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标准版本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标准版本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21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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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标准版本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标准版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防止由于排洪构筑物损坏导致泄漏、漫顶、溃坝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

(1)排洪构筑物检查由公司安全科负责。

(2)安全科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排洪构筑物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必须进入排洪构筑物内部,并做好防护措施,禁止走过场,重点检查:

①、排水井的井壁不能有剥蚀、脱落、渗漏等现象存在,进水口不能进入漂浮物,否则要及时处理。

②、排水涵管不能变形、破损、断裂和腐蚀,更

不能有淤堵,如发现以上现象,要及时处理。

③、排水涵洞的检查,洞内不得塌方、断裂、变形、破损等现象出现,如发现洞内塌方造成排洪能力下降,应向上级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否则停止使用。

④、溢洪道不得塌方、变形、破损、断裂,沟内不得淤堵,如有此类现象,应立即修复清理,保证溢洪道畅通。

⑤、截洪沟检查,不得出现断裂、变形、淤堵、塌方等,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截洪沟的充分利用。

(3)检查时必须对检查部位、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做好检查记录并登记存档,每月28日前向县安监局上报检查的影像资料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文字说明。

(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间,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请资质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隐患,严防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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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尾矿库标准化管理制度

目录 前言 (5) 第一章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6)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制度 (7) 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管理制度 (10) 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评审与更新管理制度 (13) 法律法规融入管理制度 (16) 安全机构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9)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1) 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24) 标准化记录管理制度 (29)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32)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管理制度 (34) 承包商管理制度 (37)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41)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43)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46)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管理制度 (47) 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 (51) 任务观察管理制度 (53)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 (54) 安全意识提升管理制度 (55)

第四章尾矿库建设 (63)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64) 尾矿库闭库管理制度 (67) 第五章尾矿库运行 (69) 尾矿浓缩与分级安全管理制度 (70) 尾矿输送安全管理制度 (72) 尾矿输送泵站安全管理制度 (74) 尾矿库子坝筑坝与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75)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78) 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0) 尾矿库渗流控制措施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2)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84) 尾矿库照明管理制度 (86)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87)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8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2) 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 (96) 第六章检查 (98)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99) 尾矿库纠正与预防管理制度 (104) 第七章应急管理 (106)

山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方案

《山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方案》 晋安办发〔2020〕27号 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根据省政府要求,为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等八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98号)精神,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8号)《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结合我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实际,扎实做好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尾矿库闭库 (一)闭库范围。 1.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 2.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 3.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 (二)闭库设计。 1.尾矿库在闭库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闭库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闭库设计应对各种隐患作出可行的整治措施设计。设计重点应包括下列内容: (1)坝体(包括初期坝、堆积坝和副坝)整治; (2)尾矿库排洪系统整治; (3)周边环境整治; (4)完善监测设施; (5)闭库后管理的要求。 (三)闭库参与单位。 1.勘察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设计单位应当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安全评价单位应当具有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其它矿采选业资质。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施工资质。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 2.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监理等单位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尾矿库的等别符合下列规定: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矿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矿XXX尾矿库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Q200—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YS541 —95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ZBJ1-90 尾矿库设计规范;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8号。 3、术语和定义 尾矿库 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全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尾矿库的全部库容,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等五部分 有效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初期坝内坡面、堆坝外坡面以里(对下游式尾矿筑坝

则为坝内坡面以里),沉积滩面以下,库底以上的空间,即容纳尾矿的库容。 调洪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最高沉积滩面、库底、正常水位三者以上,最高洪水位以下的空间。 总库容 设计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全库容。 浸润线 为排除尾矿坝坝体渗水,增强坝体稳定性,在坝体内设置排水系统, 尾矿库内的水沿尾矿颗粒间的孔隙向坝体下游方向不断渗透形成渗流,稳定渗流的自由水面线称为浸润线 尾矿坝 贮存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坝体构筑物,一般指初期坝和堆积坝。 初期坝 基建中用当地材料筑成的,作为堆积坝的排渗体和支撑体的坝。 堆积坝 生产过程中在初期坝坝顶以上用尾矿充填堆筑而成的坝。 上游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中线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轴线处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F游式尾矿筑坝法在初期坝下游方向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沉积滩 水力冲积尾矿形成的沉积体表层,常指露出水面部分。 滩顶 沉积滩面与堆积坝外坡的交线,为沉积滩的最高点 滩长 由滩顶至库内水边线的距离。 坝咼 对初期坝和中线式、下游式筑坝为坝顶与坝轴线处坝底的高差。 总坝咼 与总库容相对应的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坝高。 堆坝高度或堆积高度

尾矿库管理规定

承钢天宝矿业尾矿库管理制度 尾矿库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属公司重大危险源,为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2、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3、尾矿库安全检查主要内容;4、尾矿库管理考核规定。第一部分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 一、尾矿库的勘察与设计管理: 新建尾矿库的勘察设计,老库的加高扩容、闭库勘察设计等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生产处具体负责方案的论证及设计委托工作,其它相关手续由各分公司负责办理。 二、尾矿库设计合同的管理及设计资料的管理: 1、新建尾矿库的勘察、可研、安全预评价、设计;老尾矿库加高扩容的安全现状评价、稳定性分析、闭库设计;现使用尾矿库整改措施等合同的签订及审查工作由公司生产处具体负责。 2、各分公司负责尾矿库前期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尾矿库工程资料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统一整理、组档,公司、生产处和分公司各保存一份。 第二部分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一、各责任单位于年初制定出本公司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包括 尾矿库子坝的堆筑方案、排渗方案、坝肩排水沟的接续方案)报生产处,生产处按作业计划统一下达施工任务书。 二、安全监测设计落实工作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按尾矿库设

计安全专篇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并监督各责任单位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监测项目,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建立起完整观测资料。 三、尾矿堆放和筑坝: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 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 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 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在子坝堆积 过程中应进行适当压实。 3、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 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 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楚杂物不得就地堆 积,应运到库外。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 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 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1)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

矿场生产尾矿库闭库安全管理制度

矿场生产尾矿库闭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停用的尾矿库应按正常库标准和闭库安全评价,进行闭库整治设计;闭库整治设计由生产技术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并按要求进行验资验证、设计审查、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二条尾矿坝整治内容为: (一)对坝体稳定性不足的,应采取削坡、压坡、降低浸润线等措施,使坝体稳定性满足安全规程要求。 (二)完善坝面排水沟和土石覆盖或植被绿化、坝肩截水沟、观测设施等。第三条排洪系统整治内容为: (一)根据防洪标准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当防洪能力不足时,应采取扩大调洪库容或增加排洪能力等措施;必要时,可增设永久溢洪道。 (二)当原排洪设施结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或受损严重时,应进行加国处理;必要时,可新建永久性排洪设施,同时将原排洪设施进行封堵。 第四条闭库工程施工及验收可参照《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规程。 第五条尾矿库闭库后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闭库后的尾矿库,必须做好坝体及排洪设施的维护。未经论证和批准,不得蓄水,严禁在尾矿坝和库内进行乱采、滥挖,违章建筑和违章作业,

(二)闭库后的尾矿库,未经设计论证和批准,不得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 第六条经批准闭库的尾矿库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工程设计、安全评价。 第七条在尾矿库再利用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按规程规定确保尾矿库安全。 第八条对闭库尾矿库进行回采再利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规划在库内进行回采,排沙和排水;若继续使用原尾矿坝和排洪设施时,不得影响尾矿坝和原排洪设施的安全, 第九条尾矿库再利用生产完成后,应按规程规定,重新履行闭库手续。 第十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2018年5月 中国·湖南·沅陵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1页 目录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3) 尾矿库回采和闭库安全管理制度 (8) 尾矿库输送安全管理制度 (12)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15) 尾矿库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管理制度 (18) 尾矿库筑坝、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23) 尾矿库渗流控制措施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6)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29) 1.1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5页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切实加强对公司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的管理。 4术语(无) 5职责分工 5.1 总经理 全面负责尾矿库建设的管理工作。 5.2 分管副总经理 具体负责尾矿库建设各阶段的安全管理。 5.3 基建部 负责尾矿库建设期的工程管理,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5.4 生产技术部 负责尾矿库相关技术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工作。 5.5 安环部 负责组织编制尾矿库建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2页共5页 6工作程序 6.1 尾矿库建设三同时的要求 尾矿库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有关“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公司成立尾矿库项目建设专门机构,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均应委托资质单位承担。 6.2 尾矿库勘察的要求 6.2.1 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 康的要求。 6.2.2 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查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 构筑物稳定性的不利因素,并提出工程措施建议,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6.2.3 对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上游法尾矿堆积坝工程地质勘察 规范》。 6.3 尾矿库设计的要求 6.3.1 尾矿库库址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6.3.1.1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6.3.1.2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6.3.1.3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6.3.1.4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 库长。 6.3.1.5 尾矿库设计文件应明确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6.3.1.6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6.3.1.7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库标准化实施方案

尾矿库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9]80号)文件的精神,使公司的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本年度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厂南渣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推进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基础建设阶段: 1、建立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目标应体现尾矿库的风险特点和具体情况)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有完整的安全记录(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应确定渠道,识别、获取影响尾矿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应有具体的清单,并阶段管理评审) 4、内部沟通、外部联系、承包商的管理 5、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考虑所有的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包括: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现在和计划的生产活动、内部和外部的改变。具体为暴雨风险,周围山体泥石流风险,周围喀斯特地貌导致的风险地震风险,库区周围作业风险,库内采、选尾矿风险,蓄意破坏风险。 6、其他资料: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等有关资料、排渣、堆渣设计方案、防洪、防渗设计方案。 二、运行阶段: 1、运行管理内容:水位控制与排洪、防震与抗震、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作业环境、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 2、安全检查: (1)日常巡查和定期观测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识别并纠正渣场工作人员不当的行为;输送、排放设备、设施的状况;初期坝有无位移及不良的状况;坝体是否有沉降; 防渗设施有无不良的状况;排洪设施有无不良的状况;周围地质环境是否变化;周边是否有乱采滥挖现象;有无放牧和开垦现象;纠正和整改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设有尾矿库的企业。 第三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企业职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 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 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第七条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管理 第八条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 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 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 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九条企业尾矿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测项目; (七)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九)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三)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 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管理工作; (四)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下述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一、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1、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3、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4、尾矿库滩顶标高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当滩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 1----3个点;当滩顶高低相间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米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各测点中的最低点作为尾矿库滩顶标高。 5、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 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6、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时,应视沉积干滩的平整情况,每100

米坝长布置不少于l-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测点应尽量在各变坡点处进行布置,且测点间距不大于 10 20米(干滩长者取大值),测点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5毫米。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应按各测量断面的尾矿沉积 干滩平均坡度加权平均计算。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0%。 7、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出的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的最小于滩长度是否满足下列表中要求。上游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 | 尾矿库等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最小干滩长度(米) | 150 | 100 | 70 | 50 | 40 | ------------------------------------------------------------------------ 下游式、中线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

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号:SM-ZD-88032 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厂每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尾矿坝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雨季每十天检查一次。 2. 巡坝人员每天必须对大坝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并由溢流口取回水样测定PH值,于当天17:00前报厂调度。 3. 每逢暴雨,巡坝人员必须当天上坝巡查、监视大坝的安全情况,并向厂调度室报检查情况。 4. 对大坝边坡、草皮、涵洞、水沟管理好,防止当地村民在坡上种树、放牛,对自然生长的树木必须及时连根挖掉,发现白蚁做窝,及时消除隐患。 5. 根据库容情况,必须经常调整尾矿管排放口,使尾矿按需要存放。 6. 必须定期检查坝内侧堤坝是否被风浪冲刷塌陷,凡有冲刷深度超过10公分的,必须报告厂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7. 每年对坝的溢流沟渠、山坡挡水沟进行一次清理,保证沟渠畅通,确保泥沙不进入尾矿坝内。

尾矿库闭库及回采管理制度

Q/LHJT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企业标准 Q/LHJT·js·G·ah·49-2018 尾矿库闭库及回采管理制度 2018 - 05-01发布2018–05-01实施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 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管理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归口。本制度由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由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起草编制。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曹虎、陈政 本制度审查人:马克 本制度批准人:陆龙华

尾矿库闭库及回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确保尾矿库闭库后长期安全稳定,满足尾矿库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防止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尾矿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尾矿库闭库及回采相关安全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本部和所属各单位。 3 术语及定义 尾矿库闭库:闭库是代表一个过程,是表明一座停用的尾矿库能达到长期安全稳定的要求而进行一系列工作的过程,包括尾矿库闭库设计、施工验收及闭库后的维护等。 4 职责 4.1 尖山磷矿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尾矿库闭库、回采勘察、安全预评价和回采设计工作,负责将尾矿回采安全预评价报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负责尾矿库闭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和指导; 4.2 尾矿库管理的生产中心负责闭库的实施工作,并落实闭库后的日常维护管理,回采期间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 5 尾矿库闭库管理 5.1 尾矿库申请闭库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确定尾矿库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应对策,作为闭库设计依据。 5.2 尾矿库闭库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批。 5.3 经过评价和闭库设计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治理措施后,按尾矿库闭库程序提出闭库申请,闭库设计资料和闭库治理工程安全验收资料应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4 所属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闭库设计确定的工程等级,并按照建设程序规定,分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闭库治理和施工监理,如局部修改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认可,重大方案修改必须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5.5 尾矿库闭库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尾矿库闭库验收。

尾矿库闭库工程

尾矿库闭库工程 代县大红才铁矿狼角洼尾矿库闭库工程竣工报告编制单位竣工报告代县大红才铁矿狼角洼尾矿库闭库工程竣工报告 编制单位:编制日期 单位承建的代县大红才铁矿狼角洼尾矿库闭库工程合同工期为2010年5月2日至2010年6月12日,我单位经过精心施工,在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细心指导下现已顺利地完成了该项工程,在此就该项工程的施工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工程概况代县大红才铁矿狼角洼尾矿库位于代县聂营镇井沟村狼角洼沟,是一座山谷型尾矿库,工程内容在库区下游新建一座干砌石抗滑棱体,棱体高10米,顶宽4米,修建前对坝基进行清理,把堆积坝坡度放缓至1:3,从标高1122起,每10米高一级马道,马道宽3米。对坝面实施0.4—1m厚的覆土护面处理。堆积坝顶设60米宽平台。排洪设施在库区北侧修一条泄洪渠,出口修消力池,安设必要的观测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主要工程量:⑴干砌石抗滑棱体5000m3 ⑵排洪设施浆砌石体800m3 ⑶堆积坝顶面及下游坡面覆土12000 二、工程开工情况根据合同工期、质量要求,我公司于2010.5.1组建了代县大红才铁矿尾矿库闭库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李向东、项目总工赵治平、下设工程组、物资组、质检组、财务组、安全组、办公室五组一室对该工程按项目法实施管理,任务分块承包,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网络,施工过程中内外协调工作,组织好主要材料的供应和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三、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根据工程工期紧,施工任务重的特点,我项目部陆续投入了适宜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作用,提高了施工机械化程度,确保了工程如期完成。投入机械设备如下; (一)坝体削坡施工时应在坝体施工完毕后根据设计位置尺寸进行施工放线,牵线进行边坡修整,达到要求尺寸时进行人工配合机械回填边坡。 (三)浆砌排水沟施工方案1、沟槽开挖放好边沟沟底沟沿边线,并用白灰在地上画出,利用人工配合挖掘机械开挖,自卸汽车运输,开挖至距设计尺寸10~15cm时,改以人工挖掘。人工修整至设计尺寸,不能扰动沟底及坡面原土层,不允许超挖。开挖清理完毕后,然后请监理检验。3、材料要求(1)、石料选用厚度不小于15cm具有一定长度和宽度的片状石料,石料质地强韧、密实,无风化剥落、裂纹和结构缺陷,表面清洁无污染。(2)、砂浆使用强制式拌和机现场拌和,材料使用中(粗)砂,且为河砂,过筛后机拌3~5min后使用。砂浆随拌随用,保持适宜稠度;在拌和3~5h使用完毕;运输过程或存贮过程中发生离析、泌水砂浆,砌筑前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3)、施工现场不堆放不合格材料,废弃的材料及时清理出场。 五、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管理措施(1) 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质量管理小组主持的质量汇报会。由各工种主抓质量的负责人汇报一周来已完工程的每道工序质检情况,领导小组在充分查找不足和协调各单位、各工种、

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新版)

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一、说明 (1) 二、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3) 1.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3) 1.1目标(60分) (3) 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100分) (4) 1.3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60) (7) 1.4安全生产责任制(60分) (7) 1.5文件与资料控制(60分) (9) 1.6外部联系与部沟通(60分) (11) 1.7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80分) (13) 1.8安全投入(80分) (14) 1.9工伤保险(40分) (15) 2.风险管理 (16) 2.1辨识与评价要求(100分) (16) 2.2风险评价(120) (18) 2.3 关键任务识别与控制(80分) (20) 3.安全教育培训 (22) 3.1 员工安全意识(60分) (22) 3.2 培训(100分) (23) 4.尾矿库建设 (25) 4.1勘查、设计、施工与验收(100分) (25) 4.2回采和闭库(100分) (27) 5.尾矿库运行 (29) 5.1 尾矿输送、筑坝与排放(150分) (29) 5.2 水位控制与防汛(150分) (32) 5.3 尾矿坝渗流与防震、抗震(100分) (33) 5.4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70分) (34) 5.5变化管理(100分) (37) 6.检查 (38) 6.1 一般要求(80分) (38) 6.2 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80分) (40) 6.3 防洪安全检查(80分) (42) 6.4坝体安全检查(100分) (43) 6.5 库区安全检查(80分) (45) 6.6 纠正和预防措施(80分) (47) 7.应急管理 (48) 7.1 应急准备(60分) (48) 7.2 应急预案(60分) (50) 7.3 应急响应(50分) (52) 7.4 应急保障(60分) (53) 7.5 应急评审与改进(50分) (55)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2000年11月6日国家经贸委令第20号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设有尾矿库的企业。 第三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企业职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第七条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管理

第八条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九条企业尾矿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测项目; (七)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九)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尾矿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99 尾矿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尾矿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尾矿库安全检查组织形式分为公司级、车间(选厂)级、班组级安全检查及定期观测等,负责检查的人员由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尾矿工担任,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2、安环部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地质测量部负责组织尾矿库的定期监测,选矿厂负责尾矿库日常管理及组织车间级检查,尾矿工负责尾矿库的日常检查。 3、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地质测量部、选矿厂、机动能源部、基建部参加,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1)。 4、选矿厂检查:由选厂负责。选厂分管尾矿库厂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输送,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 刘家沟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刘家沟尾矿库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颁布日期:2013/1/31 实施日期:2013/2/1 批准:

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制人员主编:周少兵 副主编:洪建华 责任编辑:穆松泉谢小林包矢航 审稿人员:廖先渺但新民朱谋新黄良金韩建华安文庆熊衍良任福雄穆松泉肖滋文王小平杨文 彭俊波李勇万鹏程熊良根曹喜民苏超编写人员:谢小林沈纯亮章志敏纪海波汪宏陈仕胜王兴兴江鹏罗时华包矢航王坤黄懿斌

前言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是矿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督促我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本质安全程度,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照《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编制了江西铜业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体系——管理制度汇编,使矿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我矿创建、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小组 2013年1月

目录 1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1) 1.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CMS/ABZD﹙W﹚-1.1 (1) 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CMS/ABZD﹙W﹚-1.2 (4) 1.3法律法规需求识别与获取管理制度 CMS/ABZD﹙W﹚-1.3 (6) 1.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管理制度CMS/ABZD﹙W﹚-1.4 (8) 1.5法律法规评审与更新管理制度CMS/ABZD﹙W﹚-1.5 (1) 1.6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CMS/ABZD﹙W﹚-1.6 (3) 1.7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CMS/ABZD﹙W﹚-1.7 (8) 1.8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CMS/ABZD﹙W﹚-1.8 (12) 1.9安全记录管理制度CMS/ABZD﹙W﹚-1.9 (17) 1.10安全生产检查制度CMS/ABZD﹙W﹚-1.10 (20) 1.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CMS/ABZD﹙W﹚-1.11 (23) 1.12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CMS/ABZD﹙W﹚-1.12 (27) 1.13重大隐患上报与整改制度CMS/ABZD﹙W﹚-1.13 (31) 1.14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CMS/ABZD﹙W﹚-1.14 (34) 1.15特种作业管理制度CMS/ABZD﹙W﹚-1.15 (36) 1.16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CMS/ABZD﹙W﹚-1.16 (38) 1.17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1.17 (42) 1.1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CMS/ABZD﹙W﹚-1.18 (47) 1.1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CMS/ABZD﹙W﹚-1.19 (49) 1.20外部联系管理制度CMS/ABZD﹙W﹚-1.20 (51) 1.21内部沟通管理制度CMS/ABZD﹙W﹚-1.21 (53) 1.22 合理化建议制度CMS/ABZD﹙W﹚-1.22 (56) 1.23承包商选择、评价与管理制度CMS/ABZD﹙W﹚-1.24 (58) 1.2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CMS/ABZD﹙W﹚-1.25 (61) 1.25员工工伤保险与保障制度CMS/ABZD﹙W﹚-1.26 (64) 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68) 2.1 尾矿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CMS/ABZD﹙W﹚-2.1 (68) 2.2 尾矿库建设期及运行期风险评价计划CMS/ABZD﹙W﹚-2.2 (74) 2.3 尾矿库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CMS/ABZD﹙W﹚-2.3 (81) 2.4 编制关健任务作业指导书制度CMS/ABZD﹙W﹚-2.4 (83) 2.5 关键流程与关键设施的风险评价制度CMS/ABZD﹙W﹚-2.5 (85) 2.6 任务观察制度CMS/ABZD﹙W﹚-2.6 (88) 2.7许可作业管理制度CMS/ABZD﹙W﹚-2.7 (90) 2.8 风险评价计划配备资源的规定CMS/ABZD﹙W﹚-2.8 (93) 3 安全教育培训 (95) 3.1 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CMS/ABZD﹙W﹚-3.1 (95) 3.2 员工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制度CMS/ABZD﹙W﹚-3.2 (99) 4 尾矿库建设 (102) 4.1 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CMS/ABZD﹙W﹚-4.1 (102) 4.2 尾矿库闭库管理制度CMS/ABZD﹙W﹚-4.2 (109) 4.3 尾矿库回采管理制度CMS/ABZD﹙W﹚-4.3 (113)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尾矿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尾矿设施造成危害,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尾矿设施是指公司尾矿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排洪系统等设施。 二、尾矿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组织安全检查、验收、评估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尾矿库闭库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由公司组织。 三、尾矿设施运行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定认真做好输送、放矿、筑坝、回水及坝体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四、负责尾矿库安全巡查及维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六、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尾矿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9月主汛期进行班检查和10-5月进行日检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6-9月实施周检查,10-5月实施月检查);公司安环部安全抽查(不定期)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6-9月)公司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

七、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 八、任何人发现尾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都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和公司领导。 九、对发现的尾矿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予以研究、整改。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基础管理 1.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环办负责。 2.防汛办公室作为尾矿库汛期安全运行的主要监管部门。 3.安全环保部制定并完善尾矿库看坝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4.所有看坝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参加每年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 5.每年制定生产计划时必须有尾矿排砂计划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保证资金投入到位,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尾矿库相关设施构筑及排放方案由质检部负责,经公司审定后实施,并送安全环保部存档。 6.公司建立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演练。 7.安全环保部健全尾矿库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测量记录、隐患处理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安全环保部、综合部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 二.现场安全管理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一、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1、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3、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4、尾矿库滩顶标高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当滩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1——3个点;当滩顶高低相间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米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 各测点中的最低点作为尾矿库滩顶标高。 5、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 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6、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时,应视沉积干滩的平整情况,每100米坝长布置不少于l-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测点应尽量在各变坡点处进行布置,且测点间距不大于10 20米(干滩长者取大值),测点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5毫米。尾矿库沉积干滩平 第 2 页共 2 页

均坡度,应按各测量断面的尾矿沉积干滩平均坡度加权平均计算。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0%。 7、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出的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的最小于滩长度是否满足下列表中要求。 上游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 尾矿库等 别| 一| 二| 三| 四| 五| |最小干滩长度 (米) | 150 | 100 | 70 | 50 | 40 | 下游式、中线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尾矿库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最小干滩长度(米) | 100| 70 | 50 | 35 | 25 | 8、根据检测出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在最高洪水位时坝的安全超高是否满足下表要求。 尾矿库的等别 | 等别| 全库容(万立方米) | 坝高(米) | | | 二等库具备提高等别条件者|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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