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纳税检查报告

股权转让纳税检查报告
股权转让纳税检查报告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纳税检查报告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股东2013年1月20日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税务评估。贵公司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转让股权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和《关于股权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7号公告)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有关规定,对贵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评估并出具报告。

在审查评估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股权转让税收相关资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贵公司提供的纳税资料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审查评估程序。现将审查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股权交易基本情况

1、被投资企业概况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2日,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市经济开发区****一路3号,企业法人执照注册号420800000**0000,税务登记证号420807682687****,法定代表人胡****,注册资本贰仟柒佰陆拾万元,实收资本贰仟柒佰陆拾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主要从事合剂、颗粒剂生产销售。财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税务实行查账征收,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股权交易简介

转让方:湖北****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执照号420810210***,税务登记证号42080477755***,公司住所******市**区**关大道忠通路北侧;

转让方:****,身份证号410105198203081***,家住**市**区纬四路25号院8号楼6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208021978***0720,家住湖北省******市**区金虾路****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10105196***15*667,家住**市金*区**路6号院11号楼1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1010519810****739,家住****市****区城北路3号院2号楼22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13029************,家住***市金水区****路16号院1号楼21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230104194704****3,家住***市****区武源二道街9号**1栋6单元**门;

受让方:张*****,身份证号511122197203*****38,家住**市**区文**苑5幢3单元1501室;

转让方湖****燃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44%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5,917,440.00元,转让价款5,917,44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41%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4,253,160.00元,转让价款4,253,16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李*****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1808%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2,257,900.00元,转让价款2,257,900.00元,股权转

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李*****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1275%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2,519,200.00元,转让价款2,519,20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张*****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1,849,200.00元,转让价款1,849,20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万*****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35%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924,600.00元,转让价款924,60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李******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7917%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敏,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770,500.00元,转让价款770,50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二、股权转让审核事项说明

(一)股权转让价格审核

被投资企业自2009年2月成立以来,连年亏损。2009年账面亏损1022732.71元,2010年账面亏损4370930.79元,2011年亏损账面亏损5976247.83元,2012年账面亏损7405102.44元。

(二)股权转让成本审核

通过核查被投资企业的公司验资报告(鄂**验字[2000]57号、鄂**验字[2012]183号)、实收资本明细账及工商登记资料,我们确认转让方湖***有限公司持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44%股权的原始投资成本为5,917,440.00元;转让方**持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41%股权的原始投资成本为27,033,160.00元;转让方**持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1808%股权原始投资成本为2,257,900.00元;转让方**持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1275%的股权原始投资成本为2,519,200.00元;转让方**持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7%的股权原始

投资成本为1,849,200.00元;转让方**持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35%的股权原始投资成本924,600.00元;转让方**持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7917%的股权原始投资成本770,500.00元。

(三)独立交易原则审核。

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在资金、经营、购销方面不存在控制关系,无第三者对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在利益上不具有关联关系,其股权转让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三、评估结论

(一)股转让价格合理性评价

综上所述,湖**有限公司转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44%股权取得的收入5,917,440.00元,等于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5,917,440.00元,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6,006,044.04元。由此我们认为该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应依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纳税处理。

**转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41%股权取得的收入4,253,160.00元,等于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4,253,160.00元,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4,316,844.15元。由此我们认为该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应依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纳税处理。

**转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1808%股权取得的收入2,257,900.00元,等于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2,257,900.00元,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2,291,709.19元。由此我们认为该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应依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纳税处理。

**转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1275%股权取得的收入2,519,200.00元,等于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2,519,200.00元,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2,556,910.77元。由此我们认为该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应依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纳税处理。

**转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取得的收入1,849,200.00元,等于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1,849,200.00元,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1,876,888.76元。由此我们认为该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应依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纳税处理。

**转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35%股权取得的收入924,600.00元,等于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924,600.00元,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938,444.38元。由此我们认为该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应依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纳税处理。

**转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7917%股权取得的收入770,500.00元,等于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770,500.00元,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782,046.32元。由此我们认为该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应依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纳税处理。

(二)股权交易环节税收处理

1、股权交易双方应交(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如下:

单位:元

2、转让方应交(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下:

单位:元

3、本次股权交易应缴税收合计金额为55149.33元。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税务事项时使用,所确认的净资产份额可作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参照依据,不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无关。

注册税务师:

**通乾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附件:

1、无形资产—治疗白细胞减少配方技术评估价值计算表;

2、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

3、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复印件;

股权转让涉税鉴证报告模板

股权转让涉税鉴证报告 xxxx税鉴字[2020] 第010号 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了鉴证审核,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的真实、合法和完整的股权转让相关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委托事项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政策文件等规定,按照《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查阅相关的会计记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我们对鉴证事项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相应的职业推断等必要的审核程序,经三级复核并得到贵公司确认后的具体鉴证报告。 二、股权转让价格认定 贵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实收资本XXXX万元。本次转让股权XXX%,转让出资额XX万元,计算转让金额为每股XX万元,为初始投资成本。 贵公司2020年XX月30日资产负债表反映贵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负债总额XXX元,净资产总额为XXX元,每股净资产XXX元。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股权转让收入确认的原则。 三、鉴证结论 经审核,XXXX有限公司原股东XXX在本次转让中转让股权应缴税金: 1、应缴个人所得税XXX元; 2、应缴股份转让印花税XXX元。 XXXX有限公司新股东XXX在本次转让中承接股权应缴税金: 1、应缴股份转让印花税XXX元。 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税额合计XXXX元。

本鉴证报告仅供委托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变更有关事宜使用,不作其他用途。非法律、法规规定,鉴证报告的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单位及个人无关。 附件: 1、股权转让审核事项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 3、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2020年XX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X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XXX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二0二0年XX月XX日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文件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文件 (一)、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税法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A.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B. 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C. 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2.《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 3、关于股权收购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二)项中有关“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

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规定调整为“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年116号规定。(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期转让公司股权时,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转让收入,以股权转让溢价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居关于个人非货币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

股权转让申请书范本

股权转让申请书范本 ---------------------------------------------------------------精品 范文 ------------------------------------------------------------- 股权转让申请书范本 2(属下列股权变更原因及相关情形的,须另提交相应的专项文件、材料 (1)企业股东之间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企业股东向非股东投资者(新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 (2)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但股东不按原出资比例缴付增资额的,以及企业增加 新股东并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各股东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原件1份(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企业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 免交本项要求的股权变更协议。 (3)企业股东因未缴付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自愿退出企业,而其他股东或 新股东愿意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的,提交退股股东自愿退股声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在没有投资者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而导致企业注册资 本调低,且符合法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的,企业须同时向审批机关申报调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4)企业股东已缴付部分出资,但未缴清全部出资,在不违反法定的出资规定 情况下,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承接该部分股权的,提交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资股权的声明原件l份(有关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1 / 3

---------------------------------------------------------------精品范文 -------------------------------------------------------------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企业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东声明。 (5)企业股东不履行企业合同规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义务,守约股东依法申请更换股东、变更股权的,提交:?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市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催缴通知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违约方已经按照企业原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提交企业对违约方的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原件。 注:在本情形下,必须提交的基本文件中的企业申请报告和董事会决议代之为:守约股东的申请报告l份(打印,全部守约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6)企业股东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股东在企业持有的股权的,提交股权获得人获得该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 / 3 ---------------------------------------------------------------精品范文 ------------------------------------------------------------- 精品范文,尽在豆丁网. 3 / 3

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2006-05-27 13:51:35) 吕先生问:我是某公司的股东,我准备将股权转让给别人,我很想知道股权转让需办理什么手续?要不要申报纳税? 梧村地税分局答:随着市场经济的健全与完善,企业各式改制活动日趋频繁,由此引发的个人股权转让经济行为也表现得异常活跃。去年以来,梧村分局辖区内就发生了两例公司个人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缴交个人所得税计915.87万元。因此,个人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引起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将通过与工商部门联合、加强重点企业日常走访等举措,及时掌控企业股权转让信息,尽可能杜绝此类税款流失现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首先应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然后主动就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到地税部门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按次征收,税率是20%,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因此,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关于原值及费用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凭证。) 另外,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举例来说:假设吕先生取得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万元,现

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涉税分析Microsoft

子公司增资扩股和母公司将子公司股权转让的涉税分析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股东货币资金投资入股)涉税 1、印花税:被投资企业按增资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2、企业所得税 不征收所得税。理由是在增资扩股融资实践中,增资扩股融资分为“平价增资”、“溢价增资”和“折价增资”三种情况。第一、“平价增资”行为对被投资者企业的新旧股东都没有产生所得,因此,都没有产生纳税义务。第二、“折价增资”后的被投资企业以后发生股权转让时,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的历史基础是不变的,而且股权转让价格是以后发生股权转让时点的公允价,不会发生国家税收流失问题,目前因“折价增资”后的被投资企业的新股东拥有的净资产溢价没有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征收所得税。第三、“溢价增资”后的被投资企业以后发生股权转让时,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的历史基础是不变的,而且股权转让价格是以后发生股权转让时点的公允价,不会发生国家税收流失问题,目前因溢价增资”后的被投资企业的旧股东拥有的净资产溢价没有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征收所得税。总之,在现有的税收政策的情况下,企业发生增资扩股的环节,无论怎样增资,只要没有发生资本溢价转增资本的情况下,都不发生征税义务。 二、母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子公司主要资产为土地) 1、企业所得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房开企业取得的收入,应

计入母公司的收入总额,取得子公司的(原)股权成本、税费等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印花税: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 3、增值税:转让子公司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缴纳增值税。 4、土地增值税:母公司将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房开企业,同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土地。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的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 687号)规定,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其他事项的分析 第一、母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子公司主要资产是土地),通过降低股权转让作价,相应增加施工产值的方案 (1)母公司减少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大于增加施工产值的增值税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产值减增值税)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总体可减轻税负。 (2)降低股权转让作价,增加施工产值,受让方房开企业虽减少长期投资计税成本,在不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情况下,下属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与长期投资计税成本多少无关)。而增加转让后的子公司二级房开建安成本,可增加进项抵扣税额,可减少土地增值税,可减少企业所得税,总体可大大减轻税负。 股权转让,摆在子公司的土地成本是不变的,按政府出让土地抵扣销项税金的规定,抵扣销项税金也是不变的,同时股

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务问题 甲开发商于2004年取得土地一宗,帐面价值为1亿元,公司资本金为 2000万元(A股东1200万元,B股东800万元),银行贷款8000万元。由于资 金存在问题,一直没有开发。2007年上半年某房地产集团拟100%收购该公司股权,该土地市场价值 1.4亿元。某房地产集团与甲开发商的股东以及达成协议,以6000万元购入2000万元的股权,银行贷款由某房地产集团负责归还。 请问: 1)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2)股权转让溢价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支付的股权转让溢价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能否计入开发项目成本? 4)这种方式对某房地产集团对于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汇算是 否有利? 答:1、股权转让不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 2、由于甲房地产企业的股东有两个一个是A股东,一个是B股东,A股东 占60%,B股东占40%,这里某房地产企业是以支付现金受让股权的,因此,受 让股权的价格为6000万现金,甲房地产企业的初始资本金为2000万元,这里 就存在4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溢价,这里的股权转让溢价,对于甲房地产企业的A、B股东就存在所得税问题,如果是个人股东就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为企业股东,就按溢价缴纳企业所得税。 3、由于这是一个股权转让的问题,一般在公司股权转让前,甲房地产公司应对资产进行评估,在会计上按评估后的价格确认资产的账面成本,对于评估 增值的部分,甲房地产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这里,土地的账面价值为 1亿,评估后价值1.4亿,则对于4000万的评估增值,甲房地产企业应该缴纳 企业所得税。由于是股权转让,某房地产公司是将6000万直接支付给甲房地产企业股东的,与甲房地产企业无关,因此,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进行帐务处理,

股东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交税

股东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交税 股权转让,它指的是一个公司里边的股东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自己部分或者全部的股东权益通过有偿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然后使其他的人能够获得一定份额的股权的一种民事行为。 股权在发生转让的时候,通常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一般情况下来说如果转让股权者是个人的话,那么在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所得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缴纳。 如果转让股权的一方是公司的话,需要交的税就更为复杂一点,一般需要缴纳以下几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之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收入,对于这一部分的收入,企业也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企业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是当期应该纳税所得额,再乘以该企业应该适用税率。 二、营业税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无形的资产或者不动产进行投资和入股的话,需要与投资方一起接受利润的分配,也需要一起承担投资的风险,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自二零零三年之后,法律重新作出了规定,股权转让已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了。 三、契税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股权转让的活动中,如果单位或者是个

人在承受企业的股权,而企业的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的时候,不用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是在企业增资和扩股的活动中,对于哪些以房地产的权属折价入股或者是作为投资加入企业的,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它其实是对经济活动或者是交往中,对于书立或者是领受了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相关凭证的这种行为所需要征收的一种税。股权在转让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如果该股权转让是在上海或者深圳的证券交易所发生交易的,又或者是托管的企业发生了股权转让的,那么对于这一类转让行为会按照证券或者股票交易印花税千分之三的税率向企业征收印花税;第二种是如果股权转让的行为不是在上海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发生交易行为,或者是所托管的企业发生了一定的股权转让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应当有转让并签订协议的双方按照协议所协商好的金额的万分之五来征收印花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情况报告doc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情况报告 篇一: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鉴证报告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 个人所得税税款鉴证报告(范本) 赣中税鉴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江西中税审专字[####]第###号),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股权转让方面的涉税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并出具涉税鉴证报告。贵公司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现行各项税收法规规定对相关凭证、账表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审核。我们的审核是按照《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现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南昌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具体审核结果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贵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由自然人###、###、####共同投资注册资金###万元成立,其中:###投资####万元,

占注册资金##%;###投资###万元,占注册资金###%;###投资###万元,占注册资金##%。以上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字 [### #]第###号验资报告确认到位。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将所持贵公司共76.5%股权按原值38.25万元转给###、###、###, 股权转让后###出资11.50万元,占公司位23%股份,###出资18.50万,占贵公司37%股份,###出资20.00万,占贵公司40%股份,法人代表变更为###。本涉税鉴证报告仅对该股权转让涉税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二、依据贵公司提供的XX年4月7日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将所持贵公司共76.5%股权按原值38.25万元转给###、###、###。 XX年3月贵公司股权转让前账面资产总额3,356,015.43元。其中:货币资金135,818.91元;应收账款1,493,124.03元;预付账款81,870.08元;存货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 、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 [2002]191 号)规定,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对 以无形资产、 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 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 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 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一)一般政策规定 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 生物资产、无形资产、 股权、 债权等 财产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 作为企业的收入 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 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 照规定扣除的折旧、 折耗、 摊销、 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二)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 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9]59 号) 1、股权收购、股权支付的概念。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 转让财产 ”(《企

75%。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 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 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 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2)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 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 的形式。 2、股权收购交易的所得税处理方式 1)一般性税务处理: ①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② 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 ③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特殊性税务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 定: ①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 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 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③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 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 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

转让股权可行性报告

篇一:股份转让可行性研究1 关于股集团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释义 绪言 第一节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与动因 1.1 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 1.2 本次股份转让动因 第二节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概况 2.3 标的公司概况 第三节本次股份转让方案 3.1 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则 3.2 本次股份转让方式 3.3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3.4 本次股份转让的数量 3.5 本次股份转让的程序 第四节本次股份转让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4.1 本次股份转让的必要性 4.2 本次股份转让的可行性 第五节结论 释义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简称含义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政府:市人民政府 市国资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方: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暂行办法》:《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 目标股份: 股份转让/本次交易: 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 绪言 第一节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与动因 1.1 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和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等一系列政策。作为区域龙头企业的以新型国有产业金融资本形式成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的典型项目以及落实国家战略、引领东北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引导大连自贸园区等一系列政策战略发展的核心推进力量。抓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盘活存量资产,迅速做大做强大连港投控集团,对于落实国家发展规划,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和利用金融平台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经营质量都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根据港投控集团。 1.2 本次股份转让动因 是在国有资产经营实践中以资本思维代替资产思维的变革跨越。有助于迅速做大做强大连港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以股东投资的限额为准获得该有的股权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规定个人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获得收益,那么,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所得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 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完成股权转让的次月 七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 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四、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详细解读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详细解读 股权转让是指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看上去只是公司的事情,与税收无关,其实并不是这样,它们两者关系密切不可分割。股权转让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涉及面极广,就税收部分而言,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国家税务局还特地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下文将详细解读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为你推荐】武陵区律师丰县律师江城区律师天河区律师新都区律师高县律师邛崃市律师西乡塘区律师股权转让是指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看上去只是公司的事情,与税收无关,其实并不是这样,它们两者关系密切不可分割。股权转让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涉及面极广,就税收部分而言,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国家税务局还特地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下文将详细解读▲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 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一般政策规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举例:某公司将长期持有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共得价款15.8万元,存入银行;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5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52000 投资收益6000据此,该公司计算股权转让所得为158000-152000=6000元。 (二)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1、股权收购、股权支付的概念。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

个人股权转让净资产鉴证报告模板

个人股权转让净资产鉴证报告 XXX 专字(2014)第号 二零一X 年X 月X 日 个人股权转让净资产鉴证报告 XX 专字( )第号XXXXXXXXXX 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XXXXXXXXX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的委托,对贵公司提供 的有关股权转让方面的净资产进行鉴证,并出具净资产专项鉴证报告。贵公司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现行各项会计法规、税收法规规定对相关凭证、账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计。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现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具体审计结果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贵公司成立于2011年04 月11 日,由自然人XXXXXXXX 共同投资注册资金XXXX 万元成立,其中:XXX 投资7XX 元,占注册资金4XX2%;XXXX 投资XX6 万元,占注册资金XX ;XXX 投资XX 万元,占注册资金X%;XXX 投资XXX0 万元,占注册资金1X%;XXX 投资X 万,占注册资金X%;XXX 投资XX 万元,占注册资金X% 。以上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业经XXXX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XX 验字[2011]第XXX 号验资报告、XXX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XX 验字[2011]第XXX 号验资报告、XXX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字[2013] 第XXX 号验资报告确认到位。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

XXXXXXXX 路29号1幢12层1201号。经营范围:XXXXXX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 定代表人:XXX。 201X年X月X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XXX将所持贵公司共 X %股权按原值8X0万元转给XXX,股权转让后XXX出资14X.20 万元,占公司 X2 %股份,XXX出资X.80万,占贵公司XX8 % 股份。本鉴证报告仅对贵公司该股权转让事项前净资产发表审计意见。 二、依据贵公司提供的2014年X月XX日股东会决议,XXX将所持贵公司共XXX48 %股权按原值8XXX80万元转给XXX。 201X年X月X日贵公司股权转让前账面资产总额2XXX.02元。其中:货币资金XXX元;预付账款XXX1.31元;其他应收款XX 元;长期股权投资XXXX.00元;固定资产XXX47元;无形资产XXX 元。 201X年XXX月X日贵公司股权转让前账面负债总额XXXXX 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xxxx元;其他应付款XXXXX元。 201X年X月X日贵公司股权转让前账面所有者权益XXXX元。 各股东应分配的资产及负债情况: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收问题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214345653.html,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收问题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收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纳税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及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必要条件,但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应当纳税的。 根据规定,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可分为三种情况,即个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三种情形,现分别予以论述。

一、个人(包括外国自然人)股权转让时的所得税缴纳问题 除《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外,目前涉及股权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规定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以下简称“285号文”)、《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32号)中有关国税发[2000]60号。 根据这些规定,当个人有转让股权(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时,应当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由纳税人向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缴纳。

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知识问答

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知识问答 一、企业的股权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是否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依据是什么?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 股权转让要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发生股权变动时,应当先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然后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其法律依据为:㈠“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二、自然人股权转让纳税人是怎样规定的?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三、股权转让属于什么性质的所得?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其法律依据为:“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条) 四、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怎样计算?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财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其法律依据为: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㈠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㈡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㈢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㈣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㈤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

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向他人转让股份,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税费处理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人需要缴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人是个人,则应支付个人所得税,并按20%支付。 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一家公司,则将涉及更多的税费。详见“公司股份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境内企业转让股权的税务公司应当将股权转让给某一公司,转让股份所得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有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在股份的一般交易(包括股份或股份转让)中,企业应当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某些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00)118,废止)执行。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由股份转让确认为收益,不得视为股息性质的收益。 (2)企业对全资子公司及持股95%以上的公司进行清算,转让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纳税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企业改组和改革中的业务问题(国税(1998)第97号,取消实施的有关规定。为了避免影响企业重组活动的税后利润双重征税,在计算投资

者的股权转让收入时,允许从转移收入中扣除上述股息的收入。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2003年第45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计提已计提的减值、折旧或者坏账准备。资产在纳税申报时已具备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应当相应地做好资产转让、处置的准备工作和资产的核销。反向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其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转让的企业应当按照计提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方(或投资方)按其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利收入。 (4)企业股权投资转移的损益,是指从企业收回、转让、清算股权投资所得中扣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股权转让所得应当纳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清算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权益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和投资转移的收益,剩余部分可以从下一个纳税年度无限期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和税收191): (1)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入股、收益在受让方和投资方之间分配以分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股份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净资产审计报告

关于ABC公司X年X月X日 净资产审核鉴证报告 普永信鉴字[2013]第00X号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截至X年X月X日止净资产的财务报表,包括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X1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表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已审核完毕,情况报告如下: 三、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国有资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作作、集体、外商独资、合资、合作、私营、个体等),成立年月,工商登记注册号、主要投资者、实收资本、法人代表、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子分公司情况),所执行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财税隶属关系、上年度审核揭示的突出问题,以及反映企业特点或与本次审核相关的重要情况。 四、审核范围、重点和方法 (一)审核的范围 1、母公司 2、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样本

股权转让协议书的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协议编号:YH-FS-596932 股权转让协议书的 说明:本服务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有一些公司经常遇到股权转让的情况,那么该怎么写协议书呢 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范本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

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某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涉税问题案例分析

一、初露端倪 2010年6月,N市国家税务局通过跟踪外经贸部门对外发布的股权转让信息,敏感地“嗅出”了里面的税务风险。顺着外经贸部门这条线,该局成立了核查小组,专门评估辖区内所有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由于股权转让业务性很强,核查小组根据掌握的资料,在评估的第一家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就发现了问题。 R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A公司是R集团旗下企业,于2004年4月在N市成立,是R集团的重要垂赢一体化生产基地之一。B公司也是R集团旗下企业,于2007年2月成立,是R集团新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其在R集团今后的集团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R集团投资3230.8万美元,占B公司78.8%的股权;投资1110万美元,占A公司74%的股权。2009年11月2日,R集团将在A公司的股权以1109.9985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另实收资本不足部分0.0015万美元由B公司补足。受让方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转让人支付转让股权的价款。至核查时止,A公司外方股权转让已经交易完毕。 2010年6月28日,核查人员与股权受让人B公司进行接触,到企业了解该笔股权转让的情况,核实相关材料,并与企业就该笔转让行为进行初步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就调查情况及时向N市国家税务局进行了汇报,并请求成立业务专家小组共同会诊。 2010年7月,在N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分局的大力协助下,核查人员一行5人专程赴被转让方A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并与R集团税务负责人进行首次谈判。 二、双方博弈

R集团表示,该股权转让是属于集团内部的股权转让,实质是集团内部的重组,在中国不应负有纳税义务。 税务机关联合专家小组就此指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规定处理。但是这笔集团内部重组,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为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4%,未达到75%的标准,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全部为现金支付,因此,该笔股权转让不适用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经过谈判与沟通,税务机关与企业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双方还就转让价格的调整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磋商。R集团税务负责人表示将把此次会谈的情况向集团上层进行汇报,并约定了下次会谈的时间。 桉查人员先在内部统一了意见:一定要依法争取国家的税收权益,并决定下一步重点是转让价格如何调整的问题。在这一思路指导下,2010年8月12日,联合专家小组先后向股权转让交易的购买方B公司、转让方R集团发出税务文书。 三、聚焦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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