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分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公司财务部的职能与岗位设置

第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保障与监督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差错与舞弊。

(四)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协同营销、经营单位做好分析工作,促进分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贯彻落实成本管理,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盈利能力,确保分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六)协调分公司内外部的关系;配合总公司财务稽查与审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部由主办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主办会计的人事、工资由总公司垂直管理,其工作对总公司负责。

第四条:主办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全面贯彻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分公司经理的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准确、及时完成现金收支及报销工作。

(二) 全面贯彻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坚持日清日结,做好现金与银行存款的提存、保管与清查,积极配合银行的对帐、报帐等工作,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会计做好各帐务处理,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第六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会计科目应根据业务开展与财务分析需要设置,会计科目所核算的范围应给予明确,所使用的会计方法、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须坚持一贯性原则。

第八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财务人员应当会同分公司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对分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财务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报送报表的要求。

分公司财务人员须在每月10天内向总公司报送以下报表等资料:

(一)上月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日报表》(报告周期为每周)、《银行存款日报表》(报告周期为每周)、《往来账户余额表》、《费用明细表》、《科目余额表》、《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等;

(二)季度《财务分析报告》(按季度出具)等;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

(一)凡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表、会计文件和其他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表等有关的财力资料,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

章,由主办会计装订、归档保管,并于次年的3月底之前移送总公司财务部。

(三)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总监或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方可离岗。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在第三人监督下进行。

四、财务内控管理

第十六条:现金内控管理

(一) 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二) 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3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三) 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第十七条:银行存款内控管理

(一) 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二)分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需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且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则分公司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长期不动的银行账户

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三)分公司主办会计每月须核对银行对账单与出纳《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帐帐相符。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内控管理

(一)实行财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和核算管理部门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为分公司行政主管,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购置、处置、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为分公司财务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二)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保管负全面责任。分公司固定资产应妥善保管使用;固定资产有转移、处置、报废等变动的,财产主管部门均应办理移交手续并做登记工作。若遇固定资产移出分公司、处置、或报废的,则财产主管部门应及时报送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三)财产使用部门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坏、遗失的,应按财务部门估计损失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工资、借款、费用的内控管理

(一)工资核算应严格按行政部门出具的录用员工的薪酬标准与《考勤与工资核算管理办法》执行。主办会计应事先留有“员工签字”字样,以核对考勤的真实性,必要时可进行查岗,有权将查岗的结果上报行

政部门负责人公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 借款、费用的核算应严格按《分公司各项资金支付内控及申报流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分公司人员应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完成。

第二十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经营的监督,总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分公司进行稽查与内部审计。

五、罚则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者,将视情节的轻重处予50-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当事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分公司款项以所规定以外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适用本条款予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六、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人员。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xxxxxx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与解释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年** 日起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某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高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集团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规范子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物价管理、成本及费用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股权及股票投资、关联交易及利润分配等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现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4 总则 4.1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子公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财务事项具有审批权,但不得超越制度范围、突破计划或定额。 4.2子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集团

公司批准。 4.3经集团公司批准,给予子公司定额内灵活使用一定资金的权力。 4.4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委派,负责组织子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子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4.5财务部派出人员有监督子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子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集团公司。 4.6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4.7子公司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要求规范会计行为。集团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经济责任制相关指标进行监督考核。财务部可以随时查阅和审计子公司的会计账目,查阅时子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4.8子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9子公司中层人员、财务负责人收入实行年薪制,分别由子公司、集团公司按月预发收入,年终由集团公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上述人员的重点项目等专项奖励,均须报集团公司批准。除预发的月度收入、专项奖励外,子公司中层人员、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子公司支取任何名目的收入,否则,按违纪处理。 5 管理要求 5.1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1.1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

财务管理制度简洁版

财务管理制度简洁版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秉着互惠互利,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为维护各合伙人的权利,特制定如下规定: 1、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股金、或借给他人。 2、必须设立现金日记账、按权责发生制按月编制利润表以便合伙人随时查阅,按年出具利润表作为盈余分配的依据。 3、结算必须通过专门账户办理(不得另设账户),能通过网银划转的必须通过其经办。 4、现金收支与记账分别设立专人负责,店铺资金由出纳会记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5、为规范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及审批程序,明确费用开支责任,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本着量入而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 6、各项支出、收入、店铺每用一笔资金需有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 7、对于店铺出差费用(订货会、培训等)除来往路费、住宿全报 销外,每天每人补助餐补50元/人。 8、账目日清月结,每月在董事会例会上公布一次。 9、月算账目、年度预算账目、须由全体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二条费用性质及开支标准 费用分类;

1、人员工资 2、水电费用 3、广告费开支 4、其他办公性质费 5、财务账册及文具等费用 6、购买物品,须办理验收手续,发票承办人员与验收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名,并附上“采购请购单”。 第三条报销程序 1、费用审批、报销流程 合伙人授权合伙负责人在可行性方案变动成本成本额90%的范围内,据实开支,超过部分需征得合伙人同意后才能支出。 第四条费用报销责任界定 1、报销人的责任 (1)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2)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在粘贴单界线内平均摊薄粘贴)。

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XX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街道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财政预算管理 第一条财政办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支出,按照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根据工作进度及事业发展需要拨付财政资金。 第二条街道办每年11月15日前向各单位(部门)传达宝安区财政局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意见。 第三条财政办根据财政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草案,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和编制方法。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根据财政预算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预算草案。项目支出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需附上预算说明。预算草案报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预算年度前一年的12月1日前报财政办。 第五条财政办依据各单位(部门)预算,结合财政资金的具体情况,编制街道的综合财政预算草案,并于预算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将预算草案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宝安区人大审批。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或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收支的,经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交财政办执行。第七条财政办按照全年预算方案,每月做出财政资金收支计划,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按照每月资金安排报账和核算。 第二章财政资金拨付管理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大唐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中国**集团公司 省级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范集团公司省级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省发电公司)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目标控制、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省发电公司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在集团公司制度框架内,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省发电公司。 第二章产权管理 第四条省发电公司属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原集团公司内部核算电厂划入省发电公司后,为省发电公司内部核算电厂,由省发电公司实施管理。原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划入省发电公司后,为省发电公司控股子公司,省发电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管理,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第六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与省发电公司的产权纽带关系,省发电公司每年按集团公司核定数额上缴投资收益。 第三章投、融资管理

第七条大中型基建工程、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工程和限额以上小型基建工程等投资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相关计划及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融资管理。 第八条省发电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非电项目投资。 第九条省发电公司按照自我平衡的原则安排集团公司批准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和还贷计划。 第十条省发电公司在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编制融资方案,融资方案纳入资本性收支预算。 第十一条省发电公司负责审核所属企业的年度借款预算、项目融资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基层企业负责落实项目贷款承诺。 第十三条基层企业负责编制年度借款预算、项目融资的建议方案,报省发电公司审核。 第十四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担保管理 第十五条省发电公司为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需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办理。如需为多经企业提供担保,必须进行风险分析,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办理。 第十六条省发电公司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确有必要提供担保的,需由省发电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核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办理。 第十七条省发电公司所属内部核算单位不得提供担

财务管理制度简洁版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秉着互惠互利,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为维护各合伙人的权利,特制定如下规定: 1、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股金、或借给他人。 2、必须设立现金日记账、按权责发生制按月编制利润表以便合伙人随时查阅,按年出具利润表作为盈余分配的依据。 3、结算必须通过专门账户办理(不得另设账户),能通过网银划转的必须通过其经办。 4、现金收支与记账分别设立专人负责,店铺资金由出纳会记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5、为规范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及审批程序,明确费用开支责任,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本着量入而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 6、各项支出、收入、店铺每用一笔资金需有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 7、对于店铺出差费用(订货会、培训等)除来往路费、住宿全报销外,每天每人补助餐补50元/人。 8、账目日清月结,每月在董事会例会上公布一次。 9、月算账目、年度预算账目、须由全体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二条费用性质及开支标准 费用分类;

1、人员工资 2、水电费用 3、广告费开支 4、其他办公性质费 5、财务账册及文具等费用 6、购买物品,须办理验收手续,发票承办人员与验收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名,并附上“采购请购单”。 第三条报销程序 1、费用审批、报销流程 合伙人授权合伙负责人在可行性方案变动成本成本额90%的范围内,据实开支,超过部分需征得合伙人同意后才能支出。 第四条费用报销责任界定 1、报销人的责任 (1)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2)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在粘贴单界线内平均摊薄粘贴)。

XX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街道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财政预算管理 第一条 ?财政办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支出,按照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根据工作进度及事业发展需要拨付财政资金。 第二条 ?街道办每年 ?月 ?日前向各单位(部门)传达宝安区财政局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意见。 第三条 ?财政办根据财政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草案,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和编制方法。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根据财政预算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预算草案。项目支出金额在 ?????元以上的需附上预算说明。预算草案报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预算年度前一年的 ?月 日前报财政办。 第五条 ?财政办依据各单位(部门)预算,结合财政资金的具体情况,编制街道的综合财政预算草案,并于预算年度前一年的 ?月 ?日前将预算草案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宝安区人大审批。 第六条 ?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或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收支的,经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交财政办执行。 第七条 ?财政办按照全年预算方案,每月做出财政资金收支计划,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按照每月资金安排报账和核算。 第二章??? 财政资金拨付管理 ????? 第九条 ?财政办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 第十条 ?财政办负责执行部门预算并核定部门预算的支出用途拨款,拨付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第十一条 ?财政办拨款专用印章原则上由主任负责保管。分管资金的会计人员保管各自的银行预留印鉴私章,如外出或休假,各类印章实行交叉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财政办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的拨付,不得无故拖延。拨款人员对申请拨付资金的用途、相关附件及请款单据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请款单据,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财政办、审计办对各单位(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定期跟踪检查。 第三章?? 现金管理 ? ??第十四条 ?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合理使用现金。超出规定范围的 各单位(部门)通过开户银行予以结算;特殊情况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必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十五条 ?各单位(部门)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限额。 ??? 第十六条 ?各单位(部门)收到的所有现金必须于当天存入银行,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坐支?即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以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 第十八条 ?各单位(部门)不得?公款私借?和以?白头单?顶库。公务借款按借款审批权限的规定执行,公务出差或会议借款,在事毕后七天内办理结算;其他公务借款的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1%以上(不含51%)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财务预测、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收费合理。 第十条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第十一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

财务管理制度(整套)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 财务管理制度 2019年7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 1 - 第二部分:财务基本业务管理制度 ......................................................................................................... - 1 - 一、基础工作.............................................................................................................................- 1 - 二、资金管理.............................................................................................................................- 2 -第三部分:经费审批及支出、报销管理制度 ......................................................................................... - 3 - 一、经费管理.............................................................................................................................- 3 - 二、经费报销.............................................................................................................................- 3 - (一)报销流程 ................................................................................................................. - 3 - (二)审批权限 ................................................................................................................. - 4 - 三、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4 - (一)社区经费管理 ......................................................................................................... - 4 - (二)社区经费使用程序 ................................................................................................. - 4 - 四、重点事项说明.....................................................................................................................- 5 - 第四部分:会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 ......................................................................................................... - 7 - 一、会计凭证周转流程 ............................................................................................................. - 7 - 二、票据管理............................................................................................................................. - 7 - 三、票据存放............................................................................................................................. - 8 - 四、票据使用............................................................................................................................. - 8 - 五、原始凭证要求 ..................................................................................................................... - 9 - 第五部分:固定资产管理......................................................................................................................... - 9 - 一、固定资产概念 ................................................................................................................... - 10 - 二、固定资产管理 ................................................................................................................... - 10 - 三、固定资产报账、登记及领用流程 ................................................................................... - 10 - 四、其他说明........................................................................................................................... - 10 - 第六部分:会计档案管理....................................................................................................................... - 11 - 一、会计档案概念 ................................................................................................................... - 11 - 二、会计档案管理 ................................................................................................................... - 11 -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用。 ............................................................................................... - 11 - 四、会计档案的保存和销毁。 ............................................................................................... - 12 - 五、会计档案移交 ................................................................................................................... - 12 -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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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预算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会计核算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投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资金筹措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产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成本费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工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内部审计监督....................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XX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集团管理制度,规范集团内部运作机制,强化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集团和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集团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是指由XXXX集团投资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1、XXXX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 资本(或股份)总额大于50%的; 2、XXXX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 资本(或股份)比例虽未达到50%,但XXXX集团的出资额已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XXXX集团派出的董事担任的; 3、XXXX集团派出的董事占该公司董事会多数,并实际控制该公 司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 第四条 XXXX集团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XXXX集团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战略型管理模式,主导控股权, 弱化控制权。各子公司采取何种具体管控手段,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

财务管理制度模版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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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四章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 第五章资产管理 5-1 货币资金管理 5-2 应收款和预付款的管理 5-3 固定资产管理 5-4 无形资产管理 第六章负债、筹资及担保的管理 第七章收入与成本的管理 第八章项目投资管理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章审计监督 第十二章财务考核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名)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法,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仅指*****(公司名)。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部门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本制度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要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经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议案; (四)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表决的关联交易;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经过的其它财务事项。

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磁峰镇健身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体育局京体群字(20xx)4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北京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俱乐部的形式为社区内的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体育活动场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俱乐部定名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第三条: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由长安新城社区热心支持体育、热爱体育活动的单位和居民群众自愿组成的,是隶属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四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体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规定,大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五条:本俱乐部接受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俱乐部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大成南里长安新城社区。 第二章 第七条: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 第八条:本章程所称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主要是长安新城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居住在长安新城社区内的人员,本地区范围内的体育爱好者,体育专长的运动员、裁判、教练、外援等,在各协会中参加活动人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1、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优惠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及兴趣活动; 3、对俱乐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的权利; 4、对俱乐部组织的赛事,各团体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优先进行冠名赞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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