责感:悖德狂缺乏同情心,很难和别人建立起亲密的人际关系犯罪手段残忍:本能化具有典型的病理性犯罪的特征 持续性:难以矫正 精神病态 冷酷无情人格特质 内心阴险与精心算计 日常生活中善于伪装 检测工具: 精神病态检测清单 法律责任处置方案: 极刑:危险性持续存在 终身监禁+强制治疗被当成一种特殊的精神病患者 矫正措施: “中途之家”:重新社会化(西方实验失败) 认知-行为疗法:移情能力(效果不好) 症结来源:早期心理创伤遗传负因(P质/MAOA) 第七节恋童症 恋童症是性变态的一种

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一)

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一) 坦言犯罪学研究的现实困境,一如福柯所言,当你从重重迷宫走出时所遇到的目光是你永远不想再见到的。但人类理性就是不断探问问题所在,因此,全面解读犯罪事实并寻求对策,可以减少因无知、轻慢而导致的错误。 一、对国内犯罪学理论框架与研究状况的整体评价 目前,国内犯罪学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从整体上说,以犯罪行为产生原因为主导的犯罪研究,以及以犯罪原因为基础的犯罪预防策略与措施的研究,构成了犯罪学的基本理论框架。”1]1995年出版的《犯罪学大辞典》,以5400个条目、22个分类、370万字数的宏大规模,权威地反映了这一框架特点。它以“犯罪是什么”为切入点,深入成因分析并合乎逻辑地引出了应付犯罪的策略研究2]。 (一)这一框架下的犯罪学研究视野开阔,并形成总体结论 首先,国内犯罪学理论普遍重视对当前犯罪数量、种类、危害程度、犯罪人构成特点以及社会转型期间犯罪演变规律等做较为系统的分析,由此完成对犯罪趋势的宏观预测。其二,注重对犯罪成因的多维立体透视,进而揭示了政治经济状况、社区环境、文化传统与犯罪的关联;从人的需要或心理生理特性,解释理性人的犯罪渊薮或犯罪的原始冲动;从自然环境因素入手再现刺激犯罪发生的情景与条件。其三,在展开现象、成因与对策主线时,国内犯罪学者普遍认同以下说法:犯罪概念是以刑法学的犯罪概念为基础,包括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在内的事实现象;犯罪是一种多因素的“综合病症”;犯罪原因是一个多质多层次的、综合的、变化的、彼此互为作用的相关系统,它包含社会、心理、生理、自然环境及其文化等多种因素3]。 (二)“以承认犯罪不可避免为逻辑起点”4],犯罪学学者证伪制度预防的模式揭示了社会发展与犯罪共存的客观真实 首先,人性作为犯罪之源表明犯罪无法根除。因为人性需要在成为社会发展动力的同时会成为理性人的犯罪之源。由于引发个人行为的终极动因是趋利避害,经济学家曾经坦言:“我们并不能从屠夫、酿酒者或面包师的仁慈来祈盼我们的晚餐,而是从他们的自利考虑。我们不要诉诸他们的人道,而诉诸他们对自己的爱,永远别向他们提到我们的需要,而要向他们提到他们的利益。”5]由此不难推知,除非是放弃发展,社会必须确认犯罪不可避免。此外,驱使个人行为的终极原动力是趋乐避苦,即感性人可能无视社会规范而只是追求满足刺激、冒险需要或高峰体验。可见犯罪之于社会犹如痛苦之于生命。难怪犯罪学家告诫人们:“任何刑法典,无论是和缓的还是严厉的,都不能改变人的自然的不可征服的倾向性。”6]其二,由社会结构紧张和社会冲突直接诱发犯罪质疑制度本身的合理性。由于“人们被迫要在日益扩大的活动空间和日益强大的客观强制之间,在自治和分裂之间,在继续存在的社会不平等和风险的民主化作用之间做出选择和决策”7],个人越轨与社会变动的关联变得极为微妙。目前,国内学者从社会越轨行为中看到了深层问题:比如权力市场化导致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的圈内转换8];随着经济体制转型,进入类似民营企业的工人失去了政府帮助而明显处于弱势;现阶段规模较大的困难群体存在,严重损伤了普遍受益的重要原则;农民负担加重和干群矛盾突出现象正在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9];“机会与风险、成果与代价的分离,社会身份、起点不公正本身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与破坏”10];等等,都在促使犯罪指数不断攀升。其三,从新旧价值碰撞和文化冲突,揭示犯罪成因。犯罪学者已经告诫人们,“个性彰扬”和“人是目的”的观点虽然表达的是进步的道德观,却无法阻止个人行为的极端化,它“折射出人们在社会方案上的二难选择”11]。加上中国特殊背景下,世人惯于外力约束而缺乏自律,其从禁欲到纵欲的反弹,也在不断加大机会性、情绪性犯罪的风险系数。 (三)犯罪学背靠社会学的发展,令其在法学领域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犯罪学者通过数据实证分析,根据自己对社会生活的系统观察解释犯罪,他们不必像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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