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一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南

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江宁、栖霞、雨花台、六合、浦口、高淳、溧水等区县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所在区、县立项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计划、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环境保护、市容、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第五条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区县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统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三)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影响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室内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建筑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及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建筑工程的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对建筑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参与调查和监督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可以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安全隐患的,督促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到建筑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三)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四)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五)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或者监理中标通知书;

(六)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应当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各方主体的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理资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等施工技术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四)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以及重要部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实体检验;

(五)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幕墙、防水、管线、设备安装、部位工程、主要隐蔽工程,以及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

(六)地基处理子分部、桩基子分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及涉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是否按规定进行验收;

(七)隐蔽工程阶段是否通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建筑工程参与各方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筑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资料已收集完整,监理(建设)单位经过审查符合要求,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保修书;

(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单位及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将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报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到工程现场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工程竣工验收中有违反建设工程管理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整改,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舟山银誉房地产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浙江银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虾峙镇沙峧移民安置小区三期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本工程承包人负责的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5_年; 3.装修工程为__2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2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1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返还一半,另一半保修金在满二年后返回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来讲,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体项目的成败,同时与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息息相关,一旦质量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则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社会影响。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仅存在诸多环节,而且各环节之间相互作用,再加之其他一些影响因素,很容易导致工程质量安全无法达到设计的标准要求。这就需要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项目主体质量安全为基础,在抓好核心工程的质量安全的同时,还要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和质量安全进行有规划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有效的避免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的整体效益,更好的推动建筑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 在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监理单位对于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把关不严格,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设计时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不到位,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定期复查,极易埋下质量安全隐患。另外,对于建筑单位没有完善的惩罚制度,这就导致部分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责任意识,对自身的建筑行为缺乏自觉性和有序性。2.2 建筑企业过度追求利益而忽视工程的质量安全 2.2.1 多次分包,施工计划规划不合理 当前建筑行业具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及可观的收益,这也导致大部分承包单位都会承包大量的工程来获得较好的收益。但随着承包工程数量的增多,私下工程项目会存在多次分包的现象,这对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施工设计和规划都无法达到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水平,建筑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2.2.2 用料和设备上的质量隐患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保障,一旦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理的建筑材料,或是建筑机械设备配备达不到标准的质量要求,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效率下降,而且还会在施工过程中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2.3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完善 2.3.1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建筑工程在选择施工企业时,往往并不重视施工水平,更多关注的是施工费用,但一些施工费用较少的施工单位,其在施工技能和管理方法上都存在许多问题,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更不到位,这就导致整个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频繁发生。 2.3.2 施工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论文

目录 绪论 (1) 一、质量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 (1) 1、质量的概念 (1) 2、质量管理的概念 (1) 二、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 (1) 1、工程项目立项阶段 (1)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 (2) 3、工程项目设计阶段 (2) 4、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2) 5、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 (2) 三、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原则、内容与方法 (3) 1、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 (3) 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3) 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 (4) 四、监理单位如何在项目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 (4) 五、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5) 六、结束语 (5) 参考文献 (6)

绪论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经常强调“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可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质量是建筑本身的真正生命,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和经济建设高度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负面的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后果。 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我们发展建设的一大焦点之一。 一、质量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 1、质量的概念 在国际标准ISO9000:2000中对质量作了比较全面和准确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这里“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要求不仅是指顾客的要求,还应包括社会的需求,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关政策。质量具有动态性、时效性和相对性。就建筑工程而言,质量应具有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2、质量管理的概念 质量管理就是指导和控制某组织与质量有关的彼此协调的活动。它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因此,质量管理可进一步解释为确定和建立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手段来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二、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 对于一般产品而言,顾客在市场上直接购置一个最终产品,不介入该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工程的建设过程是十分复杂的,它的顾客(业主、投资者)必须直接介入整个生产过程,参与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对各种要素的质量管理。要达到工程项目的目标,得到一个高质量的工程,必须对整个项目过程实施严格控制的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必须达到微观和宏观的统一、过程和结果的统一。 由于项目施工是渐进的过程,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必然会影响后期的质量管理,进而影响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工程质量不是旦夕之间形成的。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紧密衔接且相互制约影响,每一个阶段均对工程质量的形成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过程质量应该为使用阶段服务,应该满足使用阶段的要求。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立项阶段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案例分析

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1)按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 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2)按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物质形态转化的阶段划分 1)对投入的物质资源质量的控制。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即在使投入的物质资源转化为工程产品的过程中,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 3)对完成的工程产出品质量的控制与验收:在上述三个阶段的系统过程中,前两个阶段对于最终产品质量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所投入的物质资源的质量控制对最终产品质量又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在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中,无论是对投入物质资源的控制,还是对施工及安装生产过程的控制,都应当对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五个重要因素方面,即对施工有关人员因素、材料(包括半成品、构配件)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生产设备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全面的控制。 (3)按工程项目施工层次划分的系统控制过程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 2.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附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_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填报格后, 的时间(合同文本17条:隐蔽工程在隐蔽或者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 【案例一】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目录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2)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 (2) (二)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 (2) 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3) (一)材料、机械的因素 (3) (二)人的因素 (3) (三)方法的因素 (4) 三、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4) (一)强化质量意识 (4) (二)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4) (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 (四)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信息管理 (5) 四、结束语 (5) 参考文献 (5)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摘要:建筑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但同时也是处在技术和管理严重落后,市场竞争极不规范,尤其是现场的质量进度等问题丛生的阶段。本文论述了建筑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日益增多,也在不断地满足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从而建筑工程为人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在为人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某些建筑工程也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越来越被社会所普遍关注,而这个问题也成为建设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包括两个阶段,即基础和主题施工阶段,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下面就针对这两个阶段,对建筑工程中的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建筑工程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是一个建筑工程最基础和最关键的阶段,如果基础打得不够牢、主体设计得不科学与不合理,那么整个建筑工程也就毁于一旦,即使建造好了,也毫无价值可言,更不会通过施工监理行业的监督与管理,那么质量上让人堪忧不已,那么人们就不愿或不会去选择这样的建筑入住或者建工厂或用于其他方面,最终导致了建筑工程的失败。在当前时期下,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不是那么理想。如在实际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钢筋混凝土不够坚硬、混凝土的混凝速度过慢、表层基底没有处理完好、基板与基柱在搭配上的不够协调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那么就非常有可能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的失败和无意义,整个建筑即使建成了,那也根本没有价值可言,在质量检测时也自然不会通过的。 (二)在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如果一个建筑工程不存在基础和主体阶段的种种问题,那么是不是说一个建筑工程就算完满的结束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行业进入飞速发展阶段,但是因为多种因素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存在漏洞,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本文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潜在问题的方法,以期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业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题;策略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作用 高质量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既可以提升投资效益,还可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建筑工程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建筑工程来讲,工程质量直接的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影响,所以就需要高质量的建筑工作安全监督工作。建筑工程行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建设周期较长,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人员流动性强,只有注重安全监督管理,才可以高效开展施工建设工作。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概述 2.1监督方式单一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工种复杂、专业多、施工设备及施工材料多样,所以传统的质量监督方式已经不能很好的符合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要求,仅依赖质量监督机构已经不适用于当下建筑工程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速度与组织结构建设发展速度不配套,某些基层的监督工作在管理方法及管理经验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漏洞,并未建立长期有效、科学合理的新型监督系统,因此就造成某些建筑工程质量不能得到系统全面的检验、评定以及科学合理的掌控。 2.2政府监督被社会误解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成为工程质量相关的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监督有较强的依赖性,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被定位为工程质量负责人,那些直接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却无动于衷,这和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发展规律相违背,因此政府部门自然而然成为工程质量主要的负责人,这就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不和谐因素,工程建设参与方的质量责任意识也随之下降,严重依赖工程质量监督,这对大众对于质量监督机构职能定位及提升建筑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质量责任意识均是极为不利的。 2.3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作为综合化较高的作业,涵盖了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等方面。因此,监督工作人员的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UURcNEpZSExZOVhPXmFXQF5lX41iWWRbal1rUGmHaGRyZXhOfWl7WY6VYl2SmWeknKuZ q42JjKOGo4+1i4SLuZqrpXWSv7F3opCffZrHoLuelZy9raykw7HTr4yrnpuc豆丁分享文~分享世界档 中华人民共和建华部令第国号80 《房屋建筑工程华量保修华法》 中华人民共和建华部令第国号《房屋建筑工程华量保修华80 法》已于年月日华第次部常华华华华通华~华予华布~自华会200062624 布之日起施行。 部华,华正声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屋建筑工程华量保修华法第一华保华建华华位、施工华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条 合法华益~华华公共安全和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众国 和《建华工程华量管理例》~制华本华法。条 第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境新建、华建、改建各华房屋建筑条国内工程;包括修工程,的华量保修~适用本华法。装 第三本华法所房屋建筑工程华量保修~是指华房屋建筑条称工程竣工华收后在保修期限出华的华量缺陷~予以修华。内 本华法所华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华量不符合工程建华称强制性华准以及合同的华定。 第四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华和保修期限出华华量缺陷条内~施工华位华履行保修华华。当

第五华院建华行政主管部华华华全房屋建筑工程华量保修条国国的华督管理。 华华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华行政主管部华华华本行政域房屋建区内筑工程华量保修的华督管理。 第六建华华位和施工华位华在工程华量保修华中华定保修范华条当、保修期限和保修华任等~方华定的保修范华、保修期限必华符合双国 家有华华定。 第七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华,条 华地基基华和主华华工程~华华华文件华定的华工程的合理使用体构年限~ 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华生华、房华和外华面的防渗漏~华年~5 华供华供冷系华~华与个采暖期、供冷期~2 华华系华、华排水管道、华华安华气装年~2 UURcNEpZSExZOVhPXmFXQF5lX41iWWRbal1rUGmHaGRyZXhOfWl7WY6VYl2SmWeknKuZ q42JjKOGo4+1i4SLuZqrpXWSv7F3opCffZrHoLuelZy9raykw7HTr4yrnpuc豆丁分享文~分享世界档 UURcNEpZSExZOVhPXmFXQF5lX41iWWRbal1rUGmHaGRyZXhOfWl7WY6VYl2SmWeknKuZ q42JjKOGo4+1i4SLuZqrpXWSv7F3opCffZrHoLuelZy9raykw7HTr4yrnpuc豆丁分享文~分享世界档华修工程华装年。2 其他华目的保修期限由建华华位和施工华位华定。第八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工程竣工华收合格之日起华算条从。 第九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出华华量缺陷~建华华位或条内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华向施工华位华出保修通知。当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探究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探究 发表时间:2019-01-03T10:49:21.537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11期作者:陈轩若 [导读] 建筑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施工方的直接利益,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了使用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定西市建筑管理总站甘肃省定西市 743000 摘要:建筑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施工方的直接利益,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了使用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因此,建筑行业只有不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才能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水平,进而降低我国工程事故率,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在建筑中,安全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质量安全,另一个是工人的安全。这两方面都是极为重要的。质量的安全所代表的,就是建筑本身的耐用程度和安全性。如果建筑无法满足安全性,那么一旦有人进入其中,就会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倒塌等事故,那么整个建筑公司都会覆灭,要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而且这种工程也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任何一个建筑公司,都绝不会允许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而一些小的质量安全问题,例如墙体裂皮等情况,也都会第一时间进行弥补,否则会影响建筑的整体,这是建筑公司绝对不能接收的。而另一方面的工人安全问题,也是非常重大的。在施工中,一般来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工业器械,其危险性非常的高,如果不能正确的操作,那么将会产生巨大的杀伤力。因此,在建筑施工时,需要对中两项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督。这样才能保证社会更好的发展。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曲解质量安全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由各地区质量监督站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被定义为工程质量负责人,这就让很多建设单位产生曲解,认为工程质量与企业并无直接关系,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质量负责人。这种观念与我国建筑市场发展规律不相符,也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容易造成理论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与实际工作背道而驰,降低建设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曲解,不利于监督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更不能对建设单位形成约束和管制。 2.2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识不强是导致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监督部门部分管理者质量安全监督意识不强,导致下属的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部分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该项工作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多大作用,施工单位才是提升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而导致质量安全监督作用薄弱。正是这种消极的监督态度,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让手中的监督权力流于形式,这也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消极的工作态度极易造成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失误,这就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因此,提升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2.3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 在建筑施工中,监理单位是监督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责任人。现阶段,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不足,对施工工法和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导致现场施工环境较为混乱,极容易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此外,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强,没有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也容易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分析 3.1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使其积极防范施工中的风险 从行业性质上而言,建筑行业本身危险系数很高,这就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着高要求。因此需要施工人员有效的、积极的对施工中的风险及时防范。所以,这就需要全面加强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为顺利进行各项工程打下基础。此外,在提高施工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中,最为关键的是加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使其真正意识到自身安全意识高低对于施工质量加强的重要性。 3.2加强安全监督执法手段,落实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项目建筑中各大环节安全监督工作需要落实好,加强日常的跟踪监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施工措施,要从严从重整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需要停业进行整顿,保证可以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执法中各项工作。 3.3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 结合建筑市场中各项要求,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加大力度核查建筑工程,各大建筑企业都需要做好设计与规划建筑工程工作,并运用规范的、统一的标准来管理施工单位,同时工程从施工计划到施工中各个过程都需要严格遵循具体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防止出现徇私舞弊情况。此外,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在出现施工事故中,可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防止权责不清。对于工作中表现优异的监管人员,及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以此提高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4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办事,从整体上控制施工质量安全 一是,设计和规划施工方案都需要结合具体程序严格进行,反复进行核查实验,保证可以加强施工计划整体质量安全。工程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做好交接和沟通施工方案工作,注重排除施工计划中潜藏的不安全因素,有效设计建筑工程中各项环节,有效利用各大资源做好控制施工设备质量工作,加强管理与利用施工物资,保障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二是,施工企业需要向知名度高的原材料生产商购进设备与材料,同时在选择材料与设备中要严格控制好施工材料的进场与出场,选用环保型的材料,做好分类、保护以及存储物资工作,以确保设备与材料的安全性、有效性。 3.5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素质素养,树立现代化施工意识 一是,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要加强工作效率与质量,建筑企业需要对现有的质量安全监管理念与模式及时转变,并根据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现代化、合理化管理方式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新的质量监管方式来提高建筑行业发展能力。二是,需要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80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0 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自XX年8月以来,我站组织监督人员对县区和市本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调研,全市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结构安全,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 结构实体质量满足设计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资料基本完整。各责任主体均 建立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工程质量 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措施基本到位,工程质量安全 水平均衡发展。但也还有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工程质量方面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因商品混凝土材料的多样性、温度变化、施工荷载过早加载、施工工艺的复 杂性以及混凝土的固有特性等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和 后期使用时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装饰装修工艺不当,装修材料集中堆放,在墙上随意开槽打洞及振动造成 后期使用时出现裂缝。 2、填充墙与梁、柱、剪力墙交接面因抗裂措施不

当,温差变化,不同材料收缩变形不一致,出现裂缝;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墙面抹灰层空鼓、裂缝;部分填 充墙体材料自身收缩变形量大引起的裂缝。 3、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及窗周局部渗水。 4、施工控制措施把关不严,造成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室内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误差偏大等。 5、企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够,技术交底不到位,从业人员施工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意识不高。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临边洞口无可靠有效防护措施,导致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2、深基坑、高截坡工程未按规范程序施工,导致基坑变形,周边地面开裂,坡体滑移等隐患。 3、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线路保护措施差,漏电保护装置缺失。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方案与现场实际搭设脱离,检查验收执行不好。如钢管壁厚偏薄,安全目数不满 足要求、材质耐久性差,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段长度 不够等常见问题屡禁不止。 5、起重机械安拆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市场行为方面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郭金华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郭金华 发表时间:2018-12-29T11:09:00.02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8期作者:郭金华[导读] 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有序的系统过程,一个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工程竣工生产的周期中。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515041 摘要: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也是政府建筑管理部门的监管重点。工程项目自身的投资大、工期长、要求高等特点,导致了质量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工作。本文针对建筑工程自身的特点,从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概念出发,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了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体系;质量预控 引言 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有序的系统过程,一个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工程竣工生产的周期中,必须将参加建设过程的所有单位都组织起来,统一、协调、分工合作,以招标承包合同为基础,全由合作形成整个项目质量保证管理系统。 一、工程质量体系 工程质量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结构组织、程序过程与资源。建设项目的综合性,工程技术的学科以及工程建设协作关系的复杂性,增加了工程质量体系的难度。这就要求以保证和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学原理的方法,设置统一协调的组织结构,把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按照科学的原则严密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相互协调合作、互相促进与监督的工程质量管理有机整体,使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 二、工程质量预控 2.1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概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做到以预防为主,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全、责任不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2.2 加强对配属队伍的培训配属队伍是工程施工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配属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配属队伍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配属队伍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配属队伍不允许进场施工。项目要求配属队伍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分项工作落实。 三、过程质量监控 配属队伍管理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各种管理依据为附件。因此在合同谈判时,需从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物质、文明施工方面最大限度地要求配属队伍,条款必须清楚,内容详尽、周全,为项目生产活动做好基础和铺垫工作。 在配属队伍管理上很关键的问题是把配属队伍管理融入到总包管理中去,接受总包的组织和协调。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分包技术人员参加方案讨论,全面听取其合理意见和建议。在工程施工阶段可通过各种施工表格,责令配属队伍定期按时填写上报,由总包审定。要配属队伍执行总包下达的各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整改通知、指令或指导书等。同时要注意多与配属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沟通,了解他们的一些想法。对配属队伍中一些好的做法、建议应给予表扬和支持,同时对配属队伍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论大小严格把好质量关,了解原因,提出批评甚至处罚。 每月底由项目质量负责人组织配属队伍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在施工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查之后,由配属队伍写出本月度在施工工程质量总结报告交项目质量负责人,再由质量负责人汇总,建议以《月度质量管理情况简报》的形式发至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各部门和各配属队伍。简报中对质量好的承包方要予以表扬,需整改的部位应明确专人限期整改,并在下周质量例会上逐项检查是否彻底整改,落实跟踪处理。 四、过程质量检查 自检:在每一项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需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班组长填写自检记录表。 互检: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在项目经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由配属队伍工长及质量员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上下工序班组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 交接检:上下工序班组通过互检认为符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双方填写交接检记录,经配属队伍工头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经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认可。 五、施工阶段的管理与控制 施工阶段的管理是工程成本控制管理的关键环节,这个阶段管理的效果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对这个阶段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 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加强质量管理,控制施工成本。施工成本是指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按动态控制原理对实际施工成本进行有效控制,落实好事先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方可保证施工成本节约。全面质量管理其原理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质量方针指引下,实行全面、全过程和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同时理解质量控制是运用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和动态控制,有效进行质量的事前预控,事中控制及事后纠偏控制。 靠高水平的经营管理取胜。即通过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正确确定施工方案;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有效地组织材料供应并以较低的价格采购,减少二次搬运和材料消耗;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安排均衡施工,避免大抢大窝和人海战术,力争少用人力和资金,从而有把握地降低工程成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第九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化工厂位于城市市区与郊区交界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扩大再生产,厂区领导管理层决定在同一厂区建设第二个大型厂房。按照该市城市总体及局部详细的规划,已经批准该化工厂扩大建设的用地。经厂房建设指挥部察看第一个厂房的勘察成果及第二个厂区的地质状况商讨决定,不做勘察,将四年前为第一个厂房所做的勘察成果提供给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不仅节省了投资,也加快了工程进度,设计院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设计资料、规范等文件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将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委托给李某所带的施工队进行施工,经过紧张施工,在2009年2月份竣工完成,4月份投入使用。厂房建成后使用一年就发现北墙地基沉陷明显,北墙墙体多处开裂,根据质量保修书的规定,化工厂建设指挥部与李某交涉,李某认为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不予返修。该化工厂指挥部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定李某按照施工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质量责任。李某不服,最终该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假如你是该案例的审判法官,请就以下问题做出判定。 问题 1.本案中的质量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依据。 2.建设单位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 解答 1.质量责任应由建设方承担,设计方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根据《建筑法》第54条规 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该化工厂为节省投资,坚持不做勘察,违反了法律规定,对该工程质量应承担主要责任。 设计方也有责任。《建筑法》第54条还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法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因此,设计单位对于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没有予以拒绝,应该承担次要质量责任。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而不能委托给李某,个人是 不具备工程建设承揽业务的资质。

国家规定开发商对房屋保修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2000年6月30 日 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二)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浅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为我国市场经济创造巨大的提升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社会化现代建设节奏也不断加快。城市居住生活环境水平不断提高,使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也迅速提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促使房屋建筑工程面临不同的质量问题,情况严重的会影响到建筑结构和安全使用功能,如:墙、地面空鼓、开裂、起尘,厨卫间、屋面、墙面渗水等现象,这些问题都给居民的生活留下了安全质量隐患,直接影响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对工程质量实施管理是及其重要的工作。 1.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 1.1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主要是指工程项目经理的素质、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服务人员的质量观念。操作人员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就会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等,保证工程质量。 1.2材料因素: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 1.3方法因素:指在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

严格执行,不按标准和规范施工,不注重施工过程的

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现问题了才去处理。特别是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2.如何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2.1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从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到施工结束清理现场为止的全过程所进行的材料管理,均为现场施工材料管理,其内容包括:材料计划管理、材料进场验收、材料的储存与保管、材料领发、监督材料使用和材料的回收。 项目开工前,向企业材料部门提出一次性计划,作为供应备料依据。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根据进料计划、供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且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验收完后要对材料作好详细的记录,并办理验收手续。进场的材料需要验收入库,现场堆放的材料应做好防火、防潮、防变质等措施。施工设施用料应根据工程定额用料计划领取材料,凡超限额用料领取需办理相应手续,在填制领料单时注明超耗原因。供应人员对定额或超定额领料单进行保护、核算。现场管理负责者对施工过程材料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按规定进行用料交底和工程变接手续,是否按规定图堆料等进行监督。 2.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在全部施工过程中,每个部分项目工程的质量随时受到操作者、施工技术、原材料、施工环境等影响。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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