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延寿溪游及支流常太段莒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城厢区延寿溪游及支流常太段莒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城厢区延寿溪游及支流常太段莒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城厢区延寿溪上游及支流(常太段莒溪)安

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主管部门: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

2017年10月13日

一、投标质疑部分

1、问:是不是只要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文件发布的最高限价就视为投标人有效

报价?

答:在确定评标参考价前,投标或投标文件未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或其未放弃投标的,并满足评标前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该投标人的报价就视为有效报价。

2、问:本项目是要求提供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注册证,还是要求项

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和中级职称证都要提供?专业是以二级建造注册证上专业为准,还是以中级职称证书的专业为准?

答: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以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名称(含增项)为准。

3、问:1.如果项目管理班子(建造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年龄满60周岁,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国家规定可以不用缴社保,是否可以不用提供社保缴纳凭证?2.商务文件里的投标函附录第3点:.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是要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多少年?第4点:逾期完工违约金是要一天多少元?第5点: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这几条招标文件里面都没提到,你要我们投标人怎么填,请代理明确一下。

答:1. 如果项目管理班子(建造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年龄满60周岁及以上,可无需提供社保,但该人员的工作单位须以有效的执业证书、证件上的为准。

2.缺陷责任期、违约金、违约金限额按合同专用条款“19.1 缺陷责任期(工

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执行。

4、问:请问企业负责人具有A证是指一定要企业法人具备A证才可以,还是企

业负责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其中一个具备水利A证就可以,请明确。

答: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其中之一的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证人员。

5、问:施工现在管理人员,是不是包括项目经理在内及其它五大员都要提供社

保?

答:是的。

6、问、我司是已预缴60万元,资格审查申请函里填保证金以预缴形式?本项目

保证金14万元,标书里金额该填多少?

答:如下填写“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预缴形式与本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

二、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4 最高控制价:以审后最高限价为准。”、“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节投标人须知 3 投标报价评标办法 6.2最高控制价(A):以审后最高限价为准”中的“以审后最高限价为准”均更改为“6092278元”

2、本工程最高控制价=审后工程预算价=6092278元(具体详审后预算书)

附:本工程审核后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详附件下载。

2、本项目不可竞争费详发布的审后预算书园林种植部分措施一中的“安全文明临时施工费”

3、工程款支付和限时结算:

水利部分工程款支付和限时结算: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核结算后,再支付总工程价款的1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绿化种植项目程款支付和限时结算:

绿化种植部分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为:工程开工后按每月的工程进度支付合同内所完成实际工程量 50%的工程进度款(含 8%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合同内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 60%的工程款(含 8%的工程预付款),并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至一年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达 100%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合同内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 80%的工程款,剩下全部工程款通过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4、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经项目总监及发包单位

工程部负责人书面同意,每月累计不在岗的时间不超过3天。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经通知不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每次5000元的违约金,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若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抽查时,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不在岗人次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人次(包括10人次),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且承包人还应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监理人及发包单位现场代表书面同意,每月累计不在岗的时间不超过5天;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且经通知不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5、苗木养护期一年(其中前6个月为成活率养护),苗木种植成活率达100%以上(养护期内苗木死亡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补植,费用不另增加)

6、本工程因故开截标时间推迟为:2017年11月06日15:00时,开标地点更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开标室(2)

7、新点系统招标公告中公告信息答疑及澄清时间更正为:2017年10月13日17:30时,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更正为:2017年10月10日17:00时。

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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