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会议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会议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各部门、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公司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就进一步严肃会场纪律通知如下:

一、与会人员提前五分钟进入会场,准备好会议材料,因特殊情况迟到或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须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报批,无请假者按无故迟到、旷会处理。

二、参会人员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否则按无故早退处理。

三、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修整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四、坐姿端正,不得随意走动,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入座后保持安静,同时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六、未经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七、处罚:无故迟到、早退,罚款200元;无故旷会罚款500元。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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