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第一章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一、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1、公共场所的概念:

即供公众使用的具有围护结构的场所。包括:(1)人工的生活环境;(2)从业人员的劳动环境;

2、公共场所包括哪些?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停车场、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厅等;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等;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3、公共场所的特点:

(1)人员集中,流动性大;

(2)场内设备和物品容易受到污染;

(3)公共场所容易传播疾病。

4、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应从哪几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2)建立卫生管理机构;

(3)建立呵实行定期监测制度

二、消毒与控虫

1、公共场所消毒常用的物理方法有哪几种?

(1)煮沸消毒:

(2)湿热消毒,主要利用蒸汽的热力进行消毒;

(3)紫外线消毒;

2、公共场所四害指哪几害?

指蚊子、苍蝇、跳蚤、老鼠,是公共场所呵人类生活环境中重要生物性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

3、公共场所蚊虫的防治方法有几种?

(1)改善环境;

(2)物理防治。如:捕杀、火烧、煮沸等;

(3)化学防治,通过触杀、熏杀、胃毒的方式使昆虫死亡;

(4)生物防治。利用防治对象的天敌或致病微生物捕杀害虫。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一、公共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1、公共场所应达到的温度:15-35℃。

2、公共用具有哪些卫生要求:

(1)控制污染源;

(2)妥善保管用品用具;

(3)严格消毒工作;

(4)湿式清扫;

(5)认真执行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

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该达到的基本卫生要求:

(1)通过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2)通过自然采光和合理装置照明设备,使采光照明达到卫生要求;

(3)环境整洁安静;

(4)卫生设施完好,符合卫生要求,运转正常;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4、公共用具的最主要污染有:

(1)顾客对公共用具的直接接触;

(2)通过从业人员的直接、间接接触;

(3)空气中的灰尘。

二、旅店业卫生要求:

1、旅店业应达到那些卫生要求:

(1)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2)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标准;

(4)各类旅店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6)有集中空调装置的宾馆、饭店、旅店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

2、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应达到的卫生要求:

(1)旅店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

(2)毛巾和旅客的床上卧具细菌检测符合卫生标准;

(3)公共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4)脸(脚)盆、浴盆、坐垫、拖鞋不得检测出致病菌。

3、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4、旅店房内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有通风设施,抽水马桶、浴盆、洗漱池每日清洗消毒。

三、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卫生要求

1、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内照明度的要求:

人工照明应光线均匀、柔和、不炫目、照度充足。室内照度不得低于100Lx。

2、主管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卫生管理?

(1)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

(2)凡有法定禁忌症这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应合理进行室内外环境清洁,严禁随地吐痰和室内吸烟,专人负责室内通风换气和空调系统的管理;

(4)对这些场所开展经常性消毒工作;

(5)对馆内噪声源进行管理禁止室内嬉闹喧哗。

3、对这些和场所如何消毒?

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是文化交流场所,不仅要注意一般性卫生工作,还要开展经常性消毒工作。需要注意:

(1)图书、文物等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卫生间、座位应用消毒剂消毒;

(2)不仅收购的旧书本要消毒,其他公共用器具也应按期消毒处理;

(3)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应根据需要消毒室内空气。

四、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要求

1、文化娱乐场所存在那些卫生问题?

(1)一般档次低的文化娱乐场所建筑条件差,加之管理不好,场内往往拥挤不堪,卫生设施不全,吸烟普遍,从而经常出现空气污染;

(2)用具不洁,光线过强或过弱,噪声刺耳,视距角度不合理,使观众感觉疲乏、头晕嗜睡,甚至恶心等不适,而且容易引起呼吸系统和肠道传染并的传播。

2、文化娱乐场所应达到那些卫生要求?

(1)文化娱乐场所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2)文化娱乐场所室内外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等场所内禁止吸烟,宜设立专门吸烟室;

(4)放映电影的场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空长时间不少于10分钟。换场时间应加强通风换气;

(5)观众厅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的座位套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6)立体电影院供观众使用的眼镜每场用后应经紫外线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眼镜。(7)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必须加强室内机械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8)剧场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内禁止使用有害观众健康的烟雾剂;

(9)舞厅在营业时间内严禁使用波长的紫外线灯滑石粉;

(10)观众厅内及其他场所厅内(室)内使用的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有潜在危害;(11)放映录像电视的最近视距为显示屏幕对角线长度的4倍,采用投影的视距为屏幕宽的1.5倍;

(12)酒吧、茶座、咖啡厅等的场所内供顾客使用的饮具应符合茶具消毒判定标准。

五、商场(店)、书店卫生要求

1、国家对商场(店)、书店的通风有何要求?

商场(店)、书店营业厅应有机械通风设备。有空调装置的商场(店)、书店新风量不低于20m2/(h.人),进风口应远离污染源。

2、商场如何进行卫生管理?

商场应制定行之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营业前后和营业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室内通风换气和空气净化工作。

3、商场(店)、书店内应进行如何清扫?

商店内应清洁整齐,采用湿式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4、商场对顾客有何服务与要求?

店内禁止吸烟,大型商场应设顾客休息室。大中型商场须设顾客卫生间,卫生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做到清洁无异味。

六、公共浴室的卫生要求

1、公共浴室的卫生要求:

(1)公共浴室应设有更衣室、浴室、厕所和消毒等房间;

(2)更衣室必须有保暖、换气设备,地面要防渗、防滑;

(3)浴室应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气窗面积为地面面积的5%。浴室地面坡度不小于2%,屋顶应设一定弧度。

(4)公共物品如浴盆、脸池、茶具、拖鞋、浴巾、床单、修脚工具和理发工具等,必须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盆浴间须设淋浴喷头,顾客用笔的浴盆应清洗消毒。

(5)浴室内不设公用脸巾、浴巾。

(6)更衣室所用垫巾应及时更换,保持清洁整齐。

(7)浴室及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8)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內不得设池浴。

(9)目前尚不能取消的池浴,在池浴间内必须设置淋浴喷头,池浴内的喷头数按更衣室床位数的1/5设置,相邻淋浴喷头的间距不小于0.9m;

(10)池浴每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池水每日至少要补充2次新水,每次补充水量不小于池水总量的20%;

(11)应设有禁止患者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肤霉菌病等)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

2、浴池每天用后是否必须清洗消毒?

浴池每天用后必须清洗消毒,浴室的污水也应净化消毒后排放。

第六章公共从业人员卫生职责

1、国家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有何卫生要求?

(1)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2)掌握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3)掌握卫生操作技能和常用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方法:

(4)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救治方法:

(5)了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哪些卫生知识?

从业人员必须完成“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时,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

3、从业人员每几年进行相关卫生知识的复训?

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

4、国家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有何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规定如下。

(1)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下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3)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执行;(4)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5)“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5、患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疾病其卫生管理标准如何规定?

(1)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痢疾(包括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内大便培养3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

(3)伤寒: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连续培养3次阴性者可从事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观察,第二年粪便检查连续进行两次培养阴性者,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活动期肺结核:活动期肺结核和痰带菌者应隔离治疗,痰培养阴性或一周内连续痰涂片两次阴性,达到临床治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5)皮肤病: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6)其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需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第四章卫生监督

1、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是什么?

(1)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2)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3)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职责是什么?

(1)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2)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4)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5)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

(6)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付的其他任务。

3、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如何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1)凡《条例》第二条所列公共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厂的选址、设计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设计说明书中必须有卫生篇章。其内容包括设计依据、主要卫生问题、卫生保健设施、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

(2)凡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和职业危害以及对周围人群健康有影响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制度。卫生评价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施工设计前完成。

(3)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发给“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施工执照。

(4)设计及卫生评价报告书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需要改仍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

(5)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通知卫生监督机构参加。验收合格者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4、“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如何管理?

(1)“卫生许可证”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由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发放管理。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机场、车站、码头、等侯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2)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审查监测确定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80%以上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经营单位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

(3)对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只发放1个“卫生许可证”,并注明其兼营项目。因违法而需注销其中某个经营项目时,在“卫生许可证”的相应处加盖注销章,被注销经营项目的单位经卫生监督监测认定合格后,可申请恢复被注销的经营项目,并换发新证。

5、“卫生许可证”发放顺序?

(1)申请:申请单位(人)到卫生监督机构填写申请表。卫生监督机构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审核:卫生监督机构对申请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规定,提出意见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卫生监督机构在受理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审核决定;对需要复审的申请项目,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在15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复审意见。

(3)发证:卫生监督机构对批准的的申请项目,在批准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许可证。申请人逾期30日不领证的,作自定放弃申请处理。

(4)换证及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申请单位在原证到期前三个月进行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的《卫生行政许可证复核审批表》;○2从业人员有效的体检和培训证明;○3原卫生行政许可证;○4法人或法人代表资格证明;○5有效地相关监(检)测证明;○6卫生监督机构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卫生监督机构经过复核后发证。

(5)变更:申请人需变更原许可证中有关项目时,需提出相应申请,由卫生监督机构核实审查后,作出变更决定。

(6)补证:遗失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及时登报申明,向原发证单位说明,申请补发。(7)注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注销其卫生行政许可证:○1逾期未申请办理复验换证的;

○2不符合卫生要求而未进行改进的;

○3自行歇业或停止营业六个月以上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5因其他原因需终止卫生行政许可的项目的。

6、接到公共场所危害健康报告后应如何处理

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公共场所危害健康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于1周内写成“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现场调查报告书”,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级卫生防疫机构、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并建立档案。

第五章处罚管理

1、凡有什么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根据清洁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2)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3)拒绝卫生监督的;

(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2、对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20元至2万元、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上述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2、对处罚不执行时采取哪些措施?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单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部起诉的,由卫生监督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对卫生监督员不履行职责如何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有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经验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17220—1998】 前言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GB9663~9673、GB1615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与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相配套的监测规范。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黄荣、崔玉珍、高文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监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 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4 监测点的选择 4.1 选点原则 4.1.1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4.1.2 监测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4.1.3 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0.5~1m远,高度0.8~1.2m。 4.1.4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4.1.5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湿、风速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 4.1.6 公共卫生用品的采样点应选择在人群使用该物品时接触频率较高的部位。 4.2 监测点数目 4.2.1 进行空气监测时应按照公共场所不同性质、规模大小、人群经常停留场所分别设置数量不等的监测点。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点数目参照第6章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的要求。 4.2.2 对公共卫生用品进行监测时,其监测卫生用品的数量以不超过各类物品投入使用总数的5%计算。

公共场所监测细则.doc

公共场所监测细则 公共场所监测细则该如何制定呢?下文是我收集的公共场所监测细则,欢迎阅读! 公共场所监测细则一 为做好重大活动公共场所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参与活动人员身体健康及活动的顺利开展,xxx县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预防和及时、高效、妥善的处理活动期间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参会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公共场所安全保障工作,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决定成立公共场所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安全保障工作。由所综合科、监督一科负责。 三、工作任务 (一)前期的卫生监督 1.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内容、指标及要求。 (1)持证情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性检查,要求两证持有率达100%,且为有效证件。 (2)公共场所量化信誉度级别:是否是量化信誉度A级企业,对照量

化评分表的要求进行打分看是否达标。 (3)消毒间的卫生:各类场所消毒间应做到专间专用,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消毒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运转正常的消毒柜和合格的消毒剂。消毒采用双重消毒法,即:物理和化学消毒法并用;设置保洁柜并有标志。消毒后的各类物品分类存放于保洁柜中,并有清洗、消毒的专用容器设备。 (4)客房卫生间的卫生:重点检查面盆、浴盆、马桶的清洗消毒程序是否合理,及清洗消毒的工具是否分开,标志是否明显;通风换气设施是否正常;卫生间内供来宾使用的一次性化妆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要求必须索证(提供的化妆品应持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近期当地卫生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产品的标签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 (5)集中空调的卫生监督: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 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前,是否对过滤器、存水部位、热交换器表面及室内进风口,回风口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检查记录。 (6)消毒的卫生监督:检查各类场所对空气、顾客用品用具及顾客接触部位的消毒工作是否规范,选用的消毒剂应在专业机构购买,产品符合卫生《消毒管理办法》要求。具体: ①公共用品用具:口杯、茶杯可清洗后放于红外线电子消毒柜中20—30分钟或使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床上卧具可采用250mg/L含氯消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姓名单位工种培训时间 一、选择题(请将答案前的字母填写到对应题目横线空格处,每题只选一个答案,每题5分,共50分)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哪些疾病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A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B感冒C胆囊炎、胰腺炎D胃炎 2.公共场所供客人使用的水杯、茶具等公用用具应定期消毒,其频度为() A.一日一消毒 B.一客一消毒 C.一周一消毒 D.脏了就消毒 3.人工游泳池中,游离性余氯含氯应保持在() A.0.3-0.5mg/L B.0.5-0.7 mg/L C.0.7-0.9 mg/L D.1.0-1.5 mg/L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要求多久体检一次() A.半年一次 B.一年一次 C.两年一次 D.三年一次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年;每()年复核一次。 A.三;一 B.四;两 C.五;两 D.两;四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后,方可上岗。 A.健康合格证明 B.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C. 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D.上岗证 7.歌舞厅在营业期间不能使用()。

A. 白炽灯 B. 紫外线灯 C.滑石粉 D. B和C 8.《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开业经营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有足够的服务人员 B.有足够的资金 C. 持有卫生许可证 D. 地处繁华地段 9.目前《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 A. 警告和罚款 B. 停业整顿 C. 吊销卫生许可证 D.以上都是 10.消毒的方法有() A物理消毒法B物理消毒法和化学消毒法C化学消毒法D微波消毒法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请将答案填写在题目前的“()”内,每题5分,共50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 共场所卫生标准》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执法依据。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并做好 清洗记录。 ()3.临时工可以在公共场所单位先试用一周,表现好再去办健康证明。 ()4.公共浴室和游泳场馆要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洗浴、游 泳的明显标志。 ()5.理发、美容理发店应配备供皮肤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 ()6.旅店业的床上用品对长住旅客应做到一月一换。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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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书须知 1.填写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 2.第1-6页由申请人填写; 3.第7页由受理机关填写; 4.在公共场所示意图中须标明面积、用途、卫生设施以及有关设备位置; 5.经济类型统一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具体类型包括内资【国有全资、集体全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投资】、国外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国外投资】、其他。 6. 空调系统按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情况分类 集中式空调系统:将空气处理设备和风机集中在一定区域(如空调机房)内,由风机通过风管把处理后的空气输送到需要空调的区域的空调系统。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也称混合式空调系统):除了设有集中的空调机房外,还有分散在空调房间内的空气处理末端设备(如风机盘管、诱导器等)处理那些未经集中处理的室内空气的空调系统。 局部式空调系统(也称独立式或分散式空调系统):如柜式空调机组、窗式空调器和分体式空调机组等。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及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个体户名称预先查询单; 4.主要卫生指标监测(检验)报告; 5.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及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建筑设计的卫生审核资料和经营场所的示意图; 7.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 9.文广局娱乐经营许可证[涉及KTV(含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等文 化娱乐场所需文广局许可前置的需提供];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或听证意见书(涉及美容、美发、沐 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的,原则需提供); 11.经营场所基本情况表;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申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 ××× ××××年××月××日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设计规范方案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7220—1998】 前言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GB 9663~9673、GB 1615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与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相配套的监测规范。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黄荣、崔玉珍、高文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监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health monitoring for public places 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4 监测点的选择 4.1 选点原则 4.1.1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4.1.2 监测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4.1.3 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0.5~1m远,高度0.8~1.2m。 4.1.4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4.1.5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湿、风速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 4.1.6 公共卫生用品的采样点应选择在人群使用该物品时接触频率较高的部位。 4.2 监测点数目 4.2.1 进行空气监测时应按照公共场所不同性质、规模大小、人群经常停留场所分别设置数量不等的监测点。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点数目参照第6章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的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培训材料)

目录 1. 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2) 2. 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4) 3.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5) 4.几类公共场所的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 (6)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一)公共场所概念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二)公共场所的分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 1、住宿、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2、洗浴、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含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7、就诊、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车车厢)。 (三)公共场所的环境特征

由于公共场所在一定的空间接纳和聚集的人群数量比较大,人群流动和交换比较快,且进出公共场所的人群组成比较复杂,不仅仅文化程度不同,而且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有很大差别,其环境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人群密集,流动性大,以混杂各种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 2、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沾污和疾病的传播。 3、从业人员的卫生水平低,卫生制度不健全。 4、建筑和布局不合理。 这些环境特征不仅影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一般人群的身心健康。因此,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对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盒增进健康有重要作用。

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清单(DOC)

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清单 制作“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时,可以参照 “卫生设施清单”。 住宿场所卫生设施 1、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大堂、电梯、楼梯口及客房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标志 2、客房的空调、窗户、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 3、消毒间 (1)物理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远红外高温消毒柜,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2)化学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药物消毒池或桶、清洗池,并分别有明显标志;消毒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容量满足清洗需要。 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 星级宾馆及A级单位必须配备高温消毒设备并能正常运转。4、饮具专用保洁柜 5、布草间 清洁客房的工具和清洁卫生间的工具应有明显标识区分

6、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衣房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 洗衣房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7、集中空调系统具备下列设施:1并有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风口。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设施 1、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 2、禁烟标识 3、经营面积50㎡以上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经营面积50㎡以下设清洗、消毒专区。 1.物理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远红外高温消毒柜,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2.化学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药物消毒池或桶、清洗池,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4、有空气消毒设施(此30W紫外线灯管10平方一支,悬挂正中,高度﹤2.5米)。 5、饮具、公共用品分别设立专用保洁柜;设立密闭的棉织品等布草保洁柜且有明显标识 6、美容、美发在分别独立的工作间(区)内操作,配备从业人员更衣室或更衣柜 7、传染病顾客专用工具:配备供患头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单独存放且标识明显 8、集中空调系统备下列设施:1有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风口; 1、消毒柜, 2、清洗池, 3、更衣柜, 4、保洁柜, 5、通风口, 6、禁烟标志与警示牌 7、空调、 8、垃圾桶, 9、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巡查记录(样)

卫生监督检查文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登记表(公共场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址:电话: 一、组织管理: (1)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是□否□ (2)是否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 (3)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否□ (4)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是否索要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有□无□ 二、卫生设施: (1)是否设置消毒间是□否□ (2)是否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是□否□ (3)是否有卫生间是□否□ (4)是否使用二次供水是□否□ (5)是否张贴禁烟标志是□否□ (6)是否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仅理发店)是□否□ (7)是否配有消毒托盘及消毒液(仅理发店)是□否□ (8)是否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是□否□ (9)是否配有浸脚池(仅游泳池)是□否□ (10)是否配有更衣室(仅游泳池)是□否□ 三、卫生监测: (1)是否持有公共场所监测报告是□否□ 被监督人签名: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址:电话: 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办理《卫生许可证》。 □2、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上墙。 □3、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消毒间、卫生间。 □5、加强饮用水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见饮用水检查意见书)。 □6、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及禁烟标志。 □7、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 □8、配备消毒托盘及消毒液。 □9、配备更衣室和浸脚池。 □10、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监测 □ 以上条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及时落实。 被监督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目的: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促使公共 场所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公共场所相关的卫生标准等。 监督对象: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7类28种公共场所;2、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规定的要监管的公共场所。 监督检查要点: 一、监督检查内容:1、卫生许可情况;2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培训情况;3 、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4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 5 、各种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使用情况; 6 、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等设施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法: 1、现场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抽查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否经培训合格,抽查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和相关卫生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⑴、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 检查,其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 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⑵、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 岗工作,检查时应查其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⑶、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 3、查看卫生管理制度,询问相关人员,掌握其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从业人员,了解是否按制度执行。 4、使用非一次性茶具、毛巾、床单、拖鞋等公用品的场所,查看茶具消毒设有的专用消毒间,检查其有关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施及操作情况: ⑴、消毒间外应贴有明显标志,内有卫生制度,布局合理,无杂物; ⑵、内设2只以上(一洗一清)水池,有明显标记,消毒柜、保洁柜能满足消毒、周转需要; ⑶、消毒剂的配备按比例配制,茶具清洗消毒后,存放在保洁柜内;拖鞋的消毒应设有专用容器,消毒液的配备按比例配制(如使用含氯消毒剂应达到1000mg/L的浓度),每4小时更换一次,每次浸泡30 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⑷、毛巾、床单应严格按一客一用一消毒,在洗涤中要有消毒的程序。 5、检查使用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进行索证;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应有卫生许可批 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保质期等中文标示,使用 场所经营者应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检查场所防蚊、蝇、蟑螂和防鼠设施。没有使用空调的场所,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汇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 定汇编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着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制度 体育场馆卫生 1、体育场馆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场)内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7、有空调的室内场馆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 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手册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 1、什么是公共场所? 它是一类由人工建成的供公共使用的活动空问这里所指的“公众”是不分年龄、性别,不分职业、民族、不分国籍、不分人际 的从属关系的流动人群。这里所指的“活动空问”,是根据人们社会活动的需要,按不同的服务功能,南具有一定维护结构的建筑物组成。这种建筑物可以是封闭式的,也可以是开放式的或露天的。这种活动空问的共同特点是:在一定的日寸限内,可同日寸容纳不同数量的人从事社会交际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活动。所以,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 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2、公共场所的种类 我国公共场所的种类很多,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月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一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有8种,分别为宾馆、旅店、招待所。 (2)、洗浴与美容场所:有3种,分别为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有5种,分别为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所:游泳场(馆);

(5)、文化交流场所:有4种,分别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有2种,分别为商场、书店; (7)、就诊场所与交通场所:有3种,分别为候诊室、候车(机、船)窒、公共交通T具(指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运车厢)。 二、公共用具的种类 公共用具是指在公共场所中,各种供客人反复使用的物品、用品、用具的总称。是客人和从业人员经常重复接触的用具,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按公共场所的服务功能可分以下几类: 1、住宿与娱乐场所的公共用具 (1)卧具:包括被罩、被单、床单、枕套、枕巾、毛毯。 (2)洗漱用具:口杯、梳子、浴盆、浴巾、毛巾、脚巾、淋浴喷头、拖鞋、脸盆、脚盆。 (3)恭桶座垫及水箱开关。 (4)茶杯、酒杯、饮料杯。 (5)附属设施的用具(如床头柜的各种开关、电话、暖水瓶等)。 2、洗足浴与美容场所的公共用具 (1)理发美容业:大小围巾、毛巾、刀、剪、推子、梳子、胡刷、背刀布、烫发用具、美容用具。 (2)公共浴池、桑拿浴业:床单、浴巾、而巾、桑那衣裤、茶具、存衣柜、坐凳、盆塘、池塘、搓脚石、拖鞋、修脚工具。 (3)3、文体娱乐场所的公共用具:包括保龄球、台球、球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被检查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职务:电话: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检查地点: 卫生监督员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 陪同下,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 □ 2、共有从业人员名,其中未出示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证的名 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4、公共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 5、有专用清洗消毒间 □ 6、有清洗消毒设施 □ 7、消毒方法正确 □ 8、清洗、消毒程序正确 □ 9、有布草间、公共用品用具保洁设施 □ 10、公共用品用具数量配备符合要求 □ 11、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有清洗、消毒、更换登记 □ 12、供顾客使用化妆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以上记录我看过,情况属实 被检查人(陪同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监督证件号: 年月日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书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及时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延续 □ 2、无有效健康证上岗从业的名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从业 活动,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 岗。 □ 3、设置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4、公共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 5、配备专用清洗消毒间 □ 6、配置清洗消毒设施 □ 7、消毒方法必须规范正确 □ 8、清洗、消毒程序必须正确 □ 9、必须设置布草间(柜)、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 □ 10、公共用品用具数量配备要达到顾客容量3倍量 □ 11、公共用品用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有完整清洗、消毒、更 换登记 □ 12、供顾客使用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被检查人: 卫生监督协管员: 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 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7220—1998】 前言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GB 9663~9673、GB 1615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与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相配套的监测规范。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黄荣、崔玉珍、高文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监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health monitoring for public places 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4 监测点的选择 4.1 选点原则 4.1.1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4.1.2 监测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4.1.3 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0.5~1m远,高度0.8~1.2m。 4.1.4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4.1.5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湿、风速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

公共卫生检测

篇一: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rules of health monitoring for public places (gb/t17220-1998) 1 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要求监测工作。 2 名词、术语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包括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是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所进行的卫生监测,促使巩固提高。 3 空气质量监测 3.1 布点原则 3.1.1 布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采样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一米远。 3.1.2 确定采样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 3.1.3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压、气温等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 3.2 采样 3.2.1旅店业 表1 旅店业客房采样 3.2.2 文化娱乐场所 表2 影剧院、音乐厅、录相厅(室) 表3 舞厅、游艺厅、茶座、酒吧、咖啡厅 3.2.3 公共浴室: 表4 更衣室 3.2.4 理发店、美发店: 表5 理发店、美发店 3.2.5 游泳馆、体育馆 表6 游泳馆、体育馆 表7 游泳池水样 游泳池水质项目分析按游泳池卫生标准规定进行。 3.2.6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医院候诊室;就餐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 表8 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 医院候诊室;就餐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 3.2.7 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按相应专业特点参照此规范要求进行采样。 4 卫生用品、用具的微生物监测 4.1 采样 4.1.1 采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 4.1.2 采样用具,如采样器、试管、广口瓶、剪子等,必须经灭菌。 4.1.3 采样方法 4.1.3.1 涂抹法:将无菌棉拭子蘸取灭菌生理盐水(管内10m1)后涂抹用品、用具,然后将拭子放入生理盐水管中,及时送检培养。操作时应避免人为污染。 4.1.3.2戳印法:将溶化

公共卫生检测

欢迎阅读 篇一: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rulesof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 (gb/t17220-1998) 1.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要求监测工作。 2.名词、术语 3.2.5游泳馆、体育馆 表6游泳馆、体育馆 表7游泳池水样 游泳池水质项目分析按游泳池卫生标准规定进行。 3.2.6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医院候诊室;就餐场所;公 共交通等候室。 表8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 医院候诊室;就餐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

3.2.7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按相应专业特点参照此规范要求进行采样。 4.卫生用品、用具的微生物监测 4.1.采样 4.1.1.采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 4.1.2.采样用具,如采样器、试管、广口瓶、剪子等,必须经灭菌。4.1.3采样方法涂抹法:将无菌棉拭子蘸取灭菌生理盐水(管内10m1)后涂抹用品、用具,然后将拭子放入生理盐水管中,及时送检培养。操作时应避免人为污染。戳印法:将溶化并冷至50-55℃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倾注入已灭菌的特制戳印平皿内(使培养基平面比皿边缘高2- 3mm),每皿约10m1,待凝固后盖上皿盖(皿盖与培养基之间有一定的空隙),翻转平皿 一、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二、旅店业卫生标准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三、文化娱 乐场所卫生标准 四、理发店、美容院(店)卫生标准值 五、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六、体育馆卫生标准值

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值 八、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值 九、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值 十、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值 十一、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值 十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十三、饭馆(餐厅)卫生标准值 十四、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 十五、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苏卫监督 〔2007〕50号)第四条、拟从事公共场所经营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六)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书; 四、检测机构资质: 取得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到当地卫生监督所备案,卫生监督所委托该 机构从事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网上公示,并认可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第一章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一、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1、公共场所的概念: 即供公众使用的具有围护结构的场所。包括:(1)人工的生活环境;(2)从业人员的劳动环境; 2、公共场所包括哪些?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停车场、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厅等;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等;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3、公共场所的特点: (1)人员集中,流动性大; (2)场内设备和物品容易受到污染; (3)公共场所容易传播疾病。 4、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应从哪几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2)建立卫生管理机构; (3)建立呵实行定期监测制度 二、消毒与控虫 1、公共场所消毒常用的物理方法有哪几种? (1)煮沸消毒: (2)湿热消毒,主要利用蒸汽的热力进行消毒; (3)紫外线消毒; 2、公共场所四害指哪几害? 指蚊子、苍蝇、跳蚤、老鼠,是公共场所呵人类生活环境中重要生物性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 3、公共场所蚊虫的防治方法有几种? (1)改善环境; (2)物理防治。如:捕杀、火烧、煮沸等; (3)化学防治,通过触杀、熏杀、胃毒的方式使昆虫死亡; (4)生物防治。利用防治对象的天敌或致病微生物捕杀害虫。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一、公共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1、公共场所应达到的温度:15-35℃。 2、公共用具有哪些卫生要求: (1)控制污染源;

(2)妥善保管用品用具; (3)严格消毒工作; (4)湿式清扫; (5)认真执行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 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该达到的基本卫生要求: (1)通过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2)通过自然采光和合理装置照明设备,使采光照明达到卫生要求; (3)环境整洁安静; (4)卫生设施完好,符合卫生要求,运转正常;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4、公共用具的最主要污染有: (1)顾客对公共用具的直接接触; (2)通过从业人员的直接、间接接触; (3)空气中的灰尘。 二、旅店业卫生要求: 1、旅店业应达到那些卫生要求: (1)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2)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标准; (4)各类旅店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6)有集中空调装置的宾馆、饭店、旅店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 2、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应达到的卫生要求: (1)旅店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 (2)毛巾和旅客的床上卧具细菌检测符合卫生标准; (3)公共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4)脸(脚)盆、浴盆、坐垫、拖鞋不得检测出致病菌。 3、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4、旅店房内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有通风设施,抽水马桶、浴盆、洗漱池每日清洗消毒。 三、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卫生要求 1、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内照明度的要求: 人工照明应光线均匀、柔和、不炫目、照度充足。室内照度不得低于100Lx。 2、主管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卫生管理? (1)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 (2)凡有法定禁忌症这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应合理进行室内外环境清洁,严禁随地吐痰和室内吸烟,专人负责室内通风换气和空调系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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