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三方版无追索权)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三方版无追索权)

要点

本协议为《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的附件,只在公开型保理业务时使用。本协议为三方协议,由保理商、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签订。签订此三方协议后不需再向债务人送达《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本协议适用于一次性到期的应收账款转让。

附件:1-【多份协议的填写编号,如无,请填写“0”】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受让人):【此处填写保理商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保理商能实际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保理商联系人姓名】

电话:【此处填写保理商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保理商常用传真】

乙方(转让人):【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卖方能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卖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丙方(债务人):【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买方能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买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合同编号【此处填写保理合同的编号】《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保理合同》的附件:

第一条乙方将与丙方签订的编号【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编号,如无,请填写“无约定”三个字】《【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全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的应收账款以及将来与丙方合作形成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形成的往期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详情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第二条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甲方可自行确定登记期限,且乙方对甲方在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公示系统中的登记内容已确认无误。登记期限届满前,《基础合同》项下债务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自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展期,不需另行征得乙方的同意或授权。

第三条本协议、《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保理合同》以及其他附件一起,构成完整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保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术语适用于本协议,具有相同涵义。

第五条《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的每笔应收账款出现《保理合同》中约定的回购事项或甲方要求乙方回购时,乙方应当履行回购义务。

第六条《应收账款转让清单》项下应收账款较多时,可附加页,附页经加盖三方公章后与本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丙方已知悉《应收账款转让清单》项下应收账款的转让事实,只有向保理专户支付款项方能构成对应收账款债务的有效清偿。

在基础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期满或付款条件成就时,请丙方将应收账款直接汇入以下保理专户:

户名:【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

开户行:【此处填写保理专户的银行全称】

账号:【此处填写银行账号】

如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金额小于丙方在应收账款到期日的实际应付金额,丙方仍应就差额部分向保理专户支付该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应通过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乙方向丙方承诺:一旦丙方按照上述条件付款,丙方对乙方的付款责任同等金额解除;因该转让所导致丙方的任何义务、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承担,而与丙方、甲方无涉。该项转让行为并未改变乙方与丙方签署的基础合同的其他内容,并且丙方将继续收到由乙方直接开出的发票,不会给丙方的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第九条为避免歧义,乙方和甲方在此确认:乙方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都未转让给甲方而仍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诺接受、代为履行乙方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所有与乙方承担义务有关的诉讼、反诉或反索赔或者抵销,均可依据基础合同向乙方提起。

第十条丙方已知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已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全部应收账款支付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二条基础合同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适用于《保理合同》的约定。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此处根据实际要求填写份数,用大写数字】份,甲方【此处根据实际要求填写份数,用大写数字】份,乙方【此处根据实际要求填写份数,用大写数字】份,丙方【此处根据实际要求填写份数,用大写数字】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此处填写保理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丙方:【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编号《应收账款转让协议》附录:

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债务人发票号发票金额开票日期保理融资款

放款金额

应收账款

到期日

保理融资款应还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共计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乙方: 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鉴于: 1.甲方通过与XX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往来业务产生了应收账款; 2.甲方同意将附件一《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其对XX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 3.乙方接受“XX信托?XX集团?应收账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全体委托人的委托,购买甲方转让的上述应收账款; 4.本合同中所指的委托人,系指“XX信托?XX?应收账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的委托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语的释义如下: 甲方:指X 付款人:指X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与付款人发生往来业务而产生的、甲方对付款人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转让:指甲方将其对付款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行为。 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指乙方因受让甲方对付款人的应收账款而需向甲方支付的对价款。 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乙方正常营业日。 日:指自然日。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 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2.1.1 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已得到董事会或类似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 2.1.2 甲方同意接受并承诺配合乙方或由乙方聘任的第三方应收账款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账户管理等。 2.1.3 向乙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单据、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2.1.4 应收账款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甲方向付款人销售货物并非以试用买卖、代销、寄售和其他类似方式进行的,甲方已按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交货等主要义务,并提交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 2.1.5 应收账款转让合法、有效,且有相应对价。 2.1.6 甲方承诺所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方行使权利的限制,该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未对该应收账款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优先权益,且未曾向他人转让。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平台运营方。 2、平台业务模式为: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买方”)与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卖方”)注册成为平台用户;买方委托甲方与卖方签署《***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实际履行;买方通过平台向卖方发出网上订单,网上订单自卖方确认之日起生效,生效网上订单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网上订单是交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交易合同所指标的的采购数量、金额、交付日期等内容的明确方式。 3、乙方系平台注册的________经营企业(即本协议中的“卖方与“转让方”)。乙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网上订单(详见附件1网上订单截图);经乙方确认,上述网上订单已生效;乙方有依照交易合同和网上订单的约定向买方交付药品的义务,也有向买方主张支付应收账款债权的权利。 基于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转让附件3所涉应收账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守: 1定义 1.1“应收账款金额”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交易对价。 1.2“应收账款到期日”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对价的截止日期。 1.3“折扣率”是指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 1.4“转让对价”是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 1.5“回购对价”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回购对价。 1.6“未受偿账款”是指回购情形发生后,应收账款金额减去买方已向甲方偿付的应收账款金额。 1.7“回购日”是指是指本协议3.1条约定情形发生之日。 1.8“折让期一”是指自“转让对价实际支付日”至“应收账款到期日”。 1.9“折让期二”是指自“回购日”至“回购对价实际支付日”。 2应收账款转让 2.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附件所列材料(需加盖乙方公章),待甲方核准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应收账款的转让对价。 转让对价=应收账款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一÷360) (注: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及转让对价等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附件3《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为准。) 2.2甲方受让应收账款后,所有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的义务仍由乙方承担,该等义务并未转让给甲方,所有与乙方承担义务有关的诉讼、反诉或反索赔或者抵销,不论是否基于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均由乙方负责。

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合同(三方协议)

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 编号: 保理商:(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理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合同

附件: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受让方: (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出让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住所:邮政编码:经办人:电话:传真: 丙方/受托管理服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作为其发起设立的合同编号“XXXX的XXX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拟与乙方开展应收账款转让业务,即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一次性或分期购买乙方应收账款,甲方委托丙方对甲方受让并持有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催收。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开展应收账款转让业务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及转让标的 1.1在本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是指,在乙方办理的国内回购型保理业务项下,乙方将其受让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并对受让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催收;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反转让期限到期日,乙方应将其收到的买方回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如约定的到期日当日12点前买方尚未回款 或尚未全部回款,则甲方首先向买方追索,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向甲方披露该客户详细信息及相关贸易单据;若甲方在约定的到期日下午4点向买方追索仍未果的,甲方有权将相应的应收账款向乙方进行反转让,乙方则应无条件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当日向甲方支付反转让应收账款相对应的转让价款(即甲方向乙方支 付的转让价款金额扣除乙方已向甲方拨付的买方回款及买方向甲方直接支付的回款),确保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受益人持有的权益得以实现。 本合同项下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款金额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反转让期限是指,在买方尚未回款或尚未全部回款,且甲方向买方追索未果的情形下,甲方有权要求向乙方反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从乙方处受让的应收账款的期限,该期限自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至应收账款到期日加宽限期,该宽限期设置相对合理,反转让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具体业务期限由甲乙双 方在每次做业务时确定。反转让期限到期日是指,甲方有权向乙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期限的最后一天,即乙方足额支付反转让应收账款对应的转让价款之日。 1.2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的标的为本合同附件1《转让清单》中所列的国内回购型保理项下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范围仅限于国内回购型保理,并依据每笔保理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金额及付款到期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转让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款金额。 1.3业务和业务材料的准备 1.3.1乙方应在约定的转让日将国内回购型保理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在转让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编号、转让日、转让价款金额、到期日等事项均以《转让清单》上的记载为准。同时,《转让清单》应 附有加盖乙方预留印鉴的所转让标的的相关证明材料。 1.4《转让清单》应由甲乙丙三方加盖预留印鉴共同确认。

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合同

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合同 编号:本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合同(以下称《三方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三方签订:甲方: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营业地址负责人: 鉴于: 1、买卖双方决定以信用销售方式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2、为稳定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号《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业务合同》),甲方将其现在或将来基于与乙方订立的基础商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丙方作为保理银行向甲方提供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收取和坏账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国内保理金融服务。 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与丙方签订的上述《保理业务合同》,拟将甲方以信用方式向乙方销售货物所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丙方,乙方只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或其代理人付款,才能解除其付款责任。 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收款代理人;为代理收款之目的,甲方将在丙方开立监管账户。 在甲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后,乙方只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至丙方保理专户或者甲方监管账户,才能解除其付款责任。 乙方兹确认: 乙方将付款至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理专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甲方监管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承诺并保证不会付款至选定账户之外的任何其他账户。 第二条甲方负责每(天/周/月)将其与乙方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载有银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条款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经核对无误后,由(有权签字人)盖章或签字向丙方予以确认。 盖章或签字样本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将按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要求向丙方进行付款。 第四条在甲方签发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经乙方确认后,丙方据此向甲方提供贸易融资。 第五条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经相关方签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7.《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 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_月_日签订了《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对乙方享有应收账款人民币万元,应收账款明细及还款期限如下: 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2、2016 年月日,甲方向贷款人 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民币_______ 万元;甲方 委托丙方为甲方向贷款人的前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甲 方与贷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甲方与丙方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 现为保障丙方权益,甲方拟将其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为甲方对丙方的债务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其对乙方应收账款人民币万元质押 予丙方;乙方已知晓此质押事实,对此无异议。 第二条质押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质押担保范围: (一)因丙方为甲方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而形成的甲方对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罚息、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二)甲方按照《委托担保合同》应向丙方支付的担保费等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应收账款明细表》约定的还款期限将所欠甲方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支付所质押的应收账款款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丙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款项。 第四条乙方将所欠甲方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后,丙方有权将款项用于提前偿还甲方向贷款人的借款,或将账户内的资金继续质押给丙方。 第五条在甲方全部还清所欠贷款人的借款前,甲方使用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应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等交付丙方保管。 第七条应收账款质押期间,未经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向乙方收取应收账款; 2、不得将已质押的前述应收账款再进行转让、质押; 3、不得减免乙方付款义务; 4、不得有其他影响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九条如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及乙方应在丙方通知的时间内配合丙方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质押期间内,如甲方还清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或经丙方同意,可解除前述应收账款质押。 第十一条甲方或乙方逾期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任意一条约定的义务,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应收账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九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应收账款回购协议(空)

应收账款回购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鉴于: 甲方通过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生往来业务产生了对公司应收账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甲方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成就时甲方无条件足额回购该应收账款,为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均为到期账款。

2、甲方保证债务人公司向乙方支付的到期账款金额不低于甲方回购该款项的金额。 第二条应收账款回购条件和回购金额 1、应收账款回购分为两种方式 A、提前回购。年月日前,甲方可以书面向乙方提出书面回购申请,乙方书面同意即可启动回购申请; B、强制回购。年月日,若公司因任何原因未主动足额清偿到期账款或者甲方未提出提前回购申请,乙方可强制启动回购程序,甲方应无条件足额回购该应收账款。 2、甲方回购该应收账款的回购金额=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回购溢价款。回购溢价款=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应收账款转让期间/360;应收账款转让期间=应收账款回购日-应收账款转让日。 第三条应收账款回购金额的支付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通过划款转账支付方式一次性将回购价款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即完成回购义务。 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逾期利息 回购程序启动时,若甲方未在应收账款回购日向乙方足额支付回购价款,则甲方应当承担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逾期利息=拖欠款项*逾期天数*逾期利率 拖欠款项是指截止应收账款到期日,应收账款转让款中甲方应当回购而未回购的部分。 逾期天数是指从应收账款回购日(不含当日)起至拖欠款项及逾期利息等清偿完毕之日止(含到账日)的自然日天数。 逾期利率:逾期利率为每日%。 第五条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义务 本协议项下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义务是指对于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甲方应尽到管理义务。原债务人公司所承担的债务由甲方负责及时催收。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回购程序启动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无条件足额回购该特定应收账款。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回购程序启动时,按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应收账款的回购价款。

应收账款回款三方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应收账款回款三方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为稳定的关系,甲方在乙方处有稳定的应收 账款,且乙方定期向甲方给付该款项; 鉴于丙方为甲方向银行融资时提供贷款担保,甲方愿意以其在乙方处的应收账款为丙方提供反担保,乙方愿意予以配合; 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共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为保障丙方所提供的担保债权的实现,一致协议如下: 一、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担保,甲方以其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止在乙方的人民 币万元额度的应收账款及未来五年内的应收账款为丙方提供反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应收账款余额持续个月保持人民币万元以上(包含本数),丙方可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贷款担保。 三、甲方负责每月号前,与乙方就甲、乙双方截止上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对账,并将双方确认的对账结果书面反馈给丙方。 四、在甲方与丙方的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认为甲方在乙方的应收账款余额低于第二条所示数额时,或甲、乙双方拟对应收账款做出调整,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的显著增加或减少,可能影响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决定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共同或单独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 五、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甲方款项情况,参方约定,乙方将款项汇入以下经丙方监管的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六、对乙方通过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甲方款项情况,参方约定, 乙方应将款项交付给,且只能交付给经甲、丙两方共同指定的业务经办人。该经办人需同时持有甲方、丙方的关于请求乙方支付款项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 (样本附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卖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丙方(债务人):【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买方能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买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合同编号【此处填写保理合同的编号】《有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甲. 乙. 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保理合同》的附件: 1. 乙方将与丙方签订的编号【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编号,如无,请填写“无约定”三个字】《【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全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的应收账款以及将来与丙方合作形成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形成的往期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详情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2. 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甲方可自行确定登记期限,且乙方对甲方在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公示系统中的登记内容已确认无误。登记期限届满前,《基础合同》项下债务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自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展期,不需另行征得乙方的同意或授权。 3. 本协议. 《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保理合同》以及其他附件一起,构成完整的. 对三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4. 甲乙双方在《保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术语适用于本协议,具有相同涵义。

(完整版)中信保三方协议模板

编号: 赔款转让协议(适用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年月日

甲方:(被保险人) 注册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邮编:传真: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 账号: 乙方: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注册地址: 电话:邮编: 传真: 丙方:(银行) 注册地址: 电话:邮编:传真: 1

鉴于: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单号为(以下简称“保险单”),各方经充分协商,就保险单项下赔款转让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且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对于甲方(请在下列适用“□”内打“√”,不适用“□”内打“×”) 向地区的全部买方的出口 向买方代码为的买方的出口 项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将按照保险单约定理赔后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丙方,同时乙方在上述出口项下的赔偿责任终止。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如何约定,甲方和乙方之间的保险法律关系,以及甲方和丙方之间的贸易融资法律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乙丙双方在各自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是否向乙方投保信用保险并不构成其获得丙方贷款或其他形式融资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甲方能否获得丙方的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并不构成乙方接受其投保信用保险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乙、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规定,对甲方的投保申请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申请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 二、甲方义务: 2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不单方面解除和变更保险单。乙方依据法律、保险单的规定或者与被保险人的其他约定作出变更或解除保险单决定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无论索赔权是否转让,均如实履行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的各项义务。 3、在得知发生保险单项下的损失或可能导致损失的事件时,有义务立刻通知乙方和丙方,及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且不延误地向乙方和丙方报告有关进展,否则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若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应向丙方偿还甲、丙双方融资协议项下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直至丙方完全受偿。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险单、本协议的规定或基于其他任何原因,做出拒绝赔款的决定; (2)乙方向丙方支付的赔偿款项不足以偿还甲方应向丙方偿还的款项; (3)在未转让索赔权的情况下,甲方因任何原因不向乙方索赔或甲方没有按照保险单约定向乙方索赔。 5、在乙方已将赔款支付给甲方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在收到相应款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丙方偿还融资协议项下的款项。 3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编号:JY-HT-09316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及登记 1.1出质标的为(以下称“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若适用) 1.4质权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予以协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其他具体内容按主合同约定。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应收账款出质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应收账款质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应收账款债务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方拟将对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押债权的数额、担保范围】 定义: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

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非属上述情形的应收账款不适用本合同条款。 甲方承诺 1.2.1 甲方承诺甲方质押给乙方的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且处于正常未逾期状态,甲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并享有处分权,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1)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 (2)甲方从未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赠与该项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 (4)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等;(5)应收账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1.2.2 甲方承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应收账款相关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证明质押应收账款的账目、计算机数据记录和其他文件、凭证、应收帐款付款人的确认证明)均

应收账款资产包转让合同

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 广州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之 资产包认购协议 二零xx年xx月

资产包认购协议 甲方(受让方):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 法定代表人:x 乙方(转让方):广州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x 法定代表人:x 鉴于: 1、甲方作为《xx二号理财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有权依法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乙方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Y,有权依法从事有关汽车服务的业务。 2、乙方的业务经营的模式为对行业内知名、信誉度高的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一定的汽车融资租赁的应收账款资产包,通过直接向其汽车供应商进行购车款代付,同时获取相应汽车的抵押权、《汽车所有权证》的质押权以及汽车服务公司的大股东回购担保。 3、现乙方有意将其对某汽车服务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资产包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意进行受让。 为对上述应收账款资产包的转让以及相关风险控制事项进行约定,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一致约定,对于应收账款资产包的转让,操作步骤如下: (1)甲方根据《xx二号理财计划》的资金募集情况,按月度的方式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送《购买计划》,乙方收到《购买计划》之当日即进行核对确认,并立即将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资产包进行整理归集。 (2)甲方在乙方对其《购买计划》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向监管银

行(监管协议号:【】)提交划款申请,并授权一名财务负责人前往监管银行进行手续办理。在监管银行核实资金用途后,财务负责人将盖上甲方的预留印鉴,由监管银行的对公柜台进行划款处理,把甲方的购买资金向乙方的以下账户进行支付: 户名:广州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x 开户行: x (3)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资金划账之当日,应立将该期所转让的应收账款资产包项下的汽车办理转抵押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瑕疵和风险 2.1对于其应收账款包当中的单个应收账款以及整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瑕疵和风险,乙方均应向甲方做了必要和充分的陈述并有义务提供相关的底层资料。 对于应收账款包在交割前已存在的表面或潜在的瑕疵和风险,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瑕疵担保义务,以保证应收账款包转让的合理、公平。同时,对于应收账款包项下的客户违约、侵权或犯罪风险,乙方有义务承担全部的风险,因此影响甲方有关回款的权利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补偿。 相应地,甲方也应对于相关资料进行审慎调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向乙方进行沟通,甲、乙双方尽量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三、转让与支付 3.1转让时间 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包,甲方同意在乙方确认其月度《购买计划》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银行申请并办理划款手续。转让价格以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支付协议为准。 3.2交割 在乙方向甲方交割该月度的应收账款包之前,乙方应对相应的应收账款包进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书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乙方与丙方签订的《采购合约/订单》(合同编号:/ ,详见采购合约/订单内容),乙方基于该采购合约/订单向丙方供应,乙方因而对丙方享有应收账款之债权(“应收账款”)、丙方因而对乙方负有应付账款之债务(“应付账款”); 鉴于,乙方拟将其对丙方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而向甲方申请商业保理融资,而丙方同意乙方进行该应收账款转让; 兹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在本协议签署、且甲乙双方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甲方对乙方提供之《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核准之日即《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出具之日起,乙方对丙方所享有的相应应收账款(即《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所核准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丙方须将其对乙方所负有的与前述相应的应付账款足额、按时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保理账户。 保理账户系指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指定银行开立,用于丙方付款并实现甲乙双方间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违约金、保理费用及其他乙方对甲方应付款项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监管账户,该账户也是收取本协议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 甲方指定保理账户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2.乙丙双方皆同意甲方有权将本协议第1 条所述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的全部或部分再行转让给开立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之银行(即便此转让情形发生的,丙方仍将相应应付账款支付到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对于甲方或该银行所受让之相应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交易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身名义向丙方催款、处理索赔,丙方应按照规定足额、及时向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支付相应应付账款。 3.乙丙双方若基于其之间的《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交易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概与甲方无涉,甲方不承担乙方基于该《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与丙方的交易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如发生丙方要求乙方退款、减价、抵消货款、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情形的,均概由乙丙双方另行解决(如:乙方另行向丙方支付)。 4. 为防疑义,三方在此申明并确认:就乙方对丙方所享有的本协议第1 条所述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以外的应收账款(“未转让之应收账款”),乙丙双方若就此产生任何纠纷的,仍依乙丙双方间的《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交易合同执行。 5.乙方与丙方承诺:所有该双方之间的任何诉讼、反诉、索赔、反索赔或者抵消,均只能向对方提起;但在向该方提出相关主张的同时,提出方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有关该主张或争议事项。 甲方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6.应收账款到期日为交易合同所规定的最晚付款日,如果丙方在同一交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系分期履行的,则该交易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到期日按各期应收账款的最晚付款日分别计算、分别填写。 7.本协议构成对乙丙双方《采购合约/订单》(合同编号:/ ,详见采购合约/订单内容)之变更,本协议与《采购合约/订单》之条款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应收账款回款三方协议

三方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与乙方为稳定的关系,甲方在乙方处有稳定的应收账款,且乙方定期向甲方给付该款项; 鉴于丙方为甲方向银行融资时提供贷款担保,甲方愿意以其在乙方处的应收账款为丙方提供反担保,乙方愿意予以配合; 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共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为保障丙方所提供的担保债权的实现,一致协议如下: 一、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担保,甲方以其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止在乙方的人民币万元额度的应收账款及未来五年内的应收账款为丙方提供反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应收账款余额持续个月保持人民币万元以上(包含本数),丙方可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贷款担保。 三、甲方负责每月号前,与乙方就甲、乙双方截止上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对账,并将双方确认的对账结果书面反馈给丙方。 四、在甲方与丙方的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认为甲方在乙方的应收账款余额低于第二条所示数额时,或甲、乙双方拟对应收账款做出调整,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的显著增加或减少,可能影响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决定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共同或单独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 五、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甲方款项情况,叁方约定,乙方将款项汇入以下经丙方监管的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六、对乙方通过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甲方款项情况,叁方约定,乙方应将款项交付给,且只能交付给经甲、丙两方共同指定的业务经办人。该经办人需同时持有甲方、丙方的关于请求乙方支付款项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样本附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七、甲、乙双方承诺,双方放弃甲方以任何非货币资金方式结算应收乙方货款的权利,例如:三家抹账、债权债务抵销等。如有第三人执行甲方在乙方处的应收账款,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行使优先权,以免给丙方造成损失。 八、甲方应履行其与融资机构及丙方的与贷款有关的各类合同、协议,按时偿还各期借款及其它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还款或给付相关费用,发生丙方代偿情形或导致丙方损失,无须通知甲方,乙方凭丙方书面通知将到期应收账款无条件付至丙方指定账户。 九、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按甲方贷款额的15%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还应承担对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要对上述约定事项进行调整,须经三方一致同意。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叁方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甲方: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时间:时间: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鉴于: 1、甲方系平台运营方。 2、平台业务模式为: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买方”)与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卖方” )注册 成为平台用户;买方委托甲方与卖方签署《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交易 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实际履行;买方通过平台向卖方发岀网上订单,网上订单自卖方确认之日起生效,生效网上订单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网上订单是交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交易合同所指标的的采购数量、金额、交付日期等内容的明确方式。 3、乙方系平台注册的经营企业(即本协议中的“卖方与“转让方” )乙方收到买方发 岀的网上订单(详见附件1网上订单截图);经乙方确认,上述网上订单已生效;乙方有依照交 易合同和网上订单的约定向买方交付药品的义务,也有向买方主张支付应收账款债权的权利。 基于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转让附件3所涉应收账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守: 1 定义 1.1“应收账款金额”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交易对价。 1.2“应收账款到期日"是指交易合同及网上订单项下,买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对价的截止日期。 1.3“折扣率”是指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________ % 1.4“转让对价”是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 1.5“回购对价"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回购对价。 1.6“未受偿账款”是指回购情形发生后,应收账款金额减去买方已向甲方偿付的应收账款金额。 1.7“回购日”是指是指本协议 3.1条约定情形发生之日。 1.8“折让期一”是指自“转让对价实际支付日”至“应收账款到期日”。 1.9“折让期二”是指自“回购日”至“回购对价实际支付日”。

(完整版)应收工程款转让三方合同

三方协议书 编号:YTR-ZD-LXCT-20171001号 本合同签署三方为: 应收帐款受让人:江西易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碧辉煌时尚广场B区4栋、H栋 应收帐款转让人: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 应收帐款债务人: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芦溪县教育局(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凌云路粮食局四楼 鉴于: 乙方与丙方于2016年10月3日签订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号:XXXXX),及XXX时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与2017年9月6日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由乙方承建丙方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并已形成乙方在基础交易关系项下对丙方的应收帐款。现该项目需支付材料费及劳务人员工资,因乙方资金紧缺,需甲方资金调剂,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部分应收账款由乙方转让给甲方,具体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乙方与丙方在基础交易中形成了乙方对丙方的应收帐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甲、乙、丙三方同意将其中的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标的应收账款,由乙方转让给甲方。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应收帐款转让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应收帐款的转让 (一)应收帐款转让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标的应收帐款即转让给甲方。 (二)甲方受让的权利 (1)通过受让上述应收帐款,甲方同时受让该应收帐款的下述权利:a.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措施,作为债权人要求丙方支付应收帐款的权利; b.同丙方达成宽限或和解的权利; c.再次转让、质押应收帐款的权利; d.背书转让应收帐款项下流通票据的权利; e.执行与应收帐款相关的担保、保险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或效力的合同安排的权利; f.依照法律或者基础交易合同约定乙方所享有的与该应收帐款相关的其他一切权利和救济措施。 (2)本合同项下的应收帐款转让为权利和利益的转让,基础交易关系项下的任何应由乙方、丙方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纠纷、工程/产品质量纠纷、工程/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召回、产品更换)并不随应收帐款的转让而转让,仍由乙方、丙方或相关责任人承担。乙、丙双方不得以上述任何理由,不承担或部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丙双方对甲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三)转让登记 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丙双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应收帐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应收帐款的转让登记。

信托计划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模版

债权转让协议 编号:xx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北京签署。 转让人: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地址:x 电话:x 传真:x 受让人: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 地址:x 传真:x 债务人:xx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蒋又一 地址:x 电话:x 传真:x 鉴于: 1. 债务人与转让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署《BT合同书》。转让人基 于建设xx科事业群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而获得对债务人共计人民币 12亿元的应收账款。 2. 转让人与受让人就以上述应收债权设立财产信托达成一致并签署了 编号为x的《xx信远·xx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信托合同》,该

文件所载明之定义及释义,本协议继续予之沿用; 3. 基于上述原因,同时鉴于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缺失,转让人与受让人 及债务人签署本协议,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实现信托之目的。 一、转让标的 转让的债权标的为转让人对债务人已达到支付条件的应收债权,共计人民币12亿元。 二、权利转让 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转让人对债务人享有的上述债权及与该债权相关之一切附属权利由受让人享有,债务人应当按照以下金额按期准时向受让人支付款项。 第一期价款1,200万元人民币,于2013年3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人支付; 第二期价款1,800万元人民币,于2013年6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人支付; 第三期价款1,800万元人民币,于2013年9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人支付; 第四期价款1,800万元人民币,于2013年12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人支付; 第五期价款1,800万元人民币,于2014年3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人支付; 第六期价款1,800万元人民币,于2014年6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人支付; 第七期价款1,800万元人民币,于2014年9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人支付; 第八期价款1,800万元人民币,于2014年12月20日前由债务人向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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