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体系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培训反洗钱的基本知识

培训体系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培训反洗钱的基本知识
培训体系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培训反洗钱的基本知识

(培训体系)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培训反洗钱的基

本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反洗钱的基本知识培训讲稿

壹、洗钱犯罪和反洗钱的概念

(壹)洗钱罪(刑法191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壹的,没收实施之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之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之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之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之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之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四)反洗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关联措施的行为。

二、我国反洗钱法规

(壹)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规章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

3.《金融机构方案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

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三)规范性文件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07年5月21日银发〔2007〕158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6月4日银发〔2007〕175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7月7日银发〔2007〕254号)

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2008年4月24日银发〔2008〕137号)

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壹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12月30日银发〔2008〕391号)

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卡组织和资金清算中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引》的通知(2009年4月1日银发〔2009〕107号)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壹步严格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案填写要求的通知》(2009年4月16日银发〔2009〕123号)三、反洗钱监督管理

(壹)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责

根据今年国家确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职责是: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可疑交易/反恐融资的资金监测工作。

具体职责:

1.规章制定权,即独立制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案管理办法,会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具体办法,会同海关总署制定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信息通报制度,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有关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且对违反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

3.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4.向侦查机关方案涉嫌洗钱犯罪的案件;

5.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通报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综合分析情

况;

6.和境外金融情报机构交换和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7.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

8.接收任何单位和个人关于洗钱活动的举报;

9.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反洗钱职责

1.参和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2.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3.审批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时,应当审查新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对于不符合反洗钱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

4.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三)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大额和可疑交易方案的接收、分析,且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方案分析结果,履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壹)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三)按照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四)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五)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案制度;

(六)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

(七)根据要求,报送反洗钱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以及稽核审计方案中和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内容;

(八)接受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督检查和行政调查;(九)保密义务。

五、法律责任

(壹)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壹级之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1.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2.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3.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二)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壹级之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之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且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壹万元之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3.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方案或者可疑交易方案的;

4.和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6.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7.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之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且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之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运营许可证。

对有前俩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六、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恐怖融资交易方案管理

(壹)管理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恐怖融资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接受单位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

可疑交易方案。

(三)基本要求

1.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案工作。

2.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方案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4.金融机构应当于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壹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方案。

5.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于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6.金融机构对方案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可疑交易,应当进行风险、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和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犯罪活动有关的,要同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四)大额交易标准

1.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之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之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

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之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之上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之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之上的款项划转。

4.交易壹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之上的跨境交易。

5.累计交易金额以单壹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且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不方案的大额交易标准: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能够不方案:

1.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于同壹金融机构开立的同壹户名下的另壹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于同壹金融机构开立的同壹户名下的另壹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于同壹金融机构开立的同壹户名下

2.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3.交易壹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4.金融机构同业拆借、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5.金融机构于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6.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7.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8.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9.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10.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六)可疑交易标准:

可疑交易是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的,经过分析,认为涉及洗钱的交易行为。对涉嫌洗钱的交易行为,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方案。

银行业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和客户身份、财务情况、运营业务明显不符。

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和其运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5.和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于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7.提前偿仍贷款,和其财务情况明显不符。

8.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9.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10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和其运营情况不符。

11.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于收到投资款后,于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和其生产运营支付需求不符。

12.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13.证券运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和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和其实际运营情况不符。

14.证券运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15.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壹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16.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壹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17.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且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18.多个境内居民接受壹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壹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证券、期货、基金业

1.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2.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3.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于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5.和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6.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7.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8.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于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9.客户频繁地以同壹种期货合约为标的,于以壹价位开仓的同时于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10.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11.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12.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13.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关联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保险业

1.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2.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3.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4.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壹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5.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情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6.购买的保险产品和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7.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和其经济情况不符的。

8.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且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9.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10.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且随即要求返仍超出部分。

11.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12.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仍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13.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14.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15.和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16.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仍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17.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仍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七)恐怖融资交易

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和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关联联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大小,均应当提交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方案。提交可疑交易方案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2.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3.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4.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5.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来源于或者将来源于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6.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用于或者将用于恐怖融资、恐怖活动犯罪及其他恐怖主义目的,或者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被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使用的。

7.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和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

七、反洗钱非现场监管

(壹)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收集金融机构报送的反洗钱信息,分析评估其执行反洗钱法律制度的情况,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预警、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二)金融机构报送资料的要求

金融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报送反洗钱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交易数据、工作方案以及内部审计方案中和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内容等工作情况。

金融机构应于每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方案以下反洗钱信息:

1.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

2.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情况;

3.反洗钱年度内部审计情况;

4.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季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季度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方案以下反洗钱信息:

1.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情况;

2.方案可疑交易的情况;

3.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的情况;

4.向公安机关方案涉嫌犯罪的情况;

5.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

八、客户身份识别

(壹)壹般要求

1.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2.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和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作业指导书,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内部作业指导书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关联制度。

3.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金融机构总部、集团总部应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作出统壹要求。

4.金融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应当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业务、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监管的情况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书面方式明确本金融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于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

金融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应当经董事会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5.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且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且于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于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或者账户的风险等级,定期审核本金融机构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

或者账户的审核。对本金融机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或者账户,至少每半年进行壹次审核。风险划分标准应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二)具体要求

1.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于以开立账户等方式和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于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壹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之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之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且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2.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之上或者外

币等值1万美元之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金融机构提供保管箱服务时,应了解保管箱的实际使用人。

4.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时,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于汇兑凭证或者关联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且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汇款人没有于本金融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且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关联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确的,金融机构可登记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所于地名称。接收境外汇入款的金融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三项信息中任何壹项缺失的,应要求境外机构补充。如汇款人没有于办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接收汇款的境内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其他关联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境外汇款人住所不明确的,境内金融机构可登记资金汇出地名称。

5.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于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且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

2020年(财务知识)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财务知识)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X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样本)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提高X公司信贷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和有关小额贷款X公司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公司所有贷款风险分类。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X公司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通过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 (壹)促进X公司树立审慎运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三)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于的问题,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四)为充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坚持风险、真实、审慎、灵活及动态管理的原则。 (壹)风险原则。五级分类应以贷款的内于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壹个重要参考因素。内于风险是指潜于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情况、运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贷款质量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出贷款的风险情况。 (三)审慎原则。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仍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贷款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贷款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壹借款人于小额贷款X公司监

管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范围内有多笔贷款的,于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且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X公司贷款多为短期(不超过1年),原则上1—2个月必须进行壹次贷后检查,于此基础上进行贷款分类,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贷款回收关联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五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应按户分析,根据借款人的整体仍款可能性揭示贷款风险,且以评估借款人的仍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运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仍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仍款来源。 第二章核心定义 第六条评估X公司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按照按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壹)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仍。 (二)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仍贷款本息,但存于壹些可能对偿仍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借款人的仍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运营收入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壹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于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壹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进员工培训计划

ⅩⅩ市Ⅹ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进员工培训计划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执行力团队,历争经过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将公司建成村镇银行。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较强的生命力,竞争能力。 目前,小贷行业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现象就是高素质、高学历的员工不多,因此,给小贷选择人才带来一定难度。为此,因才适用,培养上岗,做好传帮带及绩效考核是小贷行业解决问题的方法,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缩短新员工岗位适应期,增强新员工对公司的认识了解程度;发掘新员工潜能,提高工作适应能力。 二、培训原则: 培训工作必须与公司的战略需求与经营目标相结合,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公司效益的实现相结合。 三、培训形式与方法: 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入职培训,部门培训,培训包括入职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根据部门不同参加培训) 四、培训时间:三天 五、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六、培训课程及内容: 入职培训(一天):行政人事部 1.公司介绍:公司管理文化。发展之道、管理为魂,永续践行,

精于信贷业务之业,成于激情创造之效 2.公司制度及行为规范: 绩效考核机制:既然要建立考核机制,那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准确的讲就是公司对在职人员每一时段的工作成绩、工作表现、目标完成情况及效益进行科学量化的点评、指导、监督与跟踪。公司不论大小,只要引进绩效考核机制确实能够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并结合公司在管理上带来如下的改变:工作效率的提高和促进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节约人力资源,节约经营成本,全面增加经营业绩,能激发员工士气,争强团队内部的竞争意识,提高管理工作成绩和工作效率,使公司下达的任务目标及早完成。 既然绩效管理能给公司带来如此大的好处,我们就了解一下具体考核管理人员的标准是什么? 即, ⑴对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⑵对管理人员在尽职调查及对借款客户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的准确判断、担保物的变现能力的考核; ⑶对管理人员在贷款风险控制方面的综合分析能力的考核; ⑷对管理人员分管的到逾期贷款收回率的考核; ⑸对管理人员的工作激情及人品的考核。 只要三条考核标准达标,我们的管理目标就达到了要求,公司管理就落到了实处

小额贷款公司基础知识

第一章小额贷款公司基础知识 一、小额贷款公司及其法律地位 (一)“小额贷款公司”定义: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 1、是企业法人; 2、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3、享有法人财产权; 4、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也就是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但经营的是金融业务,可以说是“准金融机构”。 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特点 (一)经营特殊商品:货币(只贷不存) (二)经营规则: 1、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专营小额贷款业务; 2、严禁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压线) 3、信贷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主要来源应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不超过两家银行的借贷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底线) 4、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事投资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 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关系人指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他们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经营范围: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3、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四)经营要求: 1、小额、分散: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 2、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及城区小型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 3、自主选择贷款对象。 4、经营市场化。 5、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6、不得跨区域经营贷款业务。海南小额贷款公司可在全岛开展业务。 7、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大厅必须贴有安民告示: “本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存款和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 1、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2、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3、下限——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1、真正服务小企业和“三农”、合规经营的,一年后可增资扩股。 2、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三、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及内部机构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下列二种: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做好小额贷款

如何做好小额贷款?贷款数额不大的贷款我们常叫做小额贷款。在当前经济下随之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提空,对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来说,面临着严重的考验,但仍然每天都有人在咨询加盟小额贷款知识,那么如何开好,如何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呢?下面全盛金融超市就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议。 如何做好小额贷款的信贷风险控制,显然是有必要作一些探讨和思考的: 1.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理念 信贷风险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信贷人员在贷款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每个季度定期组织各种信贷培训提高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金融法规制度的学习、岗位技能训练和业务学习。信用社贷款新老业务规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素质良好的信贷人员可以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制定严格的科学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掌握信贷风险状况。要制定信贷业务培训计划和考核奖惩措施,把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2.坚持市场定位、立足服务“三农” 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向上要始终坚持以“三农”为主,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支农服务水平,占领和巩固农村阵地。在继续支持小额农户贷款的同时,加大对个私大户、专业大户等龙头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扶大,扶强。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千万家、一头连着广阔的市场,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更是农信社贷款收入的“主阵地”。做好这一块工作,对农信社今后发展、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内在的抗风险能力都有战略性的意义。 3.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制度,加强跟踪监管 针对农信社所辖范围面广人杂,对贷款户信息资料不全的缺陷,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状况、村民家庭收入和信用度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建档。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循序渐进、便于操作的信贷收放的方案。同时,为有效地化解贷款风险,搞好跟踪监督是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合理运用的重要步骤。在内容上,应跟踪监管信贷资金的使用流向情况,主动掌握客户资金和生产经营状况,深入到客户中去了解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地分析其还款能力,并逐步实现由经济手段为主到以法制手段为主的转变。 4.加大对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追究力 对已经出现预警信号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基本情况移交资产保全部门,资产保全部门按借款合同要及时进行资产保全或法律诉讼程序依法收贷。风险管理部门要按照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中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分清责任,对属于市场风险或违规操作进行定性,确定信贷主经营责任人与信贷岗位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再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责任赔偿和行政处理,直至该笔不良资产执行终结完毕。同时对已经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进行新老划断,采取责任清收和行政、法律手段出台相关清收措施进行考核,逐步化解和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建立存量贷款清收盘活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使用效益。

小额贷款公司风控部经理岗位职责

*****小额贷款公司 风控部经理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项目及贷款全程的风险管控,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监测、评价、审查和控制业务和产品制度及风险。 一.负责制定项目及贷款整体风控规划、制度和流程管理工作。 1.组织制订和完善操作风险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政策,完善风险控制流程;规划、制定、分解部门和业务的规划和经营目标,监督和指导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评估经营目标达成情况,组织落实调整方案。 2.组织规划部门的组织架构,完成部门机构设置,规划和调整岗位设置,设计完善岗位职责,组织设计和调整完善部门与岗位工作流程。 3.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风险评价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部门业务的整体统筹和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各类风险的识别、衡量、监控、预警与处理的工具、技术、模型研发。 2.组织开展对项目风险状况定期分析(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产品风险等),综合统计分析项目运行。 3.随时关注市场风险状况监控,收集有效信息,及时调整政策。

4.负责各项目业务系统运行体系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检查各业务系统政策与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与风险监控体系,定期组织对也业务风险的监测、调查和协调处置。 5.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 三.负责各类资源配置工作,发挥部门最大功效。 1.部门内人员和工作分配和调整、人员使用情况和工作负荷的考核和评价,人员绩效的考核和沟通,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2.制订与平衡部门财政预算、分配和调整财政预算、审批或授权审批费用使用,监督控制预算执行和费用使用情况。 3.负责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沟通、协调、指导。 四.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个人行为规范。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权限。 1.对本部门管理制度的建议权。 2.对项目运作流程的检查权。 3.对项目的尽职调查权。 4.对项目立项的建议权。 5.对本部门合同签署、业务合作的建议权。 风险专员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侧重融资方资信状况真实性的披露,在具体开展工作中与其他尽职调查人员互为补充、相互监督,坚持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协助制定调查计划、出具调查

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归纳

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归纳 公司自*年*月*日公司正式对外营业以来,在各位股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步步入正轨,现将20XX年度基本经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各项指标到达省金融办的要求。截止20XX年*月*日,公司严格按照服务“三农”的原则,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账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4倍之间;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出现。 (二)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开展步伐。20XX年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开展中获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开展打下了基础。 (三)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 二、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截止20XX年末累计发生业务*笔,累计发放贷款*万元,累计

实现业务收入*万元。上缴各项税费*万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获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贷款担保比例: ⑴信用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⑵抵押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四、存在的问习题。 ⑴公司从正式运行以来,客户的培养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独挡一面的人才较少,相比其他同业对手,客户经理队伍的专业技能仍然有不小的差距或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⑵公司融资难、融资能力有限。除股东资本金外,公司不能从金融机构或社会公众获得资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制约了公司的开展。 ⑶公司客户数据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无法对客户申请贷款和不良信息进行有效识别,对拖欠公司贷款本息的客户没有“不良记录”的制约作用,增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⑷内部管理力度不够。公司自正式营业以来,着重搭建了以业务开展为重心的经营方针,但在实际的运行当中,许多内部管理问习题逐步显露,主要体现在信贷资产质量,贷后管理及人才培养机制等几个方面。 五、工作规划

小额贷款公司如何控制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如何控制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扩张发展后的风险管理尤为重要,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未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支持。内部控制风险也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实际问题之一,多种原因导致其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在业务审核、流程控制等操作上缺乏竞争力,加大了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和规章制度的不成熟、不完善也加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如何控制和降低风险的问题。 六种风险控制措施,一是注重贷前对贷款者个人的信誉、经营能力和业务状况等信息的搜集;二是大额贷款实行集体决策制;三是灵活运用各种贷款形式。如以农户经营权、股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微小企业流动资产抵押贷款,公司+农户、农户+基地的生产性担保贷款,有固定收入的职工工资性担保贷款,以及贵金属、有价票证为质押的贷款和小组担保、家族式担保贷款等。四是实行月结息和贷后回访制度;五是杜绝信贷人员私下舞弊;六是严格执行操作流程,杜绝运行中的差错。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产品,制定有针对性的符合本地特点的信用审查办法,按照设定的指标进行审查,如:客户对象特点、调查手段、数据资料来源可靠性等。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审查流程包括: 1、贷款申请 填写贷款申请表,包括:个人和公司信息、抵押品信息、拟申请贷款品种(贷款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等)。 2、客户初步审核 对客户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包括进行实地初步调查,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人资料、婚姻状况、经营居住地址、电话等。 3、资料审查 包括对客户提交资料和内部业务资料的审查。

(1)客户提交资料审查:身份证明(个人和公司的相关身份资料)、资产证明(个人和公司的相关资产资料)、财务资料(财务报表、银行对帐单、税单、购销合同等)、抵押品资料(权证、评估报告、发票等)。 (2)信用查询,通过银行征信以及黑名单排除。 (3)内部业务审查:对申请表、调查报告、贷款建议、审批表等内部业务文件进行审查。 4、实地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取得更多的信息,以利于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和审批。包括: (1)经营场所考察:环境、营业状况、行业和社区信誉、内部环境、客户访谈和询问 (2)居住地考察:环境、购买租赁信息、内部环境、居住稳定性(社区信誉) 5、客户业务情况调查——上下游调查 对贷款申请人的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的调查,判断贷款申请人是否出现了财务问题、购销趋势和问题,以评价其经营能力和预期收入。 6、抵押品评估 根据产品和需要,由第三方评估师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第三方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要进行甄选,建立评估机构数据库,进行评估、年审等监管。 7、贷款审批和拨付 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流程,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手续对贷款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按规定向客户放款。

小额贷款公司XX年度总结

北京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XX年度工作总结 自XX年X月X日公司正式对外营业以来,在董事长和各位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已逐步步入正轨,现将XX年度基本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市、区金融局(办)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服务“三农”的原则,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向“三农”发放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90%以上;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150万元以内;账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4倍之间;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出现。 (二)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XX年X月份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

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三)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提升了公司的对外形象。 二、人事变动情况 公司目前正式员工共计9人。其中业务部2人,行政部3人,财务部2人,监理1人。XX年X月,公司员工岗位发生过一次变动,原总经理离职,公司任命了新的代总经理,并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和实际需要,提拨了一名行政副总经理和一名业务副总经理。 三、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XX年X月至X月,公司累计发生业务98笔,累计发放贷款1234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675万元。在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XX年度实现了到期贷款收回率100%,利息收回率100%。公司XX年度的支出包括:营业税金35万元,所得税106万元,管理费用163万元。 公司XX年度实际净利润为371万元,扣除坏账计提53万元,资本公积32万元,盈余公积16万元,公

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和目的

摘要:为促进农村发展,我国近年来借鉴国外小额贷款的成功经验,发展了中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但我们经过实践发现,农村小额贷款在国内的实施并不乐观,除去几个试点,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并不普及。 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小额贷款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农村小额贷款的概况和国内外现状。第二部分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所学知识,从农户和银行两个角度总结小额贷款在大兴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农户方面存在对贷款需求少、信用等级差和认识误区等问题,银行方面存在宣传不足、贷款风险大等问题。第三部分根据上一部分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理程序、及时下放贷款和政策导向,希望能帮助农村小额贷款顺利实施,真正发挥作用。第四部分对实践进行总结。 关键词:农村小额贷款国内外担保质押信用等级小额信贷风险 一、农村小额贷款概况和国内外现状 (一)国外农村小额贷款的产生、发展和现状 1.国外小额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促进经济迅速发展,通过国有农业开发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将大量的补贴性资金投放到农村地区。由于这些国家的农村金融环境中具有许多不利因素,而实施的传统的农村金融政策又未准确认识本国农村经济和金融,因此这些实践并未获得成功,反而造成了负面影响,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此后,这些国家不断摸索新的发展方法,小额信贷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最初是一种“发展金融”的模式,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演变成为小额贷款的模式,目的仍然是消除农村的贫困。小额贷款以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为大量低收入(包括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作为一种发展工具,为解决农村发展和减少贫困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案。因此小额贷款在过去三十年多年里迅速发展,已经从世界的某些区域扩展到几乎覆盖整个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遍及亚、非、拉美等地。在小额贷款发展过程中,典型的小额信贷机构有孟加拉乡村银行、孟加拉社会进步协会、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等,都在扶贫开发方面取得了相当成就。 2.国外农村小额贷款的未来趋势 随着小额贷款的不断发展,其未来走向逐渐显现。首先,低收入客户不仅需要传统的小额贷款,对全面的金融服务也有很大需求,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将逐渐过渡到微型金融。其次,传统的小额贷款被称为“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因其首先关注社会发展,并通过员工激励和严格财务制度等手段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将会被以商业可持续性为首要目标的“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所取代。第三,关于小额信贷行业监管原则的一致意见将会形成,不断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监管制度,但对于其的利率管制将会逐步放松。最后,小额贷款通过帮助贫困人口和中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将会发挥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经济作用。 (二)国内农村小额贷款产生背景和发展现状 1.国内小额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加强风险控制

当前形势下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加强风险控制(初稿) 当前,受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资金短缺现象已波及到各行各业,为保持自身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小贷公司应及时调整策略并加强风险控制,下面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仅供参考。 一、选择客户与识别风险 (一)选择客户 1、从借款主体选择。重点选择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以及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居民。对集团型大客户须审慎介入,确实需要的必须在充分调查和非常熟悉或合作已久的前提下方可介入。对所有客户在贷款发放以前必须有明确具体的第一还款来源,否则不予发放。所有借款人不论关系、地位如何,必须要真诚配合办理相关业务手续方可介入。 2、从借款用途选择。借款用途必须明确并合规合法,重点支持转贷、验资、投标保证金、拍卖保证金、临时短缺等临时周转使用资金。 3、从需求特征选择。优先满足具有额度小、期限短、时间紧急等资金需求特征的客户。 4、从担保方式选择。按照质押、抵押、保证、信用的先后顺序,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客户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客户。即优先选择有合法、足值、有效担保方式的客户,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的发放。 (二)识别风险。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客户进行风险识别 1、欺诈风险识别。主要包括:一是虚假借款主体风险识别;二是

虚假借款申请风险识别;三是虚假借款用途风险识别;四是虚假还款来源风险识别;五是虚假借款资料风险识别。 2、担保方式风险识别。主要包括:一是保证人不落实风险识别;二是保证人人能力不足风险识别;三是抵押物不落实风险识别;四是抵押物不足值风险识别;五是质押物不落实风险识别;六是质押物不足值风险识别。 3、资金监管风险识别。主要包括借款用途不合理风险识别和借款人资金被挪用风险识别。 4、市场风险识别。主要是指客户所处市场(如产品的市场、原材料市场等)的变化对其第一还款能力影响的风险识别。 5、经营管理风险识别。主要是指客户所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对其第一还款来源的影响的风险识别。 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技术 (一)基本动作要领 首先要保证思路清晰,不能因为陌生客户和陌生行业或者其他 原因让自己乱了方寸,通常情况下按照以下四个步骤开展调查、审 查工作:一是借款主体的合规、合法性;二是借款用途的合规、合法、合理性;三是第一还款来源的合法、足值、可靠性;四是担保 的合法、足值、有效性。 然后是保证评估客观,客户经理调查和风管人员审查切忌主观 判断,提出的观点、措施和结论都必须要有依据,对没有直接依据的,多采用校验和旁证的方法,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公正客观、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公司的发展壮大,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需要的是专业性。更需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较强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以及懂得综合管理的复合性专门人才。因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前众多小贷公司的竟争态势,特制定本计划。望大家认真自学辅之培训,努力提高自已工作能力和处理复杂凝难问题的应变技巧。 一、员工生存与工作的需要 1.员工必须先学会做人、再做事。学习要有动机,工作效率才会高,因此、培训和学习是每一位员工的优先需要。 2.培训是公司发展与员工生存的需要。 3.员工的培训是让每一位员工知道怎么做、做什么。 二、培训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动力 1.员工教育培训,须由上而下进行才会有效果。 2.培训员工不但要获得公司高管的参与、支持,而且需要他们大力推动,否则一切属于空谈。 三、培训经费来源 1.培训教育训练员工是一项长期的智力投资。 2.公司应每年编制预算,支持各种培训。 四、培训目标 1..确定培训的目标。培训目标是为达成公司的要求或员工个人

的需要,使公司的发展有一个坚实的人才基础。 2.培训是公司发展的长期目标。 3.培训目标需让受训者充分了解,是公司为每一位员提供的自我发展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平台。 五、培训时期 1.定期培训,(新进员工培训、客户经理定期进修等)。 2.不定期培训、(新管理制度实施、新的金融管理法规、制度、规定等、新的小贷公司政策、制度、规定、新业务产品推出等)。 六、培训方式 1.传统授课方式。 2.讨论方式:个案讨论、(对贷款项目的风险分析)分组讨论(对贷款项目凝点、难点进行定性分折) 3.提问方式。 七、培训计划及内容 培训计划目的: 是对小贷公司员工自己工作的一次盘点。让自己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我们走向积极式工作的起点。是对小贷公司各级干部管理水平的考核。是员工个人发展及长远目标的职业规划。对于想要发展壮大的小贷公司来说,在针对业务人员不断增加的新情况,培训计划显得尤为迫切。 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制度(特别是信贷制度)、法规、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委托承接工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2X号)和《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X金融发〔X〕X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X片区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

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持续经营满3年,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 (二)具有较为成熟的供应链或平台客户基础,经营发展能力较强; (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主出资人(主出资人的实际控制人)原则上要有实业作为支撑。

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xx年 工作汇报 公司自*年*月*日公司正式对外营业以来,在各位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步步入正轨,现将xx年度基本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金融办的要求。截止xx年*月*日,公司严格按照服务“三农”的原则,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账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4倍之间;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出现。 (二)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xx年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

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二、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截止xx年末累计发生业务*笔,累计发放贷款*万元,累计实现业务收入*万元。上缴各项税费*万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贷款担保比例: 1、信用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2、抵押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四、存在的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 为防范金融风险,减少公司呆、坏账损失,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一条为强化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高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信贷业务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组成,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确定。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控制部承担。 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 (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 (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 (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 (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 (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 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信贷业务部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参加。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追偿额5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控制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审批。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控制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 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及盈利分析c模板

小额贷款公司 一、定义: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单笔贷款金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小额贷款。 二、政策背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政策出台后,大量民间金融转为小额贷款公司,一是取得合法地位,二是期望政策进一步明朗后向村镇银行转型。 三、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a带动和规范行业发展,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大多以民间资本为主力,国有资本的介入,不但是国有资本在这方面的有益尝试,还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的作用,b国有资本对十届三中全会发展“三农”精神的具体执行。C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对于活跃地方“三农”、微型经

济起到促进作用;d在经济效益方面具有良好的潜力,根据前期的研究和试点的实践来看,“三农”和微型经济对小额贷款的需求很大,经济效益可期。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动作模式及特点 a)性质: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 b)设立: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 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 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集团如设立小 额贷款公司,建议首期注册资本1-2亿元,并引入商业银 行作为股东。 c)资金来源:股东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50% d)资金运用: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利率0.9~4倍。 e)监督管理:县市金融办 f)动作特点:对象为低端客户,包括农场主、城市个体户和 微型企业。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要求提供无须抵 押的信用贷款;由于是信用贷款,所以额度一定要小到 可以控制风险的程度,并适当采用个人担保的方式;贷款 周期灵活,一般较短,常见的贷款周期有3个月-2年;国

信贷员业务知识培训

信贷员业务知识培训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1、信贷的概念:信贷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本金和付息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从经济内容看,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由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信贷,是银行存款、贷款、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包括银行的主要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狭义的信贷,就是指银行发放贷款。 2、贷款的概念:是指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将资金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授信行为。它是银行最主要的一项资产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我国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将贷款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信用社根据委托人的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信用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目前,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的资格,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发放的贷款。这是一种法定贷款,具有特殊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按照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这在我们整个信贷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购建新的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 3、按贷款的保证程度划分,主要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此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①保证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负连带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②抵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反洗钱基础知识教学内容

反洗钱基础知识 第一章洗钱的基本概念 “洗钱”一词的原始含义就是把脏污的硬币洗干净。在以铸币为主要支付手段的年代,金银铸币流通的时间久了,表面会很脏,会影响铸币的使用和流通。于是,商人们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戴上手套,将被弄脏的货币倒入大缸内,再加入一些具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进行清洗,使铸币光亮如新,重新投入流通。这是“洗钱”一词最早的来历。此时的洗钱概念并无贬义。 现在“洗钱”一词的含义是对其原始含义的假借,是指将货币资金或财产来源和性质的“不干净”进行清洗,即将所谓的黑钱、赃钱和犯罪收入通过各种交易来使其达到表面合法化,从而使非法财产的拥有者能够安然享受不法财务或利益。 1.1洗钱的基本含义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1.1.1我国对洗钱概念的界定 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洗钱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获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将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1.2国际组织对洗钱概念的界定 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将洗钱定义为: 1、明知资产来源于毒品,为了隐瞒或掩饰其非法来源,或为了协助任何涉及此种犯罪

小额贷款公司劳动合同(通用版)

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___固定期限__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二条合同期限前1—3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年___月____日起计算。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公司内,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八工时制,每周工作日为周一到周五。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和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年休,产假、孕假等其他休假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处理。 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 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 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 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 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 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 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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