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7

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7
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7

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7-02-06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推进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公布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工法的审定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上海市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践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

市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审定和公布,并将公布的市级工法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在市级工法评审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评审意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择优推荐申报。

第六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七条本市企业、以及参评工法的实践工程项目在本市的非本市企业,均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申报市级工法,但已申报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工法的除外。

第八条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且按照主次顺序先后署名。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九条市级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遵循“好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十条申报市级工法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五)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市级工法雷同。

(六)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第十一条市级工法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海市市级工法申报表;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工法证书;

(四)企业级工法评审意见(包括关键技术的评价);

(五)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提供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审定报告;

(六)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合同;

(七)经济效益证明;

(八)工法应用的有关照片、视频资料;

(九)科技查新报告;

(十)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十一)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资料。

第十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建立市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须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满足多专业、多学科的需要。专家需要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院士、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优先选任。

第十三条市级工法的评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持评审标准,做到廉洁、公正、公平、公开。

(二)评审专家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确保工法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

(三)评审专家应为工法申报单位保守工法的技术秘密。

(四)实行回避制度,专家与评审项目有利益关系,可能会妨碍公正评审的,应当回避。主、副审专家不得评审本企业工法,也不得评审从该企业退休或离职不满3年的企业申报的工法。

第十四条市级工法的评审应当遵守以下程序:

(一)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市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评审委员会内设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的评审组,各由一名委员兼任组长;每个评审组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

(二)市级工法的评审实行主、副审制。每项工法,随机抽取无利害关系的主审专家1人,副审专家2人。每项工法在评审会召开前由主、副专家详细审阅材料,并由主、副审专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三)评审组审查材料,听取主、副审对工法的评审意见,提出专业评审组初审意见;评审组初审通过的工法,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通过,形成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第十五条经评审的市级工法名单在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审定、予以公布。

对获得市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市级工法有效期为8年。

对有效期内的市级工法,其完成单位应注意技术跟踪,注重创新和发展,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超出有效期的市级工法仍具有先进性的,工法完成单位在有效期满后,方可重新申报。

第十七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建立市级工法管理和查询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工法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在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工法时,涉及关键技术及保密点的内容应当注明,有关部门和评委不得泄密。获得市级工法证书的单位为该工法的所有权人。工法所有权人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转让工法使用权,但工法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不得变更。未经工法所有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工法的关键技术内容。

第十九条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符合专利法、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条件的工法及其关键技术申请专利和科学技术发明、进步奖。

第二十条市、区(县)、特定地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技术领先、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工法纳入或推荐纳入相关的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法。工法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开发和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

企业应对开发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市级工法的,予以全市通报,5年内不受理其申报市级工法。

企业以剽窃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得市级工法的,撤消其市级工法称号,予以全市通报,5年内不受理其申报市工法。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市级工法,或以剽窃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得市级工法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二十三条评审专家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行为的,取消其市级工法评审专家资格,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有效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原《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规定》

(沪建交〔2006〕104 号)同时废止。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上海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报建工作指南

前期工作指南(浦东地区) 目录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五、前期工作主要涉及部门 六、办理前期手续所提交资料清单及主管部门审批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1、该作业指导书是以浦东新区现行标准组织编制。 2、本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及流程适用于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 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的建设项目。 3、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但建设 资金是自筹的建设项目,则在初步设计评审中无需进行概算评审,其余内容及流程 相应不变。 4、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但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资 金按市财力和自筹划分)则无需编制详细规划,其余内容及流程相应不变。 5、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 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包 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 6、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且建设资金是 自筹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包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编制详细规划和扩初阶段的概算评审。 7、凡是使用市财力建设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建委进行初步设计技术、概算评审和批 复。 8、凡在市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招标办报建。 9、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 行公开招投标,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办理 直接委托手续,而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3、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4、选址意见书申领 5、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 6、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申领(包括土地定界报告) 7、建设工程报建 8、勘察、设计招标 9、设计方案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水、电、煤市 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 10、初步设计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防雷、抗震政府职能部门征询意 见 11、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评审 12、初步设计批复 13、施工、监理招标

2017年造价师《管理》新旧教材变化

2017年造价师《管理》新旧教材变化 2017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新旧教材变化 总结: 第一章整体章节未变,内容上有删减、修正较多。 第二章整体小节顺序调整,内容上有小的删减、修正。 第三章整体章节未变,删除了一些多余的解释,增加了几小条绿色施工、BIM、业主方项目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第四章主要是旧版教材错误修正,基本没变化 第五章主要对PPP和营改增进行了修改。 第六章主要增加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内容。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第一节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 工程造价及其计价特征 P1:(一)下面第1行,修正“工程建设预计或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 P1:(一)下面第4、5行,修正“需要对项目进行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直至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为“需要对项目进行策划决策、建设实施(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 P1:(一)下面第6行,修正“建设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为“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固定资产总投资”。 P1:(一)下面第7、8行,修正“工程造价是指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工程发承包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费用”为“工程造价是指在发承包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费用”。 P1:(一)下面第10、11行,修正“这里的工程既可以是涵盖范围很大的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是其中的一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甚至可以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某个阶段,如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或者其中的某个组成部分”为“这里的工程既可以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是其中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还可以是其中一个或几个分部工程,如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P1:(一)下面第3段,删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加价的工程价格”。 P1:(一)下面第4段,修正“工程承发包价格是工程造价中一种重要的、也是较为典型的价格交易形式,是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由需求主体(投资者)和供给主体(承包商)共同认可的价格”为“工程承发包价格是一种重要且较为典型的工程造价形式,是在建筑市场通过发承包交易(多数为招标投标),由需求主体(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和供给主体(承包商)共同认可的价格” P1:(一)下面第5段,修正“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投资者来说,工程造价就是项目投资,是“购买”工程项目要付出的价格;同时,工程造价也是投资者作为市场供给主体“出售”工程项目时确定价格和衡量投资经济效益的尺度”为“对投资者而言,工程造价就是项目投资,是“购买”工程项目需支付的费用;同时,工程造价也是投资者作为市场供给主体“出售”工程项目时确定价格和衡量投资效益的尺度”。 P2:第1、2行,修正“多次计价是个逐步深化、逐步细化和逐步接近实际造价的过程”为“多次计价是一个逐步深化和细化,不断接近实际造价的过程”。 P2:(1),修正“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编制估算文件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为“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编制估算文件预先测算的工程造价”。 P2:(2),修正“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意图,通过编制工程概算文件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与投资估算造价相比,概算造价的准确性有所提高,但受估算造价的控制。概算造价一般又可分为:建设项目概算总造价、各个单项工程概算综合造价、各单位工程概算造价”为“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意图,通过编制工程概算文件,预先测算的工程造价。与投资估算相比,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有所提高,但受投资估算的控制。工程概算一般又可分为:建设项目总概算、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各单位工程概算”。 P2:(3),修正“修正概算是对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造价的修正和调整,比概算造价准确,但受概算造价控制”为“修正概算是对初步设计概算的修正和调整,比工程概算准确,但受工程概算控制”。 P2:(4),修正“预算造价比概算造价或修正概算造价更为详尽和准确,但同样要受前一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并非每一个工程项目均要确定预算造价。目前,有些工程项目需要确定招标控制价以限制最高投标报价”为“施工图预算比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更为详尽和准确,但同样要受前一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并非每一个工程项目均要编制施工图预算。目前,有些工程项目在招标时需要确定招标控制价,以限制最高投标报价”。

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5〕62号

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整体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对工法的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能降低工程成本,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企业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组织省级工法的评审、公布和国家级工法的推荐。 第八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组织一次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的推荐和申报。 第九条省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的申报单位不超过1家,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第十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库的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优先选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第十一条省级工法的申报和受理。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均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对注册地或工程项目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申报的工程建设工法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为规范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 1.建筑许可 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有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她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 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 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 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她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 包给她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 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建筑工程监理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群防群治制度

报建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含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 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网上申请 三、窗口受理 1、携带材料: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 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 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 当场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回复文书: 《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 6、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工程造价管理考试试卷2017 答案word版本

工程造价管理考试试卷2017-答案

工程造价管理期终考试试卷 班级学号姓名成绩 一、选择题(共30分,每道题2分) 1、从投资者(业主)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或实际开支的(C)。 A、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建设工程费用 C、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D、建设工程动态投资费用 2、下列关于其他项目清单中的计日工的表述错误的是(B)。 A.计日工的计价是由招标人提供详细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投标人报综合单价 B.计日工费用的多少是由招标人暂定的 C.计日工按照承包商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 D.计日工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 3、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组合过程是(A ) A、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 B、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 C、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 D、单项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 4、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中人工费的是 ( D)。 A、生产工人基本工资 B、职工福利费 C、工资性补贴 D、管理人员工资 5、框架梁配筋按平法标注,其中箍筋标注为:φ10@100/150(2),其含义正确的为( D )。 A. φ10箍筋按间距100~150布置 B. φ10双肢箍按两端2只100,其余150间距布置 C. φ10箍筋按100和150间隔布置 D. φ10双肢箍按加密区100、非加密区150间距布置 6、运输汽车装载保温泡沫板,因体积大但重量不足而引起的汽车在降低负荷的情况下工作的时间属于机器工作时间消耗中的( A )。 A.有效工作时间 B.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 C.多余工作时间 D.低负荷下的工作时间 7、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 C)为分部工程顺序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整理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融技术、经济、法规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1.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界定 (1)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由建设工程、工程造价、造价管理三个属性不同的关键词所组成,是一门集多学科知识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性学科。 建设工程:即土木工程(也称基本建设工程),既指部件产品,即由建筑业承担固定资产设计、建筑和安装任务的成果,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各类建筑物,又指一个活动畴,即包括从事整个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各相关活动的总称。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投资额或称建设成本,二是指合同价或称承发包价格。 投资额(建设成本),是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所需费用的总和,它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投资额是对投资方、业主、项目法人而言的。合同价(承发包价格),是指建设工程实施建造的契约性价格。合同价是对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而言的。 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由于工程造价含义的双重性,所以要分别予以考虑。 (2)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时效性;公正性;规性;准确性 1.1.2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特点与影响造价的因素 特点:单件性计价、多阶段计价、分解组合计价。 影响因素: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商品供求规律 1.1.3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及工作要素 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引导与服务、管理与监督等实际问题,从而提高投资经济效益。 目标:遵循价值规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培育和规建筑市场中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自主报价,建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 对象:分为客体和主体。客体是工程建设项目,而主体是业主或投资人(建设单位)、承包商或承建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咨询等机构及工作人员。 工作要素:略 1.2 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制度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

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 1.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 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 3.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一级工法。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 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 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教材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对业主而言,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工程投资费用。 建设工程都具有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产品单件性、固定性等特征,使得建设工程的造价复杂多变,因此,业主方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这里主要对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分别谈谈业主方在工程造价管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招标文件编制要点 1、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也称拦标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计算,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价。 在此阶段,重点应该是全方位地审核施工投标人资质条件。 为了及时建立投资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保障投资建设项目获得最大投资效益;投资建设项目业主通过施工招标这一有序竞争采购方式不仅是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相匹配的承包商,而且更重要的是寻求一个分担施工责任与风险、分享投资建设项目成果的最佳合作伙伴。因此,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就成为实现施工招标效果、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

格条件太高,能满足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就少,致使竞争不够激烈而且还容易造成围标、串通投标。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低,则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就多,不仅增加招标人的评标等工作量、浪费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精力等社会资源(劳民伤财),而且容易发生“恶意投诉”,导致招标人信用声誉下降、参加下次投标的施工企业就会减少,并且更加严重的是众多良莠不齐投标人因其自身企业成本不同,造成投标报价相差悬殊,致使招标人不能实现通过招标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先进技术相匹配、与招标人共担施工风险的最佳承包商。 一般认为,潜在投标人数量主要取决于招标人的信用声誉、建筑产业的集中度、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和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适宜的设计应保证有5~7个(最多9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可以由法定基本条件、法定限制条件、法定施工资质、项目履约能力和信用声誉等五项资格条件组成。 1)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基本条件 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为准)。 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限制条件 涉嫌违反公平和公正招标原则的招标人附属机构,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相互参股关系等)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提供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d10741457.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d10741457.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工程造价管理考试试卷2017- 答案

工程造价管理期终考试试卷 班级学号姓名成绩 一、选择题(共30分,每道题2分) 1、从投资者(业主)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或实际开支的(C)。 A、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建设工程费用 C、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D、建设工程动态投资费用 2、下列关于其他项目清单中的计日工的表述错误的是(B)。 A.计日工的计价是由招标人提供详细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投标人报综合单价 B.计日工费用的多少是由招标人暂定的 C.计日工按照承包商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 D.计日工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 3、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组合过程是(A ) A、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 B、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 C、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 D、单项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投资4、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中人工费的是(D)。 A、生产工人基本工资 B、职工福利费 C、工资性补贴 D、管理人员工资 5、框架梁配筋按平法标注,其中箍筋标注为:φ10@100/150(2),其含义正确的为( D )。 A. φ10箍筋按间距100~150布置 B. φ10双肢箍按两端2只100,其余150间距布置 C. φ10箍筋按100和150间隔布置 D. φ10双肢箍按加密区100、非加密区150间距布置 6、运输汽车装载保温泡沫板,因体积大但重量不足而引起的汽车在降低负荷的情况下工作的时间属于机器工作时间消耗中的(A )。 A.有效工作时间 B.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 C.多余工作时间 D.低负荷下的工作时间 7、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C)为分部工程顺序码。 A、一、二位 B、五、六位 C、七、八位 D、十至十二位 8、关于规费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规费虽具有强制性,但根据其组成又可以细分为可竞争性的费用和不可竞争性的费用 B.规费由社会保险费和工程排污费组成 C.社会保险费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组成 D.规费由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组成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3版)

附件1: 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3版)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工作,促进电力建设企业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法的研发、申报、评审、管理、推广使用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1.3 电力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量化的工艺流程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其关键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并经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审定发布的工法。 1.4 工法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效率。 1.5 鼓励企业研发和申报电力建设工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流程、新装备,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积累。 1.6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行业)级和企业级,电力建设工法为省部(行业)级工法。 1.6.1 国家级工法是指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发布的工法。 1.6.2 省部(行业)级工法是指企业自愿申报,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审定发布的工法。 1.6.3 企业级工法是指企业根据工程管理、科研发展和市场需求所编写的施工方法,并经企业审定发布的工法。

1.7 电力建设工法分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 2 基本规定 2.1 工法的编写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11项内容。 2.2 工法的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或应用工程实例少于3项的,应通过相应的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2.3 应用“五新”技术尚无相关国家现行标准作为依据的,应通过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2.4 已批准的电力建设工法,有效期为5年。相关编制单位应在工程应用中,加强技术进步和创新总结,再次申报时,应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 申报 3.1 电力建设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是自主研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完成单位的数量不应大于3家,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不应大于6人。 3.2 申报的工法应是企业内部已审定发布的工法。 3.3 工法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1)电力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表1); (2)工法内容文本; (3)企业级工法审定发布文件; (4)关键技术属国内外首创,应提供相应技术情报部门的查新报告; (5)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 (6)应用“五新”技术和关键技术所依据的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标准名称、标准号清单及标准条文,尚无相应标准依据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 ―2―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11〕1034号)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 564号) (五)《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六)《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七)《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八)《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 (九)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修或修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 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 四、需具备的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 (二)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 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 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 房屋装修或修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

2017年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真题

2017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建设项目的造价是指项目总投资中的()。(2019教材P) A.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投资之和 B.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C.建筑安装工程费与设备费之和 D.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答案】:D。【解析】:(一)工程造价含义:工程造价通常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工程造价有不同的含义。 含义一:从投资者(业主)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投资者为了获得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需要对项目进行策划决策、建设实施(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在上述活动中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即构成工程造价。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固定资产总投资。 含义二:从市场交易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在工程发承包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费用。显然,工程造价的这种含义是指以建设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式作为交易对象,通过招标投标或其他交易方式,在多次预估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这里的工程既可以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是其中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还可以是其中一个或几个分部工程,如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分工细化和市场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中间产品也会越来越多,商品交换会更加频繁,工程价格的种类和形式也会更为丰富。 2、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机构通过协调工作,共同完成工程造价控制任务,属于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中的()。(2019教材P) A.全过程造价管理 B.全方位造价管理 C.全寿命期造价管理 D.全要素造价管理 【答案】:B。【解析】:考查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的概念,常规考点。 3、根据《注册造价师管理办法》,以欺骗收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被撤销的,()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2019教材P) A.1 B.2 C.3 D.4 【答案】:C。【解析】:考查法律责任,常规考点。隐瞒的1年内;欺骗的3年内。 4、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办理而未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以下的罚款。(2019教材P) A.5000元 B.1万元 C.2万元 D.3万元 【答案】:B。【解析】:考查法律责任中经营违规责任。 5、美国建造师学会(AIA)的合同条件体系分为A、B、C、D、E、F系列,用于财务管理表格的是()。(2019教材P) A.C系列 B.D系列 C.F系列 D.G系列 【答案】:C。【解析】:考查国际常见的合同文本:FIDIC、JCT、ACA、ICE、AIA等,常规考点。 6、根据《建筑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2019教材P) A.1 B.2 C.3 D.6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1建设工程造价: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 用的总和,或者说是一种承包交易价格或合 同价。 2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融技术、经济、法规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 统工程。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以建设工程项目为 研究对象,以工程技术、技术管理为手段,以有效为目标,集多科学知识于一体的一门 综合应用性科学。 4工程:是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应用到工农业 生产部门中去而形成 的各科学的总称,是用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基础科学的原理,结合在生产时间中所积 累的技术经验而发展 起来的。 5、建设工程即土木工程:即指部件产品,又指一个活动范畴。 6、建设工程项目分类:1)按照建设性质分类a 建设项目b扩建项目c 改建项目d迁建项目e 恢复项目; 2)按按照建设规模分类a大型项目b中型项目c大型项目 3)按项目法人组建分类;新设法人项目,既有法人项目 7、工程造价的含义:一是指投资额或称建 设成本,二是指合同价或称承发包价格 8、工程造价两种含 义的区别:a性质不同 b要求不同c形成机制 不同d存在的问题及原 因不同 9、工程造价管理的 特点:1时效性2公正 性3规范性4准确性 10、工程造价计价的 特点:1单件性计价2 多阶段计价3分解组合 计价 11、影响工程造价的因 素:1价值规律对工程 造价的影响 2货币流 通规律对工程造价的 影响3供求规律对工程 造价的影响 12、工程造价管理的目 标:通过市场价格机制 的运行,达到优化配置 资源、合理使用投资、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取 得最佳投资效益和经 济效益,形成统一、开 放、协调、有序的建筑 市场体系,将政府在工 程造价管理中的职能 从行政管理、直接管理 转换为法规管理及协 调监督,制定和完善建 筑市场中经济管理规 则,规范招标投标及承 发包行为,制止不正当 竞争,严格中介机构人 员的资格认定,规范社 会中介咨询机构的行 为,对工程造价实施全 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 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 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 程造价管理体系。 13、工程造价管理的 对象;分为客体和主 体。客体是工程建设项 目,主体是业主或者投 资人、承包商或者承建 商以及监理、咨询等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 14、造价工程师的素 质要求: 1造价工程师应是复合 型的专业管理人才2造 价工程师应具备技术 技能 3造价工程师应 具备认为技能 4造价 工程师应具备观念技 能 15、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1简历健全工程造价管 理计价依据,创造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价格机制 2健全法规体系,实行 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3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充分发挥引导、管 理、监督、服务职能 4严格工程造价管理人 员的资格准入与考核 认证,加强培训提高人 员素质 5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 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先 进手段实施高效的动 态管理。 16美国工程造价管理 的特点: 1业主自主负责2专业 人员独立估价3全程管 理一元化。 17发达国家与地区 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 1行之有效的政府间接 调控2有章可循的计价 依据3多渠道的工程造 价信息4贴近市场施加 的动态估价5通用的合 同文本6项目实施过程 中造价的动态控制 第二章建设工程造 价构成1、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由直接费、 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 成。 2直接费:由直接工 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3、直接工程费:是 指施工过程中消费的 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 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 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4、人工费:对直接 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 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 各项费用。 5、人工费包括:a基 本工资b工资性补贴c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d职 工福利费e生产工人劳 动保护费 6、材料费包括:a材料 原价b材料运杂费c运 输损耗费d采购及保管 费e检验试验费 7、施工机械使用费: a折旧费b大修理费c 经常修理费d安拆费及 场外运费e人工费f燃 料动力费g养路费及车 船使用税 8、措施费:是指为 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 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 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 体项目的费用 9间接费是由规费、企 业管理费组成。 10规费包括:工程排污 费、社会保障费、住房 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 保险。 11企业管理费包括管 理人员工资、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 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 费、劳动保险费、工会 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2、社会保障费包括: 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 险费3医疗保险费 14、利润:指施工 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 获得的盈利 15、税金:指公家 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 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 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及教育附加费等 16、进口设备的交 货类别:1内陆交货类 2装运港交货类3目 的地交货类 17、固定资产其他费 用: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中按规定形成固定 资产的费用,是固定 资产费用的一部分 18、固定资产费用: 指项目投产时将直接 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 投资,包括工程费用 以及在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中按规定形成固 定资产的费用。 19、建设管理费用: 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 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 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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