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制度

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制度
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制度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关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项目部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夏季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钢筋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施工后勤员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后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2、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5、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7、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长及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令、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3、组织施工班组长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4、时刻注意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1、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3、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4、经常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危险源。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为确保本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操作,预防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特制订本现场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一系列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建立健全安全网络,各施工班组应把安全施工视为头等大事。

二、安全施工作业制度

项目部所有人员及施工班组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合理使用必要的劳防用品,登高作业时,凡在2米以上悬挂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对安全带有专人做好检查工作。

三、安全用电制度

执行各种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临时线路建立须专人管理,各种电气设备(工具)金属外壳均应妥善接地或接零,对拖线板,开关等进行检查,维修电箱要设有二级保护措施。

四、安装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制度

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护装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电焊人员在烧焊的同时并设专人配备灭火机进行安全监护。

五、安全防火制度

施工现场配备好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基本消防知识,不随地乱扔火种,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防火规定。

关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现场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与类型

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木工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2、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3、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坑洞”等标志牌。

4、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物料提升机吊笼、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标志牌。

7、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9、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10、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11、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12、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13、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出作业施工必需系安全带”等标志牌。

14、在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15、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16、在出入通口、基坑边沿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三、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金石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要求,要爱护安全标

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项目部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根据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机管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的操作证后,方可上机操作。学员或实习人员必须在有操作证的指导师傅在场指挥下,方能操作机械设备,指导师傅应对其实习人员的操作负责。

3、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非施工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赁机械设备应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出租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其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的安装、拆除。不得将施工起

重机械的拆装过程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拆装。

9、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安装、拆除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交底后,方可实施。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组织机管员、安全员、电气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经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12、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3、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1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15、各种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上要有安全装置及相应的防护设置,使用时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否则不准使用。

16、建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对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17、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确保使用通过相关

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

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井架搭设前,由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员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

(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a、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c、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设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d、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a、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b、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c、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d、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a、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b、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定、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c、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d、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4)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a、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

b、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5)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a、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b、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c、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6)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a、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b、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c、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d、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三、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色应规划统一,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

四、安全检测工具的配备管理

1、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

2、安全检测工具必须是具有相关证照的合格产品。国家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必须有许可证;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认证证书;其他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与产品相对应。

3、安全检测工具应每年检定、校正一次,应有书面记录。

五、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经管理部门同意后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夏季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病人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利用宣传单、讲座与示范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二、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免中午高温时间作业。(高温作业是指在高

温、高湿或强烈辐射的环境下从事作业)。当工作需要时,应加强防晒防暑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处高温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要

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三、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四、对露天作业中的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经常洒水降温。

五、对高温、高处作业的人员,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不适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六、要保证及时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七、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钢筋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钢筋制作场地应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材料验收发放和钢筋机械、开关箱、电焊、氧气、乙炔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二、有计划地及时上报各种规格钢材的需要量,防止钢材和半成品的积压,做好钢材的防腐蚀和除锈工作。

三、场地各种规格的钢材、半成品、下脚料应整齐堆放有序,严格按

图配料,严禁其他工种人员随意断料和使用钢材。

四、严禁架空电线和移动电缆线裸露,所有钢筋机械的电缆线暴露部分应套管,或按规定埋入地下,严禁与各种钢材交叉互压、乱拖乱接、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五、各种规格型号的半成品应分开堆放,并标号挂牌。

六、严格遵守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使用规定。

七、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非熟练工严禁高空作业。

八、加强各种工具、劳保用品、作业设备的管理和保管,严防内外偷盗事故的发生。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项目部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2、项目部每季度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核意见通报公

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每月项目部对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面检查与考核, 考核意见通报项目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公司安全部。

4、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可结合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做到边检查边考核,边改进边提高。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制定,并经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变化而作及时修正。它的修正、审核、批准由原编制、审核、批准部门或人员进行。

7、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人员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决定。一般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和安质部、工程部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目标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

8、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中涌现的先进平班组与先进个人应当及时表彰奖励,及时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考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部门除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外,还应对其公开曝光。

9、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考核组应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验证,相关班组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10、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直接依据,并在项目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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