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传销社区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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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申报科普示范社区理由

加强科普示范社区建设,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梅河口市金华社区申报科普示范社区理由

金华社区地处梅河口市城区西南部,社居委面积2.38平方公里,现有人口4554户,13149人,辖区内有住街企事业单位26个,商业网点488家。社区现有,一所小学,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二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家,社区现有办公楼1000平方米,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科普活动室、科普书屋、科普画廊、LED电子屏幕、投影仪、微机等科普设施。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载体,拓宽领域,坚持以创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环境为目标。,联合辖区内单位、科普志愿者、科普宣传员,形成大科普、大协作的科普活动方式,组织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社区居民便于参与的社区科普活动,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热情不断增长,社区科普活动呈蓬勃发展趋势,形成全覆盖社区科普环境氛围。为了进一步发展科普益民事业,在通化市“科普示范社区”基础上,我们申报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理由如下:

一、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需要

通过申报省级科普示范社区,进一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引导广大居民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养。

二、提升居民科学文化素养,创造社区丰富文化生活的需要。

通过申报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充分调动辖区各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科普志愿者深入社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社区丰富多彩的科普生活,引领社区居民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创造先进文化环境服务和谐社会发展。

三、加强科普组织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普能力的需要。

通过申报省级科普示范社区,进一步整合社区科普资源,完善社区科普设施功能,加强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和科普宣传员队伍建设,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

篇二:无传销认定申报表

杏花村街道无传销社区认定

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杏花村街道2015年度无传销社区认定申报表

篇三:无传销社区全年总结

永兴路社区“无传销社区”全年总结

为了有效打击传销人员,彻底清除传销毒瘤,我永兴路社区在永宁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公安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大力协同下,通过狠抓“三个到位”,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基本实现了社区无传销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组织落实到位

为正确认识传销的本质,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传销组织,使之在社区无立足之地,给居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首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组织机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社区民警任副组长,社区巡防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由社区公益岗位人员,辖区内保安员、党员、积极分子组成的83人自愿者,每天活跃在小区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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