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

国电办[1997]12号

颁布日期:1997年05月24日

执行日期:1997年05月24日

关于颁发《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的通知

1997年5月24日国电办[1997]12号

各电力集团公司,直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水电工程局,华能集团,南方电联、华能国际,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葛洲坝集团:

为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为明,公司组织制订了《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现颁发给你们,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国家电力公司。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企业、集体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第3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4条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5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从事电力设计、修造、基建、调试、发供电生产多种经营的各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奖励

第6条省(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直属部门以及从事电力生产、建设的(省局级)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登中国电力报,表彰省公司和省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及分管生产、基建的副总经理;奖励省公司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8-10名。

省公司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全年未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除登中国电力报表彰外,奖励的人数增至12-15名。

第7条电力集团公司内半数以上省公司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登中国电力报,表彰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分管副总经理;奖励集团公司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5名。

电力集团公司内半数以上省公司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全年未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和火灾事故,除登中国电力报表彰外,奖励人数增至10名。

第8条水电工程局全年(其中5000人以下的工程局连续两年)施工无死亡事故,并且未发生其他重大事故,登中国电力报表彰工程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分管施工的副局长;奖励工程局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8—10名。

大型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全年无死亡事故,并且未发生其他重大事故,登中国电力报表彰

建设各单位及奖励建设各单位(其中主要施工单位奖励人数占总奖励人数的70-80%)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10-12人.

第9条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发供电企业、调度单位安全生产成绩优异,无特大、重大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无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安全记录符合表一规定的,可获表彰和嘉奖.

第10条电力建设工程(合火电、送变电)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无死亡、无重大施工机械等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绩优异,符合表二规定的,可获表彰和嘉奖。

第三章处罚

第11条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为严重经国家电力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局、公司)籍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子开除厂(局、公司)籍处分;或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厂(局、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对事故责任单位上级(省公司一线,简称省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6、对省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损失或影响重大的,分管副职应引咎辞职,行政正职应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7、集团公司内一年内有两个省公司发生特大事故,给予集团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和有关部门负责人5、6两款相同处分。

8、对事故责任单位和其上级(省公司)的党委书记应商其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分。

9、一年内,全公司发生四次以上将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分管副职根据应负责任情况,从通报批评直至引咎辞职。

第12条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局、公司)籍,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绘子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厂(局、公司)籍,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厂(局、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5、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以及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一年内重复发生责任性重大事故,对省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全国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6、对事故责任单位和其上级单位的党委书记应商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13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局、公司)籍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局、公司)籍,留用察看一至二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厂(局、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5、对省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6、对省公司有关分管副职给子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对行政正职给子警告处分,或全国通报批评的处理。省公司一年内发生两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一次死亡人

数达10人及以上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分管副职应引咎辞职,或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行政正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7、对事故责任单位和其上级单位党委书记应商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14条发生人身死亡事纹,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局、公司)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警告或记大过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厂(局、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子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或给予通报枇评的处理。一年内发生两起人身死亡事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5,对事故责任单位和其上级单位党委书记应商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15条省公司所属企业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群伤群亡事故,对省公司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全国通报批评的处理,对行政正职给予全国通报批评的处理。

第16条对本章未提到的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应参照以上条文作出处罚。

第17条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18条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故的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领导要在一个月内到国家电力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19条本规定中有关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国务院、劳动部的有关法规和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20条对职工的奖励和处分按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执行。

第21条本规定只规定了对人身死亡及重大以上事故有关贵任者的行政处罚,各集团公司、省公司还应按本规定精神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细则和补充规定。经济处罚方面的处理,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情况自行规定。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以并处。

第22条上述奖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观虚假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撤消奖励,加重处分,还要对有关领导人员通报批评或给子党纪、政纪处分。

第23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国家电力公司。

第24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 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 调 第 2 页共 2 页

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 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 2 页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附件1: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

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综合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综合办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1、总则 1.1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3公司系统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罚。 1.4公司系统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5奖惩意见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表彰和奖励 2.1公司系统每年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表彰工作由其上一级单位实施: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 (2)连续三年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公司、子公司。 (3)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发供电企业。 (4)连续三年无一类障碍及事故的调通中心、各省调度通信机构。(5)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电力建设企业。 2.2公司每年对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办法》兑现奖励。 2.3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所属单位和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情况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2.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

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 定正式版

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层层把关人人控制的局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不能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4、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条款 1、安全生产奖分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条款。 2、电厂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条件: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内实现安全生产3个100天。 2.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三个:部门(或科室)一个,车间一个,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编号:SM-ZD-87421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 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实施细则 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我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调动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者,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贯彻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细则中有关事故定义及责任的划分,执行<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事故(障碍)调查管理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2

第六条公司每年对实现下列目标的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未发生人身死亡及重伤事故(含外包工程及临时用工); (二)未发生特大事故和责任性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三)未发生责任性重大火灾事故; (四)未发生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 (五)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六)未发生一般性责任事故,实现全年无事故。 第七条每年将按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安全目标奖,突出奖励生产及参与生产管理的有关部门。 第八条年度内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目标及考核内容,由安全科核定奖励金额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 第九条年度内未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目标及考核内容,将按考核规定从核定奖励金额中扣除全部或部分奖励金额。 第十条奖励数额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 (一)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标兵单位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数额由公司另行决定)。 (二)有下列贡献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奖励50—1000元: 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内容、奖惩的范围及标准、检查与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委运行、检修、维护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山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用经济、行政手段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总经理总体协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管。 4.2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主要负责。 4.3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副主任、总值长、值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经营策划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等协助完成。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奖励 5.1.1特殊贡献奖: 对积极主动纠正违章,发现或处理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对企业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5.1.1.1避免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5000-30000元; 5.1.1.2避免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3避免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4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题库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填空题 1、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2、大唐集团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5、《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要求各单位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 8、集团公司每一年对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等先进单位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9、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单位可随时申报,其中直属企业直接向集团公司申报,分支机构、子公司所属企业应通过其上一级企业向集团公司申报,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分。 11、《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将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

行。 12、《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1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或开除厂籍的处分。 1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同时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罚。 15、《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1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有关领导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并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18、《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19、《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 20、《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 21、《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降级处分,并给予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doc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1 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体系。使各级人员在生产中严守规程,尽职尽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与云南安杰机电安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范围内职能部门。 三、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奖惩相结合。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现场劳动纪律、违反调度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对失职、渎职或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四、安全考核坚持以责论处和重处重罚的原则,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出发以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行政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贯穿与安全生产始终。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五、公司每年对以下部门、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 2.一年内无一类设备障碍及事故的部门; 3.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部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 4.公司每年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考核结果,公司给予兑现:奖金的40%用于奖励部门领导班子,10%用于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 5.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考核管理按公司“安全风险抵押 金管理办法”执行; 6、安全生产奖励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并纳入工资总额统一计划和管理。 第三章:处罚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安全监察室根据调查组结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对重大事故应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及各风电场。 2.表彰和奖励规定 2.1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风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

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风电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风电场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 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306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树立牢固、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2、抵制违章行为,培养独立作业的自保能力。 3、丰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提高对安全作业环境水平 的辨别力。 4、由安全员、班组、作业组周(旬)考核,考评小组 依据考核记录进行月、季百分考评,坚持奖罚兑现。 5、对于工作中违章和失职者给予处罚,对于避免事 故,安全措施得当,施工现场规范的,一贯遵章并做出成 绩的予以奖励。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 本、遵章守纪、和谐安全发展宗旨,规范和保障各级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 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 部,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生产管理主体、各分包管理主 体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活动进行奖罚。 第三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处在接受公司 监督管理下,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 产的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应当公开、

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第五条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范文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

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317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Reward and punishment management system for production safet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 (国电总 第三条公司每年从工资基金中列支300万元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奖励,控股和代管单位按照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本单位列支。扣缴事故单位的工资基金亦纳入该基金。

第四条公司安监部门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奖惩的考核和奖惩工作。依据安监部门奖惩考核的结果,经劳资部门会签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罚款扣缴工作;行政惩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系统从事发供电、施工、修造、试验(含调试)的企业。 1 2.发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修造企业和试验单位年内实现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按附表1的规定给予奖励,并上报国电公司给予表彰,申报表见附表2。

第七条千日安全目标奖 凡安全生产记录达整千日的发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按附表3的规定给予单位及其安全网络奖励,并在《电力报》上进行表彰。 1 果突出等。 2.申报审批

各生产单位及公司各处室可按附表4“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申报表”上报,由公司安监部门核实,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奖励。 3.奖励金额 元/项。 1 2.公司系统每3年评比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单位按附录、附表5、附表6向公司申报。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可随时根据特殊情况 对有关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成绩进行特令嘉奖,奖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1 2.对事故责任者及事故单位领导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或开除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项目部每年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2、项目部每季度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核意见通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每月项目部对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面检查与考核, 考核意见通报项目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公司安全部。 4、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可结合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做到边检查边考核,边改进边提高。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制定,并经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变化而作及时修正。它的修正、审核、批准由原编制、审核、批准部门或人员进行。

7、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人员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决定。一般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和安质部、工程部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目标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 8、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中涌现的先进平班组与先进个人应当及时表彰奖励,及时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考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部门除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外,还应对其公开曝光。 9、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考核组应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验证,相关班组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10、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直接依据,并在项目内通报。 11、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工人不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处以每人次 50-100员罚款。 12、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由于工人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处罚。 13、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等级: 优秀:考核分数 90分。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doc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

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二、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00元给予嘉奖。 7、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8、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三、处罚 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编号:SM-ZD-90422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生产奖励 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 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 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 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 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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