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项税额例题

增值税销项税额例题
增值税销项税额例题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200件服装发给本企业职工,每件成本4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该事项产生的销项税额。

【解析】按组价计税

组价=40×(1+10%)×200=8800(元)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

(1)销售给甲公司某商品50000件,每件售价为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

(2)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000件,每件售价为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

【解析】(1)销项税=[50000×18+5850÷(1+17%)]×17%=153850(元)

(2)销项税=15000×20.50×17%=52275(元)

4.特殊销售--六种情况

(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三种折扣:

①折扣销售(会计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销售折扣(会计称之为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③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本月销售给某专卖商店A牌商品一批,由于货款回笼及时,根据合同规定,给予专卖商店2%折扣,甲企业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5万元,计算计税销售额。

【解析】计税销售额=245÷98%=250(万元)

销项税额=250×17%=42.5(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计算计税销售额。

【解析】则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38(元)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

以旧换新销售,是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040元,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791040+618×260)×17%=161792.4(元)

(3)还本销售:

还本销售,指销货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

税法规定: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例题·单选题】某钢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了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了货款25万元。企业扣除还本准备金后按规定23万元做为销售处理,则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万元。

A.25

B.23

C.21.37

D.19.66

【答案】C

【解析】25÷(1+17%)=21.37(万元)

(4)以物易物:

税法规定: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币资金,经双方友好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则下列表示正确的是()。

A.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B.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做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答案】D

【例题·计算题】某电机厂用15台该电机与原材料供应商换取等值生产用原材料,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23100元,原材料已入库,计算此业务应纳增值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23100×17%=3927(元)

进项税额=23100×17%=3927(元)

应纳增值税=3927-3927=0

(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免税规定:

税法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按以下规定处理:

应税固定资产是指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售价÷(1+4%)×4%÷2

【例题·多选题】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从2002年1月1日起,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有()。

A.旧机动车经销单位销售旧小轿车

B.某生产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未超过原值的小轿车

C.某生产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未超过原值的设备

D.某生产企业销售使用过的超过原值的设备

【答案】AD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2辆,分别取得收入l1000元(原值为40000元)和64000元(原值为56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2003年考题)

A.6916.24

B.5594.70

C.6493.16

D.6316.24

【答案】C

【解析】计算过程:9200÷(1+4%)×4%÷2=176.92(元)

64000÷(1+4%)×4%÷2=1230.77(元)

35000÷(1+17%)×17%=5085.47(元)

应纳增值税=176.92+1230.77+5085.47=6493.16(元)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7.包装物押金计税问题

税法规定

①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超过12个月)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应纳增值税=(逾期押金/1+税率)×税率

押金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并入销售额征税时要换算

③对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啤酒、黄酒押金按是否逾期处理。

【例题·单选题】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

A.单独记帐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帐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D

【例题·单选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此业务

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

A.13600元

B.13890.60元

C.15011.32元

D.15301.92元

【答案】B

【解析】销项税=[93600÷(1+17%)+2000÷(1+17%)]×17%=13890.60(元)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取得啤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2万元,白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3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销项税=2÷(1+17%)×17%=0.29(万元)

【例题·单选题】(2008年)2007年3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07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07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元。

A.11900

B.12117.95

C.12335.90

D.12553.85

【答案】C

【解析】增值税销项税=(50000+3000÷1.17+23400÷1.17)×17%=12335.90(元)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 FOB 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货物出口后,C 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增值税计算作业题答案2013

增值税计算作业题答案2013.11.4 1.某铝合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铝合金材料,合同规定的不含税销售额共计400万元,本月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5日全部收回,由于购买方本月资金紧张,实际支付不含税货款150万元; (2)将成本为10万元的自产铝合金材料加工成门窗,加工的门窗用于修建本厂职工宿舍,门窗加工成本为2万元; (3)当月销售铝合金材料并送货上门,收取铝合金材料价税合计金额540万元,运输费用16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4)购进原材料及生产用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共计7.8万元; (5)购进一批健身器材用于本厂职工活动中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15万元; (6)购进生产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7)购进一台小轿车用于接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已知:成本利润率10%,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在本月抵扣)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该企业将自产铝合金材料加工的门窗用于修建本厂职工宿舍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如果属于视同销售,计税销售额是多少?如果不是,应如何处理? (2)购进健身器材、生产检测设备和小轿车,在会计处理时均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这三类购进业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的处理是否也相同,为什么? (3)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 (4)该企业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5)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解: (1)将加工的门窗用于修建本厂职工宿舍,属于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计税销售额=(10+2)×(1+10%)=13.2(万元) (2)支付的进项税额处理不同。购进健身器材用于职工活动中心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购进生产检测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外购用于接待的小轿车,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销项税额=[40060%+13.2+(540+160)/(1+17%)]×17%=144.75(万元) (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1+7.8=12.9(万元) (5)应纳增值税=144.75-12.9=131.85(万元)。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给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0万件货物,价目表上注明该批货物不含税单价为80元,给予5%的折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金额栏注明销售额800万元,折扣额40万元; (2)销售给A商场一批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00万元,A商场尚未付款提货; (3)销售库存不需要的原材料,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4万元; (4)销售2007年2月购进的旧设备一台(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该设备账面原值21万元,已提折旧8万元。取得含税销售额6万元; (5)因管理不善毁损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一批,该批农产品账面成本为8.7万元,含运费成本2万元; (6)为生产免税产品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4万元,增值税税额0.68万元; (7)为生产应税产品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600万元,增值税税额102万元,已支付货款并已验收入库;支付运杂费11.8万元,其中运费金额8万元,保险费1.5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装卸费0.3万元,取得合法的运输发票。(已知:有关涉税凭证合法且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 (1)第(4)笔业务应纳增值税; (2)针对第(5)笔业务,有关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3)计算2012年2月该企业销项税额; (4)计算2012年2月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 (5)计算2012年2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解: (1)第(4)笔业务庖纳增值税=6/(1+4%)×4%×50%=0.12(万元) (2)针对第(5)业务,应转出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8.7-2)÷(1-13%)×13%+2÷(1-7%)×7%=1.15(万元) (3)销项税额=[(800-40)+200+24/(1+17%)]×17%=166.69(万元) (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2+(8+2)×7%-1.15=101.55(万元) (5)应纳增值税=166.69-101.55+0.12=65.26(万元)。 3.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应税药品和免税药品。2012年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增值税计算题(答案)

增值税计算题: 1、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 (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进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不含税);(进项税额=10*17%=1.7万元) (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不含税);(进项税额=20*17%=3.4万元) (以上业务均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每吨单价3200元(不含税),货款已收;(销项税额=3000*3200*17%=163.2万元) (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每吨单价3500元(开具普通发票);(销项税额=3500/1.17*300*17%=15.26万元) (6)向某展览会赞助啤酒1吨,价值3200元(不含税);(销项税额=3200*1*17%=0.0544万元)(7)分给本厂职工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不含税);(销项税额=32000*17%=0.544万元)(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 根据上述材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解:应纳增值税额=163.2+15.26+0.0544+0.544-13-1.7-3.4-0.8=160.1584万元 2、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份购销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3.91万元;(进项税额=3.91万元) (2)购进原料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进项税额=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2万元;(进项税额=42*13%=5.46万元) (4)销售税率为17%的产品一批,取得收入42万元(不含税价);(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5)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额1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解:本期应纳增值税=7.14-3.91-1.36-5.46-1=-4.59万元 3、某粮油加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设备一台,价值3.5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5950元;(进项税额=5950元) (2)从农民手中购进100吨大豆,每吨1500元(有收购凭证注明价款);(进项税额=100*1500*13%=19500元) (3)从某粮店(一般纳税人)购进大豆20吨,每吨2000元(不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税款为5200元;(进项税额=5200元)(4)本期内向一般纳税人销售食用植物油40吨,每吨5000元(不含税);(销项税额=40*5000*13%=26000元) (5)本期内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食用植物油2吨,每吨5800元(含税)。(销项税额=5800/1.13*2*13%=1334.51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的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解:本期应纳的增值税=26000+1334.51-5950-19500-5200=-3315.49元 4、某汽车修理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 (1)实现收入20万元(不含税);(销项税额=20*17%=3.4万元) (2)购进各种零部件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7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 (3)购进机器设备两台,价值分别为2.5万元、2万元(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5+2)/1.17*17%=0.65万元) (4)因仓库着火,损失零部件5万元(均为本期购进);(进项税额转出=5*17%=0.85万元) (5)支付工人工资3万元,奖金0.6万元。 解:应纳的增值税=3.4-0.65-1.7+0.85=1.9 5、某洗衣机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 (1)向某商业批发公司销售甲种型号洗衣机500台,每台950元(不含税);(销项税额=500*950*17%=80750元) (2)向某零售商店销售乙种型号洗衣机100台,每台1404元(含税);(销项税额=100*1404/1.17*17%=20400元) (3)向某敬老院赠送丙种型号洗衣机10台,每台1000元(不含税);(销项税额=10*1000*17%=1700元) (4)外购机器设备1台,价值200000元,取得专用发票,机器设备已验收入库;(进项税额=200000/1.17*17%=29060元) (5)外购洗衣机零配件支付50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0元。其中10000元配件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并收回税款1700元;(进项税额=8500-1700=6800元) (6)该洗衣机厂在销售洗衣机的同时提供运输劳务,本期取得运输劳务费收入10000元。(进项税额=10000*17%=1700元)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解:应纳的增值税=80750+20400+1700-29060-6800-1700=6529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

应交税金的计算 增值税 一、销售额与销项税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二、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税额。 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含税购买金额÷(1+税率)×税率 三、税负 税负就是税务局要求纳税人每月按销售额一定的比率必须要上交的增值税税额,这是硬性交税任务指标必须要完成。 税负的计算公式 税负率=(销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100% 注: 上述进项税额包含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原材料进项税额。 四、应交增值税 1、当每一纳税期有发生销售或劳务行为的都要依据税务局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应交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A、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时 应交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已认证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B、纳税人为小规模企业时 应交增值税税额=销售金额(不含税)×税率 注: 小规模企业一般征收率为3%,由于小规模企业不存在销项税额,所以小规模企业所开出的金额是没有价税分离的含税的销售金额,所以在进行申报时必须先计算出不含税的销售额,然后填入申报表中相应的单元格中,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金额÷(1+税率)。 2、每一纳税期必须应交多少增值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交纳,平常是按以下情况进行计算应交增值税:

税收计算题

增值税的计算 1.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钢材一批,不含税销售额为8000元,税率17%,计算该公司8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A.1360 B.1300 C.1162 D.1000 【答案】A 【解析】8000×17%=1360(元) 2.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销售钢材一批,含税销售额为9 360元,税率17%,计算该公司8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A.1591.2 B.1360 C.1000 D.2040 【答案】B 【解析】9360/(1-17%)×17%=1360(元) 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该企业外购货物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8万元,并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已知销售的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该企业9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 A.17 B.8 C.9 D.10 【答案】C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该企业9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0×17%-8=9(万元)。 4.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8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为40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2)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93.6万元。计算该公司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 A.13.6 B.6.87 C.6.73 D.20.1 【答案】C 【解析】该公司8月份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93.6÷(1+17%)×17%=13.6(万元) 该公司8月份进项税额=40×17%+1×7%=6.87(万元) 该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3.6-6.87=6.73(万元)。 5.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外购原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已开具运输发票。(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3)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入(含增值税)2468.7万元。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6.3万元。计算该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A.358.7 B.39.2 C.2.2 D.319.5 【答案】D 【解析】该公司8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2468.7÷(1

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一、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题 1、万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某市区一家内资企业,公司于2010年1月-2013年2月开发“万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项目如下: (1)2010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0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1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2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12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m2,截止2012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 2,取得收入40500万元;尚余4500m2房屋未销售。 (6)2012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万丽家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 (7)2013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的4500m2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②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主管税务机关于2012年9月要求万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缴纳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扣除? (3)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 (4)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7)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8)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 (9)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0)计算2013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11)计算2013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解析】:(1)万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0500÷45000×100%=90%,超过了85%。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由于土地商品的特殊性,土地闲置费是一种费用性质的支出,不能视为罚款性支出,是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17000+17000×4%)×90%=15912(万元)

增值税计算方法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是含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第二,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 折扣销售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①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②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帐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6.销售旧车、旧货(2003年新改内容) ①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三种列举货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售价÷(1+4%)×4%÷2 ②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③销售使用过的其它固定资产,暂免征增值税, "其它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a.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b.确已使用过;c.售价不超过其原值;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应按4%征收率减半计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销售旧车,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处理中原来的规定和现在的规定有何区别: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如果该货物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还应加上消费税金,

增值税计算题

增值税计算题: 例1、某洗衣机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以下业务:( 2008年4月自考 (1)向某商业批发公司销售甲种型号洗衣机500台,每台950元(不含税)。 (2)向某零售商店销售乙种型号洗衣机100台,每台1404元(含税)。 (3)向某敬老院赠送丙种型号洗衣机10台,每台价值1000元(不含税)。 (4)外购机器设备1台,每台单价2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器设备已验收入库。 (5)外购洗衣机零配件支付50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0元。其中10000元配件因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而退货,并收回货款1700元。 (6)该洗衣机厂在销售洗衣机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本月共取得运输劳务收入10000元。 根据上述材料,依据税法规定,该洗衣机厂本期应缴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分析: 根据上述材料,该洗衣机厂本期应缴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及步骤是: (1)甲种型号洗衣机销售额中不含税,直接按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500×950×17%=80750 元(1分) (2)乙种型号洗衣机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应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再按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100×1404÷(1+17%)=120000 元 销项税额为:120000×17%=20400 元(1分) (3)赠送丙种型号洗衣机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其销项税额为: 10×1000×17%=1700 元(1分) (4)外购机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分) (5)外购洗衣机配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退货部分不予抵扣,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00-1700=6800 元(1分) (6)在销售洗衣机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 其销项税额为:10000×17%=1700 元(1分) (7)本期销项税金为:80750+20400+1700+1700=104550 元(4分) (8)本期进项税金为:8500-1700=6800 元(1分) (9)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04550-6800=97750 元(1分) 例2、某新闻出版社2003年某月发生以下几笔业务: (1)购入纸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价金额为100万元;同时支付采购的运输费用,取得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款项是5万元。纸张已经验收入库。 (2)支付印刷厂印刷装订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印刷装订费用为50万元。 (3)销售一批图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货价为300万元。 (4)支付销售图书运费,取得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总计为5万元。其中保险费为1000元。 (5)向有关高校赠送一批图书,按当月同类品种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货价为20万元。 (6)加工制作了一种礼品性质的图书,分别送给客户及购货人,加工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万元。分析: 该出版社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步骤及公式为: (1)购入纸张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17%=17 万元

增值税经典最新例题

1.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优质红木用于生产红木工艺筷子,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0万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合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折合人民币2万元。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为将货物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共计5万元,尚未取得货运发票。 (2)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将红木工艺筷子4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5)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5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有关费用已在货运发票上分别注明。 (6)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木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本月将其全部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 (7)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8)销售本企业已使用了半年的某台机器设备,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万元。购买该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本月账面净值为19万元。 (说明:①该筷子生产企业2008年未列入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单位;②假设红木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5%;③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④月初增值税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⑤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详细)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详细)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一)销项税额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二)销售额确定1.一般规定: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普通发票、价外收入等。【提示】换算时税率包括17%、13%、11%、6%3.核定销售额顺序。4.特殊销售,重点是:(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2)以旧换新:新货价格计税(金银首饰除外)。(3)包装物押金计税:应纳增值税=逾期押金÷(1+税率)×税率(三)“营改增”试点行业的销售额——重点关注差额计税1.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1)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1)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现代服务:

(1)航空运输服务: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2)客运场站服务: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4.生活服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销售不动产:(1)房企中的一般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转让非自建不动产,扣除购置原价的余额为销售额。6.上述扣除价款,应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有效凭证包括:发票、境外签收单据、完税凭证、财政票据、其他。(注意多选题)二、进项税额(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以票扣税2.计算抵扣(外购免税农产品)(1)一般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2)特殊农产品: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1.2×13%3.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分期抵扣(新增)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扣税凭证认证当月),第二年抵扣40%(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

增值税计算题大全

增值税计算题 1、某机床厂为一般纳税人某年6月销售机床1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00 000元,另外每台收取包装费4 000元。当月企业购进钢材金额84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42 800元;购入燃料金额12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20 400元,本月发生运费5 000元,装卸费5 000元,取得普通发票,购入动力金额1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7 000元,水费6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360元。试计算该厂6份应纳增值税额。 2、某玩具厂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某年4月份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购进金额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生产玩具销售,取得销售收入额38,000元;该纳税人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3、前进水泥厂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某年4月发生以下主要经营业务:

(1)销售给一般纳税人散装水泥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60元,收取运输装卸费360元; (2)销售给一般纳税人袋装水泥7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65元,收取装卸费840元; (3)将散装水泥45吨用于维修本厂职工浴池; (4)将散装水泥1000吨连续加工成水泥板,当月不含税销售额90000元; (5)当月购进设备一台,购进金额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 (6)为生产水泥及水泥制品,当月购进各种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外购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共注明增值税额8440元,上月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本期650元;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某年7月从国外进口140辆轿车,每辆轿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9万元,已知每辆小轿车的进口关税为9.9万元,每辆小轿车的消费税为0.99万元,请计算进口这些轿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计算题 1.某进出口公司本月份为甲工厂代理一批进口设备的业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作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 [案例1] 2002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 =8.2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 [要求解答]计算应迟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会计处理]兴隆外贸公司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贷:商品采购1000000 3.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5.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 6.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700 7.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59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9300 8.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9.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取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1.应纳税额=当期的销售税额-当期的进项税额 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当期的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3.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方法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应包含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刚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计算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 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一)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注明: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的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基本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注: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情报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 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用不含税价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不包括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违约金、 滞纳金、代垫款项、运输装卸费等以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客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公式中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 为实际采购成本。这个公式涉及的货物不涉及消费税的,公式里的成本利润 率率为10%。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 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 4、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务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⑶购进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扣除率13%

土地增值税计算例题,很有用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13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印花税税率为0.5‰)。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5000×5%+15000×5%×7%+15000×5%×3%=82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3000+4000)×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5000-9925=507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075÷9925≈51.13%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5075×40%-9925×5%=1533.75(万元)。 某工业企业转让一幢90年代建造的厂房,当时造价100万元,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房子需600万元,该房子为7成新,按500万元出售,支付有关税费计27.5万元。计算企业转让旧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1)评估价格=600×70%=42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税金27.5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20+27.5=447.5(万元) (4)增值额=500-447.5=52.5(万元) (5)增值率=52.5÷447.5×100%=11.73% (6)应纳税额=52.5×30%-447.5×0=1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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