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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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天正日照分析流程-完美解密教程

天正日照分析流程 完美解密 天正日照TSUN7.5分析流程 一:天正日照7.5简介: TSun为规划主管部门、建筑规划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日照定量、定性分析工具。开发过程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日照计算规则,分析方法满足全国各地不同日照分析计算标准的要求。通过日照分析标准设置功能全面解决不同建筑气候区域内日照分析问题,并针对各地不同要求提供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分析结果。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

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 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第,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99-86)第 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 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 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三:分析流程: 1:设置-日照设置: 绘图单位:米或者毫米为单位都可。 地点:选择日照分析的区域。 标注当前设置如下: 当前标准:下拉菜单-配置管理器出现‘日照分析标准’如下设置:有效日照设置、累计方法、日照窗分析、时间设置。根据不同地区的日照要求,设置不同的日照分析标准。 日照窗分析设置中:如图: 满窗日照分析:当某一时刻A和B两点同时有阳光直射,即认定这一时刻整个窗户有有效日照。

天正日照分析报告详解教程

天正日照分析 详解 天正日照分析流程

一:天正日照简介: TSun为规划主管部门、建筑规划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日照定量、定性分析工具。开发过程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日照计算规则,分析方法满足全国各地不同日照分析计算标准的要求。通过日照分析标准设置功能全面解决不同建筑气候区域内日照分析问题,并针对各地不同要求提供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分析结果。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条规定)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规定)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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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 照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62702700 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62481588 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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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日照分析 详解 天正日照TSUN7.5分析流程 一:天正日照7.5简介: TSun为规划主管部门、建筑规划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日

照定量、定性分析工具。开发过程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日照计算规则,分析方法满足全国各地不同日照分析计算标准的要求。通过日照分析标准设置功能全面解决不同建筑气候区域内日照分析问题,并针对各地不同要求提供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分析结果。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

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第3.1.7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三:分析流程: 1:设置-日照设置: 绘图单位:米或者毫米为单位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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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二、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三、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62702700 四、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六、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62481588 七、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八、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九、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十、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1、基地内及周边的电子地形图; 2、基地外已有建筑(ZH01、ZH09)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图。 以下资料由本单位(受托方)提供: 1、基地内拟建建筑(1#-11#)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2、基地外规划拟建建筑(12#-46#)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十一、本日照分析采用天正日照(V6.5版本)分析软件。 十二、补充说明:

天正日照分析教程

简单讲一下天正里面自带的日照分析功能,比较重要的部分,用红字标出来了。因为偷工减料,我只做了几栋楼的。实际应该是要分析整个小区内,所有建筑的日照分析。尤其是幼儿园,对日照的要求跟住宅不一样,具体的依据规范。 1.打开天正左侧命令栏,选择其他选项,选择日照分析,得到下面这张图的样子。

2.对命令里的地理位置,和日照设置进行设置。 1)点选地理位置得到对话框,选择江西-南昌,然后点击确定。(不过这个设置好像并没有什么卵用。。。) 2)点击日照设置得到对话框,这里的绘图单位,跟图纸里画图单位保持一致。按毫米画的就选毫米,按米画的就选米。地点,选择为南昌。然后点击确定。

3.导入你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轮廓。 1)只要建筑轮廓就好,不需要任何环境或者道路。可以自己加一道建筑红线在外面。 2)这个建筑轮廓决定了日照分析的遮挡因素,最好根据确定的户型定量画出来。通过PL多段线命令,连接成一个完整的封闭轮廓。

4.点击命令栏里的建筑高度: 1)出现“选择闭合的pline、圆或建筑轮廓:”,选择已经编辑好的轮廓。 2)输入建筑高度,具体高度根据层数和屋顶来算。坡屋顶的根据坡度大小确定。具体的查规范。 3)输入建筑底标高。这里解释一下建筑底标高:首先我们需要确定一个标高点平面,作为我们的基准平面。 如果场地内有高差存在,那么建筑的底标高就根据和基准平面的高差值来进行换算。比基准平面高1米,就输入1000;比基准平面低1米,就输入-1000。 如果场地内没有高差存在,即假设全部都在一个水平面上,那就全部输入0就可以了。 这里的高差计算只需要计算规划总图里的场地标高,可以不用考虑室内外高差。因为后面的步骤里会把室内外高差另外计算进去。

天正日照分析流程

TArch7.0 天正提供了一系列日照辅助工具来帮助规划师进行日照的分析验算,从而满足国家和地区当前的日照规范。日照分析的量化指标是计算建筑窗户的日照时间,这是在确定建筑物规划平面后进行的,而建设项目的规划是动态可变的,经过日照分析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可改善规划区域新建建筑和受影响的原有建筑的日照状况。TArch7.0提供的一系列的日照分析命令是帮助规划师进行建筑规划的助手,符合地方日照规范的精确日照分析工具在“天正日照”专业软件提供。 * 日照分析的一般工作流程 1.创建日照模型 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新建或者导入日照模型: ·利用多段线(PLINE)命令绘制封闭的建筑物外轮廓线,执行【建筑高度】命令赋予建筑物外轮廓线高度,生成建筑物模型,日照分析所用的建筑模型和建筑渲染使用的模型不同,前者不要求细节,但平面轮廓以及阳台、屋顶、遮阳板等构件要求比较准确。 ·利用【导入建筑】命令,把在天正5以上版本生成的组合三维模型导入,并转化为日照模型,以便减少建立日照模型的时间。其中的窗已经由建筑门窗自动转换为日照窗的模型,并按照日照窗要求加以编号。 在建筑模型上采用【顺序插窗】命令插入需计算日照的窗户。 2.获取分析结果 ·进行【多点分析】算出一个区域内各点的日照时间。采用【等日照线】命令,绘制出指定日照时间长度区域的轮廓线。多点分析的结果可以指导拟建的平面最佳位置。也可以大致用于验算新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对原有建筑的日照影响,判断结果是否符合当前法规要求。 ·执行【窗日照表】命令,获得指定建筑物窗户的窗日照数据,计算结果输出表格。 3.校核分析结果 进行【单点分析】算出要关心的日照测试点的日照时间,或者执行TArch7.0 新提供的【日照仿真】命令进行实时分析,通过以上命令检验【窗日照表】命令的结果,不同的分析工具结果应当一致。 注意:日照分析使用的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目前仅能支持毫米单位,如果用户使用的是米单位总平面图,要放大1000生成毫米单位图,才能进行日照分析。 TArch7.0 日照分析的模型包括建筑物模型、三维实体模型和日照窗模型三个类型,其中建筑物模型可用作遮挡物,也用于插入日照窗模型,常常在一个场景中同时兼有两种用途,三维实体模型包括TArch中创建的体量模型以及AutoCAD中创建的三维实体对象3dsolid,只用作遮挡物。 建筑物模型是通过【建筑高度】命令生成的轮廓模型,使用位于特定图层上的闭合的PLINE 或平板来表示,日照窗模型是一个三维的门窗图块。如果用户要做准确的分析,还可以使用天正建筑生成的阳台和屋顶模型作为遮挡物,遮挡物也可以用体量建模工具创建,生成后放在屋顶或阳台图层上即可作为遮挡物产生阴影。 * 建筑高度本命令功能是把闭合多段线PLINE转化为具有高度和底标高的建筑轮廓模型,修改已有建筑日照轮廓模型的高度和标高,也可以建立其他的板式、柱状的遮挡物,甚至是悬空的遮挡物,尽管他们不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建筑轮廓。其他→日照分析→建筑高度(JZGD)点取菜单命令后,命令行提示:选择闭合的pline、圆或建筑轮廓: 选取建筑物轮廓线选择闭合的pline、圆或建筑轮廓: 以回车结束选择建筑高度<24000>: 32000 键入该建筑轮廓线的高度建筑底标高<0>: 10050 键入该建筑轮廓线的底部标高指定相应建

天正日照分析流程-完美解密

天正日照分析流程 完美解密 2010-8-23 由天下由我侠整理上传

天正日照TSUN7.5分析流程 一:天正日照7.5简介: TSun规划主管部门为、建筑规划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日照定量、定性分析工具。开发过程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日照计算规则,分析方法满足全国各地不同日照分析计算标准的要求。通过日照分析标准设置功能全面解决不同建筑气候区域内日照分析问题,并针对各地不同要求提供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分析结果。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气候Ⅳ气候区Ⅴ、Ⅵ气 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 日照时数(h)≥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8~16 9~15 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5.0.2.1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

天正日照分析软件操作手册

天正日照分析软件操作 手册 https://www.360docs.net/doc/513766695.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天正日照分析软件操作手册 1收集资料,提取数据,作详细记录。 1.1项目总图。——最新,有效(建一个目录,将文件拷入并作 记录) 1.2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详图。(包括已建建筑——客 体建筑,拟建建筑——主体建筑) 1.3提取数据,做记录。 1.3.1单体名称 1.3.2建筑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顶标高) 1.3.3单体层数 1.3.4门窗尺寸——宽度大于2400的取2400,窗台高度低于 900的取900。(卫生间窗不考虑) 1.3.5门窗立窗高度(室内外高差+底层立窗高度) 1.3.6分户列表(窗位对分户号) 1.3.7建筑分组命名(拟建、已建、先建、后建、A区、B 区) 2绘出单体外轮廓线:确保准确 2.1闭合多义线 2.2单段线条不能过短 2.3与单体吻合 3绘出拟建单体建筑控制线,便于方案调整参照。 4建日照模型: 4.1[建筑高度]命令,输入各单体建筑高度——前面收集记录的 数据 4.2[顺序插窗][两点插窗]命令,插住宅的需考虑日照的窗位。 4.3[窗属轮廓]命令,处理凸窗对相邻建筑的遮挡——对照建筑 平面 4.4[任意坡顶]命令,输入屋面坡屋顶——对照建筑平面、立 面、详图。 4.5[阳台]命令,输入阳台,考虑阳台对相邻建筑的遮挡——对 照建筑平面。 4.6[窗分户号]命令,窗位分户——由红变绿 4.7[建筑命名]命令,建筑单体命名,选中同一单体的所有外轮 廓、窗、阳台、构架。为遮挡分析出遮挡关系表准备数据。 4.8[命名查询]命令,检查命名结果。 4.9[建筑分组]命令,将命名单体分组,为出窗报批表准备数据, 何为已建,何为拟建,何为先建,何为后建。 4.10[分组查询]命令,检查分组结果。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 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二、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三、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 四、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六、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 七、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八、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九、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十、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1、基地内及周边的电子地形图; 2、基地外已有建筑(ZH01、ZH09)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图。 以下资料由本单位(受托方)提供: 1、基地内拟建建筑(1#-11#)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2、基地外规划拟建建筑(12#-46#)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十一、本日照分析采用天正日照(版本)分析软件。 十二、补充说明: 在分析计算中基地内建筑高度均采用地面以上高度,基地外已建建筑高度采用地面以上建筑高度减0.500米(基地内地面绝对标高为,基地外已建建筑室外地面绝对标高为,高差为0.500米)。 十三、日照分析结论:

天正日照分析详解教程

天正日照TSUN7.5分析流程 一:天正日照7.5简介: TSun为规划主管部门、建筑规划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日照定量、定性分析工具。开发过程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日照计算规则,分析方法满足全国各地不同日照分析计算标准的要求。通过日照分析标准设置功能全面解决不同建筑气候区域内日照分析问题,并针对各地不同要求提供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分析结果。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5.0.2.1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

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第3.1.7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三:分析流程: 1:设置-日照设置: 绘图单位:米或者毫米为单位都可。

日照分析报告天正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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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 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二、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三、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 四、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六、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 七、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八、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九、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十、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1、基地内及周边的电子地形图; 2、基地外已有建筑(ZH01、ZH09)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图。 以下资料由本单位(受托方)提供: 1、基地内拟建建筑(1#-11#)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与审查要点(doc 11页)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 一、《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报送材料: ㈠符合标准格式的日照分析报告(样例详件附件一); 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承诺书(样例详件附件二); ㈢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样例详件附件三); ㈣日照分析软件的建设部评估鉴定报告(样例详件附件四); ㈤现状建筑的测量成果图(如若涉及现状建筑)(样例详件附件五)。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审查要点: 具体项目经办人应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要点如下: ㈠审查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的设计资质证明; ㈡审查是否建设部推荐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如众智、

天正等); ㈢审查承诺书(要求盖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 ㈣审查日照分析涉及的现状建筑数据是否有合法来源(现状建筑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 ㈤《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内容: ⒈拟建项目周边条件考虑的是否合理和全面; ⒉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对日照有要求的建筑是否都进行了日照分析; ⒊拟建项目报建的高度、定位及户型是否与《日照分析报告》一致; ⒋是否计算出被遮挡建筑的每一个分析窗位的日照时间,并列出日照时间表。

附件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日照分析咨询报告 (样例)

设计单位:(单位公章及资质章) 年月日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用地范围: ……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日照分析资料 拟建建设项目相关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 周边相关现状、在建、已批待建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其中,现状建筑物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现状测绘数据需附图)。 三、标准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 四、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应包括所有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参与叠加分析的建筑。 表1 各栋建筑物顶部高程Hy、建筑高度H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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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日照TSUN7.5分析流程 一:天正日照7.5简介: TSun为规划主管部门、建筑规划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日照定量、定性分析工具。开发过程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日照计算规则,分析方法满足全国各地不同日照分析计算标准的要求。通过日照分析标准设置功能全面解决不同建筑气候区域内日照分析问题,并针对各地不同要求提供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分析结果。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5.0.2.1

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第3.1.7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三:分析流程: 1:设置-日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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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宝山万科四季花城二期(首期) 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0日

宝山四季花城二期(首期)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上海万科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二、地址:上海市水城南路17号邮政编码:201103 三、法定代表人:丁长峰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 四、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8楼邮政编码:200233 六、法定代表人:黄鼎业联系人:周毅锋联系电话: 七、勘察设计证书编号:090504-sj 八、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宝山西城区 用地范围:参见日照分析图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三)基地外受遮挡的建筑:

(四)参与叠加分析的基地外的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主、客体位置关系,主体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等如附图所示。 九、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要求),以及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辽)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下简称“文教卫生日照”要求)确定。 十、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 1、基地内及周边的电子地形图; 2、基地外已有建筑(ZH01、ZH09)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图。 以下资料由本单位(受托方)提供: 1、基地内拟建建筑(1#-11#)的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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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日照TSUN8.5分析流程 一:使用cad2008——到2012 。个人推荐2012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5.0.2.1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

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第3.1.7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三:分析流程: 1:设置-日照设置: 绘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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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日照TSUN7.5分析流程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5.0.2.1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第3.1.7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三:分析流程: 1:设置-日照设置: 绘图单位:米或者毫米为单位都可。 地点:选择日照分析的区域。 标注当前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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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日照TSUN7.5分析流程 一:天正日照7.5简介: TSun为规划主管部门、建筑规划及房地产开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日照定量、定性分析工具。开发过程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日照计算规则,分析方法满足全国各地不同日照分析计算标准的要求。通过日照分析标准设置功能全面解决不同建筑气候区域内日照分析问题,并针对各地不同要求提供满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分析结果。 二:日照基本规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 5.0.2.1条规定) 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第3.1.7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三:分析流程: 1:设置-日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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