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

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
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

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不拖欠工作,现将经本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公司和国家相关部门的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本公司和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附件:审核并确认符合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的人员名单

支付工资公司签章

年月日

审核并确认符合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的人员名单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65056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 自纠报告 峨山小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

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峨山小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篇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根据师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在本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宣传、调查活动,现将专项调查情况汇报如下: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我公司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送法下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并且我单位自有职工较多,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多,对各项法律条款掌握程度较高,有较强的维权意识,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起到了督促的效果。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

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欠民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 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公司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 经办理了工资卡。 在这次自查活动中领导小组成员到工地通过个别谈话、私下交流、设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汇报(1)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1)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的通知》(社明电〔〕2号)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57户,涉及农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违法用工单位11户,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178人次,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

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财务部、综合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检查工作。纪委监察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项目部应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分管各工点的副经理、总经、总会(或财务负责人) 组员:项目部技术部、综合部、财务部相关人员。 第三章工资支付 第五条协作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 第六条项目部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

,应当按照实际用工时间或工作量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七条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根据综合部上报的考勤表按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核对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安排综合部农民工管理专职人员和一名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发放工资并据实签名,或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具备条件的项目部,由协作单位按月上报支付资料) 第八条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九条农民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应当在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手续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第四章监管措施 第十条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按合同规定,协作单位在与公司签订合同协议前,应向提交协作单位法人签署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和农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并将其做为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协作单位必须声明杜绝违法转包、分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并在每期结算金额中扣除当期支付金额的5%,作为协作单位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 2.协作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其他办法兑付农民工工资,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 障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人社局: 根据xxx县财政局、xxx县发改局、xxx县工信局、xxx 县住建局、xxx县人社局关于转发(x财建[20xx]76号)文件,工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组织开展工信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4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正常生产34户(包括正常生产的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因名称变更,但统计部门未能及时变更,沿用原联普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名称,致使统计库11月、12月停报),停产11户企业中,华威天泉、正晟研磨2户绿硅加工企业因金刚线普及应用,产品被替代,销售无市场而停产,短期内转产困难;莘亿钙业因煤焦油市场行情低迷、生产成本倒挂且后续项目建设资金无而停产;石门河铁合金无启动资金,且不符合信贷支持产业,无法获得金融支持,短期复产困难较大;瑞丰碳材长期做碳化硅贸易,按订单经营,目前无订单而停产;华隆煤业、同德矿业、塔窝煤业、龙腾煤业等4户煤炭开采企业因祁连山生态保护问题整改长期停产;千马龙煤业正在拆除,腾达冶金已拆除。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x财建[20xx]76号)文件要求,工信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按排,成立了工信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自12月6日起,工信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赴企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把握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工业建设项目和规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稳控台账和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台帐,及时跟踪掌握欠薪隐患。专项检查期间,及时协调玛玡冰川公司对农民工进行支付工资。中节能、创高等34户生产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加强对用人工业项目、工业企业的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有效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解决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信用制度建设,根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若干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第三条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与施工企业签订并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外限定工程款拨款方式与支付方式的其他协议和条款。 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负主要责任;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对拖欠民工工资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工

程总造价的2%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交纳数额进行减、缓、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分别签订《建设单位清欠工作承诺书》与《施工企业清欠工作告知书》,并报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将工资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 和个人。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 法支付民工工资。 第六条建筑企业支付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报县清理拖欠工程款 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支 付民工工资的建设项目将责令其停止施工。 第七条建设单位要监督承包企业发放民工工资,拨付工程款前要首先拨付经过核实的民工工资部分,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告示,监督承包单位发 放民工工资,提醒民工及时索要工资。 第八条总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行支付。建设单位须在十日内足额 补缴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及时足额补缴的,暂停办理后续相关建设手续。 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 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第九条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外地施工企业或因对工程非法肢解发 包发生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建设单位对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第2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2011.7.30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工区(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二、工资发放方法: 1、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现民工工资最低45元/天。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

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 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 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 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 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 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 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 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对协作队伍、工区长进行经济处罚,情 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 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 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 可,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 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

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方案

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方案 各村(居)、社区、企业: 根据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四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于XX年10月26日至XX年2月5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检查范围 各村居(社区)企业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督促用人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相关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XX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镇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XX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包括最低工资、加班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县劳动保障

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可行的清偿计划。 (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情况阶段(XX年11月23日至12月13日)镇办公室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并报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涉及建筑企业的,抄送上一级建设部门。 (四)执法检查阶段(XX年12月14日至XX年2月5日)。配合县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工资支付情况,对确定的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对检查中掌握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总结,并提出建议。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社区)企业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检查人员,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密切配合县劳动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 (四)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小砖窖、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四小”场所用工情况监管力度,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强乡村地区用人单位劳动监管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XX]367号)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四小”场所拖欠克扣农民工资的,及时责令其支付,拒不支付的,依法给予处罚。同时,要注重处理“四小”场所非法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等违法犯罪问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 农 民 工 资 管 理 方 案 编制:郭杰 审核:石正纲 项目负责人:石正纲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

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报告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 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 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 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 7 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 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 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 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 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 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

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 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 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 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 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 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 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 位农民工手中。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集中清理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总结为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理拖欠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省、市电视电话会召开并下发相关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县委、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公安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等六部门进行协调,讨论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先后下发了安人社发〔2011〕86号《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府办发〔2011〕183号《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和建设工程款“集中清欠行动”的紧急通知》,安督办发〔2011〕27号《关于加快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清欠行动”的督办通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集中清欠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辖区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尤其是建筑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集中清理,通过检查和清理,摸清本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家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或拒

绝整改的,及时书面提交有关部门予以立案处理;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清理工作开展不力、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或者对辖区内多次发生或长期存在侵害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事件视而不见,长期失察的,由县目督办给予通报。同时落实用人单位和检查人员的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或者检查后短时期内又发生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检查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联动优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宣传到位 这次专项检查和清理工作开始后,我县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张贴口号、印发宣传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广造声势、大力宣传这次活动的意义,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咨询1000次,发表通讯报道5篇,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维护,使广大民工进一步树立知法、懂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宣传,为此次活动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狠抓落实 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在这次检查和清理活动中,都能够按照省、市、县要求和文件精神,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大部分乡镇都组织了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广造声势、大力宣传。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检查人员的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根据厅建管处《关于调查统计全省交通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项目部于12月24日至12月26日在本项目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宣传、调查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我项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施工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欠民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报告2082.doc

汶马 C8-2 发〔 2015 〕 54 号签发人:周良春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汶马高速公路C8-2 项目经理分部 关于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汶马高速公路JL3 监理部: 根据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发《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转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开展2015 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的通知》(汶马路 〔2015 〕 375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分部从维护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 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自查本分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工资自查情况 1、我分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 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我分部对进场工人均建立了民工档案管理台账,并形成月报文件上报监理部。场农民工数量为171 人,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目前进171 人 均签订了劳务合同。 3、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15 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 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由于我分部施工地点较偏僻,交通不方便,银行离工地现 场较远,且人口流动较频繁,如果办理工资卡统一发放工资,工人查帐不方便。所以工人工 资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人个手上或转帐至人个银行卡上。 4、我分部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本月 171 名工人 10 月份的工资,自2015 年 4 月份工人进场以来已发放农民工工资总额 为 662.46 万元,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 15 日已足额发完进场 5、我分部对进场的171 名工人均已购买意外工伤保险。 二、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总结

我项目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集中宣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在我项目部全面有效执行,在本项目部范围内集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一就是落实主体责任。二就是规范工资支付。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与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1年。三就是明确清偿责任。四就是强化各项制度.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五就是强化监管手段。 《条例》执行步骤: 一就是制定计划,推进工作开展。为做好《条例》得宣传、贯彻落实,根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我项目部明确了三个阶段,分别就是:集中宣传、组织学习培训、配套完善。对《条例》得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与部署。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标语、项目开展专题会议. 二就是组织培训,提高项目部执行能力。为确保《条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本项目部通过自学+线上学习方式,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认真学习《条例》得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互动问答,使项目人员对《条例》有充分得认

识。 三就是发宣传单,提高《条例》普及率。向农民工发放《条例》宣传单100余份,施工现场张挂《条例》宣传标语6条。 四就是现场解读,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得好转,务工人员陆续返回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向农民工宣传解读《条例》,有效引导与规范农民工依法维权用工行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20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得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现将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与谐社会得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得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得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与指导监督。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2004]2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及北京市的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制定相关的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确保支付民工工资; 1)按文件情神,制定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措施。 2)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民工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克扣。 3)每期在获得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均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确保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4)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作适当调整,确保及时支付民工加班工资,提高民工的积极性。 5)从每期进度款中抽出5%比例的资金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进度款没能及时划拨时支付民工工资。 6)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民工工资,且民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劳务承包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我单位将采取直接向民工支付工资,并按合同对劳务承包公司进行处罚。 7)按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编制民工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记录民工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备查。2、民工工资支付的保证措施 1)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在下一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必要时直接支付给民工个人。 2)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规定的更改,提高或降低民工的工资。 3)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根据师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在本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宣传、调查活动,现将专项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我公司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送法下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并且我单位自有职工较多,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多,对各项法律条款掌握程度较高,有较强的维权意识,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起到了督促的效果。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

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欠民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 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公司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 自查报告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报告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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