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制度汇编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全县集中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或公共行政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中心是县级人民政府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行政服务职能部门设在中心的窗口和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政务大厅的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县直部门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的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

(三)负责进入中心的各项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单位规范、高效、优质服务;

(四)负责研究提出规范中心各项业务运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部门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监督;

(六)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派驻中心人员的党团组织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五条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由中心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进入到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对进入中心集中统一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各审批部门和单位依法设立、取消、调整、变更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向中心申报;

(二)中心和行使审批权的部门、行政收费单位可以根据审批项目运作情况,提出进入或退出中心的调整意见;

(三)设立、取消、调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或进入和退出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均需由中心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七条行使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应在中心设“窗口”,就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定依据、审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六个方面的事项进行公开。

(一)办事程序,应包括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理的全过程;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

(三)承诺时限,应依据法定程序和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尽量缩短;

(四)收费标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详实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有幅度的必须按

幅度内执行。

第八条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办理:

(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发证(照)、批复等环节必须在中心办理,禁止“暗箱操作”;

(二)已纳入中心集中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受理窗口的主管部门一律不准在其以外的任何地点另行受理,杜绝“体外循环”;

(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依法调整或变动后,应及时报中心备案。

第三章行为管理

第九条行使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要以项目受理窗口为中心,围绕审批服务窗口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

(一)每个审批服务项目的每一道程序都要明确规定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操作规则;

(二)每个审批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规定履行接待、受理、承接、转办、督办、回复等工序职责。

第十条凡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以下“五件制”分类管理。

(一)即办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属即办件。对即办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二)承诺件。需经审核、论证、公告、听证、现场踏查等办事程序或需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申请事项,均属承诺件。对承诺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在收件后,应填写承诺件通知书或上报件通知书,尽快组织人员审核、论证、听证、公告、现场踏查或组织上报。属于本县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间内办结。需上报审批申请事项应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在本县的办理程序。服务对象凭《承诺件通知书》或《上报件通知书》到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和交费领件(证)。

(三)联办件。服务对象申请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属于联办件。对联办件由中心根据其性质确定牵头窗口,牵头窗口受理办件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实行联审联批。各联办部门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中心负责督查相关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牵头窗口必须填写《联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凭《联办件通知书》交费领件(证)。

(四)退办件。国家明令禁止以及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按退办件处理。退办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作出答复,详细说明政策界限,并填写《退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

(五)补办件。服务对象因申报材料不全等因素,需要补充材料的事项属补办件。承诺窗口应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并填写《补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待服务对象补全有关材料后到原受理窗口,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程序办理。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不得违法收取抵押、保证金,不准搭车收取与该项审批无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缓,及时足额存入各部门设在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工商银行帐户,并及时转入县财政专户。

第四章首席代表制

第十三条凡进入中心的部门、单位,均应向本部门服务窗口派驻审批事务首席代表。

第十四条首席代表须具备国家公务员或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身份,由本部门正式任命并充分授权,接受本部门和中心管理机构双重领导。部门事务受本部门领导,中心事务受中心领导。

第十五条首席代表的职责:

(一)代表本部门在中心行使行政审批事务职权,并对本部门的领导负责。

(二)负责办理本部门即时办理事项,协调本部门承诺办理事项和上报办理事项,组织本部门联合办理事项,参与其他部门联合办理事项。

(三)代表本部门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参加会审会议。主要责任部门的首席代表负责组织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协助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召集会审会议。

(四)接受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领导,负责本部门与中心的协调工作,协助中心做好本部门派驻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本部门窗口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七)按权限管理本部门窗口的其他事务。

第五章审批专用章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审批专用章,是指进驻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各单位在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后所使用的公章。

第十七条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具有唯一性,即行政审批专用章权限只在中心窗口使用;审批项目必须加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有效。对发往本县内的审批批文,需审批机关另外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凭审批专用章的意见即到即办。

第十八条各类审批事项的完成时间以加盖审批专用章为法定办结时间。审批完成时间是否符合承诺时限要求,以审批专用章的加盖时间为准。

第十九条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首席代表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审批专用章统一使用4.2厘米的规格和格式。各单位审批专用章的启用、变更、注销,须经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确认,并核准备案。

第二十一条对审批专用章的启用和使用,县政府委托中心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章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章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在中心内从事审批及管理的工作人员。

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以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注重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

第二十三条进入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由设窗口的部门推荐,县编办统一核定并控制,中心确认登记,一般定岗一至二年。其间,人事关系不变,身份性质不变,业务上接受原部门领导,日常工作由中心负责。

第二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由设窗口的部门发放。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每年给中心工作人员一定的优秀档次指标。由中心对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月、季、年考核,并提出年度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对窗口的考评意见作为县政府对其派出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中心对轮岗离任的工作人员做出鉴定,作为各部门使用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和处分,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务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中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和“实事求是、从严治政、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的原则,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对行政审批人员中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责任追究对象,是指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职责,以致影响行政审批秩序和行政审批效率,损害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管理部门和派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中心各窗口及各部门、各单位阻碍和干扰全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按照中共白城市纪委、白城市监察局《关于干扰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对在中心内违反本规定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对不认真落实首席代表制和审批专用章使用和管理的,凡进入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审批的事项,部门仍以各种理由在中心外继续受理审批的,要给予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取消评先资格;拒不改正的,由有关机关追究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二)对未公开审批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以及申办对象资格、条件的,或具备条件而未实行窗口服务的,由中心责令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有关机关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三)对不按规定办理联合审批、前置审批事项的,或未落实审批事项监管措施,或内部没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由中心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

(四)对因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不好,给行政机关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情节轻微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责任者和直接领导者分别给予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比较严重的,其所在部门、单位给予负直接责任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奖金、停职离岗培训等处理,给予直接领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奖金、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五)对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年内1次被投诉并查实的,根据情节和责任,由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通报所在部门、单位;年内2次被投诉并查实的,由所在部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者政纪处分并调离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六)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

(七)对在规定时限内符合审批条件而未能及时审批的,由中心确认后责成审批部门审批;拒不审批的,由中心确认鉴证后,提交县监察部门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投诉工作由县监察局派驻中心的监察室进行管理、查证、处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派员参与。

(二)行政过错构成责任追究的,由人事、法制、监察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处理。

(三)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纪处分条例规定程序处理。

(四)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中心设立投诉中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中心的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

的违规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投诉。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窗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窗口接受所属部门和中心的双重领导。

第三条中心实行“窗口式”办公。申请人在某部门申办的事项由该部门设在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由“窗口”为申请人办理。

第四条中心各服务窗口应做到资料齐备,人员到位,行为规范,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优,办事效率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办公时间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定的机关办公时间。

第六条各窗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窗口工作的领导,亲自抓本单位的窗口建设,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应坚持到本单位窗口检查工作,了解掌握情况。

第七条单独成立审批办公室的部门,进中心工作人员要保证3人以上;挂靠相关科室的部门,进中心人员要保证2人以上。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处在审批工作第一线,代表着政府和部门的整体形象,各窗口单位原则上应按下列条件推荐选派工作人员:

1、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敬业精神强。

2、业务熟悉,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

3、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

4、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5、会操作微机,能讲普通话。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上受委派单位领导,工资关系不转,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党团关系转入大厅,日常工作接受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人员调换。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窗口单位不得随意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确需调换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提出调换申请:

(一)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调动、调整、生病、怀孕需要调换的;

(二)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

(三)由于行政许可项目调整需要调换的;

(四)其它情况确需调换的。

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管理机构提出换人要求,派出单位应及时调换。对违规违纪严重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各窗口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派人员临时顶岗的,需经中心领导同意。

第十二条凡不按照规定条件,擅自选派、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的, 中心管理机构有权要求窗口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该单位窗口的评选“模范”窗口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窗口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窗口负责人根据个人业务能力确定。

第十四条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每月考核一次,评选出模范窗口和先进个人。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窗口考核实施细则

为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将“中心”建成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文明窗口,特制定窗口考核实施细则。

值班长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每周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每月月底对各周情况进行汇总,并由窗口人员进行测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模范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设基础分100分,奖励加分20分。考核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勤纪律( 10分)

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到岗,得10分。

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脱岗,每人次扣2分;无故旷工的,每半天扣5分;窗口人员病事假,每天扣1分;无故不参加中心的集体活动和学习的,每人次扣2分。

二、行为规范(28分)

窗口工作人员佩卡上岗,着装规范,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廉洁奉公,得28分。

窗口工作人员未佩卡上岗,或着装不规范的,每项次扣2分;工作时间睡觉,在办公场所吸烟、吃零食等,每人次扣2分;言行不文明,服务态度生硬的,每人次扣2分;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聚堆聊天等每人次扣2分;拒绝答复服务对象咨询的,每人次扣2分;冷落、训斥、刁难、歧视服务对象的,每人次扣3分;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计算机不能正常工作的,视情节,每次扣1--5分;私自带外人进入工作区的,每次扣2分;下班后未关闭电源的,每次扣3分;未能按时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的,每次扣2分;其他不文明行为,每次扣3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报的,一经查实,本项行为规范考核28分全部扣除。

三、服务质量(22分)

严格按照收退件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得22分。

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次扣2分;未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程序和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每件次扣2分;需要补办而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 2分;已作退件处理,而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 2分;属联办件的,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每件次扣2分;其他影响收退件办理的行为,每件次扣2分。

因服务质量差,而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每件次扣5--10分。

四、办事结果( 20分)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20分。

办事结果有差错的、违反办事规程的,每件次扣5分;办事人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经查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件次扣2-- 5分;引起投诉,经查无误的,加扣5--10分。

五、收费管理( 10分)

严格按标准收费,得10分。

未按标准在中心内收费的,每件次扣2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每件次扣2分;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和搭车收费的,每件次扣2分;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减免或缓交费用的,每件次扣2分;其他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每件次扣 2分。

六、卫生保洁与档案管理(5分)

保持窗口整洁,资料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得5分。

窗口桌面、窗口工作区内物品、资料堆放杂乱,桌椅、窗台、档案柜、地面不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清扫卫生的,每次扣2分;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丢失的,每件次扣1分。

七、窗口考评(5分)

实行中心统一考评和窗口互评相结合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根据得分高低,排名前5位的有资格被评为月度“模范”窗口,各窗口排名最末一位为“黄旗”窗口。两次被评为黄旗窗口的,中心提出警告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建议调换窗口工作人员。

八、窗口加分(最高分20分)

对本月中窗口工作人员按要求出勤率100%的,按人次给窗口加2分;

给中心《简报》提供信息的,每采纳一篇加1分;

给中心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用的,每次加2分;

主动清扫其他窗口工作区域卫生的,每次加1分;

利用休息时间为当事人办理业务的,每次加1分;

窗口互评个人分数之和排名前5位的,给窗口加2分;

部门领导到窗口现场办公,对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实质性改进措施的,每次加2分;

窗口工作人员因事迹突出或窗口服务质量好,受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按以下标准加分:国家和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件次加7分;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件次加5分;县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件次加3分;

窗口事迹突出受到服务对象表扬的(赠锦旗、写表扬信等),每次加2分。

九、实施办法

考评工作由中心督查科负责实施;

本实施细则由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将中心建成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文明窗口,特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设基础分100分,奖励加分20分。由值班长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每周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月底对各周情况进行汇总,并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互相测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一、思想品德(25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5分。

协调办理事项推诿扯皮的,每件次扣2分;言行不文明,服务态度生硬,每人次扣2分;未佩带胸卡上岗或着装不整的,每人次扣2分;工作时间睡觉,在办公场所吸烟、吃零食等,每人次扣2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除每次扣5分外,还要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的责任;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的,中心给予警告并扣3分;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聚堆聊天的,每人次扣2分;私自带外人进工作区的,每人次2分;下班后未关闭电源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文明行为,每次扣2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报的,扣除本项全部分数。

二、业务技能(23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工作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得23分。

因本身业务不熟,不懂得办事程序,影响办事人员办事的,每件次扣2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每件次扣2分;因协调不力,处理问题出现偏差,影响工作的,每件次扣3分;未做到一次性告知,而造成当事人多往返的,经查实,每件次扣5分;未正确使用电脑及其它设备而导致本部门不能正常工作的,视情节扣 1-5分;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丢失的,每件次扣1-5分。

三、出勤值勤(12分)

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积极,敬业勤奋,遵守纪律,得12分。

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窗口人员病、事假累计超过1天的,每天扣1分;无故旷工的,每半天扣5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学习的,每次扣2分;脱岗的,每次扣2分。

四、工作实绩(35分)

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的,得35分。

应作收件处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次扣2分;未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的,每件次扣2分;需要补办而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已作退件处理,而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属联办件的,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每件次扣2分;联办部门不积极参与联办件办理,影响办理进度的,每件次扣3分。

办理结果有差错,违反办事规程的,每件次扣5-10分;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经查实责任在工作人员的,每件次扣5-10分。

没有按时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的,每次扣2分。

以上各项扣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五、个人考评(5分)

实行中心统一考评和窗口互评相结合制度,每一个月进行一次,考评分为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5分),90分以上的才有资格被评为先进个人;80至89分为良好(4分);60至79分为基本合格(3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两次考评不达60分的,建议调整回原单位。

六、窗口工作人员加分(最高分20分)

对本月中窗口工作人员按要求出勤率100%的,每人加2分;

向中心《简报》提供信息的,每采纳一篇加1分;

给中心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用的,每次加2分;

主动清扫其他窗口工作区域卫生的,每次加1分;

利用休息时间为当事人办理业务的,每次加1分;

窗口互评个人分数排在前5位的,每人加2分;

窗口被中心评为模范窗口的,每人加2分;

窗口工作人员因事迹突出或窗口服务质量好,受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按以下标准加分:国家和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件次加7分;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件次加5分,县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件次加3分。

窗口事迹突出受到服务对象表扬的(赠锦旗、写表扬信等),每件次加 2分。

七、实施办法

考评工作由中心督查科负责实施;

本实施细则由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每周值班长制度

为全面落实行政审批管理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确保紧张有序运转、快捷优质服务,实行“每周值班长”制度。值班长由中心管理人员轮流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一、提前到岗,负责岗上检查

当日值班长应提前20分钟到岗,负责检查前日值班记录及中心设施和安全防范情况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着装、签到、卫生保洁、岗前准备情况;

二、接待咨询,负责内外协调

当日值班长除处理好本职业务外,应负责协调处理申办人或群众的投诉上访;社会各方面对中心相关政策、职能的咨询;有关中心安全、名誉、利益的突发性问题。

三、普查中心,负责安全防范

当日值班长应最后离开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巡视检查服务中心各窗口及电脑网络总电源拉闸断电情况;卫生间及所有水龙头关闭情况;服务窗口证照印件、有价票据、保密文档收藏管理情况;办公室及中心内外各处进出口房门落锁情况。

四、健全笔录,负责值班交接

当日值班长应将每天岗前监督、岗上检查、群众接待、内外协调、安全防范和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在每周一上午将本人的每周值班总结交给督察科。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中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中心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中心的科室负责人和各窗口负责人为成员。每位工作人员都有维护中心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严禁在工作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违章用电,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处以罚款。

4、严禁在大厅内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经中心批准后,由专人看管方可使用。

5、严禁在大厅内吸烟,窗口工作人员吸烟需到指定地点,同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不准乱

扔烟头。

6、严禁将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大厅内,窗口收费下班前要存入银行,否则发生丢失、被盗,后果自负。

7、窗口的文件档案、印章、重要资料等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8、中心值宿人员和更夫负责夜间中心安全工作,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发现火情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警,并作妥善处理。

9、值班长值班时要不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10、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11、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维修和保养,不得随意挪用和故意损坏。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计算机管理制度

1、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大厅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严禁上网玩游戏、聊天、听音乐、看电影等;严禁浏览不健康网站。

3、发生计算机病毒时,要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新病毒,要及时报告中心网络维护中心。

4、进行数据交换的服务窗口应有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5、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不准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不得为

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6、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7、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对所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8、计算机、打印机如发生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与中心网络维护中心联系,由专业人员统一安排维修。

9、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

10、违反上述管理制度造成后果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上班要提前10分钟到岗,并做好有关办公准备。

二、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刷卡(每天四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请人代刷卡。忘带卡、忘刷卡应及时向当日值班长报告,补录考勤信息。考勤卡丢失,应及时告知网络管理中

心,补办考勤卡。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因事需要请假,执行中心请假制度。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不能出现空岗现象。如两名窗口工作人员确需请假,应事先安排好替岗人员,保证窗口有人在岗。

四、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及时通知中心管理人员,采取补救措施。

五、对无故旷工、漏岗的和无故不刷卡的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的,退回原单位。

六、请假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旷工论处。

七、考勤汇总工作由值班长负责。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请假制度

为加强对进厅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维护政府窗口形象,根据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临时外出的,要与值班长请假,到督察科填写请假登记表,回来后应及时销假。

(二)因私事或有病需请假,一天以内的,经中心副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经中心主任审批,并同时告知原部门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三)因回单位请示、汇报工作或因公外出的,要填写请假审批单,一天以内的,经中心副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经中心主任审批。在事情办理完毕后,部门主要领导在审批单上要签署反馈意见。

(四)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丧假、带薪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原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批准。

二、各类请假假期结束后要马上返回销假,需要续假的要重新履行请假手续,防止出现中心和原单位都不知道人员下落的情况。

三、各类请假手续由督察科保存。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卫生制度

一、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果皮,不乱倒茶叶渣,确保中心清洁、卫生。

二、各科室和“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日需在下班后对工作区域卫生进行清扫,整理工作区域内物品,清扫后,把工作区域地面拖净;每周五则需对工作区域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进行大扫除。

三、中心公共区域卫生由专人负责。必须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

四、值班长每天负责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禁止在中心大厅内吸烟。

六、办公垃圾一律装入纸篓内,下班后倒入卫生间垃圾箱,由专人统一处理。需要销毁的,经中心同意后,到指定地点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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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

一、仪表仪容

(一)坚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工作期间,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同志不准穿奇装异服。

(三)仪表要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蓄胡须;女同志不浓装艳抹和烫奇异发型。

二、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时间签到,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

(二)不准随便串岗、离岗,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说不利于工作的话。

(三)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或网站;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

(四)经常维护微机,不利用微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离岗前要关好微机,保障其安全。

(五)工作人员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中心主任请假。办完事情之后,应立即销假,返回工作岗位。

(六)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出差、参加会议前要及时与中心沟通,并将岗位工作交给主管领导或同事代理。

三、工作环境

(一)桌椅橱柜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堆放杂物。

(二)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痰入盂,纸入篓。

(三)橱柜内文件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四)花草摆放有序,并要管护好。

四、待人接物

(一)待客要文明礼貌,以诚相待,热情迎送,行为得体。

(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

(三)标准礼貌常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请原谅、不用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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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文件资料必须做到规范统一,归档及时。中心各科室和各窗口单位的档案资料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二、归档范围

1、中心文件资料归档: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刊物等;②中心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③中心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请示、报告、决定、决议、通报、资料、照片、音像材料等文字资料;④中心制定的办法、规定、制度、方案等文字材料;⑤干部档案材料、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有关文字材料。

2、窗口文件资料归档:①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类文件,②中心制订的各项制度、下发各窗口的文件、学习资料及会议纪要;③服务对象报送的所有材料、已经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④窗口的登记统计报表及有关表格。

三、档案资料应及时分类整理,归档登记。当天受理和办理事项的资料,下班前须认真整理归档,放在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四、要做好档案资料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进行清卷整理,确保档案完好无损,并定期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

五、外单位来中心查阅重要资料,须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借阅有关档案资料,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有关科室及窗口负责人同意并登记。

六、中心定期对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统一纳入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廉政建设,规范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服务行为,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讲排场。

三、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乱摊派及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等。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证券、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券(卡)。对确实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上交中心。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六、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借款、借车或让其为个人购买物品。

七、不准让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八、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邀请,参加宴会、歌会、舞会、夜总会等活动。

九、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境)和国内旅游。

十、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中心负责人与窗口单位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十一、严格奖惩措施。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中心的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拒收财物和主动上交的工作人员,中心给予一定奖励。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word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WORD版本下载后可编辑

滨某某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某某区公共行政权力实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技术载体和平台。按照标准化、制度化、时限化、电子化、优质化,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履行为民服务工作程序、集中收费、明确责任主体的功能某某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要逐步完善职能设置,转变传统观念,不断进行理念更新;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原则,内部制度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电子监查系统;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

第一章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投资性质 1.1.3 项目用途及类型 1.1.4 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1.1.5 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1.2 建设概况 1.2.1 场址选择 1.2.2 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1.2.3 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 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1.2.3.2 一楼厅功能设计 1.2.3.3 二楼厅功能设计 1.2.3.4 三楼厅功能设计 1.2.4 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 总体目标 1.2.4.2 功能目标 1.2.4.3 安全目标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 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 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3 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 3.1 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2.1. 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工程建设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 信息服务建设 第三章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3.1 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3.1.1.2 预警纠错 3.1.1.3 绩效评估 3.1.1.4 决策分析

深圳政务服务管理规定

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改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申请人对政府办事满意度和认可度,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我市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及具有管理公务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依托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依法提供各类政务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政务服务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各类政府服务。 第三条(责任主体)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组织和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工作。 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具体承担政务服务的受理、办理,推进内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和机制创新。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筹本级政务服务工作,优化政务体制机制和办理流程。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源头管理和目录管理。 各级监察部门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工作的效能监察,会同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实施本级政务服务工作的绩效管理。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 第四条(工作原则)政务服务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公开公平、高效便民、集中集约、热情主动的原则,秉行“一站式服务”理念,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政务服务运行 第五条(事项目录)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结合权责清单,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确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目录内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应当包括事项名称、类型、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场所、办理过程、收费情况、查询渠道、咨询投诉方式等基本要素。 第七条(目录效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是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和开展政务服务活动的唯一来源,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不得办理未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不得超目录范围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或增加环节。 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在其它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应当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基准,确保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相一致,实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第八条(简化办理)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应当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理流程,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

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市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7〕3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7〕7号)和XX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补充通知》和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通过省政府和本市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统一组织,从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科学梳理出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依申请的、授益性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二)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集中录入、公开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参考,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的统一。对各部门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调整,逐步推进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过程的标准化。各部门依照职权类行政权力按上述要求并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相关行政权力为参照,进行规范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自从到中心窗口工作以来,在中心领导和局领导的双重领导下,以及各位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形象提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提高的目标,努力把计生局窗口建设成“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为民更便、形象更佳”的窗口。 一、xx,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我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使我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 作为窗口的工作人员,如果不掌握业务知识,将很难适应窗口的工作。 要想把窗口工作做好并得到社会的认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作为计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章,积极工作,始终没有放松对本局业务知识的学习,以便将其应用到工作中去。 二、依法办事,把好行政许可关 本人深感一线工作的难处,深受责任重大。在办理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执行,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文明、程序完善,无违法违规行为。 为方便群众办理,将入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审批表格和内部办事流程均在窗口及网上予以公示,并将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由窗口受理,统一送达,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做到服务过程阳光。对申 请人申请的依法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我都即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哪一行政机关申请。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对某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恪尽职守、提升效能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X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 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力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服务水平和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XXX哈尼族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8月23日设立,计划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进驻到县便民中心大楼。 实施步骤: 1.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月底前); 2.制定交易中心办公场地装修方案(2012年月底前) 3.确定进场交易的单位和部门,以及所涉及的交易事项(2012年月底前); (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目前,已成立并投入使用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2个;整合项目,完成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房屋建设4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个。 实施步骤: 1.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各自两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选定两中心办公场所(2012年月底前) 3.各乡镇两个中心挂牌成立,并正常运转(2012年月底前); (三)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 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又一新举措,按上级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党代表大会上,县委书记特意作了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县共15个乡镇共有5个社区164个行政村期,需建设为民服务站169个。 实施步骤: 1.传达学习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积极制定建设方案(2012年月底前) 3.选定各服务站点建设地点(2012年月底前) 4.挂牌成立为民服务站(2012年月底前)。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筹建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政务服务局筹建工作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组。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筹建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系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建设式样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职责、运作模式、性质,确定“一站式”服务的内容。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汇报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根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第二次专题学习会议的安排,我就**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纳入政府自身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县政务服务体系“一局三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县乡村三级网络架构建设按预期超前完成并高效运行。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6年6月16日挂牌成立,正式投入运行, 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8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于8月31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5月28日正式挂牌运行,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于5月31日前全部成立。**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于2016年4月挂牌成立。 (一)体系设置 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设县、乡、村三级网络。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置常驻制独立窗口单位14个、综合代理制窗口单位7个、联络制窗口单位8个,设置分中心单位4个。

14个常驻制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选派了28名窗口工作人员,采用A、B角轮岗上班。中心还设置纪检监察窗口(协助县政务服务局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受理群众投诉)、综合代理窗口(受理全县7家综合代理制单位和8家联络制单位的办件业务衔接)、96128专线服务。 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由1名副乡镇长兼任中心主任,分别设立党建群团、社会事务、经济发展、综治维稳4个综合窗口,实行街天集中办公,平时轮值受理的方式开展工作。8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站长,村副主任、村文书、大学生村官、林管员、计生员、农科员、烟辅员、乡村医生和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服务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流动服务、代办服务等灵活多样服务方式,加强值班工作,确保群众申请办理服务事项时,能够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同时,做好委托代办、纠纷调处、证明出具、政策解答、科技培训、办事指导等各类协调服务。 (二)运行情况 政务服务工作: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自成立运行以来,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便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工作原则,采取边运行、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的工作方法,使政务服务工作逐步迈入正轨,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趋于良性运行。目前,全县34个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和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保持全市水平,争创“省优”。 2、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1)、凡是县审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我县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2)、凡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及自设分中心的单位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大厅受理和出件。 3、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1)、严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督促各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能够胜任大厅服务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进厅。 (2)、严格按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1)、制定全面的政务公开详细目录 (2)、制定201x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目录准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5、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6、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将独立的办事大厅纳入中心管理,构筑覆盖县、乡(镇)、村新的政务服务体系。 7、健全完善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三、工作举措 1、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窗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窗口工作期间,以“中心”管理为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要执行人员退回。 2、实行季度考评,年终评先表彰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对大厅工作纪律和业务办理情况实行日记录、周统计、月通报、季评优管理机制,一是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平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并以简报形式向其主管单位进行通报。二是根据季度考评情况,年终综合每季度考核情况开展“红旗窗口”、“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并以文件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发布到先政府门户网。 3、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管理制度》及《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评分细则》,对业务单位和个人实行考核评分。 4、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173—2010 目次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要求 (2) 4 服务事项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 (16) I

DB51/T 1173—2010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 service 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 two concentration two in 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 chief 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1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系统介绍

政务服务事项 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目录

用户登录 用户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框输入如下地址 1、进入到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2、在上图标红方框输入帐号和密码,在下拉框选择“事项系统”,然后点击【登录】按钮,经系统验证帐号和 密码无误后成功进入事项系统。 ●各单位首次使用该系统时,可以从系统登录首页面点击下载账号和初始密码,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并 进行修改密码操作。 密码修改 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 图所示 ●新密码必须包括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且长度不得小于8位。 2、点击【注册】按钮,并注销用户,在登录页面重新输入用户名和设置后的密码,点击【登录】按钮,验证成 功后登录系统。 事项管理介绍 事项梳理内容

备案变更过的事项历史版本状态。 废置编办作废通过的事项状态。 新增目录介绍 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有目录,服务事项的目录可有可无。 以云南省教育厅的“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事项为例,录入该事项信息到系统,该事项类型为行政许可事项,事项目录为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1、在左侧菜单列表【事项梳理】,点击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然后点击事项梳理页面右上角【新 增目录】按钮,如下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填写事项目录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弹出该要素的填写帮助说明,再次点击帮助说明消失。 ●如果在“是否填写基本信息”域选择【是】,则需填写目录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填写的目录基本信息会作为该目录的共享信息,在该目录下新建事项时,目录基本信息会映射到事项基 本信息对应的要素中,不需再次填写(可修改)。 3、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选择该事项目录的办理依据,如下图所示: 4、如果要添加的法律法规没有保存在法律法规库,则点击该页面右上角【添加】按钮,在添加法律法规页面录 入一条法律法规信息,如下图所示: ●添加的这条法律法规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法律法规库中,如其他新增事项也引用这条法律法规, 可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进行选择,不需再次新建。 5、在法律法规页面,选中本事项目录的法律法规,点击【确定并关闭】按钮,如下图所示: 6、点击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的【保存】按钮,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如下图所示: 新增事项 1、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后,在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选中该事项目录,点击当前页面右上角的【新 增事项】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页面,录入事项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事项内容:对事项名称的描述说明。 ●标红* 符号的事项要素是必填项。 ●点击事项页面的右边悬浮框的栏目,可以定位到事项信息的对应录入域。 ●悬浮框的栏目前方的符号表示此部分必填的事项要素已填写完成。 ●是否上级下放事项:如果该事项是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事项,则选择【是】,并需填写上级主管部门,否则 选择【否】。 ●审批证件:如果该事项办结后有审批证件,则选择【是】,并需填写审批证件,否则选择【无】。 ●审批程序:填写该事项审批程序过程,以流程图展现。 3、录入事项扩展信息,,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业务系统库选择业务系统,如果暂没此系统信息,点击【新增】,添加的这个业 务系统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业务系统库中。 4、录入窗口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办事窗口库选择办理该事项的办事窗口,如果暂没此办事窗口信息,点击【新增】, 添加的这个办事窗口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办事窗口库中。 5、录入网上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是否适合网上办理:如果该事项不适合网上办理,则选择【否】,并填写不适合原因。 ●【无级(事项网上办理深度还未达到一级)】 ●【一级(在云南分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云南分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云南分厅结果统一反馈)】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禁止行为 (一)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二)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看股市、看娱乐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情。 (三)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禁止迟到早退。 (五)禁止在大厅吵架。 (六)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七)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八)禁止窗口工作人员不挂牌上岗。 (九)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十)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一)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十二)禁止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 (一)穿着服饰庄重、大方。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 头、蓄胡须。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三)姿态文雅、自然。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服务规范 (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 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 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 走有送声。 (三)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四)服务对象提岀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五)服务对象岀现误解、岀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争吵、争辩,复杂问题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中心督查科汇报。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大厅X>窗口” 您有什么事?” 我能转达吗?” 请稍等 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x>W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 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XX窗口缴费”

政务服务知识库问题及答案梳理表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多少日内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回答: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5、公司验资报告(附现金缴款单)复印件1份; 6、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复印件1份; 7、四川省地方税务登记表1份(加盖公司公章)。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签字、盖章); 5、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退回。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试行) 为规范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简称“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我市政务服务良好形象,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社会公众提供满意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一)禁止在电脑上运行游戏(含QQ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网上聊天购物、戴耳机听音乐以及做与市政务大厅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二)禁止在市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增设音箱等设备;禁止删除市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的程序软件及硬件配置。 (三)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打扑克、翻越柜台、在窗口看报纸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 (四)禁止在市政务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 (五)禁止酒后上班。 (六)禁止在市政务大厅窗口区域晾、挂和放置衣物。 (七)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纠纷时应当及时向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投诉室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反映。 (八)禁止在工作区域柜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 (九)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二、仪表规范

(一)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二)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三)服饰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四)按着装规范要求着装上岗,工作时间不得外穿短裤,穿吊带装、超短裙或其它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 三、举止规范 (一)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二)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来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四)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审批件或材料。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中心××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终止或挂断电话。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对因手续不全,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说“对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规范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简称“市政务大厅”)政务服务工作,保障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促进环境建设、带动作风建设、服务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务大厅是XX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提供其他政务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市各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市政务大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依法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简称“政务服务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各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简称“进驻部门”)在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简称“窗口”),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第五条 XX市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政务中心”)负责市政务大厅的管理与服务,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并为有关部门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政务服务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依据市政府的决定或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核意见,增加、减少或调整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受理有关部门进驻或退出市政务大厅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市政务大厅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按照市政务大厅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 (六)对市级各类政务服务分厅(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网上大厅)及各乡镇(街道办)

谈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体会

谈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体会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烟草窗口工作近一个月了,虽说时间不长,但让我真切地体会到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平凡和不易,这里没有身临一线工作的风风火火、轰轰烈烈,但它是烟草系统联系普通百姓的纽带,更能体现人生的价值,也使自已得到锻炼和和提高,收益颇多。 每一个窗口是一个单位对外受理业务的最前沿,是离广大人民群众最近,关系最密切的部分,工作态度及效率直接影响到单位在群众中的口碑和形象,在那里你要面对各各阶层的群众,但必须以诚恳的态度,简要朴实的语言去对待每一个来访的群众。 窗口工作的好坏,最重要的是体现在服务质量上,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是我们的必修课。因此,更要求我们窗口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办事流程,在服务对象来窗口咨询时做到一口清。大多数人对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理解:单调而枯燥。是的,做好一件困难的事情姑且不容易,但做好一百件简单的事情更加困难。我理解为:平时工作未必有多困难,但却烦琐,需要极好的耐性和耐心,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定一个服务理念“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为难一次”。做到真诚为民服务,以微笑和热情让前来办事的每一个人觉得稍加的等待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和回忆。 文明礼貌是尊重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工作人员尽量对来窗口的每

个服务对象热情接待,用语文明,并且让人感觉不是僵硬的、程式化的,而是发自内心的。带着这份热情去工作、去服务,服务对象会从窗口的细节服务感受到被尊重。优质的服务更多的体现在服务的细节上,比如来窗口办事的服务对象经常会因为申请资料不全,或相关手续不齐,无法及时办理,客户心里着急,就难免有怨言,这就需要我们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详细告知相关事项。我们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类型的人群,需要付出报以微笑、热情和耐心,但有时也会出现语言和理解的差异,甚至服务对象态度非常不好,这时我们也希望得到理解 在我们烟草窗口柜台主要对外办理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了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以前承诺20个工作日业务办结,现在提高到10的工作日,虽然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结时间,方便的广大群众。以此同时,每天都会有大量群众咨询办理相关的条件和手续,虽然放置在柜台的宣传手册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文字冗繁生硬,部分条款发生改变,已经不适合继续使用,群众也经常出现多次办理也无法达到申请要求,群众也多有抱怨,我便在宣传手册上基础上,简明扼要的注明了办理“烟证”的主要手续和注意事项,并附上窗口办理时间和联系电话单独制成小便签,便于有需求的群众取用;同时在柜台窗口也准备有一次性水杯和茶叶方便接待群众。这样的服务,希望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更树立我们烟草部门在百姓中良好形象。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2014

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 滨海新区(开发区)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前言 滨海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是我区公共行政权力实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技术载体和平台。按照标准化、制度化、时限化、电子化、优质化,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履行为民服务工作程序、集中收费、明确责任主体的功能。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要逐步完善职能设置,转变传统观念,不断进行理念更新;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原则,内部制度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电子监查系统;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投资性质 1.1.3 项目用途及类型 1.1.4 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1.1.5 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1.2 建设概况 1.2.1 场址选择 1.2.2 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1.2.3 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 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1.2.3.2 一楼厅功能设计 1.2.3.3 二楼厅功能设计 1.2.3.4 三楼厅功能设计 1.2.4 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 总体目标 1.2.4.2 功能目标 1.2.4.3 安全目标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 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 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3 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 3.1 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2.1. 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工程建设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 信息服务建设 第三章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3.1 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3.1.1.2 预警纠错 3.1.1.3 绩效评估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 一) 、配证上岗, 礼貌待人; 优质服务, 热情周到。 ( 二) 、忠于职守, 爱岗敬业; 规范办件, 接受监督。 ( 三) 、遵纪守法, 依法行政; 自尊自重, 清正廉洁。 ( 四) 、团结友爱, 相互配合; 尽职尽责, 服从安排。 ( 五) 、穿戴整齐, 讲究卫生; 防火防盗, 安全保密。 ( 六) 、努力学习, 提高素质; 开拓进取, 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 规范化管理, 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 努力减少办事程序, 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竭诚推行政务公开,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 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 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 一) 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 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详见: 《中心项

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 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 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 二) 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 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 三)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 四) 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它审批环节。 ( 五) 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仍由原渠道办理, 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 一) 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 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 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 详见: 《项目办件规则》) 。 ( 二) 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 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并负责办理完结。 ( 三) 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 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评价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方便办事群众,同时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更好地服务群众,特制作本调查表,现就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调查结果 1.所评价的窗口名称:(如市场准入窗口) A、税务局(25票,12%) B、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1票,0.5%) C、城建局(0票,0%) D、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0票,0%) E、综合窗口(4票,2%) F、建设项目审批处(23票,11%) G、规划分局(136票,68%) H、市场准入审批处(11票,5%) I、民政局(0票,0%) J、公安分局(0票,0%) K、消防大队(0票,0%) L、商务局(0票,0%) M、财政局(0票,0%) 2.审批项目是否能在窗口办结 A、是(200票,100%) B、否(0票,0%)

3.窗口是否印制相应“一次性告知单”或办事指南供您索取 A、是(200票,100%) B、否(0票,0%) 4.窗口工作人员是否能一次性告知您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手续 A、是(200票,100%) B、否(0票,0%) 5.窗口工作人员是否熟悉业务 A、是(200票,100%) B、否(0票,0%) 6.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 A、热情(200票,100%) B、一般(0票,0%) C、差(0票,0%) 7.窗口工作人员是否使用文明用语 A、是(200票,100%) B、否(0票,0%) 8.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是否满意 A、是(200票,100%) B、否(0票,0%) 9.项目审批过程是否规范 A、是(200票,100%) B、否(0票,0%)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关于肇庆市县级行政(便民)服务机构规范化 运作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县镇村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肇府办…2012?48号)精神以及《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府…2012?2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县(市、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运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包含县级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建设 规范、服务运作规范、日常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等方面规范化内容。 第二章办公场所建设规范 第三条县级服务中心要求设置在中心城区、位置显眼、交通便捷的临街建筑。便民中心设置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位置显眼、交通便捷的临街建筑或一楼办公场所。场地面积按照深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满足全面履行政务服务职能的需求确定,县级中心一般不少于2500㎡。便民中心一般不少于300㎡。

第四条服务大厅实行“开放式办公”、“柜台式服务”,服务大厅应设置独立窗口和综合窗口,悬挂规格统一的标识牌,公告窗口部门和主要审批服务项目等有关内容。服务大厅还应设置商务便民服务台、填写台,配备休息座椅、饮水机、评价器、投诉(意见)箱等设施,有条件的应配置LED 显示屏和触摸屏。 第五条按照规范收费和便民原则,应引入银行机构设窗进行统一收费。 第三章服务运作规范 第六条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已设立完善的对外办事大厅的部门外,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进驻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其余所有涉民涉企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办理。 第七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多形式多渠道将服务事项名称、审批流程、资料清单、办理依据、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要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审批服务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派驻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部门(单位),按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必须把保留的、非涉密的、涉民涉企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归并到新设立的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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