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1 一般规定

8.1.1 规划勘察应对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

8.1.2 场地稳定性评价可采用定性的评判方法,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判方法。

8.2 场地稳定性评价

8.2.1 场地稳定性可划分为不稳定、稳定性差、基本稳定和稳定等四级,其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不稳定场地:

1)强烈全新活动断裂带;

2)对建筑抗震的危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地段。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稳定性差场地:

1)微弱或中等全新活动断裂带;

2)对建筑抗震的不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中等-较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段。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基本稳定场地:

1)非全新活动断裂带;

2)对建筑抗震的一般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弱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段。

4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划分为稳定场地:

1)无活动断裂;

2)对建筑抗震的有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注:从不稳定开始,向稳定性差、基本稳定、稳定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8.2.2 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分区应在各评价单元的场地稳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并应绘制场地稳定性分区图。

8.3.1 工程建设适宜性可划分为不适宜、适宜性差、较适宜和适宜等四级。

8.3.2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的规定。按附录C 表C评定划分为适宜的场地,可不进行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

8.3.3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应在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定量评价宜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按本规范第8.3.4条的规定进行。当有成熟经验时,可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等其他方法评判。当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分别确定的工程建设适宜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后综合评判。

8.3.4 当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进行工程建设适应性评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评价单元的定量评价因子体系应由一级因子层和二级因子层组成。一级因子层应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活动断裂和地震效应等;二级因子层应为反映各一级因子主要特征的具体指标。

2 评价因子体系定量标准可按本规范附录D表D确定。

3 应以评价单元为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1)按本规范附录D表D选定一级因子、二级因子;

);

2)按本规范附录D表D的规定,确定二级因子的具体计算分值(X

j

),并根据本规范第8.3.6 3)按下式计算评价单元的适宜性指数(I

S

条规定的标准判定评价单元的工程建设适宜性分级。

土地适宜性分析

1、项目名称 土地适宜性分析 2、项目目的和要求 理解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模型的基本概念,掌握应用模型的建模方法;要求学生借助GIS 软件,独立完成土地适宜性分析模型建立。 3、项目基本情况 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地点:寝室 组织情况:个人完成 个人的工作概况:应用前期空间分析成果,结合其他相关数据,完成实验区土地适宜性分析模型建立。注意领会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模型构建的思路、方法和步骤。 4、项目原理 适宜性分析是指土地针对某种特定开发活动的分析,建立适宜性分析模型,首先确定具体的开发活动,其次选择其影响因子,然后评判某一地域的各个因子对这种开发活动的适应程度,以作为土地利用规划决策的依据。 据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分为最适宜、次适宜、临界适宜、不适宜。按四级分类法表示,即最适宜性、次适宜性、临界适宜性、不适宜性四级。 1)单因子权重的确定 通过选择最显著、最稳定的评价因子,对研究区农业用地的土地适宜性的相应的各评价因子进行了单因子权重的划分,如下表所示。 表1 农业用地土地适宜性各因素评价准则

2)综合因子权重的确定 通过研究区的坡度、土壤、距水系的距离三个单因子的相应的权重确定后,为了得到研究区农业用地的土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分类图,需要得到三种用地的各因子进行整体综合的权重划分,对应相应的适宜级别与对应不同的分类等级,,如下表所示。 表2 农业用地综合因子评价准则 5、项目过程 整个土地适宜性评价过程分为两大部分: 一、分别建立土地坡度,土壤质地,距水源距离三大影响因子的权重栅格图。 1) 由高程点建立不规则三角网,然后TIN 转栅格,根据栅格图得到坡度图,对其进行重分类,按照不同范围的坡度进行单因子权重赋值,坡度越平缓,植被生长越良好,权重越高,最后再根据行政区划范围,对坡度栅格分类图进行裁剪。 TIN 图层TIN 栅格图 坡度栅格图 重分类栅格图

适宜性分析评价

适宜性分析评价 适宜性分析是城市规划中经常用到的。其应用范围基本分为5 大类: 一是城市建设用地的评价,二是农业用地的评价, 三是自然保护区或旅游区用地的评价, 四是区域规划和景观规划, 五是项目选址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最常用到的是城市建设用的适宜性评价。适宜性评价即根据各项土地利用的要求, 分析区域土地开发利用的适宜性,确定区域开发的制约因素, 从而寻求最佳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合理的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可适宜发展的用地不仅是以后各项专题规划的基础,而且对城市的整体布局、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在进行适宜性分析评价时需要考虑的影响因子有很多,生态方面的,经济发展方面的等等都有,不过通常情况下,适宜性分析主要考虑的是生态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如与水源,生态敏感地的距离,坡度高程等因素,所以通常意义上的适宜性评价可以狭义的理解为是生态适宜性评价。 不同尺度下的生态适宜性评价其侧重是不同的,如果是大尺度的评价,可以进行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评价,如果具体到城市内部,可以进行居住用地工业用的适宜性评价。具体选用什么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适宜性评价有两种。一种是在规划前期对区域的适宜性评价,为确定城市布局和环境保护提供参考,是规划的重要依据。另一种是对规划方案或是现有的情况进行适宜性评价,评价这个方案或是现状是不是适宜的。显然,第一种意义更大一些。这两种评价所采用的指标也是不同的,各有侧重。但目前的很多论文中,经常讲这两者混淆,一般情况下,总规或一些规划的前期分析多用第一种方法,规划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多用第二种方法。

在方法上,适宜性分析采用的理论方法是数学概念中的多准则多目标评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多因子权重叠加,此外,对上面提到的第二种情况,多使用模糊数学的理论,其核心是计算单个指标的隶属度。在技术实现上,适宜性分析采用GIS技术。GIS具有强大的空间地理数据管理和分析功能,并能对分析结果给予直观显示,为具有空间属性特征的用地评价提供了一种有效工具。 适宜性评价的过程可以这样理解:找到与适宜性相关的因子(经验及参考别人的,或专家来定,即德尔菲法),进行分级,将其对适宜性的影响用分级的方式区别出,再对因子赋以权重(经验或层次分析法),对每一个因子进行评价计算,最后进行叠加分析得到结果。 其基本表达形式可以用式(1) 表示:S = f ( x1 , x2 , x3 , ?, xi ) (1) 式中, S 是生态适宜性等级, xi ( i = 1 ,2 ,3 , ?, n) 是用于评价的一组变量。目前常用的基本模型是权重修正法(式2) : S = ΣW i X i (2) 式(2) 中, S 是生态适宜性等级, Xi为变量值, W i为权重, i = 1 , 2 , 3 , ?, n。 采用公式(2) 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的最大问题是每个变量对于生态适宜性的贡献是十分复杂的, 既有正面又有负面的影响, 有些因素对某种土地利用构成绝对限制, 有些则构成发展潜力。通俗的讲,有的是限制性因素(例如近水30米内,坡度大于15限建),有的是潜力型因素(如越靠近交通要道越好),因素本身的情况不同。可以把生态适宜性理解为生态潜力扣除生态限制性的剩余。这在实现操作的时候很好处理,例如在栅格运算中,凡是0值得删掉就行,还有就是一些限制性因素可以去负值。

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内容

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内容 影响地基稳定性的因素,主要的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建(构)筑物特征等。一般情况下,需要对如下建(构)筑物进行地基稳定性评价:经常受水平力或倾覆力矩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高压线塔、锚拉基础、挡墙、水坝、堤坝和桥台等。通常涉及到岩土工程方面主要的内容有: (1)岩土工程条件包括组成地基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层结构。特别是有特殊性岩土,隐伏的破碎或断裂带,地下水渗流等特殊情况; (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是否建造在斜坡上、边坡附近、山区地基上,建(构)筑物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地貌的关联度和可能引起地基破坏失稳的各种自然因素或组合。如岩溶、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液化、震陷、活动断裂、岸边河流冲刷等。 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通常需要分析评价的内容总结如下: 1、地基承载力计算与验算 验算地基稳定性实质上就是验算地基极限承载能力是否满 足要求。应严格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2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8.2.6~8等条款执行。 2、变形验算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建筑物地基允许变形值。在勘察阶段往往建筑物特征参数不明确,一味要求勘察报告中能有准确的结论也勉为其难,但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岩土变形参数,供上部结构计算条件具备时按照(GB50007-2011)5.3、(JGJ72-2004)8.2.9~12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有关条款计算。 3、基础埋置深度的确定 对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天然地基上的箱形或或筏形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1/15H;桩箱或桩筏基础不宜小于1/18H,H为建筑物高度。 4、位于稳定土坡坡顶上的建筑 应根据建(构)筑物基础形式,按照(GB50007-2011)5. 4.1~2有关规定确定基础距坡顶边缘的距离和基础埋深。需要时,还应按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5.1~3有关规定验算坡体的稳定性。验算方法对均质土可采用圆弧滑动条分法,发育软弱结构面、软弱夹层及层状膨胀岩土时,应按最不利的滑动面验算。当坡体中分布膨胀岩土时应考虑坡体含水量变化的影响;具有胀缩裂缝和地裂缝的膨胀土边坡,应进行沿裂缝滑动的验算。 5、受水平力作用的建(构)筑物 ①山区应防止平整场地时大挖大填引起滑坡; ②岸边工程应考虑冲刷、因建筑物兴建及堆载引起地基失稳。

用地适宜性评价

GIS实验报告 ——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评价 一、引言Introduction 1.1项目背景 金川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州西南部,东南距省会成都424公里,离阿坝州州府马尔康91公里。金川县地处川西北生态经济区中心地带,阿坝州南部综合经济区重要板块,位于大渡河上游,大金川河旁,省道211经过县城。此次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重点是对金川县城的城市发展方向做出判断。 1.2定义需GIS解决的问题 金川县城沿大金川河发展,周边山地丘陵地形复杂,城市位于槽谷地带。随着金川县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状用地已经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在本次实验报告中,将运用GIS的科学分析方法,对像金川县城这样处于的复杂山地地形和河流谷地的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做出较为理性的评价。 1.3确定实验的目标或者需验证的假设 本次实验的目标是:整理分析各项对于建设用地选择有影响的评价因子,运用GIS的数据管理能力,综合评价城市建设用地的选择方向。改变以往规划环节中依靠感性的设计方法,为项目提供科学数据分析和可视化设计流程,并以此为依据,对建设用地进行反向论证,不断优化设计,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1.4研究区域 本次实验的研究目的是进行建设用地选择,因此研究区域范围较小,主要包括:大金川河两侧用地面积较大且较为平缓的地带。(沿大金川河,金川老城区南部,老城区北部、老城区东部) 二、方法Methods 2.1前期资料整理 根据实验目的提取实验所需要的各项要素,并将提取出来的要素整理为便于实验操作文件格式,祛除多余冗杂的信息,减少无效数据的干扰,提高实验效率。 本次实验报告的地形CAD较为复杂,老城区部分由于城市建设情况,而缺乏高程赋值的等高线,故此次实验以高程点为基础,选择所有的高程点;原位粘贴

基于gis的用地适宜性评价

基于GIS的南方某城市用地适宜评价 摘要:GIS支持的用地适宜性评价是用户通过GIS系统对相关地理对象交互输入、分析、输出结果的过程。本文以南方某城市区域发展适宜性评价为例。先进行生态适宜性、城镇规模扩展适宜性、基础设施发展适宜性三方面评价,再进行整体适宜性评价。旨在:确定建设用地所占的比例和分布情况;对规划期内可作建设用地的土地进行分类,确定城市延展方向;对现有建设用地进行评价与分级,为旧城区改造确定基准,为土地定价提供参考。 引言:无论是城市空间发展的概念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还是总体规划,规划者都要事先明确哪些土地适于开发建设、发展用地是否足够、哪些用地有优先发展的条件。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是在调查分析城市自然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用地的自然条件和人为影响,以及修建的要求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确定土地的建设适宜程度。建设用地适宜性程度高的土地,地基承载力大,地势平坦,建筑造价低,对于项目布局无空间规模限制。因此,考虑地形地貌、生态、重大基础设施、政策对对城市土地开发建设条件、发展方向、发展重点的综合影响,结合已有城镇空间分布状态,进行城市区域发展适宜性评价,将为规划决策分析提供定量化和直观的依据。 一、建立评价模型 1、评价原则: 1)综合性和主导因素相结合 城市建设用地质量的优劣、适宜建设的范围及适宜度均是由土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等因素所决定的,因此评价必须以综合性原则为基础。但是,由于不同的建设用地构成因素对于土地利用的作用不同,不同的土地用途对于城市建设用地质量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必须按照各要素的重要性不同,使各种土地要素的作用和影响能够得到全面反映,并能够突出主要要素和城市用地的主要矛盾。 2)有机协调 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析必须充分考虑城市的总体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矿藏开发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等各种层面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发展战略相协调。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与城市的景观环境相适应,避免建设用地选择的空间冲突和时间错位,使用地适宜性评定更加合理、科学。 3)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结合 土地资源系统是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评价要正确反映其全貌,必须依据区域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层次清楚的评价体系。大城市人多地少,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同时该城市分布有河流、水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良好,用地评价必需要维护环境的生态平衡。同时,为了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用地的供给也应当考虑城市规划和生产力布局,充分满足土地利用的社会和经济目标。 2、评价方法 采用多因子综合叠加分析与主成分分析组合的方法,在一定数据精度下判定市域土地利用的建设适宜性与保护适宜性,以及具体的适宜建设或保护的用地类别。 3、因子选择 考虑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把农田保护和控制要求作为主要生态因子。农田保护区包括三类用地:基本农田(不适宜建设)、一般农田(基本适宜建设)、其他土地(适宜建设)。另一个重要的生态因子是坡度条件,因为有山地丘陵分布在城市内,不同坡度条件的建设成本和宜居条件也不同。根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的要求(工业用地最大坡度10%,居住用地最大坡度25%),将坡度值划分3个等级,对应适宜建设、基本适宜建设

稳定性评价报告

福鼎市白琳玄武岩矿山北坡地质灾害点治理后斜坡 稳定性评价报告 1、概况 1.1矿区概况 福鼎大嶂山玄武岩矿山位于福鼎城关193°方向,平距20km 处,隶属福鼎市白琳镇山后山村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20°09′48.3″--120°10′24.6″,北纬27°9′16.3″--27°9′39″。矿山到白琳镇约5公里。由白琳镇到福鼎八尺门约10公里可与国道主干线沈海高速福鼎至宁德段高速公路相连;温州至福州铁路经过白琳;交通便利(详见交通位置图1)。 福鼎市 27° 省 20km 寿宁 泰顺 柘荣 周宁 往福州 福安市 宁德市 120° 120° 霞浦江 浙 交 通 位 置 图 图1 10 溪潭 南阳 三沙 下白石赛岐 溪南 沙江 长春 下浒 27° 三都澳 福 宁 高 速 路 福安连接线 湾坞 往古田 往屏南 白琳 秦屿 沙埕 苍南 往政和 嵛山 白岩 东海 弃渣场位置 温福 铁路

1.2矿山北坡地质灾害点概况 福鼎白琳玄武岩矿山开发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3家公司于不同位置分别对白琳玄武岩体进行掠夺性开采。采区按地理位置分为北坡采场、东坡采场和南坡采场。1997年以前,由于无序开采和监管缺失,北坡采场剥离层剥离后形成的大量废石土就地堆弃于邻近采场的北坡冲沟内。随着时间的推移,无序开采造成白琳玄武岩矿山北坡的废石土超量排放。期间最大排放的废石土总量超过200万m3,大大超出北坡地质环境承载能力。由于北坡废石土的超量排放,致使北坡内及边缘曾多次发生小规模滑坡地质灾害。最为严重是于1998年2月18日受强降雨影响,北坡地质灾害点发生大面积的山体滑坡,滑坡规模在100万m3以上,由于大规模滑坡堵塞沟谷,影响场地内大气降水的自然排泄,并由于进一步引发大规模的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18人员死亡、村落毁灭和公路毁坏交通中断的重大事故。泥石流的流通区长度达1km以上,堆积区长度达1km。此后,通过福鼎市政府干预,对矿山无序开采进行整顿,对3个采场进行整合,由福建白琳玄武石材有限公司通过组织白琳玄武岩的开采、经营,并择址建设南坡排土场,集中排放矿山建设、开采所形成的废石土。由于北坡弃碴系历史原因形成,福鼎玄武石材有限公司成立后未对北坡碴进行根本性治理。 2010年12月,受持续强降雨影响,白琳玄武岩矿山北坡临近采场的陡坡坡顶面以及矿山道路路面等出路弃碴的地段出现多道长30~50m,宽度5~15cm,深度0.3~1.5m的裂缝,局部裂缝下错约0.2~0.3m。陡坡坡底的缓坡地段也出现多道长20~30m,宽度5~10cm,深度0.3~1.5m的裂缝,局部裂缝下错约0.1~0.3m。随后裂缝灾害的空间进一步发展,于北坡西侧的冲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编制方案 中研智业集团 东西部规划设计院

目录 一、背景意义 (1) 二、发展历程 (2) 三、概念内涵 (3) 四、总体要求 (5) 五、评价内容 (8) 六、技术路线 (10) 七、评价报告 (13) 八、项目实施 (15)

一、背景意义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开发国土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关乎我国国土生态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国国土空间辽阔,不同区域的地形地势、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禀赋存在着明显差异。随着人口的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高强度的开发和产业布局不尽合理,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已经超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等问题日益突出。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开发评价是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意见和要求的具体体现。 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明确了根据自然条件适宜性开发的理念,提出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确定不同的开发内容。 2016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厅字[2016]51号),明确要求开展陆海全覆盖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评价和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专项评价,以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划定“三区三线”奠定基础。 2017年3月24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7]33号),明确要求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系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合理编制空间规划,作为生态空间

地基稳定性分析

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分析和评价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 4.1.11第3款规定应“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由于该部分内容在规范中较分散,各位同行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时,往往感到无从下笔,现归纳如下,供参考,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 一、地基稳定性 地基稳定性是指主要受力层的岩土体在外部荷载作用下沉降变形、深层滑动等对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影响程度,避免由此地基产生过大的变形、侧向破坏、滑移造成地基破坏从而影响正常使用。按照(GB 50021-2001) (2009年版) 14.1.3、14.1.4规定,岩土体的变形、强度和稳定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评价地基稳定性问题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评价岩土体的变形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 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内容 影响地基稳定性的因素,主要的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建(构)筑物特征等。一般情况下,需要对经常受水平力或倾覆力矩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高压线塔、锚拉基础、挡墙、水坝、堤坝和桥台等建(构)筑物进行地基稳定性评价。 通常情况下,涉及到主要的内容有:(1)岩土工程条件包括组成地基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层结构。特别是有特殊性岩土,隐伏的破碎或断裂带,地下水渗流等特殊情况;(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是否建造在斜坡上、边坡附近、山区地基上,建(构)筑物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地貌的关联度和可能引起地基破坏失稳的各种自然因素或组合。如岩溶、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液化、震陷、活动断裂、岸边河流冲刷等。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规定,对山东地区该问题常见的几种情况罗列如下: 1、地基承载力计算与验算 验算地基稳定性实质上就是验算地基极限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应严格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2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8.2.6~8等条款执行。 2、变形验算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建筑物地基允许变形值。在勘察阶段往往建筑物特征参数不明确,一味要求勘察报告中能有准确的结论也勉为其难,但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岩土变形参数,供上部结构计算条件具备时按照(GB 50007-2011) 5.3、(JGJ 72-2004) 8.2.9~12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有关条款计算。 3、基础埋置深度的确定 对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天然地基上的箱形或或筏形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1/ H;桩箱或桩筏基础不宜小于1/18H,H为建筑物高度。 15 4、位于稳定土坡坡顶上的建筑 应根据建(构)筑物基础形式,按照(GB 50007-2011) 5.4.1~2有关规定确定基础距坡顶边缘的距离和基础埋深。需要时,还应按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5.1~3有关规定验算坡体的稳定性。验算方法对均质土可采用圆弧滑动条分法,发育软弱结构面、软弱夹层及层状膨胀岩土时,应按最不利的滑动面验算。当坡体中分布膨胀岩土时应考虑坡体含水量变化的影响;具有胀缩裂缝和地裂缝的膨胀土边坡,应进行沿裂缝滑动的验算。 5、受水平力作用的建(构)筑物 ①山区应防止平整场地时大挖大填引起滑坡; ②岸边工程应考虑冲刷、因建筑物兴建及堆载引起地基失稳。 6、土岩组合地基 该类地基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时,应描述岩面坡度、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岩土界面上是否存在软弱层(如泥化带)。

用地适宜性判断与坡度的关系

三、判定因子与标准的确定 (一)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常用因子及其标准 从城乡规划技术方法上,评价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因子有很多,在各种教材以及国家标准与规范中均有涉及,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另外,重庆市在编制新总规之前委托相关研究机构进行了专题研究——《重庆都市区自然条件、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其中也对都市区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了详细评价。 1、城乡规划教材、标准、规范等资料中关于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常用因子的相关表述 (1)根据《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地面坡度的大小往往影响着土地的使用和建筑布置,因此坡度是用地评定的一个必要因素。一般是按照适用程度划分为<10%、10%—25%、>25%三类,也有分成0—8%、8%—15%、15%—25%、>25%四类。 (2)根据《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规定了城市建设各类用地建设的适宜坡度,详见下表: (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也明确规定,城市各类建设用地最大坡度不超过25%,详见下表:

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 资料来源:《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 规范中对上述规定还做了说明:“城市主要用地的适宜规划坡度”系编制组1997年3月至10月对全国大范围现状和规划的城市用地的坡度调查研究后提出的,为满足平原城市的强烈要求,用地的规划最小坡度基本定为0.2%;同时为了适应丘陵、山区城市的实际,贯彻“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的要求,规划最大坡度有所提高(特别是对居住及公共设施用地);从规划工作特点出发,适当降低城市道路的设计坡度作为道路的规划控制坡度,便于以后规划与设计的衔接。适宜规划坡度可覆盖我国绝大部分各类地形、地貌的现状与规划的城市用地情况,为城市建设和长期使用提供较好的基本条件;而对个别因某些特殊原因已规划建成的突破本规范适宜规划坡度范围的用地(居住、公共设施用地坡度最小为0%,最大达45%)则不应覆盖,因为采用这些极限坡度往往会带来建设开发投资过大、长期营运费用高或使用、交通不便及环境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因此我们在规划用地坡度时,应尽量避免采用上述过大或过小的极限坡度。

土地适宜性评价(操作步骤)GIS

土地适宜性评价(操作步骤) 按照张媛媛老师的要求,土地适宜性评价至少包括坡度和洪水淹没分析两个生态限制要素。如果学有余力,可以再分析一下道路对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引导作用。 一、设置分析环境 在cad里把规划范围写成一个块“规划范围.dwg”。导入gis中,双击,选择“polygon”。右键,数据——导出数据,生成“规划范围”shp。 地理处理——环境设置——处理范围,选择“规划范围”shp。 Arctoolbox右键,环境设置,处理范围,选择“规划范围”。 二、由等高线生成DEM(数字高程模型) 1.将cad文件导入gis中。双击cad文件名,有5个文件,选择polyline。

点确定。 2.选择高程大于0的polyline,即为等高线,生成shp. 打开属性表。点按属性选择,elevation>0. 点图层名,右键,数据——导出数据,图层名“denggaoxian”。 生成的新文件加载到视图中。

3.生成TIN。3D Analyst 工具——TIN管理——创建TIN。注意:height field选“elevation” TIN生成了! 4.转栅格。3D Analyst 工具——转换——由TIN转出——TIN转栅格。注意:设置栅格大小(cellsize)(栅格大精度小,栅格小精度大)。

三、坡度因素评价 1.生成坡度。3D Analyst 工具——栅格表面——坡度。 输入栅格选dem。

输出栅格slope。 2.对生成的坡度进行适宜性评分。 点slope右键,打开属性表。点“符号系统”,选“已分类”,类别改为“3”。点“分类”。“中 断值”:第一个填“10”,第二个填“25”,第三个不改。点确定。再点确定。

基础设计之关于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

问题一: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如何评价 本人认为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场地的地形起伏情况2)场地内或进场地区域(按抗震规范要求的距离)内是否存在全新世活动断裂,及其对工程的影响;3)区域内是否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对工程是否有影响? 因为看到有些单位采用地壳稳定性分级或《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对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分级定性评价,我知道这都是想找一个可靠的依据来分析评价但是不知对错与否?以下是我看到的几个报告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的主要内容,看看大家有什么看法。(一)采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对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分级定性评价 (二)采用地壳稳定性分级对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分级定性评价 6.1场地适宜性评价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分,乌鲁木齐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拟建场地内地下水位埋深大于15m,场地土为杂填土和基岩层,可不考虑地震液化。根据拟建场地地基土覆盖层厚度,场地土特征综合判定:地基土属中硬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地段类别属于建筑抗震有利地段。综合判定,拟建场地适宜作为建筑场地。6.

2场地稳定性评价根据拟建场区地震烈度和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和判别指标一览表(表4),确定拟建场区区域地壳稳定性属次不稳定区Ⅲ,工程建设适宜,但需抗震设计。 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和判别指标一览表表4

(三)如我所述评价 6.2场地稳定性评价 拟建场地位于剥蚀低山丘陵区,南侧紧临低丘,地形略有起伏,场地内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陷、地裂等不良地质作用,地基土为中硬场地土,场地及周边无断裂通过。综合判定,拟建场地为抗震一般地段,适宜做建筑场地。 问题二: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写,还是分为场地的稳定性评价和场地的适宜性评价两个小节来写?

土地用地适宜性分析

土地用地适宜性评价 1.方法 本次用地适宜性评价,首先确定适宜和限制用地的各因子,赋予适宜度权重值。利用遥感图像解译数据和基本统计资料,将其制作成同一坐标体系、同一比例尺的电子图层,利用GIS软件进行叠加分析,集成为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空间数据库。 2.用地适宜程度评价 因子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建设性因子与保护性因子或弹性因子与刚性因子。弹性因子的分值范围具有一定的调整可变性余地,故应根据保护或发展的价值取向分配一定的权重,刚性因子主要指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等需要绝对保护的因子,其保护范围基本没有调整改变的余地,不分配权重。 2.1自然限定性 (1)地形因子(高程)

土地适宜性综合评价高程因子分级表 在地形(高程)的分析之上进行重分类,对不同高程范围赋予不同的分值。高程在245米到265米之间的用地最适宜性最强,城乡发条件最好,赋值为10分;高程为265到284米之间的用地建设经济性比前者有所差别,但其他各项条件相类似,赋值为8;高程为284到304米之间的用地在规划去中部为带状分布,规划去区部则集中分布,城乡发展有一定的限制,赋值为5;高程为304到323的区域城乡发展限制较强,赋值为3;高程在343米以上的用地限制性强,赋值为1。结果见下图。

(2)地貌因子(坡度) 土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坡度因子分级表 本次评价将地表坡度分为五级。小于等于8度土地城市布局自由度大,建设成本较低,划为适宜开发用地;8—15度土地,城乡发展有一定限制,需一定经济投资和一定工程措施,划为优化开发用地;15—25度土地,城乡发展受限制,需较多经济投资和一定量工程措施,划为一般开发用地;25—45度土地,城乡发展受较大限制,需大量经济投资和工程措施,划为一般保护用地,待经济实力增强,技术提高的情况下,不排除将其部分土地加以应用;大于45度土地,不仅城乡发展建设困难,经济投资巨大,还必须采取大量的工程措施,运行成本高,在开发建成后,在暴雨和人为不良活动干涉下,易造成边坡失稳,造成不必要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故划为禁止开发用地。见下图:

尾矿库稳定性分析勘察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堆积坝稳定性评价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日

目录 文字部分 1 前言 (1) 1.1 工程概况 (1) 1.2 勘察技术要求 (1) 1.3 勘察工作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2) 1.4 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2) 1.4.1 工程地质测绘 (2) 1.4.2 钻探 (2) 1.4.3 取土试样 (2) 1.4.4 原位测试 (2) 1.5有关说明 (3) 2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4) 2.1 地形及地貌 (4) 2.2 区域地层 (4) 2.3 区域地质构造 (4) 3 堆场工程地质条件 (5) 3.1 堆场形态 (5) 3.2 堆积方式 (5) 3.3 堆场地层 (5) 3.4 不良地质作用 (5) 4 拦洪坝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6) 5 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6) 5.1 尾矿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6) 5.2 尾矿土的抗剪强度指标 (6) 5.3 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7) 5.4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代表值 (7) 5.5 渗透性 (7) 6 场地水、土对建材腐蚀性评价 (8) 7 场地地震效应 (8)

7.1 尾矿坝分级及场地分类 (8) 7.2 地震动参数 (8) 7.3 地震液化和震陷 (8) 8 堆场坝体稳定性分析与计算 (8) 8.1 尾矿坝现状分析 (9) 8.2 尾矿坝渗流分析 (9) 8.3 尾矿坝稳定性评价 (9) 8.4 尾矿坝加高排渗措施 (12) 9 结论及建议 (13) 附件: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 图表部分

1 前言 *************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堆积坝稳定性评价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是根据该公司提出的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并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我院于2007年6月完成。 1.1 工程概况 ***银花钒矿位于***省***县银花镇梅子沟村,尾矿库位于梅子沟西侧的***,处于糜子沟主沟道。 原***坝80年代修建,现无设计资料,该坝原为水库。根据现场踏勘及甲方提供资料知,***初期坝为重力砌石夹心不透水坝,坝高约22.0m,坝底宽约23.0m,坝顶宽3.0m。坝顶轴线长62.0m,坝顶高程598.0m,坝下脚线高程为576.3m,库容约12万m3。 该矿从1998年开始向库内排放尾矿渣,采取坝后任意排放。目前库内尾矿渣堆放高程595.51~598.62m,距坝顶平均高程约1.3m,整体呈坝前低,坝后高。该坝于2006年停用,并进行了闭库设计。目前新的尾矿库正在筹备修建之中,为保证矿山正常生产经营,拟将该库做为临时过渡尾矿库,据设计初步估算,坝体拟加高3~10m。 该尾矿库排洪系统采用排洪涵洞,排洪涵洞建设在西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加高3~8.0m时,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第4.1条划分,加高后的尾矿库为五等库。加高>8m时,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第4.1条划分,加高后的尾矿库为四等库。 1.2 勘察技术要求 1)查明尾矿库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评价不良地质作用对堆场的影响,提出合理的防治措施; 2)查明尾矿库的地层、岩性,提供尾矿土常规物理力学指标、颗分、渗透系数及抗剪强度指标(C、Φ值); 3)查明目前标高下尾矿库地下水位(浸润线)及变化规律; 4)提供尾矿库所在区域的地震烈度及地震动参数,评价堆场的地震效应; 5)分析评价已运行坝体的稳定性,继续加高坝体的适宜性和稳定性。

用地适宜性评价教学文稿

用地适宜性评价

GIS实验报告 ——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评价 一、引言Introduction 1.1项目背景 金川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州西南部,东南距省会成都424公里,离阿坝州州府马尔康91公里。金川县地处川西北生态经济区中心地带,阿坝州南部综合经济区重要板块,位于大渡河上游,大金川河旁,省道211经过县城。此次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重点是对金川县城的城市发展方向做出判断。 1.2定义需GIS解决的问题 金川县城沿大金川河发展,周边山地丘陵地形复杂,城市位于槽谷地带。随着金川县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状用地已经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在本次实验报告中,将运用GIS的科学分析方法,对像金川县城这样处于的复杂山地地形和河流谷地的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做出较为理性的评价。 1.3确定实验的目标或者需验证的假设 本次实验的目标是:整理分析各项对于建设用地选择有影响的评价因子,运用GIS的数据管理能力,综合评价城市建设用地的选择方向。改变以往规划环节中依靠感性的设计方法,为项目提供科学数据分析和可视化设计流程,并以此为依据,对建设用地进行反向论证,不断优化设计,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1.4研究区域 本次实验的研究目的是进行建设用地选择,因此研究区域范围较小,主要包括:大金川河两侧用地面积较大且较为平缓的地带。(沿大金川河,金川老城区南部,老城区北部、老城区东部) 二、方法Methods 2.1前期资料整理 根据实验目的提取实验所需要的各项要素,并将提取出来的要素整理为便于实验操作文件格式,祛除多余冗杂的信息,减少无效数据的干扰,提高实验效率。

本次实验报告的地形CAD较为复杂,老城区部分由 于城市建设情况,而缺乏高程赋值的等高线,故此次实 验以高程点为基础,选择所有的高程点;原位粘贴到“0 金川县高程点.dwg”文件;将研究区域内的河流及泥石流 槽描边并单独放入“0河流.dwg”文件;将老城区及周边建 设用地现状描绘整理到“0建设用地现状.dwg”文件;将提 供的地质灾害报告中的地灾评价整理到“0地灾评价.dwg”文件中;最后,将整个研究区域的边界线描出整理到“0地形边界线.dwg”文件中,方便出图。 2.2DEM数据整理 2.2.1加载整理的CAD要素 首选是添加数据。在添加数据的对话框中,选择链接到文件夹,在连接到文件夹中加载整理好的DWG格式的文件,包括高程点、河流、建设用地现状、地灾评价、地形边界线。在此过程中,由于各项要素均已在CAD里整理,因此没有出现乱线等问题。 2.2.2捡校导入CAD的高程点数据 右键单击Arc map中 Export_Output图层,在下拉菜单中 点击:打开属性表(T),弹出属性表 窗口。在属性表中对应找到Elevation 一栏,右键单击,通过升序和降序排 列,找出有问题的高程点,通过“字 段计算器”进行数据运算,只显示正 确的高程点数据,便于下一步生成地形分析。

ArcGIS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ArcGIS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一、上机内容简介 本练习的研究区域为某山区的一个小镇。研究区域面积为1555公顷,其中镇建成区42.6公顷,镇周边有2处独立工矿和5处较大的农村居民点。本练习主要是针对研究区的生活区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选取交通便捷性、环境适宜性、城市氛围和地形适宜性4类评价因子,其中环境适宜性和地形适宜性还包含子因子,如表2-1所示。 用地适宜性评价因子及权重表2-1 评价因 子 子因子权重 交通便 捷性 —0.28 环境适宜性滨水环境0.09 远离工业 污染 0.06 森林环境0.07 城市氛 围 —0.18 地形适地形高程0.155

宜性地形坡度0.155 对于各单因素的居住用地适宜性评价,本练习统一将评价值分级成1-5级,其中3级是勉强可用于居住用地建设,但需要进行特殊处理,5级代表最适宜建设,1级代表完全不适宜建设。 具体步骤: ?首先,对各个单因素作适宜性评价,统一分级成1-5级,并转换成栅格数据; ?然后,进行栅格加权叠加运算,每个栅格代表的地块将得到一个综合评价值; ?最后,对综合后的栅格数据重新分类定级,得到居住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图。 二、单因素适宜性评价分级 2.1、交通便捷性评价 交通便捷性评价将根据距离省道、县道的远近加以确定,如表2-2所示。 交通便捷性的评价标准表2-2 评价 因子 分类分级 交通便捷性距离省道0-500米,距离县 道0-250米 5 距离省道500-1000米,或距 4

离县道250-500米 距离省道1000-1500米,或 3 距离县道500-1000米 2 距离省道1500-3000米,或 距离县道1000-2000米 距离省道3000米以上,或距 1 离县道2000米以上 1、计算省道和县道的缓冲区 步骤1:启动ArcMap,打开“chap04\练习数据\评价基础数据\评价基础数据.mxd”。该地图文档包含【道路】图层,道路有两种类型:省道和县道。 步骤2:选择所有省道要素。 ?右键单击【道路】图层,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打开属性表】,显示【表】对话框。 ?点击【表】对话框的工具条上的【表选项】工具,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按属性选 择…】,显示【按属性选择】对话框。 ?选择上部列表框中的【类型】字段,然后点击【获取唯一值】按钮,【类型】字段的值 将显示在中部列表框中。 ?点击下部输入框,然后双击【类型】字段,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1 一般规定 8.1.1 规划勘察应对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 8.1.2 场地稳定性评价可采用定性的评判方法,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判方法。 8.2 场地稳定性评价 8.2.1 场地稳定性可划分为不稳定、稳定性差、基本稳定和稳定等四级,其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不稳定场地: 1)强烈全新活动断裂带; 2)对建筑抗震的危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地段。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稳定性差场地: 1)微弱或中等全新活动断裂带; 2)对建筑抗震的不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中等-较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段。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基本稳定场地: 1)非全新活动断裂带; 2)对建筑抗震的一般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弱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段。 4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划分为稳定场地: 1)无活动断裂; 2)对建筑抗震的有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注:从不稳定开始,向稳定性差、基本稳定、稳定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8.2.2 规划区的场地稳定性分区应在各评价单元的场地稳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并应绘制场地稳定性分区图。 8.3.1 工程建设适宜性可划分为不适宜、适宜性差、较适宜和适宜等四级。 8.3.2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的规定。按附录C 表C评定划分为适宜的场地,可不进行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 8.3.3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应在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定量评价宜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按本规范第8.3.4条的规定进行。当有成熟经验时,可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等其他方法评判。当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分别确定的工程建设适宜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后综合评判。

建设用地适宜性及国土资源规划战略的若干研究

建设用地适宜性及国土资源规划战略的若干研究 发表时间:2016-12-09T15:51:59.0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23期作者:李川[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征用土地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业用地矛盾越来越大,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必然促使城市扩建,扩建的先决条件是征用土地。这就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资源规划引出了如何做好国土资源规划战略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课题,在做国土资源规划时如何解决“保护耕地红线”和保证城市发展用地的矛盾。 大竹县石桥铺国土资源管理所 635110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征用土地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业用地矛盾越来越大,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必然促使城市扩建,扩建的先决条件是征用土地。这就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资源规划引出了如何做好国土资源规划战略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课题,在做国土资源规划时如何解决“保护耕地红线”和保证城市发展用地的矛盾。为合理使用土地,达到节约用地的效果,保证有限的土地供给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支持城市经济持续发展,既发挥出土地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潜力又能最大限度地解决用地需求,就需要对各种建设用地做好适宜性分析和评价。 关键词:国土规划;建设用地;土地适宜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土地资源经营的效果如何不仅关系着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对解决保护耕地和征用土地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意义。在土地资源不可再生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发挥土地资源效率的唯一途径,做好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在做国土资源规划战略时要对有限的土地进行各种适宜性评估,在做建设用地供应时,提高供地效率发挥所供土地潜力。 1建设用地适宜性的思考 建设用地显然是区域性的土地利用问题,要服从国土资源规划宏观战略需要。对土地的利用管理即要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保护耕地红线,又要解决土地供应有限和城市扩建、人口增长和供地不足、经济迅速扩张和供地量萎缩等各种矛盾。在这种形式下国土资源规划战略要首先保证建设用地的适宜性,使得按国土规划战略安排的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和耕地保护计划得以实施。 1.1 建立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完成不同区域、地区的建设用地适宜性比较,因各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需要把各种要素按权重量化成一个可以比较的综合指标,才能完成比较。这个用来比较的综合指标要包括各地区的方方面面,简单地说是一套指标体系。建立一套能够全面反映地区建设用地适用性的指标体系,是完成宏观土地建设适宜性比较的前提。比较关键性环节是选取合理的评价因子。在以往的实践中常用的适宜性评价体系是利用地貌、土壤、地质、气候、植被及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等方面的指标来构建的指标体系评价的,利用专家提供的模型根据个各因子的权重计算出综合分值来比较适宜性等级。 1.2 评价的技术方法 在土地适宜性评价实践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主观极限法和适宜性指数法。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利用主观极限法要避免主观意识偏强,使用适宜性指数法要避免教条主义错过发展机遇。因此在实践中应该做到两种方法结合运用,辩证唯物滴分析两种方法的利弊。 我国地域辽阔,南北东西跨度大,各地区地质环境土地资源差别较大,山区生态环境脆弱经济落后、地质灾害较多,平原地区经济发达但人口众多、环境污染严重。所以要采用“极限条件法”与“适宜性指数法”相结合的技术方法,来评定和分析单元地块用于城镇建设的适宜性。 为了避免传统评价方法产生的偏颇,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两种方法的优势,实践证明“极限条件法”和“适宜性指数法”的有机结合,综合了评价方法中两类因子分析法的长处,优于以往单一的综合指数法。既考虑到“适宜”或者“不适宜”等“极限因子”又照顾到了权重优先的个因素。 1.3 评价的技术步骤 首先对土地建设的适宜性运用“极限条件法”作出判断,然后运用“适宜性指数法”,确定适宜性等级。 1)确定单项评价因子指数 对每个单项评价因子给出高低分值,至少要分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和低度适宜三个档次分值。 2)确定综合性适宜指数 把各因子的数值输入评估模型中得出适宜性评价指标,在计算过程中要从整体上对土地的适宜程度作合理的综合评定。用极限法确定是否可以做建设用地的性质,用适宜性指数法判定适宜性高低。简言之用极限法定性,用指数法定量。比如基本农田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就是不可以用做建设的,为作具有特殊因子含量指标的,无需参与建设用地的适宜等级评定。 3)确定综合适宜程度等级 利用计算模型技术计算出各个评价单元的综合适宜指数值,并据此来划分和确定每个评价单元的综合适宜等级。 2,对现行规划体系的思考 我国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属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建设部的职能。在《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中都有条款规定,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由于两个规划出自不同部门,编制规划的时段不同,规划的空间范围不同加之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有差异,常常出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相互掣肘之处。 中国城市总体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是从城市建设角度制定的城市用地规划,是按城市建设需要配置的土地资源,侧重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结构的合理性。而土地规划是宏观到微观的规划,在综合分析规划区域内土地供需基础上对土地资源进行时间和空间上的配置,对土地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 3,对国土资源规划的思考 在中央的相关文件中强调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使其不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规模,就实践来看目前要做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规模上保持一致是比较困难的。落后地区的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都是依靠土地优势来完成的,可是现行的用地按指标自上而下平均或基本平均分配,造成城市建设用地不同程度的紧张状态。 4,探讨建设用地适宜性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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