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

江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
江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

江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

参建单位

(试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2013年11月

目录

总则

1.为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行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使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适用于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安费在亿元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3.对于正在开展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驻地建设,应按照本指南完善相关内容;新开工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应按照本指南执行。

4.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标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准化建设要求,标准化建设费用应单独列在招标文件100 章中,原则上不宜少于100 万元,具体计费参照《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1 年第83 号)》执行,按照建设、维护、拆除、复垦等几个阶段计量支付,确保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实施。

5.建设标准化是提升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体现从业单位从业能力的有效举措,通过规范管理和执行标准,努力做到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建设单位应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部分驻地建设标准化

建设单位驻地标准化

场地选址

一.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应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可设置在原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亦可设置在所管辖干线公路附近或城郊交通便利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的地段,必须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二.设置地点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危险地段。

三.避开取土、弃土场地及施工场地。四.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五.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 以上。

场地建设

一.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办公、生活、试验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须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二.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及车辆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三.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水源经专业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方能使用。

四.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应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庭院适

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在公共位置设置驻地平面示意图、指路牌 以及宣传栏。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一.办公用房 1.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管理部门的

办公场所,如现场指挥室、总工办、计划科、工程科、中心试验室、 安全科、财务科、办公室、会议室等。各办公室门口挂设名称牌, 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悬挂上墙;会议室悬挂组织机构图(人员头像 用五寸照片)、主要管理制度、工程简介、项目平面图、工程形象进 度图等,整体布局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

2.办公用房可租用或自建,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指挥部(管理办)综合办公面积不小于 200m 2,人均用房面积 不小于

5m 2。

②会议室面积不小于 60 m 2,且应通风照明良好,有空调及投影 设备等。

③档案室面积不小于 20m 2, 3.在办公区醒目位置设置办公区平面示意

图、指路牌、部门指

示牌、组织机构图、责任表、宣传标语以及项目简介牌等。 4.办公区须配置必

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设

立宣传栏,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二.生活用房 1.生活用房一般设在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也可根据实际

情况租用附近民房。 2.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

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3.生活用房可租用或自建,自建最低标准为活动

板房,并禁止

搭建在高压架空线下,且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4.生活用房人均居住宿舍面积应

不小于 5m 2,并确保规范用电。

5.生活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建 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三.试验室 1.中心试验室设在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或附近,周围无

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它污染源。如建设工程指挥部(管 理办)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验,指挥部应有试验人员的办公地点。

2.试验室仪器设备须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布局合理,各室面 积不宜小于 20m 2,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每台仪 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3.中心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悬挂上 墙:

①试验室管理制度;

②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

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④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⑤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

⑥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分析制度和资料档案保管制度;

⑦样品管理制度;

⑧事故分析报告程序;

⑨安全管理制度。 4.试验室仪器、设备安装完成,须经相关计量认证部

门标定,

并经备案后方可使用。对不具备试验条件的试验项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试验。

5.试验室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环境卫生

一.污水处理 1.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相邻水

系。

2.污水处理设置多级沉淀池,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排放标准。

3.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独立管道进入化粪池,封闭处理。二.垃圾处理 1.

在生活区和办公区各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将各种垃圾

集中存放,严禁乱扔乱弃。 2.垃圾处理池采用红砖浆砌结构,定期通知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垃圾。

三.卫生防疫设施 1.办公区、生活区、食堂要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确保不发生卫

生防疫事件。

2.生活用水、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

监理驻地标准化

场地选址

一.监理驻地房屋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亦可新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宜设置在所管辖各施工标段的中间地段附

近;监理组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置在每个施工标段项目部附近,均需满足交通及生活便利、通信畅通、邮路便捷等条件。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满足工作要求。

二.设置地点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危险地段。

三.避开取土、弃土场地及施工场地。四.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五.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 以上。

场地建设

一.监理驻地办公、生活、试验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须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二.监理驻地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三.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四.必须按照《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做好防雷、避雷设施。

五.监理驻地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水源经专业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方能使用。六.监理驻地应有完善

的排水设施,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

整洁;在公共位置设置驻地平面示意图、指路牌以及宣传栏。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一.办公用房 1.总监办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如设置总

监室、工程部、测量队、合同部、综合部、档案室、会议室、监理 试验室等,监理组至少设 1 间办公室。各办公室门口挂设名称牌, 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悬挂上墙;会议室悬挂公司简介、监理组织机 构框图(人员头像用五寸照片)、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等,整体布 局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

2.办公用房可租用或自建,办公条件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总监办综合办公面积不宜小于 200m 2,其中会议室面积不小于 60m 2,档

案室面积不小于 15m 2;监理驻地办综合办公面积不小于 40 m 2,档案室面积不

小于 10m 2。

②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 5m 2。

③办公室应配备下列设备: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数 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彩色激光打印机、越野车等。

3.在办公区醒目位置设置办公区平面示意图、指路牌、部门指 示牌、组织机构图、责任表、宣传标语以及项目简介牌等,项目简 介牌介绍项目的整体情况和总监办的监理范围。

4.办公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设 立宣传栏,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 作。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电子版) 序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建设资源供给与需求不适应的矛盾逐渐显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工程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产安全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立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是解决当前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与管理力量相对有限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更是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把工程管理的相关要素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明确设定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性标准,并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施工场地更加有序、管理流程更加合理、安全施工更加到位。 一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部质监局组织

福建、湖南等地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充分吸收、总结各地区的成熟经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解析了施工安全标准化在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指南》能成为广大建设管理者的良师益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和心愿。从我做起,关注安全,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人、物与系统安全可靠性,真正达到“本质安全”要求,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编写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交通运输部从2010年起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了一批“零伤亡”工程,形成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近年来“平安工地”建设成果,秉承现代工程安全管理新理念,部质监局组织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主的8家单位共同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为重点,针对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部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现阶段施工安全标准化的重点建设内容,为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对提高施工工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5号 【发布日期】1992-12-30 【生效日期】1992-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 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 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 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 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 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 . . .. .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 . . .. . 目录 一、二、三、总则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宣传月知识竞赛题 (说明: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经请示省建设厅同意,决定10月份在全省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理部门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人士踊跃答题。 此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个人调节税自理)。组织奖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设定。获奖名单将于11月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各市造价信息杂志上公布。)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 1、()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A.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B. 政府投资 C.民间投资 D.外商投资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开始执行的时间是()。 A.2003年7月1日 B.2004年4月1日 C.2004年6月1日 D.2004年7月1日

3、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合同,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A.固定单价 B.固定总价 C.成本加酬金 D.可调价格 4、在约定风险范围时,()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A.自然灾害 B.不可预见性灾害 C.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 D.政策性调整 5、投标人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方案自行补充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划分,应按()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A.企业定额 B.江苏省计价表 C.江苏省机械台班定额 D.消耗量定额 6、购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其模板费应列入()中。 A.构件价格 B.预留金 C.措施项目费 D.其他项目费 7、有关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 A.10% B.15% C.7% D.20% 8、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A.发包人 B.总监理工程师 C.造价管理部门 D.承包人 9、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需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费用按照()计价。 A.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B.措施项目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一、应遵守的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 (1)《压力管道工业管道》(GB 20801-2006) (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97) (5)《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管》(GB/T14976-2012) (6)《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7)《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 (8)《钢制承插焊和螺纹管件》(GB/T14383-2008) (9)《钢制法兰》(HG205292-2009) (10)《钢制管法兰用缠绕式垫片》(HG/T20610-2009) (11)《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HG/T20613-2009) (1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 (1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1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1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6-2008)(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21)《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2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5)《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79-2012) (31)《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3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33)《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34)《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 (35)《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 (36)《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8)《钢网架螺栓球结点用高强度螺栓》(GB/T16939-97)(39)《钢网架螺栓球结点》(JG/J10-2009) (4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1)《网架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GJ78-91)(42)《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像和质量分级》(GB3323-2006)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 2006年03月18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25号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2019年5月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第六版) 一、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的基础上制定的。凡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应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其他建设工程,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现场用表》用表分为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3、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依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

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工程项目任一参建方不得拒绝收、签其他参建方报、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可用相关用表、文件回复本单位的观点。各方处理报、审的时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报审事宜直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专业分包单位的报审、报验事宜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报验。 4、各类用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填写、打印。 5、各类用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以“√”表示被选中项。 6、填写各类现场用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签字或盖章,并宜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7、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跳号。 编码可分为:顺序编码、文字数字码、日期码等。一般可采用日期加文字加数字(自然序号)的编码方法:日期采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用表的类、项;数字码可视工程规模形成用表总份数的多少,确定采用2位码或3位码(01、02或001、002…)。编码要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查找和检索及信息化管理。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1.标准 引用的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若施工时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如果中标,中标人应按项目的进展需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点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五份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1 工程概况 工程简述,工程规模,工程承包范围,地质及地貌状况,自然环境,交通情况等。 1.2 工程特点 设计特点、工程特点、影响施工的主要和特殊环节分析等。 (二)施工现场组织机构 2.1 组织机构关系图 2.2 工程主要负责人简介。 (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3.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要求内容全面,充分利用现场条件,合理布置施工队、材料站、指挥部等。确定现场指挥部(工程处)和工区的驻地,材料站的设置,施工工区与施工班驻地,主要交通道路和通讯设施。平面布置图采用A3纸,图面要求线条清晰、标志明确。 (四)施工方案 4.1 施工准备 简要叙述施工技术资料、材料、通讯、施工场地的准备,施工机械、施工力量的配置,以及生活设施等的准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2 施工工序总体安排 4.3 主要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效率估计,潜在问题的分析。 4.4 工程成本的控制措施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拟采取的措施。 (五)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 5.1 工期规划及要求 用横道图反映各主要施工过程的计划进度,深度达到全面、准确、清楚的描述工程实施过程,从中可衍生出各种施工资源计划及其过程管理信息。 5.2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施工网络图应明确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施工的关键路线,并针对关键工序,提出确保工期拟采取的措施。 5.3 施工资源(人力、材料、机具、场地及进场道路、公共关系)计划 5.4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计划潜在问题,计划中的潜力及其开发途径等。 5.5 计划控制 程序、方法及制度等。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 施工标准化指南 (讲解:邓靖)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1 施工准备 1.1技术准备 1.1.1 在开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与现场土建工程施工的现场实际进行核对,核实设计与现场实际的符合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请设计单位解决,并做好设计技术交底。 1.1.2 按招标文件或业主的要求,完成试验仪器设备的进场及其他试验检测工作委托的审查、审批。 1.1.3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设备物资采购、施工组织、现场布置、施工方案、施工重难点、工程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资金流量计划、质检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廉政建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等。 1.1.4 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成品或半成品完成后应由总监办组织承包人进行质量状况、工艺细节分析,找出施工中的不足,加以改正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经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批量施工。

2道路交通标志 2.1 基础施工 2.1.1 标志基础的高程必须用水准仪测出,根据测出的高程和基础设计高程算出 拟开挖基坑的深度。 2.1.2 预埋件的制作应严格按设计要求 进行,基础施工前监理应检测预埋件的镀 锌质量,必要时可以要求承包人送检。如 图2-1 所示。 2.2 标志板加工 2.2.1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加工制成,不允许 拼接;大型板面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均用龙骨(与板面同材料)加强。 2.2.2 标志板和龙骨之间采用铝合金铆钉连接,连接必须牢固。铆钉间距应小于 20cm,龙骨宽度应小于50cm。 2.2.3 贴膜时,车间的温度不低于18℃、相 对湿度在20%?50%的条件下进行。按照先 下后上、顺序搭接的施工工艺粘贴反光膜 (底膜),并确保底膜粘贴牢固,标志板面 平整,无气泡、皱痕、污损等(图2-2)。 2.2.4反光膜底膜应伸出板面上、下边缘 最小长度为8mm,且紧密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图2-2 贴膜施工

GB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 一、二、三、总则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6]31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材料;4.设计;5.施工;6.验收;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常州市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许平王先华周盘方高建明徐卫列 汪永权黄海鲲陈迪安狄殿忠沙学政

韩俊杰顾长江马震宇曹俊曹旦戴小俊陈新吴南伟金波吴德敏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 术语 (2) 2.2 主要符号 (3) 3 材料 (4) 3.1 原材料 (4) 3.2 配合比 (5) 3.3 性能要求 (6) 4 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设计 (7) 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设计 (8) 5 施工 (11) 5.1一般规定 (11) 5.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施工 (12) 5.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施工 (13) 5.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下车库保温层施工 (13) 5.5 养护 (14) 5.6 季节性施工 (14) 6 验收 (16) 6.1 一般规定 (16) 6.2 主控项目 (16) 6.3 一般项目 (17) 附录A 发泡剂性能检验方法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条文说明 (23)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a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 XXXXX—XXXX b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The standard of techniques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urn hillsides into terraced field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c (送审稿) d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程建设标准 (1) 5 工程规划 (3) 6 工程设计 (6) 7 工程量计算 (8) 8 施工技术 (10) 9 工程竣工验收 (13) 10 后续工作 (14)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厅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晓军、赵小蓉、周孝强、蒲波、陈琨等。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坡改梯工程建设内容、规划要求与施工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具备坡改梯工程建设条件的中低产田土改造、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生态环境重点建设等相关项目以及相适应的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1/T846—2008 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 SL 190—2007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DL 5180-2003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GB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DB51/T379—2003 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坡改梯工程建设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urn hillsides into terraced fields 是指对坡度在5°~25°之间的中低产坡地,通过修筑水平梯田、治理坡面水系与地力培肥等工程措施,使地貌呈阶梯型,以防止土、肥、水的流失,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的相关活动。 4 程建设标准 坡改梯工程建设总体要求达到“平、厚、壤、固、肥”标准 4.1 梯地工程建设标准 4.1.1 地面坡度 地面纵、横向平整,地面坡度降到5°以内。 4.1.2 土层厚度 土层厚度60cm以上,耕作层20cm以上。 4.1.3 梯地台位 随等高线开梯,大弯随弯,小弯取直,台位清晰,规范流畅。 4.1.4 地面宽度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及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与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及进度,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根据《地基基础施工规范》,《砌体施工规范》,《钢筋砼施工规范》,《砼道路施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规范》,《城市给排水施工规范》,《城市照明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等规范、规程、标准。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与实际现状,制定相应的具体技术要求,请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规定、操作规程,验评标准及技术要求,做好各自的相应的具体工作。 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2号文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规定》;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1号文件,关于《建设施工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管理,增添措施;确保质理,狠抓安全;落实进度,抢抓工期;科学文明,技术领先;全面合格,争创优良;放心满意,共建合谐。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 一、在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一)在地基与基础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1、地基的处理与选型,应符合地勘报告要求与设计要求,科学、经济适用,满足上部承载能力。 2、经处理后的地基应按要求进行必要相关检测。其检测报告之

数据应科学、准确、真实,可靠。并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时,应对基础底面持力层或碎石桩、管桩作全面细致的检查验证、是否有无与地勘报告不吻合的地方,有无漏打及护桩不到位,或偏移轴线等的情况。 4、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后,应严格检查基底标高,校准该建筑与周边道路的比降高差关系,室内与室外相对高差位置。 5、换填连砂石厚度或褥垫层厚度,按设计需调整时具体见通知。天然连砂石填筑时,应严格控制级配。其级配为:3:7不大于4:6,卵石最在粒径不应大于20CM;若遇部份级配较差时,应采用人工级配。用32T带振压路机纵横碾压各不少于8遍,静压及带振碾压各4遍。一次性碾压厚度不大于80CM。 6、严格控制并校准各栋建筑物之定位轴线;核准开间和时深轴线。严格按规划部门给定期的建筑红线及高程点定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动。并将定位轴线及高程点引至较远的永久位置,便于后期的复核使用。 7、当基础施工至地圈梁时,应及时解决室外排水系统,将施工污水及地面雨水有组地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在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之前,应作澄清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以减少对管道的淤塞。不得将施工污水及雨水自由渗透到地基内。更不得将施工用水沉积于施工场地内。并对室外散水亦应进行封闭,不能使雨水透到基础之内。 8、当基础施工到地圈梁后,各栋建筑物应做好永久沉降观测点,每栋不少于六个,并定人定仪定时进行严格的沉降观测,对各测点数据并作详细记录。若发现沉降变化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向有关方面管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Code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2011-xx-xx 发布2011-xx-xx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江苏省民防局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DB XXXXX-2011)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 施行日期:2011年X月X日 XXXXX出版社 2011 南京

前言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解放军理工大学主编,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规范重点确定了城市各级别居住区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对各类人防工程功能与布局做出规定,并对城市居住区详细规划中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表达形式做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践存在差异,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工程系(地址:南京市海福巷1号,邮编:210007)。 本规范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院区内,项目主要场外通行道路为横枝岗路,道路狭窄、交通拥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与医院正常运营道路交叉重合。 2、前期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旧建筑物拆除、管线迁改、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接入等,为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后续施工创造条件。 3、目前施工现场没有围蔽,相关费用包括在措施项目清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 前期工程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院区西南角现有的综合门诊楼、职工更衣房、21号楼、车队用房、洗衣房及水池等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场地围蔽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临水接入工程,临电接入工程。 (三)临水临电情况 本项目实施时招标人不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应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项目管理目标 (一)工期进度目标 本项目的工期目标:暂定2015年10月1日正式动工,2015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总工期92日历天。 (二)质量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标准及要求、以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 三、项目管理重点、难点 (一)项目管理重点 1、由于医院整体扩建工程建设期间不能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因此,应充分考虑这种情况下施工管理难度和措施费用,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院方日常经营造成干扰。 2、门诊楼西南围墙一侧有旧的居民楼,目前有居民在居住,应做好防护工作,减少噪音粉尘对周边居民和医院住院病人的影响。 3、临电接入工程施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应充分考虑技术标准、报装程序、检测验收、顺利送电等各个关节的相关管理措施费用。 (二)项目管理难点 1、由于施工场地非常狭小,主入口门前道路又是单行道,门诊楼前原有的大门不够宽,需要开口扩展,将给施工临设的搭建和材料的运输等带来很大的麻烦,实施的方案措施应充分考虑场地制约因素。 2、医院所处位置的地势较低,每年的雨季时道路经常会被雨水浸淹,考虑施工时增加排水设备和设施等的有关费用。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进度管理要求 1、承包人进场前应根据招标图纸、项目管理要求、现场踏勘情况,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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