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规避执法风险

浅谈如何规避执法风险
浅谈如何规避执法风险

浅谈如何规避税收执法风险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得到明确,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渐增强,对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作为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的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如何避免和预防执法风险的发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以下基础日常工作几个方面谈谈税收执法风险,希望对规避税收执法风险有一定帮助。

一、税收执法风险存在于基层日常工作之中。

税收执法是国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成部分,承担着为国聚财、依法治税的重任,由于基层税务机关所处的地位和职责的特殊性,税收执法倍受关注,出现基层一部分干部怕当管理员、稽查员,怕在征管一线工作,怕与纳税人打交道等情形,因为税收执法风险存在于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一)基层日常管理存在风险。一是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由于它看似简单,反而容易出现不按规定办理、项目填写不齐全、

填写内容不够真实等情况,特别是它的登记内容还会直接涉及到是否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这项看似简单的工作,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税收执法风险。二是账簿、凭证管理。账簿凭证记载和反映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情况,是开展税收稽查和加强税务监督的重要依据。税务执法人员只有通过正确的账簿、凭证记载,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款,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因此税务人员自然而然的负有监督纳税人按照规定设臵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日常征收管理活动中,纳税人在账簿设臵方面存在问题时,税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要求,及时督促纳税人进行改正,最终造成纳税人长期不纠正或者纠正不彻底等情况,其中就隐藏着很大的税收执法风险。三是纳税评估, 由于评估规程列举的纳税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六种情形的可操作性不强和评估人员对税收违法行为性质认识上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应移交不移交的现象。在评估中往往认为纳税人态度较好,在税务人员“辅导”下,同意缴纳税款,就可以补缴了事,甚至滞纳金也可以商榷,更没有罚款及转稽查之说。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确定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否属于偷税本来是稽查部门的责任,但在纳税评估程序中从选案到评估及定性均由评估部门说了算,这种权力使评估干部面临较大的执法风险。

(二)基层日常征收存在风险。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征税权合法性的原则性规定,要求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我们如果不按照税法规定严格执法,偶尔对某个个体户不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而随意或有意定低税额,对不太规范的私营企业放任管理,随意开口子而让税款流失,对企业不严格按规定的条件、程序上报审批延期缓缴税款手续而造成国家税款上解不及时或者流失;当纳税人出现税务违章行为后,大多数税务人员都能发现问题,并能及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提醒纳税人进行改正,但处理完一项事务后,由于各方面原因,往往忽视了对其事后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如果纳税人未完全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时,由于税务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未能及时下达催缴文书或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到位等,这些都会引发执法风险;税收担保、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三个方面,因为涉及的情况复杂,执法要求高,执行时环节较多,程序复杂。如果担保人不符合担保要求而成为担保人;税收保全时没有详细开具扣押清单;纳税人缴纳税款后没有及时解除保全;文书留臵送达时没有见证人的签字;扣押财产、查封纳税人账户时没有经过县(市)级以上局长(分局长)同意; 采取行政措施前没有告知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等,这些重要环节稍有缺失或不到位,都会引发执法风险,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税务机关都将会处于被动地位。

(三)日常税务检查存在风险。一是检查程序不到位。有的税务检查人员为了图简便而忽视检查程序,如在检查中不主动出示检查证、不着税服、检查通知不按要求提前送达、执法文书一人送达、证据不足就提前结案等现象大量存在。二是文书填写、送达不规范。在使用税务文书时,存在文字表达不严密、项目填写不齐全或不正确、要求纳税人限期改正的要求、时间不明确等现象。在使用《送达回证》时,存在没有注明签收或送达地点、日期和时间,或没有按规定要求纳税人或见证人签字等等。执法文书的不严谨、送达文书的不规范,在法律上都可能成为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借口和依据,如果涉及到要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措施时,必会引起争诉冲突,最终造成直接败诉的风险。三是检查引用的法律条款理由不充分或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实际工作中,不少检查人员错误地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文件、有的甚至认为省局、市局出台的制度、办法都是检查、执法的依据。同时由于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程度不同或会计核算掌握的程度不同以及财务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的合理差异,有时会出现税务检查人员的税收结论与纳税人意

见存在分歧,最终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留下隐患。

另外,政策制定的不完善、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干预等都使得税务执法人员承担了一定的执法风险。

二、提高基层执法效能,规避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客观存在于于基层税收工作过程的始终,只要税收执行为后果未经充分验证,就存在出现风险的可能。但是,税收执法风险又具有可控性,可通过过以下措施规避基层执法风险,将所办业务控制在“零复议”、“零诉讼”状态:

(一)构建严谨执法监督机制,设臵防范风险“警示标”。

1、健全执法责任制。做好岗位责职与工作规程的适配,建立各执法岗位及上下环节之间有效衔接的执法程序,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要继续强化评议考核,正确处理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及其他单项考核的关系,本着“资源共享,精简效率和避免重复”的原则,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功效,建立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评议考核管理机制;将信息化手段引入对执法行为的评议考核,提高评议考核质量与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干扰;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人员,应进行追究,同时在追究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以教育为主、追究为辅的宗旨,以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由被动转为主动,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上转变,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

行为的发生,减少违法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

2. 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掘外部监督的潜力,特别要发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促进税收法制制度的完善,促进税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3. 加快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和修定税收管理员制度、纪检监察员制度、税收法制员制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使之与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确保高效运作。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加防范风险“保护膜”。

1. 围绕税收执法抓培训,打造高效、严密、公正、文明执法队伍。税务执法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形象,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专业化、法制化的培训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2. 清理执法人员,确保执法质量。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不符合执法条件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定工作,把不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强化对税务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要求,坚决纠正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对徇私枉法的税务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以纯洁队伍,全面提升税务执法人员依法

治税意识与执法水平,将税务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执法风险降至最低。

(三)加强作风建设,垒造防范风险“防火墙”。

1、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加强行风建设。服务厅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处于税收征管工作“风口浪尖”的关键位臵,对于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部门形象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营造好执法硬件与执法软件、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处处体现“向共和国纳税人致敬”的内涵;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实行“阳光办税”,“一站式”服务,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纳税环境。

2. 规范纳税服务,加强税法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应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宣传,使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能得到保障,并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收救济制度。要在税收执法中充分尊重纳税人权利,要给纳税人充分的机会表达对税务机关执法情况的意见;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在执法中创新服务内容与形式,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特别要注意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提高对纳税人的政策服务水平,实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上取得双赢,在理解与和谐的氛围中,化解执法风险。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纳税人行使权利,防止纳税人行使权利走

向极端。

3. 规范软件管理系统,堵塞执法风险漏洞。善于发现并及时修补征管软件漏洞,以适应新形势下征管工作的需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考核系统”和“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实现税收执法日常监控和日常考核自动化,提高对执法人员的考核效果,克服在执法程序和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使税收执法管理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目标。

工商行政执法风险及防范

工商行政执法风险及防范 工商机关作为综合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公民及法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经营者的维权意识不断觉醒,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时刻接受着监督和制约,工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就产生了相应的执法风险。“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风险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在推进工商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进程中,规避和防范执法风险是维护执法人员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严格依法执法,强化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监管质量,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工商行政机关必须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执法风险的概念 风险,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定义是“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执法行为必定产生执法风险。工商行政执法风险是指工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由自身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致并受外在种种不确定因素诱发、对本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产生的不利影响甚至严重后果。这种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在执法过程中表现为产生行政争议,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诉讼中面临败诉;被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甚至面临被检察院以涉嫌职务犯罪提出指控。 二、工商执法风险的易发部位和环节 (一)行政许可: 1、对市场主体准入审查把关不严,使得不具备法定条件和要求的申请人获准设立(变更)登记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并因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这类情况主要存在于前置审批行业的设立(变更)登记中。 2、对公司的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减资登记、注销登记等审查把关不严,给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都对公司股东以及股东股权的变更登记、减资登记、注销登记都作了明确和严格的实体和程序方面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司股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本文阐述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分析了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其原则和策略。要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在企业内部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流程,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建立企业决策机制。同时,要坚持全方位管理原则、规范化运作原则、动态化调整原则;要处理好法律风险和企业经营收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 标签: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任何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市场行为都有可能带来法律的风险,出现法律风险很正常,但企业如果在出现法律风险的“隐患”时却无动于衷,那么法律风险一旦变成现实的灾难,对一个企业来说很可能就要“伤筋动骨”。为此,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企业风险,一般分为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大类,但商业风险在很多时候则表现为法律风险。现实情况中,法律风险已成为目前企业最常见、发生率最高的风险之一,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害。因此,法律风险往往成为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走入意想不到的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纵观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主要表现为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诉讼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投资合作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商标被抢注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等十几种。 但无论是何种风险,其主要表现不外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表现形式,即其发生的原因都是因法律因素产生的,主因是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状况发生变化,企业没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而所签合同的约定,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的侵权等。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管理、运营的每个环节,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从成立的那一天开始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其行为都会涉及有关法律规定,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而企业法律风险发生而导致的最终后果就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三大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排除妨害等;行政责任,即企业要承担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各类行政管理法规所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即企业按照我国《刑法》所要承担的,对单位承担罚金,对企业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承担刑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现代社会,企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形形色色的企业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元素,企业承载着盈利的使命,然而,在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也如影相随。 据中国法律网讯:现代社会,企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形形色色的企业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元素,企业承载着盈利的使命,然而,在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也如影相随。可以说,企业从产生、发展到消亡,每一个环节都布满风险,但其最终的落脚点或者说最终的风险必然是法律风险。那么,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增强控制法律风险的能力, 进一步实现企业运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就日益成为各大企业管理人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 中航油(新加坡)、安达信……这些“血”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在今天,企业的生产盈利水平与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家企业不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数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经营成果也许只需轻轻的几次电脑鼠标点击就在数秒时间内灰飞烟灭。因此,笔者认为,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每个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更需要熟悉掌握法律风险的来源及其预防措施,这样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才能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才能将企业的管理工作事半功倍,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管理成本,为企业的永续经营和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一、提高管理者法律意识、切断法律风险发生根源。 所谓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经营中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已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就像市场机遇无处不在一样。“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产销行为……”,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也日趋复杂多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如果还只是停留在这种事后救火的法律救济方式上来维护合法权益,已经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企业管理者可以不精通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笔者认为,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完全是可以事前预防的。即便是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故”还是频繁发生了,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的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不够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还不够深,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投入还不够多(包括精力和金钱的投入)。据统计,美国企业平均支出的防范法律风险的费用占企业收入的1%,但是中国呢?大多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严重不足,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就更高。 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经营存在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去注意它,防范它,任其发展。因此,注重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熟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的安全检查,把隐藏在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时发掘出来,事先采取防范或预防机制规避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切断法律风险发生的根源。 二、防患于未然,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企业要“长治久安”,需要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规避机制,预先知道风险的所在并进而设法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随着我国法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的企业管理者也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法律意识要有一个大的提升,即从“救火”意识到“防火”意识;从法律救济意识到法律防范意识;从依法维权意识到依法治企意识。总之,要使我们的法律意识完成一个从被动意识到主动意识的提升。

执法风险点与防范

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第一条为了有效的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干部犯错误、失职、渎职或发生不廉洁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干部的目的,根据已确定的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61个廉政风险点及环节,现制定综合性防控措施如下: 第二条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方面,要做到六个结合,即与创建服务型机关相结合、与勤政廉政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落实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分局质量年工作主题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与现代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相结合。 一、要明确各科室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工作人员也要清楚明了自己的职责任务,做到人人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实现职责清晰的任务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分局的任务系统的要求。 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政务公开,一岗双责,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 三、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案审会、廉政指导、开放日、听证会、会计核算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席会以及与区行政投诉中心联席等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多种形式的培训,如:数字学校、军训、专题交流研讨、专家讲座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素质以及审美情趣,树立廉政意识,提高免疫力,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五、认真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包括风险点的考核评价、季度考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绩效考核、干部年终考核等。 六、定期征求群众意见,搞好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如:开放日、工商所长年底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 七、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第三条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 岗位职责风险点(环节)是从分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流程入手查找出来的。房山工商分局主要职能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证、照)、行政处罚(案)、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内部“人、财、物”等公共管理环节,根据这些职能、关键环节等点、线、面,分局岗位职责风险点被划分为五类三级。五类:一类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二类为行政处罚类;三类为监督检查类;四类为行政事务管理类;五类为公共类。三级:一级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二级为监督检查类风险点;三级为公共类风险点。 一、一类(一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证、照)类风险防控措施: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风险点是指分局行政受理审查、核准的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局、分局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体风险点见另文) (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利用工商数字学校、晨训、每周四业务学习、分局的各类培训等,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以防止提前发照、划资、违规出具证明,导致不应注册的给予注册,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二)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形式审查),进行认真的审查与核准。严格按照“一审一核”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审核相互把关,相互监督。 (三)在形式审查中对发现的质疑点要及时准确地进行网络登记,填写转告相关职能科室记录,并逐级向相关领导汇报。防止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 (四)认真遵守全程办事代理制度,时时观看监控模块、一次性告之、首问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并严格责任追究。 (五)结合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发挥“全国巾帼文明岗”的作用,坚持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临两种风险:一种是商业风险,如市场变化,行业的政策变化,产品的销售失误等等;另一种风险就是法律风险。对于商业风险,绝大部分企业经营者凭借其市场的敏感性,往往能识别和控制,但对于法律风险,由于其具有的专业性和广泛性,经营者是很难把握的,现将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诸如:企业工商登记、法人治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高管责任、税务筹划等领域的有关法律风险涉及的有关方面做一简要归纳列举,仅供参考。 一、企业工商登记 1、在发起设立公司时,全体股东应实缴出资,分次缴纳出资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到位。 2、公司实际出资人应界定为显名(股东)投资人,法律上不承认隐名(股东)投资人。虽然隐名(股东)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时时有存在,但此种出资方式其自身利益保护具有不确定性。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有隐名(股东)出资人。 3、股东在实缴出资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抽逃注册资本金,否则会触犯法律。 二、法人治理 法人治理面临的法律风险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在此,仅列举一些需重点注意的法律风险: 1、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 2、公司设立协议保密条款的法律风险; 3、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4、章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风险; 5、章程对公司管理事项缺乏明晰、可操作规定的法律风险; 6、章程对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的权利义务缺乏明确规定的法律风险;

7、董事、经理与股东信息不对称的法律风险; 8、不召开股东会年会的法律风险; 9、不召开董事会的法律风险; 10、董事选任机制中的法律风险; 11、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人数瑕疵的法律风险; 12、高级管理人员选任中的法律风险; 13、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的法律风险; 14、股东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5、董事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6、监事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7、高管人员知情权行使和保障中的法律风险; 18、侵害员工利益的法律风险; 19、危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风险; 20、侵害股东股份转让权的法律风险; 21、侵害股东诉权的法律; 22、侵害股东投资收益权的法律风险。 三、合同管理 1、要明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签约时,一定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 2、合同起草权的争取 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公司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范本。 3、合同形式及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我国的《合同法》、《担保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对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培训大纲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 培训大纲 主讲人:冯涛 电话: E-mail: 课程目的: 首先,企业管理面临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从公司设立、生产要素获得,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再到公司解散或破产,无不牵涉到法律以及法律风险。加入WTO后,我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法律求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直面国际法律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课程时间:2天 课程对象: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招聘广告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第二讲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六、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第二部分:企业外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一、违反签订合同基本原则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同违反合法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承诺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举证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通过传真来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合同主要条款欠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违反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履行中的单方面中止和解除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协作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适当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情势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外观主义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理预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违约金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未违约方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执法风险点与防范

精心整理 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第一条为了有效的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干部犯错误、失职、渎职或发生不廉洁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干部的目的,根据已确定的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61个廉政风险点及环节,现制定综合性防控措施如下: 第二条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方面,要做到六个结合,即与创建服务型机关相结合、与勤政廉政 七、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第三条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 岗位职责风险点(环节)是从分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流程入手查找出来的。房山工商分局主要职能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证、照)、行政处罚(案)、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内部“人、财、物”等公共管理环节,根据这些职能、关键环节等点、线、面,分局岗位职责风险点被划分为五类三级。五类:一类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二类为行政处罚类;三类为监督检查类;四类为行政

事务管理类;五类为公共类。三级:一级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二级为监督检查类风险点;三级为公共类风险点。 一、一类(一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证、照)类风险防控措施: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风险点是指分局行政受理审查、核准的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局、分局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体风险点见另文) (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利用工商数字学 分局的 (一)发挥“案审会”作用,对上会案件严格把关,监督办案单位及人员按办案系统进行办案,发挥督导组作用,半年进行一次案件回访,对重大案件及时回访。 (二)执法办案人员要认真掌握办案技能,会运用办案系统,精通法律、法规、法理,在查办案件环节中,严格执行两人办案等各项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 (三)执法办案人员、案审会人员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向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案情。坚守办案纪律,不准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防止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解答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这一用语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是在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引自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于吉局长的讲话)。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 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执法不公正,合同相对人失信、违约、欺诈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战略决策、内部管控、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未设置较为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欠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目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与法律环境变化之间存在着差距,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握控制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1 、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点。因为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最终导致合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威胁时,风险已经降临。因此说,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3、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被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 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doc资料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相对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监督机制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对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已成为了人们所谈论的“高危行业”,行政执法风险与行政执法行为似乎成为的孪生兄弟。行政执法风险是指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造成危害,带来负面影响,而被纪检、司法等部门追究责任的一种社会现象。 行政执法从本质上讲就是提供一种社会公共服务,而行政执法的作用是保护合法的行为,但在保护合法行为的同时就会对非法利益进行打击和惩处,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取舍,就会出现冲突,必然就会造成矛盾的存在,也就是说执法风险的存在。行政执法风险有着存在的必然性,然而,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风险表现情况及原因

我国入世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事务领域的拓宽、监管责任的加重,执法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备,以及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对行政过错追究力度的不 断加大,行政执法风险越来越大。 (一)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现状导致产生行政执法风险。 基层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部门执法的前沿阵地,基层行政执法干部的业务素质,执法形象与整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是息息相关的,而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大多数情况下是注重实体法,轻视程序法,由此导致行政执法风险增大。程序法是行政执法的操作规程,是行政执法必须履行的程序。往往一些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认识上偏重于实体,认为只要是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可以不必要严格的去遵循程序法。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程序有着严格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

执法风险防范

浅谈如何防范质监行政执法风险 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社会对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产生风险。如何正确认识和规避执法问责的风险,防止执法权力被滥用,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已经成为质监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防范执法风险的意义。 质监系统承担着源头执法打假的重任,在目前基层执法体制不太健全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果监管举措不到位,可能发生的执法风险比较大。正确应对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有利于加强预防工作,化解执法风险,有效维护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保护执法队伍;有利于加强质监部门的形象建设,树立质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办案能力,确保执法办案质量;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监督手段,杜绝执法中的不正之风,推进廉政建设。 二、当前质监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1、执法不文明导致损害单位形象的风险 执法不文明表现为执法人员宗旨意识不牢,群众意识缺

乏,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常常以管理者自居,执法态度粗暴,执法方法简单,以权压人,缺少必要的说理解释。而质监系统的行政执法对象有很多时候是社会群众,往往他们知识水平不高,违法行为轻微,如果执法方式简单,言语过激,往往会伤害当事人自尊心,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暴力抗法。轻则导致舆论谴责,重则可能引起社会矛盾,产生群体事件。 2、执法水平低下导致发生执法错误的风险 质监部门承担着《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节约能源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及行政执法职责,涉及面广,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要求高。执法人员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执法效果的好坏,而基层执法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年龄结构、知识层次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低下,往往凭着经验办案而忽视了周围环境的变化。一些执法人员不能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没有考虑到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随意裁量,造成同案不同罚。还存在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造成证据不充分,适用处罚条款错误,为执法工作埋下风险。 3、执法不公正导致被问责的风险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当前仍然存在着执法不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二)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的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因此正确认识和了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和发展特点,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建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基本要求。那么,企业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范呢?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几点… 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科学的发展观,是对邓小平同志“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的经济工作发展观”的承续和推进,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客观上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必然产生的新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作为企业、作为我们交运集团,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首

先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因为我们的国家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增强国力,我们的人民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走向富裕,我们的企业只有加快发展才能使广大职工早日过上小康生活。但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十分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投入或盲目追求规模的扩张,必须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成本消耗低、人力资源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 建立专门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作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参与企业的战略规划、改组改制、投资、招投标等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法律事务机构应通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分析论证报告,保证企业合法权益最大化,避免企业落入“法律陷阱”。 (2)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法律事务机构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也有利于国家和有关管理部门赋予企业的权利和倾斜政策用好、用足。 (3)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此项职责是法律事务机构最主要的职责,日常工作量较大,也最重要。 (4)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建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的 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浅谈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内容摘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劳动争议案件屡见不鲜。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法律风险增多。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是预防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自施行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屡见不鲜。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强势主体--企业常常以败诉收场。劳动争议案件的频发增加了企业用工的成本,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企业如何变不利为有利,如何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成了企业最为头疼的问题,也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诸多企业通过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制定了多种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办法。《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企业用工存在哪些方面的法律风险,笔者对此进行了简单的归纳。详见下表: 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 类别风险项目风险环节风险等级 人事制度 招聘制度 入职审查一级 告知义务二级 违法要求担保和押金三级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员工法律依据失效一级培训制度试用期内提供有偿的培训一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一级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 不订立书面合同一级 试用期约定不当二级 合同必备条款约定不当二级 服务期约定不当二级 劳动合同无效三级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级劳动合同履行 变更劳动合同不当一级 续签劳动合同不当三级 劳动合同解 除 劳动者解除合同一级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一级 非过失性解除合同三级 后合同义务四级 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级 其他 商业秘 密竞业禁 止 商业秘密三级 竞业禁止三级 鉴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多样化,本文仅就企业如何通过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有效防范用工法律风险进行简要分析,期望能够对企业有所裨益。 一、招聘制度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招聘是企业用工过程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首要环节,招聘制度的完善是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第一道关。通过完善招聘的流程、修订招聘系列表格可以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管理、使企业规避由招聘带来的法律风险。 (一)入职审查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 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基层行政执法风险及其防范与应对

基层行政执法风险及其防范与应对 摘要:览于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依法行政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法律任务空前加重,维护行政权威和法治秩序与兼顾社会公平和个体权益的冲突不断加剧,所有这些,既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提出了空前的要求,同时又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职权行使与程序进行更为严格的限定。 关键词:行政执法;执法风险;防范应对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the nation construction under the rule of law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harmonious society construction, the political and legal mandate for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maintaining growth, protecting the people’s livelihood, maintaining stability is increased, while the conflict between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the rule order, social equity and individual interest is intensified. All of those requests higher requirements to the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personnel, and makes more strict limitation between the power exercise and procedure implemen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personnel.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law enforcement risk; prevention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相对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监督机制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对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已成为了人们所谈论的“高危行业”,行政执法风险与行政执法行为似乎成为的孪生兄弟。 行政执法从本质上讲就是提供一种社会公共服务,而行政执法的作用是保护合法的行为,但在保护合法行为的同时就会对非法利益进行打击和惩处,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取舍,就会出现冲突,必然就会造成矛盾的存在,也就是说执法风险的存在。行政执法风险有着存在的必然性,然而,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风险概述 (一)行政执法风险概念 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工作人员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而引发的针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和办公、生活秩序构成实质性不良影响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与意外事件,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造成危害,带来负面影响,而被纪检、司法等部门

浅谈烟草商业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

浅谈烟草商业企业的法 律风险防控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浅谈烟草商业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 摘要:防控法律风险是当前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点工作。本文从烟草商业企业法律风险类型的分析着手,阐述了烟草商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原则、主要步骤、注意事项,对如何开展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字:烟草商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正是我们烟草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的关键所在。行业30年发展实践证明,每一个阶段的发展都伴随着法治建设前进的步伐。法治建设对行业的改革发展、“三大辉煌”的创造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行业思考、谋划、实践三大课题的重要举措。作为特殊行业,烟草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须臾离不开法律规范。只有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行业和谐,才能不断激发改革红利和发展潜力,才能保持行业健康发展。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行业防范和应对各种挑战和法律风险的必然选择。在新的发展时期,烟草行业面临烟草控制、完善体制、构建和谐、国际竞争等方面的压力和挑战。近年来在行政执法、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争议和诉讼呈现出数量增多、案值较大、关系复杂、应诉困难等明显特点。因此,应对挑战、防控法律风险也是当前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点工作。 二、烟草商业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烟草商业企业作为垄断市场的主导者,维护烟草专卖法建立的合法垄断秩序,就是其经营管理行为的核心价值。近十年来国家局有关烟草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的政策措施,无不以规范为重,无不以守法为要。烟草商业企业必须把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防范法律风险的价值目标。 这几年来,省内市县两级烟草商业企业的法制环境总体是平稳的,基本上没有大的诉讼纠纷。但法律纠纷少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风险。烟草商业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行为受到一百多部法律的规范调整。低风险表象下,如果任由矛盾累积,低风险经过量的积累有可能转化为高风险,将会对现有垄断体制的正当性、合法性产生冲击,最终动摇专卖制度基础,引起不利的外部法律变动。 随着行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法律风险触发点也在不断增多。只有将法律风险防控提升到企业管理层面,形成风险处置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事后型”向“全程型”转变,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式防控,才能有效实现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国家局和省局正在推行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正是适应了这一形势。

浅谈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1279814.html, 浅谈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作者:朱永梅 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03期 摘要: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桥梁,获取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和风 险的根源。文章分析了企业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提出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 关键词: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现代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载体。企业是指由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所组成,依法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必须在不断的交易中获取利益。通过运用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以达到顺利完成交易,获得利益的目的,而由于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原因,使得合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着合同法律风险。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等过程中,由于合同主体因素、合同内容因素以及合同行为的程序不规范等因素,从而使企业的现有利益或未来期待利益受到减损,承担经济损失和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元化的,一般依据其成因可分为以下几种风险: 1.主体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的主体资格有效性、许可经营合法性以及履约能力适应性等方面存在瑕疵,引发合同无效、效力待定或合同无法顺利履行等风险。 2.內容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完备,文字不严谨,用语不规范等因素,使得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法律风险。 3.程序风险:这种风险存在于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各阶段,主要由以下原因引发:签字盖章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登记审批程序;未按法律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权利义务转让、合同协议解除时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行为各阶段不注意相关文件的保管等。 由此可见,合同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或者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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