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司企业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单位公司企业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单位公司企业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出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出人员借款时,需经本部门主管(部门主管要规定公出人员的公出任务、地点、时间)、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依据公出地点、公出时间、报销标准核定公出人员预借差旅费金额。

第二条公出人员必须在返回7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借款后因种种原因不出差的,必须在决定不去3日内到财务部退款,不按规定时间报销的,按占用公款处理,每月扣发全部工资,以冲减借款。超过原定天数及地点,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说明原因,总经理批准,否则按原定地点报销。

第三条公出人员借款时必须注明中转地点。中途转车的候车时间最长为两天,无正当理由超过中转天数,其费用全部自理。

第四条公出人员的交通费

(一)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二)公出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公出任务紧急的需事先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乘坐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

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四)乘坐火车符合本条三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可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位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

给个人:

1、火车慢车和直快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席位票价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快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硬席位票价的30%计发。

2、符合乘坐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乘硬席位,也按规定的硬席位票价比例发给个人,但改乘硬席卧铺的不执行本款1项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五)鉴于乘坐火车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的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车十二小时按实际乘车天数和一般地区伙食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它工具 公司正职

软席车 二等舱位 三等舱位 按实支报 其他人员 硬席车 三等舱位 普通舱位 按实支报 项 目 职 位

费用标准加发50%。

(六)工作人员不论到省内、省外,不分城市类别,市内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天4元,市场部经销员、清欠人员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5元。市内出租汽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七)公出人员所发生的长途汽车票,要按时间、地点、金额详细填写清楚,否则不予报销。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五条公出人员的住宿费

公出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报销。

(一)出差住宿标准:经销人员(含清欠人员)每人每天35元,其他公出人员每人每天35元,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低于标准部分全部奖给个人,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二)公出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第六条公出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到省外和省内的市县出差,按出差日历天数,每人每天补助15元。

(二)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到外地参加各种短期训练班学习,学习期间的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经组织批准到外地各级党校、干校、团校、高等院校学习一年以上的,

学习期间的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元。

(三)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应由召开会议单位统一支报,不准转嫁负担,但对到外地参加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可由参加会议人员回单位按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

第七条经销人员(不含清欠人员)的电话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公出往返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7元,其他人员按实支报。

第八条工作人员(含经销及清欠)到市内出差,误餐补助标准每人每天2.5元。处室、车间人员随同经销人员去市内办事的,由经销人员统一报销,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

第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知丁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差率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等。 三、范围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二)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四、原则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标准

(一)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市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确定。全国一线城市的住宿费每人每天8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5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100元;二线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80元;三线城市及以下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50元. (二)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包括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三)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三)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确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四)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五)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 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根据公司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出差本着业务需要、厉行节约、反对旅费,费用包干、超标自负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出差审批程序 1、一般员工出差需由部门负责人、总裁(或总经理)签字,部门负责人(或 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须由总裁(或总经理)审批。 2、公司副总级干部出差以及各级职员到国外出差均由董事长,执行总裁或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出差申请单填写一式两份,按以上规定提请核准后,一份送人事部考勤岗位备案,一份由出差人员凭此单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第六条差旅费预借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财务部根据出差时间、业务需要和出差标准等核准借款数额,经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核批后,报总裁(或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费用标准 第七条员工出差按级别实行住宿费用、膳食费、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 节余归已,超支自负的办法。标准如下: 第八条职员到集团分、子公司或下设的服务中心出差,对方提供食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若对方只提供住宿,按每天60元给予伙食补贴, 办公室应对出差人员出差所在地进行不定时回访,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出差交通工具及补贴标准 根据路途长短及出差人员级别按以下标准选择相应的交通工具: 1、公司总经理/ 总裁原则上可以搭乘火车(软)硬座以上、动车、高铁二等座以上。 2、部门负责人、经理级、主管、一般员工可以搭乘火车硬座/ 硬卧、动车、高

铁二等座。 3、各级职员出差原则上不准带车,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4、各级职员出差须搭乘飞机的,事先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擅自乘坐 飞机的,按机票面额的30%报销或按相同路程火车硬座票面额报销。 5、夜间乘坐火车在6 小时以上(晚8 点至凌晨6 点)的可以购买卧铺,或 按硬卧票价30%予以补贴。白天乘坐火车硬座在8 小时以上可以购买卧铺,或按硬座票价的30%给予补贴。 6、员工出差当天返回的,给予每天60元的膳食补贴, 没有住宿补助;实际出差天 数超过一天,食宿标准按实际住宿天数给予补助,往返途中每天给予60 元的膳食补贴。 7、员工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出差当天往返机场、火车站、等的 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 下级陪上级出差,其住宿费可以参照上级标准执行。第十一条职员外出参加会议需交会议费的,严格按会议通知标准执行。会议费包括住宿费的,不再享受住宿包干费用。 第十二条职员到国外出差实行预算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职员出差由公司派车的,不报销交通费,食宿费标准参照第七条。 第四章费用报销程序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报销手续。无特殊原因,不按时间报销的,将按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报销程序: 1、出差人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费 用岗位进行审核,参加会议的应附会议通知。 2、财务部费用岗位严格按制度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核:根据车票、出差时间与回 返时间确定报销人员出差天数;根据住宿发票确定住宿天数、住宿包干费用总额; 根据差旅费标准审核费用是否超支和票据是否合法。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律进行核减。经审核无误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并登记台帐。 3、出差人员持财务部费用岗位审核确认后的差旅费报销单,经出差审批人签准 (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批后予以报销。 第十六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根据其乘坐标准出具购票证明单(发票),无故绕道的,绕道部分不予报销,确需临时绕道的,应电话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搭乘公司交通工具的不报销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 2、出差期间发生的传真、邮寄等费用按电信局、邮局收据为准。经办人在票面上应注明事由。 3、因公携带的行李托运费、物件寄存费应有正式的运费收据。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文件 2007〕40号 公司 差旅费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科学管理与使用差旅费 用,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根据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 3、定义. 差旅费:是指因公经批准到公司所在城市市区(公司所在城 市县)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 出差天数:指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 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 数。 . 差旅费报销总额:指凭单据报销部分、住地包干部分、其他 补贴部分之和。 3.5 差旅费报销实行“差前控制、差后报销、全额包干、超支 自负、节约归己”的办法。

3. 6 出差地分为特殊地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上海、 大连)、一般地区、当日能返回地区(公司所在城市周边城市群)三 类。 关于出差人员在当日往返地区出差,因工作需要当日确实 人粘贴单据;同一趟差需跨部门报销时,按费用归口部门分别报销。 同一趟差、同一地点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报销。 出差途经或中转至特殊地区未发生住宿,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 区标准报销。 与本趟出差无关的费用另行报销。 出差外地的的士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 时,的士费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予以报销,的士票上需部 门负责人签字,并扣除当天的住地交通费补助。 4.职责 . 公司办公室负责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财务部负责 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及本办法的执行检查。 . 出差人员主管负责派遣出差人员,审查、约定《员工出差申 请单》,根据本办法审签《差旅费报销单》 。各单位、各级领导应坚 持原则,严格审批和控制出差人数、地点、时间等,不得以任何名 义和方式照顾无出差任务的人员出差,否则,一经发现,除扣回差 3.7 不能返回, 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3.8 请公司车辆外地出差,司机住宿费用按所在职位层级标准 报销,费用由请车部门承担。 3.9 同一趟差有多个出差人员,由其中 人负责报销,分类分

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单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保证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期出差补贴。 3、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4、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加强廉政建设。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应按下表的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②、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随票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订票、退票费,凭据报销。 3、出差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可购卧铺票。 4、公务出差人员经过公司领导批准,自驾车出差的,其驾车补贴标准按实际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需要住宿的,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上限内凭据据实报支。员工同性双人出差应住标准间,即以单人住宿费上限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具体标准限额如下: ①、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②、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午餐或晚餐,经理级以上每餐20元,其他人员每餐15元,早餐不予报销并不再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如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可回公司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五、长期出差补贴 员工当月出差天数达到20天的补贴1000元,满15天不足20天的补贴500元,15 天以下的不进行另外补贴。 六、附则 1、本公司公务出差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行政部 2018年3月7日附件: 出差申请单 201_年 ______ 月 ___ 日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兰州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 第六条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

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凭相关票据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地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县级和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到公司驻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第二章差旅费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差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第五条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差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七条要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章差旅费的预算管理 第八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各部室结合下

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本部室差旅费预算,填写《差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汇总差旅费预算数额,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第四章差旅费使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第九条岗位职级分类 第十条差旅费使用标准 (一)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二)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城际交通、住宿、用餐及市内交通的,则不再报销相应费用。 (三)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公

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场建设费凭据报销。 (五)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购买附加的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六)出差人员住宿应选择单间或标准间入住,C级、D级两人同行若为同性的原则上应合并住宿。 (七)未按规定标准支出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一条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外埠城市发生的复印费、打印费、传真费、退票费、存寄费等。 (二)其他杂费的支出按照厉行节俭原则,按票据实际金额报销,全队单次出差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时,应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差旅费使用申请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差旅费的申请、控制和报销 第十三条差旅费的使用采取事前申请和事后费用报销方式。 (一)事前审批:外派人员所属部门应提前提报书面申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AOBO三乐公司 差旅费管理制度 AOBO三乐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满足三乐公司员工日常出差工作的需要,规范对差旅费等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三乐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营销系统管理人员、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三、适用时间: 从规定签署发布之日起开始适用实施执行至年末 四、职责履行: 1、三乐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本规定的制订、调整与实施; 2、三乐公司所有机关管理人员、营销系统管理人员和生产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贯彻和执行; 3、公司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监督并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五、具体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借 支,一份用于报销),注明出差任务、天数、目的地、路线、人数(多人时注明负责人),所需的差旅费额度,按流程上报各级主管领导(C层以上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转财务总监审核到财务部借支费用; 每次差旅费借支(含票费)的最高额度B层(含准B)不能超过6000元,C层(含准C)不能超过4000元,其他层级不得超过2500元; C层以上高管出差,一律要向办公室和总裁办陶思娜处备案,并说明公出事由和目的地,便于总裁办统一管理,并及时向CEO汇报。公司E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差,一律向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备案,便于统一管理,并及时向三乐公司总经理汇报。 2、出差返回公司后,借款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核销出差费用;在未将上次借款核销之前, 不允许借支新的差旅费,特殊情况,需要上报三乐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出差人员应尽量自行到交通部门售票窗口购买车、船、机票,如委托中间机构购买的, 其订票费最高每张不得高于20元,法定节假日期间买票的最高不超过30元,特殊情况,需要上报三乐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玉屏山居差旅费管理,参照眉山发展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玉屏山居职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玉屏山居专题组织的外出培训活动不在此管理范围内,由承办部门提出专题申请,报玉屏山居一事一议制定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此办法标准。 第三条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先审批,后出差,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3),载明出差事由或依据、目的地、往返天数、人数、交通工具、所需经费等。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审批,其余人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因特殊或紧急原因临时出差的,应事前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待出差结束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六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七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八条住宿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玉屏山居、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但由于玉屏山居统一安排的外出试住活动不在此管理范围,由承办部门形成专题报告报玉屏山居一事一议。 第九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当在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伙食补助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玉屏山居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市内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内到甘孜、阿坝和凉山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到省内其余市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到省外出差按财政部公布的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十三条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四条公杂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财务部对费用票据及费用包干标准等审核无误后,办理差旅费报账事宜。凡与出差审批单载明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而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按特殊事项费用审批办理。 第十八条差旅费实行预算管理。由财务部根据现行差旅费报销标准,测算年度差旅费预算总额。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18年05月01日起执行。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蓉(成都市的五城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省政府驻外省办事机构。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1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1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住宿标准:副省级人员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条 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出差地所在地区(地、市、州)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定点饭店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名单另行公布。某地区(地、市、州)定点饭店政府采购最高价格即为该地区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20180322)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降低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 3.1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 出差的范围包括公务、商务、培训,但不包括探亲、公司组织的各种旅游、和工会、党、团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 3.2 往返间的飞机、火车、动车、轮船、汽车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报销。 3.3 报销的票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发票监制印章,并加盖出票单位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2)发票的开具名称必须为公司的全称,例如:“”或者“公司”;(3)国家及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监制或认可的标准格式票据(如飞机、火车、保险等票据); (4)其它符合国家报销规定的票据; 3.4出差前当事人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一),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交通方式及日程安排呈领导签批。<出差申请表>是出差与外派借款和报销的凭证,财务部在借支和报销费用时,应核对并作为凭证入账。 3.5 公司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并按以下原则对出差报销进行审批: (1)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事项一律不准出差; (2)出差人员力求精简,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人员一律不准出差; (3)严格控制出差时间,提高出差期间的工作效率; (4)出差方式、路线、住宿等应兼顾时间与成本,力求工作效率最优,成本最低; (5)所有报销凭公司财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办理。 4、职责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近日中纪委公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别工作人员出差,交通、住宿、伙食等花多少钱和报销注意事项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部级官员可坐头等舱,省部级住宿800元。以下是《办法》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完整版)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

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完整版)54450

出差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统一公司员工外出办公管理,同时规范内部出差申报、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 3.0职责与权限 人力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 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负责出差费用的审核和1000元以内费用额度的审批付款。 总经理:负责1000元以上(含1000元)费用额度的审批。 4.0管理规定: 4.1 出差的类别 4.1.1 常规出差:销售部按计划一般性客户拜访、一般性市场考察、区域检查、工程谈判、渠 道拓展、售后问题等;市场部常规检查(店面、广告、促销)、活动培训指 导、市场调研、新品推广、产品调研、信息收集等。 4.2.2 特殊出差:特殊客户拜访、渠道重大事件调查、专项调研;公司委派特殊任务出差。 4.2.3 活动出差:经销商大会、样板市场建设、年终峰会、大型培训活动、订购会、公司展会 活动、公关活动、委派学习等。 4.1 出差签核程序 4.1.1 业务员申请出差 出差人员应提前3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路线、出差事由、所需资金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表》批准后交人力行政部备案,人力行政部按《出差审批单》记录考勤。 4.1.2 公司指派出差

即由公司原因(业务需要、培训、外部培训、会议等)指派涉及岗位人员出差,由指派人填写《出差审批单》,申报流程按以上规定执行。 4.1.3其他规定 ⑴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或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可以用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⑵ 出差员工在出差前须到人办行政部办理考勤登记,并知晓出差报销规定。 4.2 出差借款 4.2.1 借款流程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审批表》,填写“借支单”,经主管领导批准,财务 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借款,如下图: 4.2.2 借款时,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主管领 导特批。 4.2.3 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完成差旅费报销,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不符的 原则上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的,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3 出差补贴标准 4.3.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 不补”原则,实行出差区域规划报销出差补助费。 4.3.2 住宿、伙食补贴标准(金额单位:元/天)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林场、管委会)。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出差人员按照处级(含副处级)人员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凭据报销。县正科级以下人员报销标准**市以外地区为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市以内地区为100元以内。 第十条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应按规定的标准住宿。原则上应入住对口接待单位内部招待所或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饭店,市内出差住当地政府或对口部门招待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5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20元。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少乘飞机,节约开支,对到省外出差的人员,乘火车且乘车时间达到5小时的,可凭车票加发60元伙食补助费。在此基础上,乘车时间每超过1小时,再加发10元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补助标准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十四条汽车驾驶员出车报销规定。汽车驾驶员在非出差期间出车,按实际出车天数报销出车补助,每人每天6元。机要交通员在押运途中的伙食补助费不分地区不分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按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0%发给。 第十五条夜班伙食补助费。值小夜班(到午夜12点以后)每人每晚报销伙食补助费6元;值大夜班(至次日凌晨8时)报销伙食费9元。 第十六条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内下乡或乡镇工作人员到县城办理公务,每人每天伙食补助10元实行包干。工作接洽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3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每人每天20元,在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领取了公杂费后,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发放通讯补助费用。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参加单位指派统一安排食宿的学习和非学历培训,不发放公杂费,住宿费回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三、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五、差旅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六、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七、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见下表: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八、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九、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赴市外出差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十、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十一、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十二、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300元/人·天(特殊城市见附表),在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房间类型。实际发生

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十三、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十四、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十五、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省外出差按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相关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十六、到本县市所含乡镇执行公务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费的,其住宿费、交通费在《办法》规定标准内凭据据实报销,伙食费按50元/人·天。 十七、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十八、市内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十九、出差人员到本县市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二十、出差人员由公司、工作地接待单位等提供交通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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