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得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挖掘:在生产、作业区域人工或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得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得作业.

(二)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得凹地,通常沟槽得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得建筑物地脚。

(三)支撑:防止坑壁塌方得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四)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得斜面.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与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得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作业负责人(作业申请人)

(一)提出挖掘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二)负责落实挖掘作业安全措施。

(三)组织实施挖掘作业。

(四)对相关安全措施得完整性与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作业批准人

(一)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批准或取消挖掘作业许可证。

(三)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九条作业人

(一)了解作业得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得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按照施工方案与作业许可得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二)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发现情况异常,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条专业技术负责人

(一)进行挖掘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二)制定施工方案(包含JSA)。

(三)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

(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得有效性负责。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得,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得,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具体执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印发得《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方案应考虑以下内容:

(一)交通状况.

(二)附近得振动源(如强夯)。

(三)隐蔽电气、仪表、管网等设施得分布情况.

(四)邻近得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五)土质类型。

(六)地表水与地下水。

(七)对土壤与水得污染.

(八)架空得公用设施.

(九)挖出物及施工材料得存放。

(十)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十一)使用得工器具。

(十二)气候.

(十三)其她.

第十二条挖掘作业前,项目施工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交流沟通工作任务及内容,明确标注地下管网、设施得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得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作业单位应在挖掘施工方案中绘制挖掘作业平面示意图。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得挖掘作业,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得要求。

第十三条对于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得挖掘项目,开工前,项目施工部门应组织负责工艺、设备、电仪、网络通信、给排水、消防等隐蔽设施得管理人员向作业单位交底,根据作业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网、埋地电力电信电缆、永久性标桩、不明物等情况提出具体施工要求。

第十四条以下挖掘作业必须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一)地面挖掘、打桩、地锚入土深度超过0、5m。

(二)建筑物拆除。

(三)可能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得墙壁开槽打眼。

(四)挖掘部位地表情况复杂难以确定作业风险。

第十五条作业单位应指定具有专业技术资质得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第十六条作业单位应设专人监护现场,对开挖处、邻近区域与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七条对于1、2m以内得地下设施探查,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只可采取人工挖掘方式。

第十八条当挖掘过程中如果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中没有注明得设施或物体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项目管理部门,经确认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九条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挖掘设备旋转内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第二十条保护系统

(一)对于挖掘深度6m以内得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由专业技术负责人根据土质得类别设计斜坡与台阶、支撑与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所采取得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得单位设计。

(二)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三)应根据现场土质得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得坡度允许值(高宽比).

第二十一条在挖掘开始之前,专业技术负责人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与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得技术要求与建

议。

第二十二条保护性支撑系统得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得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第二十三条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得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与支撑系统得拆除应同步进行。

第二十四条挖掘物或其她物料等要堆放在指定地点,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得逃生通道与消防通道。

第二十五条在坑、沟槽得上方、附近严禁堆放或停放重物,操作挖掘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必须距坑、沟槽边沿1m以上,必要时采取相应得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邻近结构物挖掘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就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得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得房屋、墙壁、道路或其她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她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建(构)筑物得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第二十七条进、出口

(一)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得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二)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得沟通。

(三)当允许员工、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得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第二十八条排水

(一)雷雨天气应停止挖掘作业,雨后复工前,应检查受雨水影响得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得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与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二)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她适当得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得措施排水,方可进行挖掘作业。

第二十九条危险性气体环境

(一)当深度超过1、2m得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得场所或遇到与地漏、下水井、阀门井相连时,要增加挖掘作业相关安全措施(如进行气体检测等)。

(二)遇可燃、有毒物质相通得上述设施时,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挖掘作业需要用火时,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三)对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得作业,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必要时应采取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与防爆工具等相关措施。

第三十条标识与警示

(一)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二)挖掘作业现场得坑、沟槽应设置护栏、盖板与明显得警示标识.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三)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得警示与禁行标识,对于确需通行车辆得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四)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用脚手架搭设护栏时,必须采用双护栏,上横杆离地1、2m高,下横杆离地0、6米高。如果采用废土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应穿戴警示马甲。

第三十一条挖掘作业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构)筑物与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尤其对于下方敷设电缆得部位,禁止使用镐头与铁棒施工,还须采取必要得安全措施,防止造成安全事故。

第三十二条地下工程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地下隐蔽设施变化得,作业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项目管理部门通报,由项目管理部门向相关方通报,并在竣工图上详细标注。

第二节挖掘作业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填写挖掘作业许可证,负责落实挖掘作业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作业批准人组织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网络通信、给排水、消防、等相关专业人员审查施工方案,进行现场

勘查,各部门会签,作业批准人核实安全措施后签发挖掘作业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挖掘作业许可证得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与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得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得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7天。

第三十六条挖掘作业现场必须存放有经批准得有效作业许可。

第三十七条挖掘作业许可证得分发、取消、关闭参照《作业许可管理程序》执行。

第四章审核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公司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将组织专项审核;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消防管理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补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工业园区经营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品或其他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进行喷油漆的危险作业;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或拨打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物业管理处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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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记录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5第一版)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2 依据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责 5 管理内容

1 目的 在临近带电体附近或周边进行工作时,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为规范管理工作及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托电运维项目部。 3 依据文件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 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管理职责 5.1项目部领导职责 5.1.1 对现场临近带电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有监督和领导责任。 5.1.2 负责临近带电作业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1.3负责签发工作票。 5.2安生部职责 5.2.1 负责审核临近带电体作业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提出需修改或完善意见,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5.2.2负责对作业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和验收。 5.3监护人职责 5.3.1 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对作业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

查,检查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执行。 5.3.2 对现场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5.4工作负责人职责 5.4.1负责办理和终结工作票,组织和协助运行人员做好相应的绝缘隔离或停电、验电、接地、悬挂警示牌、设置围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5.4.2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熟知作业人员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 5.4.3负责组织作业前的工器具准备与检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4.4负责对指挥起重吊车及升降车司机安全交底,严禁违反带电作业安全距离规定要求。 5.4.5负责组织编制专项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项目部领导审批。 6 管理制度 6.1 原则上不允许在主变、升压站、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吊车、装载机、挖掘机、升降车等)作业。 6.2 如必须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作业时,作业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3 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经过安生部和项目领导审核与批准后方可使用。 6.4 非电气专业人员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电气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 3.职责 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4.1.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1.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2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4.2.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2.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2.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2.4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252 2 / 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按规范配备灭火设施。 2、按市场商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璜。 3、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 5、营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6、严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温用设施的其它大功率电器。 7、营业人员应维护好就餐秩序。 8、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挡或影响其原有功能。 9、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方法分析

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方法分析 发表时间:2018-05-14T15:47:59.277Z 来源:《电力设备》2017年第34期作者:杜汉福李强李铁良[导读] 摘要: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社会对于电力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受到了日益广泛的关注,也成为评估供电质量的重要标准。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水供电分公司河北衡水 053000)摘要: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社会对于电力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受到了日益广泛的关注,也成为评估供电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供电企业对配电检修模式进行了改进和创新,引入带电作业方式,减少配电检修造成的频繁停电,提高用电可靠性,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而在带电作业中,如何保证作业安全,成为用电企业重点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配电带电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前言:电力系统的作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在配电工作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电力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还要考虑作业过程的安全质量问题。若进行配电作业时出现安全隐患,电力系统由于电压远超出人体所能承受的正常负荷电压,容易对电力施工人员造成危险。对配电安全管理工作控制措施进行改进,能够提高配电带电工作质量和效率。现有的配电带电安全工作存在一些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隐患,本文对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方法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1 带电作业的特点 带电作业,是指在高压电工设备上,不停电进行测试和检修的一种作业方法,是避免检修停电,保证正常供电的有效措施,可以分为带电测试、带电检查以及带电检修几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将带电作业分为等电位作业、地电位作业和中间电位作业,其中,等电位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体直接与高压带电部分接触,与带电设备处于同一个电位上,存在危险电流,必须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服,同时确保防护服不同部位之间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在人体外表形成的等电位体;地电位作业则是指检修人员处于接地杆塔上,使用绝缘工作进行作业,因此也称绝缘工具法,在作业过程中,为了保证安全,需要保持好空气间隙的最小距离以及绝缘工具的最小长度。在对安全距离和绝缘长度进行确定时,需要考虑操作过电压;中间电位作业是指利用相应的绝缘工具,进入高压电场中的故障区域,但是并不会与高压带电体直接接触,需要综合考虑上述两种带电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2 配电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制定合理的配电带电作业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实施配电带电作业的前提,以此保证配电带电作业的有序性。配电带电作业工作计划的制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由检修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做好带电作业计划安排,制定合理的季度检修工作计划。 ②对不良因素对配电带电作业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然后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进行预控,保证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③做好带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员和作业安全。 2.2 编制科学的带电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配电带电作业的依据和指导,由专业的监护人员对配电作业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以此保证施工技术人员每一项工作和操作都能够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配电带电作业指导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严格控制带电体和作业人员之间的距离,这样即使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发生过电压闪络放电现象,也不会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体距离需要根据带电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②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应注意天气变化,严禁在雷雨天、雪天、大风等不良天气作业。 ③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通过考核之后才能够正式上岗。 ④在正式带电作业之前需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然后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 ⑤带电作业时,需要有专人监护,站在绝缘垫上,采用绝缘工具进行作业,以此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3 完善工器具购置、管理以及检验机制 3.1 配电带电检修采用的工器具必须由专业的生产厂家定制,并根据带电作业现场的实际需求选用相应型号、功能的工器具,严格按照国家以及行业标准做好工器具的购置工作,保证工器具能够满足带电作业实际需求。同时,还应该强化和带电标委会的合作,这样能够及时、全面、动态的了解国内外带电作业工器具产品的最新动态,在配电带电作业时采用性能最先进的工器具,既能够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又能够提高作业效率。 3.2科学的管理作业工具。科学的管理作业工具,能够完善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配电带电作业现场需要建造专门的库房用于储存专用的工器具,并由专业的管理人员对工器具进行作业工具的保存和管理,尽量按照要求进行储存,避免由于工具保存不当,引发安全问题。对于保存和管理制度,应该进行明文规定,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保存,指定专门的作业人员负责作业工具的管理。对作业环境进行标准化要求,出现风雨等不适合作业的天气,不能因为工期限制要求作业人员在恶劣的环境中作业,降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因素。对于作业环境,出现人口数量较多的情况时,先疏散人群在进行作业,避免对更多的人造成安全隐患。 3.3配电带电作业应用带电作业工器具之前,需要对所有的工器具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保证所有工器具处于最佳状态,避免因为绝缘工器具出现问题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在运输工器具时需要采用专用的工具车、工具箱或者工具袋,这样能够防止工器具被损伤和受潮;(2)在使用之前需要采用绝缘检测仪或者2500V绝缘表对工器具进行绝缘监测,绝缘工器具的阻值必须超过300MΩ,否则不允许使用;(3)每年都应该对工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性试验的检测周期为1年/次,预防性试验的检测周期也为1年/次,相隔半年;(4)绝缘工具检测需要采用250/2500μs的标准液,检测过程中出现一次闪络、击穿现象为不合格。 4 提高配电作业人员综合素质 提高配电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完善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配电工作人员是直接接触工作的主体,配电人员的综合素质较高,配电作业质量也就越高。对配电带电作业人员进行明确的执业资格规定,为企业选取作业人员提供准确的标准。设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提高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对于新入职的作业人员,尽量安排多一些的实训,让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帮助新任职的作业人员,提高新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对所有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作业人员提高安全作业的意识,降低作业过程中发生危险的几率。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范文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2 分级: --高度在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3.1 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 在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作业队必须有专

职或兼职监督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3.4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双扣)、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3.5 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准用”标识,不得使用。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6 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拉警戒线。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 3.7 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3.8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 3.9 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社区消防安全,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xx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

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电力安全)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网带电作业日常管理。 总则 2.1 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开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以各县为单位开展,不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县可以向公司申请带电作业支援。在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消除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方式,减少线路停电次数。 2.3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主要采用以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2.4各单位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带电作业实施细则。

管理职能 3.1组织机构 公司的带电作业由生产副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为带电作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带电作业专责人,负责带电作业日常管理;各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设兼职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职责 3.2.1 生产副总经理 1)决定公司带电作业组织机构; 2)对重大带电作业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对新的带电作业方法进行审核、批准; 3.2.2 生产技术部 1)负责制定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公司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3)参加制定、审核特殊带电作业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4)组织各单位修编带电作业项目现场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具,组织带电作业革新成果的鉴定。 6)配合安监部门进行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制定反事故措施。 7)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检查并考核带电作业执行情况。 3.2.3安全监察部 1)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规》考试,确认安全资格。 2)建立带电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参加带电作业新人员、新项目和新工具的鉴定。 4)参加《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编。 5)审查特殊复杂带电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 6)负责带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察,监督带电作业工器具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2.4 各县供电公司和配电运检工区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该怎样使用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带电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带电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带电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带电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不论是何种作业方法,在安全技术上都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通过人体的电流必须限制到安全电流lmA或以下。 (2)必须将高压电场限制到人身安全和健康无损害的数值内。 (3)工作人员与带电体间的距离应保证在电力系统中发生各种过电压时,不会发生闪络放电。在进行地电位带电工作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 (4)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必须经过现场勘察,编制相应操作工艺方案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持证上岗(带电作业证、安全工作证)。 (6)作业前召开班前会,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进行三交待、三检查,对工器具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测。 (7)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未经许可工作班成员不得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8)进入现场,工作班成员应根据作业项目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屏蔽服、绝缘服、静电服),携带合格的工器具。工作班成员、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应佩戴标志。 (9)带电作业停用重合闸工作。按规程规定的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必须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第 2 页共 5 页

(10)杆上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带,站位准确,按规程要求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带电检测绝缘子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12)杆塔上有人工作,地面人员不得在下方逗留。在人口稠密、交通情况复杂地段作业,应设置围栏和警示,专人看守和监护,上下传递工器具必须使用绝缘绳。 (13)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14)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取得联系。 (15)带电作业应按规定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特殊情况或恶劣天气下进行事故抢修,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16)带电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物品擦拭零部件,防止起火。 (17)进入等电位(悬挂)作业,登高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保险绳。 (18)带电作业,攀登软梯时,应设防止高处坠落的保护措施。 (19)在10~35kV电压等级的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时,为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必须采取有效的绝缘遮蔽、绝缘隔离措施。夜间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0)在10220kV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短接、引流工作时,必须按相关规定选择设备材料,并按规程操作。 (21)使用绝缘斗臂车作业前,应检查液压各操作部件的完好状况,液压系统的油压是否符合作业规定。更换液压油,必须做电气试验。 (22)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应经专项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绝缘斗 第 3 页共 5 页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 [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现场安全员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动火类别 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动火作业原则

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手册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手册 日常检查,突发事件处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流程,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 为规工业园的消防工作,检查和消除消防隐患。保证园区消防安全,了解园区各企业的安全状况,加强所有员工以及各工业园区所

有企业人员的消防意识。 特定如下制度: 1、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安排: 各工业园在日常工作中应强调保安员巡逻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保安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由各工业园管理处于每月自行组织对工业园所有公共区域、 公共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由公司总经办相关领导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处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随机抽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日常安全准备工作: 保安部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的安全意识培训,增强主管消防意识敏感度,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加强组织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求保安员人人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针对工业园消防安全性质,装配园区各种类型消防器材,以备义务消防队应急使用。 保安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以及消防知识培训容,并定期组织训练及考核。 3、工业园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容: 制定本工业园《企业安全预警台帐》以及《消防设施检查情况登记表》。

与所有客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上交存档。 检查园区所有公共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变压器,园区公共区域,楼梯间,天台等区域。检查各层配电房、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以及机房、电房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检查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指示灯是否能够正常工作。检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建立园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应急机制以及消防应急预案。 4、各栋厂房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对园区企业根据其生产性质以及安全状况进行重点与非重点分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检查厂家机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对员工有无安全规章要求。 检查厂家的用电状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线路是否老化,用电量与电线以及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对有压力容器,老化房等危险设施的企业以及服装厂,纸箱包装厂,家私厂,电子厂应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企业有无危险品,日常使用的危险品存放以及使用是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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