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9届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主席令6届第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05]90号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令第2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7号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5)第29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商产发[2008]311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商务部令第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8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29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18号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招标公告发布制度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

《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精心整理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一、房地产宏观管理篇 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关于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司关于试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管好地产市场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正式使用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报和审批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增发国债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

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一个完整的招投标程序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及项目实施 三、招标方式分类及相关法律规定 1、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必须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2015年最新考试大纲 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2015年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对招标采购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招标采购实际问题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招标采购 1.1采购的目标和原则 1.2采购的任务 1.3采购的分类、方式与实施 1.4招标投标的特性 1.5招标与采购的关系 1.6招标与拍卖的区别与联系 1.7招标采购与合同 1.8招标采购知识体系 2.招标投标制度 2.1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 2.2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2.3招标投标的监督体系 3.招标采购中的经济学和管理学 3.1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成本分类及控制 3.2招标采购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3.3博弈论在招标采购及其合同履行中的应用 3.4招标采购价格的形成 3.5招标采购中的资金时间价值 3.6宏观经济效应和市场失灵相关理论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 3.7公共选择理论在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3.8寻租理论与制止寻租的对策 3.9招标采购中的质量、数量、时间、价格等管理要素 4.招标采购主要法律法规 4.1法律规范的结构和分类,法律的实施,法律责任的分类 4.2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构成和效力层级 4.3《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4.4《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政策 4.5公共采购的主要国际规制 (1)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 (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 5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5.1民商法 (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侵权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 (2)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与清算。

房地产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房地产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培训:【见房地产销售合同分条款讲解】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合同订立的条款应该严谨、周密,而且签订合同者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具备了一定条件,合同才有效。首先,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其次,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另外,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再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合法)。 签订合同双方应该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现行新合同,并且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订金与定金 在销售(预售)过程中,客户交纳意向购买诚意金的行为,我们通常称之为”下定”。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于:订金只是一种认定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而定金具备一定法律效力,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切记使用”定金”一词。 3.商品房销售应持的”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房屋交易 (1)房地产产权(概念):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只有通过产权登记,购房者利益才能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5.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持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C.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拟预售属于高层的,已建面积应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3/1以上,多层主体封顶,并已经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D.涉及房屋拆迁,已取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签订了监管协议。 感谢您的阅读!

(完整版)招标中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源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金额标准 (一)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 (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三、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四、保证金形式及转出账户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二)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转账支票、银行即期汇票,也可以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五、联合体提交保证金的要求 (一)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予以提交,可以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 (二)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5条) 六、提出时间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0条)

知识产权条款

关注企业技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 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合同主要分为这四大类: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员工在签订技术合同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首先要弄清楚签订的是哪一类型的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同,权利义务内容也有差别。若选择不正确,不仅影响技术合同的履行,而且容易引起争议。正确的选择合同类型,关键在于对各种类型的技术合同有正确的理解。下面对这几类型的技术合同作一简要分析。 技术开发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它具体又可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 是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从事研究开发。 合作开发合同中 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提供经费供另一方研究开发,其目的是为获得研究开发成果,用于其生产领域,获取经济效益;研究开发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报酬。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一致,通过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 2、合同主体一般也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各方大多为专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科研单位,而委托开发合同,则一般是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委托开发合同的成果所有权依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3、合作开发合同,研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常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委托开发合同,其开发风险则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也可依合同约定由双方分担。 4、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行的,即当事人都承担类似的义务,又都有权请求和、监督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即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研究开发人的主要权利;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 技术转让合同 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则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全套物业管理制度汇编汇编

员工行为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不断学习并强化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情操。(二)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遵守公司纪律,积极地提高各项服务操作规程的实践性。 (三)员工须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努力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四)提供各项服务时,服务用语要规得体,做到微笑服务,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及时汇报上级。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五)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六)不得有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物,对各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八)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 保安队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必须明了和掌握物业管理区各种保安设施如:对讲机、警钟、消防器材伸缩门等的操作和效能,熟记报警及公司值班。 三应熟悉物业管理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年龄、家庭成员职业。此等资料必须,不得泄露。 四应有礼貌的询问任何进入物业管理区的来访客人,做好进出入登记,如有怀疑,应与办公室取得联络。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须提高警觉。严禁衣衫褴褛和精神不正常者

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五在工作当中,不能因为任何原因与客户发生争吵,更不能谩骂、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客户。 六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员,须立即通知上级并封闭大门及其通道,以等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鲁莽采取行动。 七保安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对于重点安全区域保安要重点巡视,提高巡逻质量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八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一)立即报案或通知上级,并维护现场秩序直至公安部门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二)切勿移动、也不允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三)向公安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罪案情况,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的相貌、衣着、有关的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等。 九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保洁班岗位职责 一依据操作规程依时清洁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大厅、楼梯、电梯、停车场、雨水井、墙面等公共场所。 二告知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自产垃圾请放入物业公司指定地点,请勿置于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以免影响卫生。 三发现任何影响卫生的行为都有权利去制止,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及其他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

版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模拟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制定机构 D.地方性规章部门机构 2. 中央投资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对注册资金的要求是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万元人民币。 .300 C 3. 下列关于《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B.在香港、澳门地区也适用 C.只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D.使用国际组织贷款的项目也必须适用 4.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13 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 A.社会中介组织 B.政府机构组织 C.事业单位组织 D.社会经济组织 5.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B.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 C.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 D.具有能够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 下列哪项不属于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 A.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B.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C.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 D.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投标法》规定,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对预乙级资格在人员方面的要求是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招标人员不得少于从事招标业务人员总数的()。 % % % % 8.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主要采用()2 计费方式进行收费。 A.投资比例 B.定额累进 C.差额累进 D.差额定率累进 9.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贷款项目合同金额在500 万美元及其以下的,手续费收取()。 10.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监督权最常见的方式是()。 A.程序监督 B.当事人监督 C.现场监督 D.监督检查 1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二、前期物业管理 (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签订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接管验收 1、《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质量保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修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五)装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三、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二)业主 1、《物权法》 2、《管理规约》(即《业主公约》) 3、《业主大会规程》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物业管理服务 1、《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2、《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即33号令) 3、《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标准》 4、《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四)物业服务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五)公共事业收费 1、《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城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六)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七)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条例》 2、《民法》 3、《刑法》 4、《民事诉讼法》

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

(一) 主要法律 1、《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法规、规章1、主要行政法规、规章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废止)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通过修正决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 (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 (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施行)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 (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发布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发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3月16日发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发布施行)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11年6月3日发布施行) (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9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5-29 ·房地产法规·

关于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疑解决方案

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 疑解决方案 内容简介

201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生效,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后,我们在招投标领域的法规体系又进一步完善,那么,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我们如何能有效的运用这些法规更好地规避风险,为我所用呢? 首先,法务将对相关法规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在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规的内容和调整范围后;再针对招投标实践中常见的违规现象进行归类、剖析并一一告知对应的解决方案。 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商务实践法务将招投标违规分为2大类(政府采购招投标和非政府采购招投标)共15小类(详见目录);然后针对每一小类问题分4个方面(法律依据、法律解读、解决方案和备用模板)进行讲解,其中“解决方案”一栏分别给出5种备选方案(询问、质疑/异议、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供大家选择适用,同时告知大家选择解决方案的方法、适用的期限、形式、主体,当然,如大家在使用中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法务。 希望我们的工作能给你带去实实在在的便利,能真正为公司的招投标项目加油助力;同时衷心希望您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大家随时反馈法律需求,最后,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使公司的投标项目在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效益!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目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解读与投诉质疑解决方案 (6) 一、招标人违反代理商计数规则 (6) 解读 (6) 法律依据 (6) 解决方案 (6) 附件:文书模板 (7) 二、招标人有倾向性采购行为 (11) 解读 (11) 法律依据 (11) 解决方案 (11) 附件:文书模板 (12) 三、招标人违反评审回避制度 (16) 解读 (16) 法律依据 (16) 解决方案 (16) 附件:文书模板 (17) 四、其他供应商有欠缴社保记录 (21) 解读 (21) 法律依据 (21) 解决方案 (21) 附件:文书模板 (22) 五、其他供应商缺乏独立民事能力 (26) 解读 (26) 法律依据 (26) 解决方案 (26) 附件:文书模板 (27) 六、其他供应商欠缺履约能力 (31) 解读 (31) 法律依据 (31)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新编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新编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2016招标采购法律法规15 在招标投标中,制造商可以自己直接参加投标,也可以授权其他企业投标。如果授权其他企业投标,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属于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授权其他企业投标分为代理投标和产品授权两种情形。 ①代理投标。代理投标是指制造商授权其他企业代理其投标。在代理投标中,制造商必须向被授权投标的企业出具授权书。投标代理授权中,制造商和被授权人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投标企业在投标活动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被代理制造商应当就投标结果向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在代理投标中,制造商对同一标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 ②产品授权。产品授权的,制造商授权其他企业购买其产品参加投标。此时制造商和经销商形成买卖关系,制造商对其授权经销产品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不直接承担责任,但需对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产品授权有针对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和不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两种形式。 A . 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当制造商授权其他企业可以使用自己制造的产品参与特定招标项目投标时,制造商必须针对招标项自单独向投标人(经销商)出具产品授权书。针对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是国内招标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授权投标形式。 制造商在同一包中可以授权代理商的数量,不同项目规定不尽相同。工程货物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在同一包中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

个代理人投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一个制造商可以委托多个代理人投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两个以上代理人投称产品全部为同一制造商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两个以上代理人投标产品的一部分为同一制造商的,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标包各自投标总价6 0 %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政府采购项目有多家投标人使用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 B . 不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经销商授权有独家经销权、区域经销权、总经销权等形式。如果招标人接受经销商授权,经销商授权不必要求制造商针对特定项目出具经销授权书,只需提供制造商颁发给投标人的经销商资格证书或证明即可。 招标文件通常规定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人是法人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宇,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由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签字,个人参加科研项目投标的,由其本人签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授权委托书。同时招标文件应明确单位公章不能以其下属部门、分支机构章或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代替。 为规范投标文件的签署,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如投标困、投标报价、投标偏离表和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等文件指定签署位置。 需要注意,要求投标文件经单位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投标文件是该投标人编制递交的,对该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只有既未经投标人盖章,又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投标文件才是法定无效投标。实践中,招

房地产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房地产营销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现就重点部分进行摘抄,供诸位领导查阅。 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 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案例:武汉某有限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 过报夹式擅自在蔡甸城关发布“今天,康城的主角是你!”的预售房地产印刷广告3000份。蔡甸工商分局 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据此,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决定:1、责令停止发布;2、罚款8000元。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 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案例:宁波市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在销售楼盘时,通过户型宣传册、楼盘立体模型、微信公众号、样板房等,将原规划设计图纸中的庭院、设备阳台等部分,以业主购房后可以拓展建设增加使用面积为由,开展违法宣传,对购房对象进行错误引导,对客户购买意向产生实质性影响,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2018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80万元。 三、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案例:温州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没有明示附赠信息的印刷品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3日间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成交就有金条送”、“金 喜一:送金钥匙”、“金喜二:抽金条”、“金喜三:送金条“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没有明 示所附带赠送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当事人又于2016年4月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空间最优化:全跃设计带来温州利用率最高户型,双倍空间超值拓展,私密套房动静分离”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 当事人发布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210000元。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课案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中心)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中心技术创新和形成中心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大连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管理体系: 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中心的知识产权管理,实现中心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管理。办公室主任由中心首席专家兼任。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技术审核。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中心办公室是本中心知识产权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 1、制定并实施中心专利战略,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 2、管理中心知识产权资产,防止资产的流失; 3、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 4、研究制定本中心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 5、筹集和管理本中心的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6、负责本中心专利资产评估; 7、其他与中心知识产权工作有关的事务。 二、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本中心专业技术审核; 2、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的审批工作; 3、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事务的咨询服务;

4、负责知识产权的费用申请、档案管理等工作。 5、专利管理人员每年年初收集该年度的各事业部专利申报计划,制订中心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并报技术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案; 6、办理本中心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奖、软件著作权申请、科技项目查新、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等手续,管理本中心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事宜; 7、办理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其他植物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奖励、支付报酬等手续; 8、参与组织专利实施和管理知识产权合同; 9、组织职工签订《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三、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的职责: 1、协助知识产权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中心有关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 2、做好本部门内部的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尤其是专利、著作权等项目的统计、申报和上报工作。 图1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结构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73部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序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 日期 生效 日期 1.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04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7.8.262007.10.1 2.《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2010.10.142011.1.1 3.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04]1428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 4.7.192004.10.1 4.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4.1.62004.1.6 5.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区)标 准及评分细则 建住房物〔2000〕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5.252000.5.25 6.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2000年12月北京市爱国卫生 运动委员会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 2000.12.202000.12.2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2004.12.292005.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九届全国人代常委会2002.6.292002.1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九届全国人代常委会第 二次会议 1998.4.29.1998.9.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08.10.282009.5.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会 2004.8.282004.12.1 1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 法》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7.12.301997.12.30 13.公安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6.5.131986.7.1 1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10.192002.5.1 1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 意见 安监管人字[2002] 124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2.12.182002.12.18 1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 则 AQ/T9002-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 2006.9.202006.11.1 1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保密管理规定》2000.1.1国家保密局国家保密局2000.1.12000.1.1 18.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01.011993.01.01 19.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1997.01.01 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8.1.11998.1.1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91年第5号令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5.241991.7.1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91年第5号令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7.121989.9.1 23.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环发[2003]143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8.262003.8.26

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地产业是一个相当广泛的领域,它涉及众多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房地产经营中,无论其买卖,租赁,还是其抵押,继承都不象一般商品那样靠物质实体在当是人之间流通完成,而主要靠法律,法规和合同来完成。合同规定了个种技能,和交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了置业人和租赁人所购买或承租的某些权能,以实现其权利。不仅如此,还因为房地产营销中所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所以要求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以协调、调整各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从而保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所依据的房地产相关法规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明确了建设用地的管理与使用。这些内容的规定确立了房地产的权属关系,是我们从事房地产营销活动的基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1994年7月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市场营销人员应着重中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管理及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掌握该法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如国家施行的五种房地产管理制度、五项登记备案制度、五项证书及五种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与房地产有关的条款主要在第十三章“租赁合同”中其中第230条、234条有具体规定。 四、《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于2001年3月14日以88号令的形式颁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地产市场营销人员应着重了解其中的第二、三、四、五、六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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