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事管理规则

某公司人事管理规则
某公司人事管理规则

某公司人事管理工作规则

第壹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贰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爲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其职位等次如下:

第肆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伍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 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於所任职务或工作者爲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壹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贰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 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産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 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 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爲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産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 试用及报到

第壹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爲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爲正式员工。

第贰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爲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後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一)服务誓约书。

(二)保证书。

(三)家庭调查表。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後,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於办妥保证手续後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爲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爲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爲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爲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爲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後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後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後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後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 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爲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爲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後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後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於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藉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後,单位主管人员应於10日内,其他人员应於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於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爲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爲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 解职

第壹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爲"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爲"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於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爲"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爲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於退伍後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爲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後,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於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後才能离职。

□ 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爲之,不得托人代爲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於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藉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叁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於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爲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於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於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 交卸手续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爲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爲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於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於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後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後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後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後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爲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於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 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爲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 元旦 2. 耶诞节 3. 感恩节 4. 妇女节(限女性) 5. 劳动节 6. 复活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爲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爲限;住院者,以1年爲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 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産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 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许可权如下:

(壹) 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贰) 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爲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爲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爲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壹拾贰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於请假单内注明。

第壹拾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僞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 天,但至多以30天爲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後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後才能休假。

(三)基於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 值勤

第一条本公司於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於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於明显处所。

第四条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後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於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於交班後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於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爲年终考核的叁考。

第九条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於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於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 考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爲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後应叁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爲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於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於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於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叁考。

(三)年中考核於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於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叁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爲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叁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叁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於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叁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专案,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爲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於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於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 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爲"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産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於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産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爲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着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衆有利益的行爲,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於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爲"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爲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爲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爲,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爲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叁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哔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於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於记过1次,记过3次等於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本公司爲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 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待遇分爲 1. 薪资;2. 职务加给;3. 特别津贴;4. 酬劳金。

第二条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馀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福利本公司爲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 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 附则

第一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後施行,修改时亦同。

周到的服务,那简直是难以想象的。20.4.2820.4.284.28.202007:5107:51:1807:51

军队无放任,学校无放任,此今日世界各共和国之道例。军队放任,则将不能以令,学校放任,则师不能以教;将不能令则军败,师不能教则学校败,其为国忠,莫此之尤。

速度就是一切,它是竞争不可或缺的因素。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二4/28/2020 7:51 AM

光靠价格便宜的产品能够长久地存活下来。

获得成功有两个重要的前题:一是坚决,二是忍耐。Tuesday, April 28, 2020April 28, 2020

喷泉的高度不会超过它的源头;一个人的事业也是这样,他的成就绝不会超过自己的信念。

患难可以试验一个人的品格,非常的境遇方才可以显出非常的气节;风平浪静的海面,所有的船只都可以并驱竞胜。命运的铁拳击中要害的时候,只有大勇大智的人才能够处之泰然。

4.28.20204.28.202007:5107:51:18

企业发展需要的是机会,而机会对于有眼光的领导人来说,一次也就够了。

发展和维护他们的家;至于女子呢?则是努力维护家庭的秩序,家庭的安适和家庭的可爱。

这个世界并不在乎你的自尊,只在乎你做出来的成绩,然后再去强调你的感受。April 28, 2020 最好的CEO是构建他们的团队来达成梦想,即便是迈克尔·乔丹也需要队友来一起打比赛。

4/28/204/28/20

请示问题不要带着问题请示,要带着方案请示。汇报工作不要评论性地汇报,而要陈述性的汇报。

一个成功的决策,等于90%的信息加上10%的直觉。28-Apr-204.28.20204/28/2020 7:51 AM 自觉心是进步之母,自贱心是堕落之源,故自觉心不可无,自贱心不可有。

涓滴之水终可磨损大石,不是由于它力量大,而是由于昼夜不舍的滴坠。只有勤奋不懈的努力才能够获得那些技巧,因此,我们可以确切地说:说: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4.28.202007:5107:51:18 做人低三分,做事高三分。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创新就是创造一种资源。

危机不仅带来麻烦,也蕴藏着无限商机。

省钱就是挣钱。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如果你不能战胜对手,就加入到他们中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3岁前后严格管理,做孩子的家长;13岁前后逐步放手,做孩子的朋友。有效的教育是先严后松,无效的教育是先松后严。有效的激励是朝五晚九,无效的激励是朝九晚五。

将良品率预定为85%,那么便表示容许15%的错误存在。7时51分上午7时51分

绝不会再来的机会。

新经济时代,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4.28.202007:51:1807:514.28.2020Apr-20

公司人事管理规范文件[001]

人力资源治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治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职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专门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职员的聘用,依照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打算,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职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职员。 第二条职员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职员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刻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职员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职员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人事管理规定

、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人才理念 1、公司的人才理念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德有才,破格录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有才无德,限制使用;无 德无才,绝不录用;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三、公司人员编制 1、行政办公室依据公司组织架构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岗位 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2、公司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3、根据岗位人员编制,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 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行政行政办公室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4、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 5、行政办公室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四、招聘管理 1、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 (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总经理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审批; 2、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传至行政办公室; (2)行政办公室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行政办公室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面试后3 日内,用人部门应向行政办公室提交面试评价表,行政办公室收到后,呈报总经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和北京市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案报公司首席运营官(或总裁)以及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 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经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行政人事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 用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部门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最高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 2、审核:行政人事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招聘,应在一个 工作日退回《招聘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首席执行官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某公司全套人事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 总体框架: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企业发展的劳动者的能力的总称,它是一种很重要的资源。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容、流程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任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地积极性,发挥员工地潜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容: 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 从员工使用的程序来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的目标,岗位需要,按照职务说明书要求招聘符合条件的员工,员工进入公司后,通过上岗培训,具备上岗资格后担任某一职务。员工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公司要对员工考核,考核结果形成的信息反馈是调整员工使用(奖励、晋升、降级、辞退)依据。流程图如下:

第二部分: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设的步骤及具体容: 一、 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设的步骤 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99年3月15日——3月27日 1. 确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设的整体框架(3月27日前完成) 2. 建立健全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3月27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99年3月27日——4月15日 根据现有的组织机构、岗位的设立,各部门进行职务调查和分析,编制每个岗位的职务说明书。 第三阶段:99年4月15日——5月5日 1. 编制公司薪资方案。(4月20日完成) 根据职务说明书,一方面进行岗位评估,确定各岗位的等级,由此确定工资等级,编制薪资方案(基础工资)部分。 2. 编制绩效考核方案(5月5日完成) 根据植物说明书,设定各岗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管理,确定绩效考核的标准, 编制员工考核办法,以此决定奖金的发放、晋升的标准。 第四阶段:99年5月5日——6月30日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招聘录用程序、培训与开发规划、员工的激励措施、人事调整制度、员工的福利计划、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的其他容。 二、 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设各阶段的具体容 1. 第一阶段: (1) 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设框架图的建立 (2)

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人事作业程序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人事作业程序正式版

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人事作业程 序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人事作业程序 前言 第一条依据本公司办事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二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轨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程序。 主办 第三条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

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 (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 (二)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三)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四)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 (五)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

某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某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人事管理制度 (试用) 1.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1.2. 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1.3. 凡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以及合同到期而未明确去向的,均为本公司员工。 1.4. 本公司除特殊业务执行人员外,所有员工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1.5. 本公司员工分下列二种: 1.5.1.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 1.5. 2.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 1.6. 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1.7. 本公司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1.8. 本公司员工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核准招募。

1.9.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2. 任聘 2.1. 本公司任聘用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呈报核准。 2.2.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2.2.1.总经理 2.2.1.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2.1.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2.1.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十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2.1.4.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三年以上,考核均列优等者。 2.2.2.副总经理 2.2.2.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2.2.2. 国内外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2.2.3任本公司经理、部长、科长、主任二年以上,考核均列优等者。 2.2. 3.经理部长科长主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

人事制度人事管理规定

人事制度人事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人事管理制度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公司人事管理守则汇编.doc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汇编1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建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

建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录用审核办法 第一节总则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不断地吸引人才,为严格把好招聘关,选择最适宜的人才进入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招聘的渠道 招聘的渠道包括:1、通过招聘广告、人才市场、他人推荐等多种形式公开招聘实用型人才;2、从应届毕业生中挑选优秀学生加盟公司。 第三节录用条件 公司本部职能部室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大专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各事业部的职能部室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2、具有中专专且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各事业部基层班组、项目部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持有一、二级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等同专业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2、具有市政、道××梁专业中专及以上的学历,并持有“五大员”上岗证书或相关操作上岗证书。各单位、各部门在人员的使用上一定要以满负荷为标准,因事设人,核定岗位人员,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节录用的程序 录用员工的程序为: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人力资源部复核申请; 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面试;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单位共同面试; 总经理面试; 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录用。 传达录用员工,确定录用意向,并在正式录用时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拒绝签署保密协议的,不予录用。 附则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附:审批流程表 保密协议

附件1: 审批流程表

附件2 上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上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乙方本着双方自愿对等的原则,签订如下特别保密协议。 甲方在乙方供职期间和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应对乙方的如下信息保密,愿意承担泄密的责任。 人事档案、相片 工资水平、个人所得税扣缴资料 私生活信息 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个人资料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乙方个人资料传递给其他第三方,但政府有关机构提出要求者除外。 甲方将按照甲方和国家有关个人档案管理规定保管和处理乙方个人档案资料。 乙方在职期间和辞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应对甲方的如下资产保密,并愿意承担泄密的责任。 企业发展规划 企业重要的财务、会计信息 企业人事资料、工薪福利资料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记录 企业重要会议决议和决策资料(如:新产品开发、重大设备投资、重大人事调整等) 企业的技术、设计图纸 新产品、新材料的试验和实验数据 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资料,特别是新开发产品的生产工艺资料 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生产经验 企业的专利技术、发明等资料 客户资料和信息 供应商资料和信息 其他对外泄露后可能会给企业事业不利竞争地位的资料和信息 乙方以个人人格保证,乙方到甲方企业应聘工作未受到任何其他单位的委派并为其他单位收集甲方经营管理信息;当甲方发现乙方应聘甲方单位工作系接受其他单位派遣并帮助其派遣单位收集甲方上述信息资料者(简称

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规则

(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 规则

人事管理规则 第壹章总则 (1) 第二章任用 (1) 第三章保证 (3) 第四章服务 (3) 第五章作息 (5) 第六章待遇 (6) 第七章请假 (6) 第八章值勤 (7) 第九章考绩 (7) 第十章奖惩 (8) 第十壹章迁调 (8) 第十二章离职 (9) 第十三章福利 (10) 第十四章教育训练 (10) 第十五章安全 (11) 第十六章附则 (11) 附录日常工作交办事项表 (12) 人事管理规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之任免、考绩、奖惩、请假等人事事项全依本规则办理。本规则无规定者得另定办法办理之。

第二条:各分支机构及关系企业员工之管理,依据本规则之规定及精 神另订管理规章,经总公司核定后施行。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得延聘顾问或特约人员,且得雇用临 时人员,其办法另订之。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招募,以对外公开徵求或推荐方式办理。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之招募单位(各分公司)主管依业务上之需 要,汇报总公司人事单位依前条方式办理之。非技术性文职 人员之任用,由人事单位签办依权责划分程序办理之。 第六条:本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应先行试用三十天且视情况的延长以 三个月为限,但依权责划分,核定提早正式任用者,不于此 限。试用期间品行不佳或工作不力者,得随时无条件停止试 用,其薪资支给至试用截止之日止。试用期满前由权责单位 予以考核,由人事单位复核。如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不合 格者则予以解雇。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事之壹者,不得录用; (壹)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二)因案未结、刑期未满或经法院通缉有案者。 (三)受禁资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无法依规定觅妥保证人者 (五)经查证和原填资料不符者。

(完整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随州市**机械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若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聘用。 第四条:生产部所属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入生产一线工人时,应及时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表现优异或技能出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未治愈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已患职业病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5、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若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不适应本公司需要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无经济补偿及其它补偿。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应按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

人事管理规定

人事管理规定(V1.0)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基础业务,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及下辖各分子公司的员工。各分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本规定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以不打破本规定的基本原则与管控要求为限。 3.主要责任单位、解释单位 3.1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事管理归口部门和最终解释单位,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流程的拟订、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公司各部门均为本规定的执行单位。 4.招聘与录用 4.1招聘管理 4.1.1公司聘用员工的基本原则:因事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有违法犯 罪记录者不予录用;身体有重大缺陷者不予录用;从公司自离者不予录用,被公司辞退者不予录用。 4.1.2员工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因业务发展需要,出现人员空缺时,各部门负责 人可提出招聘需求,填报《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明确拟招聘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学历、专业、经验、能力)等信息,由分管副总裁审核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复核编制情况,然后报总裁审批。如招聘需求超出原编制,则要提供书面增编申请报请总裁决策。《人员需求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需求编制《招聘简章》,并在指定招聘渠道上进行信息发布,同时保证公司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内容的一致性。 4.1.3招聘流程 4.1.3.1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对于筛选通过的人员可通 过电话面试的方式对人员的基本信息、离职动因、文化匹配性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可邀请来司面试,以提高工作效率。 4.1.3.2初试。面试人员首先需要填写《职位申请表》(附件2),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的 完整和真实有效。初试一般由笔试和用人部门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试卷由用人部门负责编制,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用于对候选人专业知识的测评。用人部门面试一般由招聘岗位的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负责,主要对候选人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培养潜力、工作稳定性、离职动机、价值取向及企业文化的融合度等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填写《面试评估表》(附件3),明确面试意见并签字。如果候选人通过初试,人力资源部可针对岗位需要组织素质测评,一般为在线答题的方式,测评结果作为初试意见的参考与补充。 4.1.3.3复试。复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原则上由公司总裁、副总裁、人力资源部 经理和拟招聘岗位的直接上级、间接上级担任面试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从文化

某外企人事管理规则

外企來料加工電子廠 人事管理規則 第一條 目的 本廠為樹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 特制定本規則 .凡本廠所屬從業人員之管理 . 除法令或本廠 另有規定外 . 均依本廠 <<人事管理規則 >>辦理. 第二條 員工守冊 一. 以誠相待 .公私分明 .相互尊重 . 協力完成企業經營目的 . 二. 服從指揮 .遵守規定 .盡職守 . 主管對員工應親切誘導 . 三. 認真工作 .愛惜公物 .不得浪費 .提高品質 .增加產量 . 四. 言行誠實廉潔 .不得收受饋贈 . 不私自帶公物出廠圖利他人 .及足以破壞 本廠形象之 各項行為 . 五 . 職務有關事項應循級上報不得越級 . 但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在此限 . 六. 工作時間內 . 未經核准不得會客或擅離工作崗位 . 七. 未經核准 . 不得私自帶親友入工廠或宿舍 . 八. 不得攜帶危險物品 :凶器.攝影機 .易爆及與生產無關之用品 (零食)進入工作場所 . 九 . 不得洩漏業務及職務上之機密 . 十. 規定時間上下班 .穿著制服.佩戴識別証 .服儀端正 . 十一 . 依本廠業務需求 . 接受訓練 . 出差 . 支援及調動 . 十二 . 廠內全面禁煙 .吸煙者需在工廠外面或指定之場所 . 十三 . 保持工廠環境整潔 .禁止隨地吐痰及亂丟拉圾 . 十四. 愛惜食物 . 個人自覺控制飯量 .嚴禁亂倒剩飯菜的浪費行為 . 十五. 員工出廠應注意安全 ,遵守有關規定 . 發生任何事故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 第三條 報到程序 新進員工必須先核准雇用後 .應按人事單位指定攜帶之文件 . 日期及地點親自辦報到手續 第四條 雇用 一. 應徵本廠從業人員者 .應先審核通過後 .才得雇用 . 二. 凡雇用人員須與本廠簽訂勞動合同書 . 並完全遵守無異議 . 第五條 試用規定 一. 試用期為三個月 . 被雇用人於試用期間經廠方認定不適用 .得予辭退不得異議 .若在 7 天實際工作日 (含)為廠方辭退者 .由廠方負擔伙食及住宿費用 . 不另發給工資 .如果實際 工作日 8 天( 含)以上辭職或被辭退時 .公司應支付工資 . 二. 依據被雇用人員技能與專長 . 由本廠安排或調動工作 . 三. 新進廠員工須繳服裝費 150元.滿 3 個月后辭退全數退還 .如遭廠方辭退可退回押金 . 自行離職則不 退回押金 . 第六條 作息時間 午餐及休息 12:00~13:00(11 月~3 月) 午餐及休息 12:00~13:00(4 月~10 月 ) 晚餐及休息 17:00~18:00(11 月~3 月) 晚餐及休息 17:30~18:30(4 月~10 月 ) 加班 18:00~22:00(11 月 ~3 月) 夜班 22:00~08:00(11 月 ~3 月) 加班 18:00~22:30(4 月 ~10 月) 夜班 22:30~08:00 (4 月 ~10 月) 二. 員工每日上下班應親自打卡?並將出勤卡放於指定卡箱內?不得隨身攜帶或攜出廠 . 日班 :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3:00~17:20(11 月~3 月 ) 下午 13:00~17:20(4 月~10 月)

公司人事管理工作规则

某公司人事管理工作规则 第壹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贰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爲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其职位等次如下: 第肆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伍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 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於所任职务或工作者爲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壹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贰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 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産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某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安徽创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安徽创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8月 6 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1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安徽创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

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网络招聘、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7、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2)双重考查原则:所以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3)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8、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的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9、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并附新的组织结构图,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

人事管理办法完整大全

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二)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签订劳务合同的聘用员工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实习、见习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未列明的其它与本公司发生实质用工关系人员的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设置以及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录用/离职以及薪资福利待遇调整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五条发生转正、续签、借调、轮岗情形的,按下述权限执行: (一)总部编制员工 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经理级以下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决定。(二)非总部编制员工 1、中心或门店负责人,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决定; 2、中心或门店负责人以下员工,由中心或门店负责人决定。 第六条职责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公司各部门及营运中心积极配合,全面执行。 第七条基本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部承担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职能,基本工作职责包括: (一)为各方决策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二)确保公司各部门人员需求供给与匹配; (三)控制用工风险。 第三章员工性质及编制确定 第八条公司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薪管理,在保证经营管理运行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合理用工。 第九条编制确定

[电子行业人事管理]来料加工外企电子厂人事管理规则

(电子行业人事管理)来料加工外企电子厂人事管 理规则

关之用品(零食)进入工作场所. 九.不得泄漏业务及职务上之机密. 十.规定时间上下班.穿着制服.佩戴识别证.服仪端正. 十一.依本厂业务需求.接受训练.出差.支持及调动. 十二.厂内全面禁烟.吸烟者需在工厂外面或指定之场所. 十三.保持工厂环境整洁.禁止随地吐痰及乱丢拉圾. 十四.爱惜食物.个人自觉控制饭量.严禁乱倒剩饭菜的浪费行为. 十五.员工出厂应注意安全,遵守有关规定.发生任何事故.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报到程序 新进员工必须先核准雇用后.应按人事单位指定携带之文件.日期及地点亲自办报到手续. 第四条雇用 一.应征本厂从业人员者.应先审核通过后.才得雇用. 二.凡雇用人员须与本厂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完全遵守无异议.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被雇用人于试用期间经厂方认定不适用.得予辞退不得异议.若在7天实际工作日(含)为厂方辞退者.由厂方负担伙食及住宿费用.不另发给工

资.如果实际工作日8天(含)以上辞职或被辞退时.公司应支付工资. 二.依据被雇用人员技能与专长.由本厂安排或调动工作. 三.新进厂员工须缴服装费150元.满3个月后辞退全数退还.如遭厂方辞退可退回押金.自行离职则不退回押金. 第六条作息时间 一.日班:上午08:00~12:00午餐及休息12:00~13:00(11月~3月) 午餐及休息12:00~13:00(4月~10月) 下午13:00~17:20(11月~3月)晚餐及休息17:00~18:00(11月~3月) 下午13:00~17:20(4月~10月)晚餐及休息17:30~18:30(4月~10月) 加班18:00~22:00(11月~3月)夜班22:00~08:00(11月~3月) 加班18:00~22:30(4月~10月)夜班22:30~08:00(4月~10月) 二.员工每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并将出勤卡放于指定卡箱内.不得随身携带或携出厂外.违者每次减发出勤奖金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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