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验收协议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小区物业承接查验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物业承接查验范围:小区所属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条查验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项目应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

第三条查验时限: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使用15日前完成。

第四条查验方式:

1、甲方在确认承接项目竣工完成后,提前20天发出书面函件知会乙方准备查验。同时应在书面知会函发出当天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A、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B、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C、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D、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E、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F、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2、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需移交资料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以及物业购买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约定,对物业承接项目资料进行确认,不得以资料未复核为由拖延查验工作。

3、以甲方发出知会函约定时间为准,甲乙双方项目主管带队到现场对物业承接

项目进行查验。

4、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5、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6、现场查验中,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给予整改,并组织进行复验。因客观因素不能及时整改,甲方应当书面承诺整改时间,在整改后再次进行复验。

7、在最后一期物业承接查验结束后10天内双方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第五条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时提供相交移交资料,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第四条第1款所述资料,造成查验不能顺利进行,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对乙方在查验过程中提出不符报告时,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整改或回复,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3、双方应按约定时限主动配合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若非因甲乙双方因素造成物业承接查验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对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项目整体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30天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因乙方不能及时备案出现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物业交接后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以及经济赔偿责任。

6、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7、乙方应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在前期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承接查验档案。

8、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9、甲方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乙方承接不符合交用条件或未经查验的物业。

第六条其它

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执,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本协方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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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____ __ ____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示范文本)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企业):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 (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移交: 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及其竣工验收资料; 3、设备竣工图及其竣工验收资料; 4、配套设施及其竣工验收资料;

5、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及其竣工验收资料; 6、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7、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8、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9、业主名册。 甲方尚未向乙方移交的资料: 二、现场查验 查验范围为物业服务用房、设施设备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安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5、; 6、;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4、; 5、; 6、; 第二条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 一、现场查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物业交接工作:

承接查验协议书范文

承接查验协议书范文 桃源绿岛天河湾一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泗阳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乙方(物业企业)泗阳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桃源绿岛天河湾一期(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移交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资料 1、工程验收报告; 2、各楼栋建筑结构、水电图纸各一份; 3、规划详图; 4、竣工总平面图; 5、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竣工图; 6、供水协议书; 7、供电协议书; 8、供气协议书; 9、;甲方尚未向乙方移交的资料 1、; 2、; 3、; 4、; 5、;

6、;其中 1、、、、、于现场查验日前向乙方移交; 2、、、、、于物业交付使用后日内向乙方移交。 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安防设备)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5、;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 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1.图纸资料交接 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20天 参加交接人员:行政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2.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3.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4.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5.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6.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7.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8. 绿化工程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绿化保洁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9. 钥匙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承接查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一. 图纸资料交接 要求:仔细清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向物业公司移交下列图纸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纸质和电子) 2.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3. (1)基建文件(A类)

重庆市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

重庆市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街道、门牌号): 管理界限: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分期建设的物业,应按交接情况进行承接查验,分期签订承接查验协议) 第二条承接查验范围 (物业项目)房屋结构、装饰装修、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施及物业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资料、技术资料和钥匙的交接查验等。 甲方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

施设备,不作为乙方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其他查验范围约定: 具体物业所配置的共有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 第三条查验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物业承接查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查验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使用15日前完成)。 第五条查验方法 现场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等。 第六条查验流程 (一)对经综合验收合格的物业,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形成承接查验方案。承接查验方案应包含承接查验时间、查验方法、人员范围、问题的解决方式、费用等内容。 (二)甲方于年月日(物业交付使用20日前),发出书

新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承接查验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管理界限: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三条现场查验 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第五条自物业交接之日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进行清点和核查,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等;(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第九条现场查验应当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条现场查验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共用部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__________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甲方(物业企业): 乙方(建设单位):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 一、按《承接查验办法》第14条规定:乙方已依法向甲方移交如下基础资料(与 交档案馆资料相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乙方尚未向甲方移交的资料: 1、; 2、; 3、; 4、; 5、; 6、; 其中1:、、、 、、于现场查验日前向甲方移交; 2:、、、 、、于物业交付使用后日内向甲方移交。

二、按《承接查验办法》中16条规定进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共用设备设施、物业共用部位、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2、共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雨污水窨井及地下总馆、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详见单项验收报告。 经甲方查验,乙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5、; 6、;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4、; 5、; 6、; 第二条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 一、现场查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物业交接工作: 物业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最新】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二月龙庭一期物业移交协议 (1)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4)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21) 二月龙庭一期物业移交协议 甲方(物业交付 方): 法定代表 人: 住所 地: 邮 编: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接受 方): 法定代表 人: 住所 地:

邮政编 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 就(物业名称)的承接查验工作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称: 坐落位置(四至、街道、门牌 号): 承接查验范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无相应约定则以法律规定为准)及物业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资料、技术资料。甲方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其他查验范围约 定: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对承接查验的基本情况、发现所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甲方须以书面形式与乙方予以确认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并达到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本协议约定的要求。 b、甲方对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时,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可能减少对已入住业主的影响。 c、如发生业主对工程遗留问题及整改工作的相关投诉,甲方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对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d、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水、电、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便利。 2、乙方权利义务: ①、有权监督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进度,并依据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②、对甲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再次整改或自行整改,由此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遗留问题的整改提供相关便利。 ③、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根据开发进度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就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以书面形式承诺于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物业交付请求,由此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物业交接后,因甲方未在承诺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解决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承担相应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等责任,若因此导致乙方或小区业主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就物业承接查验相关约定的书面确认协议,双方当事人查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双方具体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约定,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4090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 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 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新鲜出炉,本规章将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中对于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有多项关于新建物业检查验收活动的具体规定。本博主对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逐一解读,请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注意自身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重点条款1: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

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博主解读:本条规定事实上要求今后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不仅要约定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还要对其建设标准进行明确约定或告知。 重点条款2: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博主解读:本条对双方承接查验工作规定了最后期限,即交付使用前15日前应当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同时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未按本办法执行的,除被主管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外,还有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甲方(物业企业):乙方(建设单位):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 (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 、按《承接查验办法》第14条规定:乙方已依法向甲方移交如下基础资料(与交档案馆资料相符): 10、 11、 乙方尚未向甲方移交的资料:

其中1: 、、、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于现场查验_______ 日前 向甲方移交; 2 : 、、、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于物业交付使用后_________ 日 内向甲方移交。 二、按《承接查验办法》中16条规定进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共用设备设施、物业共用部位、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2、共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 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雨污水窨井及地下总馆、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 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第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第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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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物业承接查验分为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和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两种类型,前者发生在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后者发生在业主大会或产权单位向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物业的承接查验是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必不可少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工作今后能否正常进行,以及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的确定。 第一节新建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于业主人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的主体、目的、性质等不尽相同,但是它们的中心环节都是质量验收。为了将物业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降到最低程度,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参与竣工验收,为承接查验工作打下基础。 一、物业承接查验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区别 物业承接查验是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再检验。而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具体而言,物业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有以下三个不同。 1.目的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物业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能否交付使用,取得进入物业产品市场的资格。物业承接查验目的主要在于分清各方责任,维护各方利益,减少矛盾和纠纷,以利于业主使用和物业管理顺利进行。 2.参与主体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将建设的物业项目交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物业承接查验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业主参与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的。 3.对象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是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物业承接查验是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接管查验。 二、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和原则 (一)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 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分为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其中物业承接查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接查验的内容与标准主要依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该办法制定的实施细则。 物业承接查验的合同依据,根据物业的不同情况有所区别,主要原则是不应超出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范围与内容。对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其交接双方是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承接查验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1)《物业管理条例》; (2)《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3)物业买卖合同; (4)临时管理规约;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流程)

目录 前言 《接管验收方案》 (03) 《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06)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及方法》 (08) 《产权和技术资料交接单》 (14) 《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登记表》 (16) 《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整改表》 (17) 《机电设备/设施移交单》 (18) 《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登记表》 (19) 《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整改表》 (20) 《房屋本体现状接管验收单》 (21)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登记表》 (22)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 (23) .

前言 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依据与发展商协商约定的交付标准,进行写字楼的承接查验服务,而制定本方案。 接管验收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对物业规划、设计的执行,单位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整体和全面性的验收。 本次针对写字楼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结合各项法规以及交付标准,我们首先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而后完成项目的顺利正式接管。 .

接管验收方案 (一)、成立物业接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下设三个分小组: 1、文件资料接管小组 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职责: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业户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移交工作; 2、现场验收接管小组 责任部门:工程部、保安部; 责任人: 职责: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和钥匙接管工作。3、财务接管小组 责任部门:财务部; 责任人:项目财务主管; 职责:财务资料的交接。 (二)、接管验收前的准备 1、与开发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 .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承接查验的程序和方法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承接查验的程序和方法 一、按照以下分类整理资料; 1、项目规划资料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复印件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复印件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供水协议书复印件 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同意供电通知复印件 申请门牌呈批表复印件 通邮申报表复印件

其它相关资料 2、物业产权资料 拆迁资料复印件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复印件 *小区业主清册与地籍测绘报告 其它相关资料 3、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复印件 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隐蔽管线图等)原件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装修等)原件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其它相关资料 4、设备资料---供电系统(含发电设备)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法人代表: 乙方: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xx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 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甲、乙双方就Xxxx物业承接查验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物业 座落位置: 管理界限: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届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三条现场杳验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 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 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活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活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欢迎阅读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并建 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物业完好、 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 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 要求建成; 4.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 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系 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物业买卖合同; 5.2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的承接查验重点要求

物业的承接查验一、新建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于业主入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 一、准备工作 (一)人员准备 . 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各自确定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二)计划准备. (1)与建设单位确定承接查验的日期、进度安排; (2)要求建设单位在承接查验之前提供移交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单项或综合验收证明材料。 (3)派出技术人员到物业现场了解情况,为承接查验做好准备工作。 (三)资料准备 在物业的承接查验中,应做必要的查验记录,在正式开展承接查验工作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制订查验工作流程和记录表格。 (1)工作流程一般有《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物业查验的内容及方法》、《承接查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流程》等; (2)承接查验的常用记录表格有《工作联络登记表》、《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等。 二、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一)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 1.物业资料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接受查验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物业共用部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查验。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结构及外墙、屋面; (2)共用部位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 (3)公共卫生间、阳台; (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3.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种类繁多,各种物业配置的设备不尽相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有:低压配电设施,电气照明插座装置、防雷与接地,给水排水,电梯,消防水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排烟送风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空调等。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物业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查验的主要内容有:大门、值班岗亭、围墙、道路、广场、活动中心、停车场(库)、游泳池、运动场地、物业标识、垃圾屋、休闲娱乐设施、信报箱等。 (二)物业查验的方式 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资料,有关单项验收报告,以及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其他公共

承接查验协议书

承接查验协议书 “宁阳公馆”小区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甲方:宁国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国市英华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宁阳公馆”小区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接查验内容 一: 基础资料移交: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 ; 2: 规划验收:竣工验收资料 ; 3: 电梯验收及维修保养技术资料

4: 消防工程验收:消防器材验收及技术资料 ; 5: 电费卡的移交并交清费用 ; 6: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文件 ; 7: 所有公共部位及设备的钥匙 ; 8: 可视对讲门禁:监控、周界防范等智能化弱电验收移交; 9: 物管用房:保安用房移交 ; 10:合同约定前期物业介入费、物业开办费的支付 ; 甲方尚未向乙方移交的资料: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 2: 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清单; 3:园林工程图纸及树种清单 ; 4: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5:公共厕所移交 ; 6:水费卡的移交并交清费用 ; 其中:1: 3 : 4 : 5 : 7

8 : 9 : 10 于现场查验 7 日前向乙方移交;2: 1 : 2 : 3 : 4 : 5 : 6 于物业交付使用后

日内向乙方移交。 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安防设备)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 1: ; 2: ;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1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规范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公司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公司组织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项目副经理。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后勤部、护卫部、综合部组成,由后勤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护卫部、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适当配置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公司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办理承接查验相关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后勤部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经理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公司对应业务人员参与。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组长形成报告,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总经理,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及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工作小组综合部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3)、根据国家物业相关法规及建筑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作好查验工作的相关记录,现场查验的内容记录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表》上,可参考《承接查验标准》相关内容。 (4)、对查验中发现的数量和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详细记录,填入《物业承接查验问题统计表》并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3、其他移交的物品进行查验和清点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模板)

【西部智谷】项目A地块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目(以下称本物业)物业承接查验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物业承接查验范围: 项目所属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条查验标准及项目:

按照国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项目 应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 第三条查验时限: 本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使用15日前完成。 第四条查验方式: 1、甲方在确认承接本物业项目竣工完成后,提前20天发出书面 函件知会乙方准备查验。同时应在书面知会函发出当天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A、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B、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C、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D、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E、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F、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 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2、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需移交资料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以 及本物业购买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约定,对本物业承接项目资料进行确认,不得以资料未复核为由拖延查验工作。

3、以甲方发出知会函约定时间为准,甲乙双方项目主管带队到 现场对本物业承接项目进行查验。 4、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 法,重点查验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5、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 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6、现场查验中,乙方应当将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给予整改,并组织进行复验。因客观因素不能及时整改,甲方应当书面承诺整改时间,在整改后再次进行复验。 7、在最后一期本物业承接查验结束后10天内双方办理本物业项 目整体交接手续。 第五条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时提供相交移交资料,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第四条 第1款所述资料,造成查验不能顺利进行,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对乙方在查验过程中提出不符报告时,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 整改或回复,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办理本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物业承接查验及复验收流程

5.0 物业承接查验与复验收流程 5.1物业的承接查验由工程土建、机电专业组人员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 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联合进行。 5.2工程土建组、机电组对初次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 彻底的部位进行跟踪,直至达到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记录在《物业承 接查验单》和《物业分户承接查验问题处理清单》上。 5.3 物业的复承接查验、交接 5.3.1 物业复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 套工程施工单位等联合进行承接查验、交接。 5.3.2物业的复承接查验内容 5.6.2.1各类房屋清单及各类钥匙; 5.6.2.2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5.6.2.3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5.6.2.4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清单; 5.6.2.5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5.6.2.6机电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5.6.2.7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技术签证)。 5.6.3承接查验钥匙 由物业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织对物业的单元房、商业用房、停车场、机电设 备房值班室、卫生间等的门锁钥匙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正式接收钥匙, 并填写《钥匙交接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承接查验单位负责人 签字后,三方各执一份。 5.6.4复承接查验资料 由资料组负责各类图纸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承接查验表》、《楼宇承 接查验图纸资料交接清单》,并根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要求予以分类编 号,列出清单,然后转交ISO9000文控中心统一归档保管。在核对中,对发 现缺少和不符的情况,由资料组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络补充修正。 5.6.5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与开发建设单位就物业保修事宜,明确维修责任和

最新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鸿业?名居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甲方:鸿业地产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鸿业助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 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甲、乙双方就鸿业?名居物业承接查验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物业 座落位置:307线北金牛像西 管理界限: 东至:牛群商贸城二期西 西至:健居苑东侧 占地面积:28760平方米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 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三条 现场查验7个工作 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 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 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 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 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南至:307线 北至:体育路南侧 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第五条自物业交接之日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进行清点和核查,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等; (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第九条现场查验应当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条现场查验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复验。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 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用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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