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办法.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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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省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物资及余料管理办法(V1.0)》通知要求,结合哈尔滨分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工程精细化管理,规范工程物料使用管理的流程,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在总结以往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基础上,切实做到单项工程物料日常的精确管理,确保整个操作流程的规范化,以达到节约工程材料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此《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出库后的工程物料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熟悉操作流程,相互配合,积极沟通,不断完善单项工程物料的管理工作。

一、物料管理操作流程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告、全套设计文本(或工程草图、工程预算)、工程线缆总量等相关资料进行详尽审核。

2、施工单位提出用料申请,填报采购申请单据,必须详细标明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等必要数据。

3、施工单位汇总工程的线缆使用总量,提前3天统一向移动公司提出领料申请,组织生产部门领取施工线缆。

4、施工单位在工程物料领取后,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审核、批准领料单并对应工程编号向生产部门发放物料。

5、施工单位在领取物料后,指派专人进行保管,同时对物料使用情况做好管控,避免材料浪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受工程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增减物料的,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注明增减缘由。对需增加物料的,重复申请、审核、领料等相关操作流程;对需减少物料的,及时办理多余材料退库手续,以便更好的保管和使用。

6、工程竣工(完工)后,由生产部门出具工程完工报告,同时整理剩余物料,并于7 天内办理物料退库手续。将竣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报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

7、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生产部门上报的工程竣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进行审核,并按30%的比例对单项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对审核未通过的,依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8、施工单位所领取的物料要作到专项专用,不得项目之间串用.

二、施工现场物资管理

1、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工程物资。

2、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根据材料属性将工程物资分类摆放整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防盗措施,做好必要的警示标识。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前后对环境不造成恶劣影响。保证现场通信设施运行安全以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如同一场地有多个项目同时施工,各项目的物资摆放区域适当分开。

4、到场的工程物资视物资性质不同,由施工单位、供应商、建

设单位人员共同开箱及清点验货,或者进行材料进场验收。不足的工程物资或存在缺陷的工程物资及时反馈工程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严禁使用不合格物资。

5、施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设备安装、线缆布放等施工工作,避免工程物资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堆放。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归类整理工程剩余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

6、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工程物资现场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工程物资,严格控制工程损耗,监理人员和随工人员要严格进行现场监督,省市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7、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及核算,工程物资跨项目使用或跨组织转移的,需办理相应的物资调拨手续。

三、工程余料管理

1、设计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阶段建设方案和勘查设计方案准确性控制,确保工程物资配置合理、准确,从源头上控制工程余料的产生,避免出现大量剩余物资,提高运作效率。

2、设计会审阶段建设、维护及施工单位要共同确认工程物资使用量,确定合理损耗范围。

3、工程物资及余料管理应遵循“材料使用可追溯、工程余料应退库、能用余料不浪费”的原则,工程完成后余料要求返回相应库存,促进剩余物资的及时回收和再利用,强化规范化管理,节省建设资金,防范管理风险。

4、工程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项目各类物资的管控,组织落实工程

物资的领用、使用、完工后的退库、回收以及移交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5、工程剩余物资的清点工作原则上应在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若是在仓库未使用的项目物资,则在仓库进行清点。工程剩余物资的清点应细致认真,完成项目全部剩余物资的整理和清理。

6、工程竣工前由哈分公司计划建设部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余料进行清理和退库处理,参与的部门应包括物资管理部门和项目资产接收部门。

四、考核办法

1、在未经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发放工程物料的,给予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500 元的罚款,如造成物资材料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予以赔偿。

2、在收到生产部门提交的经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领料单后,所发物料与领料单不符的,给予物料管理人员300 元的罚款;生产部门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纠正的,给予200 元的罚款,如造成物资材料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予以赔偿。

3、单项工程物料在领取后未能妥善保管,而造成损失(如被盗等)的,给予施工单位生产部门物料管理人员500 元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物料管理人员按原价予以赔偿。

4、工程竣工(完工)后如有多余物料,施工单位生产按照要求及时办理退库手续的,给予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200 元的罚款,造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促使工程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化、程序化,保证“创建一流物资管理,树服务示窗口”,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特制定本办法。2.职责 2.1 项目物资分公司职责 2. 1.1负责本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1.2 负责审核汇总本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并收集相关物资采购信息, 包括物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品牌要求、供货周期等。批量及贵重物资报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采购。 2. 1.3负责零星、急需物资的采购。 2.1. 4 负责现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结算以及相关物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 2. 1.5负责编制本工程各类物资报表,包括物资收发结存表、资金动态、模成本报表、收入结算表、各类物资消耗及管理费用分析表等。 2. 1.6工程完工后,配合本项目工程的结算工作,汇总相关资料并移交。 3. 甲供物资管理 3.1 接货与卸车

3.1.1项目物资分公司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到货预报后,当即向热机公司发出到货预报,便于热机公司进行卸货前的准备工作。 3.1.2 货到现场后,于半小时向热机公司递交“到货通知单”,并对所到货场进行跟踪,查验随实物所附的技术、质量文件及发货清单,同时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验的主要项目有: ——核对实物与货单上的名称、数量及设备铭牌是否相符。 ——核对铭牌。 ——检查设备外部有无损伤、损坏、擦伤、锈蚀、变形等各种缺陷。——充气或充油保护的设备,检查表计的完整和压力的保持,充油充气部分有无渗漏。 ——检查设备防锈、防腐和油漆质量,外表不应有腐蚀、锈蚀等化学损伤。 ——焊接件的表面质量不应有裂缝、气孔、夹渣、漏焊等缺陷。 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卸货。相关文件移交甲方人员收存,并办理交接手续。如发现有车损或到货实物与业务文件(送货单等)容不符时,做好记录并取得运输人员签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卸货,否则拒绝卸货。 3.1.3卸货时,物资保管员予以监督,严禁野蛮卸货、胡堆乱放、损坏设备,大件设备卸货时通知项目部相关领导及安保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再实施卸车。 3.1.4卸货完毕,保管员对所到货物做进一步清点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注明清点验收的实际情况,未作详细清点的货物不得随意签字。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公司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 理制度

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理规定 (试行) Q/XXJ G 04.11- 1目的 为了加强基建工程付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职责 集团资金部具体负责工程款项的支付。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基建工程。 4 工程物资款管理规定 4.1 工程物资款的支付主要适用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或装潢),对包工包料工程需要支付或预支工程物资款的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4.2 对包工包料工程,公司支付的工程物资款必须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4.3 按合同规定应由公司提供的工程物资,在实际施工中由承包方提供的或购买的,公司凭承包方交付的购货发票付款,发票必须

是以公司名义开具的,而且承包方要和公司签订代购协议。 5 工程预付款管理规定 5.1 预付基建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不执行预先付款。 5.2 对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工程量所需资金的25%。 5.3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工程竣工时全部扣清。 5.4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预付工程款。 6 工程进度款管理规定 6.1进度款结算方式 6.1.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 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6.1.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按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6.1.3 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实际完工工程量的报告,计算本期应支付的工程款。经工程监理单位审签,项目部、工程管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各部门在工程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物资为公司自购工程物资, 为三类: (一)专项工程使用的工程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由供货单位运抵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并同时移交施工单位安装使用,不存在余料收回情况。 (二)购入设备自带的工器具、备品和备件。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行购入的工器具、设备及材料等。 第三条公司对工程物资实行零库存管理,物资的验收领用同时办理,工程部负责实物管理,建立并登记工程物资实物管理出入库台帐,财务部负责价值管理。财务部每季末对工程部所管理实物进行盘点,并不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工程物资验收管理 第四条工程物资验收管理,是指对从接货开始到物资入 库为止所经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及施工进

度,在接到供货厂家发送的接货通知、发货清单等通知后进行适当审核,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及入库工作,同时及时完成各级入库手续。 第五条物资验收管理工作流程分为:合同移交、接货准备、到货接收、验货送检、验收入库五个环节,各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一)合同移交 在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部第一时间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移交给财务部。并将领导签发或合同规定的抽验要求通知到验收人员。 (二)接货准备 设备完工,工程部及时联系供货厂家,确定发货时间。在接到供货厂家的“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或“工程物资发货清单”后,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三)清点接货 供货厂商应按建设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及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由工程部指定的接货人接货并保留相关原始单据。 在货物达到后,由工程部和供货商(或供货商委托的货运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物资进行清点、接货签收。清点接收主要检查:数量、箱号、标识、箱的完整性等与“工程物资发货清单”是否一致。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山东 恒祥 山恒建[2007]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的 通 知 各项目部、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法律、法规、标准》确保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为社会提供“满意工程”、“精品工程”,推动恒祥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制定《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恒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OO 七年二月十八号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施工现场施工管理暂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促进本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建筑公司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和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菏泽市长江路铁路小区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指挥长是指挥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主持指挥部工作和组织制定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经理部成立以指挥长、总工、材料组长、土建和安装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负责项目内重大项的决策与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 第四条指挥部由指挥长负责主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并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并记录在案: 1.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2.劳务施工队伍的录用及劳务施工合同的审批 3.工程劳务输出分包单价的确定及劳务工程款的支付; 4.根据指挥长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罚标准; 5.材料采购价格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及实施采购、租赁; 6.各个项目部所用材料品牌应一致; 第五条指挥部职能机构设置为指挥部、技术质量组、计划核算组、资料组、材料采购组、安全环保组、财务组、保管室、保卫组、负责指挥部各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各组实行负责制,以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下设作业队,实行队长、班组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的具体施工和管理,完成产品的最终实现。并接受指挥部部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章项目责任成本承包管理 第七条项目责任成本以施工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的实物工作量编制的施工预算来确定,经理部以编制的内部责任成本预算为依据,与作业队签定责任成本承包(或责任状)的形式一次包死,并实行风险抵押,盈余有奖,亏损受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一包到底(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交。 第八条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责任成本指标,通过单项工程责任成本预算承包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作业队责任成本承包办法》,逐月对作业队进行验工计价,成本核算和兑现奖罚。 第四章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条指挥部施工技术系统必须贯彻执行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按照及时分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负责地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积极地推广新工艺、新科技,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编制年、季、月的施工作业计划和控制网络图。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日常管理,对确保安全、质量、工期、效益负重要责任。 第五章安全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组要认真做好指挥部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经常深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操作的队伍和个人有权勒令停工、教育、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控制表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降低基建成本,依据物资供应的相关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按照科学有效、以耗定购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水电、风电基建工程由业主供应的物资。 3 术语和定义 3.1建设单位:指代表公司执行合同并负责管理水电、风电基本建设项目的各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3.2物资管理单位:受委托服务于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按物资相关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货、保管的专业公司。 3.3物资: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统一提供的钢材、水泥、火工、油料、粉煤灰、砼外加剂及其他物资。 4 公司职责 4.1 公司工程项目部 4.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基建项目物资采购的法规。 4.1.2 负责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4.1.3 负责组织、指导建设单位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4.1.4 审批月度、季度、年度采购计划。 4.1.5 负责对基建物资供应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协调。 4.2 公司计划发展部 4.2.1 参与公司组织招标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工作。 4.2.2 负责公司招标的物资合同签订工作。 4.2.3 监督、检查物资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4.2.4 负责批准物资采购合同的变更、索赔、解除及纠纷处理。 4.2.5 负责核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业主供应物资的价差。 4.3 公司审计部 4.3.1 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并提出改进管理、降低成本的建议和措施。 4.4公司纪检监察室 4.4.1负责基建工程物资招投标监督工作。 4.5公司财务产权部 4.5.1 负责确定合同谈判过程中价款支付方式。 5现场管理主体及职责 5.1 建设单位 5.1.1 负责执行物资采购合同。 5.1.2 负责根据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5.1.3负责审核监理单位审查的年、季、月物资需求计划,

工程部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城建集团铁四院工程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的重心是项目物资管理,为规范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力求实现项目整体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物资供应技术指导文件的制定、物资计划统计、采购供应、核算核销、及内业资料等管理工作,实现供应物资及时齐备、质量合格、经济合理。 第三条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建立物资管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到事有人管、帐有人算、责有人担。 第二章物资分类 第五条项目所需物资按其采购职权分为甲方供应物资、甲方控制物资和自采物资三类。 第六条甲方供应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或甲方主管方)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如钢筋、水泥、外加剂、钢轨等。 第七条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甲方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如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 第八条自采物资是指除甲供、甲控物资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三章组织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九条物资管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责任划分 项目物资管理不仅是物资部一个部门的职能,而需要工程部大多职能科室的参与,特别是技术、计划、试验室等。

第十条物资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供应技术指导文件的制定、经济技术比较和上报工作。 3、负责项目自采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现场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各类物资计划和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6、负责物资成本核算、限额发料、逐日消耗登记工作。 7、负责物资统计和内业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8、各劳务队(工点)设专职材料员,必须经劳务队负责人书面委托认可,由工程部组织岗位培训,负责本工点的物资管理日常工作及向项目物资部认领、确认工程所需材料工作。 第四章物资计划与统计 第十一条物资计划工作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供应、控制工程成本的有效手段,编制物资计划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合理、科学。 1、编制物资计划应本着统筹兼顾,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留有余地的原则,防止虚报冒领,计划偏大,造成物资积压浪费。 2、物资计划的编制及依据:依据工程技术、计划部门提供的施工图纸、项目施工组织计划、质量计划、材料预算定额或材料消耗定额,经项目有关领导审批后,由项目物资部编制采购计划。 3、物资计划编制要求: (1)物资计划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材料的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并按进货周期合理编制不同施工阶段的用料计划,在保证物资供应的基础上,尽量减少资金占用和物资库存。 (2)技术部要按任务分割进行材料计划的交底。每月9号根据下达的施工计划向物资部提供下月材料需用量的交底,在项目建设周期中调整队伍或任务、变更设计时,要及时向物资部进行调整材料计划的交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工程物资管理。 1.2 实行科学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订货、采购、运输、收发、贮存工作,防止物资积压,降低物资损耗,节省流通费用,加速物资和资金周转。 1.3 监督施工生产单位合理使用物资、能源。加强定额管理,严格验收、发放、回收和核销制度。开展节能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措施,节能降耗,降低企业成本。 2 物资管理机构职责 2.1 工程管理部职责 2.1.1 指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章、标准和制度。 2.1.2 参加编制公司物质和节能管理办法,并参加实施、监督和检查。 2.1.3 负责对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的物资采购、供应、验收、贮存、使用等物资管理、成本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组织TQC攻关活动,负责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公司物资供应和物资现代化管理工作。 2.1.4 负责全公司物资方面贯标工作和管理,负责分管程序《物资机械采购控制程序》的编制、修订和检查指导实施工作,履行其它程序中的相应职责。 2.1.5 掌握全公司周转材料的数量、动态,依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台帐;负责公司周转料租赁费的验工计价工作。 2.1.6 负责全公司周转材料的购置、评估、处理工作,负责公司资产清查和内部预算中有关物资方面的工作。 2.1.7 组织开展全公司物资执法大监察活动,并负责监察材料的总结、上报工作。 2.1.8 负责全公司各种物资统计报表的收集、保管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物资大清查,并统计上报。 2.1.9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物资管理的检查和评比活动。 2.1.10 负责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参与物资集中和招标采购,指导基层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2.1.11 协助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物资人员进行培训。 2.2 生产单位工程管理科材料室职责 2.2.1 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物资管理标准、制度、办法,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实现物资计划采购、检验、发放的有效控制,确保使用的物资符合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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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所采购的工程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使工程物资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装工程中工程物资的采购、外加工订货工作的控制和管理。 3 4 4.4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工程的物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A类工程物资供方的初选、调查工作。负责组织B类组织工程物资供方的选定工作;根据《工程物资需用、采购计划表》进行采购,对所采购的工程物资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及所有涉外问题的纠纷负全责。配合项目部做好外购工程物资的认价工作。及时会同项目部对物资进场的质量与数量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全部资料。负责及时收集、传递主要物资的市场价格,采购物资的技术质量标准,并上报项目经营管理部。 5.工作程序

5.1工程物资供方评审 1)企业概况和资质等级; 2)生产产品的检测和试验手段; 3)产品价格; 4)产品的规格和生产能力, 5)业绩和社会信誉。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3C B 发布A类《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建立工程物资合格供方档案。 1)每年初由项目经营管理部组织工程物资供应中心和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对上年工程物资供方进行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工程物资供方,由工程项目经营管理部填写《工程物资供方评价表》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2)工程物资供方不能达到采购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环境等要求时,项目部提供验证资料,报项目经营管理部确认后,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 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外工程物资的管理,规范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流程,提高国外工程物资管理的质量,实现物资从采购进场到使用进行连续、系统、有效的控制, 适应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更好的经营、管理、服务于海外工程,根据公司《内部模拟市场经营管理大纲(2007 版)》和《国外工程内部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结合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外工程项目的特点,国外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大致分为: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供应和国外施工现场物资管理两个部分。 第三条国外工程物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计划管理的原则:国外项目工程所需物资,国外项目部(分公司)应提前编制报送物资采购申请计划(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供应。 2、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承接的所有国外项目工程,供应物资的订货、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供应、集港等,统一归口委托物资公司(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办理。物资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应坚持比质比价、比交货期、比售后服务、择优采购。 3、国内采购供应为主的原则:根据国内、外物资材料质量价格对比,公司承接的各类国外工程项目,工程所需物资材料,原则上一律以委托国内采购供应为主。项目急需的材料或比价低于国内的少量物资,可以在国外现场采购供应。 第二章职责分工及管理流程 第四条物资公司职责 1、负责接受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委托(签订合同形式),组织国外项目需求各类物资国内采购供应活动。根据国外项目部需求计划为该工程提供品质合格、数量充足、价格合理、到货及时、管理规范的物资采购供应服务。严格按照公司有关

规定及国外工程项目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组织实物招标、采购及验收工作 2、按照国外项目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的物资送达指定国内口岸,组织 办理商检、报关、装运等手续。负责国内物资离港前的一切服务工作,以固定服务费率方式承包工程物资送达国内口岸为止的采购管理服务费。 3、根据国外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选派专业物资管理人员外借给国外工程项目部,组成现场物资部门进行现场物资管理。 4、以湖北省电建二公司物资职能部门的形式,参与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物资管理,并应给予指导和监管。在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存在物资专业方面的困难及问题时,物资公司有义务给予支持并协助解决。 5、负责制定编制国外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6、加强信息收集、市场调查和与国外项目部的沟通,了解工程所在国及国内物 资资源与市场行情、运输及政策法规,做好物资国内外物资采购比价工作。 第五条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职责 1、负责与物资公司协商外借专业物资人员组建国外工程现场物资管理部门,全 权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管理(包含物资仓储、保管、验收、发放等)工作。 2、以内部合同(协议)的形式委托物资公司办理本项目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负责承担国内采购物资的物资材料费用、采购服务费、国内运输费、商检费、唛头制作费、港杂费、仓储费、制单费、包装费、报关费等各类费用。 3、负责准确划分国内、外物资采购范围。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及时向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提出准确的材料预算、物资需求计划和相应物资采购范围(技术要求、图纸、检验标准等)、供货包装要求,物资通关条件等 4、负责国外现场急需物资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选派人员参与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大宗物资的国内采购,必须有项目部派员(或委托人员)参与招(议)标。 6、负责在国外接受国内采购发送工程物资的清关、国外运输、装卸及现场开箱验收、保管工作;货物到达工程现场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点与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国内物资公司。 7、负责设置工程现场物资必须的标准仓储管理场所与设施、并实施维护。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的安全与保卫。 8、负责各类物资资质证明、资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负责建立各类物资的消耗台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 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

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四条、合同应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所有基建项目合同经基建招标组领导审阅签名后签订,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 第五条、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六条、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七条、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承包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政

工程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及办法

工程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及办法 工程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及办法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 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 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工程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及办法。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 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 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工程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及办法。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 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 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 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工程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及办法。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

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新建职工住宅工程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E、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迅速地验收物资,做到合理保管,妥善养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4、材料采购合同

(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质量科检查监督。 (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质量科负责签订,经理办检查监督。 (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时供货的分承包方,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科,由质量科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承包方从名册中除名,此部门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5、材料的验证 (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质量科应组织质检员不定期的到分承包方(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但不能作为进货验收时的依据。 (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质量科)需对分承包(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验证,也不能减轻本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质量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施工单位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由物资管理人员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分承包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具体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及《过程和产品测量和监视程序》。 (5)需作复试检验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试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 (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第二篇物资标识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物资标识的管理内容及工作要求。 2、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进入施工现场仓库内的所有物资。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基建办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四、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办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五、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

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学校基建工程现场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三、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六、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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