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总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总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总包工程概况

1.1总包工程的名称:

1.2总包工程的地址:

1.3总包工程实际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1.4总包工程预计的建筑工程总造价:

1.5 年月日,总包人与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6总包工程概况其他需要明确的情况:

第二条分包工程概况

2.1分包工程的名称:

2.2分包工程的位置:

2.3分包工程的分包范围:

2.4分包工程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5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2.6工程概况其他需要明确的情况:

第三条分包人主要情况

3.1分包人企业资质标准:

3.2分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3.3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3.4分包人其他需要明确的情况:

第四条词语定义

4.1下列词语除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4.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总包人之间签订的涵盖本合同分包范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1.2分包合同:指总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即本合同。

4.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1.4总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被总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总包人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4.1.7分包工程:指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4 1.8总包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总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1.9总包项目经理:指总包人在总包合同和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4.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4.1.11分包工程建设标准:指本合同约定的、总包合同中涉及分包工程的建设标准以及经总包人确认的,对上述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4.1.12图纸:指由总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4.1.13合同价款:指总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总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4.1.14追加合同价款:指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戈,用以及其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总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4.1.15施工场地:指由总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总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4.2关于本合同词语定义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

5.1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

(1) 本合同;

(2) 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的招投标文件(如果有);

(4) 总包合同(合同价款内容除外);

(5) 合同分包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总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5.2总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其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内容除外)副本或复印件。

5.3本合同的解释顺序

5.3.1未经招标签订本合同,且不同合同文件中相同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总包人与分包人后达成意思一致的合同文件内容优先解释。

5.3.2经过招标签订本合同,且不同合同文件中相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优先解释;不同合同文件中相同的非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总包人与分包人后达成意思一致的合同文件内容优先解释。

5.4关于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分包工程质量标准

6.1分包工程质量标准除应达到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涉及分包工程的有关工程质^标准和国家强制性工程质量标

准外,还应符合如下质量标准:

6.2除符合合同条款6.1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外,分包人还应执行总包人向其提出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提出

内容和时间为;。分包人在接到总包人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后,应在天内向总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

6.3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

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分包人应当允许并配合总包人或总包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7.2分包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的争议解决方式,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和工程试车的程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均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7.3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总包人批准后

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总包人承担。

7.5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总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7.6关于分包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图纸

8.1总包人应在的天前(或后天内)向分包人提供套数为―份的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总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总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8.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总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委托深化设计的范围及费用为:

8.3总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关于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约定如下:

8.4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分包工程的工期

9.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条款2.4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开工。如果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总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以及延期开工的时间。如果总包人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9.2因总包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开工,总包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不能开工的理由以及延迟开工的日期。总包人应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9.3总包人同意的、由于总包人,要求的以及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了以顺延。

9.4发包人或总包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总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9.5分包人应当在本合同第2.4款约定的计划工期并按照本条约定所作的工期调整后的天数内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9.6关于分包工程的工期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合同价款的确定

10.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总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

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总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0.2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双方约定固定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为: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约定如下:

(3) 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其中成本按以下约定确定:

酬金按如下约定确定: 10.3关于合同价款确定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工程量的确认

11.1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的,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人完成的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原则上不予计量。

11.2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可调价方式确定或者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且发生工程变更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分包人应在每个月第5个工作日向总包人提交上一个月完成的或者涉及工程变更及返工部分的工程量报告。总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总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总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11.3总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11.4关于工程量确认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工程进度(预付)款的支付

12.1本合同实行工程预付款的,总包人按照如下时间和金额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并且,在开工后按如下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

12.2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按以下表约定的时间和付款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12.3采用可调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合同价款的,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总包人按如下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12.4本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的调整和追加合同价款应与上述工程款同期调整后支付。12.5关于进度款支付

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

13.1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该变更指令和相应的变更图纸及说明由总包工程师经总包人确认后发出或者直接由总包人发出,分包人应按该变更指令执行。

13. 2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造成的分包人其他费用的增加由总包人承担,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造成的分包人其他费用的计算方式为:

,因工程变更而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应作相应调整,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减少和工期调整的计算方式为:

13.3关于工程变更的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工程索赔

14.1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4. 2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总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总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总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由于总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提出索赔未获成功或未提出索赔的,总包人应赔偿分包人若索赔成功而应得的价款;由于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提出索赔未获成功或未提出索赔的,分包人应赔偿总包人若索赔成功而应得的价款。

14.3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总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总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如果由于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原因使得总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总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

的部分。

14.4关于工程索赔的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竣工结算

15.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总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总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迸行工程竣工结算。

15.2总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总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余款。

15,3分包人与总包人对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现。

15.4关于竣工结算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总包人义务

16.1按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余款。

16.2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提供时间为:;并根据总包合同提供设备和设施,提供的时间和要求为:

16.3向分包人提供份施工图纸,提供时间为:;组织图纸会审, 时间为:;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时间为:。

16.4向分包人提供适用要求的施工场地,提供时间为:,并且,保证通道能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在施工期间畅通。

16,5向分包人提供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其他设施,具体的名称和提供时间为:。

16.6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问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6.7有关总包人义务的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分包人义务

17.1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总包人。总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设计的,分包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和要求将设计图纸提交总包人确认:

17.2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总包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总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总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分包人不能按总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总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17.3分包人应当向总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提交时间为:。总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为:。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总包人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17,4分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人,总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17.5分包人应允许总包人、发包人、总包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17.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总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总包人要求分包人釆取特殊措施保护某些工程部位的,采取的特殊措施为:,保护的工程部位为:总包人承担的相应费用为:。

17.7有关分包人义务的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总包工程涉及分包人责任

18. 1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分包人有义务避免因自身行为而造成总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总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18.2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总包工程师直接工作联系,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总包工程师的指

令,经过总包人确认并转发的发包人或总包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的指令,分包人应当履行。

18.3有关总包工程涉及分包人责任的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总(分)包项目经理

19.1本合同的总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总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9.2总包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

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19.3总包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

务,否则,应承担因延误造成分包人的损失。

19.4确有必要时,总包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总包项目经理在48小

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总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总包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

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

19.5分包人认为总包人指令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总包项目经理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指令的,分包人

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总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总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19.6本合同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

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人,并征得总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前任的义务。总包人可以要

求分包人更换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19.7分包项目经理按总包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问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19.8如果出现紧急情况且无法与总包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

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如果责任在总包人或第三人的,由总包人承担由

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如果责任在分包人的,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9.9总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总包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I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总包项目【经理,总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19.10关于总(分)包项目经理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20.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总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20.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总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20.3关于材料设备供应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

21.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总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时间为:,提供套数为份。

21.2总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

收,分包人应配合总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总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总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1.3由于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分包人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分包人自己承担,工期不顺延;由于总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分包人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总包人承担,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21.4分包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分包工程经一次验收合格的,以分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2)分包工程未经一次验收合格,但经修复通过验收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

日期。

21.5分包工程经竣工合格后,分包人应当在后天内向按总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分包人按照上述时间提请总包人接收竣工工程,总包人不予接收的,总包人应承担拖延接收期间的风险,并支付分包人相应的代管费用,代管费用的支付时为:,计算方式为:

21.6关于竣工验收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保险和担保

22.1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视为总包人办理的保险。总包人为分包人工程投保的内容和责任:

22.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分包人为分包工程投保的内容和责任为:

22.3保险事故发生时,总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2.4如分包合同要求总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其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为:

22.5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总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总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其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为:

22.6关于保除和担保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与风险

23.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2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总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23.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总包人承担;

(2)总包人和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4)总包人提供给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总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分包人应总包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总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总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3.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3.5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四条文物

24.1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总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24.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总包人。

24.3关于文物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解除

25.1总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25.2因不可抗力导致分包合同无法履行,总包人和分包人均可以解除合同。

25.3如本合同终止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总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25.4由于分包人原因导致总包合同解除的,分包人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并向总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5.5由于总包人原因或者发包人原因或者总包人与发包人通过协议解除方式导致总包合同解除的,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费用,并可以要求总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5.6总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致使分包人无法施工,且经分包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仍不支付(或不履行)的,分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5.7分包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其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9 总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5.8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夂工作,按总包人的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人应为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价款。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分包人经总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总包人,总包人应按以下约定向分包人支付款项:

25.9关于合同解除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

26.1总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1: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余款时,应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分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26.2总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时,应当按以下约定向分包人支付违约

金:,工期不予顺延。如果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总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6.3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分包人应当返修并承担返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且,应按如下约定向总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总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6.4如果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竣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总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的损失大于约定违约金的,总包人可以以实际损失要求分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6.5分包人再次分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分包人应承担如下违约金:,如果造成损失大于约定违约金的,总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按损失予以赔偿。

26.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仔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7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总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总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否则,总包人可从本应支付给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6.8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途径

27.1总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用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7.3关于争议解决途径的其他约定:

第二是八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28.1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的地点:

28.2本合同生效条件:

28.3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后,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总包人交付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8.4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总包人与分包人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调、保密等义务。

28.5关于合同生效和终止的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其他内容

29.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总包人执

份,分包人执份。

29.2其他需经约定的情况:

总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土方回填工程分包合同

土方回填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福州龙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港·塞纳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福港东方塞纳——1#~23#楼工程,土方回填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时完成施工任务。严明责任,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港东方塞纳——1#~23#楼工程 2、工程地点:海州开发区 二、承包形式和范围: 福港东方塞纳——1#~23#楼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商定价格:回填土方按元/立方米(包括基础机械回填、车辆场内转运、手续办理齐全、基础土方夯实;不包括人工清理梁面土渣)计算。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结算:按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 2、工程款支付:甲方按乙方月已完成工程量付给乙方50%工程款,余款待回填土方全部结束三个月内付清(乙方必须提供地方税务发票)。 四、质量与安全条款: 1、本工程约定质量标准为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甲方所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程序施工,并接受甲方和有关单位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未达到标准无条件返工,返工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等)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新进班组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及时布置各方面安全措施,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跨工种进行各项操作,遵守甲方和业主有关章程和制度。

4、工程承包价格内已包括安全费用、所有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包括资金、材料、政府有关追究责任等)。 五、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甲方以施工图纸及其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2、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及机关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工程进度: 按照现场的具备条件陆续开工,具体的工期按实际情况拟订施工。 本合同一式叁式,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临建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甲方: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仓区职教中心项目部 乙方:陕西隆鑫建筑劳务施工有限公司 甲方将陈仓区职教中心项目部临建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根据国家合同法条例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商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宝鸡市陈仓区职教中心项目部临建工程 二、工程分包范围和方式: 范围:陈仓区职教中心临舍等零星项目 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及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施工机械。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技术,安全交底及检查监督工作,并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负责按甲方安排的工程进度,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力和工具、用具按期进场,按协议明确的质量和工期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并遵守甲方对现场施工的统一部署和各方面规章管理制度,并负责教育乙方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各项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工期: 计划于2009年12月5日乙方人员进场,于2010年元月底完工。为确保按期完工,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并在甲方的统一布

置下实行两班倒或延点加班。 五、技术质量: 本工程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质量交底要求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并按现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再由甲方进行评定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向下道工序移交,达不到标准进行返工或修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材料等损失和工期延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 甲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性的对现场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经常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和监督,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得力。 乙方必须设有专职(兼职)安全员。归口甲方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整改好经双方验收后方可施工,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章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文明工地施工措施、制度和章程,自觉养成文明的生产和生活习惯,保证工作面和生活区范围的整洁、卫生,现场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种材料办成品分类、分规格放整齐。甲方在安排生产的同时,要对乙方进行文明施工教育,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执行情况给予乙方奖励或处罚。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单位全称):XX工程建设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国道315线XXXX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 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将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国道315线XXXX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 二、工程内容:K0 000-K34 360、K0 000-K66 000段内的单柱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悬臂式、悬挂式、道口标注,发光型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缺陷,施工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与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工程内容和数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和内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担5万平方米标线工程,每平方37元计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项目部综合管理费,11%公司管理费,乙方承担3.3%项目税金。

2、工程承包价为:¥6185991.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进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资金周转、材料采购运输等各项条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半个月的试工期,若在试工期内质量、安全、信誉等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保证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否则,甲方将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处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现金9万元(保险2万元,环保押金5万元,交竣工文件2万元),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返还7万元该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公司用于购工程一切险,如乙方签订合同后拒不进场或者进场后中途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撤场,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价款,待业主批复、资金到帐后,从每次业主批复的工程价款额中扣除10%的质保金后将剩余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给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

编号:FS-DY-20778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

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开工日期:X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X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XX年11月05日至XX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

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改)

红色字体部分自行填写或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四川立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综合约定 1、工程名称:四川合力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罗江研发基地项目 2、承包范围:四川合力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罗江研发基地项目“三通一平及场地 内施工道路”、项目内临时设施、临时水电安装工程的人工、机械及部分材料:除甲方自行供应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承担。 3、分包合同内容: 3.1本合同分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前项目及本工程用所有临时设施的建设、机械设备的基础及搭设、安装,三通一平、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总包办公室安置等所有劳务作业内容; 3.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2.1、砖砌围墙部分:平整场地、基础开挖、施工放线、垫层浇筑、围墙基础及主体砌筑、基础回填、抹灰。 3.2.2、钢结构墙部分:平整场地、基础开挖、施工放线、垫层浇筑、墙柱安装、墙板安装。 3.2.3、道路部分:平整场地、基础开挖、施工放线、路基成型、面层浇筑。 3.2.4其他项目:全部预埋件的加工、预埋,施工现场内临时设施的搭拆(库房、加工棚、生活区、办公区、办公室、围挡等),施工现场内临电及水的设备及管、线的制安,现场零用工(现场所有需要挖、砌、浇筑、抹、支搭、防护、安装、埋、清、码、运、装、卸(材料、设备、渣土)、塔吊物料提升机搭设、为保护环境采取措施而产生的一切用工、施工现场内所有垃圾外运装卸、安全防护及安全设施安放所产生的一切用工、跟车拉租材料装卸用工、发包人所供材料及承包人自购材料的保管用工、发包人提供及承包人自配施工机具的保管(含日常维修与保养)用工、各种标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 分包人: 签订时刻:年月日 签订地点: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差不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承包人就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部分对外发包,分包人有意承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承包人与分包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则,就专项工程分包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1.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2.分包范围与分包方式 2.1分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包括辅材的采购与检验试验,分包工程施工,成品爱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承包人代表书面指令施工范围和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2.2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小型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完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分包工程质量标准:,以上质量标准不应低于总包合同规定之标准,否则以总包合同规定之标准为准。 如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分包人向承包人交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假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承包人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超出前述10%的对应款项,分包人还应就超出部分的损失额向承包人全额赔付。 5.合同价款 5.1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双方同意本合同价款系依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的: (1)固定总价。 (2)固定单价。

建筑施工分包合同范本

建筑施工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四、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土方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土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总包单位:山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 分包单位:龙田村赵根瑞劳务队(以下简称分包方) 根据总包方与业主(以下简称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总包施工合同)的原则,经协商,总、分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华都公司住宅小区15#楼 1.2工程地址:榆次区龙湖街南、定阳路西侧 1.3分包工程内容:15#楼基础挖土、运土、现场转运、施工安全及整个基槽的开挖。 1.4 开工日期:2011年11月21日竣工日期:2011年11月30日 1.5质量等级及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合格 1.6承包范围:1、土方开挖过程中包括基础机械切边、人工配合修边坡,基底平整度误差不得超过±50mm 。2、所有土方不得计取二次倒运费,并将土方运至总包方指定地点。3、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按照自然方计算(自然方系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方)。 1.7分包工程合同价款: 暂定:(大写)柒万元整 ¥:70000.00元 1.8结算方式:(1)渣土按9元/m3以实际工程量结算。(2)可利用

土方按7元/m3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以上单价均包括挖土、运土、现场转运、施工安全费用、税金、及整个基槽开挖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第2条总包方驻工地负责人:蔡晓丰职务:项目经理 第3条分包方驻工地负责人:赵根瑞职务: 第4条总包方工作 4.1 向分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约/平方米。办公和生活房屋设施/间,分包方应按/标准向总包方支付房屋设施费用 4.2 向分包方提供有关技术文件(不含标准图集)和建筑物标高、轴线的标识。 4.3 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协助分包方办理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与发包方之间的有关工作联系。 第5条分包方工作 5.1 全面负责分包工程的实施、完成和维护工作,并负责办理和负担一切与其自身施工有关的手续和费用。 5.2 本合同签订后7 日内向总包方报送施工方案 4 份。同时报送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3 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建筑法规、规范。 分包方在现场应设计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承担因分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最终签订)

编号:__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优质、高效的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 2.甲方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会议纪要、设计洽商与变更通知单等; 3.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施工图预算书和施工图纸; 4.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合同组成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第二条: 本合同概况 l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合同范围及内容: 3.1 合同分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并按乙方提供且经甲方审定项目、品种、规格 和质量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入口LOGO景石、前广场水景、条石坐凳木平台、假山水 景区水池及铺装、广告廊架、景亭、园林种植土回填及绿化工程、庭院电气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垃圾桶、休息伞膜、成品推拉门等)以上内容及与以上内容相关的附属工程均属于本合同的分包范围。 3.2 合同分包内容(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包括围墙、入口LOGO景石、前广场水景、条石坐凳木平台(含条石坐凳安装)、假山水景区水池及铺装、广告廊架、景亭、园林种植土回填及绿化工程、庭院电气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垃圾桶、休息伞膜、成品推拉门等)完成以上内容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一切附属工程均属于本合同的分包内容。 3.2.2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乙方自行提供满足其施工需要的临时住房、办公用房, 并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乙方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 3.2.2现场临水、临电:甲方只提供水电接驳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接驳口进行水电接岀,并安装电表、水表进行水电计量,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进行水电费缴纳。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乙方临时水电费的各种费用; 323文明施工: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具体包括:O 1迎接各级检查、工程验收等活动;O 2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转移、码放整齐等;O 3工程施工现 场浮土、垃圾的清扫、现场堆放材料及设备的整理、素土覆盖、临边防护、挂牌管理及相应的处理措施;04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doc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 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土方分包合同模板

中建二局第筑华东分公司 _________工程土方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建二局第筑华东分公司 乙方:

土方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期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和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按照甲方开工指令或进场施工时间要求,在甲方限定的工程进度或时间段,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质按期完成。 第二条承包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三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万元;止本工程完工经分项工程验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后无息返还,反之,若乙方分项履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目标时,甲方则按以下对应费用给予扣除,不再返还。 履约保证金费用分解如下: ①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安全及文明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甲方指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履约保证金条款及容,仅作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承诺的履约保证费用,故该条款与本合同第十二条违约罚款容不应等同理解,应分别执行。

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鉴于甲方通过与(简称“发包人”)签订(简称“主合同”),取得了工程的施工承包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作地点: 劳务工作范围: 劳务内容:包括旋挖钻钻孔、清渣,旋挖钻安装、拆除、移位、所用材料等费用。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具体节点工期要求见本合同附件(如有)。 3、质量标准 按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确保工程一次验交合格率达到100%。 4、项目经理 4.1乙方应委派具有组织能力、有项目经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的委派和更换应经得甲方同意。 4.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 。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主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①在发包人提供场地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资料; ③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乙方须与甲方现场交验并负责测量控制点的复测、使用及保护。 5.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并按要求上报发包人,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需要; 5.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5.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义务 6.1不得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6.3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须将其员工名册(含员工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员工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报甲方备案。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物资、结算、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授权。在施工中如更换、补充上述人员,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批准。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上述更换人员情况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4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与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部门联系; 6.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作业计划,

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110千伏XX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电缆部分及架空部分)(土建部分)分包合同 承包人:XX市输变电工程公司 分包人: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 110千伏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电缆部分及架空部分)(土建部 分)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XXX市XX输变电工程公司 分包人(全称):XXX省XXX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XX电网公司XX供电局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110千伏XX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电缆部分及架空部分)(土建部分) 分包工程地点:XX市XX镇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供电局要求施工): 1.1 架空部分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1.1 本工程架空部分的土石方工程; 1.1.2 本工程架空部分的基础工程; 1.1.3 架线工作、施工道路、临时施工用地、接地线铺设及竣工后植被恢复; 1.1.4 桩基检测费; 1.1.5 材料卸车保管费等; 1.2 电缆部分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2.1 双回路砼电缆沟1884米,每隔25米设臵一个沟间直通工作井; 1.2.2 新建双回8线埋管634米,每隔20米设臵一个直通工作井; 1.2.3 新建双回8线顶管305米; 1.2.4 新建管(顶管、埋管)沟间直通工作井27个; 1.2.5 新建90°工作井4个; 1.2.6 新建中间接头井4个; 1.2.7 电缆终端场一处等; 1.2.8 包括施工临时占地、围护栏、甲供材卸车保管费、白蚁防治、电缆线路标志桩等; 1.3 安全措施费及文明施工费(¥36,560元,已包含在工程限价内); 1.4 为完成工程发生的有关费用; 1.5 材料归属: 1.5.1 本工程供电局提供清单上的材料; 1.5.2 甲方提供¥1,398,535元钢筋、混凝土及顶管管材的工程施工材料; 1.5.3 非上述约定材料由乙方负责。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万玖仟壹佰元整,小写:¥5,109,100.00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1年11 月1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2年6月30日竣工;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样本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 程中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 1.5承包范围: 具体描述工程区域范围 1.6结算标准: 1.7材料价格: 按工程所在地同期造价信息价和市场价格调差。 2工程期限 2.1工程开工日期为一年一月一日,竣工日期为一年一月一日,合同工期总日 历天数为_ 天。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完工的,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2.2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期 _日之前,向甲方施工现场负责 人提出 延期开 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 一日内答复乙方。甲方施 工现场负责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竣工日期 不予顺延。由于不能按期开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 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 2.3暂停施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 出要求 后一小 合同编号: 地点:

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 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意见合格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小时内未予答复,乙 方可自行复工。 2.4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41变更。 241.1甲方提出的变更:业主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申请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4.1.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征得监理单位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免于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1.3设计造成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情况时,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监理审核,甲方批准后乙方按修改后的图纸组织施工。 241.4乙方应在设计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逾期未提出变更申请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任何费用、工期的增加或延长;甲方将在乙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因变更引起合同价格的减少,甲方 有权根据设计变更的资料扣减相应的费用,变更以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2.4.1.5除非甲方发出指令中止相关工作,乙方在双方协商是否属于变更、及/ 或与此有关的变更具体金额的审查和协商期间,不得停止或不履行任何工作,即使甲方和乙方未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仍须按照甲方相关指令的要求完成工作,不得推迟。2.4.2不可抗力。 2.4.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 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料仓土建土方)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赤峰金剑铜业二期技改工程原料库土建工程 承包方: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分包方;赤峰市文钟村委会施工队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分包人(全称):赤峰市文钟村委会施工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 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技改工程原料库料仓土建土方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内蒙古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内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料仓土建工程土方 分包方式:固定单价 二、分包合同价款:土方开挖7.8元/m2(包括土方外运,含运距);土方回填 8 元/m2(包括取土和碾压,含运距)。以上价格均含税金。 合同价款包括费用范围:土方挖、运、碾压包干一口价,任何运距、设备、油料不做调整,中途退场按八折结算。 合同价款包括工作内容:土方挖、运、碾压 三、工期 开工日期: 2009年6月24日 竣工日期: 2009年8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9 年 6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内蒙古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内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临时设施土建分包合同

. 合同编号: xxxxxx工程 临时设施土建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二〇一八年月日

xxxxxx工程 临时设施土建施工合同 承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的规 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本项目临时场地硬化、施工围挡、板房基础、贴瓷砖、施工便道、生活区办公区污水处理、施工场地内地表处理等及其他工程。 (四)、工程内容: 1、场地硬化;施工准备;填筑砖渣、整平、压实;场地清理、砼立模浇筑砼、抹面、养护。 2、施工围挡(生产区、生活区):施工准备;挖基础土石方、砌砖柱或基础、砼立模浇筑砼、围墙内外侧抹灰。 3、活动房基础:基础砌砖或立模浇筑砼、办公室内贴瓷砖、人工回填土。 4、厕所(办公区、生活区):基础砌砖或人工搅拌砼立模浇筑砼、地板贴瓷砖、人工回填土,砂浆抹面、挖化粪池的土方、人工搅拌砼预制钢筋砼盖化粪池的盖板。 5、生活区浴室:基础砌砖或人工搅拌砼立模浇筑砼、地板贴瓷砖、人工回填土。 6、洗衣槽、厨房洗碗池:砌筑洗衣槽、洗碗池、厨房操作台、地板及操作台贴瓷砖、安装水管。 7、施工便道:施工准备;填筑砖渣、整平、压实;砼立模、浇筑砼、抹面、养护;排水沟、集水井、路牙石安装、雨水篦子安装、过路管安放等详见施工图。 8、绿化:办公区大门内外栽树及花草,花坛内人工回填土。 9、地磅基础施工。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砼甲供除外)、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合格、税金由承包人承包。 三、合同价款: 1、工程的单价均为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含税包干价包括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保险费、临设费、赶工措施费、各种综合措施和技术措施费及安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不因市场物价、人工费、材料费的变动而调整,也不因不可预见的地

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专业分包规定合同示范文本

实用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项目 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专业分包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工程专业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3.1开始工作日期:__年__月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年__月

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2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承包合同)关于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执行,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本工程必须达到业主、建设单位质量评定标准:_________。 5、合同价款 5.1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元)。最终总价以经甲方签认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乘以清单固定综合单价为准。 5.2本工程的各项清单固定综合单价,(详见附表一),均为一次包死,不予调整。 5.3本合同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了为实施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出场费、临时设施的建设与拆除、劳务、材料(不含甲供料)、机械、燃油、管理费、利润、保险等以及完成施工图明示或暗示工程量涉及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费用(税费除外)。 5.4本合同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应与乙方结算的所有款项。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结算和付款义务。 6、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6.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作业指导书、基线等)。 6.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电力、管线接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6.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5审核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6.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8负责与发包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6.9施工过程中,最终末次结算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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