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硕士)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201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硕士)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201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硕士)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201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硕士)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一、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

二、专业指导经验-学习方法:

(一)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二)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1.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看书的速度,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三)真题的使用方法

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

考生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并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练习,这样既可以检查自己的复习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2.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内容整理成为一个个小问题,按照题型来进行归纳总结。

三、专业课全年复习规划

1.基础复习阶段

着重基础知识的系统理解和梳理。该阶段要保持踏实认真的态度,深入研修。建议复习专业课时可以交叉进行,一天可以看两门专业课或更多。可交替进行,减少疲劳,提高效率。

该阶段可以认真听听辅导班的课,仔细看书,做好笔记,增进对专业课知识的理解。

2.强化提高阶段

该阶段要对照真题进行复习,深入分析考点,对重难点进行反复的研究。在这个阶段的复习中,需要把在基础复习中看过的书的内容进行整合,内化成自己的东西。该阶段要大量地做练习,并在做练习的过程中找出复习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检验自己知识点掌握的程度,并且要反复地看书,消化考点。通过强化阶段的学习,要达到的预期效果是完全掌握了各个知识点,能熟练应用这些知识点去解决实际问题!

该阶段要背诵和记忆相关概念和理论。

3.冲刺阶段

找出对自己来说价值最高、效率最高,也就是脑力活动的最佳时间段,把重点的。难度大的任务尽量安排在这一时间去做。由于考试时间是第一天上午政治,下午英语,第二天上午专业一,下午专业二,所以在复习时可以适当的根据考试时间来调整自己的复习时间。同时要在后期进行模拟考试,主要练习自己的答题速度,因为专业课考试看似题目不多,但是需要写在答题纸上的字数要求有很多,大部分考生都反应考试时间不够或相对比较紧张,因而平时一定要加快自己的答题速度。在冲刺阶段,最好要总结所有重点知识点,查漏补缺,回归教材。温习专业课笔记和历年真题,做专业课模拟试题。调整心态,保持状态,积极应考。

只要认真复习,脚踏实地的看书,考出好成绩,并不是难事。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专业民法真题答案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专业民法 真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1。下列行为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A。甲与网友相约一起参加电子竞执 B。乙大学拒绝授予郑某硕士学位 C。丙在相亲活动中与王某成功“牵手 D。丁公安局发布公告:“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3000元” 答案:D 22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躲闪不及,撞伤丙。丙的损害应当 A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23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社金2。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付的租金 A只能请求甲支付 B。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C。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D。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民法总则》第75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24甲、乙系夫妻,1998年5月儿子丙出生。2017年10月甲与侄子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丁担任甲的监护人。一年后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好友戊表示愿意担任甲的监护人,并得到甲住所地居委会的同意。此时甲的监护人是 A。乙B。丙C。丁D戊 答案:C 25。甲外出务工多年未与家中联系,经其配偶乙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甲的好友丙替甲偿还了欠丁的1万元。后乙与丙组成家庭。一日,甲返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B。乙和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2018年北航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035101)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复习指导---新祥旭考研

2018年北航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035101)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参 考书目、复习指导 一、招生信息 所属学院:法学院 招生人数:15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法学[03]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法律硕士[0351] 二、研究方向: 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三、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四、参考书目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全国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曾宪义主编法律出版社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冲刺背诵手册》全国法硕联考大纲配套教材专家委员会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刘守芬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释解》朱力宇,孟唯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陈鹏展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前最后5套题》刘守芬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五、复习指导 1、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2、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1)第一遍学习教材的时候,做笔记主要是归纳主要内容,最好可以整理出知识框架记到笔记本上,同时记下重要知识点,如假设条件,公式,结论,缺陷等。记笔记的过程可以强迫自己对所学内容进行整理,并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有效地加深印象。第一遍学习记笔记的工作量较大可能影响复习进度,但是切记第一遍学习要夯实基础,不能一味地追求速度。第一遍要以稳、细为主,而记笔记能够帮助考生有效地达到以上两个要求。并且在后期逐步脱离教材以后,笔记是一个很方便携带的知识宝典,可以方便随时查阅相关的知识点。 (2)第一遍的学习笔记和书本知识比较相近,且以基本知识点为主。第二遍学习的时候可以结合第一遍的笔记查漏补缺,记下自己生疏的或者是任何觉得重要的知识点。再到后期做题的时候注意记下典型题目和错题。 (3)做笔记要注意分类和编排,便于查询。可以在不同的阶段使用大小合适的不同的笔记本。也可以使用统一的笔记本但是要注意各项内容不要混杂在以前,不利于以后的查阅。同时注意编好页码等序号。另外注意每隔一定时间对于在此期间自己所做的笔记进行相应的复印备份,以防原件丢失。统一的参考书书店可以买到,但是笔记是独一无二的,笔记是整个复习过程的心血所得,一定要好好保管。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户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 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A.规制机能 B.保障机能 C.保护机能 D.补偿机能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 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A.属地管辖原则 B.保护管辖原则 C.属人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 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 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 事故 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 身亡 4. 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 上因果关系的是 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 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 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 死亡

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 5.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 A.因果关系错误 B. 打击错误 C. 行为性质错误 D. 意外事件 6.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对此,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A.甲、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乙、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 7.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A.对未成年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 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 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 D.对累犯理应并处罚金 8.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放开我!”甲以为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事后查明,该男女系夫妻关系事发时男子阻止女子回娘家。甲的行为 成立 A.事前防卫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1/40)单选题 第1题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下一题 (2/40)单选题 第2题 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上一题下一题 (3/40)单选题 第3题 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______。 A.法不溯及既往 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上一题下一题 (4/40)单选题 第4题 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上一题下一题 (5/40)单选题 第5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

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375分经验分享

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375分经验分享“灵魂的欲望是你命运的先知。”这一路走来,磕磕绊绊,跌跌撞撞,犹疑徘徊孤独无助,但没有过绝望,也舍不得放弃。都说北京压分严重,但我各科其实都和预估基本一致,初试分数分别为:政治66,英语76,基础课112,综合课121,总分375。 一、个人情况 我是典型的文科生,本科南方双非一本,懵懵懂懂选了大人看好的会计专业,浑浑噩噩虚度了四年光阴,对未来完全没有明确规划,只知道研是一定要考的,但没有想过要跨专业,甚至还报了mpacc辅导班,包括政治英语的那种。后来在学院组织的考研就业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一位直系学姐顺利考取法大法硕的经历,第一反应超级羡慕,当时我就想真的好棒啊,可以学法诶。紧接着我一本来不准备考研的室友毅然决定考法硕,本已蠢蠢欲动的我就这样抱团毅然步入了法硕的大坑。 实话说,96年的老阿姨这是三战上岸,身边读研的同学都要毕业啦,在文运暑期班认识的研友们都不知道,当时也没好意思坦白。前两次备考过程中心态和方向陆续出现了问题(所以除了具体的各科复习方法,下文会着重强调我血淋淋的教训),好在我有坚实的后盾,无条件支持我的选择,护我周全,不留后患,所以才有了一次又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万分感恩。 二、关于择校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做出选择之前,理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内外部利弊,不盲目自信,更不妄自菲薄。 我的建议和大多数前辈们一样,求其上者得其中,备考的最开始不妨把目标定得稍高一些,但不能高到让自己焦虑恐慌。打个比方,我一战报的复旦,和我一起备考法硕的室友报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下可好,本来就起步晚,天天害怕时间不够,目标院校还比同伴更难考,于是心态完全爆炸,严重影响复习状态,每天处在焦虑、任务完不成、更焦虑、任务更完不成的死循环中。巧合的是我俩初试分数居然相同,最终室友顺利上岸,而我都没能进复旦的复试。 当然我个人一直秉持哪怕卷土重来也非北上名校不上的原则,所以对于最初的选择并无多少遗憾,但是建议求稳的朋友们还是保持审慎态度,选择一个自己喜欢并且跳一跳完全可以够得到的学校,不要因为目标过高徒增压力自我折磨,当然抗压和执行能力超强的学霸们不在此限。 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复习,再通过模拟考试自我检测后,基于自己的实际复习效果和信心指数,到十月份报名的时候再敲定目标院校也完全来得及。另外,还想额外补充的是,如果对未来发展地域没有明确想法,建议还是尽量选择大城市(比如北上),竞争固然激烈,但资源优势是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

2019-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 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下列对于追 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 20 年,则一律不再追诉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案的,超过 20 年即 不再追诉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 算 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 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答案】C 【解析】《刑法》第 87 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 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故 A 项错误,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使追诉时效经过二十年,也可以追诉。第 88 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 的限制。故 B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 题的批复》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 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 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 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 C 项正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玩忽职 守罪的追诉期限。D 项错误。 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 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 【答案】C 【解析】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A 项错误。主观方面 是故意,不包括过失,B 项错误。客体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 制度,C 项正确。客观方面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 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 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 20 年,则一律不再追诉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案的,超过 20 年即不再追诉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选:C 点拨:《刑法》第 87 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故 A 项错误,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使追诉时效经过二十年,也可以追诉。第 88 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 B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 C 项正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D 项错误。 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C A. 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 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 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 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 A. 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 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 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齐划归。 D. 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 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除,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的规定,适用的原则应该是:B A. 法不溯及既往: B. 新法优于旧法: C.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下嫁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正确的是:B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下嫁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C A. 义务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 D.强行性规则 6.2018 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 特征是 B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 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7.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A. 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1/40)单项选择题 第1题 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则一律不再追诉 B.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超过20年即不再追诉 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D.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下一题 (2/40)单项选择题 第2题 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C.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 上一题下一题 (3/4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甲看见猎物旁边有猎人赵某潜伏,虽明知自己枪法不好,仍向猎物开枪,结果将赵某打死。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______。 A.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上一题下一题 (4/40)单项选择题 第4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______。 A.毒品犯罪 B.贪污犯罪 C.走私犯罪 D.组织传销活动犯罪 上一题下一题 (5/40)单项选择题 第5题 下列选项中,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是______。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上一题下一题

(6/40)单项选择题 第6题 甲目睹了朋友乙抢劫王某的全过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的是______。 A.劝说乙不要自首 B.转账5000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 C.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 D.对侦查人员表示:乙只是捡拾了王某掉落的财物 上一题下一题 (7/40)单项选择题 第7题 甲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B.赌博罪 C.非法经营罪 D.开设赌场罪 上一题下一题 (8/40)单项选择题 第8题 交通协管员甲以真实身份从多名请托人处收受巨额财物,后向与之关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让其对请托人的违章行为减免处罚。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诈骗罪 B.受贿罪 C.职务侵占罪 D.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上一题下一题 (9/40)单项选择题 第9题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甲收受张某的巨额财物后,对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甲的行为应当______。 A.直接以受贿罪一罪定罪处罚 B.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并罚 C.直接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一罪定罪处罚 D.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上一题下一题 (10/40)单项选择题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成立组织卖淫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是______。 A.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 B.组织者在三人以上 C.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D.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 上一题下一题 (11/40)单项选择题

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366分复习经验

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366分复习经验 看见考研群里上传的法学所的排名照,从后向前翻了好久,最终在第一页找到了自己的名字,长长舒了一口气。考研之所以在某些程度上比高考还残酷,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性带给人们的压迫感。初试成绩政治65英语72基础课116综合课113总分366,复试354,总分720分,有幸在拟录取的181人中总分排名第7,也算是很幸运了。下面就有关备考经验,简单给大家做一些介绍,以供大家参考。 一、法律硕士考研概况——只背书真的可以吗? 从16年开始,法律硕士的考试难度陡然提升,并且愈演愈烈。这种“难度”不仅体现在考研人数从常年150万左右提升至19年的290万(其中大部分是往届生,专硕考生),试卷的形式和深度也发生了剧烈变化,从过去偏向于记忆和背诵转向更深层次的串联和理解上。可以如是说,16年以前的很多经验贴在现在看来就已经带有误导的性质了,诸如“四个月考上北大法硕”“专升本学生三个月一战中国政法”“只要背完考试分析就能取得高分”早就成为了天方夜谭。以京城法学院为例,社科院和北师大在16年以前都接受来自报考清北人的落榜生的调剂,16年一志愿报考社科院的仅300人左右,这个数字到19年已经飙升至1600人(当然人数暴涨也和社科院新建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知名度大大提升有关),报录比竟然迫近10比1。法律硕士的难度早就今非昔比,要想取得高分,不仅需要付出很多努力,也需要有合理的辅导才能一飞冲天。而文运提供的从初试到复试的全方位辅导,正是各个辅导班中的翘楚。我会在下文中详细叙述为什么我认为文运能够给大家带来最好的帮助。 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生源和招生概况——稳中有升 本人本科毕业于中部某211院校。在今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录取的190人中,来自清华北大的推免生有7位,人大的推免生有6位,高分段中,很大部分也都是毕业于诸如山大,吉大,中国海洋,西政,华电,地大等全国知名院校。从近两年社科大的本科录取情况也可以看出,生源质量综合排名大约位于武大和华科之间,能够跻身全国院校前20强。所以说很多考生所担心的“从985考入社科院会不会亏本”的言论可以休矣。社科院的法学所一共设有9个博士点,只论学术实力并不比清北人政落后太多。就业方面也无须担心,就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中科院社科院部分院系招聘时是视为985的待遇的。社科院对于本科没有任何歧视,学长学姐和同级生中也有很多本科毕业于并不太知名的院校。只要你初试加复试(复试全程盲审)总分足够,那么,社科院欢迎任何一位有志法学学习的青年。 三、初试 1.初试复习要点:刑法 我的基础课是116分,跟许多大神相比实在是寒酸,只能说把自己复习的经验谈一谈,让大家少走弯路。文运法硕在刑法方面提供了两位值得竭力推荐的名师:陈永生老师和文运于老师。 陈老师上课风趣幽默,在讲解刑法分则的时候会引经据典,引用很多典型案例来帮助大家记忆。我一般会在讲义旁边用最简短的文字简单记录案例内容,在日后背诵的时候只需要翻阅到关键字便能够迅速回忆起场景。记住这些案例可以很迅速的帮助大家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同一罪名不同形态的区别。迄今我还记得陈老师的“制作复制贩卖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那独特的语音语调,也能够迅速帮助大家记住相关罪名。同时在陈老师的基础班讲义后文常常附有一罪与数罪的特殊情形的区分,对于大家选择题也很有帮助。陈老师从2004年开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介绍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凯程学员回忆版) 2015基础卷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刑法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爆炸罪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结果犯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2018-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8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1.〔答案〕D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2.〔答案〕D 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3.〔答案〕A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 B.行为方式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 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4.〔答案〕A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5.〔答案〕D 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6.〔答案〕A 7.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7.〔答案〕D 8-9案情: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 8.〔答案〕C 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9.〔答案〕C 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 B.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 C.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 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 10.〔答案〕B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doc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基础课真题 (总分:144.00,做题时间:18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40.00) 1.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 A.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则一律不再追诉 B.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超过20年即不再追诉 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D.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2.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分数:1.00) 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C.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 3.甲看见猎物旁边有猎人赵某潜伏,虽明知自己枪法不好,仍向猎物开枪,结果将赵某打死。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分数:1.00) A.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分数:1.00) A.毒品犯罪 B.贪污犯罪 C.走私犯罪 D.组织传销活动犯罪 5.下列选项中,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是(分数:1.00)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6.甲目睹了朋友乙抢劫王某的全过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的是(分数:1.00)

A.劝说乙不要自首 B.转账5000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 C.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 D.对侦查人员表示:乙只是捡拾了王某掉落的财物 7.甲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应认定为(分数:1.00) A.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B.赌博罪 C.非法经营罪 D.开设赌场罪 8.交通协管员甲以真实身份从多名请托人处收受巨额财物,后向与之关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让其对请托人的违章行为减免处罚。甲的行为应认定为(分数:1.00) A.诈骗罪 B.受贿罪 C.职务侵占罪 D.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9.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甲收受张某的巨额财物后,对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甲的行为应当(分数:1.00) A.直接以受贿罪一罪定罪处罚 B.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并罚 C.直接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处罚 D.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从一重罚处断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成立组织卖淫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分数:1.00) A.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 B.组织者在三人以上 C.非法获利巨大 D.设置固定卖淫场所 11.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分数:1.00) A.简单罪状因缺乏明确性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渊源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 D.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 12.我国公民甲在某国杀害乙(无国籍人)。如甲在该国服完刑回到国内,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对甲行使形式管辖权的根据是(分数:1.00)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通管辖

2019法硕联考非法学考试大纲 二三

综合课试题参考答案( 2017年) -、单项选择题 I. c 6. A II. A 16. D 21. A 26. C 31. B 36. D 41. D 2. A 7. A 12. B 17. C 22. A . 27. C 32. C 37. B 42. C 3. B 8. C 13. A 18. A 23. C 28. B 33. C 38. A 43. D 4. A 9. C 14. C 19. B 24. A 29. D 34. A 39. C 44. D 30. A 35. B 40. B 45. A 二、多项选择题 46. AB 47. ABD 48. AB 49. BCD 50. BCD 51. ABD 52. ABD 53. AB 54. ABCD 55. ABC 56. AB 57. AB 58. ABD 59. ABC 60. CD 61. CD 62. BCD 63. ABD 三、简答题 64.【答案要点】 (1) 法律的“非国家化”。越来越多的法律出自各种经济联合体、 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机构。 (2) 法律的“标准化”。由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法律范本提 供给各个国家作为立法的模本或参照。

附录(3)法律的“趋同化”。调整同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趋于一致,既

包括不同国家国内法的趋同,也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同。 (4)法律的“世界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有出现“全球性法律”和“世界法”的趋势。 65.【答案要点】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泰爹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6.【答案i点】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py(以下简称《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逋k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大纲》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成果,为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大纲》宣告废餘封建帝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总统制共和政体,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四、分析题 67.【答案要点】 (1)法有时会滞后于社会发展,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往往存在矛盾;法律受制于人的因素,法制定后,需要人去遵守和执行。执法、司法和守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作用的实现;法律的实施受制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因素,法律规定有时会与客观实际不符,法律主体难以实际遵守法律。 (2)赞同观点一的理由:网络食品外卖是新兴社会现象,发展非常迅猛,法律如果规定得过细,可能会使法律的稳定性与网络食品外卖发展的快速性之间形成较大矛盾,影响法律效果的实现。 赞同观点二的理由:网络平台客观上无法全面履行其义务,新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缺乏可行性,立法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赞同观点三的理由:徒法不能以自行,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不到位,2 0 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 ( 4卜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规执法人 附录

2019年北师大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分析及经验指导

2019年北师大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分析及经验指导 看到拟录取名单公示的信息,意味着将近一年的考研征程终于完美落幕了。今天也想来聊聊自己的复习经验,回馈给北师大考研联盟这个非常有爱、有温暖的公众号。预祝大家考研成功!有问题的可以留言,我看到会回复。 我在四月中旬正式开始准备法硕,对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跨考生,考试分析里很多章节看得让人头疼。坚持了几天,我便决定要报班辅导。经过几天的对比了解,后来在同学的介绍下报了新祥旭的一对一专业课。由于本科课程比较多,所以和老师约课基本是在周末两天,老师讲的课深入浅出,通过几次课的学习让我越来越喜欢法硕,看书都起劲了。下面说说本人的复习过程: 前期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刑法和民法的部分,并且加上配套练习。不理解的地方就私下和老师请教,老师总是有问必答,很耐心的给我讲解,真的有心了。到放假前基本能把综合学完。这样基本能对法硕考试的内容有所了解,并知道各个学科的框架从整体上来把握知识点。 到了暑假,我认为这个阶段是提升最快的一个阶段,可以专心和老师上课复习,平时除了上课要认真听这个不必多说,我主要想谈谈晚上自习的安排。晚上自习的时候,主要就是复习老师课堂的讲义,自己捋一遍看看有没有没有听懂的地方。如果有不太懂的地方,及时和老师请教。可能晚上的时间不足以把五门课都重新的理解一遍,那么请选择先看刑民。从这两年的考试趋势也可以看出来,刑民的难度是有所提升的。刑民前期的基础一定一定要打好,要不然后期会很吃力或者难以取得高分。 开学后,专业课依然是重头戏,这一阶段专业课依然保持了每天60%左右的学习时间。专业课上的习题和真题继续进行练习,但我还是建议大家多做一做,多见一见。专业课已经复习了很多遍的同学可以开始练习套卷了,可以以此为契机检测一下自己的复习水平。十一长假过后,应该正式开始背诵了。关于背诵方面,大家可以把背诵的内容提前规划,进行有步骤的、集中的高效率背诵记忆。 到了11月冲刺阶段,专业课的复习时间依然要保持在一半时间以上,绝对不能减少专业课复习的时间。当然了,政治和英语的背诵也不能忽视,记得当时我的有效学习时间基本可以达到10小时左右了,最早的时候每天六点三十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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